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系列

故乡读后感系列。

人的一生会读无数的书,总有那么几本让我们印象深刻,随着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灵感爆发之后。我们该从哪里去寻找作品的读后感做参考呢?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篇1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 篇2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读后感 篇3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4

旅游过许许多多的地方,许许多多的人解渴时,都要买路边花花绿绿的饮料,而我依旧坚持着买矿泉水,常温的矿泉水;因为在我心里,即使是冰镇的矿泉水,也拥有家乡的温暖气息。

于是,在读琦君的《水是故乡甜》时,她温暖的笔触溢在纸上,更像一股家乡的泉水汩汩地溢到了我的心里。文中记载了琦君生平去过好多地方,却始终坚持着买矿泉水,有时还用矿泉水煮开了泡家乡的茶喝,价钱便宜又别有一番滋味。

家乡的水,对于每个人来说,无疑不是一种美好的回忆,甚至已经是一种想望。琦君写道,现在的文明时代,水都是一瓶一瓶装起来卖的,而她家乡家里的水有三种,河水、井水、山水,供佛、泡茶,不亦乐乎。而我的家乡就没有那么多的水了,印象中似乎家里只有两口大井。

黄土漫地,一下过雨泥水便更加肆虐了,村里的小道几乎不能走人,一踩一脚泥巴;小孩子便不敢到街上玩,跳房子,踢毽子,都是眼巴巴的瞅着。村里的人也尽量不去放牛了,几只零零散散的羊也是浑身卷着泥巴团般地咩咩地吃草——院里更是一片泥泞,香椿树干上也被溅了泥巴,但,屋子里没了水喝。于是只能到院里的井口打水。

奶奶皱着眉头,掐着腰;爷爷抿了抿嘴,弯腰去挽裤脚。我却趁这个工夫,拉着姐姐不由分说地跳出了屋子。左手提着个水桶,两只脚上还穿着新买的凉鞋,连长裤脚都没来得及挽,这就是我的装束;姐姐在一旁叫着,哇呀呀,你干什么,我的衣服——

爷爷奶奶也在喊:“你们这样感冒了可!赶紧地回来!(家乡话)”

“哦!行,就一会儿,你们歇着就行!”

终究是来到了井口。我不知道井口抽水的工具那叫什么,但我亲切地称它为“打水筒”。在地表上是看不到井水的,就只有这样一个样似“打气筒”的工具,塑料水管,里面有着一根铁丝,我时常在想,这条铁丝是有多长呢,是不是要比我还高,那它有没有尽头呢;铁丝头上被环了根木头,就是扶手了,把水桶放在管子下面,一拉一拉的,就会出水——

拉木棍的任务通通都是交给我干,因为眼前的比我大半年的姐姐瘦弱得很,干什么活都不得劲;我也为此很是自豪,卖力地拉着水,常常会溅扶着水桶的姐姐一身——每当姐姐一声声地叫骂,我仅仅是放缓了速度,也丝毫不管用力之大已经溅满了我的整条裤子——直到奶奶焦急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哎哟,我的水啊,抽没了就没了,别浪费!”我才清晰的认识到家乡的水有多保贵,便轻轻地拉,轻轻地看着水桶的位置。

桶满了。姐姐想和我一起提水桶,结果一提桶就倾斜开来,洒了一片水。我看着刚打好的井水混着雨水,有的卷着泥土,向坡下流去,有的却迅速地渗进了土壤里,变成了泥巴;我是很喜欢泥巴捏小人玩的,我正想蹲下身子,再倒点桶里的水和和泥巴,突然又想起了奶奶往常看着水的目光:那是一种怎样的爱惜和眷恋之情啊!不行,这是家乡的水,家乡的水可是最纯净的,怎么能拿来捏泥巴人呢!

我老老实实地提着剩下的水回到了屋子里。之后便是水的重复利用,烧开水,剩水洗手,一点点的洗手水也要一家人洗一天……

还有一口井是一口电井,像是去年没有了水,今年又突然有了水一样,把奶奶兴奋地不得了;一旦桶空了,奶奶就会拎着空桶,来到接着电井的水管前,喊着:“囡囡,出来帮奶奶灌桶!”

我便屁颠屁颠地出了屋子。“把好管子啊,我去掰电闸。”奶奶一步步地挪走了。

怎么还不出水?我拿着管子对着一只眼睛。很显然的,水偏偏就那个时候出来,喷到我的眼里,又折射了出去。眼很痛,我却一声也没吱,因为这可是家乡的水啊。小小的心让我迅速地把水管移向水桶——

“奶奶,桶满啦!”我大声喊,捂着个眼睛。“哟,囡囡怎么了?”奶奶急忙拨我的手。“没事没事,哎呀,我想上厕所!”……

记忆里,家乡的水总是百变的味道,奶奶用壶煮出来的热水,倒在杯里冷冷,咂吧几口,甜丝丝透着清凉;我也曾学过邻家的小孩子,用双手直接捧起一捧桶里的水,扑在嘴里,一抹清凉便透到心底……

“姐姐,买一瓶矿泉水。”身在异地旅游的我轻轻地喊了一声。虽然是异地的矿泉水,喝起来却让我想起了家乡,想起了家乡水里的一份家乡滋味……

故乡读后感 篇5

坐在书房里,阳光被一把扇子扇碎了,像是一层金粉,匀在字里行间。略微有些泛黄的书页印着大大的:《故乡》。书,散发着好闻的油墨香。忽的,一句话映入眼帘,这段话是如此有趣。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吗?’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地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地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它不咬人吗?‘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它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读着读着,我笑了。恍然间,我站在了月光下,周围是一片绿油油的西瓜地,面前,是闰土那张圆圆的紫脸,脖颈上那明晃晃的银项圈,手里还捏着杆胡叉。“闰土!”我冲过去,向他大叫着。

