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刺客读后感(篇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3)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篇4)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篇7)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8)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1)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12)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3)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4)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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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系列五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就需要付出努力和准备。读书是一个终身的过程,在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相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收获。但是,您是否对于写读后感存在很多疑惑呢?为了满足您的实际需求,我们特别编辑了“刺客读后感”。
刺客读后感【篇1】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4】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范文12篇)
我们经过编辑“刺客读后感”,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每当阅读一本优秀的书籍时,实际上就是与那些充满智慧的人交流。读完这些作品后,我们的思维被作者所引领,仿佛自己在思想的世界中畅游。我们刚刚结束了对这篇作品的阅读,现在正是将我们真实感受写下来的最佳时机。请相信,这篇文章包含了您所需的所有信息!
刺客读后感 篇1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 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 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 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 篇8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9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10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 篇1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 篇1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野蛮生长读后感(经典14篇)
有关《基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相信大家读完作品之后,内心都会有很多想法。当我们读完作品后,光思索还不行,我们需要认认真真的写下来,这是一篇我们认为非常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文章值得一读,希望我的回应能够对你有所启发,请务必收藏一下哦!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1】
今年的读书会共读了十本书,其中这本由号称中国商界思想家冯仑先生所著的《野蛮生长》对我感触颇深很对胃口。冯仑先生用他诙谐、幽默、感性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人生感悟及经商之道,用他亲身经历、视野和语言文字,还用很多鲜活的事例给我们描述了一幅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民营企业经历了生死存亡、发展壮大、自我完善的心路历程。作者把很深的道理能够简单的表达出来,很容易理解,很值得我们这些搞民营企业或在民营企业里谋发展的人学习和研究。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以来,中国民营企业从手工作坊、个体经营户逐步发展到公司时代,现在又到了创造财富的时代。冯仑先生是一个亲身经历者,他对民营企业的所谓“原罪”、合伙人制度、投资技巧、管理逻辑、政商关系的处理、对金钱的认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如何做人做事,如何面对生死存亡等都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思考。
一、作者开篇就对民营企业的“原罪”的论述,我非常的认可。我认为,当时中国正在开始改革开放,各种制度、法律都不完善,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资金积累,第一桶金的取得按现在的法律及公司法来衡量,都可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或不那么光明正大,但是在当时的体制环境下,也不能完全把责任怪罪在民营企业头上,政府也有责任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的完善,就不能让这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存在下去。冯仑先生是最早提出的民营企业“原罪”说的,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能够自我剖析,找到自我的原罪,这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并且找到根治“原罪”的正确方法,那就是“资本社会化、公司专业化、经理职业化、发展本土化”。
二、合伙人:合伙人的关系是民营企业整个发展过程中特别重要的问题。冯仑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解剖合伙人的关系处理,开始六个人以“江湖方式”进入,创办了“万通公司”最后以“商人方式”成功的退出,生动的描述了中国民营企业起步、发展、壮大的心路历程。大部分民营企业在起步时都是由几个朋友或同学在一起创办起来的,经过发展、壮大有一定规模的时候,就会出现分歧或矛盾,要是处理不好,要不公司彻底死掉,要不很好的同学、朋友成为仇人,闹个你死我活的下场。因为当时的商业社会没有成熟的合伙人制度以及合伙人之间处理纠纷的商业规则。现在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合伙办企业也有很好的合作、退出机制,用商业规则来处理问题要比传统文化中的兄弟感情处理问题简单的多。
三、投资与管理:我认为冯仑先生对于投资的描述对我启发很大。1、投资时间:他指出“时间是投资的最大成本,投资最重要的是在时间的方向上进行正向积累。就是,找一个正确的事情连续不断做下去,就会有收获。2、投资于人:要选择人的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带来的福利曲线是不一样的,回报也是不一样的。3、投资趋势:就是让你要站在未来看现在,你可以清楚的找到自己的方向。
冯仑先生对管理的认识也有别与其他观点,他说,“管理和爱情一样,都清楚又都不清楚;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即到处都是爱情的教材,却到处都是不幸的情史;满街都是企业管理的书籍,可到处都有破产的企业。他说“伟大的人管理自己而不是管理别人”。他要求民营企业应管理好自己的欲望,明确自己的目标,合理安排组织架构,认真追求绩效。只要做好这几点,民营企业就会发展的很好。
本书还对金钱的认识、政商关系的处理、对历史、女人的看法都有精彩的论述,还谈到了王石、牟其中、潘石屹等名人事迹。作者用真实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贯穿全文,真是精彩绝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2】
万通的冯仑写的这本书还有点意思,看着看着就看出了民营资本和民营资本家发展的轨迹,在如今公有制经济的框架下这是是多么的不容易。
特别是遭遇经济危机的当下,最近听到一些朋友经营的小公司都遇到了市场的问题,有些公司应收帐收不回来,突然间就倒闭了。所以今日读这本书确实深有感触。
这些民营企业都是一群毅力超强的人,就像在书中所说他们的伟大成功是管理自己、自律自己、坚持自己、用时间和心血累积起来的,值得钦佩。想起近日看的《荒野猎人》的场景,一个民营小企业,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这一路走来的路程,其中的艰难曲折,甚至血腥搏斗,相信经历过的人,都会感怀真的是如同一个荒野猎人,靠着活下去的信念,披荆斩棘。所以冯仑用“野蛮生长”来定义,真的是再妥帖不过的词眼。
看这本书也很长知识,知道人该坚持什么,如何坚持,如何把握。特别是时至今日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喷薄欲出,对早期这批民营企业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欣喜地看到这些成功的先知先觉们,自信的背后永远有着最睿智的眼光。
如今阿里巴巴市值100亿美元;百度市值60亿美元。
柳传志的女儿柳青,没有做联想的继承人,从高盛董事出来勇敢拥抱滴滴,让美国本土巨大盈利的Uber,在中国节节走败。我的复旦校友秦朔,更是看清趋势,大胆创新自媒体,秦朔朋友圈让我辈日日刷屏,去感知知识经济的力量。
所以喜欢再次捧读这本《野蛮生长》,想信这些曾经成长的基因已经深深刻入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基因血脉里。迎着时代的发展,曾经经历过的野蛮,会让再次发展的土壤,深耕、开花,一代代结果传承下去。
当然无可否认资本的原罪。书中的论述堪称精辟,中国民营企业的原罪是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论造成的源发性疾病。民营求生之道:资本社会化,公司专业化,经理职业化,发展本土化。
诸如此类的书中的论述精彩纷呈,看过以后你甚至还会弄清很多网络上看到的那些高大上的民营企业家发起的联盟。像是:
中城联盟: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由万科、万通、河南建业、浙江南都等企业创立,门槛高达430万。
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其实是田园和陈东升发起的草根论坛。
数字中国:IT界的精英企业家组织。
华夏同学会:长江和中欧的CEO班;华夏慈善基金会。
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刘东华中国企业家杂志发起。
近日最红火的一个组织,阿拉善SEE(SocietyofEntrepreneursEcology)生态协会:NGO组织,xx年由刘晓光发起,近一百个中国企业家参与。
美国三大基金会:洛克菲勒,卡内基,塞奇。
还有一些论述特别值得学习。尤其对于当下非常热门的所谓股权投资,到底投什么?
时间投资的二律背反现象,也叫排挤效应。时间本身是一维的,就一件事情持续地用功,按一个方向投资,在时间上不吝啬,必须在一个方向上去积累,连续正向积累比什么都重要,时间会决定一件事的性质。坚持长期增长,投资时间,朝一个方向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把时间和事情的价值重叠到一起。
投资于人这件事情,时间越长越隐蔽回报就越高,投资在人身上是值得的,把钱简单存在银行,或者说把它变成一个死的东西,是很短视的。在价值观上的投资相当于给人装上一个GPS,人生观就是人一生的卫星定位导航仪。投资于人,实际上是要选择人的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带来的福利曲线是不一样的,回报也是不一样的。
人的一生,究竟是投资机会还是投资趋势,也是个大问题,趋势是大机会,机会是短趋势。一个公司必须要有战略,用战略引导按趋势发展业务。投资的最高境界就是:发现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
管理应看成是如何使人的行为在一个组织当中按最有效率的方式去活动,从而达到预定的目标和绩效,即目标、组织、人群行为。给客户的永远是1%的使用价值和99%的希望。好企业挣三笔钱:第一笔靠积累,第二笔靠耐心,第三笔靠智慧,即企业的商业模式在资本市场得到投资人认可。鲁迅说:面子是中国人的精神纲领,总是尊重别人,把人家放到台上,你在下面,“善处下则驭上”,这样你在社会中就可以比较好地发展自己。管理欲望最好的,让人满足感最强的,用很少的钱就能幸福的要算宗教了。
其实人和企业都一样,一有烂事来了,就又伟大了一点儿。立志可以过滤人生很多是非,做出价值判断,帮助人们决定选择给予还是获取。把大道理留给自己,把小道理留给别人。大道理是伟大的人遵守的,凡是伟大的事不可能是令人舒服的。当一个人愿意约束自己,并根据外界不断的变化来检讨自己,以便找到新的前进道路时,这个人就变得宽容、坚毅,能够长期坚持做一件事情;当然也会变得冷酷,因为目标太执着了,一切无关的都可以不要。一个人目标约束非常严谨,行为高度自律,随时自我反省,这些品质会引导他把自己的人生像导弹一样发射到高处天空,同时他也会牺牲自己,变得过于勇敢、无畏、冒险、进取、残酷、手很、心硬。就像那个“荒野猎人”一样勇往直前。
一个有价值的人的一生,是践志的过程,以及找到志向相投的朋友的过程。真爱无敌,一个奋斗的男人的一生,是雕刻自己的一生,同时也是摧残别人的一生,一刀一刀把自己雕得很好,越从远处看越伟大,其实越走近越可怕。伟大是男人内心的明灯,是一个梦想,围绕这个梦想展开他一生的故事。一个男人有了精神追求,征服的首先是自己,感染的是大家,最后才能做出看似奇特的举动,甚至忍受别人不能容忍的痛苦。
伟大是一种状态,一种自由的状态,凡是伟大的人内心都是极度自由,极度渴望跳出一种现存的格局。人生修三种境界:一修吃饭睡觉,修个没心没肺,照吃照睡;二修正经正常;三修善恶是非。人逐步从生存阶段的自由到角色上的自由,最后到是非标准上的自由创造,这就是由平凡到伟大。
伟大还是一种创造的状态,自由一定不按常规,会创造一些新的规则、是非标准、新的机会选择;伟大还是一种荒诞的状态,以及自我观察中的一种喜剧或悲剧角色。一种社会价值取向会变成一种伟大的基因,伟大的基因也是一种情感,比如偏执地对一件事情喜欢投入。伟大还表现为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管理好自己才取得领导资格,在组织中成为最好的成员。
伟大是时间的函数,所谓创造历史,就是在伟大的时间、伟大的地点和一群伟大的人做一件庸俗的事。一个真正伟大的人是不会被监狱关住、被时空限制住,他的能量所释放出的光芒是永恒的。
书中讲到的王石和他的万科的伟大之处让人记忆深刻。万科是王石一手创建的,但他是唯一的例外,没当老板,他追求的是职业经理人的定位。王石选择不做老板这件事是中国所有创业者当中最独特的一个选择。王石自己取名不取利,万科才会明确规定超过25%利润的项目不做。这跟所有创业者都不一样,导致了他今天能够资源集中,有一个很好的经理人文化,很好的价值观,很好的治理结构,能够在专业领域持续增长,超越所有人,成为一个伟大的企业家。人能够在金钱上自律非常不容易,在他年工资30万时,突然有了250万,却一分没留全都捐了,可见超然境界。没有缺点的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他有巨大的欲望和意志力。
太喜欢书中的一些闪光的论述,感觉仍然是现在还在创业或想往成功创业的百科经典。
社会仍然在发展,中国大地永远都需要这些百折不挠的伟大创新创业者。从野蛮到伟大的发展,折射出了中国社会必将迎来的发展蓝图。祝福曾经野蛮生长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们,在未来的旅途上一路走好走远!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3】
断断续续看了几个晚上,刚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随笔式的书很适合看几页,放下,忙完别的东西再拿起来翻翻。
钱对冯仑这类人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他们要的是受社会认可,尊重,没必要忽悠人赚稿费,因此,一般来说他们自己写的书可读性很高,反过来,谈企业,谈管理,如果不是企业家自己写的书就不是非常值得看了,不是忽悠人就是替人做广告。
让我感触深刻是他和几个哥们十几年前创业时的经过,就象书名,那时候是一个野蛮成长的年代,没有商业道德,更没有公司法,他们的成功除了是哥们,首先保证了相同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制度。很多哥们创业就是倒在这个地方,觉得大家太熟了,放不下面子批评。我身边就有现实的案例,合作伙伴之间本来很好的,就是因为缺乏制度,搞到互相猜疑,最后公司的事情你不管,我也不管;你搞公司的钱,我拆公司的台;这样的创业道路注定是走不远的。
冯仑是王石的好朋友,跟王石专注于成为职业经理人的道路不同,冯仑从一开始走的是自己当老板。书中,他对过往江湖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娓娓道来,谈创业,管理,历史,金钱、幸福……
有创业,当然也有散伙的一天,冯仑的解决方案是道理很容易明白,但是很少人去做,那就是”江湖方式进入,商业方式退出“。
关于幸福,他认为这是欲望与满足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平衡,欲望有物质上的,例如房子,车子等等。也有精神上的,比方说友情,亲情,渴望被关心,被重视等等。如果有了一个欲望,然后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这个欲望得到满足,你就会有一种幸福感。满足的程度越高,强度越大,时间越长,你会越幸福。冯仑的这个观点不是新的,我不知道曾经在那里读过,比较认同,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寻找幸福有两条不同的道路,一种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有方法或手段来满足欲望,这是当今社会鼓励的主流。另一种是倒过来,从管理欲望入手(我不喜欢用降低这个词),我看过同事去印度旅游拍回来的照片,在乡村里,在田野中,大人,小孩,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纯洁,尽管非常非常贫穷,但幸福写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那是宗教或信仰的力量,宗教重视管理内心欲望,强调自我反省。
自律,也就是管理自己,是一种重要的品质。生活上,工作上我们常常会给自己订下很多计划,设定许多目标,可是又很容易给自己种种借口。冯仑说王石没理由不成功,冯讲了几个小细节,告诉人们王石是个多么自律的人,例如王石爬山,说几点进帐篷就几点进帐篷睡觉,不管外面是老友拉他喝啤酒,还是欣赏绝美的风景。为什么成功只属于少数人,我想可能是管理自己比放任自己要难得多。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4】
春节假期期间,读了一本闲书:冯仑的《野蛮生长》,4月初阅读完毕,有意思,值得写几个字。
冯仑是个挺有意思的人,《野蛮生长》,也很有意思。前1/3阐述了企业的原罪,阐述了“钱”的各种是非,值得借鉴。中1/3描述了两个企业家:
王石、牟其中,八卦八卦。 后1/3讲企业的几个阶段,随便看看。
摘录一段文字,有意思!
