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参考! 故乡读后感范文2篇

值得参考! 故乡读后感范文2篇。

不同的经历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收获,我们可以将心中想要表达的话记录下来。心得体会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可以借鉴的心得体会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参考! 故乡读后感范文2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故乡读后感(篇一)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读后感【篇二】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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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故宫观后感(670字)


在我们对一些事情受到启迪时,我们不妨用文字梳理一下的记录下来。一般来说,心得体会就是应用原文做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哪些心得体会范文值得一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文参考:故宫观后感(67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故宫观后感【篇一】

我在故宫修文物,讲述的是一群专职修缮文物的匠师们在故宫修文物的日常。故事讲述平静而温和,一共三集的纪录片,大约3个小时就看完了,总觉得意犹未尽,不够看。

第一集讲述青铜器、宫廷钟表和陶瓷的修复故事,第二集是木器、漆器、百宝镶嵌、织绣的修复故事,第三集为书画的修复、临摹和摹印。隋代展子虔的《游春图》、宋代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唐代三彩马,辽金木雕佛像,康熙皇帝60大寿的32扇屏风等,每一件出现在纪录片里的知名或者不知名的作品都凝聚了故宫匠师们的心血。观众平时只能远观的稀世珍宝,在这里成为这些匠师们每日捧在手心里打磨的作品。

最让我触动的一幕是第一集中,一位修补陶瓷的年轻女孩,踩着自行车在故宫里骑行的场景,她说她最喜欢星期一的故宫博物院,因为星期一闭馆,骑行在没有人的故宫中最为惬意自在。纪录片旁白讲述道:“据说第一次享受这种待遇的人是末代皇帝溥仪……”这句话一出,心里莫名的咯噔了一下,穿越百年的故宫,见证了多少历史人物的游走,经历了多少辉煌与落寞的历史时刻。故宫早已经不是一座建筑,而是一种文化的承载。

在这里工作,和在北京其他地方工作的感受完全不一样,宫门层层,阻挡了外界的喧嚣,修补匠师们说他们能够在文物修补中和古人对话,看到上一次修补这件文物的匠师的故事和性格。文物的修补讲究的是修旧如旧,残损的文物需要匠师们的一双巧手拼接与复原,耐心与艺术想象力缺一不可。对自己的作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力求最大限度的还原文物的原本风貌,这样的工匠精神在如今这个有些浮躁的社会里显得特别珍贵。

一件文物,经历几百乃至上千年,早已因为时间而变得斑驳,感谢这些文物修复匠师们,让我们看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文物原貌,让我们还有机会看到这些代表着中国古代文化的艺术珍品。

故宫观后感【篇二】

首先,这部纪录片以文物修复为主题,里面几乎集中了国内最顶尖的艺术品,包括钟表,字画,陶瓷,漆器,织品,在故宫尘封了许多年,有很多甚至是第一次公布于众,精妙绝伦,巧夺天工,真的大开眼界(我印象最深的是“铜镀金乡村音乐水法钟”)。而且对这些文物的背景介绍也可以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历史,很有意思,很长知识。

然后呢,这部纪录片想表达的最核心的我想还是“匠人精神”。这些中国最顶尖的文物修复专家,很多人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地,静静地,从事着一份伟大又平凡的事业。说伟大,是因为他们用自己高超的技艺把千百年前的珍宝以它们最完美的姿态呈现给现代的人们,这仿佛是跨越千年的相遇,让人震撼和感动。说平凡,是因为他们就像巷子里最普通的工匠,看起来那么的随和,仿佛手里拿的不是一件价值连城的文物,只是普通的一个钟,一个表,而他要做的只是尽自己的力量修好它。你也可以从这部片中看到传承,一批批的年轻人犹如新鲜的血液注入故宫,延续着传承着老一辈手艺人的技艺,以及他们对文物的热爱,对文物修复的执着。这不禁让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思考:不仅是文物修复,还有很多文化遗产方面的手艺需要当代的年轻人去传承和发展,其中很多工作都需要极大的耐心和冷静,我们有责任像老一辈匠人一样让我们国家的文化一直流传下去,不仅如此,我们更要学习的是这些匠人脚踏实地,充满热爱,专心致志地去对待自己的工作,这对我们以后从事职业也是积极正面的影响吧,现在浮躁的我们真应该好好静下来,看看这些大师们是怎么对待工作的,一辈子真能做好一件事,也是功德圆满的。

最后,这部片子没有枯燥的说教,没有刻意的煽情,很多生活的小细节流露出这群干着特殊工作的匠人的清苦,其实也不是清苦,因为他们心里是满足快乐的。

故宫观后感【篇三】

记得四五年前我独自去北京办签证。等待递材料的日子又长又无聊,我几乎把能叫得上名字的地方都去了一遍,最后再没地方可以逛,就去了故宫。不为什么,只是觉得那是个氛围挺沉重的地方,不适合我当时焦灼的情绪。

春末的北京阳光那么好,因为并不是节假日,故宫里并没有太多的人。我一个一个进去那些光线幽暗的展厅,玻璃展柜上粘满了无数游客留下的手印子和脸油印子。那些展品发着暗暗的雅雅的光泽,我很缓慢的一件一件看,很精美,想着它们被保存下来所经历的那些岁月或是战火,不由得肃然起敬。

