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无间作文精选15篇

哭笑无间作文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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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笑无间作文 篇1

话说某甲做官远游,在家乡的妻子耐不住寂寞,与人有了私情。当某甲调动工作即将回乡的时候,奸夫眼见“好事”不再,乃郁郁不乐,奸妇却劝他“勿忧”,说:“吾已作药酒待之矣”(“药酒”即毒酒)。某甲归来,奸妇办了一桌酒菜,款待老公,并命甲之妾敬酒。其妾早已察觉主母的阴谋,她端起这杯毒酒,做了权衡:明说这是毒酒吧,良人必将驱逐主母;不说吧,则良人将丧了性命。面对两难之局,她用行动做了解答,“于是乎,佯僵而弃酒”(假装摔倒,顺便将酒泼掉)。某甲大怒,赏了她一顿鞭子。

这个故事是苏秦说给燕王听的。君臣之间不谈国家大事,竟谈风月,为何?原来,苏秦担心燕王怀疑他的忠信,借这个故事来陈明心迹。小妾“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而不免于笞”,苏秦就是这个地位尴尬的小妾。若依譬喻,故事里的“妾”是苏秦,“主父”指燕王,“主母”则是何人呢?这与战国形势有关,此处略作说明。

概乎大势而言,战国中后期是“两极世界”,一极在东,为齐国,一极在西,为秦国。另有楚、魏、赵、韩、燕五国,实力超乎其他诸侯,此即所谓“战国七雄”。凡以齐国为首联合五国抗击秦国的外交计划,称为“纵”;秦国率领他国去攻打齐国,其名为“横”。为前者而奔走的政治家,称“纵人”,为后者而计虑的,则是“横人”。苏秦正是“纵人”的代表。《史记》说他取得六位国君的信任(“六国大封相”),率众抵抗虎狼之秦,便是称赞他对“合纵”的贡献。然而,需要澄清的是,《史记》所说有误,其实,苏秦仅担任过齐、赵、燕三国的宰相。但是,在这三国中,苏秦为之殚精竭虑并最终献出生命的是燕国,齐与赵不过是苏秦的棋子。他与燕王商定,自己去齐国当“卧底”,以达到削弱齐国保存燕国的目的。正是在此期间,燕王流露了不信任苏秦的意思,怕他在齐国待久了,忘了燕国。苏秦一时激动,便讲了前面那个故事,并慨叹:谁说忠信之人无罪呢?看这忠信的小妾,就因忠信换来一顿鞭子。我因忠信而获罪,不正像这可怜的小妾吗!燕王听他一番话,感慨良久,自此坚定了对苏秦的信心。

燕国并非苏秦的祖国(他是洛阳人,在周天子王畿之内),也不是他最初想效力的国家。初出道时,他先后向周天子、赵王和秦王自荐,遗憾的是,周、赵、秦皆“不用其言”。最终,他放弃了为强力诸侯(秦与赵皆是强国)服务的志愿,转投实力最弱的燕国。这就好似一个有野心而又志气绝人的女子,若不能嫁与王子,那就选一个合适的男子,助他成为国王。西谚所谓Everythingornothing,或即苏秦的写照;换作中文,就含蓄多了,曰:士为知己者死。而且,燕王一贯信任苏秦(偶有狐疑,一语则消,如前述),委以大任。他遂立志,拼死也要保住燕国的名号不在地图上被人抹去。

然而,形势诡谲。历史上的苏秦被定位为“纵人”,本应指挥燕国跟随齐国去抗拒秦国,但是,他的初衷乃至遗愿,却是希望看到齐国被消灭,哪怕由秦国带头也在所不惜。一般来说,人与人,国与国,在斗争哲学上都遵循同样的道理:朋友的敌人是敌人,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他在秦国自荐不获受,遭到羞辱,从人性来说,杀个回马枪,对秦国还以颜色才是正解,为何他不用此计,反去祸害秦国的大敌呢?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苏秦不以敌人(个人层面)为敌,反以敌人的敌人(国家层面)为敌,乃是公义战胜私情的抉择。

如此抉择,也有战略地理上的重要原因。当时,“七雄”中以燕国最弱。而燕国的切肤之害是齐国,时刻担心被齐国吞并。对燕国来说,秦国的威胁远不如齐国大。因为,就算因为削弱乃至灭亡齐国,为秦国扩张铺平了道路,但是,到时秦国发动东征,或将威胁甚至灭亡燕国,那也是多年以后的事。当务之急,须遏制齐国的吞并。这便是苏秦表面合纵抗秦、暗里连横灭齐之策的根本动机。

至于苏秦的具体操作,主要在于说服各国联合抗秦。举两个例子可见一斑。一是内政。苏秦甫任齐相,教导齐王的竟是“高宫室大苑囿以明得意”。齐王一度有称“帝”的企图——当时诸侯皆称王,无称帝者;帝的级别比王高,齐若称帝,显然会刺激其他诸侯。后来虽然放弃称帝,齐王自恃国力强大可以小视诸侯的态度却不曾改变。因此,苏秦提议大兴楼堂馆所(“高宫室大苑囿”),正是顺着齐王的意思给他上套(“以明得意”)。一是外交。本来,作为军事强国的赵,既与齐联合抗秦,两国应紧密合作才是,苏秦却在齐王前说赵的坏话,同时授燕王以联秦、赵而攻齐之策。恰又风云际会,不久,智勇双全的乐毅出任燕、赵二国的“共相”,并兼任联军的统帅,于是,三国进攻,将齐国打得一塌糊涂。对外,损害邦交;在内,削弱国力。这就是苏秦的“敝齐”之策,其策收效甚佳,齐国因此被削弱。同时,燕国的近邻威胁也被解除。

然而,拿人钱财却不替人消灾,终逃不过报应。齐国大夫有识破苏秦之计者,收买刺客杀他,苏秦受了重创,奄奄一息。齐王仍在彀中,毫未醒悟,在国中通缉刺客和主谋,并去慰问苏秦的伤势。苏秦对齐王说,我的伤太重,终不免一死,但可利用我这具将死之躯查出凶手。齐王问什么办法,苏秦说,请用“车裂之刑”将我公开处死,并宣明罪状,说“苏秦为燕作乱于齐”。齐王依计而行。果然,不久便有人出头承认刺杀了苏秦,齐王“因而诛之”。

