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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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可翻开书籍,咀嚼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发迹》《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同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特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着土偶情,如同走进一幅布满异国风情的画卷。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孕育发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频繁在三毛清爽、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素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魄的人性美起头浸润…

三毛是个深切留念沙漠生活的女孩,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布满了无穷的诱惑。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迓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很坏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含沙很多的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可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掷中最神圣、最憧憬的结婚仪式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期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白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乐瑟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布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正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偏僻地域游放牧牲畜的人的共同体的生活,随身携带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进入某种环境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洒脱和诙谐,以神州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寓目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邋遢、奇异生活习俗。因为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痕,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很坏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泼天勇气和灵懂事情的道理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如同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高举起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2】

这本书的作者是三毛,是我喜欢的作者之一。我想,我们每个人应该对三毛的故事都有所耳闻。确实,她做到了我们每个人都很难做到的事情。在她的人生中,她活出了自我。她不害怕别人的冷嘲热讽,她的人生足够精彩。读完之后,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第一,在有生之年,我们要去做自己想干的事情,做自己喜欢干的事情。这便是一种乐趣。如果我们想要帮助别人,那我们就去做;如果我们想要去冒险,那我们就应该立马行动。人生虽然漫长,但一生并没有那么多的日子来让我们挥霍。我们与其昏昏噩噩地度过,倒不如活出真正的自我。毕竟,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由我们自己来决定的。一个人,有了想干的事情,一定要立马去干。因为,我们人性存在固有的弱点。一件事情,如果我们想干却没有立马去干,那么在往后的人生,我们就会不断为自己找借口。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完成自己想干的事情,只要我们愿意,只要我们坚持。

第二,我们要守住内心的纯真、善良,要寻求简单生活中的简单快乐。虽然在长大之后,我们见识到了人性的恶,但是,我们是我们,我们不是别人。我们应该守住自己心中的道义。在这世间,做自己是最难的,但也是最简单的。我们应该在自己简单的生活中,寻求简单的快乐。

第三,生活总有酸甜苦辣,我们都需要为了生计而奔波,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过得富有诗意。这取决于我们自己。既然我们的人生有选择的权利,那么我们又何必要浑浑噩噩地虚度人生。我们应该让自己的人生过得快乐,即使生活存在苦难,但我们自己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相信自己,我们的未来就一定美好。

第四,书中说到:一个人如果心死了,那么活着是非常无聊的。确实。有句话说得好: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我们必须清楚:每个人的心灵,都需要自己来磨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天生的。我们都会受到不同环境的影响,但影响只是影响,不能起决定作用。在我们的人生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只有我们自己。即使我们出身不好,我们也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坚持。心若有了方向,到哪里都能找到前行的路;心若没了方向,到哪里都是流浪。

最后,只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守住真实的自我,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3】

一位有着异乡情结的台湾女子。那时以为很特别的女子!

撒哈拉沙漠吸引着她的灵魂。在她第一眼看到这个神秘的地方,她就深深的爱上了这里。那儿的故事,多么传奇!

我想,对于三毛来说,她对这里的感情绝不低于她的故乡。因为这里孕育着她的说有,她的爱情、她的家庭、她的经历。那呈载着她和他爱人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在撒哈拉沙漠的那段日子,被藏在他记忆的最深处,在荷西永远的离开她后,那也许也是一处不愿被触及的痛吧!

她那么引人注目的经历。所有发生在撒哈拉的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勾引着无数读者的向往。很多人追求她那种生活。但很多人都没有勇气去过那种生活。她那种敢想敢干能够把自己的行动付诸于行动中的性格也正是许多人喜欢她的原因。

我想,在我的内心最深处,住着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小精灵。从小就使我对异国有着独特的情怀,我想,若干年之后,我是否也会如三毛一样拥有一个如荷西爱她般的异域丈夫,我是否也会和他一起浪迹天涯。一本好书,是能引起读者与作者之间内心的共鸣。只是也是读者精神上的认可。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我能够鼓起勇气去过一段很苦但很美德故事,哪怕很短暂!那将会是一段多么激励的经历啊!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4】

