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读后感(必备4篇)

风波读后感(必备4篇)。

想知道从哪些方面入手写作品的读后感吗?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和思想,编辑为大家精心搜集整理了这篇“风波读后感”的内容。

风波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完一个叫《西瓜风波》的故事。这个故事摘自于《科学话》。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去年,小猴种西瓜获得了大丰收。而今年,他却在另一个地方种起西瓜。小熊认为小猴很笨——有熟地却不种。于是小熊在小猴种过的丰产地种起了西瓜。后来小猴获得了大丰收,而小熊只是欠收。小熊很生气,认为小猴给他的种子做了手脚,后来小免子乐乐告诉他:种西瓜得连连搬家。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科学知识,那就是西瓜常常会得一种枯萎病,这种病毒能附在西瓜的根上,大量繁殖在地下,如果继续种西瓜,西瓜就会减产,为此得种其它东西,或再找一片地种西瓜。我认为这个知识很重要,如果一些不懂的人就会像故事中的小熊一样,犯出大错,因此我们要多看书来充实科学知识。

科学真有趣!我推荐大家来看这本《科学童话》,因为它用童话来告诉我们科学知识,如同让你一边读童话书,一边读科普书,让你百看不腻。

风波读后感(篇2)

小说主要反映的是社会封建的主题。

小说通过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封建。因为一条辫子使人担惊受怕,惟恐丢失了性命!也可以从九斤老太的话中体会到这一点。

另外,我们可以看出。当七斤没有生命危险之前,村民是多么需要他,又带点嫉妒。但七斤出了事后,村民对他不理不踩,甚至认为有些畅快。最后又受到了人们的尊敬!这样的一波三折也是围绕着风波而发展的。

其中从七斤带给人们城里的新闻和赵七爷有学问而受到尊敬中又可以看出,知识是多么重要!

最后六斤还是裹了脚,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脱离封建的阴影。

赵七爷是一个乡村酒店里的主人,所谓的遗老,有学问的人。他总是靠假学问来骗人。塑造这个人物是为了表现长期以来封建势力对人民的统治之严酷,毒害之深,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不是简单的写她不满的情绪,而是要揭示出陈旧腐朽的保守观念,从中也能看出农民的狭隘性。作者把国粹家一代不如一代的论调折射九斤老太的身上,表现了对复古家、国粹家的一种讽刺。

七斤嫂是一个欺善怕恶,不分是非,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人。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国民的劣根性。

七斤是《风波》中的主要人物,他的辫子在进城时被人剪掉了,因此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七斤没有头脑,不加分析的相信赵七爷的谎话,被赵七爷弄得神志恍惚。村里的人都躲着他,甚至有的幸灾乐祸。

风波读后感(篇3)

我读了鲁迅写的《风波》,这一个小说里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们在吃晚饭时发生的一件事。他们的村上吃晚饭是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放上桌子、凳子……有些女人还会在土场上泼些水,我也有些奇怪,泼水难道是为了降温?后来想了想,可能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作用——为了防止干土被风吹起来。他们的晚饭时间就是个聊天的场所,家家户户都可以相互交流。这不,那一天吃晚饭时,大人们说着说着就听见七斤嫂家吵了起来。七斤嫂家的小孩正好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六斤(七斤嫂的小孩)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嫂就更气了,她一巴掌打倒六斤,六斤躺着哭,七斤嫂真是“恨棒打人”,七斤嫂明明是自己生气,却把气撒在小孩身上,我们可不能学七斤嫂,自己有了错误,不从自身找问题,去怪别人。比如我们考试没考好,不能去怪卷子没印清楚,怪老师批的太严,怪这怪那,后来想想,其实是我的作业写字写的太潦草,上课没有认真听。

九斤老太,她有一句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想我们可不能真被九斤老太说中了哦!社会要进步,我们就要一代更比一代强!

