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楼合同(集锦12篇)

租楼合同(集锦12篇)。

什么样的合同才真正有效?许多人开始加入学习撰写合同的行列。不过需要注意合同的公平性,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各种角度深入剖析“租楼合同”,热烈欢迎您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您的人生更加充实美好!

租楼合同【篇1】

合同编号:HDHG-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

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承租人:

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下称“甲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下称“乙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在京注册办事处设在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二零 年 月 日立此合同, 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鼓楼红都商务中心第 7 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67平方米),作为办公房(下称“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结 构:

楼层配套: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付日期与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本时间段内租金。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调整时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2 乙方应于每(季/月/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 方式支付房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日常使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及装修要求

5.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5.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6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返还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若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循约定。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如不按时搬离将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对该物品进行处理。由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则会造成室内装修破坏(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的,乙方不得拆除。双方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七条 续租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洽商另定,续租后所租房间的房租金额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所存在缺陷较大,足以影响乙方使用或具有影响可能性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乙方自订约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费费用,由甲方补偿。

8.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权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租赁期间,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8.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8.6 租赁期间,乙方无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 其他

9.1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所租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抵押,甲方如需转租他人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 月书面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元。

9.2 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9.5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6 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起诉方式解决。

9.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

承租人: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xx年 月 日

租楼合同【篇2】

租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子租借的法令及规则,为清晰租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和职责,经两边洽谈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借规模及用处

甲方赞同将坐落警钟街号第四层楼的作业场所及其设备租借给乙方作为作业场所运用,整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因甲方四楼尚有三间对外租借房尚末到期,乙方暂时租借七间,约平方米)。

二、租借期

租借期3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为满意乙方作业需求,在上述合同期内甲方答应乙方装饰期限为月,此期间不核算乙方租金。签定本合一起,乙方交纳元合同定金,正式运用后,此定金转为确保金。

三、租金及确保金

3.1两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为元,即每月租金人民币。在乙方租借的三年期间内,甲方确保房租不再提价。

3.2乙方交纳房子租金应每付出一次。

四、租借人职责和职责: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确保甲方为租借房子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位置租借此房子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租借期内甲方不得回收租借房子。

5.3非因乙方职责而致使该房产首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而影响乙方作业时,甲方及时修正处理。

5.4甲方须确保四楼别的三间租借房在20xx年12月底届满后交由乙方承租,房租单价不变。

5.5甲方须为乙方装饰、装饰作业供给便当,积极主动和谐乙方与四楼其它租借户以及上基层邻居联系。

5.6租借期间甲方须确保满意乙方能运用三个作业用车位。

五、承租人的职责和职责: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则,准时付租借金及其他各项敷衍费用。

6.2乙方对该房子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全体结构和设备为准则。

6.3乙方合法运用租借房子,不该存制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6.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一起,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饰不得拆开和损毁。

6.5乙方租借合同届满后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子,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

六、免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回收租借房子,本合同停止。

A、未得甲方赞同将承租的房子私行拆改主体结构;

B、无故拖欠租金;

7.2甲方因为特别原因要求提早免除合同,须提早30天告诉乙方,一起按乙方装饰总价(第一年退100%,第二年退80%,第三年退50%)的年度份额付出乙方装饰补偿金,一起交还乙方已付确保金、未满期约租金、违约金后,此合同免除。

七、违约职责

本合同签定后两边一起恪守,一方违约时按年租金的20%付出给对方违约金。

八、法令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合同签定之日起即时收效,未尽事宜两边和谐处理,同具有法令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楼合同【篇3】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楼合同【篇4】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确认及房门钥匙的移交视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装修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个月。免租期内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的,租赁期满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天/每建筑平米,出租建筑面积为。每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总计: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付;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其余每期租金在实际付款月起租日(减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居间服务

(一)丙方已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间费用的,还需按未支付金额每日1%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装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前将装修方案及设计施工图纸交甲方及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甲方及物业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担承租区域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承租期内乙方改动、调整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在不影响承租区域主要结构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对承租区域进行粉刷、清洁和添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到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租金标准的两倍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年月居间人(丙方)签章:经纪执业人员签字: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年月

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楼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x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x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x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x一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该车位是出售车位,故在租赁期间若有业主购买该车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另行调整车位,但甲方应于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一个月车位租金、管理费和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以后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

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转租/出售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车位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可以续订合同,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租赁,该车位转租/出售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楼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 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 ,作为 之用,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 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二、 甲方将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三、 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 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五、 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一、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

二、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三、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四、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五、租金缴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二、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 元/月(大写: )。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三、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免租期及装修

一、 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个月为免租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二、 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 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 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一、 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二、 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三、 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二、 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三、 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四、 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五、 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六、 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一、 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二、 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三、 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四、 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一、 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二、 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三、 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四、 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五、 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六、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七、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 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 %收取违约金。如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 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 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 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六、 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一、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 (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 其他

