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故乡读后感汇总。
多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让我们才思敏捷。不同的人读完作品以后,都会有各自的感受,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你收集整理了多少有关作品读后感的范文呢?以下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 篇1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故乡读后感 篇2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故乡读后感 篇3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了的,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怖耶全是人人少不了的。何况是身处异地,缕缕不绝的常常是对家的思念。
想家的时候,总是会忆起一些具体的场景,或许是故乡常见的一种食物,村边的一刻树、一条河、也可能是一次庙会,一场秋雨。家乡的山川草木,风土人情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相反,离乡越久,那些人和事仿佛早已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身处异地他乡,偶然间的一瞥,心中都会出现浓浓的乡情。而这篇黄河浪的《故乡的榕树》围绕与树有关的人和事来写。抒情的语调中融入了对故乡深深的眷念。然而,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它深深地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浓浓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 篇4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gz85.COm小编推荐
故乡读后感汇总15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故乡读后感汇总15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故乡读后感 篇2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 篇3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故乡读后感 篇4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 篇5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优秀的图书常常是值得我们不断翻阅的,当我读完一本书之后,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了我,同时也让我脑海中萌生了许多思考。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彻底地领悟作品。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费了大量心血,最终完成了这篇“故乡读后感”作品,仅作参考,请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 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3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 篇4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 篇6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8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 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篇1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有关地球的故事读后感汇总
精心挑选而来的《地球的故事读后感》一定能够给读者提供帮助。编写各种文档是许多人常常头疼的事,如果写不好文档可以找网上的范文参考, 了解优秀范文的写作思路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科学故事书,书的名字叫《地球的故事》。当我是满怀好奇地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地球是什么形状的,风是如何形成的,太阳和月亮的引力谁更大,天气又是怎么预测的……我知道了以前从来不知道的许多知识。
地球是一个充满神秘的星球,有数不清的自然之谜。《地球的故事》帮我们揭开了这些神秘面纱。《人类与家园》、《地壳与洋流》、《地图与指南针》……每一篇文章都深深地吸引着我。从前,我以为地球是一个像足球一样圆的星球。读了《我们的行星》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地球不是标准的圆形,而是一个椭圆形。椭圆形的两端是地球的南极和北极,那是地球上最寒冷的地方。
说来真巧,就在我知道地球的形状后,妹妹要和我比赛画画。我画的是万里长城,而妹妹画的就是地球。她用我的圆规画了一个大圆,然后在圆里涂满了绿色。妹妹说是地球上长满了大树,是一个绿色的大圆球。我心里有底,装着老师的模样笑着对她说:“地球不是圆的,是椭圆形的,像鸭蛋一样,知道吗?”妹妹不甘示弱,大声地争辩道:“不对,不对,我在书店里看过,那就是个圆球,怎么会像鸭蛋呢?”我知道妹妹说的是地球仪。
书店里的.地球仪确实是圆的。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说服她了,只好拿出《地球的故事》,摆到妹妹的面前,说:“我不跟你争,我把这本书留着,等你以后认识字了自己看!”《地球的故事》里还介绍了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国家和这些国家的历史。让我知道了希腊和我们中国一样古老,知道了美国很年轻,还知道了太平洋中有许许多多的小岛国。读了这本书后,我一下子有了许多理想。我想当一名科学家,继续研究地球的奥秘;我想当一名旅行家,周游地球上每一个国家;我还想当一名文学家,像这本书的作者威廉?房龙一样写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做《地球的新故事》。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2
以前,我只喜欢看故事书,不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我觉得科普书很枯燥。可爸爸说看书要全面,科普书也要看。我慢腾腾地打开了《地球的故事》,才看两页,我就被这本书诙谐、幽默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还哪里是我印象中那种罗列一大堆的数据、文字深奥难懂的地理书呀?书里充满了趣味性,比如:“什么是‘两级’呢?拿一根毛衣针笔直地穿透橘子的中部,针穿入和穿出的点就是橘子这个球体的两级”比喻多么形象贴切呀。
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英国、法国、中国……一系列的国家跃然纸上,通过作者的描述使我对这些国家的'地理位置、气候形成、历史背景有了深刻的了解,也让我明白人类对于地球的改造是相当巨大的,这也让我不禁想到了如今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如果地球被污染了那我们人类就不能生存了。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地球。