晚上闲暇时,看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自传《撒哈拉的故事》。自传主要讲的是她的成长历程和人生中的真实故事。我很喜欢这位富有才气的聪慧小女人,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生活理念,虽然很不解她最终了结生命的方式,但对她仍是的十分敬佩的。

书里讲述了这么一件小事,看后颇有感触,所以愿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三毛从国外回台湾后受邀去高雄演讲,一位很帅的高三男生陈正宇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字里行间敬仰与倾慕满满当当。三毛的回答是这样说的:我们每个人的这一生都会去喜欢上很多人,我不觉得痛苦,你却觉得痛苦,是因为彼此所求的区别不同,我不求形相,你求形相。

我一无所求,你看似没有要求,可是你却求了痛苦。现世的存在形式与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优美的心灵化为我们一生的投影,影响了我们的灵魂与人格,他们使我们本身受到了感召与启示,而且今生今世都默默的在爱着这些人,想起这些与那些人,心里只有欣慰与安宁,里面没有痛苦。

其实,你喜欢的不是三毛,而是一种能够与你呼应的人,这种人不是很多,也不可能太少,少到一个也没有,只有那个笔名叫三毛的人,这个世界上优美的人太多太多了,问题是最最优美的钻石往往深埋在地底的最深处,而你却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看成了钻石,并将石头看成了异性,喜欢这两个字有它千千万万种风貌与诠释,你的一生里,会有许多喜欢的爱,让这份爱,化为另一种深刻持久的力量与欢欣,再透过你,投影到其她人的内心去。

确实是这样的,玫瑰的娇艳热情,芙蓉的高雅素洁,秋菊的质朴淡雅,腊梅的玉骨临风。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魅力。真正使我们所迷恋的是所爱的人身上那些优秀的品质:善良、活泼、聪慧、勇敢、坚毅、圣洁、儒雅。也就是﹕真,善,美。而不是他或她的外貌形体。即便不是现在这张脸孔,事情也同样会发生的。

因为人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于生俱来的是我们焦躁浮动的灵魂获得安息的唯一良药。欣赏她就像欣赏花园中自然盛开的花朵,迎风飘舞的柳絮那样吧。不强求,不定位,不要因为太喜欢而想着要去占有得到。固定的都是僵死缺乏活力的,生命的活力会完全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无尽的眼泪与幽怨。所以当有一天你陷入感情的泥淖时,只需要真真切切的明白一件事,我们爱的恋的不是单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她身上我们也具有的相同而可贵的品质。

人会变,但是这些代表着真善美的特质是不会变的,我们也同样会在其她人身上遇到。大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构成人身体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代谢,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其实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受大脑思维的限制,这细微的不同我们无法察觉罢了。

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活好此时此刻,也唯有此时此刻才是真实存在的,时间只是人头脑产生出来的一种概念,人的存在状态只是由一个个存在的点链接而成。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再为难自己,将自己画地为牢困在思维的定局里不出来。徒教所有关心你的人伤心。

累时,请仰观苍天你看那白云悠然,穹苍寂寥宽广。也可俯视大地你瞧那野花虽小,但它独一无二的芬芳气味总是在摇曳中尽吐。请用心去感知大自然无私馈赠的这一切吧,不执着,不贪念,让我们身体既是尘世的参与者,灵魂却又是它的观照者,不恋于心不执于情,如此方好!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5】

“当人的栖居生活通向远方,在那里,在那遥远的地方,葡萄闪闪发光。那也是夏日空旷的田野,森林显现,带着幽深的形象。自然充满着时光的形象,自然栖留,而时光飞速滑行。这一切都来自完美。于是,高空的光芒照耀人类,如同树旁花朵锦绣。”在城市化、工业化的时代里,我们都期待着对自我的回归与聆听,为了避免被纷繁的城市生活所裹挟,追寻心灵归属之路,呼唤“诗意地栖息”成为了我们共同的期待,而《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一个有关“诗意”的故事。