后来我不止一次逛过卢浮宫,庞大的馆厅和拥挤的人群,注定我只能走马观花的略一遍那些举世闻名的画作和雕塑,使劲举着手机拍一些满是后脑勺的照片发发朋友圈。巴黎那么热闹的地方,总有更带劲的去处,博物馆只是浮躁的匆匆一瞥,我是最典型的卢浮宫游客之一。

这记录片一下子把我拉回到四五年前的那段时光里。我一个人背着小包,里面装着711买的海苔包饭矿泉水跟一点零食,在故宫里晃悠一直到广播说关门,随时走累了就坐下晒晒太阳,春风和煦的吹拂着我的脸和手臂,心里对未来期待又惴惴不安。即使我现在回想起这一切来,也觉得微微的震荡,曾经向往的远方终于在脚下。

故宫观后感【篇四】

面对战火

被迫离开家乡

万里奔驰

走上流亡之路

海角天涯

无处为家

却未放弃理想

十年戎马

终回故国家乡

巴山蜀水 高山险峻

都留下你的身影

历经磨难终成正果

即使一路艰辛布满

时逢乱世

你却挑起脊梁

用你独特的文化内涵

抵抗者不义之士的侵略

你是力量

更是精神之矛

刺进积累已久的空洞

赶走百年历史的尘埃

因为有你

中华民族为之自豪

海峡两岸 淡淡乡愁

因为战争

你的身体被撕裂

但你何曾畏惧

跨过万水千山

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用你独特的身姿

成为交流的纽带

因为有你

祖国统一

指日可待

故宫的国宝

你的付出我们不会忘记

你的历史

永远受人敬仰

我爱你的精神

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

我爱你的坚强

那种自强不息的坚强

有你

我们前进更加自信

有你

我们更加有力量

我爱你

故宫的国宝

我永远爱你

故宫观后感【篇五】

一如央视以往的纪录片水平,低沉磁性的旁白把故事唠成家常,镜头远远的扬起下落,旁人眼里不平凡的工作也朝九晚五的平凡如你我。

喜欢里面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精密却谦逊的钟表组,富于想象灵活的瓷器组,如织女一般的编织组,或是无处不在的木器组,无论是得心应手、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们,还是兢兢业业、诚恳努力的徒弟们,故宫的某些宫殿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习惯骑着自行车穿梭来往,他们敲打出墙的一枝红杏共享着脚下皇城土地孕育的硕果,他们把生活过的很慢,似乎与北京这座快节奏的都市格格不入,但他们却都享受着这种慢工出细活的致密感。

他们在故宫修文物,缝缝补补的是历史的足迹,敲敲打打的是生命的延续,延延绵绵一代代传承的是工匠之魂。令人艳羡的工作地点,考验耐心的工作内容,没有简单是不简单的。至今都记得木雕佛像的禅机:文物乃死物,修补的不是其残破的躯体,而是凝结在里面匠人的精神,决定佛像面孔的不是条条罗列的精确尺寸标准,而是雕刻者的心。

几只御猫绕膝,几株青草没眼,与几百年几千年前的文明打照面儿,细数风流,人生不枉已矣!

故宫观后感【篇六】

到了游沈阳故宫的时候,我对中国现存的三个故宫有了初步的接触和了解。北京紫金城故宫当然是一座金碧辉煌、无与伦比的皇家宫殿,其建筑年代、规模、气势、造型和豪华程度等诸方面都是首屈一指、无可挑剔的;长春的伪皇宫显然是一座落魄潦倒的溥仪寄人篱下的住宿,其建筑规模、造型和布局等简直就是一座二层楼的办公楼,伪皇宫附属的所谓跑马场、东西御花园和游泳池,也不过是类似一般公园里的娱乐场所,与北京紫金城内的御花园及皇家颐和园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这两个皇家建筑的对比,也反衬出一个帝王鼎盛时期的辉煌气势和一个末代皇帝时代的没落潦倒。而沈阳故宫既不像北京紫金城那样的雄伟辉煌,也不似长春伪皇宫一般的寒酸萧条。它仅是一个我国现已废弃的、曾经的少数游牧民族首领弃游牧变定居后曾经居住过的宫殿。在那里,游客感受不到北京故宫天天人满为患八万人限额的拥挤,而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也根本不会产生对建筑的辉煌而发出的啧啧称道声。人们只是慕名而来到此一游。

沈阳故宫初成于清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离清兵入关还有八年。因此,这里仅是后金和前清的首府和大本营。怒尔哈赤和皇太极曾在此居住,皇太极在这里改汗制为帝制。按理说,一个满民族的建筑应该具有本民族的基本特征,一个有游牧民族象征的穹顶圆形帐篷样的毡房。但是,令人诧异的是,沈阳故宫却是一个道地的汉民族建筑外型,其代表性建筑崇政殿、凤凰楼、大政殿和十王亭等,无一不是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秦砖汉瓦琉璃面,八角重檐歇山顶,其中主体建筑大政殿的门柱上还雕刻着华夏民族的图腾——双龙戏珠。即便是文溯阁那种二层楼的建筑,也完全是汉民族的几间亭那样的建制。而建筑物的阁名、楹联、挂图上的题字等,也几乎是清一色的以汉字为主。从沈阳故宫的建筑样式等特征上看出,在清兵入关前还没有一统中原时,满清已经完全接受了汉文化,并已经被汉文化异化并脱胎换骨了。

由此而想到汉文化的倔强伟大而源远流长。据说,在世界文化史上,只有汉民族的五千年文化是唯一没有被异化、没有被消灭、没有被断截的一种民族文化。一个异民族可以一度打败汉民族,局部或全部统一汉民族,如中国历史上的金朝、元朝和清朝等,他们可以改变汉民族的发型、服饰,但是,他们从来没有统一过汉民族的文化,而相反被汉文化异化了。其中最典型的是清朝乾隆皇帝,他是中国历史上诗作最多的一位诗人,当然,写的是汉诗而不是满文!