闰土愣了愣,一把拉开了我:“诺,那边有只猹。”

我扭头一看,只听见啦啦的响声,一只猹,用那黄黄的眼珠子瞪着我,冲我叫,龇牙咧嘴向我示威,身边还有半只咬过的西瓜。

“刺,快刺啊!”闰土塞给我一杆胡叉,戳戳我的腰。

我一扭身“嘿!”猹一扭胯,从我的身下逃走了,我刺着了一只西瓜。

闰土笑笑:“没关系,歇息,我们把这只瓜分了。来,我带你刺。”

“嘿!”闰土握着我的手腕,用力抛出去,胡叉抛出一道银线,一只猹应声倒地。“你来刺一次。”闰土松开了手。

“哈!”我看见一道黄光,身体向后仰,用尽全身力气一甩,钢叉飞了过去。

“耶!刺中了!”胡叉插在一只特别大的猹身上。

“今晚应该差不多了。”闰土看看月亮,“这只瓜,我们分了。”

吃着瓜,吹着习习海风,聊着天,此不快哉。

恍然间,我又回到了书房里。夕阳西下,我合上书,《故乡》两个大字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故乡读后感 篇6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二十年后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从鲁迅《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童年是一座被尘封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 篇7

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在之前,是很多不得不离乡的人对自己的慰藉,是明知心念故乡但不得回的借口。但在当代,在作者的娓娓道来中,可能“此心安处事吾乡”真的应该成为精神和物质上的食粮了。

故乡在失落,它矗立在土地上,正真正地和土地互相融合,几乎每个人的故乡都如此。这次回家,发现了那条道路被改建过了,下次回家,发现常去购物的商店易地了,每一次,说句玩笑话,就像英语等级考试一样“每次都有新感觉”。我们总会发现故乡慢慢地离我们远了,不论是物,还是人,都在变化,在向更富强的方向努力。故乡忘记了贫穷和简单的幸福。

忘记了贫穷与简单,也未必不是好事。老年人生病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医治,年轻人得以通过故乡与外界的融合认识世界并大有可为,儿童得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每一代人都有更多的可能,而不是被农田、锄头、草帽缠住一生,一生只能在天生被限定的圈子里兜兜转转,像跑马场里的马匹,再怎么奔跑也不知道在草原的野马奔驰的乐趣。我们在故乡失落的年代,一边享受它所带来的恩惠,一边怀念过去的故乡的恩泽。想得通的人,活在当下、活在未来,想不通的人,活在过去,在想象的乌托邦里,晏乐宾客,但可能一生乏善可陈。

地理上的故乡我们是难以追回的,那怎样安放我们不安的灵魂?

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精神的故乡、思维的故乡”,在作者眼里,故乡的概念被无限扩大,它不在是地理上的故乡,固然作者对地理上的故乡怀有深深地怀念,但是,随着故乡的变化,还有作者本身的变化,一切已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还念故乡啊!”。改变、发展总是比单纯的固定不变更为复杂。当你跳出了以前习以为常的圈子,你会对它有更为客观地理解,同样,随着你在天涯不断地闯荡,你会和某些地方产生心灵上的契合,就像和故乡一样,但是这并不是你的故乡,或许它和你的故乡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出入。精神的故乡,此刻就在它的身上得到了反映,你没有从它那得到养育之恩,但在那一刻你得到了感动与隐退很久的思乡之情。

古人有句话“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我认为这就是对“精神的故乡”很好的诠释。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个不适合你心境匹配的环境潇洒地生活,虽然这个地方可能没有家后的小溪、尽荠麦青青的田野、合抱参天的大树。

能够坚定地追求一直渴望的东西,能够坚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能够在时代洪流中不被牺牲,这些何尝不是回到故乡了呢?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何尝不是在故乡的土地上继续生活呢?地理上的故乡会死,这这也阻止不了,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缘由,还有我们自己的对故乡的拳打脚踢。

作者并没有花很多笔墨描写故乡,并不是跑题。在书里,作者真正教会了我该如何追故乡,追精神上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8

《朗读者》是一部以“朗读者”这一文化符号为线索,展现了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事件和故事的电视剧。该剧通过多个朗读场景,展现了不同人物的内心情感和思想深度,同时也呈现出中国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内涵。

白岩松作为该剧的导演和编剧之一,他在剧中的表现也非常出色。他作为一位著名的主持人和评论员,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同时也具有高超的演技和表现能力。

在该剧中,白岩松不仅扮演了朗读者的角色,还扮演了多个重要人物的角色。他通过精湛的演技,将不同人物的内心情感和思想深度展现得淋漓尽致,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和事件。

白岩松在《朗读者》中的表演非常出色,他的演技和表现能力再次证明了他是一位优秀的演员和评论员。同时,该剧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内涵,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悟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人物和事件。

《朗读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视剧,不仅展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内涵,同时也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悟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人物和事件。白岩松在该剧中的表演也非常出色,他的演技和表现能力再次证明了他是一位优秀的演员和评论员。

故乡读后感 篇9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读后感 篇10

如影随形是故乡——《故乡书》读后感1000字:

文:天怜幽草;星夜读完《故乡书》,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有种满足感浮上心头,又有些“不过瘾”之感,如果还能再继续,该多好呀。

《故乡书》顾名思义是写的故乡。全书共三辑24篇,第一辑写家乡、父母乡亲、风土人情;第二辑写古今慈溪乡贤,和与慈溪发生过关联的作家;第三辑写旅途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文笔平实细致,内容饱含浓情。作者在后记里说他在寻找精神的故乡,也是在寻找来路。精神的故乡何尝不就是亲情、故园情。于我而言,《故乡书》带来的阅读体验,一是“居然如此”的感动,二是“的确如此”的共鸣,三是“原来如此”的认识。