苏秦死无全尸,很惨。身后名声也极可悲,所谓“被反间以死,天下共笑之”(司马迁语)。但是,用古代兵家的标准衡量,他也算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孙子兵法》有“死间”之说,谓“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其人受国主之托,潜入敌国,不令敌国败亡誓不归国,哪怕被执就死亦不后悔。苏秦无疑是“上智”,故能敝齐保燕,成就大功。然仅有“上智”并不足贵,苏秦生平之贵在一个“信”字。当他离开燕国,曾对燕王许下“信如尾生”的承诺。尾生与情人相约在桥下见面,情人未至,而突发洪水,尾生守约不去,终于淹死。最终,苏秦践诺而死,“信如尾生”。

对齐国来说,他万死不足惜。但对后人来说,他“以百诞成一诚”——千言万语的欺骗,只为实现精忠报国的初衷——的行为,可敬可佩,弥足宝贵。稍觉遗憾的是,他的事业终于失败。燕国挡不住秦国的侵略,终被灭亡。不过,这是他死后94年的事;次年,齐亡于秦。以最弱之燕,在险恶环境中延续近百年,几与最强之齐同日而亡,任何谋国者似都应笑对此结局。

哭笑无间作文 篇2

清末民初,那个年代,没爹没娘、靠着行乞苟延而活的孩子满街都是。苦难不只教会他们放下尊严、更逼迫他们背弃良知。八岁的冯毅蜷缩在街头,眼看就要被这场残酷的生存游戏淘汰,还好他认识了一位前辈──小乞丐刘一魁。

冯毅和刘一魁经历了一段街头扶持、患难与共的求生岁月,乱世里难得的友情格外珍贵。终于,一个改变他们命运的人物出现了。

于先生是爱国会的重要领导,以推翻贪腐政权、创立新中国为毕身职志!他收下冯毅、刘一魁为义子,苦心栽培他们成为救国菁英:懦弱的冯毅被他送往山上锻炼,而刘一魁则被送到国外的军校就读!

时光转眼匆匆,随着两人长大的年岁里,那个时候的中国也正经历一场重要的转变!

武昌起义后,南方各省纷纷宣布独立。袁世凯领导的北洋新军一面以武力压迫南方革命,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

19xx1月1日在南京民国成立,一年后,19xx,贪婪的袁世凯出任第二届临时大总统期间,因一心称帝,密谋割地卖国;当时各方局势纷乱、军阀割据,表面拥袁,其实是各怀鬼胎;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批又一批的爱国革命份子,他们断送青春、献出性命,只为了救中国!

而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花儿父母早逝,唯一的依靠哥哥死后,留下嫂子和三个外甥,一大家子三餐不继,只靠花儿上街乞讨过活。花嫂视花儿为眼中钉,老埋怨丈夫死了自己解脱,却留个大包袱,在花儿的心里,这个世界几乎没有温暖,直到她邂逅了冯毅。

汉口这年入春后,竟然大雪肆虐,苦日子几乎看不到尽头,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好人给了花儿一个铜钱,花儿仔仔细细的记住了那张好人的脸,却不知道那个好人的名字叫做──冯毅。

但对冯毅来说,花儿那口口声声的好人,不是赞美,而是讽刺!因为他进入了缉察队,专心做一个把是非正义抛诸脑后,一心一意向权与利靠拢的──坏人。

这天日月茶馆里,由杂耍班彭三剧团负责余兴演出,当时的军阀齐允天齐大帅也在,主要目的是衔袁大总统之命,与英国代表威廉先生签订割让新疆的卖国密约。不料这计谋走漏了风声,爱国会当然不会缺席!刘一魁虎视眈眈准备破坏密约;而在彭三剧团打杂的小雪,也因此被胡里胡涂的牵扯到一块;连想偷点小钱、图个温饱的花儿,当天也误打误撞的潜入日月茶馆。就连冯毅,也因为追查爱国会的组织而巧合跟踪前往茶馆。

一声枪响,从此,四个人的命运就在这时代里,交织延续

花儿被误会为爱国会,不解那个好人冯毅为什么变成了大家口中的坏人?而冯毅则当她作是用来钓大鱼的饵,只能埋藏一切的真实自己;至于刘一魁扛起了要营救女英雄的责任感,也为着花儿单纯却爱国的个性动心;甚至连小雪,都因为救了刘一魁而为他正义热情的爱国理论,深深打动。

虽然冯毅因缘际会保护了齐大帅的性命,从此逮住接近权力核心的机会,但多疑的齐允天,使出绝招测试冯毅的忠诚,暗杀爱国会精神领袖:于先生!也因为这个不得不的信任取得行动,使得刘一魁誓言必取冯毅性命,也让目睹于先生倒下的冯毅更义无反顾的往最终目的前进,而在通往目的的这条路上,他只能是个卧底!

果然,冯毅的选择使他高升成上海缉察队的副队长,同时也成为齐允天的心腹。

而花儿辗转被卖到上海英国代表威廉先生的家中做奴婢,有了一个新的英文名字,叫作罗丝。对于过往的一切,花儿只能悄悄隐藏而刘一魁为了继续破坏第二次密约的签订,也来到上海的老门车行继续潜伏、伺机而动。就连小雪。.也因为剧团惹来麻烦,一群人不得不来到上海,投靠团长的师妹花月剧团

哭笑无间作文 篇3

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对好朋友极为要好,不分你我,就像亲兄弟、姐妹一样。当我们要形容这种情况的时候,常常会用到“亲密无间”这个词语。“亲密无间”意思就是“形容关系十分密切,没有丝毫隔阂”。在我看来,这个解释有两种解读:一种是从字面上看,它可以指形体上的,物理距离的近,也就是所谓“形影不离”;另一种则是精神上的,心灵之间没有距离,也就是所谓“心贴心”。虽然两种解释都稍有夸张,但它形象的表现出了两者间亲密非常的关系。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意识也发生了巨大转变。人们不再愿意将自己的所有都与他人分享,而人们追求隐私与一片只属于自己的个人空间的欲望也越发强烈。“亲密无间”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朋友之间一种,在个性的存在的前提下保全亲密关系的需求。于是人们开始向往那种“亲密‘有’间”的友情,由此有了亲密有间的说法。