2023《故乡》读后感


一份优质的读后感篇章应该从哪些环节开始撰写?在翻阅完著作后,我对作家的见解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感慨甚多。通过提升阅读领悟的方法,对自己的阅读理解进行总结,这篇专属订制的“《故乡》读后感”肯定会超越您的预期。

《故乡》读后感【篇1】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我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北水城,山清水秀,宛如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

“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封闭了孩子们的身体,却没有他们灵活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伴侣具有自然纯洁的自然和健全的人格,是自然宁馨的女性。《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篇2】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故乡》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回故乡——石家庄。谁知第一次单独旅行就遇上了“不测风云”,车站翻建,火车开出十里外停车,这下我可傻了眼!我还背着两个大包袱呢!真是难上加难呀!我走了几里路,找到了公共汽车站,可是人太多,挤不上去,急得我直想哭。我准备坐三轮车回家,可是又一想,我兜里带的钱因为嘴馋,早就变成了巧克力、冰棍、汽水进肚子啦!剩下的钱不多了,给钱少谁肯拉我?再说,要遇上坏人,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抢了我的包袱怎么办?我犹豫不定,背着包袱转来转去。

“喂,小孩,你要坐车吗?”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过。我一看,一个三轮车工人在我面前停下来。他中等个儿,一张黑瘦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身穿背心,下身穿短裤,冲我憨厚地笑着。我问:“叔叔,拉我去西建街好吗?”接着我向他说明了情况。他笑着说:“行,小北京,俺送你去。哈哈!”

“那——得等我姥姥给你钱。”我不安地说。

“钱,要啥钱!”他笑着说。

说着,他伸出大手把我抱上车,又把包袱给我放好,就上车,一蹬,车子飞快地在大街上跑起来。当他听说我父母都是石家庄人,显得更热情了。我乐了,真乃天无绝人之路,我遇上好人了。唉!可麻烦又来了,大约骑了四十分钟,他说:“到了!”我四下一看,不对呀,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呀!原来,我说“西建街”,他听成了“新玉街”。当我说明时,他忙说:“对不起,我听错了,不过,小北京,我包你见到姥姥。”说着,掉过车头就走。天真热啊!汗从他的双肩往下淌。忽然,他摘下草帽扔给我说:“小北京,戴上!”我深受感动,趁他不注意,拿出纸笔,写了几个字:“感谢您,故乡人!”落笔是:一个迷路的北京少年。写完,把纸条塞在草帽里。

他终于把我拉到了家。姥姥对他千恩万谢,给他钱。他恳切地说:“我是给工厂送货,顺路送小兄弟回家,不能收钱!”说着亲切地拍拍我的头,蹬上车,走了。忽然,我想起了什么,忙追出院大声喊:“叔叔,您贵姓?”此时,一阵清风吹送来他的回答:“故乡人!”

B腌制(yān) 间或(jiān) 沉疴(gě)一爿(piàn)

C半晌(xiǎng)淤塞(sāi) 拙于言词(zhuó)粗糙(cào)

D欹侧(qí) 逞能(chěng)烹制(pēng) 炮制(pào)

①一条大青鱼,______长达七八尺。

②鱼船的船主都是个小财主,______他们也随船下湖,架船拉网,勇敢麻利处不比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去。

③______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没有表演过一次,也没有人和他较量过。

A辽阔的草原上,没有别的建筑物,十多座油井架星罗棋布地耸立着。

B这种走马观花地了解一点表象的工作态度,根本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C季节有自己的变化规律,它总是春、夏、秋、冬,循序渐进。

D班里出现了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等到蔚然成风后再治理就困难多了。

《故乡人》选自__________,作者________,江苏高邮人,____代______家、______家、______家。他的第一本小说集是____________。

1.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结合文章,谈谈你对这个句子的理解。

2.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结合文章,分析金大力多少年来到底是什么“样子”。

3.进了过道,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着鸡冠、秋葵、凤仙一类既不花钱,又不费事的草花。有一架扁豆。还有一畦瓢菜。这地方不吃瓢菜,也没有人种。这一畦瓢菜是王淡人从外地找了种子,特为种来和扁豆配对的。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分析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1、在文章第一、二部分,作者隐藏了自己的情感,仿佛是一个远远的观望者,而在第三部分结尾作者终于走出来,说了句“你好,王淡人先生!”,在这句话中含有作者怎样的情感?