撒哈拉沙漠,它位于非洲北部,该地区气候条件非常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存的地方之一。

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不美好的地方,却在三毛的笔下充满了诗意。

所有的遇见起源于一场诗意的追寻,仅凭借着一张照片感应到的前世的乡愁,三毛走进“撒哈拉”,并对这荒芜的沙漠“一见钟情”。当她走进这片神秘的故土,她渐渐发现在这可怕干燥铺满黄沙的土地上,竟然有她幻想的温柔。

沙漠本是一个远离现代文明的地方,一个炎热的世界,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世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因为贫穷,跟世界文明是脱节的,土地贫瘠,文化落后,显得这里的居民愚昧而无知。可三毛在与异乡人的相处过程中看到了人性的光芒,他们淳朴、善良、可爱、感恩。三毛在深入探索这片土地时,以自己的爱感化他人,以自己的能力影响周边的人。给孩子们上课,做医生,分享好物,与他们和睦相处。三毛的到来,就如一阵风,将文明带来了,她讲述着沙漠之外的缤纷世界。所以在当地居民眼里,三毛是神圣的。

然而沙漠的生活并不容易,在原始的一如天地洪荒的地方,三毛不得不去直面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困境。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荒山之夜》这篇,讲述荷西带领三毛在夜晚进军沙漠,去寻找古老的化石。不幸的是,在探寻中,荷西不幸踩入泥石流,慢慢陷下去。三毛像疯了似的到处转,想尽办法救荷西,不幸引来土匪,三毛凭借自己的机智成功逃脱。她回到荷西旁边,想尽办法救他。当时是零下几度,荷西几乎生命垂危。三毛便灵机一动,不顾自己安危,毅然脱下自己的长裙,套起备用轮胎,一头将荷西套住,另一头用汽车拉。荷西获救了,精疲力尽的俩人坐上车,就这样朝着小熊星座回家了。

三毛笔下的生活也是真实的,她记录下来的生活场景是有人间烟火的,我看着看着,就会对她笔下的世界充满好奇和幻想。撒哈拉沙漠距离我们是如此遥远,但是通过三毛的笔触,我似乎能闻到那里的气息。

面对撒哈拉的住所——似乎是一个坟墓区,天气酷热,屋顶玻璃,对面还是垃圾场。三毛竟然干起拾荒的老本行,用腐烂的羊皮制成坐垫,用托运棺材的大木箱制成桌子、衣柜和茶几,她将一切看似不可用的物品收入囊中,取出时已成为一切漂亮美丽的物品。在她的辛勤劳作下,一间破屋成了变沙漠里最浪漫的家。世界上有许许多多人,看似在过着忙忙碌碌十分充实的生活,可生活的那潭水终究是死水;真正的生活,不是在忙碌中恍过,应该是滋润的,是热爱的。三毛,从小就立志成为拾荒者,她没有活在老师的期望中:成为医生、科学家,没有活在社会的热潮中,当大官,赚大钱,她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用精神去拾荒,去拾起那些被他人、社会所障眼而迷失了路的美丽——被遗忘的美,她用心与自然交流,与这个世界对话,把最简单纯粹的生活,过出了无限美好。在忙碌纷繁的城市里,我们何曾想去遇水养花,遇土种草的生活,恐怕即使有过一丝对诗意的期待与幻想,也往往缺少行动与追寻的勇气。

书中三毛曾问荷西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像撒哈拉人一样一辈子生在席子上?为什么要做家具?”何为入乡随俗,何为对生活的热爱,身旁便是。烦恼不仅仅只是生活中的困难那么简单。当你在尝遍这些苦时,当你一次次去克服,去跨越它时,你一定会感受到喜悦,这便是对你热爱生活中一个小句号中的一次小小的鼓励罢了,普希金曾经说过: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也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由日子一点点拼凑起的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不管你吃了多少神丹妙药,走过多少里程,即使活过百多岁也没用。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有没有真正的活出自己,只有你尝遍了世间的酸甜苦辣,经历过幸福与痛苦,才会大悟,才会懂得生命的真谛。也许活着,就是以喜欢的方式度过,生命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非遵守不可的规则……