从表面上看来,两个词虽只有一词之差,但似乎是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的词。有人也许会说:亲密有了“间”,那还是亲密吗?都不以真情,有所保留,那还是真正友情吗?这种观点虽有一定道理,但我想他们曲解了所谓“间”的含义。亲密有间,并不代表交友时不再献出自己的真诚,而是保留一段适当的距离,留下一些缓冲的空间。对此我认为,对真正的友情来说,这种空间或者说余地是非常重要的,是维护友情的重要部分。因为对同一件事每个人都会有不同见解,即使是再好的朋友也不会例外,而这种不同见解很有可能是完全对立的。这时就需要这样一种缓冲空间,来容纳分歧而求同存异,从而避免了由于小的分歧而破坏了珍贵的友谊,或者是为了维护友谊、为不伤和气而委曲求全,使得双方都不愉快。

虽然“亲密无间”的关系相对于“亲密有间”,更能给人带来有所依靠、有所依赖的归属感,但却更容易令人产生厌倦与窒息感。而“亲密有间”相比来说更能为友谊保持新鲜感,友谊渐渐加深却不会停止。朋友之间,如果还没到亲密无间的地步,便是一条射线,前面的路地久天长;一旦亲密无间了,就成了一条线段,那份交情也就要进入倒计时了。适当的“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这样友谊才能“长期保鲜”。

“亲密无间”与“亲密有间”只是人与人交往方式的两种形式,与真诚并无矛盾,“亲密有间”是社会文明发展后,人际交往的一种变化和一种需求,也是一种交往格式的升华,它是从亲密有间发展而来,从而使人与人的交往变得更完善。我们提倡亲密同时又有“间”,既能保持人的个性不被湮灭,又能使人际交往顺畅达到和谐,以遍及社会的和谐。

哭笑无间作文 篇4

真是何苦由来啊!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一个黑衣劲装汉子,一座无名坟墓,一片枯山腐林,构成了一副诡谲的画面。三日前,漕帮帮主战侠歌于鱼窝码头中伏身亡。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此时却在他的坟前拜祭。他叫李淳风,自幼孤苦,只有一个沉疴已久的老母亲,十五岁时他被人看中进入了刑部,并且成为了其中最秘密的存在无间。

半年前,在一次刻意的接近下,他与战侠歌结识,此后,他入了漕帮,不仅为战侠歌出谋划策,也为他出生入死。随着漕帮帮力的扩大与他身上的伤疤的增多,他逐渐被大家认可。这一次,他假借失手被擒之名向战侠歌求救。他没想到,战侠歌如此义气,硬是跑死了三匹马,孤身一人来赴这场鸿门宴。而等待他的,却是刑部高手所设下的天罗地网。时值悲秋,微风袭来,便有阵阵落叶飘下,这热血般的红,更为英雄增添几分无声的悲壮。当战侠歌那伟岸的身躯如天神般现身时,他死去多年的心脏不禁又跳动了一下。这种被朋友信任的感觉真好。望着潺潺的流水,他不禁想起五年前的那一幕。

五年前,他第一次执行无间任务。在一场精心策划的刺杀下,他如天神一般,闪电似的出手,成功救下了端木小姐,用两条伙伴的姓名,换来了端木小姐的感激。再加上少年鲜衣怒马,倜傥风流,端木小姐几乎把心都掏给了他。他以此为终南捷径,入赘到了端木家,成为风雷堡端木枫的乘龙快婿。他与小蝶在一起整整三年,或是赌书泼茶,或是舞剑和歌,日子过得好不自在。他几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直到那一天,杀字令传来的那一天,他才从这种乐不思蜀的状态下清醒过来。他利用三年来日夜侦查的情报,指引官兵一举攻破了这个号称暗哨无数、固若金汤的风雷堡,只因为朝廷不能眼看任何一方势力做大。无论是天下第一大帮漕帮,还是风雷堡,连带李淳风,大家都是朝廷掌上的玩偶罢了。当他抱着濒死的小蝶时,注视着她眼中那一如既往的一抹深情。一瞬间,他仿佛万毒噬心般痛苦,那痛比凌迟更剧烈,更让人心死。

不过,这一切都结束了。这几年,由于无间的身份,他的母亲一直被组织控制,直到今天最终任务的结束。他背着母亲,意欲寻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去隐居。正当他想着这些未来令人心情舒畅的问题时,背后隐隐散出一丝杀气,母亲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把匕首狠狠地刺进他的后心。他慢慢的转身,嘴角淌着黑红的血液,但脸上却显露出满足的绯红。其实,从他背起母亲的那一刻起,他就发现母亲是冒牌的,母子之间的熟悉岂是几年的分离所能磨灭的。只不过他觉得慈母在背的感觉很温暖,那种感觉叫信任,正如战帮主与小蝶对他一样。望着天上飞过的候鸟,他在心里默念:娘,儿终于能与你团聚了。倒下的他,双眼仍直直的凝视着自由的天空。

山林中,那个假冒的母亲一边奔跑,一边挥舞着双手大喊:我终于自由了!随后,却如沉木般倒下了。殊不知,刑部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知道秘密的人的。

两具尸体埋葬于荒林,同样,埋葬的也是一代无间的故事。

哭笑无间作文 篇5

《无间道风云》继斩获最佳导演后,获得最佳影片。制片人领奖并发表获奖感言:

“能够站在英国女王刚刚站过的这个地方实在令人难以置信。站在这里亲眼见证马丁·斯科塞斯捧得奥斯卡小金人,实在让我太高兴了。现在我必须宣读一些内容。我要感谢华纳兄弟电影公司,还要感谢和我一起合作共事的阿兰·霍恩、杰夫·洛比诺夫、丹·林,我还要深深感激凯文·麦克科尔米克,他曾经一天接我15个电话,而且几乎每天都如此。感谢马丁刚刚提到的演员和工作人员。

你们知道,我太幸运了,已经跟马丁合作了4次。去年,我非常幸运地制作了2部电影,《无间道风云》和《血钻》。我只想对大家讲述我打心眼儿里的话,在我看来,列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每次的表演都非常出色,每次都是这样。我喜欢你,小子!”