2、汪曾祺曾自称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在他的《自报家门》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筢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苦、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了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请结合上述材料,思考这篇文章以“故乡人”为题有何深意。

1、C。A错3个(河堤dī 鳜鱼guì 信笺jiān);B错3个(间或jiàn 沉疴kē 一爿pán);C错4个(半晌shǎng 淤塞sè 拙于言词zhuō 粗糙cāo);D错1个(炮制páo)

2、D。(A迫不及待B川流不息 妨碍 臃肿 竹竿C鳞次栉比 不祥之兆 报酬)

3、C。(“往往”表示某种情况经常出现,“常常”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多。“往往”仅指过去经验中的事,“常常”却可以指将来发生的事。“往往”不表示主观愿望,仅表示客观的规律性,“常常”可以表示主观愿望,不一定表示客观规律性。 “虽然”连接分句,表示让步关系,即承认甲是事实,乙却并不因此而不成立。“因为”用来引进表示原因的人或事物。在②句中,第一个分句与后面的句子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事物,“对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关于”作状语,只能用在主语前,“对于……”作状语,用在主语前后都可以。)

4、B。(B项的“走马观花”比喻粗略地观察事物。A项的“星罗棋布”意思是象星星似的罗列着,象棋子似的分布着,形容多而密集,“十多座”还谈不上。C项的“循序渐进”意思是(学习、工作)按照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放在该句中不合语境,可改用“周而复始”。D项的“蔚然成风”形容很多人都在做某种有意义的事,形成一种良好的风尚,不能用在“不良现象”方面。)

(一)1.“重”的不仅仅是牛皮罩衣,还有生活的压力。“凉”的不仅仅是秋天的水,还有心,是面对卑微辛酸生活而表现出的平静。“父亲的话越来越少”,是因为生活把他们所有的苦与乐、悲和喜掩埋了。这是一种平淡得近于木然的生活状态,生活在重复中,表现出无奈、顺从与适应。

2.金大力 “没有什么本事”,是一个平凡、朴实、普通、极不起眼儿、又有些笨拙的劳动者,他拙于言词,却本能地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得到主人家的礼遇和同行的尊重。他开着一爿茶炉子,生活很辛苦却感到知足,经年不变地重复着古老的生活轨迹。达观的生活态度或许就是“没有什么本事”的金大力的最大本事。

3.这段环境描写从侧面揭示了王淡人的精神内涵。他热爱生活却不执著于功名利禄,追求自由、闲适、恬淡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坚守人间的真善美。

(二)1、这句“你好,王淡人先生”,显得亲切,仿佛王淡人正迎面向作者走来。这句话体现了作者对王淡人潇洒、达观的生活态度,不求闻达但求清心的精神追求的赞许。在王淡人这个人物身上寄托了作者的人生追求。

2、①体现了作者对故乡一往情深的眷念。②这篇《故乡人》就是作者对于沧桑人世最温情的抚慰。③体现了作者对生存的反思和感悟,面对世事的喧嚣、浮躁,作者追求心境的平和、幽雅,“故乡人”就是精神的回归。汪曾祺追求是一种纯朴和谐和具有勃勃生机的生活境界。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世界,一个率性而为没有束缚的世界,一个安静和乐没有纷争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篇4】

假期读书笔记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

《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读完后,我的心很难过,因为可爱的孩子像飞跃地球,天真无邪,30年后变成了一个又黄又瘦的成年人,以前的活泼都消失了,只剩下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了,我的朋友们会离开我。这不是件可怕的事吗?那时,社会是如此黑暗,它可以吞没友谊,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

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当他们和鲁迅谈话时,水和宏儿还在玩,但是他们的友谊持续了多久?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

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像一条路,没有路,但是有人走了,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你,你就成功了,你所做的就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篇5】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选文:“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多了。但如果我想记住他的美丽,说他最好的话,没有形象,没有语言。

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只是我自己的心情改变罢了。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

我想沟墩是我的家乡。现在每当我告诉别人我在哪里,我都会说我来自盐城阜宁。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不是我们家乡每一寸土地都踏上了,我们只有自己的土地。

每次回阜宁、回沟墩,尤其是秋天,每次回家,都会到高处看看家里周围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感触:鲁迅的细节描写令我折服,印象里确实见过长草的瓦楞,在哪见过倒是记不清了可能在吴滩奶奶家,因为以前奶奶家多是老式的青砖房子,盖的是小瓦片,顶梁上两边的角是上翘的。

选文:“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感觉: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我是个小男孩,董生。我听说自从我小时候把他分开后,他就一直住在船上。我小时候听说这很不可思议。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见到他,去了他的船上。那时,有陶雨。那时的回忆真好。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眼就知道那是闰土,但在我的记忆中,那不是闰土。”

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觉: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也许应该说世界上没有阶级。

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慨:人们总是会忘记鲁迅的写作是分为孤独的,也许这是一种大家都醉了,我一个人醒过来的状态,但这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隔阂,像是成长,但难免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是一场革命。

选文:“我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已经和闰土隔离到了这种程度,但我们的后代仍然是一样的。宏儿不是错过了水吗。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新生活?我们仍有隔膜……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这不是结果,有希望不代表就能实现。

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故乡》读后感【篇6】

故乡读后感(一):

寒假中,我之后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可怕。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

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认为期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头一看,窗外鸟鸣,落在杆子上,心里也为鲁迅那份友情而遗憾。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一颗洒脱的心,不会,这不是那个时代的堕落,即使是家乡也不会离开我,朋友我也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的母亲说:不要叫他**,或者像往常一样,叫鲁迅哥哥。