感动大部分源自作者对亲情的描述,特别是《走不出母亲的目光》、《陪床日记》两篇。他写到“我是一棵努力向上生长的树,但再高的树,根也在土地里。”是啊,为人子女,纵使我们远离父母在外拼搏,我们各方面的能力远远超过父母,但父母就是我们的根,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家”的。

共鸣则源自作者对童年、对农村生活的回忆。读《翁村纪事》一篇,我幼年在农村的生活也浮现在眼前。对祠堂,特别是祠堂门口长条石凳的描述,让我迅速想起类似的场景。不同的是,我们那不是石凳,而是架在小溪流上的一座石桥,石桥护栏如同家中的长凳,高矮合适,恰好可以当座椅。石桥上也天天有人坐,是那座山村的一个闲话中心。每天傍晚,是石桥最热闹的时候,总是坐满了人,没有位置了,有些人干脆站在一旁聊天。可以说,这是村人结束一天的农活之后休闲放松的地方。此外,《过年》里热热闹闹的场景,我也很熟悉。虽然我家没有送灶、做忌日的习惯,但“掸尘”是一定有的了。我们也有“界厨”,自然也有对清扫它满腹的“抱怨”。当然,我的方言里,那不叫“界厨”而叫“碗聚”。

认识,主要是指我对慈溪的认识。作为一个“新慈溪人”,《故乡书》让我对慈溪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种财富,文字人生更是一种“高级”财富。文字记录历史,记录时代变迁,写这类文章的人,应该也必须得到敬佩。《把鸣鹤放进时间里》开篇,他就说鸣鹤是他归宿意义上的故乡。读后感·在他这个故乡里,我认识了姚云龙先生,重新认识了五磊寺,以前对我来说,它不过就是“浙东名刹”而已。另外,他写到两次在杜湖里游水的经历,在全书的一派正经文字中,可真是特别俏皮可爱了。

除了鸣鹤,《故乡书》里数篇写古今慈溪乡贤的文章也十分有意义。在品读美文的同时,也像是有一扇扇门打开了,冯骥才、余秋雨、黄震、袁可嘉、陈之佛、严子陵等等正向我们走来。若是没有这些人,如今的慈溪,恐怕要失色不少吧。如果没有这些人为慈溪注入了文化的厚重,如今的慈溪,会否只是一个充满铜臭味、“钱多、人傻”的经济强县呢?

故乡是如影随形的。故乡,在自古而今不计其数的诗文篇章里;故乡,在母亲的目光、父亲的胸膛里;故乡,更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我们都要心怀感恩之心,也同时要感谢作者用他的文字分享了这么多好故事、这么多慈溪文化名人的事迹。

作者的这支妙笔,早已生出绚烂的花来。

故乡读后感 篇11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脍炙人口的诗出自我国唐代诗人李白之手。每每读完这首诗,我都不禁浮想联翩。

窗外月光明亮,犹如霜花一样洁白。抬起头看着月亮,低下头却又深深思念自己的故乡,这样的心境,也许每个在外漂泊的人都曾经历过吧。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一期《朗读者》节目,节目主题正是“故乡”。

一提到故乡,我的心立马就变得开阔起来了,记忆中的人和事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故乡远吗?不,他不远。故乡近吗?不,他也不近。故乡,其实就在我们的心里。正如节目开始时主持人董卿老师所说的那样:“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那是一份亲近。“当有一天我们走得太久,走得太远,故乡,就像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我的心胸。”本期节目出场的第一位嘉宾是白岩松,他来自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他谈起自己的故乡时是这样说的:“我在故乡生活了17年才离开家上大学,后来我在北京生活了33年,可是即便是这样,当有人问起,我是来自于哪里的时候,我的回答还是,我来自内蒙。”

可能就是这样吧,故乡有一种魔力,于我也如此,我是从山上下来的,我的故乡在青山,虽然我只在那里生活了三年,但当有人问我来自于哪里?我仍会回答:“我来自青山。”在我模糊的记忆里,青山山清水秀,十分美丽。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才在上店盖了房子搬过来居住,虽然我在镇上生活的时间比在青山生活的时间多得多,但我知道,我永远都是青山上下来的人,我的故乡就在青山。

我默默告诉自己,以后无论我会到哪里,在做什么,我决不会忘记我的故乡,我会一直记得那句话:“走得再远,也别忘了当初从哪儿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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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故事读后感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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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故事读后感【篇1】

因为生命让我们感受到了世间美好!

感恩生活,

因为生活让我们享受幸福与欢乐!

感恩自然,

因为大自然是我们亲密的伙伴!

感恩祖国,

因为祖国是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

感恩亲情,

因为亲情给予我们无尽的疼爱与呵护!

感恩老师,

因为老师是我们前进路上的指向航灯!

感恩朋友,

因为朋友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财富!

学会感恩,

四季皆如春天般温暖。

懂得感恩,

世界都像家一样和睦。”

读着《感恩父母——温暖一生的亲情故事》这本书,我上眼皮不时地打着下眼皮,

对书里面的故事一点都不感兴趣。这时,爸爸走过来,皱皱眉,对我说:“你看一看书里面的故事,和我们平常生活像不像,里面的人物像不像爸爸妈妈?”