“站在这里,我不能不感谢杰克。你看马丁导演的杰克,我们今后会再谈论这个话题。我想感谢我的所有家人,所有朋友,比尔·摩纳汉,他写的剧本多么了不啊,真是不简单!里克,你在这个行当里已经干了多年。感谢我的孩子们,他们现在在后台,哈雷和萨米,你们是让人生畏的后生啊。感谢我的家人,感谢妹妹艾丽卡,她对我极有耐心,非常感谢你。

我还要对所有认识我的人说几句话,我的事业对手科林,每天都和我一起守在片场的丹尼斯。我知道曾经给你派了很多任务,所以要感谢你。谢谢大家,非常感谢你们!”

哭笑无间作文 篇6

电影《无间道》观后感

《无间道》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带有强烈的人文色彩和文学性。判断一部片子好与坏的标准非常简单,就是看完以后,有没有长时间沉浸在情节中走不出来,有没有为之长吁短叹。看完《无间道》之后,许久我都仍旧想着这部片子。于是,我简单地认为,嗯,是的,它很好看。

陈冠希和刘德华饰演的刘警官(假警察),余文乐和梁朝伟饰演的卧底(真警察),正如所有电影电视一样,总会有好人和坏人,正义与邪恶作为强烈的矛盾冲突来推动故事的发展,警察的天职,与匪徒之间的情义,两难取舍的矛盾心结,男性间力量的抗衡,加上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点缀其间,即是我所谓的“人文色彩”。

善恶,是非,好坏其实都是在一瞬间决定的,并没有事先的身份设定。不能指着影片中的梁朝伟说“他就是那个好人”,指着刘德华说:“他就是那个坏人了。”我相信,每一种人格,脾性的养成都有其内在的原因。就如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开篇中叙述的一样:“记得在我不谙世事的年轻时代,父亲曾给我过一个忠告,那番话我至今还铭记在心,‘每当你想开口批评别人,’他告诉我,‘千万别忘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备你的优越条件。”“善恶观的差异是与生俱来的”。变成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行走在世界中,大概不是单凭自己的意志和努力就能选择的。人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被贴上了某种标签。要去掉这样的标签,可能要为之穷尽一生的努力。

刘警官(陈冠希,刘德华饰)

他来自屯村,十几岁的时候便跟着琛哥(曾志伟饰),做了小马仔。生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家庭已然支离破碎,没有钱,没有书念,没有固有的价值观,固执地暗恋着玛丽姐,想要攒钱为她买一块手表,这大概就是当初的他最大的梦想。他是香港街头小到用放大镜找也找不到的小人物。混迹在人群当中,毫无特色,至多算是一个年轻的混混。

玛丽姐让他混进警界做卧底,他没有二话,只是因为他喜欢这个女人。没有野心勃勃,也没有豪情壮志,只是因为喜欢一个女人,而去做一切会令她开心的事。

他的人生,不是他自己选择的。他的人生是由一双从远处伸过来的双手操控着的,他的人生,不过是为了让某些目的,某些计划通过的一条便道而已。他没有构筑自己人生的权利。他没有深入想过“好人坏人”这个复杂的问题。最后的镜头,他在天台上对阿仁(梁朝伟,余文乐饰)说:“当时的我,没的选择。”

当时的他,没的选择。如果可以选,他会选择那个更好的人生。也许会好好念书,会谋得一份体面的职业,会有一场不用担惊受怕被败露的生活,也许不用到现在还在矛盾着自己的双面角色。最后,他杀了另一个匪徒卧底,这一刻,他选择了做一个好人,他选择了另一种人生。但,当时的他,力量太渺小太微薄,不足以改变任何。

阿仁(梁朝伟,余文乐饰)

他是黑帮头目之子,他想要另一种人生,他想做一个“好人”。于是他读了警校,立志做一名警察,他要从黑社会势力中解脱出来。但是,他生来就已经有了标签,当时的他,没的选择。于是他只能被委派做了一名卧底,七八年的卧底生涯,丝毫没有改变他的信念。“对不起,我是警察。”,我相信他练习这句话不下百遍,只等着真相昭然若揭的那一刻,用最亮的嗓音说出这句话。

当他终于有一线生机去过他真心想选择的那个人生时,他在天台说出了“我是警察”这句话,但是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功败垂成,瞬息反转,剧情的戏剧性张力膨胀到极点。这一点超出了观众可以把握的限度,他们没有猜到这个插曲,却猜中了这个结局。

每一种人生,都有滋养它的那片沼泽也好,温床也好。生命,通过挣扎,固然可以稍加修饰或者改变,但你改变的那一部分却是别人理所当然拥有的那一部分。你的那个“更好的人生”也许只是别人的那个普通到乏味的人生。这让人想起网络上红极一时的话“我需要费尽力气,才能看起来像你一样毫不费力。”

生而为人,我们都没有选择。

当时的我,没的选择,于是我拼了命想要挣脱原来的那种生活,我努力学习,毫不懈怠,以为生活可以因此变得更好。

当时的我,没的选择,于是我挤入了人潮,成为了千万个“我”中的一个“我”,站在地铁站或者公交站读着《每日早报》,睡眠不足7小时,夜夜加班至深夜,以为可以为自己赢得那个“选择”的权利。

当时的我,没的选择,于是就有了我现在的生活。

那个更好的人生,大概就因此变成了所谓的“理想”。

影片的结尾做出了价值判断,梁朝伟的牺牲带有美学意义上的悲剧式伤感,刘德华也在道德裁决的意义上具有弃恶从善的可能。他们为了“选择”他们的那个理想人生,都没有妥协。梁朝伟用生命成就了他的理想,刘德华用击毙了另一个同谋来扭转了他“当时没的选择”的局面。

所以,即使现实是多么地赤裸裸,血淋淋,也要以此励志,我们终有一天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那个“更好的人生”。