前两年有一个著名的公司出了事,当事人的兄弟来找我,希望给点钱,一方面去“营救”,再一方面还有其他的事情。我见了他以后,当时就说可以,没问题,大家都是兄弟,反正出来混不容易,出这么大事能帮就帮一下。可是接着他说要借钱,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我和一个好朋友商量了一下,决定给钱而不是借钱。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给他,第一,明知不可能还还借,分明是糊涂;第二,你借钱要利息,给人感觉你不仗义;如果不要利息,你会觉得不舒服;还有就是借多长时间,借短了你知道收不回来,借长了什么时候收回来也没谱,总之你借出去之后就会对这件事有一个念想,和给予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另外,如果是借,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多借,反正给利息,借1000万也是借,不会心存感念。
后来,我对哥哥说,不要再借钱了。只要拿点钱就结束了。然后我们告诉他号码。我说你明天下午可以来。这么一来,就转化成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说从哪儿拿这个钱?是从万通拿还是从我个人处拿?
最后我是预先提的工资,我等于把半年还是几个月的工资先预支了,因为工资是税后所得,我在公司预支我的工资最多是利用职权,占公家一点点小便宜,但问题不大,我想可以解释得清的。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钱应该由我自己出,不应该从公司出,因为他不是万通的朋友,万通也没有野蛮生长读后感这个预算来支付这个钱,并且法律上也不允许支这个钱。我个人花自己的工资,别人不会有任何意见,所以首先,这是对错的判断。
冯仑素有开发商里的思想家的美誉。我也读过他的一些演讲和文章,非常体贴。还看过他和张在东的一个演讲,其实是一场辩论,后者仅盖了一个小区,以欧式的恒湿恒温为卖点,竟敢自称建了全中国最好的房子,他像疯狗一样在那里自吠、狂吠,而冯仑像一个大度、温厚的长者,在那里娓娓道来、不卑不亢,后者像一个刚出道的毛头小子,想杀掉一个老大立刻成名,而前者像一个真正的老大,尽管不当大哥好多年,声音不大但有威严、有力度。
现在除了专业地产,谁知道还有张扎定?知道有一个小区叫锋尚国际?我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报道,说他在外地搞了一个类似的项目,才知道他还在干这一行,但更知道他那个小区在那个辩论会不久因为延期交房和其他原因,退了客户很多钱,看来好不好还真不是自吹出来的。
冯仑也在海南干过,几个人合伙,后来散伙,但都干出了一番事业,也算为我们这些去过海南的争了口气。其中最有名的是潘石屹,还有开发阳光100的易小迪,还有个叫刘军的,不知道是不是开发太阳园、太月园的老总,那个老总前段时间有点麻烦,据说同前不久被判刑的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有点瓜葛,后来又没事了,其他几个人不太熟。
在这部书里,冯仑介绍了万通的发展经历,**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女人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观点和深度。但美中不足的是,文字比较粗糙,据说是口述后秘书整理出来的。我不太喜欢,我觉得语言就是语言,文字就应该是文字,语言要通俗、易懂,有逻辑、有观点、有层次,而文字就是书面语言,要干净、简洁、清新而华丽,又能说又能写的人很少,当官的都能说,但大部分不会写,总要秘书捉刀,而学者下笔如有神,洋洋洒洒几万字不成问题,但要语言表达,往往木纳、笨拙,啰里啰唆,词不达意,看来要做一个完人还真不容易。
这两天读完了冯仑的《野蛮生长》,清晰的看到了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心路历程,**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的观点和深度。读完一本书留下印象的就是书中那“冯式”的哲理语言,这里摘录汇总下来。选择就是“放弃”,自由就是“枷锁”
在时间的投资上有一个叫排挤效应。它既是生产资料,也是消费资料。当你在生存和工作上花费大量时间时,你就不能享受和消耗自己的大量时间。
所以如果我们在有效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去做好一件专业的事情,用持久,专注的办法来对待,我们可能会得到很多金钱,同时我们又能省出很多时间来,而省下来的那些时间,就相当于投资的回报,我们可以拿出来消费,可以独家,可以去画画,去满足个人的兴趣。(时间管理,精力管理)
管理和爱情一样,都清楚又都不清楚,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在过程中体验感悟)人生会有三个钱包,一个是现金或资产,一个是信用,一个是心里的钱包书中提到关于钱:挣钱,看钱,花钱。提到欧洲如何有一套财富保障体系,美国如何挣钱,其中提到亚洲的花钱的一段很有意思:
亚洲有钱的历史短,富起来的时间大概是100年。那些刚富起来的人一定是恶毒的消费者,有毒瘾。在中国,再高雅的人,就是北大的授,关了他5年,天天都饥饿状态,放出来第一件事,是扑黑格尔的哲学论著看,还是扑到馆子先吃一顿肉?
我想一定是先吃肉——因为曾经太痛苦太贫穷,所以一开始消费都是先吃肉,肉吃完了喘口气,弄套好房子、好车,接着谈个恋爱,扩大消费范围,旅游、健身什么的一顿折腾;等这些也满足了,接下来该光宗耀祖了,给家里修个坟;高雅了之后玩个艺术品,搞个文化;等这些都弄完了,开始认真投资、做慈善。亚洲人基本上是在建坟墓之前的阶段。肉没吃,坟墓也没修好。现在做慈善是骗人的。
伟大是熬出来的。伟大是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伟大是时间的功用。创造历史,就是在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地方、伟大的人民群体,做一些有价值的事情。
(平庸的人在平庸的时候在平庸的地方谈论伟大的事情是真的)历史与成功或失败无关。历史永远没有真相。
花了几天的时间,陆陆续续的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书是我在交大听冯仑上课前发的,课后还得到了冯仑的亲笔签名。我觉得这是我看的书中比较深入浅出的,用大白话,京**把勾勒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史和普遍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克服的局限性,下面我把我认为比较精彩的部分罗列一下:
1。 人生的三个钱包:
第一个钱包是你的现金和资产,可以量化。第二个钱包是你的信用卡。你能控制别人口袋里有多少钱?当你赶时间的时候,你可以借钱。此时,功劳
钱包。第三个钱包是心理钱包。当你没有钱的时候,一美元可能会让你窒息。如果一个人有10亿元,花100万元也无所谓。人的一生就是不断翻动这三个钱包。做
一个好的企业是扩大你的第二个钱包,保留第一个钱包和调整第三个钱包。
2。 伟大是管理自己, 书中举了王石的例子,譬如王石在登山时的自律,哪怕去国外不吃中餐,而团里其他成员都在吃,而王石却坚持不吃,不熟悉的领域坚决
不做等, 都折射出在中国这个环境中企业家难能可贵的品质 —— 自我管理(自我评估),中国有太多的机会,也有太多的机会主义者,别的行业好赚钱,
他们都回到过去,不评估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这个行业。因此,中国做什么,市场会腐烂(没有利润)。
3。 幸福和欲望
欲望和幸福成反比。幸福其实是相对的。这种感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在同样的物质条件下,欲望越低,你就会感觉越幸福。相反,你会觉得越不快乐。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欲望,已变得比如何创造财富更为重要。
4。 当人成为投资品的时候
冯仑观点: 投资人的要点是重点做极个别人的长期投资,可能得到的回报远大于泛泛的和不同人交往。
正常情况下,人一生交往的关系人是10——30——60,也就是说你的关系人会有三种层次,第一种层次的人是不超过10个,也就是你遇到危难的时候,能借钱的对象,第二种层次的人不超过30个,而且这30人还包括前面提到的10个人,属于熟人,朋友,经常打交道的,第三种层次的不超过60人,也就是打起**能够记得起来的人,而且大概了解他的背景,而且这60个人还包括前面第二层次的30个人。所以,人这一生,不需要太多的关系就能应付得了,只要把这60个人的关系每天都盘好,就够你一生用了。
我认为这本书对从事私营企业的人很有帮助。
断断续续看了几个晚上,刚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随笔式的书很适合看几页,放下,忙完别的东西再拿起来翻翻。
钱对冯仑这类人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他们要的是受社会认可,尊重,没必要忽悠人赚稿费,因此,一般来说他们自己写的书可读性很高,反过来,谈企业,谈管理,如果不是企业家自己写的书就不是非常值得看了,不是忽悠人就是替人做广告。
让我感触深刻是他和几个哥们十几年前创业时的经过,就象书名,那时候是一个野蛮成长的年代,没有商业道德,更没有公司法,他们的成功除了是哥们,首先保证了相同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制度。很多哥们创业就是倒在这个地方,觉得大家太熟了,放不下面子批评。我身边就有现实的案例,合作伙伴之间本来很好的,就是因为缺乏制度,搞到互相猜疑,最后公司的事情你不管,我也不管;你搞公司的钱,我拆公司的台;这样的创业道路注定是走不远的。
冯仑是王石的好朋友。与王石一心想当职业经理人不同,冯仑从做自己的老板做起。书中,他对过往江湖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娓娓道来,谈创业,管理,历史,金钱、幸福……
有创业,当然也有散伙的一天,冯仑的解决方案是道理很容易明白,但是很少人去做,那就是”江湖方式进入,商业方式退出“。
关于幸福,他认为这是欲望与满足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平衡,欲望有物质上的,例如房子,车子等等。也有精神上的,比方说友情,亲情,渴望被关心,被重视等等。如果有了一个欲望,然后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这个欲望得到满足,你就会有一种幸福感。
满足的程度越高,强度越大,时间越长,你会越幸福。冯仑的这个观点不是新的,我不知道曾经在那里读过,比较认同,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寻找幸福有两条不同的道路,一种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有方法或手段来满足欲望,这是当今社会鼓励的主流。另一种是倒过来,从管理欲望入手(我不喜欢用降低这个词),我看过同事去印度旅游拍回来的**,在乡村里,在田野中,大人,小孩,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纯洁,尽管非常非常贫穷,但幸福写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那是宗教或信仰的力量,宗教重视管理内心欲望,强调自我反省。
自律,也就是管理自己,是一种重要的品质。生活上,工作上我们常常会给自己订下很多计划,设定许多目标,可是又很容易给自己种种借口。冯仑说王石没理由不成功,冯讲了几个小细节,告诉人们王石是个多么自律的人,例如王石爬山,说几点进帐篷就几点进帐篷睡觉,不管外面是老友拉他喝啤酒,还是欣赏绝美的风景。
为什么成功只属于少数人,我想可能是管理自己比放任自己要难得多。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5】