在袁世凯要当皇帝的时候,七斤因为没有了辫子(袁世凯当皇帝的时候需要辫子没辫子可能要被砍头的),他自己也没有什么文化知识,被略有文化的赵七爷白白恐吓了一翻。担惊受怕了好几个月,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学知识,才可以不被别人欺负。

读了鲁迅写的文章,让我感想很多,建议大家去看一看。

风波读后感(篇4)

读罢鲁迅先生的文章,会被其深邃的思想所征服,心目中先生的形象时常浮现,挥之不去。的确,从小到大,学的最多的便是鲁迅的文章,开始也总觉得很难读懂,但随着年龄的增大,思想的日趋成熟,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便开始喜欢先生的文章了。

高尔基曾说过:文学就是人学。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以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来反映的。鲁迅作品的成功不仅建立在生动的人物的塑造上,尽管孔乙己的迂腐,华老栓的麻木,阿Q的落后这些形象的完美塑造,已让我们领悟到了一代大师那饱满的笔墨和深邃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那无畏的气概和对正义,对光明的追求,充斥于字里行间,让人肃然起敬。

犀利的笔墨剥落了封建旧制虚伪的外表,让丑恶无容身之处,无愧于刺向敌人的匕首和投枪的称号。其中的含蓄与深沉正是作者成熟的思想与精辟独到的见解的表现,从中不难看出先生的执着与人格的伟大。哪怕风雨如晦,哪怕血荐轩辕,先生都义无反顾,走自己的路。

从此,便有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反封建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先生借狂人之口首先道破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全篇无不透出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就是吃人。先生敏锐的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战斗呐喊,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泰戈尔说过:如果你俩在黑暗中看不见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一根来当火把点燃,照着自己向前走吧!鲁迅也是这样的,他在敌人的监视下燃烧自己,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他始终在为祖国命运、人类出路进行着哲人式的思考。

从发人深省的《狂人日记》,到错综复杂的《风波》,再到浓重阴冷的《药》,无一不反映出鲁迅先生心中的呐喊,表现了先生惊人的精神震撼力。

对于先生的钦佩还在于他的骨气,对封建社会的不满,能用手中的笔来书写,对判国贼等人的讽刺,更是骂出了中国人的愤慨,骂得淋漓尽致,骂得实在精彩!

正是这些风行不衰的文章,鲁迅先生的形象也时刻鼓舞我们,既然是华夏儿女,既然是热血青年,就应当知恩报效,只有有了这样的雄心,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才会走得越加坚实,越加富有信心!

gz85.COM精选阅读

「必备」四季的风读后感范文通用4篇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让人产生情感共鸣。我们在阅读作品之后,其实如果能够动笔,将它记录成一篇读后感是再好不过的。看完那么多书的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收集整理的“四季的风读后感范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季的风读后感范文 篇1

今天我读了四季的风。我看完了后,在书中讲的是一个苦孩子,她没有朋友,没有任人陪他说话,也没有人跟他住,他的爸爸妈妈也早死去了。我读完之后,感动极了。他有一个伙伴叫“风”。春天苦孩子想出去玩,但是他生病了连路都走不动了,他没有办法出去玩。风给他带来花香和小鸟的歌唱。而夏天他想吃一个水果,风给他带来了一个酸酸的杏。秋天风给他愉快的跳舞。而冬天的风给他带来的是寒冷。

最后,他被这个这股风给冻坏了,他的病也加重了,苦孩子想要一点碳火取暖。他去拜访一个个阔气的人家,但是那些阔气的人家没有给风一点炭火,风发誓要让那些人尝尝苦孩子所受的冷冻的滋味。所以,春天的风是温暖的、夏天的风是雨水、秋天的风是落叶、冬天的风是寒冷的雪……

通过读四季的风这个故事我要向风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小学生。不要像那些没受过苦而自私的小朋友学习。

四季的风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四季的风。这个故事出自严文井童话精选。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苦孩子。当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去世了,他住在荒芜的小茅房里。他有一个奇怪的朋友——风。只要风经过小茅房,就会给他带来食物,因此苦孩子才能活下来。春天,苦孩子病了,躺在木床上十几天也不能起来,于是风把香味的花瓣、各种鸟的叫声带进茅房里来,苦孩子立刻笑了。夏天,苦孩子的病还没好,风又来了,风说:

好孩子,我看见水果熟了,就知道夏天到了。

我去给你弄几个水果来,这样,你的病就会好的!

