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汇集十二篇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汇集十二篇。

物业服务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责任,当我们产生物业服务的行为时,根据相关领导的指示与安排,此时我们需要准备一份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来说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有偿、双务和诺成等法律特征。您是否在思考物业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写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一)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 ;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

4. ;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 ;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 ;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 月年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业主):

乙方: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住 宅

座落位置: 小区 号楼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物业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共用线路、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业主——包括甲方在内的本物业的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签订《业主临时公约》,并承诺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的规定和义务,对承租人、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对业主本人、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在公共区域进行娱乐休闲活动的安全全权负责;

4、依据本协议及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

5、 装饰装修房屋时,为保证本物业的整体外观以及长期使用寿命,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改变及合理使用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向乙方备案后实施,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必须给予经济赔偿;

7、出租自有物业时,应保证按时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要求承租人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出租屋管理规定;

8、转让自有物业时,应交清全部物业管理费,并有责任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9、积极做好室内安全、消防等防范工作,对室内用电、用水、用气等专用部分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给邻里造成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给排水、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承诺不得擅自作为办公室、集体宿舍、商业、仓库、加工场等其他用途,以保持本物业的功能和档次;

12、承诺在本物业内饲养宠物、花、鸟等,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3、承诺教育家庭成员、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等不向窗外丢弃任何物品,不在窗台、阳台栏杆、露台外侧等危险位置放置任何物品,以避免由于外力作用引起的高空坠物的可能;

14、承诺不在外墙、内墙或玻璃窗上粘贴广告、标牌等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以保障本物业整体外观形象整齐;

15、了解并同意因业主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可能导致物业管理费用升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通道、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并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书面、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3、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年度费用预算,并向全体业主公告;编制房屋、设备设施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4、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

在本物业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有权对甲方即将造成的有损于全体业主的行为予以劝告或制止;

6、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或专业机构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8、每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为保障本物业整体利益,将涉及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限制条件等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独立或代表其他业主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为维护、修缮公用设施、设备,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对现场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1、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紧急事件或突发事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2、为便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乙方将提供相应;

13、如乙方不再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代表人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档案资料;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养护、修缮和管理,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乱建现象;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缮、养护和管理,设备运行良好,无事故隐患。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三)

签订地点: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担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保定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 _______小区_______楼六部电梯于**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 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担全部费用。

6、 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 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 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 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 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费用)。

3、 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 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进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 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 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服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公共设施及房屋的维修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 合同终止时,盛世华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共同组织、选聘和决定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售后维修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馈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 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期限自**年 11 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四)

甲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房号: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话、有线电视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本物业内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公共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迎侨花园管理规约》和《迎侨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其它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例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管理公司应书面告知装修的有关限制条件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工程监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务事项,或因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过失行为,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年终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五、依照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

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

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遗留问题。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

第六条费用收取、使用范围、缴纳标准及相关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元,小时收费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第七条费用缴纳责任

业主应于合同签订后实际入驻小区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奖惩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责任并经半数以上业主表决,认为其管理成绩优秀,则可在公开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小区拆迁重建,合同自然终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甲、乙双方就具体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衔接,约定以甲、乙双方书面函件加盖公章或约定授权人签名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绝签收则在迎侨花园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拍照留存为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乙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双方约定书面授权签名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乙方不承担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侨花园所有债权债务及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五)

甲方: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

3、乙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使用权,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

1、供电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甲方用电将采取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

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改变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

2、 供水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

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意见等。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

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六)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

第三方。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元、地下每车每季 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元、地下每车每季 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____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____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

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

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

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____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

第二条、

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________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________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____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二

第一条 总则为规范住宅小区的管理,保证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优美、文明、 舒适、安全、清洁、便捷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甲方(物业服务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依据服务协议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用部位:房屋、基础、墙体、承重结构、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或协调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养护。(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施工,并承重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2、甲方根据委托对业主所购房屋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收费后进行维修,(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指业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自用部位具体指:户门、户窗、户内墙面、户内地面、户内非承重墙、隔扇、自用阳台、阳台护栏、扶手等;自用设备指:室内电、气、分户水表、管线、卫生器具等)。

3、甲方依据协议对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及绿化管理养护。

4、甲方依据协议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使各项设施正常使用(雨、污水及时排放)。

5、甲方依据协议做好小区的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6、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后,派人到现场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服务。

7、甲方为业主提供有偿便民服务,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委托给甲方后,甲方应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并不断开拓服务项目,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服务。

8、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组织业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跃小区业主的业余文化生活。

9、甲方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0、甲方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小区管理有关档案资料记录完善、完整存档,住户(业主)资料不随意提供给

第三方。

第三条 管理标准 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对小区进行二级服务管理及业主要求的约定提供服务。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切有关住宅物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甲方为实施管理俄日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乙方装修房屋时首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

