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合同锦集

离婚合同锦集。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您准备的有关“离婚合同”的内容。随着人们对于法律的效益越发相信时,人们对合同的出现已不足为奇。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具体、明确。感谢你的阅读希望我的作品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离婚合同【篇1】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第一部分: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

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在相互充分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部分:离婚协议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的原则

1. 新婚财产原则

2. 转移财产原则

3. 分配财产原则

4. 合法就业原则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某某银行个人存款分得如下:

甲方人民币10000元;

乙方人民币10000元。

2. 双方某某银行征信卡支付共计消费如下:

甲方人民币16000元 全部还清;

乙方人民币20000元 全部还清。

3. 双方房产、汽车等财产的归属分割

双方共计一处房产(在甲方名下)一辆汽车(在乙方名下)。

甲方放弃共同房产,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义务。

乙方放弃汽车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 离婚后财产保管

6. 未尽事项

三、抚养权和探视权

1. 抚养权的归属

2. 探视权

四、后期金额互相追踪

甲方与乙方均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在2年内如双方又发生其他任何金钱往来时,必须全额相互保持各自财务独立。

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坦诚相待、互相尊重,以和平、友好的方式结束恋爱关系,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审核人:___________

附言:

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很认真地进行,有所考虑和讨论。离婚的人要有耐心,必须要关心自己的孩子和配偶。如果签署协议时,对内容有意见或疑虑,建议在签署前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

离婚合同【篇2】

离婚合同

一、前言

离婚是一件让人痛苦的事情,而签订离婚合同则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离婚合同本质上是一份婚姻终止协议,它可以对离婚产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确保双方的权益,避免形成纠纷。本文将从离婚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合同的必要性和离婚合同的内容等方面阐述。

二、离婚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的重大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表示。”因此,离婚是需要经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订立、变更、终止合同应当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也就是说,签订离婚合同的过程需要遵守合同法的原则和规定。

三、离婚合同的必要性

离婚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必要性。

1、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夫妻在婚姻中共同产生了大量的财产,而离婚后这些财产如何分割则成为了一个难题。离婚合同可以明确划分夫妻双方的财产,防止在离婚过程中形成的纠纷。

2、子女抚养问题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抚养子女也是一项重要的事情。离婚合同可以明确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等问题,保证子女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3、债务分担问题

夫妻之间的债务责任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离婚合同可以明确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责任,避免在离婚后形成的纠纷。

4、婚前财产问题

离婚合同还可以明确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在婚姻中存在婚前财产,离婚后也需要进行明确的分割。

四、离婚合同的内容

离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财产的分割

这是一项最为重要的内容。夫妻双方需要清楚地明确自己的财产来源和财产分配比例等问题。

2、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合同还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包括监护、教育和抚养义务等。

3、债务的分担

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也需要在离婚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双方需要清楚地划分出各自的债务责任。

4、房产问题

如果夫妻在婚姻中购买了房产,离婚后需要对房产的归属和分割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5、其他事项的规定

离婚合同还需要对夫妻双方的其他事项进行明确的规定,如名下车辆、存款、证券等。

五、总结

离婚合同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协议。签订离婚合同可以确保夫妻双方的权益,避免在离婚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纠纷。离婚合同需要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和原则,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房产问题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离婚合同虽然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但必须谨慎地处理,避免在离婚后带来不必要的后果。

离婚合同【篇3】

离婚合同是离婚双方签署的一份法律文件,规定了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以便解决离婚产生的纷争、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那么,离婚合同应该如何写呢?

1. 相关事项的明确

法律对于离婚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在起草离婚合同时需明确离婚原因,财产和债务的分配与继承、子女的监护和抚养、探视以及往后的财产关系等。在议定以上条款后,将离婚协议的内容通过签署而正式生效。

2. 离婚财产的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是离婚协议的重点。当夫妻双方都有收入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收入应该结合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若是双方的收入差距较大,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达成财产分配的意见。例如,将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交由另一方抚养子女和生活开支等。

3. 子女抚养的规划

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子女的抚养和监护,包括子女的居住、生活、教育等方面。一般情况下,协议中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共同商议并达成一个协议。这份协议也应该制定好子女的监护问题。同时,协议还应该明确有关子女抚养的权利与义务,以防止矛盾和争吵。