但他摇摇头说:“老太太怎么说?这不符和规则,不符合。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介绍鲁迅的资料。一方面,它反映了客观现实。鲁迅通过对记忆中的故乡与现实中的故乡的比较,揭露了帝国主义、封建主刘觉86的侵略。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鲁迅对人性探索的有益之处。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勤劳的人们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用古训筑起的高墙把人与人分隔开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我们可以吗?不,我们不能。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永远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童年虽然衣食无忧,但只能伤感地读。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五):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

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就是透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我说,《药》描述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明白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六):

在上学期我们学***作家鲁迅写的短篇**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

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当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让鲁迅并不意外。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七):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故乡》读后感。

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7】

《故乡》读后感600字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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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篇8】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路,走路的人会更多。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疑虑和懦弱,因为富人和穷人是不同的。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

”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

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是让鲁迅拿笔来与这个社会抗争,为后人开辟一条道路,让后人走过这条道路去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其实,没有路在地上,更多的人就会成为道路。

人们常说要理智,但不一定比天真和欢笑好。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

“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

“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

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感情会褪色和恶化,但只有记忆不会改变。多年以后,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认识他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9】

故乡鲁迅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一)

看完《故乡》,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和支持,也许很多努力得不到回报,这让我们多少有些些气,也让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减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

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进步不大时,学生会爱你,家长也会感激你。这让你觉得你的奉献是值得的,它会激励你更加努力地工作。

在21世纪,一个新的美丽的世纪,我们需要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把爱心奉献给忠诚的教育,关爱每一个学生,茁壮成长,成为未来社会的有用人才。

故乡鲁迅读后感(二)

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我们大家都应该熟悉。它也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似乎牵扯到我的大脑,所以我迫不及待地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的腐败无能,这让我心中的愤怒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三)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

飞跃地球也能做无穷无尽的新事物,看到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天空的四角。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无论是家乡的变化,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话:世上没有出路。如果有更多的人,就会有办法。

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篇10】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

出自于于右任的《望大陆》,自古以来有多少游子,他们思念故乡,思念自己的亲人。

《故乡的味道》写的就是关于家的故事,无论怎么样家都是我们心底那最温暖最柔软的部位。作者的祖父母都来自山区。家里总有一道菜会影响作者的味蕾,腐乳。听着平平无其,可却是作者心中对家的思念。

还蕴含了祖孙情,游子情。作者的奶奶做豆腐乳,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的父母外出打工带上豆腐,也反映出对故乡的怀念。

而结尾更是精彩,它就像一个味觉定位系统,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故乡,而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心灵深处的故乡,体现了作者的匠心。

而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我读书到很晚时,妈妈会推我赶快睡觉,端上一杯香醇的牛奶,那丝丝香气渗到了我心中,触动了心中那最柔软的地方,滑过一丝暖流,打消了我一夜的卷意。当我中午回来时,我妈妈总是把他们准备好的饭菜带给我。

无论我们飞多高,走得多远。我们永远是他们心中最关心的孩子。同样,家乡与我们有着源源不断的血缘关系。故乡是精神和灵魂的家园。

《故乡》读后感【篇11】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参考]励志故事读后感(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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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1

窗外下着毛毛细雨,我坐在书桌前,手捧着《励志故事》,感悟着他人背后的挫折经历。书中的每一则故事,都是我为之震撼,荡涤着我的心灵。其中有一则故事,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小女孩在意外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她的下肢失去了知觉,他将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他的父母四处求医,可是丝毫没有希望,终于,他们打听到一位会针灸的医生,医术很高明,可是,也挽救不了女孩的腿。就在这时,女孩决定留下来学习针灸,医生收留了她。很快女孩深得医生真传,一次,一次无意间发现女孩腿上布满了针眼,原来,女孩在独自一人的时候,会把一根有长又粗的绣花针插入自已的肢体,寻找疼痛的感觉。医生劝她不要这么做,可她执意不听。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女孩再次把绣花针插到腿上,她感到了疼痛,如今,她已站起来了。

小小的绣花针给了女孩疼痛的感觉,给了她再次站立的机会。我想,人生也是如此吧!当我们在狂风暴雨中跌倒的时候,不能怨天尤人,更不能沉沦下去,我们需要的仅仅是一根绣花针,那小小的针尖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方向,使我们重新站立起来,并且可以让我们挺直腰杆,走得更远,也更坚强!

一个人能从痛楚中发现惊喜,该需要多大的勇气来热爱生活啊!罗曼罗兰说过:生活这把犁,一方面割破了你的心,一方面掘出新的源泉。面对挫折、失败和不幸,我们要坚韧,有疼痛的感觉就有成功的希望。给自已一个支点,坚强走下去,这才是生命意义的真实写照。

人生之路犹如登山之路,一路上固然会布满荆棘,悬崖陡壁,有些人因为学习压力大,情感的破碎……一些小小的挫折,而对生活失去信心。挫折其实并不可怕,悲观的人面对挫折,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人生往往轻易地画上句号;但乐观的人面对挫折,轻轻地把它像灰尘一样抹掉,人生就还原了本来的清澈。

有挫折就有人生,如果说凤凰的美丽是因为痛苦的涅盘,那么人生的灿烂是因为挫折的历练。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2