我只好继续往下读,读着读着,我不由地想起了爸爸妈妈;也想起了爸爸刚才讲的那句话。

是啊,爸爸妈妈真辛苦。他们每天都按时接送我上学放学。妈妈每天都辛勤的劳作,为家人准备可口的饭菜;爸爸每天为我忙学习,督促我写作业。当我考试成绩不好时,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总是忐忑不安,诚惶诚恐。因为爸爸脾气暴躁,会打我。现在我知道了爸爸是用这种特殊的方法教育我,为我好。

爸爸是严厉的,妈妈是慈祥的。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去上班,妈妈和我在家。夜里我突然流起了鼻血,妈妈二话不说,连忙从床上爬起来,拿了湿毛巾把我脸上的血擦干净,拿纸把鼻孔堵住。当时还是深秋的季节,妈妈穿着单衣、薄裤,现在想想当时的情景,心里酸酸的。我现在明白了,当时妈妈的脸上写满了焦虑。

语文课上,望着老师那双有神的大眼睛,我想起了妈妈那慈祥的面容;数学课上,看着老师那严厉的目光,我又想起了爸爸那期盼的神情。是老师,把我从一个幼小懵懂的孩子培育成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为我们备课、批改作业。午休时、放学后可老师还不能休息,还要为成绩较差的同学补课。我明白您就像大雁妈妈,希望您的孩子们排成坚固的“人”字形一起跟在您身后飞翔,您不想让任何一个孩子掉队啊!

课堂上,我和同学们一起听课、读书;课间休息时,我和同学们一起玩耍、嬉戏。亲爱的小伙伴,是你们使我变得快乐、阳光。

感谢你们——我的爸爸妈妈、我的老师、我的小伙伴……

亲情故事读后感【篇2】

《感动童心的亲情故事》读后感亲情是每个家庭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在这本书中,讲述了很多家庭的很感动的故事,有些故事可以感动的落泪:

比如:在《母亲的信念》这篇故事里讲述了:一个女孩没考上大学被安排在村里教小学,由于讲不出数学题你也可以投稿,不到一周,就被学生轰了**,他母亲对她说:

“满肚子的东西,有人倒得出来,有人倒不出来,没必要为这个伤心,也许有适合你的事情等着你去做。”后来,她经过几次失败后,凭这一点儿语言天赋,做了聋哑学校的辅导员。开办了一家残障学校。

后来,她在许多城市开了一家残疾产品连锁店,成为数千万资产的拥有者。

还有在《爱的零重量》讲述了,一个人到喜马拉雅山的圣庙去朝圣。他边走边往希望目的地出现在前方,在他的前方有个小女孩,看起来不到十岁,背着一个胖嘟嘟的小孩,那那个人走到小女孩的身边,说:“孩子,你一定累了吧!

你背的那么重。”女孩听了不高兴的说:“你错了,我背的不是一个重量,而是我的弟弟。

”从这两个故事里看出来了,一个是母亲的母爱,而另一个是兄弟姐妹的情谊,都是在生活中人人都必备的品质。

石家庄市石门小学五(3)班

亲情故事读后感【篇3】

《影响孩子一生的亲情故事》读后感庙头中心小学四(2)班:李叶指导老师:仲小刚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借书,这本书非常的好看,我借的书名字叫《影响孩子一生的亲情故事》,这本书里我最感动的是《父亲的奇迹》。

讲的是:有一位父亲带着儿子坐一艘驶向美国的船去遥远的美国和妻子团聚。在离美国还有三天的行程时,父亲带儿子在船上吹海风,他边说将要见到亲人的欣喜之情,一边用刀削水果给儿子。

这时,海面上刮起了大风,船一直在摇晃。我父亲不小心摔倒了,桌子上的刀掉了下来,插进了我父亲的胸膛。他用抹布擦了擦刀刃上的血,站了起来。以后的日子,为了不让儿子担心和伤心,父亲依然若无其事地细心照顾儿子,带儿子吹海风,看蓝色的海,仿佛一切如常,但儿子却没能注意到父亲的变化,父亲的身子在慢慢地衰弱。

在到美国的前天晚上,父亲把儿子叫到身旁,对儿子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告诉妈妈,爸爸非常爱她。”船终于到了美国,儿子在船上就认出了妈妈,大喊:

“妈妈!妈妈!”就在此时,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血从胸口喷出来,血如泉涌。

最后的尸检结果令人吃惊:水果刀准确地插进了父亲的心脏,但他活了三天,没有人发现。太神奇了。太不可思议了。这实医学上的奇迹。

而一位老者却一字一句地告诉我们说:“这个奇迹来自于两个简单而普通的字——父爱。”主要讲的是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坚持细心照料呵护儿子,直到见到妻子才最终倒地身亡。

读了这篇故事,我的感受是父爱太伟大了。

亲情故事读后感【篇4】

有一种爱,叫做亲情,我们的身体可以远离它,但我们的心却不可以离开它。有一本书,叫做亲情故事,能够让你悄然泪下。――这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明白了要尊老爱幼的的道理,懂得了有爱的人生是最美的人生。

书中,故事催人泪下——《打往天堂的电话》讲述了小女孩对妈妈思念的爱。一根不起眼的电话线和一个不存在的电话号码,将人间与天堂,心灵与心灵连在了一起。

《献给妈妈的毕业礼物》中凯利带着自己的丰功伟绩去给妈妈扫墓,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故事让我明白,每个人都会想念自己的亲人,但是每个人想念的方法不同,成绩、陪伴、礼物……都是对母亲的孝与爱。《跪拜藏羚羊》一文中,母羚羊舍生救子的举动,使盗猎分子选择了重新做人,使他放下了罪恶的枪。一个是爱的牺牲,一个是爱的觉醒。母羚羊的牺牲,值!其实不单是母羚羊,我们的父母也把对我们的爱倾注在生活小事中,他们非常爱我们,在关键的时刻,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的。

《纸钢琴》这个故事中,父亲说了这么一句话:“爸爸没用……”不!爸爸有用!爸爸为了给酷爱音乐的女儿买一架钢琴,每天早出晚归辛勤工作,为的就是满足女儿的一个心愿!虽然最终父亲只能给女儿一架纸钢琴,但它却饱含着父亲对女儿深深的爱,它比一架真钢琴还要珍贵!一个个故事,一份份真情。读了这些动人的故事,再想想我们自己吧,生病时父母寸步不离地陪伴着我们,寂寞时父母与我们聊天,无时无刻都在为我们嘘寒问暖,端茶送水呀!而我们又为他们做了些什么?赶紧抓住机会,去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说说话,捶捶背,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让我们的父母万分欣慰的!