说着,风跑到果园,可是,那里都有人守着。于是风在小山坡上要到了一个又小又酸的杏子。秋天,风来了,发现苦孩子的病有加重了一些。于是风跳了一个回旋舞,连红叶也跟着跳起来。冬天,苦孩子冷得要命,于是风跑去要一些木头和棉花。可是,大家都不同情他。但是,有个好心的女孩给了他一点棉花。可是,等风回来了,苦孩子已经永远睡着了。

看了这个故事,如果风向我要水果和木头,我一定毫不犹豫地给他。大家都要做生活的'有心人,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四季的风读后感范文 篇3

《四季的风》这篇童话是《严文井童话选》里的一篇。它寄托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这里讲的是一个苦孩子的故事。他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人愿意和他玩,但他有一个特殊的朋友,那就是——风。风十分关心这一个苦孩子,在有时间的时候,就会陪他聊天说话。可在一个春天里,那个苦孩子病了。而就是因为苦孩子的这场慢性病,让风在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安慰方式;春风带来的.是花香鸟语,因为风想要苦孩子变得愉快。夏天的风总是带来雨,因为风知道苦孩子吃不到他带来的杏子会哭泣。秋天的风和落叶一起飞舞,而且尖声地歌唱,这是因为风为了让苦孩子看到外面风景而表演的舞蹈。冬天的风是狂暴的,它愤怒的吹呀吹,要把世上的罪恶全都清扫干净。微苦孩子创造一个求生的机会。至于那雪花,就是那位好心的小侍女棉衣上的一些棉花,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用他做一件棉衣。

当我们看到那些阔人在冬天热得大汗淋漓,也不肯帮助苦孩子一件旧衣的时候,觉得很过分,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把自己的爱奉献出来一点点呢?如果那些阔人能够捐出一些棉花或许一件旧衣,那么苦孩子会死吗?如果苦孩子没有死,那么风会变得那么狂暴吗?有时,我们应该反思一下:我们今天有没有帮助过别人,或者伤害过别人。如果伤害了别人,那么你考虑过自己是对是错。如果自己是错的,你道过歉吗?有时,在你做错事时,你可以在一个木板上钉钉子,每伤害一个人,就钉下一颗,当你明白时,拔出钉子,木板的痕迹却不能消失了。就像你伤害别人时,没有发现别人的痛,可当自己明白时,别人的痛楚却不会消失。我们时常不经意犯这种错误。但你可以在钉子完全钉下之前,先把它拔出,这样虽然不能完全消除别人的痛苦,但至少可以减少一点,不至于把别人伤得很深,这样,就算你最后明白这个道理,也不会太晚,虽然不能完全挽回从前那些时光和情感,但是,也能给别人些许安慰。

有位哲人说过: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每一个人都应该谨记这句话,因为我们知道,朋友是不能少的,这也正验证了一句话:在家靠兄弟,出门靠朋友。

四季的风读后感范文 篇4

今天闲着无聊,就随便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我发现了一篇让我深受启发的文章——四季的风。

他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父母双亡的孤苦伶仃的小男孩和风的故事。

那个可怜的小男孩生活在一片大森林中,他没有朋友。只有风,每天经过的时候,才会进来和他谈谈心,聊聊天。不久,那个小男孩生病了,风无数次的帮他借东西,但从来就没有人会在意一个与他们毫不相干的男孩的生死。久而久之,男孩的病越来越严重,最后他离开了人世。风从此痛恨那些无情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风会刮得越来越刺骨的原因。

其实我读了这篇文章,不禁流下了同情与痛恨的眼泪。但我又觉得堂堂七尺男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能力呢???有些人甚至从小双眼失明,双耳失聪。还有的全身瘫痪。他们都能凭借自己的毅力创造生命中的奇迹。

