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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热】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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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1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 政综[20xx]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 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10000000×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 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 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 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 元)。

(2) 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 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 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2

IDC主机托管业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idc业务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由甲方审核后,对上述有效证件以复印件方式留存。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器、_________的专用机房(_________机房)、标准机架、标准电源、网络端口及ip地址等网络资源,用于甲方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等)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服务品质需满足相应《服务品质保证协议》的标准。

3.依照本协议,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时,若乙方或其代理商需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或是与其他的物品(软件、硬件及其他物品)组合使用甲方的软件、硬件和其他物品(此三项以下统称为物品)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但若遇到紧急情况可在甲方知情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是必须保证甲方委托管理的物品能正常运行,并在事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4.如果乙方由于使用这些物品而造成的侵权行为,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服务器在机房托管期间,如因碰撞、静电、偷盗、供电不稳定等管理不善的原因对甲方造成了损害,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甲方。

6.乙方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失误或错误所出现的故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的专用机房,标准机架,通信端口及ip地址并对其拥有使用权,甲方对其自行购买的设备拥有所有权。

2.甲方在签约后应及时将其托管设备的清单、资料及相应的技术参数,提供给乙方。

3.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甲方需遵守《数据中心客户管理制度》(见附件二)。

5.甲方应以与因特网服务有合理关联的一切合法方式及商业目的使用idc服务,如因违反国家现行规定而导致乙方受损失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服务项目及费用

1.甲方采用如下方式进行主机托管业务。

2.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台数_________;空间(u)_________;端口_________;服务期限(月)_________;总价(大写_________)。

3.端口配置: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_________个共享端口。

4.ip地址: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个固定ip地址,ip地址为:_________(此ip地址也许会有变化,以实际分配的ip为准)。

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五、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采用如下方式作为其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总计_________个月。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文本中的各项条款,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由协议终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对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2.签约双方可在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协商续签主机托管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若需变更其主机托管服务的内容,该行为所涉及的服务内容、费用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协议终止后,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费用仍应按协议规定支付。

八、联系人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接发信函、发票及双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备件,负责书面通知乙方改变已约定的项目等工作;同时甲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条款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协议期间,双方均应遵守协议并不得无故终止,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本协议金额未履行部分的20%。

3.在协议期间,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协议约定费用,乙方有权要求补交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收3‰的违约金。甲方如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本协议约定费用及违约金的,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idc业务服务。甲方在乙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本协议约定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4.由于乙方服务中断或其他对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_________元。

十、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明确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但若在台风、水灾和火灾发生时,一方明显的抢救不力而给对方方造成的损失,不在免责条款内。

十一、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

(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

(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方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额为额最多不超过_________元。

2.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

(1)为公众所知的;

(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

(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

十二、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一共两份,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建议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4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范文二

委托人甲方 :

地址房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世纪锋创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0号院5号楼201室 联系电:010-568369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 号楼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

第二条、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2、 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 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代理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后及时将所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乙方再由乙方返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为甲方代理寻找租客并作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代收代缴押金房租公共事业费等各项费用。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执一份。

2、 乙方受托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的租金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代表乙方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4.1、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房屋钥匙托管服务钥匙托管委托书见附件

2)提供杂志、网站、邮件等多媒体平台的全面广告推广

3)安排租客看房服务 。

4.2、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代表甲方做好房间入住前准备工作

2)代为办理租客入住的相关手续和相关事宜

3)入住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单及报告

4)准时向甲方转付押金及房租。

4.3、甲方上述物业退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退租及搬出检查

2)协助甲方和租客结清各种费用

3)积极为甲方寻找下一个租客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所有包括律师费在内的相关法律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xx]6号)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xx]7号),为保证市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会同使用人,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招标管理部门和委托人备案;

3、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4、会同使用人,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土地、房屋拆迁、环保、水务、消防、绿化等有关报批手续。

2、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招标管理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和委托人备案,并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会同使用人负责申报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

供电、绿化、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

4、向委托人提出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按月报送工程进度和资余使用情况报表;向负责资金拨付的部门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按月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5、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使用人和相关档案部门。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非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的,合伺组件不包括第5、6、7项。构成本

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执两份。

第一条代建管理费按第种方法计算:

1、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以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数额或费率为准;

2、非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计算。

第二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包括政府投资节约该:

注:“政府投资资金节省额”: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自筹资金节省额”同理。

第三条代建人以如下方式提供担保:

1、代建人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2、其他方式:

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需经委托人、使用人同意。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