如果按沙漠阿拉伯人的话来形容他们一生必需品的三道茶:其一苦若生命,其二甜似爱情,其三淡若微风。而三毛正是如此,她吃过了苦,品过了甜,也曾像微风一般自由,在这其中缺了任何,都不足以拼成“三毛”——永远的三毛,诗意的生命。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6】

这一部书主要是讲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地区生活的姿态。我在书中看到了在撒哈拉沙漠中生活的人的各种各样的故事,像沙漠一样干燥的风土人情,也看到了三毛对他们包容的态度和她的爱情观。但我觉得这本书对现在的我来说有点幼稚了,推荐给高中生看。

其中一篇叫《哑奴》的文章的刻画很有文化人类学上的文化相对主义的做派,世界上无论哪一种文化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问发达与否。生物学上本是同一类物种,所以人与人生来应该就是平等的。然而事实上歧视无所不在,甚至发生在每个社会,乃至每个小家庭里。由尊重建起来的人际高楼看起来摇摇欲坠。

她与荷西的爱情也值得一谈。在书后的家书中写道,三毛是个非常有气质的女子,不缺男孩子的追捧,但她却偏偏选择了荷西。荷西肯追随她,让她玩,陪她疯。荷西也一直坚持喜欢着三毛,努力为他们的生活打拼。我认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最好状态是,做自己的同时共同进步。

书的结尾部分我看的非常过瘾,像是电视剧里的剧情一样跌宕起伏,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发生在这个女子身上的故事。三毛让我见证战争,见证爱情,见证人性。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7】

常常听人说起三毛,我只以为是三根辫的三毛,虽然他们两个有着天差地别,但他们的性格却不谋而合,随性与洒脱,偏执与执着,唯独不同的是作者三毛拥有的是与常人不同的快乐。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平凡真实的女子。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三毛想做沙漠之花,成为独一无二的在沙漠中绽放的花朵,所以眷恋沙漠生活,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看得出她是个不一般的女子。她勇敢地抛弃了别人一辈子都离不开的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别人一辈子也不会去的大沙漠,为她鼓掌的是黄沙、为她咆哮的是风声,为她干涸的是水源、为她匮乏的是物质。还有置于大坟场的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并没有难不倒想做沙漠之花的三毛,而她确实就像沙漠之花般克服了困难。而且她和荷西令人不可思议地迷上了这里,一头扎进了这贫瘠的沙漠,并把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在撒哈拉定了家。从此,三毛就在这儿变成了“沙漠之花”。

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本以为撒哈拉威人是很可怕的,但我却在芳邻中感到了这些撒哈拉威人的可爱,他们有着一份纯真,虽然他们也爱拿别人的东西,但是结果总是令人啼笑皆非,让人对他们只能举双手投降啊!“知三毛者,荷西也”。三毛崇尚精神生活的,特别热爱大自然的天然杰作。别人结婚,男方总是送些闪闪发光的金银饰品,可荷西不跟风,他像是挖空了三毛的心思竟然煞费苦心地为她找来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并将作为新婚礼物。这样的举动让人惊诧,同时也深深打动着读者的心。登记结婚时,三毛一袭蓝裙,草帽上插着一把香菜,任由荷西牵着她的手,温情地行走在风中的沙漠里,充满着浪漫与甜美……

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下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8】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的作品,三毛原名陈平,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在其中,这本书写的就是她去撒哈拉生活的经历。当她看到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时,她一眼便爱上了这里,她看到的是沙漠里安静、简单、朴素的生活,她对于大城市里的灯红酒绿甚至感到厌恶。