——父爱无言,母爱无私,没有什么比亲情更为感动,更为震撼!我们应该好好地去珍惜!

亲情故事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小学生最爱读的亲情故事》。书中讲了四种亲情故事,有母亲之情,父亲之情,长辈之情和手足之情。这些故事有的讲述了父母对孩子们无私和伟大的爱,有些讲述了亲人间相互理解,相互扶持。有的教育我们手足之间要互敬互爱,同心协力。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白丁香,紫丁香》。故事讲了爷爷奶奶各种了一棵丁香树。爷爷种的是白丁香,奶奶种的是紫丁香。一天,一只白鸟落在白丁香上说:“还是我的白丁香树香。”一只紫鸟落在紫丁香树上说:“还是我的紫丁香树香。”两位老人来到了那儿,他们却都夸对方的丁香树好。两只鸟不懂了,异口同声地说:“为什么要夸别人的好呢?”然后,他们看了看相互搀扶的两位老人,从他们的眼神中似乎明白了什么。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爱就是互相理解、尊重和欣赏。

这本书真是一本教育我们做人做事的好书,建议大家也去读一下。

亲情故事读后感【篇6】

《感动童心的108个亲情故事》里写了许多感人的亲情故事。读了这些故事我经常为每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感到骄傲。一个个故事都在我心里铭记,一个个主人公都在我眼里回荡。真希望在故事里失去母亲的孩子,能让他的母亲复生。希望为了母亲能治好病的奔波操劳的孝子,能让他的母亲在孝心中治好。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叫《最大的心愿》,故事里讲了儿子最大的心愿是治好母亲的双眼,让她可以重见光明,在历尽千辛万苦后,儿子倒下了。此时,母亲唯一可以安慰他的就是骗他说自己已经可以看见了,在这一瞬间儿子幸福的走了,那浓浓的母子深情就这样留在了两代人的心中。还有一个故事讲述了失去儿子的弗雷德仿佛失去了生活的重要,他不但忽视了身边所有关心他的人,也忽视了自己。女儿的一封信帮助了他,使他意识到他忽视的东西多么重要!

读了这本书我们会知道生命和爱的重要。

儿童故事读后感系列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儿童故事读后感系列,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1)

20世纪末,研究儿童心理的专业人员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并着手把故事素材系统地应用在治疗儿童心灵的伤痛上面。以“说故事”的方式,借助精神分析的架构,找到通往儿童心灵秘密花园的路径,美国的布兰岱尔博士是这一探索中的佼佼者,在他最近的着作《儿童故事治疗》中,通过详尽的案例分析为我们展示了故事治疗的独特魅力。这是“一本与儿童长期互动的珍贵纪录”,值得与儿童打交道的教育工作者认真品味。

“在心的国度里,有好多好多颗心,他是唯一一颗破碎的心。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人跟他玩,只有一栋小小的房子,他整天坐在里面,等到晚餐时间去吃饭。有一天他出门,遇见了一个女孩。他问:”你叫什么名字?“她说:”我是凯西。“他就说:”我是盖瑞。“凯西又说:”你怎么了?“盖瑞回答:”我很害羞。我是一颗破碎的心,一个朋友都没有。“然后盖瑞又问了凯西一些问题,他就开始跟凯西一起玩,一起吃饭,于是他们就变成了朋友。很快他就有了一颗完整的心,而不再是破碎的心了……”这是一个名叫那森的儿童讲的故事,儿童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时常常透露出期待和心声。儿童的故事就像是通往童心俱乐部的邀请函,它可以让我们一览儿童的内心世界。治疗师通过回应故事给那森传递了这样的信息:这颗破碎的心遭受了痛苦,所以会破碎。我们要对它的愈合保持乐观精神,这个过程需要长时间付出努力,其间仍可能会受伤、沮丧甚至仇恨,而这些情绪也正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想象我们自己将如何改写那森的故事作为回应,也许你会发现并不容易,因为这需要我们熟悉儿童的语言,用儿童的方式和视角来改写他的故事,这不是一个早已淡忘了孩子的语言并且对倾听孩子的声音失去耐心的人可以做到的。书中完全展现了这一互动的过程,各种有关具体操作的疑惑都可以在书中找到答案。看图讲故事所传达的绝不仅仅是图中所描述的客观信息,那里包含着孩子丰富的内心世界。这正是我们利用“故事”打开孩子心灵大门的钥匙。

很多刚刚入学的孩子面临情绪困扰及适应压力,他们往往无法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家长和老师常常无法及时给予帮助。被同学欺负了,被老师批评了,心爱的宠物丢失了,爸爸妈妈吵架了,作业不会做了……孩子们往往无法确切地表达出自己对这些负面事件的感受。他们常常表现出摔东西、逃学、打架、上课捣乱等不当行为问题,甚至肚子痛、尿床等躯体问题,这会使得老师和家长无法察觉到这些行为问题背后所隐藏的情绪问题。所以从儿童口中讲出的这些“故事”,并非平常意义上的“故事”。儿童期最突出的心理卫生问题是行为问题,而行为问题背后常常隐藏着情绪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用常规的方式,比如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多留意孩子的语言,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孩子们表达自己,并迅速给予互动反溃在班会上鼓励孩子自己讲故事,讲自己的故事,鼓励孩子们对同一故事背景发展出不同的后续情节,并在问题情境中进行角色扮演,这样不仅培养了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也可以使孩子们表露出自己的情绪等方面的问题,互相发现,进而共同解决问题。高年级儿童,则更容易出现较为严重的行为问题:不完成作业、逃学、上网成瘾……在这些行为的背后一定也有隐形的心理缺失,作为教师可以通过故事治疗的方法,多观察、多分析、乐于并且善于走进儿童的心灵,对于纠正孩子的行为会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当然,善于觉察儿童故事中传达的信息并能形成良好的互动,不仅仅需要技巧,更需要爱心和耐心。当我们能够以儿童的方式和步调与孩子展开对话,相信透过故事,我们必然会“有了然于心的顿悟,也会给孩子以欢乐和教育”。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2)