在读《野蛮生长》这本书之前,对冯仑知之不多,仅仅知道万通是他旗下的企业,他被誉为“地产界的思想家”。
读完全书,更印证了冯仑是个充满智慧,用心思考的人,在这本书中,冯仑先从企业的“原罪”说起,然后分别从“合伙人”、“投资”、“管理”、“金钱”、“政商关联”、“伟大”、“愉悦”、“女生”、“死亡”等方面向读者展示了他自我的亲身经历和感悟,向读者展现了他在企业的创立、发展壮大过程中自我完善的心路历程。这本书充满了冯仑对中国社会经济中诸多话题的理性思考和深刻感悟,书中的很多观点见仁见智、颇能启发读者的思维。
书中说了很多故事,从故事中见道理,读来每每让人掩卷沉思,在书中,咱们能够看到中国民营企业是如何发展起来及企业家是如何管理自我、领导别人的。万通初创,正是中国处于经济蓬勃发展,房地产市场兴起之初,“万通六君子”怀着想做事的共同理想信念,创办了企业,能够说,他们当初凑在一齐,有一种江湖聚义的味道,即冯仑说的的“江湖方式进入”,之后“万通六君子”分家,并各自成就了一番事业,得益于以“商业方式退出”,他们此刻仍是好兄弟姐妹,因此他们都是“伟大的人”。因此冯仑说要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就要有一个伟大的时刻,伟大的地点,还有伟大的人。
冯仑关于伟大的论述,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伟大是熬出来的”,二是“伟大是管理自我”。他认为做事业,首先要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定下了目标,就像人生有了个航标,即使正因各种原因使行为出现了偏差,但奋斗目标这个航标总会指引回正确的航线上来,定下一个方向后,就要一向往一个方向上发奋,知难而进,百折不挠,就是“熬”,对信念的执着不能靠一时的小聪明,在遇到困难时,多数人是再选取而不是将原来的选取坚持到底,“成功者与常人的差别并不是智商而是一种毅力”,专注于一件事情的长期积累,就必有成功的一天。而管理自我,在于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什么事情对事业有帮忙,怎样有效安排自我的时刻,怎样围绕事业目标做知识储备,要有一个自我的原则,善于管理自我,是事业成功的关键之一,王石就是一个善于管理自我的人。
读完本书,我不禁对自我的现状进行思考,一是,我想做成一番事业吗?我的奋斗目标是什么?我的未来该往哪个方向发展?二是在管理自我上,我是比较糟糕的,比如,近期的读书计划,虽然按期读完,但没及时写上读后感;日常生活的毛病,更是比比皆是,要求自我在晚11:30前上床睡觉,到几乎都到将近凌晨1点,饮食要清淡,却总是偏好重味重辣,平时总说忙碌,但事后看来,所做的事情似乎都无关紧要,“忙”只是自我不想做很多事情的借口,是管理自我糟糕的表现。
这本书给了咱们很多能够借鉴和思考的东西。如果,从此刻开始,我能修正自我的奋斗目标,定下一个发展方向,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改掉自我的陋习,更加完善、有效地管理自我,这将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6】
《野蛮生长》,让我读出了一个成功企业家的人生智慧,和他几十年的商界摸爬滚打的写真。万通集团的董事长,冯仑,就是这个写真的当事人。
书中都是关系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重要问题,有合伙人,投资,管理,金钱,政商关系,关系,伟大,企业公民,历史,幸福,女人,死亡等深刻内容。
这里向介绍几个大家都懂,又似乎执行方向又不是那么清晰问题。
投资,这里说一下时间投资。正因为时间本身是一维的,所以你就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一些特定的活动。但究竟怎么做才能收益最大呢?想在人生的道路上投资有所回报,第一件事就是必须在一个正确的方向上持续去积累。方向是否正确,自己要做出判断,然后加以持续不断的努力,投资的时间越多,收益和回报就越大。十年磨一剑,也是这个道理。这里就反映出我们是不是为了一个清晰的目标,而不断的去积累,去努力,让现在的一切活动都不会脱离这个目标带给你的方向,这样的时间,就是正向的投资。
管理,伟大的人是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万科的董事长王石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一个而今接近60岁的人,用了5年的时间,把七大洲最高峰和南北极都征服了,他就在于管理自己。在山上,他说几点进帐篷就几点进;为保持能量,再难吃的食物也往下咽;在山上应该5点进帐篷,很多人兴奋8点多才睡,第二天就爬不了,他就坚持着,谁喊都不出来。所以管理自己也就是自律,是一种重要的品质。当不能管理自己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很多领导别人的资格和能力,当一个人走向伟大的时候,千万要首先管理好自己,包括金钱、人脉、行为等。大家会把命运寄托在一个能管理好自己的人身上,会得到信任。
关系,中国人是爱面子的人民,所以复杂的人情关系也就会中国上演。关系处理不好,被表面所迷惑,很有可能就会落入熟人陷阱、忠诚陷阱、腐蚀干部陷阱、人情面子陷阱,最后论文人情的奴隶、面子的奴隶。所以,对中国文化下的关系,面子,人情做一个乐观的解释,就能够在关系社会中健康的发展下去。冯仑有一个“10-30-60”规律。正常情况下,人一生交往的关系人是10-30-60,什么意思呢?当你危难的时候,能真诚借钱给你的一般不超过10个人。可以想一下,自己遇到危难,能张口借钱并能给你的有多少。30是熟人朋友,经常打交道的,做过点事的,大概不超过30人,这还包括之前的10人。60是所谓的熟人,也就是打起电话来记得住这个人,而且也大概了解他的背景,可能很长时间都没见的那种“朋友”,最多包括60个,还包括前面说的30个。在你的通讯录上,处理好这些关系,其实就已经受用了。很多忽悠的关系并不是真正你所需要的。
幸福,现实生活中,关于幸福不幸福要从两个方面看,即我们的欲望和满足欲望的手段及能力之间是不是能够平衡。如果有一个欲望,然后通过自己的能力或者外部提供的条件使这个欲望得到了满足,你会有一种幸福感。比如有吃饭、睡觉、打嗝、放屁的欲望,而又不让,就是不幸福的。当欲望和能力差距太大的时候,即使再有雄心,也很快会让你为这个欲望付出不容忽视的成本。管理欲望有一些宗教的手段。宗教会围绕克制、管理、调整、协调自己的欲望展开的,管理好了,幸福就在眼前。比如有一杯白水,可我想喝甜的水,于是痛苦。宗教就会教我本来不该喝水,我不应该有这个欲望,那么我喝了一口不管什么水,都已经超越欲望了,于是很幸福。所以,真正成功的人是会管理自己欲望的,这样才能保持他的能力和外部环境以及目标之间的平衡,这个非常重要。
死亡,是企业和个人应该面对的问题。不知死,焉知生?只有在死的问题上充分的思考,人生的终极道路才能在生的过程中更精彩的展开。苹果的老板乔布斯经历过一次误诊癌症,他有一次濒死的体验,以致后来形成习惯,每天醒来就想,如果我明天要死,今年要做什么?这个事情是不是最重要的?他一直用这种方式激励自己,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做最重要的事情上。冯仑也经历过误诊癌症,濒死的体验。台湾研究死亡的黄天中博士说:如果我们能视死亡为我们人生旅途中看不见而友善的同伴,他会提醒我们,不要常把现在该做的事情拖延到明天,帮助我们每天做的更好,而且更充实。
每个人都有给自己的人生定位的权利,这是你想要的人生,就去体验和奋斗吧。有了正向清晰的目标,肯去坚持和奋斗,相信一定会拥有自己的成功,一定行。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7】
《野蛮生长》认为时间是“二律背反”(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为正确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的。时间不仅是生产资料,也是消费资料,它不仅是投资品,也是消费品。以下是留学为您整理的野蛮生长读后感,欢迎阅读!
《野蛮生长》读后感一
读罢由北京万通董事长冯仑编写的《野蛮生长》,犹如在口渴难耐之时突然喝到一罐冰镇可乐,一个字—---爽,两个字—---超爽。
冯仑是一个学者型的企业家,思维缜密,逻辑清晰;可是语调确不是一般学者专家那般深邃难懂,反而市井化味道很浓厚,甚至有点江湖小混混的口气,但对问题的分析和观点的表达却是入木三分,精辟入理。很对我的口味与脾性,文中的很多观点也是我们认为平时很重要的,但如果是按照所谓的专家地思维去理解的话,长篇大论自不待言,可能也会把人搞得云山雾罩、摸不着北的;可是看过此书,很多观点用平实亲切、耳孰能详的语言表达出来,自然让我们印象更深。很真实的道理能够很简单的表达,这种书谁不爱看?
文章的自序就很意思,用去年最火的电影《色戒》为引子,标题更是吸引人的眼球--《清清白白的汤唯干干净净地脱》。把“色”和“戒”转变成了我们生活当中“欲望”和“约束”,我们每个人都在用尽浑身解数来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但是同样生活在一个地球,我们又不得不遵守各种各样的约束。如何在期望和约束之间找到平衡是我们应该努力的。
文章共分为16章,分别描述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和中国民营企业个方面的特点。一些道理平时大家可能都懂得,可是也只是潜意识里面一种模糊的感观而已。这本书中把这些平时大家都清楚却又不清楚的道理很清楚的表达了出来,而且是用我们很熟悉的语言和故事。
给人一种醍醐灌顶、如沐春风般的感觉。本文结合万通公司的发展历程和自己的成长经验,全面总结了中国民营企业从萌芽到今天的发展历程。
为什么会有民营企业的出现,这是市场经济必须的结果;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这不是一蹴而就的,她是有一个过程的,民营企业的出现除了是经济体制带来的必然变化之外,人的因素也绝对不能忽略。为什么创业者愿意抛弃端了几十年的“铁饭碗”,书中提到了关于“原罪”的问题。正是因为人类的冒险基因和希望得到被人认可被人尊敬的需求欲望,各种适应于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做法自然会应运而生。
然后在刚开始的时候,各个方面是非常不成熟的,那些所谓的创业者也是经过体制的转变,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地产生者流变,从小倒爷发展到企业家;也从商贩、工匠和流寇似的作业方法达到了汇流和融合,体验着人生有梦、筑梦踏实的过程。书中还就我们平时经常挂在嘴边上的对金钱的态度以及政商关系、面子关系都籍了透彻却又俏皮的解释。同时,它还人格化了企业,强调了企业公民的责任,回顾了企业公民的历史,诠释了企业公民的幸福,提醒了企业公民的死亡。
(后记:这是一本看起来很轻松的书,甚至你都忍不住会乐出声来,但是掩卷沉思,很多的观点确实是描述得入木三分、一针见血,隔段时间一定还要拿出来细细品读。)
《野蛮生长》读后感二
国庆节放假前,公司老总发给中高层管理者各自一本书,冯仑的《野蛮生长》。
“不做制度看不见的事情”,这句话是王石说的。做为hr的我很能理解和佩服。
开始谈的“原罪”是中国法制的缺陷或漏洞成就了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家或老板,而健康的企业:基业长青的企业、百年老店却总有“从优秀到卓越”的一段过程,在当初的懵懂状态下闯出来的基业如果要保持着长青,必须是尽快抛除创业阶段的“原罪”,消除所有在制度不健全时养成的坏习惯,依法办事,并在企业内部建立利于营运的机制,用制度管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统一的价值文化。
经历过“野蛮生长”,“冯仑们”当然希望自己能改头换面,强化道德伦理,追求阳光下的利润。我也相信这是每一个有道德良知底线的“冯仑们”的期盼!而这些价值观文化在企业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又是比较矛盾的!