三毛的先生是个外国人,他得知三毛想到撒哈拉生活时便二话不说提前申请一个工作到撒哈拉沙漠里,安顿好等三毛,三毛被荷西这种精神打动了,在沙漠里和荷西结了婚。

三毛是个热心肠的人,她十分乐于助人。她并不是医生,她却靠着自己的小药箱,给这里的妇女看一些小病,而妇女不去医院的原因竟是医生是男的,她们不愿给医生看放下面纱的自己,所以她们从不去医院看病,这可以看出大漠妇女的思想是多么愚昧。三毛初沙漠的雄心之一就是用她的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的生活情态,为了实现这一雄心,她便坐送水车进入真正的大漠,她对大漠里的居民有说不出的喜爱。当送水车刚一停稳,她便扛着自己的相机给当地的孩子们的拍照,她的这一举动吓坏了当地的中年男人,他对三毛说"你收了他们的灵魂,他们快死了。"他们认为把照片记录下就是把孩子们的灵魂收起,他们追着三毛打,直到三毛把空白的胶片给他们看,他们才放心散了去。这写出了荒漠原住民对科学是多么的无知。

《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感到满足,启示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生活,书中所描述的生活的贫穷、科学的无知和思想的愚昧,使我感到我能在舒适明朗的教室里享受教育,以得到思想的升华是如此的幸福。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9】

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世界的尽头,上帝遗忘的角落。很难想象有人会抛开自己原已适应的舒适生活,选择前往举目无亲的异域。在这“举目四望,看不到希望”的茫茫荒漠之中,没有空间,没有时间,仿佛一切都早已凝滞,只有偶尔吹过的滚烫的风,扬起阵阵黄沙……

撒哈拉的一切都让人感到惊奇和欣喜,在这里,难觅现代文明的踪迹,三毛与荷西仿佛一脚踏入了未知的秘境。这鸿蒙只为他二人开辟,这天地只为他二人而设。“淡极始知花更艳”,惟有在这蛮荒之地,方更显二人感情之真挚。除却与荷西间的郎情妾意,书中还描写了三毛与她的“芳邻”之间的故事。这里虽不甚发达,却也民风淳朴。

略懂中医的三毛成了当地人眼中的“神明”,从此也就“悬壶济世”起来。但相处得久了,却也难免生些龃龉,些许琐事,无非是争些蝇头微利,可见世事艰险。

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0】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后记中写道:书不管大小,都可以成为灾难,并且主要是作者和编辑的灾难。

一本书,想给读者带来印象是件不容易的事,更何况要有好的影响。

初见三毛,是在两三年前,那时在图书馆的三楼名人传记类的书籍中发现一本书的封面很特别: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身子斜躺地倚在方桌旁,乌黑的长发散落地披在肩旁,眼睛散发出犹豫的眼神。

我好奇地翻了翻,原来是个“评传”,在讲三毛的一生和作品,我粗略地看了看,现在已经没多大印象了,只知道很多读者对她的评价很高。

那时我有点想去看她的作品,但我又不敢。在我思维里,女性作家总是带有很多感性的想法,文章里有很多千思万绪,就像“岸啊,我心爱的岸,昨天刚刚和你告别,明天我们又在另一个纬度相遇”这样的缠绵。

所以我不敢看,怕看了以后自己的思想又驰骋万里而不能安定。所以我宁愿看《北京法源寺》里谭嗣同“去留肝胆两昆仑”那样的悲壮,宁愿看毛泽东“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远大志向。但我总觉得缺少点了什么。

无意中在QQ中认识了一个笔友(暂且就这么称呼吧,因为找不出其他比较好的词来代替了^_^),看了我几篇日志之后,说,我太理性了,得多看一些其他书籍,拓展一下自己的思维。

后来我想了想,自己又何尝不是感性的呢?