虽然《少年儿童故事报》这本书已经看完了,但是这本书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这本书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合而成,虽然有的故事让人开怀大笑,有的故事让人伤心欲绝,但是每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奥的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就叫《我不是克隆人》,当我读到这篇的题目时,莫名就有一种吸引力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看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好好玩学校五(1)班为了迎接一个检查团,改变了自己的行为举止,老师也设计了许多测试题,让同学们就算死记硬背,也要清清楚楚地记住答案,而且当回答问题时是一定要按测试题上的答案回答。当检查团来,同学们的语言行为都一模一样,最后检查团的结果是:同学们是克隆人,要研究同学们。每个人有自己的缺点,但是老师不能从表面“改掉”他的缺点。然而每个人也有自己独特的一面,老师不能因为自己的想法就强行改掉它的独特之处,使大家真正的和“克隆人”没什么两样。例如:有的同学喜欢看书,有的喜欢跑步,还有的喜欢画画,如果老师把大家都强行改成喜欢学习,同学们是一定不同意的,而且喜欢画画也没什么错,喜欢看书更没错。最后检查团得出的错误结果其实是老师导致的。

读完整本书,我“尝”遍了酸甜苦辣,受益匪浅,这也让我对看书产生更多的兴趣。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3)

小朋友们,你知道田螺姑娘的故事吗?今天咱们就来讲讲。

从前有一个孤儿叫谢端,邻居们看他可怜,于是纷纷照顾他,就这样,谢端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他不好意思再让村民们照顾他了,于是,他就在村口搭建了一个茅草屋,每天都勤劳的出去劳作,婉言谢绝了大家的帮助。

有一天,谢端干完了农活,转身发现一个田螺,足足有水壶那么大,虽然有些好奇,他还是努力的把田螺抱回家,放在水缸里养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猜猜是什么?

谢端第二天劳作完回到家,发现家里整整齐齐、一尘不染,桌子上还有香喷喷的饭菜,他以为是隔壁的王大娘在帮自己,于是去道谢。王大娘说并不是自己,还听到家里有声音,以为是家里来客人了呢。

接下来的几天,家里都被收拾的整整齐齐、一尘不染,还有香喷喷的饭菜,谢端更奇怪了,于是,他在村子里绕了几圈,就蹲在窗口看。小朋友可以猜一下,谢端看到了什么?

一位仙女盈盈的从水缸里出来,熟练的打扫、生活、做饭。谢端推开门就问:姑娘是什么人,天天在我的家里做饭、打扫?

田螺姑娘说:我是天上的仙女,天帝念(觉得)你自由失去双亲,生性纯良于是派我来照顾你,帮你发家致富,现在你发现我了,我就只能回去了,幸福日子你要靠自己去创造。说着就离去了,只留下一个田螺壳。

村民知道后,都为谢端感觉惋惜,他只是笑了笑,后来凭借他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大官,并没有忘记村民对自己的恩情,为他们做了很多的实事,还为神女建造了“素女庙。”

这就是田螺姑娘的故事,你可以根据线索找到田螺姑娘吗?

线索:田螺姑娘头上戴着蓝色的小花;

她穿着一条粉色的裙子。

她的裙子上系着一块白色的玉佩。

精彩的故事各有各的精彩,有趣的游戏层出不穷。

在我国民间,有传说门神是秦叔宝和尉迟恭,其实在更早的时候,是神荼和郁垒这对兄弟,他们会捉鬼,将捉来的鬼捆起来,喂老虎吃。至今,民间还保留着贴门神的习俗,镇宅保民。

下图是两位财神,有十处不同,欢迎来找。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4)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她永远接受你的一切想法并欣赏和认同它们,你没办法不爱她。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她像一支军队般愿意成为你无比坚实的后盾,你没办法不爱她。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她会为了赶走你的噩梦而构筑一个新的国度,你没办法不爱她。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她那么酷那么可爱,那么无所不能又对你那么好,说真的,你没办法不爱她。还有一千一万种理由,让你觉得你做不到不爱她,就像书中的爱莎一样。

她是书中的外婆,我们爱她,原因或许不仅仅因为她是爱莎的超级英雄,也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出现几乎弥补了我们每个人心中曾有过的那点对于“超级外婆”之类的长辈从未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的小遗憾。我们爱她,或许是因为爱她本身,爱她的纯粹、直接、单纯、疯狂。

有时,我们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忽然间陷入了暧昧不清的境地,进退无措。就像憋了太久的泪水或者吃了太多的食物之后,我们拖着沉重酸软的身躯走在一条漆黑漫长的隧道里,没有曙光也没什么回头路,我们不知道它将通向哪里,甚至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我们以为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没有谁能更轻松,直到我们遇见了外婆。她的生命一样沉重,但她的生活永远像她的人一样活泼。

在女子不被认同的时代披上外科医生的白袍;在其他女人还固守家庭的时候奔波在战场和灾难突发地;在女性的手指还只是用来抚摸孩子和厨房的碗勺时,她拿起了手术刀与死神撕扯生命;然后,她回到爱莎身边,当了一位世界上最棒的外婆。