整本书有许多秘密。王石、牟中等关于创业和创业的故事吸引了我。同时,冯仑的真诚、率直、不做作、不理论、不口语化写作也是一大亮点。一个人说话比较诚恳,但出书时可能会比较谨慎。整本书通俗易懂,使我很快读完。
由此不得不佩服冯仑的思想。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有几个方面值得学习
一、管理就是管自己。这是企业文化形成的精华和关键。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来讲,企业文化就是资深员工的文化,资深员工是受到老板影响的,老板只有不断的管理自己,提升自己,做好表率和模范作用,这时候不用要求大家怎么做,自然就形成了一种氛围。
有人说,这个制度是老板首先打破的。然后老板遵守了,每个人都遵守了。老板不断提高自己,使自己变得更好,下面的人也会跟着他。这个道理也适合于我们这些中层管理干部。
二、责任感。有责任心,才会有动力!为了家庭,为了公司,为了员工,为了社会。这取决于你的责任感建立在什么水平上。如果你有它,你一定会成功的!只有有责任感的人才能成功,否则,成功只是暂时的。
3、 怎么办?其实相对简单:设定目标,实现目标,为公司和社会创造价值;调整目标,解决问题,回归社会。
但它也更为复杂:企业文化建设、标准和流程的不断修订、战略思维的落实、股东、员工和社会利益的平衡以及商业战争。等。
四、制度、标准。借用王石说的一句话:“不做制度看不见的事情”,制度、标准等同于管理。有了制度和标准。就能节省成本。按照“法、理、情”的顺序进行管理就可以见收益。
今天,众多的冯仑虽然可以望着“江湖”淡淡地笑傲一下。但是更多的管理者也要寻找自己的缝隙,密集地生长!野蛮生长的日子不仅仅是“冯仑们”独特的经历,虽然“野蛮生长”已经成为过去时了,但个人却始终认为:
管理阶层的大老爷们或许也要经历着本质上相同或类似的过程。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8】
无论是做任何事情
一.要认识到自己的原罪,即自己的先天缺陷是什么。
冯仑对原罪的定义是:因为团队的初始个人特质和外界环境,使企业产生的疾病。
比如你不是科班出身,在管理方面不是很在行,那么你的原罪可能就是公司管理、制度化上。
每个人的生长环境、接受的信息会打造此人独特的能力图谱,每个能力图谱都是有优势有弱势,那么作为一个优秀的人,必须不断反思,意识到匹配自己的目标的情况下,自己必须补强的短板是什么。
二.关于合伙人,要价值观一致
合伙人合拍关键是价值观一致、对事物的看法和理解一致
要分清权责,否则会产生派系
三.适当的时候,组建自己的小圈子
成立联盟,当一股力量凝聚起来时,会效率更高,联盟不要大,要精。可以获得更多资源,获得更多信息
四.关于投资
定义:赌博、投机、投资。这三者是一件事,但是时间维度不同
1.学会投资时间。投资时间去做一件事,时间越长,你的投资越值钱。
2.要投资趋势,而非投资机会
五.管理
含义:如何使人的行为在一个组织中按照最有效率地方式去活动
管理最好的是军队,因为是在变动环境下的对抗博弈,而大部分管理学,都是在假定环境下的对抗博弈
六.最好的管理是管理自己
虽然有些鸡汤,但是是最实在的。有很强的自制力,能够管理好自己,才是成功的关键。
最需要的是管理自己的欲望。每个人都要认清自己,现在的阶段,能做什么事情,然后做自己能hold住的事情。
很多人在迅速发展中膨胀,然后没hold住,总想着要做的更大,导致事态失控。
比如一个20岁的人,突然有个机会做市长,他觉得自己可以,就接受了。但他的能力和阅历肯定是做不来市长的,其中某一个决定做错了,政治的危险性可能就让他翻不过身。所以,年轻人幻想一夜暴富是不好的,年少不得志是最宝贵的财富。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9】
“挣钱的最高境界,不是争,而是让”。这个论点让我耳目一新。是不是跟欲擒故纵有异曲同工之妙?吃亏就是占便宜,让冯仑使用得淋漓尽致。不过这招还得看使的地方,在国外恐怕就行不通了。面对那些有一句是一句,不会拐弯的人来说,面子可不值钱。
“一生的三个钱包”中,我更看重第二个钱包,“信用”。钱没有了可以赚,失信一次,恐怕努力十次也挽救不了。我不清楚现在国内是否已经将信用记录联网了。但我总是不断提醒自己准时付信用卡帐和按时还银行贷款。俗话说得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信用问题,不光是钱方面,对待朋友也是如此。“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
我妈常说的“钱也很有眼力,总是跑去有钱人那里”。以前我听了不以为然,现在看了冯仑关于“人心”与“钱心”的见解,不由得赞同起来。“钱必须判断,我的永远是我的,才敢去。”看完这句话,本来就比较保守的我更没有勇气投资风险高的产品了。保本是理财的首要步骤。就象炒汇就要养成止损的习惯。“钱要翻身,要创造”,是啊,用钱挣钱才是王道。没见过哪个富豪是纯靠苦力的。哪怕是存银行,复利的效果也是很可观的。
这就是我读野蛮生长的感想。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10】
第一次以前听说万通六君子还是较早的事情了,不过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觉得冯仑的名字有点怪,然后里面有个很厉害的潘石屹。
年前逛当当时看到这本书,很好奇,买了下来。
看了,挺好的一本书。主要写了他在做企业过程中的一些认识吧,同时是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系统的介绍,很深入。觉得很新鲜、很受用,因为就我目前来说,还没有确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也为我这一阶段带来了很多困扰,自己也曾下决心去好好思考这个问题,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这本书里面首先都是讲企业,然后再逐步引入到个人身上,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他将企业与个人是做过对比思考的,也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他的这种想法是他多年经营企业的心得吧,同时也可以给这段时间段创业的人的一些启示。从这本书开始就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他的一种性格:他坦承,没有一般人的那种做作,首先就说了万通在原始积累阶段的一些原罪,这个观点我确实是最近才听说,可能在业内早已是众所皆知的事情了,但是他敢于在自己的书中说明此事,多少还是说明了他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以及他觉得没有必要避开这个问题。
里面有很多观点我没有听过的:比喻说赌博、投机与投资的关系,他认为最重要的区别是时间,呵呵,很新鲜,但是感觉说的很有道理,的确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投机心理太多了不肯长时间的投入、不断的质疑自己、不断的改变方向等等,但是我们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我多少也是一个警醒。说到时间,他的很多观点于此有关,如伟大:是在正确的时间、地点和一群正确的人投入时间做一件平凡的事情;确实有点意思!还有一些是关于自由的论述,以及自由与幸福的观点。可以说他的整个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已经很明确了,他需要做的就是按照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走下去,而不像我们在中的很多人做事情之前还要花很多时间去思考自己做的事情是否正确,最后白白浪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机会也不知不觉溜走了。
想写的有很多,但是又觉得很难完全表述出来,感觉他的那套很有体系的做人方式和理念一下子还真的很难完全理解和转述,只有自己在将来的生活和工作中慢慢体会了。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11】
《野蛮生长》其实并不野蛮,通读全书,作者冯仑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描述了民营企业在历经中国二十余年经济改革变迁中从开创、发展到成熟的艰苦历程。不缺苦、泪、笑、痛、纠结、失败和成功。
与其说是企业成长的过程,不如说是团队和组织的进化过程;制度和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整个过程中交织着组织的重组与裂变,借用书中的一句话“业务失败之日,往往就是组织崩溃之时”。随着团队组织分工与合作的顺利进行,企业的发展正处于平稳上升阶段;当团队组织分工与合作受阻时,也是企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
这让我不由得想到自己服务的前一家民营酒店企业,在经过发展、经营高峰期后,决策人对于展馆项目的一次失误决策,从此合伙人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虽然经营业务依然持续,但经营状况却逐渐滑坡。虽然经过一轮养老地产转型,也显示出后劲不足。最终合作伙伴关系的破裂无疑加速了企业的恶性发展,最终,经过20多年的经营,转售才是最终的结果。
可见在扼腕惋惜之余,其结果的出现也并非偶然。
对于书中提到的企业发展成功的信念、坚持与不放弃的三要素,自己感触颇深。2015年下半年,我接到了草镇开业筹备、经营管理的任务。众所周知这项工作的难度,自已虽然也做好了自认为充足的心理预期,但是地理位置的偏避、小区稀疏的客流、不便捷的路网交通、周边不匹配的市场环境再加上本身筹开面对的复杂过程,却还是大大出乎意料。
但看着慢慢形成的团队,想想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期望和支持,我们完全有动力脚踏实地地工作。事情一件件做、困难一个个攻克,这种方法不奏效就试不同的其他方法。由于时间不够,人员不足,个别岗位空缺,需要多方面培养一个专业、多个能力的人才。除了专业之外,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或多或少还有其他技能。
8号楼红卡、美地奇餐厅开业初期,生意惨淡,**稀少,客人对我们特色西餐尚未认可,整个公司也只有一个美工设计,为了及时有效的把产品信息释放,进行宣传推广,安排餐饮部自己制做线上h5推广方案,进行推广,日复一日,坚持不懈,制作水平也不断提高,再加上线**验活动举办,努力终究会有回报,红卡从一年前日均流水不足两百元至今年日流水已近3000元,取得了经营收入上的突破,也形成相对稳定的消费客流。此做法也被全公司推广使用。
想起去年初公司领导为了激励我们导入客流、开源创收,定下了要售卖100只烤羊的任务,当时觉得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我们依然树立信心,调整营销策略、拓宽渠道、想尽办法,到年终共成功售卖了127只烤羊,完成这个当时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同时,草镇的开放和顺利运营,也帮助2016年营销成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好书定能带给人好的启迪,我们商旅公司也正值创建初期,业务范围还在丰富、扩容,快速的发展中必然会有更多更深更硬的困难,那就更需要团队、组织的协作支持,我们更要坚定信念,有坚持不放弃的精神,不断总结经验的同时,不忘最初的信念,定能取得最终成功与长远的发展!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12】
管理自己做有责任感的人
-—读后感
行里组织的读书报告会推荐读两本书,我和金哲玉分工一人看一本书,我读的书是,下面将读书的感受给大家做一下汇报,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一读这本书,一定会有启发的。作者:冯仑,1959年出生于陕西西安,1982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他是文革后的第二位正式大学生。1984年毕业于中央党校,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4年至1990年,先后在中央党校、中央宣传部、国家体改委任职。然后白手起家:1991年成立万通集团,中国民生银行创业总监。
1993年组建万通地产。策划和牵头收购重组陕西证券公司、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北华联等企业,力争在几年内使万通集团总资产增加30多亿元。他是当时的“哥们”有潘石屹、王石等大师级公众人物,作为万通集团的董事长,企业界称他为“商界思想家”,地产界称他为“学者型”的开发商。
在这本书中,冯仑先从企业的“原罪”说起,然后分别从“合伙人”、“投资”、“管理”、“金钱”、“政商关系”、“伟大”、“幸福”、“女人”、“死亡”等方面向读者展示了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悟,向读者展现了他在企业的创立、发展壮大过程中自我完善的心路历程。这本书充满了冯仑对中国社会经济诸多话题的理性思考和深刻见解。书中的许多观点是不同的,可以启发读者的思考。
书中说了很多故事,从故事中见道理,读来每每让人掩卷沉思,冯仑用真实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写出了自己在经历万通一系列发展中的是非成败,用很多的小故事,告诫民营企业经营要注意避免的是非。犹如一盏清晰的明灯,通透、彻底、没有遮遮掩掩的虚情假意,没有讨好,没有歌颂,有的,只是真实和智慧的闪光。他很真实,不避黑暗中的污垢,审问自己内心的是非和道德,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思考过程。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民营企业是如何发展的,企业家是如何管理自己和领导他人的。
读完这本书,我可以说我受益匪浅。有几个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方面就是管理自己。管理自己,在于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什么事情对事业有帮助,怎样有效安排自己的时间,怎样围绕事业目标做知识储备,要有一个自己的原则,善于管理自己,是事业成功的关键之一,书中指出万科老总王石就是一个善于管理自己的人。自我管理不仅是企业文化的精髓和关键,也是每个员工都应该做的事情。
对于目前发展中的辉南建设银行来说,每一位员工都要爱护自己,提高自己,发挥模范作用,形成良好的银行管理文化。摆在我们面前的发展瓶颈一定可以打破。
一方面就是要有责任感。有责任感,就会有动力!为家庭、为建行、为员工、为社会。看看你的责任感建立在什么水平上。如果你拥有一切,你一定会成功的!有责任感的人才能成功,否则,成功只是一时的。
三、如何做事业呢?书中认为做事业,首先要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定下了目标,就像人生有了个航标,即使因为各种原因使行为出现了偏差,但奋斗目标这个航标总会指引回正确的航线上来,定下一个方向后,就要一直往一个方向上努力,知难而进,百折不挠,对信念的执着不能靠一时的小聪明,在遇到困难时,多数人是再选择而不是将原来的选择坚持到底,“成功者与常人的差别并不是智商而是一种毅力”, 专注于一件事情的长期积累,就必有成功的一天。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值得学习和思考的东西,我还需要在未来继续学习和思考。如果从现在起,我能不断修改自己的目标,确定发展方向,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改变不良习惯,更加完美有效地管理自己,做一个更加负责任的人,这将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入。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13】
有这样一本书,读它就象读历史故事书一样,有真实人物,有真实故事,更包含了许多人生哲理,如果时间允许,只想一口气读完它,这本书便是《野蛮生长》。下面我要说一说我非常认同书中提到的一个关于金钱的观点:
谈到企业的金钱观时,书中说人一生有三个钱包:第一个钱包是现金,第二个钱包是信用,第三个钱包是心理钱包。虽然书中的观点是对企业而言的,但我觉得这个金钱观用在我们个人身上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生活中,每月的工资花下来不够撑到下次发工资,成为月光族的人比比皆是;借遍周围的亲人和朋友,不能如期还款,从此朋友亲人成路人的也大有人在;为了维持一种所谓的体面生活,向非法金融机构贷款,最后害得全家生活面目全非的人也常有耳闻。这些情况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们没有管理好第一个钱包,轻易动用了第二个钱包,又没有控制好第三个钱包。
我个人认为,管理第一个钱包首先是要让第一个钱包鼓起来,提升自已赚钱的能力。同一份工作有水平的人做工资高,没水平的人做工资低,我们就应该争取做那个水平高的人,同时我们也要认同为了做个高水平高的人做很多努力和改变是理所当然的。
动用第二个钱包要看时机,我认为第一个钱包有一定的基础后,我们才可以动用第二个钱包,比如要办一个事情,自已能拿出一半的资金,另一半找亲人借,这个是比较合理的,如果一半都没有,找亲人借大部分,大家如果了解情况后,会担心你的还款能力,不敢轻易借,这也是人之常情,第一个钱包决定了我们撬动第二个钱包的能力。
控制第三个钱包,其实说的就是要把握好花钱的尺度,根据自已第一个钱包的实力量力而行,任外界物欲横流,坚守好自已的底线,该买的买,可买可不买的先放一放。现在社会上流行“佛系”一说,在控制花钱的欲望方面,我们心里应该多些“佛系”。
说到底还是要努力工作,多赚钱才是硬道理!