离我家不远两三里有个佛堂,每年春节妈妈总会叫我们去拜佛,祈祷平安。

虽然我不信佛,但佛家文化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份子,而且影响着世世代代的文人。看了一些佛书后,了解到古代的和尚都是很有修养很有高深的文化涵养的。也看了一些高深大德的参案,对那些大师的惊人毅力深感敬慕。

所以这几年去拜佛祖时,总是带着一种学习的心态去的,而且每次回来后,我总想从佛堂那里拿一两本佛经回来研究研究。但每次妈妈总是不肯,她心里是矛盾的,自己在求佛,叫我拜佛,又怕我看佛书,呵呵。

负责打理佛堂的是一个女居士,妈妈叫我管她喊“老姨”。自从妈妈跟她说我上大学后,每次去,她都会对我特别地关切,哈哈。老姨叫我求个签,叫我告诉佛祖说我在读大学,祈求平安。这一次,我不再像常人那样祈求荣华富贵、高中状元^_^我庄重地跪拜了三次,然后拿着签筒,一边慢慢地摇晃,一边跟佛祖说:我读大学,考研,向佛祖祈求家人平安就行了,不求别的。

过了很长一阵子,一个签奔出来了,我拿着它对着签书看,一行字:抱薪救火火增烟,烧遍千千及万千;若问荣枯并出入,不如收拾免熬煎。而且还是上吉(好签^_^)读完以后,我会意地笑了。

连佛祖都知道我不是一个理性的人,我怎么还敢说我是理性的呢?现在回头看我写的文章,确实是理性的,但那是真实的我吗?好像不是,难道所追求的真的像我所写的那样吗?我问了内心的自己,好像不是。但我求的是什么?

刚认识的笔友给我介绍了《撒哈拉的故事》,好像就是来指示我去寻求内心的答案一样。

在图书馆找了半天,才把三毛的这本书找到。回到教室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

乍看第一章《中国饭店》,分明就是在记事嘛!我边看边猜测,如果她这样写下去,看来我也能像她那样记下琐事,也能成为作家了。但我错了,三毛的故事写得太真实了,真实地让我反思。

三毛说,她用真实的笔记下最简单朴实的故事、书写现实的自己。这就是她的写作追求——非小说式的记事,写出最真实的自己。

三年前接触了余秋雨的书(高中时几乎没看课外书^_^),觉得余秋雨的故事很好、思维很好,很励志,很适合学生读者。在他那《霜冷长河》的随笔中,我好像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但总觉得余秋雨写得不真实,有点添油加醋的料。后来他写了《千年一叹》被很多学者批判,说他写出的东西有所保留,所以我就没去看《借我一生》《我等不到了》。也许每个男人心中不想表现出他软弱的一面吧,所以在男性作家的书里,总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完美。

后来看了季羡林的沉思录,季老说他一生从不说假话、虚伪的话,推崇说真话、讲实话。看了我欣喜万分,想到自己曾经的我行我素、推崇人与人之间坦白地说真话,好像感到有点慰藉。但我错了,季老的真话不是指可以为所欲为地胡乱说话,而是要讲无愧于心的真话。

这就是我对“抱薪救火火赠烟”这个谒子不感到惊讶的原因。

我想,不管男的还是女的,在看《撒哈拉的故事》都会欣赏三毛这不拘世俗、敢想敢做、心直口快、开朗大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性格,也会羡慕三毛有个懂她的丈夫荷西。

懂你的人

三毛对荷西说:我们国籍不同,性格不同,结婚后会吵架甚至打架,所以不能结婚。况且如果结婚,我依然会坚持我行我素。

但荷西说:我就是喜欢你的个性、喜欢你的我行我素,我才跟想跟你结婚的,如果没那些性格,那就不是真实的你了。

于是他们结婚了,而且从来没吵过架。

我想,三毛如果不是遇到荷西,换做另一个男人,也许她不会幸福。

三毛说,荷西是从七年前还是个十几岁的男孩子的时候就发誓要娶她为妻,而且这个想法等到六年后再次相遇后还是那样地坚定执着,虽然他是她遇到的唯一一个没有车的男友,但她不后悔下嫁给爱他那么多年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