她很少去做社会认为对的事情,也很少用金钱和名利去衡量一件事的价值,她只听从自己的内心,就像关于密阿玛斯的童话中所讲的那种“内在之声”。我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过对社会的形容:“这个城市就是一个星系的恒星,总有一大群的物质围着它转,你想逃都逃不开。多少人心累了,希望自己能歇一歇,可哪怕都心梗了,也不敢懈怠。”但外婆不,她从来,都只是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无论是当初选择离家做一名战地医生,还是在从死神手里抢回的人足够挤满一个篮球场之后又决定回家做好一个外婆,她都只是听从了自己的内心。她从不畏惧社会与舆论的旋涡是否会把自己裹挟,而是始终按照自己的步调和心情旋转着。她从不取悦世界,她只取悦自己。

不仅自己如此生活,她也尝试着教给爱莎: 她说:特别,是不同于他人的最好方式。 她说:如果自己选择音轨,生活就会变得好一些。 她说:生命最后留下的东西,其实是欢笑。

将她称为“世界上最棒的”并非谬赞,也不是说她胡扯故事、不友好地面对爱莎的继父、半夜翻进动物园、朝警察扔屎球、无照驾驶、吓唬邻居等等行为是多么正常,而是在这一切热闹喧嚣的背后,这个一贯粗糙大条的外婆却用毕生的细腻和温柔体贴着同时面对父母离异与校园霸凌的爱莎的内心。在与爱莎相伴的日子里,为了覆盖爱莎不好的记忆而做一些看似疯狂的事、为了驱散爱莎的噩梦而创造了“不眠大陆”、为了爱莎得到应有的尊重而耗费几倍的时间恶搞报馆… …无论是医师还是外婆,她都是“世界上最棒的”。她倾其所有地爱着自己的孙女,哪怕,在自己离世之后。

在外婆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里,她交给爱莎一系列送信和代为表达歉意的任务。在一次次送信和传递歉意的过程中,爱莎逐渐走进和了解那些与她一墙之隔的邻居们的故事与内心,也逐渐拼凑出一个更为完整的外婆。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切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孤独的爱莎逐渐缓解了失去外婆的痛苦,也逐渐走出封闭的自我。在外婆生前,她的存在本身就是爱莎的庇护所,在那里收藏了爱莎的脆弱、孤僻和所有正面负面的小情绪,收藏了爱莎无法在旁人面前展现的那个最真实的自我。外婆是她的堡垒,是她的铠甲,是她隔绝外界一切侵扰的牢固大门。但当有一天这扇大门即将倒下,外婆用一封封信牵引着爱莎擦干眼泪,一次次打开那扇门,在真实的世界里探寻着下一个目的地。在这个旅途中,爱莎那脆弱的自我一点点变得坚韧,她拥有了朋友,她开始认真倾听他人并试着解决一切问题… …在全书的结尾,爱莎收到了那封外婆写给她的道歉信,那时的爱莎已然与父母、与“小半”、与身边的邻居,甚至与自己和解。她终于可以在任何空间自由成长,而不再需要外婆与不眠大陆所构筑的那层厚厚的保护。

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知道“治愈”这件事有谁能做的比外婆更好。生活琐碎、繁杂,我们把生命交给生活,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外婆教给爱莎也告诉我们,有时候,我们需要把生命还给自己,喜悦、无碍、自在,就像当初上天把生命的资本交给我们时一样。甚至,我们可以做一些“出格”的事,就像外婆说的:我们不得不做一些,不然就不是真正的人。

作家六六说:“你变强大了,变坚硬了,变无所不能了,变不纯洁了,变不幻想了,变脚踏实地了,从少女变少妇了,从小伙子变秃头了,你变成熟了。”可外婆用自己的一生告诉爱莎也告诉了我们,生命可以不仅仅是这样,我们可以变得逐渐强大、坚韧、无所不能,也可以永远纯洁、永远充满幻想、永远激情万丈、永远热泪盈眶。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5)

暑假里,妈妈陪我到书店买了《成语故事》这本书。书里面讲了好多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教给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每个故事还都带有插图,非常吸引人,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对它爱不释手。

书里面的《井底之蛙》、《守株待兔》、等故事让我感触很深,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

《井底之蛙》这个成语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们不能眼界狭小、见识短浅、盲目自大,不要骄傲自满。做人不要只看见眼前的天空,要见多识广。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告诉我:不要死守着一个简单的道理,妄想从此不用劳作、不用行动,就可以得到成功,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人不能贪得无厌,不能不劳而获,否则会因小失大。

书里面的故事不但让我学会很多知识,还学会了很多的道理,看来我更应该多看书,让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地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更棒!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6)

这个假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海的女儿》让我久久地回味。故事叙述了美丽的人鱼公主和王子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小人鱼公主和她的国王爸爸、奶奶、还有五个姐妹住在海里的人鱼王国。小公主是海里最美丽的人鱼,每个人鱼都羡慕得要命。小公主救了一位英俊的王了并且深深地爱上了他,她非常向往人间的生活。可是,要来到了人间生活必须是要拥有一双腿。于是,小公主向巫婆要了一瓶能使尾巴变成腿的药水。巫婆告诉她:喝了这瓶药,你必须要忍受从今以后你每走一步就象被刀刺一下痛;有话也说不出的苦;如果王子和别人结婚你还会变成泡沫消失。小公主勇敢地喝下了药水,忍受了所有的痛苦来到了王子的身边,但是她的心里十分快乐。后来,对这一切一无所知的王子要和另一个公主结婚了,婚礼的晚上小公主默默地祝福了王子跳进海里变成汽泡化为精灵升到了天国。看完这遍优美的童话故事,美丽的小公主深深地吸引了我。小公主的勇敢、坚强而且善良。她为了追求幸福,勇敢地将美妙的声音作交换;为了王子开心,强忍巨痛展现美丽的舞姿;她为了别人的幸福宁愿牺牲掉自己。