3、乙房装修房屋、安装空调、防盗门、车库门、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时,应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签订相关协议,缴纳保证金后,再按照物业管理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经甲方物业验收合格后,若无违规现象,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进行两次验收,二次验收没有质量隐患,合格后无息退还保证金(对于不合格或违规现象,按约定给予处罚,并限期恢复原状后再进行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4、装修保证金单据请妥善保管好,持装修保证金单据退款,无单据将不予以办理退款手续。

5、乙方安装空调时,室外机应安装在规定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6、乙方在安装或维修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按物业管理的规定位置和规定方法进行安装或维修,并保证不破坏房屋和防水层。凡因安装或维修太阳能热水器破坏了防水层造成房屋漏水及对房屋产生其他问题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为维护小区的外观统一,小区内不允许随意安装防盗网、防护栏等附属设施设备。

8、乙方因装修造成管线破裂,或因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保证按规定、按时将生活垃圾装袋投放在指定地点,不随意倾倒垃圾或乱扔杂物。乙方保证爱护小区内花草树木、不占用小区绿地、不私自乱栽乱种,不擅自砍、移、攀折树木,不践踏、破坏绿地等。

10、乙方承诺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小区环境优美,做到不私搭乱建房舍,不私接乱改水、电、气、暖管线,不违章装修,不乱停放车辆和乱鸣车喇叭,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在休息时间播放大功率音响,不违反规定私自饲养家禽级宠物等。1

1、乙方保证住房出售或出租时,要告知买受人或承租人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1

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安全用气管理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保证不适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1

3、乙方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入户检查检修,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不服从管理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物业不在为其做相关服务等。1

4、乙方保证做到积极维护小区XX团结,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户户争当文明家庭。1

5、旭润新城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0.4元。小高层住宅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0.6元,电梯运行费每月每平方0.2元(不含年检,维护等相关费用),商业物业管理费按住宅 物业管理费标准上浮150%收取。(以上费用不含楼道照明费,车位费,垃圾清运费,水损耗费及专营单位等收费)。1

6、乙方应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如不及时交纳,将承担自欠费之日起按每日所欠的费用总数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1

7、支付专营单位委托甲方代收水、电、暖、天然气、垃圾处置等相关费用,水损耗等费用业主共摊。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3 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不得拒绝和阻碍。

2、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拒绝。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以放弃共有权利为由拒交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3、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相关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等,责任属建设单位,甲方可进行协调但不承担维修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协调工作,否则甲方不与协调,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九条规定: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

5、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十条规定:业主长期空置物业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

6、物业管理秩序维护职责时: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消除可能危害人身、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以及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含对车辆等财务的保管。

7、请将您或来访客人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在车库或储藏室内落锁停放,以免被刮蹭或丢失等;如需看管需另行签订协议。物业公司不承担所有车辆的停放、看管及家庭财产等相关责任。

8、家庭保护、财产看护及贵重物品保管需业主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协议。

9、在物业秩序维护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明显过失发生盗窃等案件(包括:自行车、摩托车、所有机动车辆的丢失,车辆划痕、扎胎等),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负责赔偿损失;因物业安保工作不到位原因发生盗窃案,经公安部门鉴定后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10、所有车辆进入小区停放至指定位置并按规定交纳场地使用费,在小区内行驶时时速为每小时5公里,发生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带入车辆,包括出租车和业主同意进入小区的车辆发生事故由带入业主承担;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发生一切事故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车辆办理出入证后凭证出入,坐到车证不分离,在小区行驶注意避让地下管井盖以免压坏井盖划伤轮胎对您的车辆造成损害,因此发生的问题又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

1、2.5吨以上的货车、19座(含19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居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修员确认后方可驶入)。1

2、为防止自然灾害、避免个人损失,业主应当自行办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 等保险;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做好行走防范,保证自身安全,雨、 小心行走,因此产生的事故由事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

3、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五款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1

4、甲方对乙方欠费进行催收,对欠费的业主,物业将终止提供一切服务;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欠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带来生活的不便,由欠费业主承担一切责任)。1

5、房屋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乙方装修完毕后经物业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经观察三个月后二次验收,没有质量隐患或整改,合格后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

6、电梯运行应按照使用规定使用,在乘梯前和乘梯时请广大业主仔细阅读和学习《电梯乘坐常识》和《电梯使用须知》,严格遵守《电梯使用须知》及物业相关要求;载运货物应得到物业公司许可,老人儿童乘坐电梯应由成年人监护陪同乘梯,如无监护4 陪同,严禁乘坐电梯。乘坐电梯出现故障要保持冷静、联系救援,违反规定,则因此产生的事故由事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使用公用健身器材或在公共休闲区域游玩,需有监护人陪同,否则,由此发生的问题由事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

7、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及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电路问题引起的家电损坏、损毁及消防火灾等;