本日我看了一书,名叫《绍兴名流故事》,内里大都是一些励志故事,如:《狱中斗敌》、《坛子避蚊》、《当效周生》等。但对我感悟最深的,照旧周恩来的那句名言:为中华之崛起而念书!出自《当效周生》。故事讲了:十二岁那年,周恩来离开故乡,离开沈阳,前来接它的大伯对它说;“千万不要到本国租界地去完啊!”“为什么呢?”周恩来问。“为什么?中华不振呐!”伯父叹了口吻,没有再说什么。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周恩来背着,约了个要好的同砚进了租界,内里果真和外面大不雷同。忽然,从警察局门口传来了吵闹声,他们连忙赶了已往,原来一个妇女的亲人被洋人的汽车轧死了,她原想中国巡警局给她讨回公正,可是中国警察不但不帮妇女反而帮本国人。周恩来这才领会到中华不振的寄义。

我把这本《励志故事》全给看完了。美国的总统林肯,他的失败远远的多于乐成,一八三二 年,他失业了,可是他并没有保持希望,照旧努力的向上,经过屡次失败的挫折,最后一次考总统他终于乐成了,他这种决心就象爱迪生有数次失败不保持,保尔面对死亡,他也不保持。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凯巴伯森林里一群鹿在大森林间出没,而他们最大的天敌就是凶恶的狼。为了保护鹿,新上任的总统要捕杀25年的时间里捕杀了森林中所有的狼,鹿在森林中自由生活,鹿越来越多,导致生态不平衡,鹿因饥饿或疾病慢慢死去。

通过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大自然中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只要它有生命,都是存在生物链的,比如像狼吃鹿,这样会使鹿渐渐地减少,但不会灭亡,而如果把狼全部杀掉,这样虽然是保护了鹿,也害了鹿,因为鹿没有了天敌,它就会无忧无虑的生活,鹿越来越多,鹿是以植物为食的,这些树终将有一天会吃完,鹿就没有任何东西吃了,这样鹿因为饥饿而死掉;把狼全部吃掉,就没有狼来吃鹿了,比如说:鹿里面有一些生病的,如果它被狼吃了,这样这只鹿的病就不会传染给其它的鹿,如果没有狼把这只鹿吃掉,这只鹿的病就会传染给更多的鹿,这样鹿就会死的更多。这就是自然的生物链,而美国罗斯福总统却没有遵守生物链,导致生态不平衡,给大自然带来了灾难。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现在的森林资源慢慢枯竭,而且现在的自然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厉害,这些都是因为人们乱砍乱伐树木造成的,。人类用树木造纸,做家具了,所以,造成了森林资源慢慢枯竭了。而且现在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厉害,我们人类都是吸进了氧气,呼出的二氧化碳,而树木正好和我们人类相反,树木是吸进二氧化碳,呼出氧气。所以,我希望,那些砍伐树木的人,尽量少砍伐一些树木,如果你必须砍树木,那就砍伐一棵树,种一棵树,这样就可以保持生态平衡。而且,我希望我们的同学们不要浪费纸张,因为他就是树木造成的。

我在这里想告诉所有的人,我们必须要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这种相互关系的生物链,不要去破坏这种生态平衡。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本书叫《100个励志故事》,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故事叫《一只桨也可以遨游沧海》。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夏威夷的基拉韦厄,那里有个小女孩很喜欢冲浪。有次她和朋友去海边冲浪玩了半个小时,她就躺在冲浪板上休息,还伸出一只手在水里玩耍。这时一只虎鲨跳起来,她马上感觉到自己的胳膊非常疼痛。当她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已经失血百分之七十,生命危在旦夕,经过紧急抢救她终于脱离危险,却永远失去了一只右臂。虽然遭受厄运,她并没有放弃对冲浪的喜爱。她继续在风浪中寻找平衡点,经过刻苦努力,她不仅恢复了原来的水平,还获得了冲浪竞标赛冠军。

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第一次学滑冰的经历。那时我一穿上滑冰鞋就会跌倒,摔得我伤痕累累。一起学滑冰的伙伴给了我安慰和鼓励,让我有了信心坚持下去,最后我不仅学会了滑冰,甚至超过了伙伴们。

这和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一样的,只要肯努力拼搏,就可以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狼与鹿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20世纪初,美国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里,有许多狼和鹿,狼总是吃鹿,美国总统罗斯福下令让猎人消灭了那里所有的狼。结果鹿飞快的增多,森林被他们破坏了,而鹿因为饥饿、疾病死了很多,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能破坏生态平衡。

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人们必须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的这种相互的关系。这是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是呀,如果人为地去破坏生态的平衡,后果将不堪设想。像文章中的罗斯福总统,为了保护鹿不被狼吃掉,违背了自然之道,不仅让狼在森林中灭绝而且森林还被鹿破坏得很严重,就是罗斯福所保护的对象鹿,也是为饥饿和疾病死了更多。罗斯福的做法不仅没有保护到鹿,反而让鹿有了更多的死亡,这就是违背自然之道的结果。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以前学过的一篇文章,叫做《自然之道》。讲得是作者他们救了一只从窝到大海路途之间,将要被海鸥吃掉的小海龟,把它放入大海,结果,一个巢穴的乌龟还是成了海鸥们的美食。现在的许多油轮在还上行驶,许多鲸鱼跳岸搁浅。这些不都是违背自然之道的结果吗?造物主所创造的世界,是不容任何人去更改的,如果稍有一些更改,说不一定会有什么结果,就像蝴蝶效应一样,因为一只蝴蝶扇一下翅膀,在别的地方就会刮起一阵龙卷风。说不定现在消灭一个物种,在几百年后,世界就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自然之道,不能去改变它!