野蛮生长读后感【篇14】
《野蛮生产》的第一章以原罪为题,讲得是民营资本的原罪。这里我们需要看重的,不是他的观点是否正确——屁股决定脑袋,站在一企业无产者的角度去评论一个有产者的正确,是非常蛋痛的。我从这一章,只是试图从冯仑的角度来了解以他为代表的这一代民营企业家对自身发展的态度。
从“原罪”一章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在制度与观念的夹缝中几经周折,历尽艰辛,但民营资本以其固有的坚韧终于迎来了蓬勃的发展。那么,民营企业家对这一段历史是怎么看的呢?从冯仑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民营企业家们对原始积累时期的经历,其实是迫切希望得到社会的谅解或者说理解。他们认为在当初的历史条件下,在当时的政治与法律环境下,所做的一切虽然可能不合乎今日的法理与道德,但至少大众应该理解并原谅他们,过去的只是历史,对今天毫无意义。社会不应纠结于已成为历史的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作为,而是面向现在,面向未来。
与此同时,冯仑对自己的企业能够及时的自我反省,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得意不已——这一点,也是我所钦佩的。看过太多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轰然倒塌的例子,万通能够走到如今,真的是非常不容易!万能的“反省日”,也非常有新意,有想法。民营企业不应该仅仅是以赚取眼前的蝇头小利为目的,而应该有更远大的目标,更严谨的经营态度,更科学的管理,更开放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去年的树读后感经典14篇
精益求精的我们精心呈现了“去年的树读后感”,满足您的精神追求。我们经常阅读书籍,读完后会感到心灵充盈。读后感是对我们的阅读能力和阅读素养的检验,希望您持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1)
这个星期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字叫《去年的树》,它是一篇很感人的小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好朋友。冬天来了,小鸟要离开大树飞到温暖的南方去,去之前,它们有一个约定:明年小鸟回来再给大树唱歌。可当小鸟飞回来的时候,一打听才知道,树被伐走了,做成火柴卖到一个村子里了。鸟儿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朋友,虽然它已经变成了一缕光,鸟儿还是为朋友唱起了去年的那支歌。最终,鸟儿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那是在四年级时,有一次,老师在讲台上问:“谁愿意为我们班争取荣誉,做一张关于抗震救灾内容的手抄报?”我一听是为自己的班集体争光没等老师说完便高高地举起了手。老师接着说:“今天晚上必须做完。”我一琢磨,时间太紧张了,就放下了手,又一想,时间少怕什么?又举起了手,老师就确定了我们十名同学。
放学回家后,吃过晚饭就赶紧做作业,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的作业也完成了。却把老师布置的手抄报忘得一干二净,洗漱完后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我高兴地来到学校,刚进教室门,班长就问我要手抄报,我这才想起忘了做,便说我交给老师了。过了一会老师来到教室,问到我时,我说班长收去了,老师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你再这样我可不喜欢你了,说完就上课了”。当时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下步为例呗!
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自己说出来的事,就一定要去做,这样才能让你获得更多的友谊。所以,让我们来珍惜现在的友情,信守跟别人许下的诺言吧!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2)
最近我学过一篇课文《去年的树》,主要写的是:鸟儿和树是好朋友,鸟儿天天给树唱歌,树天天听鸟儿唱。冬天,鸟儿要去南方了,鸟儿和树约定:明年春天再回来唱歌给它听。第二年春天,鸟儿满心欢喜地回来给树唱歌听,可是树却不见了,这时候鸟儿并没有因为树的不存在,而放弃过去的约定,在它心里始终有一股坚定地信念,一定要找到树。鸟儿不辞辛劳,打听树根,大门,小姑娘,结果知道小树被制成了火柴,并被用光了。鸟儿盯着最后的灯火唱起了去年唱过的歌给灯火听。鸟儿这种珍惜友情,信守诺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约定,一起去学跳绳,结果因为某种原因我没能去,而且还没及时告诉朋友,最后虽然朋友谅解了我,但当时还是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现在想起来感觉很惭愧,我应该学习小鸟那种“珍惜友情,信守诺言”的精神,就像子路说的:“言必信,行必果”,说到一定要做到!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3)
我平时的教学与卢静老师的相似。"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在这个对话过程中,要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学生和教师一起走进课堂、走进文本,感受到思维在碰撞、智慧在闪光、生命的活力在涌动。
卢静老师在《去年的树》教学时抓住阅读教学特点,力求通过对话、让师生的情感逐步升华。 采用各种阅读形式,促进学生体会文章情感。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有些课文还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卢静老师在《去年的树》教学中要求学生默读故事,勾画、反复读让自己感动的内容,想想:为什么感动了?她采用默读的方式,让学生将文字转化为信息储存到大脑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采用朗读的形式让学生将文字转化为语言,更加真切地感受课文内容,领略课文的妙词佳句,有助于学生增强语感、以声传情。同时,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学生换位体验,感情朗读的形式,激发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效果。
在这堂课中,学生实现个性化阅读,领悟课文情感。教学中,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自主学习、思考探究的空间,有利于学生对课文的整体把握,能较好地落实阅读教学的目标。卢静老师在《去年的树》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相信学生具有无限的潜能。给他们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使学生在自主探究、合作学习中体会学习的乐趣,与文本、与作者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感悟课文内涵。
长此以往,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将愈加浓厚,语文素养将逐步提高。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4)
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鸟每天都给树唱歌。渐渐地,冬天来到了,小鸟要飞走了,于是,它们就约定第二年春天再见面。转眼间,春天又来了,小鸟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发现了好朋友树不见了,只有一棵树根了。小鸟为了实现诺言,决定要去找它的树朋友。它到处打听,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树,树已经变成了灯火。小鸟又给树唱了去年唱的那首歌,就飞走了。
这就是我们昨天学的课文《去年的树》,这个故事内容曲折丰富,让我总是忘记不了。小鸟虽然看起来很弱小,可是它却有着高尚的品质和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一年,它许下了一个诺言——明年要再飞回来给树朋友唱歌。第二年,它来到了这里,没有看到树朋友。可是为了实现它去年许下的诺言,小鸟四处打听、四处询问,终于找到了树朋友。这件事说明了小鸟信守诺言。
小鸟不仅信守诺言,还特别珍惜朋友之间的友情。它费尽周折找到树朋友,它的树朋友已经成了火柴,点燃了灯火。可是它并没有因为树朋友变成了灯火而抛弃他,而是非常开心,又给树朋友唱了去年给它唱的那首动听的歌。小鸟终于实现了诺言,非常高兴。
讲完了小鸟,该讲一讲我的故事了。上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们班的锁丢了,x老师就又换了一把新锁,并把两把新钥匙给了我和xxx。因为我家离学校近,所以早上一般都是我开门,下午xxx开门。有一天晚上,我去哥哥家玩儿,不小心把班级钥匙忘在哥哥家了。回家以后,我很着急,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我就想着说不定xxx明天会早点去开门,肯定不会耽误同学们进教室的。可是,妈妈却教育我:“每天早上都是你开门,你明天不能开门了,就应该给xxx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你的钥匙忘在哥哥家里了,让他明天早上早去一些开门,这样才不会耽误同学们进教室。”我想了想,立刻给xxx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早去一点,千万别忘拿班级钥匙。打完了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下来了,觉得信守诺言的感觉真好!
生活中,信守诺言是很重要的。只有信守诺言,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只有信守诺言,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只有信守诺言,才能得到宝贵的友情。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5)
《鹿树》这篇文章讲了一只鹿碰见了一个树根。
树根告诉鹿,他有一个朋友是红头鸟,它答应今年春天来这做巢,可是树被砍了,不能给红头鸟做巢了。鹿就答应树根给那只小鸟一个家。鹿回到家把自己打扮成树的样子,然后来到树根上,摆出树的形态。第二天,有三只不同的小鸟飞了过来,想在鹿的角上做巢,鹿考虑了一会,就答应它们了。这时红头鸟飞了过来,发现“这棵树”与以前不同了,所以问了鹿一连串的问题,鹿怕红头鸟不来筑巢了,就编了一串谎言让红头鸟能够安心在鹿树上筑巢。这只鹿就变成了一棵会跑会唱的“树”了。我感到这只鹿非常善良,非常乐于帮助别人。因为树根的一个请求,它没有考虑就马上答应了。如果是我的话,还不一定一下子就答应了。助人为乐是一个好品质,我们要向这只鹿学习。
通过这篇文章,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你答应了别人,就必须要努力去做到,要守信用。如果别人再也不相信你的话,你就会没有朋友了。我们应该向好的品德靠进,而不是离好品德越来越远。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6)
今天我带着疑问而又迫不及待地心情读完了《去年的树》这篇文章,认认真真地阅读后,我心中的谜团不仅一一解开,而且我从文中领略了不少新的道理,收获了更多的知识。
文中写一只小鸟从春到秋给一棵大树唱歌,冬天到了,小鸟不得不离开树木,它们约好明年春天,小鸟还给大树唱歌,可春天来到了,小鸟找不到那棵树,于是小鸟便经理千辛万苦找到的希望,唱了一首歌便飞走了。文章中可以让我看出,现在人们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破坏植物,乱砍滥伐,让大自然的一切变得那么没生机,在一年中砍掉了成千上万棵树木,不仅少了一份美丽,而且树木释放出的氧气也就白白浪费,树是美化环境的,在校园,在街道,在路边都可以看到树木,正因为有了树,大自然的一切才变得生机勃勃,才变得充满春意。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树木被我们砍伐的所剩无几的时候,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可见,没有树是不行的。文中的小鸟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朋友变成那样后,难道不会伤心吗?他希望见到去年那棵茂盛的树,他更不会想到去年的郁葱大树如今变成人们的利用工具。
小鸟渴望为那棵茂盛的树唱一首歌,可再也不可能了,我们要为大自然增添一份色彩,要找回去年的那棵树。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7)
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
树是小鸟的家,小鸟是树的朋友。鸟儿每天站在树上唱歌给鸟听。日子一每天过去了,严寒的冬天来了,小鸟要到南方过冬去了。临走前,鸟儿对树说:“明年冬天我还会回来的,我还要唱歌给你听。”
春天到了,鸟儿高兴奋兴的飞回来了。可是,令它惊讶的是,树不见了,在原来的那个地方,只留下了一个树桩。小鸟问树桩:“你知道我的好朋友在哪里吗?”树桩说:“树被砍后,送到工厂里,做成了火柴。”
小鸟伤心地飞到城里,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它问小女孩:“姐姐,你知道火柴在哪里吗?”小女孩说:“火柴已经被擦燃了,点燃的火就在这盏灯笼里。”于是,小鸟就对着灯笼唱起了歌。
我很喜欢这个童话。小鸟的老实和取信深深地打动了我。小鸟为了兑现它的诺言,历尽艰辛,不怕险阻。它的执着品质恰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同时,我也劝告那些砍树者,请爱护森林,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8)
《去年的树》读后感1今天,我读了《去年的树》这篇文章。文章讲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好朋友,小鸟天天给树唱歌,树天天听小鸟唱歌。寒冷的冬天来了,小鸟只好飞到南方过冬去了,树让小鸟明年春天再给它唱歌。好不容易盼到了春天,小鸟却找不到它的好朋友树。
小鸟四处寻找,它问过树根,问过工厂的大门,问过小姑娘。最后,小鸟终于知道树变成了灯火,它给灯火唱了去年唱过的歌,就飞走了。
读到这里,我被小鸟和树之间深深的友情感动了。这份友情不正是我学习的榜样吗?我想我与同学之间也要建立起深深的友谊,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平时也应该尽心尽力的帮助、关心一些有困难的人。只要大家都有一颗关爱的心,我们就会是一个强大的团体,就不会有过不了的难关。
《去年的树》读后感2最近我学过一篇课文《去年的树》,主要写的是:鸟儿和树是好朋友,鸟儿天天给树唱歌,树天天听鸟儿唱。冬天,鸟儿要去南方了,鸟儿和树约定:明年春天再回来唱歌给它听。第二年春天,鸟儿满心欢喜地回来给树唱歌听,可是树却不见了,这时候鸟儿并没有因为树的不存在,而放弃过去的约定,在它心里始终有一股坚定地信念,一定要找到树。鸟儿不辞辛劳,打听树根,大门,小姑娘,结果知道小树被制成了火柴,并被用光了。鸟儿盯着最后的灯火唱起了去年唱过的歌给灯火听。鸟儿这种珍惜友情,信守诺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约定,一起去学跳绳,结果因为某种原因我没能去,而且还没及时告诉朋友,最后虽然朋友谅解了我,但当时还是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现在想起来感觉很惭愧,我应该学习小鸟那种“珍惜友情,信守诺言”的精神,就像子路说的:“言必信,行必果”,说到一定要做到!