好人终有好报。勇敢坚强的小公主因为善良而获得永生,还得到永恒的幸福升入了天国。这个童话启示我们:心地善良、坚强勇敢的人,虽然会吃亏一时,但不会吃亏一世。只要人人都怀有一颗优美的心,幸福和快乐也会降临到我们每个人的身上。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7)

初看书名,有很多疑问。外婆为什么要道歉?外婆要对谁道歉?外婆有什么样的故事?这些问题促使我读下去,了解到了爱莎和她的外婆与邻居们的故事。

外婆给爱莎讲童话故事,不一般的童话故事,不眠大陆的一大一小两位骑士的伟大冒险。我原本以为,这位外婆会和许许多多的外婆一样,讲的童话故事单纯就是为了讲给爱莎而讲的童话故事。然而不是。她讲的童话故事,不仅仅为了给爱莎催眠,还为了他们公寓的住户们。她,作为曾经的外科医生,救下的孩子们,成年后依然饱受痛苦的孩子们。

外婆的去世是一根导火索。循着不眠大陆的故事的线索,爱莎倾听到公寓每一位住户的过去,聪明的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把外婆的道歉信传递到每一个人的心底,给外婆获得原谅的机会,也许他们或许从没有怪罪过外婆,但是给予他们原谅旧生活的勇气。

我很喜欢这本书,此书是写给拥有超级英雄的孩子们的,语言自然轻松诙谐,但是明确坚决地告诉我们那些深刻的事儿。比如,打女孩的男孩是因为打人而是一个懦夫,爱莎“贴心”地从不把学校里收到的恐吓信条带给外婆,以免再次发生外婆教训懦夫的事儿。

因为爱莎的另类,学校里有不止一个懦夫欺负她。可她不会轻易和别人解释这事儿,她嘲笑,“好像压迫这件事天生就是这么个原理”。她不会试图去做无意义的解释。

每个孩子都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我爱你,正如你爱我那样,我的超级英雄。不用为你老了而不得不死去而感到抱歉,因为我知道你会永远在我身边的。外婆:我超级的爱你。

儿童故事读后感(篇8)

有这样一位外婆,相较于同龄人而言活泼得有些“不正经”,她是当之无愧的“恶作剧女神”,是外孙女眼中的“超级英雄”。这位看起来不太正常的外婆,是瑞典作家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在新作《外婆的道歉信》中塑造的一个经典人物形象。

这位不太正常的外婆还有一个不那么正常的外孙女——不合群且有很多怪想法的爱莎。可是,这神神怪怪的祖孙俩,却比那些按部就班、对生活毫无“越轨”想法的人有趣得多。

因为她们擅于在索然无味的生活里挖掘出乐趣,并且心中藏有一个与现实生活保持着距离却又不脱离现实生活的童话世界。最重要的是,不正常的外婆用一种另类的方式陪伴着爱莎,教会爱莎如何原谅他人,如何表达歉意,以及如何去爱。

那些活得无趣的人,并非因为自己的生活里没有故事,而是丧失了发现闪光点的能力,原本敏锐柔软的心灵也变得日渐僵硬冰冷。而爱莎的外婆,则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真正智慧之人。她那些种种看似“不正常的”举动,实则是为了让爱莎明白,人活在世上没必要设定那么多条条框框,一定要发自内心地去生活。与众不同、遵从本心不是罪过,而恰好是一个人能够真正热爱生活的先决条件。

正是外婆教会爱莎,要接纳那个与众不同的自己,同时也尊重那些与众不同的人们。

如果所有人都以一副“一本正经”的面孔来宣示自己“很正常”,那么这样的世界该是多么乏味无聊。同时,那些力图合群,试图让自己与别人看上去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做法,实在是没有必要。

当我们身边,不一样的个体越多时,我们感受到的生命经验便也越是丰富。正如爱莎的身边,每一位邻居的日常行为表现都是“不正常的”,他们都有各自的故事。这些“不正常的人们”同样教会了爱莎许多优秀的品质。从前,爱莎是个只知道在“正常环境”里拼命逃跑的孩童,她要躲避那些“正常人”带给她的伤害与威胁。当她真正成长起来后,她不再对这个“正常”的世界感到恐惧,也不再拼命逃跑以躲避伤害,而是迎面走向别人看待自己时那异样的目光。

没有谁规定过,每个人都应该以千篇一律的姿态来生活,而那些敢于活得是她自己的人,值得我们尊敬。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创作这个故事,不仅让我们看到一个另类可爱的外婆,更让我们认识到在众人都浑浑噩噩生活时,“不正常”是一种多么出色的品德。当一个人脑中有足够多的奇思妙想,心中有无限广阔的童话世界,无论TA身在何方、是否合群,TA都能活得丰富绚烂。虽然TA可能得不到别人的理解和欣赏,但绝对不会缺少真正的生活乐趣。在那些“正常人”带着僵硬苍老的心灵混日子时,“不正常的人”却已经走在创造自己真正喜欢的生活的路上。

所以,“不正常”才是人生中最好的药剂。且看本书作者笔下那位“不正常”的外婆,虽然岁月带走了青春面庞,可她的心依然饱满而鲜活。这样的外婆,怎不令人着迷,令人喜爱?

故乡读后感


优秀的图书常常是值得我们不断翻阅的,当我读完一本书之后,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了我,同时也让我脑海中萌生了许多思考。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彻底地领悟作品。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费了大量心血,最终完成了这篇“故乡读后感”作品,仅作参考,请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 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3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 篇4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 篇6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8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 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篇1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