我们不能不遵守自然之道,更不可以去改变它。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6

冬夜,灯下,品一杯茶——暖暖的冒着热气的红茶,看一本书——能使人感动的书,这是我的喜欢。记得开始看《平凡的世界》也是在一个冬夜...好书难求,就像知音难觅,《平凡的世界》就是我认为的一本好书,它写得很真,值得细细品味。这本书使我感动的是书中人物的情与爱,为里面敢爱的年轻人而感动。书中主要描写的是这样一个农民家庭:兄妹三人,大哥孙少安是村里生产队长,在读高中的弟弟孙少平,在读初中的妹妹孙兰香,父母亲都是淳朴老实的农民,还有年老卧床的祖母…贫穷时时困扰着这个黄土高原上的农民家庭,但他们的内心也有情有爱,还有“穷则思变”的努力向上的精神。书中的几段情与爱的描写很细腻,也蛮感人。孙少平与郝红梅,两个处于相同贫穷境遇的年轻人,同样有年轻而敏感的心,因同样酷爱读书而相知,继而有了似是而非的青涩初恋。他俩朦胧的情似乎注定会无疾而终,有些无奈的感觉,但我想我们大都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吧…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7

励志故事:读《两种贫穷》有感,感悟

[感悟]不思进取的懒惰带来的必然是贫穷。节俭和穷则思变必将逐步走上幸福之路。是贫穷还是幸福,要靠自己去把握,一味的等待等来的只有贫穷。

一个富甲一方的企业家到西南某贫困地区考察。

第一种贫穷:所谓的智商贫穷(精神贫穷):

当他目睹一户贫困人家吃饭时的情形时,禁不住直落眼泪。

原来这家人全家老小吃饭时装饭的碗,竟是几只破的不能再破的陶罐,更让他吃惊的是全家连一双筷子也没有,吃饭时都直接用手抓。菩萨心肠的企业家无比地同情,便许诺给这户人家物质上的帮助。

可是当他走出他们的家门后,他马上又改变了主意:他看到这户人家的屋前屋后都长满了适合做筷子的竹子。

第二种贫穷:所谓的物质贫穷:

另一个故事里,一位记者到一个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女工家里送温暖。这位女工的男人早几年病逝,欠下多多钱,两个孩子,其中一个还有残疾。女工微薄的薪水养三个人,还要还债。

但记者见到这位女工时,却发现她脸上的笑容就像她房间一样明朗:漂亮的门帘是自己用纸做的,灶间的调味品尽管只有油盐两种,但油瓶和盐罐却都擦得干干净净。

记者进门时女工递给她的拖鞋,鞋底是用旧解放鞋的鞋底做的,再用旧毛线织出带有美丽图案的鞋帮,穿着又好看又暖和。

女工说,家里的冰箱洗衣机都是邻居淘汰下来送她的,用用蛮好。孩子很懂事,做完功课就帮着她干活。

有感:

1、企业家发现他家是物资贫穷。但出门后发现实际是智商贫穷。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即说贫穷人家完全可以自立摆脱贫穷,然后他们没有。所以企业家决定不再帮助。

2、为什么说贫困女工的笑容如房间一样明朗?因为他的精神富裕感染了我(记者)

总结:不思进取的懒惰带来的必然是贫穷。

励志故事读后感 篇8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是《小学生励志故事》。读过之后,我在想:我能否实现我的理想呢?我到底有什么样的志向呢?

《小学生励志故事》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名人励志故事,如胸怀大志的韩信受胯下之辱;国家处于危难之时,班超不惜投笔从戎,保卫国家;贝多芬以顽强的意志力对抗病魔,在音乐艺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萍,不怕苦、不怕累,每天都比别人多练几个小时,屡获世界冠军......从这些成功的事例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才能成功!

掩卷沉思,我不禁为这些成功人士受过的侮辱感到愤愤不平,同时也油然地对他们生起万缕敬意。

由此,我想到了当今游泳女将叶诗文,仅14岁便夺得了游泳冠军金牌得主的宝座,成为了首个最年轻的金牌获得者,同时也成为了中国的骄傲,亚洲的荣誉,世界的顶尖游泳高手,获得了全世界人民的赞誉。但是,我也知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叶诗文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除了教练的悉心教导之外,一定还是因为叶诗文从小定下了这个志向,并不断努力,才能拥有今天的成绩,要知道叶诗文8岁便开始学习游泳,每天都要进行刻苦的训练,从不间断。

现在,我终于知道自己以后该走什么路了。而且我会努力奋斗,实现我伟大的志向,到达成功的彼岸,可能,随着我对社会的认知,心理的改变,我的理想也会改变,但我只要知道我曾经为这些理想付出过、努力过就行了!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理想,但要实现理想是很不容易的,要想实现理想就必须努力奋斗、持之以恒!