这本书里讲到的伟大发现,都是科学家凭借着丰富的知识,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经过长时间研究发现的。我想,如果小时候不好好学习,没有储备足够的知识,将来即使发现了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掌握扎实的科学知识与技能,长大了才能为人类的科技事业做贡献。
《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它让我深深认识到: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只有和平共处,共同呵护地球家园,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3
最近几天,我看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知识。在地球中有很多可怕的事情,例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危害。这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灾难。
只要我们好好爱护,不破坏生态环境,就一定能保卫好家园!这本书关于小动物的也不少,早在四亿年前,昆虫就出现在地球上,到现在仍存在与地球,那是多么的顽强啊!我们一定要向它们好好学习这种精神。
我还看到一篇是关于生活环境的,它讲述了人类乱砍伐树木造成了水土流失、洪水和干旱发生。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爱护树木!这些知识让我想起了我们三年级学的课文――《一个小村庄的故事》,故事中的人们一个个的把树木砍断做成房子、家具……后来,来了一场洪水因为没有森林的抵挡把整个小村庄给淹没了。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注意: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如果破坏了它,那后果不堪设想!科技不断的在改变人们的生活,但是有些东西是科技改变不了的,只有靠我们人类、我们自己去努力改变。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4
你们喜欢地理吗?我猜很多人不喜欢,我原本也是。但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地理书———《地球的故事》。当我看完后,我倒是有点爱上了地理。
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房龙先生打破了写地理书的常规。他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形像而又有趣的描述了各个地区的山脉,河流,同时还穿插了各个地区的历史演变。地形的变化和人民的性格给这个地区带来的影响。我觉得读这本书,就像是在和房龙先生在一起探险一样。
在意大利,我看到了意大利伟大的文艺复兴;在西班牙,我遇见了热衷于大航海开疆扩土的西班牙人。在法国,我又见识了自私又浪漫懂得享受生活的法国人。在瑞士,我又看到了和睦友爱热衷于和平的瑞士人。。。。。。这本书简直就是旅行必备品啊!不管你到了哪个地方,只要通过这本书的哪个章节,便可以大概的提前知道了这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在《地球的故事》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地方要算荷兰了。荷兰原本只是一片沼泽地,虽然我通过课文《田园情诗》知道荷兰是水之国,花之国,也是牧场之国。但是当我读《地球的故事》这本书里介绍荷兰这一章节时,才让我知道了更多有关荷兰的'历史文化。荷兰人很聪明,他们知道使用风车可以让这里的天气好转,还可以产生动力,发电,代替大量的劳力;荷兰人还很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们大多会主动的施以援手。。。。。。荷兰,原来就是这样的国家啊。
房龙先生在《地球的故事》里说,人类需觉悟到:在这同一个星球上,大家都是同行者,都是邻居,都是旅伴,更是朋友。只有我们大家共同承担起爱护地球的责任,才能让我们赖以生存的星球更加的健康美好。
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也没有生硬的教条理论,也没有用太多枯燥无味的数字,它以人为中心,让我们去探索生命的根本意义,把呼吁保护地球,爱护环境的道理写进字里行间。
相信我,读了这本书,你们也一定能从中有所启发的!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5
在十一国庆节假期的这几天里,我读了两个童话故事是《鹳鸟》《皇帝的新装》。
《鹳鸟》讲的是屋子上有一个鹳鸟巢,里面住着一只鹳鸟妈妈和它的四个孩子。有一群小孩嘲笑鹳鸟,其中有一个叫彼得的孩子说讥笑动物是一桩罪过,他不愿参加。鹳鸟为了感谢他就送给他一个弟弟。
《皇帝的新装》讲的是有两个骗子来到皇宫里,说能为皇帝做一件最美丽的衣服,皇帝相信了他们的话。几天过去了,他们在织布机上做着织布的动作,可是织布机上什么也没有。他们却说衣服做好了,并且说谁看不见谁就是最愚蠢的人,所有的人都不敢说看不见。于是皇帝在游行大典时,所有的人都说衣服太漂亮了!突然人群里有一个小男孩说皇帝什么也没穿,所有的人也开始这么说。皇帝开始发抖,他觉得老百姓说的话是对的。但是他还是想必须把这次游行大典进行完毕。
观后感:不能嘲笑小动物,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小彼得就是因为他的爱心和善良得到了回报。《皇帝的新装》里的皇帝居然相信两个骗子,老百姓居然不说实话,只有一个小朋友说了实话,皇帝真是愚蠢至极!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6
今天,看了《地球的故事》,它让我了解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神奇、奇妙和美丽。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形成、发现亚洲和地球的奇妙令我惊讶
其中《地球的奇妙》是这样描述地球的:“实际上,地球不是圆球,而是一个椭圆的球形。它的两极稍扁,北极处于大海之渊,南极则是在高原之巅。”——难道地球不是圆的吗?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可书上告诉我的答案:由于地球两极之间的中轴线长度只比赤道直径短1/300。因此地球是椭圆球体。
还有“地球上的光到太阳需要8分钟,到达木星需要43分钟,到达比领星需要4年零4个月,到达北极星则需要4。”“以火车为例:一列普通货车从地球出发,需要经过二百天才能到达月球;到2233年可以到达太阳;如果人的寿命是七十多岁,要经过一千万代人,这列火车才能到达北极星。”……这个宇宙是多么奥秘,我不禁喜欢上它,我希望我能了解更多更多。
《地球的故事》将我们所关心的事情以故事的形式展现出来——人如何寻找食物和宿处、如何找到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的方式,好懂又好记。它培养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丰富了我科学知识。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7
五大洲、四大洋,风光秀丽、生机勃勃,这就是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地球!