所以我认为这个小男孩有些没有骨气。

就是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

《麦克白》读后感(必备4篇)


有哪些作品的读后感模版值得借鉴呢?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文章情节起伏跌宕,主线清晰明了,引人入胜。撰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作品,这就是我向你推荐的“《麦克白》读后感”所带来的好处。

《麦克白》读后感【篇1】

范文一:

前些日,英国剧团来中山大学演出莎士比亚的名剧《麦克白》,比起书本,这种感觉的确是比较震撼的。因为诗歌诗因为翻译而丢失的,而表演能让我感受到悲剧性恐惧的气氛。内心的挣扎是一种真正的恐惧。

三个女巫,是心中的女巫。这种内心的恐惧可以外化,这是值得莎士比亚写的。这种良心的不安会折磨一个人和一个时代。

范文二:

我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的戏剧,虽然我知道它以前很有名。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不幸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证实,因为国王确实给了他女巫所说的头衔。

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成为国王。一旦他相信了,他和他的妻子就开始计划如何登基。有必要暗杀国王。他们虽受良心之苦,仍毒死国王。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受到别人的意见或看法的影响,而不是坚持自己内心的呼唤。这也是一种愚蠢吗?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能真正相信自己,而不仅仅是谈论它。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是否能稳坐王位并继承王位。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在皇宫附近有一片遥远的森林,否则没有人能打败他,除非一个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树林怎会移动?

谁能不是妇人所生?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有人能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

一个被麦克白杀死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而不是所谓的女人自己。好吧,死亡还剩下什么?麦克白和他的妻子都结束了他们的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

因此,不要以任何不可能为条件来推断真理似乎是际上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天堂的安排绝对可以超越人类的想象。

范文三: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作为一个皇室贵族,麦克白自然有觊觎王位的念头。但这只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点野心,也许连麦克白都不知道。

每一个隐藏的野心都会被一些外部因素触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一想法的是他在荒野中遇到了另一个将军班柯和三个女巫。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

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

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

祝福!祝福!祝福!

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

起初,麦克白不相信鬼神。他只会嘲笑这些话。然而,一个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牧师骑马飞驰,告诉他库尔特爵士被邓肯国王杀死了。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

麦克白非常高兴。同时,他也觉得女巫的预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他可以成为未来的国王。一个隐藏的野心浮出水面,麦克白迈出了从忠诚的牧师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

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睡着的时候暗杀他,这样麦克白就能很快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

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个懦夫,这是勇敢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妻子的唆使下,麦克白半夜进入邓肯的卧室,刺杀邓肯,并责怪国王的两名警卫。第二天,麦克白杀死了两名无辜的警卫,并销毁了所有阴谋的证据。

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逃亡国外,并涉嫌杀害他们的父亲;而麦克白,一位高级皇家贵族,被大臣们选为新国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

格里姆斯杀死了睡眠,所以库特再也睡不着了,麦克白再也睡不着了!麦克白的心从此也充满了罪恶感。有一次,他看着他那沾满血的手说:“这是什么手?”!

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海里的水能把我手上的血迹洗掉吗?

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当麦克白登上王位时,他想到了女巫们对班柯说的话。他非常害怕,于是派刺客去刺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

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

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

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

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

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

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

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篇2】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讲述的是原本是护国英雄的麦克白,在欲望的膨胀下**了国王邓肯,并在排除异己期间众叛亲离最终被杀的故事。

笔者试图从**中常用的人物、情节、环境三个要素来分析剧本。首先就情节而言,《麦克白》的故事情节并没有什么出众之处,类似的情节仅在中国历史上就曾不止一次地真实发生过。其次,就环境而言,由于剧本本身的文体局限,对环境的描写不值得称赞。

至于故事中的人物,值得读者欣赏和反思。

至于麦克白的角色,剧中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给出了不同的评价。这些不同时期的不同评价帮助我们认识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麦克白。