4. 离婚协议草拟

离婚协议应该由双方共同参与,草拟过程需要耐心、细致、仔细,逐一讨论清楚。草拟完毕后,要让律师审核协议的法律效力,确保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如有必须要修改,双方要再次协商调整,确定后才能正式签署。

5. 离婚协议的签署

签署离婚合同应该在公证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生效,证明离婚合同无效将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机关将会进行调查处理。

总之,离婚合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同中所涵盖的问题也应尽量具体、详细。协议达成之后,让律师确认;协议生效之后,各自的条款应遵循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离婚合同【篇4】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甲方:张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前言

经过双方沟通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事由

因性格不合,生活矛盾增多,经过长时间思考和协商,双方共同决定离婚。

二、婚姻关系解除及离婚财产处理

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进行以下财产分割:

(一)财产清算

(1) 房屋产权

甲方和乙方所住房产、土地产权证均为乙方所有,甲方同意将此房屋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产权全部归还给乙方,不再有权要求该处房产产权。

(2) 车辆

甲方和乙方各自名下无车,因此无需进行财产分割。

(3) 存款理财

甲方和乙方有一定的存款和理财,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对资金进行分割,甲方将所持有的存款和理财全部划转至乙方名下,乙方将上述金额的50%返回给甲方,两方认为此次分配公平合理,双方不再相互索要。

(4) 生活用品等

甲方和乙方共同分配所共同使用的婚礼戒指、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分配结果双方均认可,并不再相互索要。

三、子女抚养及探视权问题

甲方和乙方共同育有一名儿子,儿子目前年龄为10岁。双方共同协商,子女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将儿子抚养成人,并保证儿子的生活、教育、医疗、交通、住宿等问题,甲方可根据自己意愿进行探视,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离婚过程中的协商和解

双方离婚当事人,应以诚信为基础,以和平解决、协商妥善处理方案为目标,通力配合、认真执行各项协议,在离婚过程中相互宽容、理解,保持所述协议的完整和稳定。

五、其他事项

甲方和乙方应在离婚完成后,将双方共同债务进行妥善分割,确保离婚双方不再承担对方所拥有或负有的债务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与双方其他协议、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一并共同构成有效的法律文件。

甲方: 签名: 日期:

乙方: 签名: 日期:

离婚合同【篇5】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我们经过认真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的原因

我们之间的婚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不存在挽回的可能,故双方申请协议离婚。

二、离婚财产协议

1、房屋财产:我们婚前购买的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现在市值为_______________ 元。该房屋产权证书所有权在我的名下,离婚后归我所有。

2、银行存款:我们共有银行存款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由我单独储存的银行存款为__________元,离婚后归我所有。

3、股票、基金等资产:我们共有股票、基金等投资资产,总市值为_____________元,离婚后将按照双方已出资额度按比例拆分。

4、家庭日常用品:我们共有家庭日常用品等财产,离婚后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给双方。

三、子女抚养相关协议

我们育有一子/女,现年_____岁,将他/她陪抚至成年。期间,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支出。如有结婚,离婚子女本着自愿原则自行选择。

四、双方不拆改词义

在本协议约定之外,凡本协议不涉及到的其他有关双方婚姻关系及其解决问题的约定,以及双方对所提出的约定内容的词、法律定期的约束性。决定权在离婚院外向有关行政法律机构提出。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协议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实施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甲方签名:___________(签名)

乙方签名:___________(签名)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合同【篇6】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回避的事。为了解决离婚问题的复杂度,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应运而生。它是由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结婚解除声明书等文件,并提交法院进行审查的一种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能够有效地解决离婚纠纷,减少离婚的痛苦。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的具体内容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婚姻持续时间、财产分配情况、子女抚养问题等。首先,针对财产分配问题,夫妻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财产状况、共同财产的归属、各自的债务,制定详细的财产分配方案,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婚前婚后个人财产的划分等。其次,当夫妻有子女时,应详细说明子女的抚养费、监护权、探望权等问题,避免因子女问题引发的争议。最后,夫妻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设立好各种条款和条件,如协商解决纠纷,是否涉及对方私生活进行贬低言论、是否通知配偶涉及到合同内的协议内容等。

在签署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夫妻双方应该秉持公正合理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其次,应当注重协商解决纠纷,避免因利益引发矛盾。夫妻双方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离婚合同,避免出现过程上的延误。最后,应该选择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在当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它能够有效地解决由离婚引起的问题,不仅能够节约时间和金钱,而且能够减少离婚的痛苦。夫妻双方应该保持平和心态,积极协商达成协议,在离婚协议上达成共识。在现代社会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已经成为一种常用的解决离婚问题的方式。

离婚合同【篇7】

离婚合同怎么写?