《去年的树》读后感3当我读完《去年的树》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诚信。
当那棵树被砍去时,鸟儿没有离开,而是去了工厂,当树没在工厂里时,它没有离开,而是去了村子里,就连最后知道树已经被变成火柴而且还已经发光成为火的时候,它也还是为那堆火唱了歌。
像它这种诚信的高尚品德,我应该学习。
《去年的树》读后感4今天我学了一篇童话“去年的树”这篇童话是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写的。
我认为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鸟儿和树深厚的友谊,鸟儿为了实现她和树的约定,问了三次才找到她的好朋友树,我想鸟儿在路上一定遇到了许多困难。
当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眼泪差点流下来,那是因为这篇文章写得实在是感人了,只要你去细细的品味,你也会觉得,特别是最后三段:
1、鸟儿睁大眼睛,盯着灯火看了一会。我觉得鸟儿这时候会想起以前和树在一起的日子。
2、接着,她就唱起去年唱过的歌给灯火听。我想鸟儿正在实现和树的约定。
3、唱完了歌,鸟儿有对灯火看了一会儿,就飞走了。我认为鸟儿是恋恋不舍得离开了灯火,因为火柴只能燃烧一会儿,所以鸟儿应该非常的难过。
这篇文章真感人。
《去年的树》读后感5《去年的树》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四年级上册的一篇课文,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童话故事,故事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鸟儿和树之间的真挚情谊。
这篇文章中的对话较多,比较适宜学生分角色朗读,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体会每一个角色的情感,引导学生感情朗读是非常必要的。我知道,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一个对话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学就是在教师、学生与教材之间的互动中展开的。因此我力求通过多种形式的读,创设情境,引领学生深入童话中的角色,体会角色的情感世界,把学生真正带入文本的情境中,体会每一个角色的思想感情。
在小鸟面对着灯火,唱歌给树听这一部分。这里有三个自然段,文字很简单,却给了读者极大的想象空间。这里既是情感的暴发点,更是指导学生练笔的训练点。最后我还在这里安排了一个想象说话的环节,语文课堂应是听说读写相结合的。学生交流后,感慨很多,很出乎我的意外。
一堂课下来,我觉得本课的教学目标比较切实地完成了。学生能很快地理解、分析课文中的词句,并感受到小鸟和大树之间的种种情感。
《去年的树》读后感6今天,我们学了《去年的树》,这篇课文讲述了一只鸟和一棵大树是好朋友,它们被人类的乱砍乱伐拆散了。
我想对小鸟说,请你不要难过,人们会再种植一棵大树,使你再有一个好伙伴;请你不要伤心,我们会更加地保护大自然,使你们更加快乐;请你不要悲哀,我们绝不会再砍伐树木让你们担忧;请你不要责怪我们,我们已把环境绿化,树木成千上万,我们把罪恶的斧头扔向海底,小鸟请原谅我们,我知道森林少了一位使者,树妈妈少了以为亲切的儿子,山村谢了一棵高大的树,小鸟失去一位亲爱的伴侣,你看,草地上洒满了水珠儿,那是小草痛心的泪滴。
小鸟你要是能原谅我们,我们就在树根旁种出一棵小树,我们一定天天来浇水,绿叶会成为你归来的彩旗。
《去年的树》读后感7《去年的树》这篇文章,主要讲一只小鸟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千方百计地寻找自己的朋友——树,最后面对着用树枝做成的火柴点燃的灯火,唱起了去年的歌的故事。赞美了鸟儿高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真挚情谊。为什么呢?因为鸟儿有一颗实现诺言的心。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一件往事。
那是在四年级时,有一次,老师在讲台上问:“谁愿意为我们班争取荣誉,做一张关于抗震救灾内容的手抄报?”我一听是为自己的班集体争光没等老师说完便高高地举起了手。老师接着说:“今天晚上必须做完。”我一琢磨,时间太紧张了,就放下了手,又一想,时间少怕什么?又举起了手,老师就确定了我们十名同学。
放学回家后,吃过晚饭就赶紧做作业,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的作业也完成了。 却把 老师布置的手抄报忘得一干二净,洗漱完后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我高兴地来到学校,刚进教室门,班长就问我要手抄报,我这才想起忘了做,便说我交给老师了。过了一会老师来到教室,问到我时,我说班长收去了,老师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你再这样我可不喜欢你了,说完就上课了”。当时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下步为例呗!
通过读《去年的树》一文,我为自己过去的行为感到后悔,答应了别人就一定要去做,可不能说了不算,我为什么要撒谎呢?我还不如文中那只小鸟呢!与那只诚实守信的鸟儿相比,我差的太远了。今后 ,我要向那些诚实守信的同学学习,做一个说话算话、践行诺言的好孩子。
《去年的树》读后感8读了《去年的树》那篇故事,文中的鸟真惜友情就唱歌给树听。
突然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是三年级的一件事,我不小心把妈妈的香水打破了。到妈妈回来时,她闻到她自己的香水味道。妈妈立刻走进了房间。
原来真的是香水掉到地上,妈妈走到我面前说:“你是不是把香水打破呢?”。
“不······是我······打······破”我语无论次地说。顿时我心里感到很后悔。因为小孩子要诚实。
过几天,妈妈再来问我:“明明是你打破的,却不诚认你要反思一下”。
我慢慢说:“你第一次问我的时候,已经我很后悔可不知道怎么向你说”。
“今次就算你诚实一点,我就不叫你写反思”妈妈说。
这时我的心里面平静了下来。只希望不要有下次。
通过这件事情知道了。不要说谎。要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去年的树》读后感9唱完了歌,鸟儿又对着灯火看了一会儿,就飞走了……
鸟儿在想什么呢?
鸟儿和一棵树是好朋友,当寒冷的冬天来的时候,鸟儿要去南方,鸟儿对树做出了承诺,明年一定回来给树唱歌,但鸟儿回来看到的却是树的树根,鸟儿听了树根的话去伐木场找树,但树又被做成
了火柴,火柴点燃灯火,鸟儿看着灯火唱起去年的歌。
唱完了歌,鸟儿又对着灯火看了一会儿,就飞走了……
这个故事有一点凄惨的感觉,灯火灭了,去年的树没有了,鸟儿与树是难舍难分,当鸟儿飞走了,它在想什么呢?它的内心一定在哭泣,去年的树永远没有了,伐木工人带走了它,伐木工人手里那罪恶的斧头让鸟儿再也见不到树了,鸟儿只祈求一个安宁的家园,只要一个能陪伴它到永远的树朋友,我们为什么连这小小的祈求都做不到呢?
我又反反复复品读这个故事,鸟儿和树的友谊让我品味人生,人与人的友谊能像它们的友谊那样吗?
在鸟儿准备去南方,对树做出承诺,当时,它们是那样的山盟海誓,如今,当时的誓语化为泡沫。
树失踪了,鸟儿不顾疲倦到处找它,树一点一点消逝在空气中的时候,鸟儿心灰了……
让去年的树回来吧,我不想看到鸟儿每一天悲伤,思念树的身影。
让树与鸟儿团聚吧。
《去年的树》读后感10《花木村和盗贼们》是《去年的树》一书中的一个小童话。这篇童话带有浓郁喜剧色彩和民间故事风味。我喜欢这篇小童话。这篇小童话带着这样的寓意:信任别人是美好的,得到别人的信任也是美好的。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吝啬对他人的信任呢?
文中五个盗贼原想狠狠捞一把的。盗贼头儿,能够得到别人的信赖,用良心发现自己的心,变得美丽起来。那感觉真的很奇妙。他高兴得哭了,不停地流泪。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他们变得善良起来,竟要还小牛犊。我又惊又喜!盗贼头儿居然变得诚实起来。把以前他做的坏事都坦白了。盗贼头儿告诉他的弟子们再也不要当盗贼了。四个弟子都觉得头儿是个好头儿。最后,五个盗贼改邪归正了。我真为他而感到庆幸。
新美南吉的作品里,隐含着浓郁的寓言色彩,告诉我们许多道理。有的告诉我们,不要仅仅看到了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影子,却没有想到,真正创造了美丽的影子的,原来是太阳;有的告诉我们,在无限的大千世界里,每一个小小的生命个体都是那么渺小,更需要我们去善待生命、珍惜生命,尽可能去发挥自己生命的能量,去探索和发现这个世界更多的未知秘密;还有的告诉我们……
我喜欢读新美南吉的作品,因为她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9)
去年的树读后感
读后感一:
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小鸟每天都给树唱歌。渐渐地,冬天来到了,小鸟要飞走了,于是,它们就约定第二年春天再见面。转眼间,春天又来了,小鸟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发现了好朋友树不见了,只有一棵树根了。小鸟为了实现诺言,决定要去找它的树朋友。它到处打听,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树,树已经变成了灯火。小鸟又给树唱了去年唱的那首歌,就飞走了。
这就是我们昨天学的课文《去年的树》,这个故事内容曲折丰富,让我总是忘记不了。小鸟虽然看起来很弱小,可是它却有着高尚的品质和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一年,它许下了一个诺言明年要再飞回来给树朋友唱歌。第二年,它来到了这里,没有看到树朋友。可是为了实现它去年许下的诺言,小鸟四处打听、四处询问,终于找到了树朋友。这件事说明了小鸟信守诺言。
小鸟不仅信守诺言,还特别珍惜朋友之间的友情。它费尽周折找到树朋友,它的树朋友已经成了火柴,点燃了灯火。可是它并没有因为树朋友变成了灯火而抛弃他,而是非常开心,又给树朋友唱了去年给它唱的那首动听的歌。小鸟终于实现了诺言,非常高兴。
讲完了小鸟,该讲一讲我的故事了。上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们班的锁丢了,赵老师就又换了一把新锁,并把两把新钥匙给了我和张瑞航。因为我家离学校近,所以早上一般都是我开门,下午张瑞航开门。有一天晚上,我去哥哥家玩儿,不小心把班级钥匙忘在哥哥家了。回家以后,我很着急,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我就想着说不定张瑞航明天会早点去开门,肯定不会耽误同学们进教室的。可是,妈妈却教育我:每天早上都是你开门,你明天不能开门了,就应该给张瑞航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你的钥匙忘在哥哥家里了,让他明天早上早去一些开门,这样才不会耽误同学们进教室。我想了想,立刻给张瑞航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早去一点,千万别忘拿班级钥匙。打完了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下来了,觉得信守诺言的感觉真好。
生活中,信守诺言是很重要的。只有信守诺言,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只有信守诺言,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只有信守诺言,才能得到宝贵的友情。
读后感二:
同学们,你们知道《去年的树》这个故事吗这个故事可感人了。我读了这个故事后,被小鸟珍视友情、遵守诺言的品质深深感动了,真想马上把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讲给你们听。
故事中的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年冬天,小鸟要去南方过冬了,临别之际,它们约定:来年春天再相见,小鸟再来为大树唱歌。春天到了,小鸟为了这个约定,从南方飞回来了。可物是人非,树已不见了,只留下一截树根在无声地哭泣。为了找到好友,履行承诺,它四处寻找,从森林找到锯木厂,从锯木厂找到村庄,再找到小姑娘。当它历经千辛万苦找到小姑娘的家时,却眼睁睁地看着树做的火柴已化成灯火,但小鸟还是没有忘记诺言,它在灯火旁唱起了去年它唱给树的歌,一遍又一遍,久久不肯离去。
我掩书长思,这只小鸟,它在寻找的过程中,有没有想过会被猎人射下来;有没有想过会被灯火旁的小姑娘关进笼子;有没有想过舍弃了这棵大树,还有无数的大树可以成为它的朋友。我觉得,它什么也没想过。在它小小的脑海中,只是闪现着一个念头:找到老朋友,为它唱歌。这个简单的念头驱使着它不顾一切地去寻找。
从小鸟身上,我想到了我们人类。我们人类是高等动物。可是,许多时候,有些人的高等竟比不过一只鸟。薄情寡义的,虚情假意的,背信弃义的,见利忘义的,比比皆是。就拿我家的邻居张奶奶来说吧。张奶奶70多岁了,30年前死了老伴。她为了三个儿子,没有改嫁,含辛茹苦地把他们拉扯成人,讨上媳妇。可现在三个儿子谁也不管她,时常给她气受。有时连村里发的每个月200元的老年补贴还要染指。我妈妈看不下去,常常暗地里接济张奶奶。我一看到张奶奶,心里就很痛。这三个儿子,连区区一只动物都不如,我真为他们深感脸红啊。更为他们是我们的同类而感到惭愧。
《去年的树》这篇课文,让我记住了一只重情重义、一诺千金的小鸟。我想,有时候,我们人类的确应该向小鸟学习,向动物学习。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10)
今天,我们上了一篇感人的故事,叫《去年的树》,是发生在一只小鸟和一棵树身上的故事。有一只鸟每年都要给树唱歌,今年,当它飞回来找树时,那树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最后,鸟儿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树,它被做成火柴,用光了,可烧出的火还在煤油灯里,接着,鸟儿就唱起了去年的歌。
看完这篇课文后,我体会到了他们深挚的友情,可当我学完了之后,我更加体会到了,它们的不舍之情,可我没忘那些破坏大天然环境,砍树的伐木人,他们既破坏了环境,更破坏了了小鸟和树的感情,我想对鸟儿说:“听到你失去了贵重的朋友我很伤心,可你这份有爱之心更令我难忘,坚强起来,我们大家都相信你会怀着友爱之心找到更多的朋友!”