[参考]故事新编读后感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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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新编读后感 篇1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故事新编读后感 篇2

这种文本形式的存在,使《故事新编》独具欣赏的价值。它将古人写活了,以至于作品的主人公能在古今两个时空中自由穿梭。如《奔月》中“乌鸦炸酱面”等流行词汇的插入,借羿之口说“我去年就有四十五岁了”反击现实中以诽谤先生为能事的高长虹的诬蔑,都是很好的例证。八篇中的《补天》、《奔月》等前期创作可能仅仅是这种创新写法的练笔,但到《铸剑》、《出关》、《非攻》、《起死》时,已是先生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自由自在的时候了。

另一方面,这种堪称“古今杂糅”的手法将中国传统中的圣人、英雄彻底“人化”,通俗地说,就是将伟人生活化。它已抛弃了对英雄作无尽讴歌的传统,转而揭露起高贵的人物被世俗牵绊的事实。在和传统逆向的思考中,描绘颇具视觉冲击力的画面,戏说衣冠楚楚者,一语道破作者所要表达的荒诞。比方说《奔月》中曾经的射日英雄对妻子百般听从,不顾劳累,只为满足时常无理取闹的嫦娥对于肉食的渴望。从一个英雄式后羿,到俱内的丈夫,最后在被视如己出的徒弟背叛,往日疼爱有加的妻子的离弃后,又重新消逝在琐屑的日常生活中。这种半传说半想象的刻意安排,在荒诞中对现实中的种种进行了有力的嘲讽和深刻的揭露,像是诉说着昔日的“战士”失去对手后的无可着落与逐渐没落的趋势。相信,“骨子里仍藏着先生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是对于先生历时20xx年的最后的创作的最恰当的评价。虽然先生自己在《序言》中说到对《补天》后半段油滑的写作表示否定,但不得不指出作为试验性的创作,这种误区是很容易踏入的,因为对于“丑角”的插科打诨,“度”的把握实在重要的很,毕竟多一份则腻,少一份则无味。可惜在先生意识到时,上天却决绝地带走了一代文学巨豪,将这份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作为为了忘却先生的纪念。

其次,虽然知道先生极力否定中国传统文学,认为那是戕害心灵的玩意,但若是没有被先生视为污垢的传统文学,像《故事新编》这样优秀的作品应该也只是化于天地之无形了。所以当今国学的兴起,看来也是历史的必然。毕竟“存在即合理”,或糟粕,或精华,作为阅读者的我们,只需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是可以站稳脚跟的,不至于像鲁迅先生担心的那样被“黑洞”所吞噬,但这种能力的形成,可谓有待磨练,而像先生那样将其活用,更是任重而道远。

故事新编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近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故事新编读后感 篇4

鲁迅先生写的《故事新编》是被我一口气看完,刚看完我就无法抑制对鲁迅先生的敬佩之情,也奇怪里面情节的光怪陆离、天马行空及对人物的刻画,在读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被先生书中的幽默及洒脱所感动。

《故事新编》作为一本是在之前的神话故事,及史实记载的基础上创造而来的,其创新性定是难以突破的。但先生却成功的将《故事新编》转型了,并还拥有了自己的固有形象。无论是《铸剑》还是《理水》,其中无论是从故事性,还是写作文笔上都是完美的,最主要的是,先生还把它变成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记得里面有一篇《铸剑》,原先神话里面讲的是眉间尺听母讲杀父之仇,并牺牲自己为父报仇的故事。从他几次在没有任何的准备下,就敢刺杀楚王,就可以知道他是个有勇无谋之人。但还好有侠士宴之敖的帮助,在最后三头厮杀的结果下,眉间尺终于要了楚王的命为父报仇。结局看似完美,但是里面的宴之敖又是谁,他又为什么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来帮助眉间尺。如果没有宴之敖的帮助,在几次刺杀为果的情况下眉间尺会不会就会“没坚持”了……

事实上,每次看完先生的书,都需要慢慢回味,甚至还要多次返回去多看几遍,因为先生书中的用词犀利、精到。文中内容晦暗难解,总是让人忍不住再回头看看。就像上文提到的《铸剑》,一开始是被它的情节紧凑、跌宕起伏所吸引,接下来就是为看后产生的无数疑问……

故事新编读后感 篇5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鲁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杀伤力强,历来都是讽刺文学史上的经典,就像锋利而且带钩刺的弓驽,直刺敌人的心脏。一直以来,鲁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每一个年青学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从读了这《故事新编》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失望的感觉。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着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

这就是我对《故事新编》的肤浅认识。或许有人会对我大加鞭挞,指责我对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还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了,敬请前辈学人也以同样的心态来讨伐我。

故事新编读后感 篇6

鲁迅《故事新编》的八篇神话历史小说(收入《中国现代小说精品·鲁迅卷》)已经全部读了一遍,试论一下个人看法:

《铸剑》:这篇我读了三遍,印象是果真名不虚传,使古老的传说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不仅在情节上更加神奇而曲折,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还可以得出这是影射人民大众反抗军阀统治的结论。

《采薇》:借伯夷、叔齐的故事影射当时的知识界,讽刺自命清高而脱离实际的人。行文幽默横生。

《补天》:歌颂新生力量,鄙视腐朽守旧的封建派。

《奔月》:看不大懂,但幽默风趣。

《非攻》:所指何事,不甚清楚,可能是说为民辛劳者却不为人理解吧。

《理水》:十个空谈家抵不上一个实干家。

《出关》:与《采薇》风格相近,其意所指深远,非我所能理解。

《起死》:促人清醒者被当做骗子,实是我国一大痛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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