哭笑无间作文 篇7

当母亲深情地凝视着新生的婴儿时,深深一笑;当一对情侣互对着眼睛,微微一笑,无疑,这是世间最为纯真,最为动人的情景。

凭轩泗泪,面对着国破家亡,满目疮痍的大地,长歌当哭直视着淋漓的鲜血,残酷的杀戮。哭,流出世间令人心痛、悲叹的眼泪。

笑与哭,演泽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却在同一个世界当中。

孙膑得志,庞涓庆贺。两师兄弟把酒言欢,笑谈风生。谁知笑中有泪,嫉妒的怒火烧裂了兄弟情谊,兄弟反目成仇,落得个悲惨下场。庞涓虽死,剥皮膑也只能仰天长叹,洒下热泪。当笑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猜忌、嫉妒、尔虞我诈的时候,笑的成长只能落得哭的出生。

李白一生好游名山,无所拘束,不仅蔑视权贵,还大笑孔丘的迂腐,放旷的性格,浪漫的情怀,可令李白大笑人间的一切不平与不合理。然而,这是社会所不容的,这是掌权的官宦贵族所不齿的。于是李白被赐金放逐,悲叹的眼泪流在豪放雄伟的诗篇当中。与尔同销万古愁,万古之愁郁抑胸中,我想眼泪也只能往肚中流了。笑尽天下不平事,往往却为社会所不容,尤其是在混浊之中,社会的排斥力尤其之大。当人受尽排挤压迫之情,还有什么能比哭更能宣泄胸中郁气?

共和国成立之初,万民欢欣,笑声载道。欢笑人民当家作主时代的到来,清平世界的降临,成了那个时代的主题。然而,历史是喜欢开玩笑的。一场十年,又将劫难馈赠给神州大地。但是,人是不能哭的,人还是要给浩劫高唱颂歌,只有千里的冤魂哭声不绝于耳,或者浩劫过后的几声反思痛哭罢了。欢笑升平,痛哭灾难,成了历史的两个主题。

一块木板,只要稍稍倾斜,小球就能轻易地从一端滚到时另一端。世界便如木板,所谓两端,无如一端吧。哭笑相生,哭笑无间。

哭笑无间作文 篇8

我和杨闪是班里公认的姐妹花,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我们都互相帮助,不分彼此。尤其是那件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星期天,我在书房里不停地翻东找西,为啥?我的宝贝钢笔不见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把书房、客厅里里外外都找了个遍,就连小小的缝隙也不放过,可是连钢笔的影子也没见到。我像丢了魂似的,坐在床上嚎啕大哭,正巧她来了,见我如此伤心,问清原因后就和我一起找,可是钢笔就像长了翅膀,飞走了似的,无论我们怎样用心呼唤,它就是不回来。

正当我绝望之时,她猛一拍脑门,大声地说:哦!我想起来了,之前你不是在我家写作业吗?可能把钢笔落我家了。我一听,顿时喜出望外,是呀!我都急糊涂了。我立刻拉着她飞也似的赶到她家,一看钢笔正安逸舒适地躺在课桌上睡大觉呢!于是,我生气的扬起巴掌,但没等我落下,就对着它猛亲两口,埋怨地说:小宝贝,可找到你了,你都把我急死了。

第二天,我为了感谢她,专门到她家给她送好吃的。一进大门,眼前的情景让我惊呆了:她妈妈正气咻咻地站在院子里,眉毛怒气冲冲的往上挑着,嘴巴却向下咧着。见到我赶紧收起怒发冲冠的神情,无奈的说:盼呀!你说杨闪气人不气人,这星期才买的钢笔又丢了。因为她的丢三落四,我不知都说了多少次了,就是不改,我怎么生了她这么个败家的女儿呀!

霎时,一切我都明白了,原来她为了不让我伤心难过,把她那支和我一模一样的钢笔说成是我的,而自己却在这儿挨批。再看看杨闪,她正偏着脑袋,两眼不停地给我使眼色,让我快走。终于,我忍不住了,坚定地说:阿姨,你别批评杨闪了,她的钢笔在我那里

从此以后,我俩就更好了,成了班里无坚不摧的姐妹花。

哭笑无间作文 篇9

“什么,难道我们真的全军覆没了?朱老师还真是厉害呀!那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X同学问我。

“哎,事以至此,现在,我们只能隔岸观火了。”我叹了口气,虽然心里很是气愤,但却不得不佩服老师的“精明”和“暗线”的厉害!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是今天班主任上课时把袖子一摞,两手有力地拍在讲台上,不知道是因为拍的太重,手太痛的原因。还是因为太气愤的原因。他怒气冲冲地说:“同学们,我现在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同学上网聊天的事。马上就要中考了,还有几个月就要进入最后的冲刺了,还有写同学头脑里整天就想着玩,一点都不晓得学习的重要性,竟然还有事没事就泡在网上。这些同学要注意了哦,我都已经知道这些人的QQ号了,不要让我逮到你们。”

全班沸腾起来,特别是我们这些上网的同学,都在议论着老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并且严重的是还晓得我们的QQ号,我们一头雾水的猜测着。

“好了,不要吵了,我告诉你们吧,我现在在班上可是安排了4个人监视你们,当然这四个人是谁我是不会透露的,但他们可是很管事。班上所有事情我都晓得,你们可不要干了什么坏事,被我逮个正着!”他的嘴角上扬,露出一丝得意的样子。

自从老师说了那几段话,同学们就像受上抱着个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的。但表面虽然都很平静,但背地里早就在讨论那4个人到底是谁了,而且想把他们的“小辫子”全都抓出来……

哭笑无间作文 篇10

今天早上我的心情格外好,不仅是因为下了一场阵雨,感觉室内空气清爽了许多,更重要的是这几天,在我的扁桃体炎急性发作时,亲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照,尤其是与我同岁的哥哥,“小大人”跑前跑后,忙得不可开交。温馨的场面历历在目,我被浓厚亲情包围着,一直沉浸在幸福之中。

这要说是“因病得福”,烦请容我“细说端详”。

前天早早吃过晚饭后,我就和哥哥一起去院里的篮球场玩耍,未像往常一样玩尽兴时,突然感觉口干舌燥,咽部不适,吞咽口唾沫就非常疼痛。在擦脸上的汗水时,手触摸到额头有些发烫,无心再玩下去了,就催促哥哥回家。