我还想提醒那些伐木者,树,是大天然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假如没有树,凶猛的沙尘暴与洪水将向我们袭来,破坏了人与动物夸姣的生存空间。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让我们步履起来,共同保护小鸟和它们夸姣的家园——树,维护大天然的生态环境!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11)
语文书第11课是《去年的树》,读了这篇课文,我被小鸟的品格所感动。在课上,我们做了《去年的树》的童话剧表演,我伴演了故事中的小鸟,因为小鸟的品格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所以我把小鸟的真挚情感表演地也是淋漓尽致。
《去年的树》讲述的是:一只小鸟和一棵树是好朋友,小鸟天天给树唱歌,树也为小鸟遮光挡雨。可是,冬天到了,鸟儿要去南方过冬,因此,他们约定明年小鸟一定回来再给树唱歌。等春天到来,树已经不见了,小鸟问了很多人,飞过了很多地方,经历了很多磨难,最后才知道树变成了火柴,点燃了灯火。最后,小鸟只好给灯火唱了去年给树唱的歌。每次读到这里,我的双眼都会不由自主的湿润。这可能是我对小鸟的同情,也可能是我对小鸟高尚品格的敬重。总之,我爱小鸟,我更爱小鸟的这种品格。
故事通过对小鸟真实情感的描写,让我感受到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并且我们国家还把诚实、守信定为“xxxx”的主要内容。我想:我们小学生更应该信守诺言,以诚待人。从自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珍惜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学习小鸟这种品格,让自己更加向上,更加完美。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12)
同学们,你们知道《去年的树》这个故事吗?这个故事可感人了。我读了这个故事后,被小鸟珍视友情、遵守诺言的品质深深感动了,真想马上把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讲给你们听。
故事中的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年冬天,小鸟要去南方过冬了,临别之际,它们约定:来年春天再相见,小鸟再来为大树唱歌。春天到了,小鸟为了这个约定,从南方飞回来了。可物是人非,树已不见了,只留下一截树根在无声地哭泣。为了找到好友,履行承诺,它四处寻找,从森林找到锯木厂,从锯木厂找到村庄,再找到小姑娘。当它历经千辛万苦找到小姑娘的家时,却眼睁睁地看着树做的火柴已化成灯火,但小鸟还是没有忘记诺言,它在灯火旁唱起了去年它唱给树的歌,一遍又一遍,久久不肯离去。
我掩书长思,这只小鸟,它在寻找的过程中,有没有想过会被猎人射下来;有没有想过会被灯火旁的小姑娘关进笼子;有没有想过舍弃了这棵大树,还有无数的大树可以成为它的朋友。我觉得,它什么也没想过。在它小小的脑海中,只是闪现着一个念头:找到老朋友,为它唱歌。这个简单的念头驱使着它不顾一切地去寻找。
从小鸟身上,我想到了我们人类。我们人类是高等动物。可是,许多时候,有些人的高等竟比不过一只鸟。薄情寡义的,虚情假意的,背信弃义的,见利忘义的,比比皆是。就拿我家的邻居张奶奶来说吧。张奶奶70多岁了,30年前死了老伴。她为了三个儿子,没有改嫁,含辛茹苦地把他们拉扯成人,讨上媳妇。可现在三个儿子谁也不管她,时常给她气受。有时连村里发的每个月200元的老年补贴还要染指。我妈妈看不下去,常常暗地里接济张奶奶。我一看到张奶奶,心里就很痛。这三个儿子,连区区一只动物都不如,我真为他们深感脸红啊!更为他们是我们的同类而感到惭愧。
《去年的树》这篇课文,让我记住了一只重情重义、一诺千金的小鸟。我想,有时候,我们人类的确应该向小鸟学习,向动物学习。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13)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小鸟这种诚实的精神所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一只小鸟和一棵树是好朋友,小鸟天天给树唱歌,树也为小鸟遮风挡雨。冬天要到了,鸟儿要去南方过冬,小鸟说明年一定再给树唱歌。春天来了,当鸟儿再来找树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根了。小鸟问了很多人,飞过了很多地方,最后知道树变成了火柴,点燃了灯火。小鸟给灯火唱了去年的歌,就飞走了。
在这里,我们看出了小鸟的守信,它把灯火看成了树的化身,给火唱完了歌才走。作为人类,我们更要守信用。美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就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下,诚实的说出了是自己砍掉了小松树,得到了父亲的表扬。可见诚实是多么重要啊!我们小学生更应该以诚实为本,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但要努力学习,更要把诚实做为人生道路上的基石。
我爱这只小鸟,我更欣赏它诚实的品格。
去年的树读后感(篇14)
有一篇课文叫《去年的树》,读完了这篇故事我不禁问自己:我有没有像小鸟一样守信用呢?没有,说好了借给别人校服,但第二天又不肯了。这使我很不好意思,我一定要改正。 整篇课文中,小鸟问树根,问大门,问小女孩的三句话最让我感动:立在这儿的那棵树,到什么地方去了呀?门先生,我的好朋友树在哪,您知道吗?小姑娘,请告诉我,你知道火柴在哪吗?这三句话我听出了小鸟的着急和伤心,而那些伐木人既破坏了环境,又使一对儿好朋友分散了。
我很感谢树根和大门,是他们给小鸟指明了道路,我也很感谢小女孩,是她让小鸟完成了诺言。小鸟是多么守信用啊!它不怕路有多么远,也要把自己的诺言完成。
《去年的树》这个故事真好!
我认为守信用就是把自己说的事一定要办到,我要学习小鸟的精神,不再说话不算数,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办好。
我又想起了刚开学时的一件事:那几天我感冒了,妈妈每次去给我记作业,我的一个同学赵雪嫣就会留下来等我妈妈,把老师留的作业很详细地告诉妈妈,直到有一天我上课自己把作业记上了,她还在那里等我妈妈,她真是个守信用爱帮助人的好学生。我要向她学习。以后我会再多读些像《去年的树》这样的好故事。
柳林风声读后感经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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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1
春天到了,勤劳朴实的小鼹鼠迫不及待地从洞中钻出来,他来到小河边,遇到了聪明、乐于助人的小水鼠。两个人一见如故,成为了好朋友。从此开始了一段刺激,惊险的旅程。
在一年四季不断地游玩儿中,两人建立了更加深厚的友谊。同时也帮助了很多其他的伙伴,也结交了很多的朋友。最为突出的就是帮助了一个骄傲自大,放荡不羁的富家子弟----癞蛤蟆。
癞蛤蟆是这一带远近闻名的富翁。他没有定性,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的热度,但是他很善良。他喜欢一切新鲜的东西,甚至于不听朋友的劝告,最后因为多次开汽车横冲直撞,而被关进了监狱。在一个善良小女孩的帮助下,成功逃出了监狱。谁知逃出来后才发现,自己豪华的家也被黄鼠狼和白釉侵占。鼹鼠,水鼠和睿智仗义的獾朋友一直在默默地替他守护着,这让癞蛤蟆很感动。他们四个人齐心协力地制定方案,打败了黄鼠狼他们,夺回了属于癞蛤蟆的癞蛤蟆宫。从此以后癞蛤蟆也变了个样,他也学会了感激别人,帮助别人,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癞蛤蟆了。
小鼹鼠,小水鼠,獾和癞蛤蟆四个好朋友,互帮互助,打抱不平,从此也成了森林中最最英勇的战士。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朋友间一定要相亲相爱,互帮互助,不抛弃,不放弃,一起携手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2
家是什么?家是蜗牛背上的壳,在爬累了时,在夜晚到来时,在风霜雨雪时,便不妨把身体缩进去,躲在硬壳里休息或躲避危险。待到清晨日出或风和日丽时,再探头出来,继续爬行。
家,一个温暖的家,多么令游子们向往。就像《柳林风声》这本书中的鼹鼠一样。它在路过村庄时,就闻到了家的气味和信息。此时此刻,他的家清清楚楚地在黑暗中蓦然显现。他听到了,听到了家的呼唤。这呼唤如此清晰可闻,这吁求如此直截了当。这时的鼹鼠是多么想回家呀!他是多么的迫不及待呀!我想,他的灵魂正往家的方向飘去呢!还有蛤蟆先生,他在流浪的过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家原来是这么重要呀!没有了家就没有了温暖,没有了一个休息的港湾。回到家了,一头躺在舒适的床上,听着小时侯的摇篮曲,甜甜的入梦了,真好。一觉醒来,耳边就传来了那亲切的话语,就像和煦的阳光温暖了它的心。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家是什么?家是炎黄子孙滋润的根;是天地灵秀造化的书;是美好祝福吟就的诗;是``````出门在外的游子是多么需要家的温暖呀!家,不仅仅是一座房子,一幢大楼,一栋别墅,更是亲人们的关怀与呵护。游子们,你们听,家正在呼唤你们呢!你们回家看看吧!
家是什么?是遮风挡雨的大伞,是激励我们远航的风帆,是伤心落泪时一句贴心的话语。我们谁也离不开家。我们的家用爱心包围。这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温暖。家,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家,我们永远也离不开你!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3
阅读不仅可以开阔视野,还可以陶冶性情,使读者的心灵受到震撼与启迪。偶然的机会,我就到了《柳林风声》,这本书一翻开,我就被书中优美的语言,妙趣横生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给年幼的儿子写信时讲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对他儿子的一生有着重大影响,而且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深远的教育意义。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友谊的赞美歌颂,文中无时不在体现着友谊的力量——水鼠与鼹鼠邂逅后,水鼠与鼹鼠很大的帮助;水鼠帮鼹鼠找到了家;水鼠和鼹鼠帮水懒找到失踪的儿子……这些都是他们深厚友谊的体现。
在感受友谊的同时,我也被文中的田园风高所陶醉,在春回大地之际,一切生机勃勃,令我陶醉其中,还让水鼠和鼹鼠沉迷;大雪纷飞之时,世界盖上了厚厚的棉被,不仅让人深陷其中。
在鼹鼠想家那一章中,我读完之后不禁热泪直流,无论我们离开家多久,家总会欢迎我们,家总会宽恕我们。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童话,在空闲时还可以解闷呢!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4
《柳林风声》这本书,我非常喜爱。它主要描述了河鼠、鼹鼠、蟾蜍和老獾关于友谊的故事。例如:蟾蜍靠祖传家产过活,挥霍浪费,追求新奇玩意儿,马车、汽车、帆船等等,结果上当受骗,连家也保不住了。
最后在朋友们的努力帮助下,把家夺了回来……“这是家—他的老家—自从他发现了大河后弃之不顾的家,向他传递的信息!