随着时代的变迁,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相对常见的社会现象。然而,在离婚过程中往往也会存在着很多争议和纠纷。为了维护离婚的公平和合法性,就需要对离婚合同如何写进行有效的规范和指导。下面本文就将对离婚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地阐述。

首先,离婚合同的起草应由当事人自行完成。在起草过程中,需要明确离婚的具体原因、离婚的方式、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也需要特别注意离婚合同的表述要确切、明确,不应留下任何模糊或不合适的说法,以免造成误解或引起矛盾。

其次,离婚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的原因:离婚合同应具体明确离婚的原因,并且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书面记录。离婚原因包括双方自愿、感情不和、婚姻不合法等。

2.财产分割:对夫妻所拥有的财产进行详细的分割和清点,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具体分割原则应根据夫妻具体情况而定。

3.子女抚养:如果有子女,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子女的监护人、抚养权分配的比例等。

4.离婚后的债务分担:离婚后,夫妻需要记清债务分担的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应协商分配比例,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书面记录。

5.其他共同事项:离婚合同还需要对共相生活和共同债务等方面的事项进行明确和约定。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自行起草;

2. 协议书一定要明确、明白,不能模糊不清;

3. 协议书签署前,双方要经过认真的阅读,对协议的所有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4. 离婚协议书签署时需要有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签字,并且必须在证人的见证下进行。

总的来说,离婚合同的正式签署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根据真实事实、合法情况陈述并达成协议后所作出的法律文件。离婚合同的签署,并不是离婚的唯一程序,同样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离婚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建议夫妻们在离婚之前要尽量保持冷静,协商处理诸多问题,保障离婚合同公平合法。

离婚合同【篇8】

离婚合同

离婚是一种让人痛苦却难以避免的现象,它对于两个人的生活和家庭关系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离婚合同成为了解决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维护权益等问题的重要文书。本文将探讨离婚合同的相关主题,并从法律、经济和情感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离婚合同的法律基础

离婚合同是指在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协商、对于双方的身份、权利和义务、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协议具有双方约定、自愿、公正、合法等特点,让离婚过程达到和谐、顺利和快捷。

离婚法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应该在未分割财产或财产共有权确定并办妥过户、登记等手续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出夫妻协议离婚的申请。并由法院审查确认,具有合法效力。

此外,离婚合同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务分工等事宜,也会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调,达到双方共同遵守的目的。

二、经济影响

离婚合同对于双方的财产分离是至关重要的。离婚财产分割是和离婚的主要问题之一。夫妻之间的财产往往是共同拥有的。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会影响到离婚当事人的利益。此时,离婚合同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离婚合同一定程度上缩短了离婚的时间和成本,确保了双方财产分割的公平和合理。

同时,离婚合同也可以规定赡养费的问题,以维护子女的权益和利益。离婚合同可以明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用、探视期、交换子女等许多问题,使子女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三、情感因素

离婚是一种人生中最艰难的决定之一,因为它牵扯到了很多人的情感问题。离婚合同在缓解离婚情感压力,减轻夫妻双方的负担,帮助他们更加理智地处理和解决问题,同时为夫妻关系的和解和改善提供了持久帮助。

离婚合同有助于减少离婚的痛苦和对家庭的伤害。对于父母和孩子而言,通过合作和协商,保持家庭温暖和谐,也会减轻一部分分离和对亲情伤害的影响。

四、结论

离婚是人生一个大的转折点,离婚过程中出现的财产分配、子女看护、抚养费、家教分工等问题都会影响夫妻双方的生活和心理健康。通过签署离婚合同,离婚的双方可以在法律、经济和情感三个方面得到妥善的解决。因此,离婚合同的制定和签署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步,也是让离婚双方重新开始他们的人生和回归到社会生活中最好的方式。

离婚合同【篇9】

离婚合同是离婚双方签署的一份法律文件,规定了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以便解决离婚产生的纷争、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那么,离婚合同应该如何写呢?