等回到家里后,也没太当回事,就坐下看起了电视节目。纳闷的妈妈害怕我们热,就打开了电风扇的低档,大家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节目。我却因没有擦干汗水,再加上对着风扇一吹,使本来舒张着的汗毛孔急剧收缩,不仅使我打了个寒战,忙躲到妈妈身后,抱胸懒言“噤若寒蝉”。

妈妈看到我举动反常,就不无关心地问道:孩子,今天这是怎么了,吃饭的时候食欲不振,在外边玩没等叫就回来,连爱看的节目也没多大兴致了?我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感觉畏寒,浑身不舒服,是想让妈妈为我挡风。正当和妈妈说着,我两个眼皮抬不起来,昏昏欲睡并伴有头痛。

平时细心的妈妈由于职业习惯,一边忙用手指背贴着我的额头测试体温,一边说恐怕我是感染了细菌或病毒所致。当妈妈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急忙把我抱到了床上放下,并用两条被子把我捂好,说是让我发一下汗。妈妈先倒上一杯开水,接着拿出冲服的药片,扶着我喝下去退烧。

不知不觉中,我就睡着了。等第二天醒来时,哥哥早已在我身边陪护着,等着和我一块吃早饭了。他一见我睡眼惺忪地醒来,忙不迭地问我: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胃口?还找出了电子体温计呢。其实哥哥在一开始时,一直在妈妈左右想帮忙,只是手足无措,不知无何下手。

这不,哥哥学着妈妈的动作,像模像样地先摁了一下体温计开关,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我一边腋下,极其耐心地等待“滴滴”的蜂鸣声(表示已测出体温度数了)。当哥哥急切地读取38.6℃(表示仍处于低热阶段)时,即征询妈妈是否需要再喝退热片?还想出买冰块退热呢。

我哥哥主意拿定,二话不说就“蹬蹬”地奔下楼去。大约有一刻钟功夫,我哥哥跑得汗流浃背地从学校旁小店,买来了两个冰块。不顾得歇一歇,径直到我身边,马骝地拿了条干净毛巾,把其中的一块裹上,慢慢滴贴敷在我的额头上。看我心情好起来,这才腾出手来擦了把汗。

妈妈不失时机地教诲我们说:扁桃体炎是儿童和青少年的一种极为常见的耳鼻喉疾病之一。扁桃体在正常情况下保持着机体的健康,起到一定的免疫作用,但一旦扁桃体引起发炎则会出现发热。急性扁桃体炎的症状表现有很多,表现复杂,检查时可见扁桃体充血、肿大。因此你们在平时要学会鉴别和判断,让自己尽早发现病情,以做到及时就医诊治。

值得妈妈倍感欣慰的是,就在那天吃晚饭前,“同根生的”哥两个,还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得面红耳赤,“相煎太急”大打出手,让仁慈的她“情何以堪”啊。不料一夜之间,眼看哥哥长大,懂得担当替父母分忧解愁了。

虽说人有旦夕祸福,可这亲情难以割舍。

哥哥“大人不记小人过”,弟弟我看见且体会到:一母同胞亲兄弟,不仅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更多的是周遭危难时,不需要相互做出任何承诺,都会义不容辞地施以援手,这才是兄弟间最难得的情义。正像一首歌词写的那样:我说兄弟难当,咱们有福一起享,一辈子的兄弟情,比天还要长!

哭笑无间作文 篇11

萧月:

你可快乐?太阳公公不怀好意的对着我微笑,但我却哭了,后来他就忽暖忽凉地在大地上映下“sorry”的足迹。你知道我为什么流泪么?

我一直认为自己凄凉的文字会让他们压抑得眼眶湿润,但丢丢以新一轮的落寞感动了我内心的痛点。是感动牵着潮热的思念闯入我的眼帘,所以湿润夹杂着咸味形成了我的泪——好久没哭了!

衔着自己的情绪浏览丢丢的文章时,看到一个用快乐的文字描绘心痛的女孩依旧阳光灿烂的热爱着生活,突然想到某位大师说的“带笑的葬歌”。你知道吗?面对沉重的学习和那些面无表情而被称为同学的个体,是冷漠之神将我封冻在世间的某个透明角落吗?

我预感到冷的气息徘徊在自己无知的面孔前,呼吸点击了微弱的鼠标,好像即将飞向天堂的人儿抚摸了她最爱的人最后一下,再幸福地消失,带着苍白的言语,划破甜密的岁月……

我又做噩梦了,连续几天疯狂的在呓语中惊醒。梦中那条坑洼难行的缓坡两旁,破败的家落,昏暗的烛光,映着你我幼小顽皮的身影。梦境就这样不断的重复着。

木木曾说,有时候梦可以指引你,也可以误导你。但我却无法明了这到底预示什么。

我想,如果你还在我身边的话,你一定会摸着我那枯草般的头发说:“忘了吧,忘了吧,那毕竟只是梦!”

有那么一天,在我对着镜子戴你留给我的那只银白色耳扣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虫子顺着我的左腿往上爬,于是我惊慌的叫喊着,下意识地用手往下拨。不知怎地那虫子便被我隔着裤布抓在手里了——它好大!我用夹子将它夹住,然后换上另一条裤子,抓着装有虫子的裤子奔进公寓厕所,再猛的松开夹子,竟有只灰褐色的生物从里面掉出来,就这样,那只叫老鼠的生物便离奇的被我弄死了。后来,我看着从我裤子里掉出来的老鼠,身体不停地颤抖,随后胃里一阵翻滚,恶心得吐了出来。于是,那天晚上我哭了,搂着自己瑟瑟发抖的身子,害怕。

人,总是这么离奇,遇着离奇的事情,想着离奇的点子,甚至离奇地痛着,离奇地爱着!

又是,数遍年轮,痛着并爱着……

高三的生活始终压抑,而我依然像你告诉我的那样,努力的爱着每个人。但不久后我发现,自己爱得如此艰辛!直到那天,我和京京在某校遇见,是她搂着我的肩膀滴下思念的泪,唤醒了思维自私的我:原来,世界上还有人在爱着,所以自己爱得并不落寞!

