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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汇编

加工合同汇编。

有哪些标准的合同可供参考呢?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重要性和意义越来越凸显。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欢迎阅读本文,本文的主题是“加工合同”。相信阅读后您会有所收获。

加工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调和芝麻香油类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商标为: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无偿许可乙方在委托加工品上使用甲方XX光牌商标。

2、 按计划分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XXX芝麻香油;商标,玻璃瓶,纸箱等包装由甲方提供;若商标有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 合同期满有权无偿收回乙方"XX光"牌商标使用权。

6、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未使用的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进行回购。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 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 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 乙方负责调和芝麻香油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 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 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备注:给上海地区大型连锁卖场和商超代加工或经销除外)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上注明。该价格为产品到达甲方仓库的价格(不含税)。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全国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涨落在10%以上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价格。

2、 甲方提供包装物确定委托加工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后,提前七天用手机短信或传真将生产计划发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 乙方在发货前要求甲方将货款全部汇入账户后发货,要求甲方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姓 名:

身份证号:

账号: 。若后期合作进行当中,乙方要求变更账户姓名与账号,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变更书并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 交货地点为乙方公司成品车间,装卸货由甲方负责。产品非质量问题或运输破损一概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加工完成2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提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品总价30%的违约金。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它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赔偿人民币5万元给守约方。

3、 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至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6、 如甲方销售的产品非乙方生产并冒用乙方公司名称和厂址企业标准等,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出现计量不合格甲方需承担相应部门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半 年,自 年 5 月 1 日至 年10 月 31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相关口头和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现以本合同为准。未经双方同意书面修订,单方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篇2)

委托方: (以下称“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委托方: (以下称“受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 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受委托方发出。

(2)受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 传康 ”商标唯一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关于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5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给受委托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并明确交货时间。

(2)受委托方在收悉订单后,在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受委托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受委托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受委托方开始加工前五天向受委托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受委托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另: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由受委托方全权负责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提前拟定协议一份。)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受委托方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与受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共同监督并确认。

二、关于加工及运输费

(1)由于委托加工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价格波动大,加工费经双方同意,随行就市,根据情况作出调整。不在此合同内做出具体约定。待委托方有需要时,双方以传真件或邮件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自行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三、关于付款及发票

(1)双方确认订单后,委托方需先行支付受委托方30%加工费,余款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交付10内后全数汇至受委托方的银行账户。

(2)受委托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开具发票。

四、工艺及产品标准

(1)产品的生产工艺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2)成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干海参执行SC/T 3206;

(3)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确保采购自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委托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六、双方责任

(1)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双方确认的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产品如因监督部门在市场监督或抽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责任应根据以下情况由双方承担:

2、1产品如因盐分、水分、净含量等生产过程中可控制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受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2产品如因药残、重金属、蛋白质等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3对于由原辅料、包材等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由原辅料及包材的实际采购方负责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受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各持一份,备案主管单位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篇3)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喷漆厂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喷漆加工点。乙方保证按时按质的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工作计划单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一、具体产品名称、喷漆颜色和喷漆价格:

根据双方签字的价格单为准。

二、技术条款:

1、油漆必须是环保油漆,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文件。

2、喷漆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不得有超出检验标准的颗粒、斑点、突起、划伤、毛刺等缺陷。

3、所有要求喷漆部位必须喷漆到位。

三、检验方式:

乙方自检产品合格并完成装箱后向甲方品质部提出报检,由甲方品质部检验人员到乙方工厂验货。甲方品质人员根据检验标准抽检,若不良品率等于或高于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返工并再次报检。两次返工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合理的惩罚。(若甲方要求由甲方自己派人100%全检货物除外。)

四、交货条款:

根据双方认可的《生产计划单》中要求的喷漆完成时间交货。产品验收合格交货时,乙方递交送货单给甲方仓库签字确认并申请入库,由甲方决定提货日期。若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运输及包装条款:

乙方自动上门提货,若遇到特殊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事宜。

甲方提供包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包装负责,并严格按照甲方包装要求包装产品。

六、付款条款:

甲方验收合格后见票月结60天。

七、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封样件产品和技术要求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准时支付货款给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封样件生产,如达不到甲方技术要求和封样件要求而造成产品报废的,乙方要支付甲方的原材料损失和工时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货延迟,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品质原因造成甲方货物被罚款,乙方承担罚款费用。

八、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约定,以合同法为基础,到时如双方不能协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双方签字日期开始。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顺延直到一方正式提出终止为结束。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名称:油罐制作

1、 加工方式,清加工不含打水(含氧气焊条)

2、 加工内容,油罐主体工程,内管道安装,油漆粉刷(随主体粉刷一遍)

二、 工程造价:

1、 油罐主体工程900元每吨

2、 内管道安装10元每米

3、 油漆粉刷共计12000元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工具人员进入工地甲方支付乙方30000元设备添置费。

2、 乙方每个油罐主体竣工,甲方支付乙方已俊工程款的95%,经打水试漏后,甲方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

3、 乙方每安装一个罐的内管道经打压试验后,一次性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4、 油漆粉刷费用,跟随油罐主体每罐一清。

5、 甲方工程款,严格按照约定支付,如因工程款不到位,造成误工,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四、 双方义务:

1、 甲方提供水电住宿及一切施工便利条件。

2、 甲方所有工程材料应及时到位,如因甲方材料不到位造成的误工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3、 甲方及时提供技术资料并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4、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施工,保证按期完成工程。

5、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施工。

6、 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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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委托加工产品C40*96*96*52白坯布。

一、具体数量及交货日期

甲方每月给乙方C40支棉纱 吨,乙方以每吨纱给甲方C40*96*96*52坯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经纬密必须达到 幅宽必须达到,每包重量不能低于141kg)布面无污染,锈斑,拖纱,如染色后发生因坯布织造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三、包装标准及交货地址、运输方式:

1、960码成包、编织袋包装,段长100码以下的每包不准超过两段,40码以下的不准成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包10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按乙方交货数量支付乙方加工费,每米1.70元,乙方在加工期内应付甲方棉纱押金及质量保证金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产品质量及交货日期,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因甲方棉纱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每天赔偿乙方 元。

3、乙方隐瞒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或赔偿损失。

4、乙方确保甲方的商业秘密要求,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加工产品,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双方任何乙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申请交予对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执行期为一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产 品 采 购 合 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加工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

总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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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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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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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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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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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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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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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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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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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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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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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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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作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加工合同(篇7)

合同签订地: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本合同中成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以上费用含17%增值税。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符合甲方的图纸要求。

第三条 技术资料、图纸保密原则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和透露本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其中模具厂及机加工协作厂除外。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甲方模具向第三方提供铸件。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生产工艺及技术透漏给第三方。 第四条 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日起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50%产品预付款,产品生产完毕发至甲方之前需支付40%货款;余下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货30天内,甲方支付10%货款,乙方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因铸造或加工产品报废,造成成品不足时,乙方需在40天内补齐。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附件、双方签署的图纸、资料、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每批零件乙方需提供如下检验报告:

1. 铸件化检验报告;

2.成品尺寸抽检报告(每批产品每个规格抽检3件);

3.硬度检验报告。 第六条 交货地点、包装及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为乙方北京工厂。乙方只能对零件做简单的防磕碰包装(铁桶+泡沫)。如因运输和包装造成零件损伤,乙方不负责。如需单独包装,甲方需另外支付包装费用。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协助安排运输,但风险及费用归甲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或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双方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双方工作往来文件,经双方认可的传真件有效。

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 开户银行: 帐号: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加工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 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 %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 股 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 %、乙方占 %。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 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 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篇9)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