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砂石合同集锦4篇

购销砂石合同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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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砂石合同【篇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基础及主体、装饰工程,需要砂石料,现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数量、供货时间段

机砂 数量合计大约为15000吨、碎石数量合计大约为 11000吨;塘渣数量合计大约为4500吨;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货量为准;供货时间段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机砂、碎石材料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筑用机砂、碎石,以GB14684-20xx《建筑用砂》、GB14685-20xx《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表现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3、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及其建筑工程管理规定,随货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各种检测实验报告。

4、其他要求:所有验收、签证、确认文件,应当由双方代表人或指定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第三条 验收标准与方法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2、验收标准按照《建筑用砂》GB14684-20xx、《建筑用卵、碎石》GB14685-20xx国家标准,以及地方和建筑用砂石各类型有关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

3、甲方根据乙方随货提供的质量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针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观感质量及数量预验收签证,经验收人签证确认后方可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发现实物质量与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的内容相差较大,或实物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即可当场要求乙方立即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建筑用机砂、碎石,由于量大、技术要求参数需要专业检测机构实现,因此即使现场验收人员已经签证的各种类用砂石,如果在施工过程或由于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旦经过质量管理部门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测验确认,其用砂石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时,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5、乙方的机砂、碎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进度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组织生产备料,要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材料的验收

1、机砂、碎石出厂时乙方应填写发货单,并随运输车辆至甲方卸货地点交给甲方。

2、机砂、碎石运至交货地点后,甲方的专门负责接收机砂、碎石的材料员协同车辆驾驶员对机砂、碎石进行实际称量。

3、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0.0吨至0.5吨,甲方按照送货单数量签收;实际称量的数量若少于送货单标明数量0.5吨以上,甲方按照实际称量数量签收。

第六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按平湖市建筑材料信息价综合单价:机砂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12﹪结算;碎石按平湖市送货当月材料信息价下浮9﹪结算(该结算单价不含税);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运费、管理费;

第七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5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凭双方签认的送货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二种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司法机构进行解决;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机砂、碎石供应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购销砂石合同【篇2】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锦润城安置房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

2、开始供货时间:_20__年 3_月_10 日起。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锦润城安置房工地

1、 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日将所需砂、碎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

2、供应价格:砂单价(70元/吨);碎石单价(65元/吨)统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含发票)。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砂每立方米按1.4吨,石子每立方米按1.55吨计算。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

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

2、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 话:开户账号: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 话: 开户账号:

年月日:

购销砂石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单价、总吨数、总货款:

水洗砂:单价:38元/吨,总吨数3万吨,合计货款为:一百一十四万元(小写:1140000元)合同金额以收货实际收到吨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税费、装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天然河砂;

2、规格要求:水洗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块含量小于1%。

三、供货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2小时内将货物装于甲方运输车上,如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四、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乙方凭收方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结算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付款方式:转帐方式。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收方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乙方有权随时对收方量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装至甲方运输车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砂石合同【篇4】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产品用途:______________

3、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

4、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

5、交(提)货时间、数量:______________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______________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_____%;

乙方供货_____%后 甲方付款_____%;

乙方供货_____%后 甲方付款_____%。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税号登记号:______________

税号登记号: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