永远有多远?长久有多久?快乐有多乐?沉醉有多醉?伤悲有多悲?心疼有多疼?痛苦有多苦?亘古有多古?

真爱又真有多爱呢?

木木说,如果你恨蚊子,那从现在开始停止恨吧,因为蚊子是前世爱你的人,所以才会在你耳边窃窃私语!我当然不会恨,即便是个美丽的谎言。

不懂爱,所以不敢去爱;因为爱,所以才去爱!我突然找不到爱的起点和终点了,因此不知道该在哪一站上车,在哪个路口下车,也找不到爱的商店在哪里。

我知道你离开之前想安慰我的,可你不想让我悲伤。不过你放心,我会听话的,即使你不在,我还有京京和木木,不是吗?

夜色被黑色幽灵拉得深沉而遥远,看不到墨蓝色天空中的星辰,在躲什么呀。梦里,我追着清风问:爱在什么时候?突然触不到风的灵魂,仅是冷空气撕裂着身上温暖的细胞,恍惚中有种物质在消散,化身为五彩石,上面刻着:爱在阳光灿烂时!让我想起了那场雪景中的你我……

回到学校,我告别了那会飞的怪物从我头顶掠过的轰鸣声,告别了那淡淡的甜美和值得记忆的情调,唯一留下的只是手机里京京和木木发给我的同一条短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

不记得等待是否会纯香,但是否有那么一种煎熬,是在与岁月搏击了一次后一千年不变的轮回吗,还是身体羽化为山河的壮观呢?

岁月就这样用日月这对恋人交替追赶的形式从我身边掠过。不再是晚风送爽,而是有丝丝凉意渗入心田——秋天沉稳而憨厚的到来,携着天真无度的情绪,似乎忧伤,似乎遥望。

用木吉它前所未有的忧伤,低吟着沉闷而动人心弦的节奏,唤醒一种名叫悲哀的东西。我的生活就是无间道,带给我无间的快乐,也带给我无间的痛苦……

萧月,天堂是个温馨而没有灰暗、杂念的地方,你一定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在那里过着生活!如果也想我了,就为我下场雪吧!

哭笑无间作文 篇12

早早地走过一趟,又晚晚地走过一趟,每天都要走,不想走,却又不得不走。

这条巷子极极普通,长长的一排是紧挨的店铺,店铺架着旧旧的招牌,在这旧旧的路上呆拙地存在。人们挂着错愕的表情,自顾自地忙着小本生意,而那路一侧的浅沟里的脏水也死寂地流着,自顾自地。

我徘徊在巷前,年少轻狂已耗尽。谁再赋予我勇气?我伸出双手,看纹路摆动,是吉还是凶?

拐角修鞋的老人诡异地笑着,脸颊的黄皮在神经的抽动下,聚集在嘴角,又放开。老人向我点点头,厚厚的唇微微翕张。我走过去,老人却不动声色地脱下我的鞋。“你的鞋是该修修了。”鞋没有坏,可是我又拒绝不了。我看着他搞,目无表情。

我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老人咧嘴,然后很慢很慢地从我的鞋里拽出一条一尺长的虫子,肉色。我一阵眩晕。虫子扭动着身体,和我的心律同步,细看,虫子上竟刻着我的名字。老人狠狠地将肉虫搓、揉,揉成一流红红的血,从指尖溢落到地上,然后蒸发,是一团可见的血雾。

慌忙地抢过鞋,慌忙地跑。回头,老人仍在诡异地向我笑。

一定不是真的。可是我却无意识地处在巷子里。

突然有人拽我裤腿,低头,一个畸形的乞讨者,正抬头望着我,我发现他的眼球全是黑色的,这让我恐慌。匆匆丢下一枚硬币,抛开,停下。可是又有人拽我裤腿,还是他,他还给我硬币,指指背篓,我瞧见一堆人的心脏,还在怦然地跳。“我要你的心脏。”“我不能,我只有一颗。”“你骗我,你有很多心。”正要回嘴,他一把撕开我的胸膛,胸膛破裂的那一刻,我看见了我的心,像一串葡萄,那么多,都在死命地扩张,死命地收缩。他摘下一颗,我没有死。他掂量掂量,又摆了摆,许多油状物从大动脉流出。“这颗心,你不要也罢。”乞讨者隐入人海。惊悚。

突然的,泪流满面。泪流将脸分割成许多块,然后破碎,然后落地,像玻璃一样,落地四溅,划过皮肤,我看见一道黑色的伤痕出现,渗出黑色的血,浅沟里脏水的颜色。

找路边的诊所作处理。

医生是一个独眼的侏儒正在翻看《圣经》关于幸福的那一章。他丝毫不在意我的到来,静静地翻,静静地读。那一颗残废的眼珠,布满灰翳,有我看不透的秘密。

死寂,最后,侏儒合上书。让我跟他到里间。里间里只有一张工作桌,很大很大,上面瓶瓶罐罐。瓶罐里有装人的耳目手足,有装人的心肝肠肺,浸过药水,已经很白,不过却发出淡淡的香。侏儒走在一个很大的锥形瓶前停下,锥形瓶了装满淡蓝色的气体,汹涌滚动。“知道这是什么吗?”我摇头。“是人的灵魂”,侏儒盯着我,我浑身不自在,“你必须洗洗灵魂,否则黑血除不去。”

“骗人。灵魂怎么可以洗?变相杀人呀!”我想。

“灵魂当然可以洗,洗过了会还给你。”侏儒死死盯着我。

“你会心语?!”“过来吧,我还是替你洗洗。”

他在我的头盖骨上凿了一个洞,插入导管,通入1:3的王水中,过滤、干燥、冷却、结晶,我看到我的灵魂开出了一朵朵蓝色的。锥形的冰花,再看滤液,污浊、黑紫,还散发着刺激性气味。侏儒将滤液导入浅沟,“嗞”的一声,黑气翻腾,然后和浅沟里的污水同流合污。