在戏剧的开始,麦克白刚刚赢得了反叛乱的战争,并遇到了三个女巫姐妹时,她们胜利了。她们预言麦克白将以含糊不清的话语成为国王,这激起了麦克白对王位的渴望。

后来,麦克白遇见了国王,得到了国王的赏赐。国王称赞他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勋绩。

”而国王所能给予的最高的酬劳,则莫过于王位本身了。国王的话无疑促成了麦克白篡位的行为。

麦克白评论的第一部分是麦克白写信告诉妻子女巫的话和国王的奖赏后说的话:

“……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连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

麦克白夫人对麦克白的评价不仅适用于麦克白,也适用于大多数普通人。单纯地拥有非分的欲望是很常见的,谁又有胆量说自己的一生从未有过非分之想呢?只不过大多数人都能够用理智去抑制它罢了。

正如麦克白夫人所说的那样,“欲望很大却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

那么麦克白是否真如其夫人所说的有着这种“令人忧虑的天性”呢?确实如此。在决定刺杀之前,他经历了长久的挣扎。

他本没有任何篡位的理由,这个非分之想是由巫女挑起的,来得十分突然而莫名其妙;但他有许多谴责篡位行为的罪名,这些罪名与历史上真实的篡位失败者都大同小异。正如他自己所说的:

“没有一种力量可以鞭策我实现自己的意图,可是我的跃跃欲试的野心,却不顾一切地驱着我去冒颠踬的危险。”

因此,在《麦克白》的开始,麦克白还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地有着非分之想,并在理智的抑制下普通地犹豫不决。

然而,在妻子的怂恿下,麦克白决心篡位。其夫人说服他的理由则是:“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

……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个理由明显偷换了概念,麦克白不愿篡位并不是没有勇气,而是不愿意违背内心的道德准则。

无论如何,麦克白还是在被一时鼓起的勇气之下,摆脱了理智的控制,实施了篡位的行为。

两位国王死后,麦克白的形象发生了很大变化。

之所以是“国王的死被发现之后”,是因为麦克白在弑王之后,内心仍然充满着自憎和懊悔:“我不敢回想刚才所干的事,更没有胆量再去看它一眼。”随后的对犯罪现场的处理,其实是麦克白夫人完成的,因为麦克白不敢再回到那里。

当国王的死被发现后,麦克白又回到了犯罪现场。他的话虽然虚伪,但也值得深思:

“要是我在这件变故发生以前一小时死去,我就可以说是活过了一段幸福的时间;因为从这一刻起,人生已经失去它的严肃的意义,一切都不过是儿戏;荣名和美德已经死了,生命的美酒已经喝完,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无味的渣滓,当作酒窖里的珍宝。”

在得知麦克白之后的行为之后再看这段话,便可以明白其中的真正意义。国王死后,其二子出逃,麦克白于是继承了王位。为了巩固王位,除掉别人是很自然的事情,己是在真正的历史上。

而麦克白的屠刀所向,便是他曾经的朋友,但是他再也没有像之前那样犹豫不决、囿于良心的谴责,反而不择手段起来。正如他所说,美德已死。人们赞美德不是美德,而是他内心崇拜的美德。

在这一阶段,麦克白逐渐地、彻底地追随他的行动欲望,不再关心他的行动是否符合良心。

《麦克白》读后感【篇3】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棍——杀戮、篡夺、凶残、暴虐、杀人几乎没有。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作为一个皇室贵族,麦克白自然有觊觎王位的念头。但这只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点野心,也许连麦克白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一想法的是他在荒野中遇到了另一个将军班柯和三个女巫。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

“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

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

“祝福!祝福!祝福!