读了《地球的故事》一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
其中神奇特别的澳洲特别引我注目!澳洲是澳大利亚的简称。虽然澳大利亚没有什么优势,内陆地区几乎都是沙漠。可是,正是因为它“与世隔绝”的地理环境,因此对当地的植物、动物产生了影响,让澳大利亚成了一个“活化石博物馆”!在植物中,如金合欢、贝壳杉、桉树,对于科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价值。在动物中,袋鼠和鸭嘴兽可以算是这里的“招牌”了!袋鼠属于有袋目课目,它十分可爱,是一个慈祥的母亲,经常把宝宝放在自己的育儿袋里。而鸭嘴兽则属于单孔目动物,属于低等生物,不过也挺可爱的!
美洲也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洲!美洲可谓是大自然的宠儿,地形近乎完美:南北两洲对称,都为三角形,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南美洲的三角形要比北美洲的稍微偏东点。它既十分美丽,拥有“地球之肺”亚马逊热带雨林;也很富饶,被誉为“黄金之都”!,拥有极为丰富的资源,如媒、铁、石油、铜等。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一定要保护我们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地球吧!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8
最近,我读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不仅介绍了基本的地理知识,还将高山、大海、江河都放进地图里,把人类在地理中的活动踪迹写得非常详细,还讲述了各国的历史演变,分析了地理对个国家的历史演变、对人群性格产生的影响。作者用文学的手法,把自然地理的规律和人文地理的千姿百态展示出来,使我们在了解地理的同时,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与环境的关系,用历史事实警示人类要保护环境、爱护地球、维护生态平衡。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地理上的趣味知识,虽然有的不是太明白,但是我认识到了人类和地球的关系,人类在不断地发现地球的奥秘,不断向大自然索取的过程中,也做出了许多伤害地球的行为,比如对森林的乱砍滥伐,对大气河流海洋的污染,对土地的过度利用。这些使地球环境不断恶化,而且人类自身也尝到了恶果。
目前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保护它是我们应该共同承担的责任,未来世界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手中,所以,深切关爱我们的地球家园已刻不容缓。
地球的故事读后感 篇9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内容很精彩,并且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不少知识呢!
在地球中会发生许多可怕的自然灾害,比如:洪水、海啸、泥石流等。我觉得这些灾害我们人类应该可以防止的。在此,我呼吁人们好好保护环境,少砍树,多种树,不破坏生态平衡,就一定能保卫好我们的家园。记得在三年级时学过一篇课文——《一个小村庄的故事》,故事中人们乱砍树木,后来因为没有森林的抵挡,一场洪水把整个村庄淹没了。我想:我们人类一定要注意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如果破坏了它,后果将不堪设想!