(2)屋顶渗水、墙体裂缝、墙皮脱落、户门变形、地下室渗水等;

(3)天然气渗漏或私改管线引发的中毒、火灾等;

(4)自来水跑、冒、滴、漏引起的火灾等事故;

(5)暖气不通或管线、分水器爆裂、跑水等;

(6)乙方在小区内(含车辆)发生的一切问题;

(7)乙方房屋内和地下储藏室内或因乙方引发的一切事故。1

8、本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由

第一签约购置者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六条 双方承诺

1、严格执行以上条款,不得违反。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规定,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裁决对甲方进行管理。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有权依照本协议和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货报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双方承诺共同遵守《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手册》、《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规定、物业收费管理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相关国家规定进行协议解决,协议解决不成的申请____县仲裁庭或人民法院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更多相关阅读:物业服务合同模板学校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完善酒店物业服务合同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学校物业服务合同商业物业服务合同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七)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单位名称: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为本区域托管的物业负责,对本区域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

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四条 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护、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保持原来的整洁、美观、完好整齐。

2、设备运行:泵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正常。

3、房屋的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做到及时,一般情况在24小时以内维修到位。

4、公共环境卫生

①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卫生无死角,目视基本干净。

②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消防栓、玻璃箱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中旬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楼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

③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绿化带上杂物(枯枝败叶),目视基本干净,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④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⑤电梯的保洁:每周对电梯内地面打扫一次,每月中旬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电梯运行与管理: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台账。

6、绿化:修剪整齐,定期养护。做到草坪无成块斑秃,树木无病死,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放杂物,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每三个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虫一次,11月份防病虫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区设臵明显的交通标志,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车辆停到草坪上,大型货车未经允许,不得停放到本小区消防通道上,如发现本小区通道路面由于货车超重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复,未发现当事人,属值班人员失职,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

8、保安:当班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维护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员白天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3人,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6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9、电子监控管理。值班室设立电子监控屏,监控探头分布安装到位,监控设备经常维护,损坏的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质。

11、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规定,供甲方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2、收费标准

A、小高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B、多 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C、商 铺: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说明:公共分摊费用为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产生的费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电费等,现执行以上一次性价格收费标准。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将承担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备案。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有关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双方商定续筹。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甲方半年审核乙方财务收支情况,每两个月公布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其中物业用房㎡,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业主活动用房;

6、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由开发商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⑴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⑵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⑷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协助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乙方提出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房屋等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明确给予乙方答复,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维修资金各项手续;如遇特种设备,即电梯、水泵、消防、监控等,应及时给予协助解决维修资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时间,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佯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和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要求开发商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共、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八)

立契约书人:

委托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兴建_____大厦发展商,据大厦公共契约规定为大厦管理经营者,有权处理大厦之管理事务。现协议委任乙方为甲方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大厦落成前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于大厦落成后赋予管理该大厦之权利、职务及义务,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物业名称。

现名_____大厦,或日后该物业名称获准变更时的新名称。

第二条物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如附件内容(略)所载。

第四条聘约期限。

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由签约日开始生效,至大厦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由交付使用日开始,为期_____年;届时如双方同意,本契约可以续约,但应当提前3个月由甲、乙双方重新签署新契约规定之。

第五条物业管理收费及物业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更换等。

1.乙方管理大厦收取之管理费用由乙方运作,其盈余部分为乙方应得之合理利润,甲方不参与分成。

2.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完成时,就乙方接管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的状况,根据北京市各单项设备维护、维修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费标准,并确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3.为保证大型设施、设备如电梯、保安警视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管网、自来水热水管网等的设备使用或更新,乙方应设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标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测算,提出报告,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执行。

第六条设施、设备、图纸的移交。

1.甲方应将该物业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图纸完整地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的图纸移交应由双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移交图纸逐项验收,验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乙方管理范围。未经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释划定不明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2.图纸移交或验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技术人员逐项记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移交项目的文件记录应由双方分别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九)

甲方(行政机关)

乙方(物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十)

商铺编号: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臵: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国美第一商街 号楼 层 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第十一条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服务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 [20xx]950 号)中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为铺位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7.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年度缴纳。

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

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 10 )法定税费;

(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此专项维修资金即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所指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20.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0.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0.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20.4装修及改造

(1)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装修、改造的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要具备商业房屋装修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审批的各种手续,乙方在保证商铺结构安全、消防规范和各系统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甲方的正当使用要求。

(3)装修或改造时,不得对物业的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建、增建或改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物业或整个商街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物业内部公共区域、外立面或顶部展示或树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

20.5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在商街内的一切经营及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任何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用途,包括不得在物业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等行为。

20.6由于甲方的原因给房屋结构或设施等造成损害时,须赔偿由此对乙方或商街内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0.7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20.8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 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十一)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详细说明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

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