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

”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一转身,就看见一个牧师骑马飞驰,告诉他库尔特爵士被邓肯国王杀死了。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

麦克白非常高兴。同时,他也觉得女巫的预言似乎并非空穴来风,他可以成为未来的国王。一个隐藏的野心浮出水面,麦克白迈出了从忠诚的牧师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

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睡着的时候暗杀他,这样麦克白就能很快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

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个懦夫,这是勇敢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妻子的唆使下,麦克白半夜进入邓肯的卧室,刺杀邓肯,并责怪国王的两名警卫。第二天,麦克白杀死了两名无辜的警卫,并销毁了所有阴谋的证据。

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科姆和唐纳本逃亡国外,并涉嫌杀害他们的父亲;而麦克白,一位高级皇家贵族,被大臣们选为新国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

“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

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

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当麦克白登上王位时,他想到了女巫们对班柯说的话。他非常害怕,于是派刺客去刺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虽然班柯死了,但弗里恩斯逃走了,这成了麦克白的心脏病。

为了确保统治的稳定,麦克白拜访了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他的绝对安全,他派刺客袭击了麦克达夫的城堡,彻底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但麦克达夫已经逃到英国。

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所有的骑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去了英国,加入了邓肯的长子马尔科姆,他躲在那里。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同时,充满罪恶感的麦克白夫人也因为太过内疚而梦游,晚上自杀。

马尔科姆的军队来到勃南森林附近。马尔科姆命令士兵们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新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

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打仗,又一次重现了当忠臣扫军的威望。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

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看不起麦克达夫,说女巫预言没有一个女人能打败他。

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含混。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还得和麦克达夫战斗。最终,麦克白被麦克达夫杀死,一代暴君最终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惨的。他是一个忠诚的牧师,被巫婆迷住了,受到妻子的蛊励,这激发了他的野心,使他变得邪恶,最后篡位。为了巩固他的王位,他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暴君。麦克白一步步堕落,变得越来越邪恶,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攻击。

莎士比亚的悲剧揭示了人类内心的邪恶:一个看似没有邪恶思想的人,可能会由于各种外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他像麦克白一样自毁、自毁。

《麦克白》读后感【篇4】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了之后,却没有悲伤的感觉。也许很多人会认为麦克白的死是罪有应得的,但这种罪有应得的表现出一种命运、人性和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

一个战士的野心没有错。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国王都雄心勃勃。然而,麦克白的雄心壮志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是使他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

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 of 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为巫师的预言成真了,麦克白认为他会成为苏格兰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

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作用,使麦克白心中最黑暗的野心燃烧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一开始不想杀邓肯,因为他知道邓肯是个好国王。

然而,在妻子的鼓动和鼓动下,麦克白终于做出了这一邪恶的举动。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说到麦克白遇刺,我们不得不提到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希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

它现在是不是从梦中醒来,因为后悔孟浪而面色苍白?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爱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

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因为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麦克白的良知和他的妻子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必须想到这句话: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确是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力将丈夫推上了王位,同时也将丈夫推上了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暗杀了班柯,因为他觉得班柯威胁着他,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死麦克达夫的家人也是因为他感到受到威胁,但幸运的是,麦克达夫逃脱了。

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

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仍然是由于他的迷信。他太相信巫师,认为他们是对的,这导致他走到了死胡同。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很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妻子应该得到最后的结果,但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

尽管麦克白是一个暴君,马尔科姆的继任者可能比麦克白更糟。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人性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尘埃星球读后感(必备4篇)


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把我们对书中的感受及时记录下来。我们可以通过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书中优质的内容记录下来,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吗?栏目小编根据您的要求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尘埃星球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1】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2】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生命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3】

我看的书可多了,有小说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小说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情节吸引了,它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小说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夏政颐这对相差两岁,像兄弟一样的邻居开始。两个不同类型的男生,因为岁月高傲地抹上两年时光的界限,于是有了不同的人生。哥哥夏圣轩的优秀,让弟弟夏政颐继爸爸离去后第一次那样崇拜、依赖、信服一个人。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姿态关照政颐,可却无法了解政颐的心理,而自己的成长也是不平的道路,最后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最后脱离了生命的轨道。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接下来的郁郁半生都因为不愿敞开心扉,不能互相理解。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会有一天,它会推开眼前的层层荆棘,展现在自己面前。

尘埃星球读后感【篇4】

不要说心里有个地方。

那是我一直不敢梦见的地方。

漆黑的温暖或是浮光的冰凉。

题记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