科技在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可有些事科技无法改变的,只有靠我们人类自己去努力改变的1名师点评:文章是一篇读后感,“我看了《地球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内容很精彩,并且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不少知识呢!”这本书的内容怎样精彩?到底是写什么的呢?又能从中学到什么知识呢?文章主要是写了自己的感想,而书的内容描述得还不足够。“科技在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可有些事科技无法改变的,只有靠我们人类自己去努力改变的”这点写得情真意切,总体来说,文章的感想部分写得很成功,还作出了呼吁,这点很好。
《故乡》读后感汇集14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汇集14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故乡》读后感 篇1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文章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
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文章,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文章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故乡》读后感 篇2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故乡》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毛主席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现在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出现了两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闰土、杨二嫂。他们在鲁迅的回忆和现实中突出了两个字:改变。通过一系列改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平等,压迫着人们做出改变,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社会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对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不再隔阂,阶级化的期盼。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4
题目:《故乡》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6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故乡》读后感 篇7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人烟稀少的美丽山谷中,住着小男孩比利一家,比利家很穷,可他一心想要两只小浣熊猎犬。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出售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仅售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看到这,我打心眼里为比利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真是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儿我既伤心又气愤,我恨那头狮子,是它从比利身边带走老丹的。老丹死后没多久,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什么老丹和小安都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就是来到人间的天使吧。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我要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们,让他们一起来感受这份温暖的力量。
《故乡》读后感 篇8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习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故乡》读后感 篇9
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步向上爬,蝴蝶破茧而出,一扇一扇飞向花丛,雏鹰经过无数次的试飞终于飞向蓝天,敢于追梦,敢于奋斗,都是生命最精彩的瞬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同样讲述了一个叫比利的男孩追梦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故乡》读后感 篇10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11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 篇12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每个人的故乡大多数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1898年改名为: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早年在新式学堂读书,又被选派赴日本留学,后弃医从文,立志以文艺改变国民精神。1918年,以“鲁迅“为笔名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反封建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之父”其作品对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故乡》这本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比如:《在酒楼上》: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眼圈微红的一位叔叔,他不怎么吃菜,但是酒却不停的喝了一斤多了,后来他的神情和举动都活泼了起来,渐近于先前的吕纬甫了。
《故乡》这本书是精选了《呐喊》和《彷徨》两部小说集中的经典作品。鲁迅先生从反封建出发,尖锐的揭露了宗法制度和封建文化传统的弊害。他对冷酷的现实人生进行冷峻刻面,关注最底层普通人—沉默的国民的灵魂与命运,意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关怀。鲁迅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朴凝练,眼光冷峻,寓意深刻,其现实主义的深广性,对中国小说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故乡》读后感 篇13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故乡》读后感 篇14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汇编6篇
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样的书写出来呢?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会有种愉悦的感受。 阅读过程中所产生的疑问和思考,可以在读后感中进行解答和思考,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筛选出了一些有关“故乡读后感”的知识点供您学习参考,这些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以实际为准!
故乡读后感 篇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读后感 篇2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故乡读后感 篇3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 篇4
一路唱回故乡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与《沿着塞纳河到翡冷翠》不同的是,本书属于自我小吟,却与旧时的《老婆啊,不要哭》联系上了。所以对于理解此公的思想情绪乃至为人都是很价值的。当然,用惯了木刻刀,下笔时的力道就可以感受得到,以致那些类似大拙的文字显得并不优美,其实,再去深入想一下,认真想一下,就会知道其命意的……这个自命“不是写诗的人”,之所以令人尊敬,就在于他能按照自己的艺术标准与修为来从容道之,过去中国老话常有“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说法,吴老汉也免不了哦,然而本色的他却是以自己的画笔和充满感情的低吟来表述的,说真的,有些语言并不美,但是与图画综合起来,仍能使人感悟到他的所思所想,“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嘛,不过,真正本色的还是稍带有对以往生活的批判乃至画像录作用的那些诗,真切表达出了“决不宽恕”的命意,令人肃然起敬呢!是的,爱家乡,爱朋友,爱艺术,爱几十年来风雨交加中不离不弃的家人……真不让人感动?恨政客的装腔作势,恨小人的罗织罪名、落井下石,恨当时风口浪尖上将同船人推下深渊独善己身者……,哦,爱恨情仇无计逃避,也确实无法回避……于是赤子之心不免又跃然纸上了……原以为是散文,没想到是诗歌……原以为是旧作,没想到是新编……原以为是老夫聊发少年狂,没想到庾信文章老更成……哎呀呀,比我还老的老头啊,可真有你的……
故乡读后感 篇5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故乡读后感 篇6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倚栏轩文学网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真、稚气的友情中寻到了温暖一与慰籍。童年的伙伴有着自然纯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宁馨儿。《故乡》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圆实的双手,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晃晃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纯朴健康的自然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