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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收藏(5篇)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收藏(5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阅读作者写的《在人间》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在人间》的读书笔记了!我们如何去领会《在人间》的内函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一)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三)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四)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完美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好处。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务必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能够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应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明白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取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下的心,就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在那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下+勤奋=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我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所以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我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取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我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外国文学作品《在人间》的著名书评(篇五)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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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阅读了《双城记》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一篇属于自己的《双城记》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一】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二】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他所著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三】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小说具有明显的讽喻性和警戒性,旨在说明不合理的制度和统治必定导致人民奋起反抗和斗争,而奋起的群众(狄更斯称之为“暴民”)犹如洪水猛兽,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形成巨大的非理性破坏力量。

这部小说无疑代表了狄更斯的改良主义立场和悲观主义历史观,作品中以牺牲自己生命换取自己所爱女子露西幸福的西德尼卡顿,是狄更斯最高道德理想的化身,也是他的小说中反复颂扬的高尚情操的终曲。从小说栩栩如生的描述、扣人心弦的情节,笔墨精雅深奥、结构简练完美、悬念重重设置以及对人生哲理和人物潜意识活动方面富有创造性的探索,不愧是经典名作,也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在作品中我看到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通过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本是苦大仇深的受害者却成了扭曲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罗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弗瑞蒙德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品中德发日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伦敦与巴黎两个中心城市的相互切换,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工业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为什么英国这个中心城市没有这样的灾难,而法国社会矛盾却达到极点,从而引发这场血雨腥风,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四】

不同的时代,你总会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

喜欢狄更斯的那段对于时代的开端。它似乎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下的人们。

那是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长长的排比句,立即就将我带进了小说。故事没有太多的离奇曲折。可我喜欢那些文字。那些大段的描写性文字,让你有一种不是在读小说而是抒情散文。两座城市,因为有了你爱的人,它变得不再一样。

它既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小人物的故事。雅克们,那些革命者的人生的命运,那酒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那编织,让人既同情他们的命运,也反思他们的行径。革命者究竟对于那个时代,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怎样的影响。

贵族,被革命的对象,即使你是一个放弃了继承权的人,只要有贵族的血液,在那样的时刻,只能有一样的命运。

医生,一个贵族时代的受害者,也是革命时代的受害者,我想问,这究竟是怎样了?一个好人的命运竟如此的波折。

对于爱情,我反而没有了深刻的记忆。唯独在最后,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而交换生命的卡顿,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_爆发了,他深远的影响着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开始反思之前的社会制度,开始尊重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开始有了平等的观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只能去顺势而为。

大时代下,我们应该适应社会,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外国著名作品《双城记》的读书心得【篇五】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古来有之。

当横征暴敛的残暴专制达到巅峰,当卑微愁苦的民众口袋被压榨的空空如也。革命的种子便开始在这些苦难者的心中萌芽,浇灌它们的是仇恨,是复仇,是崭新代替陈旧的决心。

是反抗就要有战斗,是战斗就要有流血,是流血就要牺牲。

这群卑微却狂热、温顺却残暴、无畏却无知的革命者,在这股洪流之中除了将国王皇后、贵族地主拉下马送上断头台之外,也留下了更多的恐惧给普通人。复仇的火焰遮蔽了双眼,屠杀便成为了一种狂欢。每天成百上千的贵族、地主、达官被随意组建的陪审团轻易就宣读了结果生命的审判。

月盈月缺,繁星更迭,历史巨轮不可阻挡的向前碾压。普罗大众有的在巨轮后推波助澜,有的被压的粉身碎骨。而巨轮前进的路也非一帆风顺,新旧制度的替换往往波澜起伏,旋转曲折———旧势力在这股漩涡边缘努力挣脱,新势力在漩涡中心拼命搅动,想拉着那些旧势力一起下到那该死的地狱。

故事中的人物便在这股漩涡里沉沉浮浮,奋命挣扎。

卡顿的形象在我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卡顿是一个矛盾却不失真的人。一方面他自甘堕落、重度酗酒,缺失任何热情与希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另一方面他又怀才不遇,才华横溢,充满了理想主义与浪漫,高尚忧郁。既然无人赏识,不如把自己的才华与高尚堕落进酒精里,像伦敦的浓雾一样,郁郁寡欢地活着。一边沉浸在自己孤独高尚的忧郁里,一边将自己卑微的个体生命作为某种献祭仪式去成全对露西至纯无上的爱意。然而他终究朝着颓靡的末日之路,露西对他来说,恰巧是某种毁灭自己的神谕。这样的一个独行者,从降临人间开始就决定要走向少有人走的那条路,用一生来诠释:既然选择了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故事最后卡顿也算是情理之中的“替死”成功。投在湖中的石子渐渐沉入水底,湖面波纹也圈圈消散,留在大家心底的是那颗桀骜、孤独的湖底的石子。