无比感激,却又略带质疑。

走出诊所,不敢再停留,这老道如此古怪。有人卖切得规整的像人肉的猪肉,有人表演拆骨、移骨的绝技,有一群孩童在角落里练习哭泣、练习欢笑,有女郎在路中央大展风骚。

终于到家,在巷子的另一端。狠狠地开门,又紧紧地关门。心跳渐稳,揉揉眼,看到闹钟上时针与分针交合成完美的12点。而那怪异的经历,却恍如隔世。

不得不说,北门菜市场有条无间道。

哭笑无间作文 篇13

陪伴在家人身旁的时光,总是温馨幸福的。当我重拾那无间亲情,我在次尝到了陪伴的甜蜜。

曾经,我们有说有笑,无话不谈。在你的陪伴下成长,每天起床后的衣服是您帮我穿,洗漱用品您也早就帮我准备好,三餐都是您喂我,您虽然看不懂书里的字,却总能编出比更动听更优美的故事伴我入睡,每天我们都形影不离。

可如今,我已长大,学业也比以前重了许多,回家的时见也渐渐从每周一次,每月一次变成了每年一两次。我们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少了。

今年过年,我回家了,您见到我很开心,却只叫了我一声便不知说什么了。我们坐在空荡荡的客厅,我看着电视,您发着呆,一片沉默。

突然一句话划破了沉默,最近学习怎么啊?还可以吧!客厅静得让我喘不过气,刚想出去走走,您却突然说,年末要拜神的事比较多,我一个人做红桃粿可能忙不过来,要不你来帮我一起做吧!从小就喜欢跟在你后面帮您的我立刻答应了你的要求,在您爬满皱纹的脸上露出笑容,显得格外熟悉。

还是老规矩,您做模子我盖章。您拿着洒满面粉的模子,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手里的印章上。此刻,世界好像静止了,您粗糙冰凉的手指触摸到我的手心,轻轻划过,在我手上留下凉凉的面粉痕迹。这是小时候的感觉,您冰凉的手给我穿过衣服,喂过饭,哄我入睡。刹那间脑海里浮现出小时候的那一幕幕,是那么美好。

奶奶!

嗯?

我想您喂我吃一顿饭,今晚还给我讲故事,好吗?

当然,小时候你不也是这样被我拉扯大的吗?我想我现在长大了,奶奶会拒绝,然而奶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渐渐地,我们的话越来越多,有说有笑无话不谈。看着您的笑容,感觉格外亲切。那晚,您唱着以民间故事编成的名歌伴我入睡。

在漆黑的夜空下,回荡着:天顶一粒星,地下开书斋,书斋门,未曾开阿奴拼欲石油堆

虽然我们隔了两代人,话题确实少之又少,但是偶尔回家,陪您拉拉家常,也会有浓浓亲情味。

这个年,过的不一般,让我又找回了童年也您亲密无间的亲情,重拾了儿时美好的回忆,重拾了我也您那段无间的亲情。

哭笑无间作文 篇14

孤单,似乎是忧郁的代言词,似乎是一种潮流,好像孤单的人很酷。可当长大之后,没有人愿意承受孤单,因为当受挫时,人会想要一个肩膀,这个肩膀不需要太宽厚,只需拥有温度;当欢乐时,人会想与身边人分享快乐,不然,就会觉得好像缺了些什么。可孤单似乎有时候就偏偏看中了某个人,赖在他(她)身边不肯走了

有些人,朋友成群;有些人,形单影只。或许小时候有人觉得孤单是一种个性,可你是否真正参透“孤单”二字?

为什么我会写下这篇作文呢?因为我觉得自己似乎与“孤单”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从前:

回家的路上,同学三五成群地走着,嬉笑着,一个人的我显得格格不入,我望着她们,心中不免泛着苦涩。默默加快步伐,越过她们,步履匆匆,她们脸上一片快乐,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

没有一个人

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间,同学围在一起玩耍,你追我赶,我坐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看着她们,嘴边不知为何——挂上了一抹讽刺的笑:呵,现在亲密无间的她们,究竟有几个是真心的?意识到这个想法时,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怎么把人心想的这么险恶?是嫉妒么?答案是否认,但是否是我的自欺欺人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

我身边的朋友一抓一大把,站出来都可以排出几条大街了,可仔细看看,都是些三教九流,我的狐朋狗友,其实这些都只是门面上的东西吧,明明互不关心,却还因为某些可耻的原因维持着这可笑的友谊——世故圆滑。

曾经我羡慕那些朋友众多的人,可惜现在我做到了,却厌烦了,莫名的觉得可悲。夜里从床上惊醒,再到默默哭泣,再到擦干眼泪,戴上微笑的假面,继续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上混下去,真的——好累

白天、晚上各种应酬,带着虚伪的笑,每个人都把目的包装成美好的友谊,可揭开层层面纱,底下的东西依旧是如此肮脏不堪!孤单,从小到大,一直伴我身侧,从未离开,现在,已成为了我的一部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已与孤单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割舍

于是,我开始享受孤当,享受这迂腐的生活,直至死去

哭笑无间作文 篇15

我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们形影不离。她就是我们班的沈玉晴。

她中等个儿,比我胖一点,头发乌黑发亮,经常扎马尾辫。脸上长着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珠,戴着一副粉红色的眼镜,但鼻梁很高,她的一张樱桃小嘴里面的牙齿上差不多都会有几个小黑洞,这就是她的蛀牙。

你们别看她普普通通,她可是我们班的."小小歌唱家"呢!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上音乐课,老师让我们8个人一组,每组派一个同学上去教别的同学们唱,我和沈雨晴分到了一组,当我们这组的时候,我们都不敢上去,只有沈雨晴第一个站起来,说"老师,我去!"说完,就向讲台走去。她拿起教棒,指着歌谱,教起了同学们。她唱一句,同学们跟着唱一句。她的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婉转悠扬,清脆悦耳,同学们听得都入了谜,唱得也更带劲了。沈雨晴的爱好可多了,如看书、画面、跳绳等。可她最喜欢的还是打鼓。每当她拿起鼓棒时,都会不由自主地打起鼓来。她那铿锵有力的鼓声,经常让人着迷。

这就是我的好姐妹,我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