他们像一只只无影的小手拉扯着他朝着一个方向!啊,此刻,它一定就在附近。现在,历历往事在一瞬间涌向心头,在黑暗中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老家尽管矮小简陋,却是他为自己倾心修建的家园。”这句话让我非常感动,因为鼹鼠深爱他自己的家。许多动物都有自己的温暖的家。我们人类更离不开自己的家。家是我们温暖的港湾,也是我们永远的避风港。
读了这篇童话我深刻体会到:在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友情是多么重要啊!在朋友身处困境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嫌弃他,应该伸出友情之手帮助和鼓励他。我们大家要像河鼠、鼹鼠、蟾蜍和老獾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班级才真正像一个大家庭!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5
读了这本书,我对“友谊”两个字的理解进一步加深了。作者的家庭背景很不好,父亲酗酒,母亲患病而逝,自小就跟随祖父祖母到乡下生活。他对田野风光非常喜爱并充满无限留连,这为写《柳林风声》这部书奠定了基础。
在书中我感受到了小伙伴们单纯的友谊,它们在柳林中生活,互帮互助,相互友爱,四个小动物也代表着现实生活中四类典型性格的人物。水鼠很有理性,很有生活方向感。鼹鼠很好脾气,通情达理,能体察人际需要。蛤蟆是勇往直前的探险家,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崇尚自由。獾则是备受尊重的长者。最让我敬佩的是水鼠,它有助人为乐的高尚品格,作者的意图就是告诉我们要像水鼠那样帮助他人,使彼此之间的友谊更加牢固。
蛤蟆因偷汽车被囚禁,在狱中它不禁扑倒在地,泪如雨下,自暴自弃,任自己陷入无望的黑暗之中,与之前的那个富有、好客、无忧无虑的蛤蟆相比,真是判若两人。我更欣赏的是后者。我认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努力想办法解决,而不是自暴自弃,当我遇到蛤蟆的处境时,我不会像它一样对监狱乏味的生活感到无望,我会依然满怀希望,乐观地做好每一件事,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获得自由,并马上去找我的三个小伙伴们。我会改掉三心二意的毛病,做事一心一意,力争上游。最后,蛤蟆在一个小女孩的帮助下装扮成洗衣服的阿姨骗过守卫才获得自由,我认为没必要这样,这样不够诚实。作者通过写蛤蟆在狱中的乏味,无望,讽刺着现实生活中那些像蛤蟆一样的人。
小动物们的生活充满着欢乐,但又夹杂着忧虑。同时我也希望它们的友谊能够更加牢固,继续上演一段和谐而生动的柳林风声!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6
《柳林风声》是一部妙趣横生的童话小说。读了《柳林风声》以后,我觉得蟾蜍有错误就改正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一个初夏的早上,生活在河岸或者大森林里鼹鼠、河鼠、蟾蜍和老獾快乐地生活着。但是,蟾蜍由于爱吹牛、臭显、做事不考虑后果,接二连三从卧室逃跑、偷车、被判入狱、越狱、出逃、被追捕等等,连连闯祸。
朋友们为了帮助他,教育他,煞费苦心,想尽一切办法对他细心教导,百般说服教育,蟾蜍终于领悟到,自己干的事确实既错误又愚蠢。不久之后,蟾蜍的住宅被黄鼠狼霸占了,他们联合起来,用智慧战胜了黄鼠狼。蟾蜍为此大受感动,下定决心改正身上的毛病,变成了一个好蟾蜍。他确实成了一个大不一样的蟾蜍。
我们应该向蟾蜍学习敢于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的精神。我应以此为教训,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做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7
这个星期,我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它使我感悟到,友情是最美好的。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由高傲的蟾蜍,性情温和的老獾,聪明细心的河鼠以及机智勇敢的鼹鼠等构成的神奇世界。
我读了《柳林风声》后感到,野林中性情温和的老獾虽然很少露面,但在大家眼中,却是一个极具影响力的人物;善良的河鼠不但十分富有同情心,还愿意和朋友分享一切;鼹鼠肯动脑筋,并愿意为朋友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狂妄自大的蟾蜍不务正业,乱花财产,为寻找刺激而犯罪,被关进大牢中,连家也被野林中的黄鼠狼和白鼬给占领了。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才把自己的家给夺了回来,经历了一次次困难和朋友们一声声的劝告,蟾蜍终于变得谦虚起来。它们四人也成为这森林中赫赫有名之人。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动物们的友谊。在蟾蜍失去蟾宫后,是老獾、河鼠还有鼹鼠帮它夺回蟾宫,它们不顾安危,竭尽全力帮助它们想尽办法劝说却死不悔改的蟾蜍,这不就是朋友之间真正的友谊吗?
朋友之间真正的友谊是当你遇到困难时,他会竭尽全力去帮助你;当你不开心时,他会安慰你;当你需要温暖时,他会给予你温暖。所以,请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吧!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8
柳林风是英国肯尼思·格雷厄姆的作者,这本书是他六岁的儿子准备的故事。柳林风,顾名思义,这本书给了我们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我们都知道树林很神秘,风是指一系列故事的发生,在神秘的柳树林中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只是活泼和快乐,感伤的鼹鼠。他的朋友是:热情好客,大胆和小心水鼠;狡猾的青蛙策略化,绅士獾等。这本书讲述了这些生活在野生森林和小河附近的小动物之间发生了什么的故事。随着一个有趣的故事的到来,他们之间的友谊越来越深。通过阅读,我充分体会到田园风光的美丽,羯磨的邪恶,人与温暖的和谐。
这个故事给了我对蟾蜍最深的印象。因为蟾蜍很丰富,所以他每天都买车,疯狂驾车,经常发生车祸,对警察粗鲁无礼。结果,蟾蜍被锁入监狱,判处20年徒刑。后来,监狱长的女儿被救了。从蟾蜍抢救,没有停车痴迷,继续麻烦。直到他的朋友告诉他的房子已经被占领,他带来了他的家人回来,他的几个好朋友的帮助。虽然他是懒惰,专注,但他经常好客,温柔的个性,还是非常好!他终于摆脱了浪费自大傲慢的骄傲的问题,回到朋友的身边。
我的家,虽然很简单,破旧,老,不如水鼠老家舒适,不如青蛙家风格,它比狗獾家宽敞更好。但是,你知道吗?这就是我的家,我个人创造家啊!这一节描述了平原,但很伤心,人们不禁想要流泪。是的,他们一点一点,拯救节俭的家,但是自己的劳动结果。别人的家里不管多么好是别人自己家是小屋的心啊!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想我们不能在乎,不可能。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9
在河边的一个大森林中,住着几只动物,《柳林风声》这本书讲得就是这几只动物之间发生的一
些冲突,趣事,等事情。
其中,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鼹鼠和河鼠。鼹鼠机灵、可爱,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可以读懂朋友的心思,并努力的去开导它,还有,就是在蟾蜍闯祸的时候,它总是不顾一切的去保护蟾蜍,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也要像鼹鼠一样做一个称职的朋友。
也正因为它默默付出,所以身边才一直有朋友陪伴,这告为我们只有真心才能换来真心。
河鼠机灵、爱冒险、热心、但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天直,因为它的天真,害的让蟾蜍跳跑了,最后去做了牢,我们可不能像河鼠一样天真,容易上当哦!
蟾蜍很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不可一世,还非常爱闻祸,我们可不能像它一样哦!可蟾蜍也不是没有优点的哦!它还还是道优点的哦!它的优点就是知错就改,这边是为什么它最后变成了另一个蟾蜍的最大最直接的原因。
《柳林风声》这本书不仅有趣,还能告诉我们启迪,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10
鼹鼠丢下家里的大扫除,随着春天的召唤,爬出地洞享受阳光的沐浴。突然鼹鼠飞也似的跑了起来,跑到离家很远的地方,他遇到了善良热情的河鼠、做事糊涂但很友善的水獭、自吹自擂且不负责任的癞蛤蟆、还有待人善良却行为粗鲁的獾。他们和勤学好问的鼹鼠一起踏上了一段惊险刺激的旅程。这几个好朋友经过千锤百炼之后,能勇敢的面对大千世界中那些阴险狡诈的坏人。而他们之间的友情更加坚不可摧,无论朋友做出多么不好的事情,其他人都不会抛弃朋友。
这是这个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地方。在第11章《他的眼泪像夏天的骤雨》中,癞蛤蟆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贪念,偷了一辆高级轿车,被抓去了最最牢固的监狱。森林的动物们都主张癞蛤蟆活该,它不会再回来了,应该把癞蛤蟆庄园霸占。但是剩余的四个小动物把自己的伙伴当作亲人一样,他们认为癞蛤蟆一定会回来,还搬出历史跟那些动物们争论。四个伙伴两个一组轮流值班,看守癞蛤蟆庄园。他们被打的浑身脏兮兮的,还挨了很多骂。但就算他们受到很大的伤害,他们也要保护自己朋友的尊严!我为这几个小动物之间的友情感动不已!为坏人的粗鲁行为感到愤怒。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伤心失望的时候,如果这时朋友安慰我们几句、鼓励和帮助我们一把,那我们就会像是在黑暗中看见了光明一样。我在国际象棋比赛中,每当我输棋伤心失落时,总会有朋友安慰我说:"没关系,只要打好后面的比赛还有希望,加油",他们的话让我重新恢复了信心。还有一次在学校,我流鼻血了。我的好朋友周泉童不但借给我很多的面巾纸止血,还陪着我一起去厕所清洗直到我不再流鼻血为止。我很感激他。
我希望大家都能像这五个小伙伴一样,团结友爱、齐心协力、不抛弃对方,给予自己的同伴信任和帮助,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毫不迟疑地帮助他,有难同当!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友谊善良的品质要从书中体会,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肯尼斯格雷瓦姆写的,这是一本温馨而又有趣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个风光旖旎的河畔住着四个好朋友,热情而稳重的河鼠还有鼹鼠,诚实的獾和冒冒失失蟾蜍。本来一切是美好的生活,没有担忧。可是冒冒失失的蟾蜍,爱上了汽车一切冒险就开始了。可是蟾蜍并不知道自己的蟾宫已经被占领了,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夺回了蟾宫。
蟾蜍为什么会被抓到监狱里了呢?
从这个问题我们也就知道了,人不能骄傲不能撒谎。蟾蜍太骄傲使他进监狱,一路上危机重重,她还了欺骗许多好心人。然而回来后,她却加油添醋,把本来一个没面子的事说的好像自己多机灵。虽然蟾蜍是这样一个人可他也知错就改,她听了朋友的劝告后不再骄傲了,后来和朋友一起奋战努力。最后夺回来了蟾宫。
所以做人不能骄傲不能撒谎,要虚心接收朋友对你的正确建议。最后,听了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一定要赶快看看《柳林风声》这部有趣的故事书哦!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12
在寒假生活里,我读了不少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柳林风声》。
在乡间住着活泼可爱的鼹鼠、聪明的河鼠、老成持重的獾,还有放荡不羁的蛤蟆。故事的发生都是因为蛤蟆而起。蛤蟆靠祖传家产生活挥霍浪费,追求新玩意儿,结果闯了不少祸,连家也没有保不住。最后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把家夺了回来。
多么奇特的故事,尤其是蛤蟆的冒险经历:玩车偷车、入狱逃跑、被人追捕、和黄鼠狼大战、夺回老宅……;再看乡间温暖惬意的生活:春季大扫除、河边荡舟、野森林的奇遇,也总是让人留恋。故事的最后说蛤蟆在四个好朋友的帮助下,重新夺回了老宅,住进了蛤蟆府,这不就是患难与共的友谊吗?想想看吧,动物之间尚且有如此深厚的友谊,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好儿童,我们是否可以做的更好呢?
《柳林风声》的一个个诙谐温馨的故事给人温暖,故事中隽永的人生哲理给人温和的教诲。还告诫人们:社会是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应该懂得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13
在一条清澈的大河边,在美丽的柳林里,住着许多有趣的动物,就是它们汇成了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其中有爱和朋友分享所有的河鼠,有爱交朋友又经不起诱惑的鼹鼠;有爱冒险、爱闯祸,结果把自己弄进监狱又差点失去家园的蛤蟆;有宽厚、不苟言笑却外冷内热的獾;有老实的水獭;周游世界的航海鼠和有礼貌的刺猬等等。
看着这本书,好像看见了千万副画拼成的故事。比如:看见了河鼠坐在船上划着桨在河面移动着;又仿佛看见了老水獭失魂地站在大堤上,思念着失踪多天的儿子;还看见小田鼠们围成一个圆形歌唱圣诞……
看着这本书,我可以体会到四季在柳林里的轮回。春弥漫着生机,夏充满了茂盛,秋散发着忧伤,冬填满了宁静。奇妙的世界歌颂着每一天,赞美着每一年……
我在这明白了友谊的伟大和价值,了解了家的重要和温暖。
柳林风声读后感 篇14
朋友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友情。在朋友之间不讲恨、富有、贫穷、钱……互相帮助、互相信任的才是真正的朋友。而阅读《柳林风声》这本书让我对“朋友”这个词寓意理解的更深了。
在这本书中,写到了很多美,但为中心的还是友情之美,在书中,友情之美的主要故事内容是这样的:一只鼹鼠为逃避春季大扫除,在河岸边恰好遇见河鼠,两人成了非常友爱的朋友,它们和獾、癞蛤蟆也成了好朋友。
随着故事的一个个发展,我也被小动物们之间的友谊所感动。在蟾蜍遇到麻烦时,朋友们伸出友情之手帮助他,鼓励他,让我领悟到生活中,朋友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重要。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朋友,生活便会失去色彩。
随着故事的一个个发展,我也被小动物们之间的友情所感动。谨慎本分、心地善良的鼹鼠,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河鼠,率直纯真、人见人爱的蛤蟆,正义十足、具有领袖风范的灌。
书虽然读完了,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却还在我脑海中徘徊,那如诗如画的田园风光,那小动物之间温馨的感情,也一直萦绕着我,一个个小精灵经常跳出书本,进入我的梦和我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