历史影影绰绰,大抵相似。

革命是时势所需,命运所选。而裹挟在这一浪潮中的众人既澎湃热情、又盲目无知;既杀伐决断、又止步不前;既破旧立新,又旧制重建。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些有意义无意义的探索和斗争,改变了一切。

一言概之:狄更斯在反对“仇恨的、非理性的、缺乏政治远见”的暴力革命的同时,描绘各色人物对真善美的博爱以及对所爱之人的无私付出,充分展示了人类爱与恨的两大主题,诠释了人道主义的现实意义,确实是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杰作。

我给五星️️️️️。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合集五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好的《尘埃落定》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1)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2)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3)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4)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藏族文学作品《尘埃落定》的著名书评(篇5)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收藏(5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读了作者写的《在人间》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在人间》的奥妙!《在人间》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一)

《在人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约从童年的稚嫩逐渐成熟的过程,也是走出外祖母的羽翼,尝试飞翔,走向社会的历程。当时的俄国依旧是沙皇统治,奴隶制刚取消不久,被解放的奴隶们仍在贫困饥饿中煎熬。在黑暗,辱骂愚昧的社会泥潭中发酵着人性的味道。有像外祖父和作坊的店伙计那样厚颜无耻,用欺骗来赢取利益的人;也有像外祖父母的妹妹那样斤斤计较,损人利己目光短浅的碎嘴小人;也有像外祖母那样用上帝的光辉照耀着心灵,所说的所作的,一切如同春风一样温暖明亮;也有像厨师斯穆雷和作坊中制作圣像的人们那样在丑陋污秽的外表下仍有一颗等待真情召唤的心。

在这浑浑噩噩的天地间生存,在这浊臭的污泥中浸泡,书本给了阿廖约时刻清醒并保持人格高洁的信念,这种信念将阿廖约笼罩,他说这是一种透明的,外界无法干扰的云雾,也就是这种保护膜使他免受很多容易传染的污秽与可恶事情的影响,避免了生活里各种致人于死命的素质的侵扰。我想这种信念不是一味的奉承上帝,忍辱偷生,也不是与世隔绝,以只求保持自己的清洁为目的的狭隘,而是一种具有力量的光照,他能洞穿所有人的心灵,驱逐黑暗的阴影,形成一股旋风,席卷这篇沉睡太久广袤的原野,向沉睡的人们呼唤一个光明的世界。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二)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dama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三)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母亲去世后离开外祖父家的生活。他在鞋店当过学徒;在姨婆家学习绘图、搞卫生;去船上当洗碗工赚钱;在船上的厨师斯穆雷、裁缝的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阿廖沙爱上了阅读,一有机会他就读书,经常在老婆子睡觉时偷看书;他还在圣像作坊里做过学徒,虽然他都经历了各种困难,但最终都风平浪静了,因为它克服了。后来,他怀着上大学的期望去了喀山。读完的时候,我的感想有很多。当时的苏联那么乱,阿廖沙能这样平稳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我喜欢他坚强的品质;我很讨厌也很反感阿廖沙的姨婆,她说话总是带着一种训斥的语气,为人不和谐,比外祖父还坏,她还用木头抽过阿廖沙一顿。但阿廖沙没有记仇于老婆子,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依旧我行我素。我觉得绘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四)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而“我”走入社会,自己谋生,他曾在鞋店、圣像作坊、轮船上等等地方做过杂工,在初始斯穆雷的帮助下,我走上了读书之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五年后来到喀山打算上大学……高尔基为了读书受了太多的屈辱。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高尔基没有钱上学,父母双亡,还要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坚持了下来,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高尔基的毅力,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依然挤出时间来读书,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高尔基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人家里有很多书,但他们却不看;有人很苦,却努力读书,学到不少的知识。高尔基的这种毅力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最新《在人间》的读书心得(篇五)

我在署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

这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

高尔基家境贫寒,父亲死后,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外祖父破产以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这是他还不到十二岁!

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住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

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特别是会思考,学习异常刻苦勤奋。为了学习,他甘愿承受一切,包括被人欺负、忍受饥饿,甚至是遭到毒打。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看到了希望与光明······如果他没有书本,没有顽强的精神,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是真正的自学成才者,真正值得我们敬佩的人!

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五年后,他走进了自己梦想的大学。让我感受到了:书籍可以开拓我的视野,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知识。我也要像他一样,热爱学习,孜孜不倦地看书,将来像他一样走向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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