1. 相关事项的明确

法律对于离婚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在起草离婚合同时需明确离婚原因,财产和债务的分配与继承、子女的监护和抚养、探视以及往后的财产关系等。在议定以上条款后,将离婚协议的内容通过签署而正式生效。

2. 离婚财产的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是离婚协议的重点。当夫妻双方都有收入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收入应该结合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若是双方的收入差距较大,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达成财产分配的意见。例如,将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交由另一方抚养子女和生活开支等。

3. 子女抚养的规划

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子女的抚养和监护,包括子女的居住、生活、教育等方面。一般情况下,协议中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共同商议并达成一个协议。这份协议也应该制定好子女的监护问题。同时,协议还应该明确有关子女抚养的权利与义务,以防止矛盾和争吵。

4. 离婚协议草拟

离婚协议应该由双方共同参与,草拟过程需要耐心、细致、仔细,逐一讨论清楚。草拟完毕后,要让律师审核协议的法律效力,确保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如有必须要修改,双方要再次协商调整,确定后才能正式签署。

5. 离婚协议的签署

签署离婚合同应该在公证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生效,证明离婚合同无效将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机关将会进行调查处理。

总之,离婚合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同中所涵盖的问题也应尽量具体、详细。协议达成之后,让律师确认;协议生效之后,各自的条款应遵循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离婚合同【篇10】

离婚合同

一、引言

离婚是一种痛苦的经历,无论是对夫妻双方还是家庭成员,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然而,有时候离婚是必要的,尤其当夫妻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这时候,离婚合同就是必不可少的。离婚合同是一种由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旨在规定离婚后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离婚合同的相关主题。

二、离婚合同的定义

离婚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一种协议,约定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通过签署离婚合同的方式解决离婚事宜,可以有效避免在诉讼过程中的不必要费用和时间,更能减少对家庭成员的伤害。离婚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财产分配:包括配偶共同财产的划分和分配,如房产、存款、车辆等;

2、财产债务:约定各自的债务责任;

3、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4、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约定如何处理其余保险问题;

5、其他:如访问权、赡养费、财产归属等。

三、离婚合同的优势

相对于诉讼离婚,离婚合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省时间:在诉讼过程中,除了律师费等花费外,最重要的问题是耗时,而在签署离婚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省掉大量时间;

2、节省金钱:和律师打官司需要支付律师费,有时候金额还很可观,而签署离婚协议由于避免了律师介入诉讼,因此节省了钱;

3、减少矛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深,而签署离婚协议可以减少这种矛盾,尽量避免出现恶性反应,甚至将关系恶化到不能挽回的地步;

4、保护孩子:不管在诉讼还是协议离婚中,孩子永远是最受伤的,孩子也是家庭中最无辜的,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可以很好地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保证孩子的权益;

5、维护口碑:在很多人眼中,离婚是一种非常不健康的事情,而签署离婚协议可以减少这种不好的印象。

四、离婚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都要自愿签署,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且加盖双方公章且有法律效力;

3、之前一定要谈好离婚的一切事宜,比如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

4、离婚协议中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5、为了避免日后有不必要的损失,建议请专业律师起草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五、结语

离婚虽然是一种伤痛,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和平分手,诉讼往往会让陷入其中的各方更加痛苦。因此,签署离婚合同是一种既理智又稳妥的选择。只有充分协商,合理分配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保护好关系的处理,一定程度上对各方都有好处。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离婚时签署一份详细的离婚合同,这对双方都是一种负责任和成熟的表现。(1019字)

离婚合同【篇11】

离婚时,夫妻之间可能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争纷。那么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协商完过后会写一份抚养协议书,那么最新抚养协议书应该如何书写呢?具体有什么内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1、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孩子往往会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承受本不应承受的东西,大多数父母也不愿意看见子女承受苦难,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更好地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本文将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介绍。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上文就是关于如何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简单介绍。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起诉人提供相应地证据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我们建议您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处理这类诉讼案件,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以顺利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建议: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孩子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关于子女抚养权,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7)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孩子的抚养权该给谁?

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最大,年纪轻轻就精力父母离异。那么该谁来抚养呢?

离婚怎么判孩子?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谁?这是每个关心孩子未来成长的父母都会考虑的问题。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呢?请看下文。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离婚怎么判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离婚怎么判孩子?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龄;

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显得更有把握。毕竟,离婚怎么判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候更像一场战争,一旦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光靠个人热情、一厢情愿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