一、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 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 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四、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租楼合同【篇7】

出租方或出租单位(甲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承租方或承租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项目区栋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共有人姓名:。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第一年租金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转账支票),签约当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从房屋实际交付时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转租

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租赁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2、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5、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第七条

乙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整合改造。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装修残值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

2、乙方不拆除装修,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3、乙方不拆除装修,甲方补偿乙方装修残值款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乙方违反甲方意愿或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装修的,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样,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业主规约》、《装修管理手册》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2、租赁期内,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租楼合同【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商业用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于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在该商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该商铺经营范围为:,乙方如改变该商铺名称或经营范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

第四条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商业物业的建筑面积为㎡,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个月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1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如乙方无违约且办理完相关退房手续后,在租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租金缴付: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数按期缴付租金(缴付方式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5、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

第五条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公司负责商铺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主要对商业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乙方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排污费、停车费、等其他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2、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乙方承租该商铺每月应缴的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日后物业公司将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物业服务费及其交付时间、方式依物业公司的规定。

第六条商铺的使用及维修

1、甲方负责商铺公共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承租商铺、公共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之,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的损害。

3、乙方承租后自行装修部分、增加或增设的设施,由乙方自己承担维修责任。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小区内商铺的所有权,甲方将本商铺出租给乙方所转让的仅仅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将商铺出租后仍享有作为业主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物业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4、甲方或物业公司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

5、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

6、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小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7、甲方通过委派的物业公司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

8、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2、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将所承租商铺抵押。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使用该商铺的相关经营行为应合法,如果该经营活动违反法律及公共利益,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住户。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8、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小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商铺外任何部份张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

9、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管理公司无关。

10、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退还乙方的剩余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计息),并按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商铺及有关设施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租金、租赁保证金、违约金。

2、下列事项非甲方的过错而致,甲方无需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工作日未能缴足租金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任何损毁,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该店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已结清租金或相关费用,甲方应在届满后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交给甲方。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3、甲方对其在租赁期间的装修投资不予补偿。

4、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应在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在相关独立第三方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或公证机关等将该房屋内所有非属于甲方的财物清理出该房屋,由此产生的搬迁费、见证或公证费、保管费、公告通知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相关财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有权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异地保管并通知乙方保管地点及领取期限。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仍未领取甲方代为保管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该遗弃财产。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项及甲方代垫的搬迁费、公证费、保管费、评估费、通知费等费用。遗弃财产处置所得款项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无论因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腾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之前,乙方仍应负担实际占用期间的房租、物业管理费及合同载明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交付方式:1、现金( ) 2、支票( )3、银行转账( )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6、免租期:起租日起个月为免租期,即自日止。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缴交物业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通迅地址:

租楼合同【篇9】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大厦座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票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作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作为入账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__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__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__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并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以上情形的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租楼合同【篇10】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

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楼合同【篇11】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1、甲方租给乙方的商铺坐落于新柳煤业高层楼________层_______号商铺,面积_____平米。

2、租赁期限3年,租金一年一交,每年租金贰万元整。每年需提前一个月交付下一年的租金,如乙方经营不善或其它因素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如乙方需要续租,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3、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支付一年的租金贰万元整,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前日起,三日内将商铺交给乙方。

4、甲方保证交给乙方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保证其对该商铺拥有正常的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乙方与租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交付后如有产权纠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商铺及其负责设施的维护、修缮责任,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租赁甲方商铺时,应给予甲方恢复其隔墙及大门的原有结构。

6、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支付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

7、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禁经营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甲方应积极配合,但不参与乙方经营。

8、双方在租期内,如单方终止合同,需加倍返还对方租金,并按年租的50%给予赔偿。应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因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楼合同【篇12】

甲方(出租方):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福州市鼓楼区精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自身拥有的武夷中心13层(电梯编号15层)西北向C单元房产对外进行租赁。现甲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择优选择乙方作为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第13层(电梯编号15层)西北向C单元,房屋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439.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0641487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商务办公。如乙方需改变用途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报有关部门批准。因改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

(一)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本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二)甲方须提供出租场所平面图一份给乙方,并在图上标明位臵,同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租赁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

乙方获得本次租赁权,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小写:65,000元)。租赁期限届满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在乙方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结算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房屋后5天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二)月租金

本合同租赁期限内,该房产第一年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叁万壹仟陆佰伍拾贰元整(小写:31,650元);第二租赁年度起,租金按上年度租金基数提高5%,即20xx年1月1日起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叁万叁仟贰佰叁拾元整(小写:33,230元);第三租赁年度起,即20xx年1月1日起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叁万肆仟捌佰玖拾元整(小写:34,890元)。

(三)其他费用

租赁期限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电梯维护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大厦物业管理处缴纳。上述费用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及其他具体物业服务事宜由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租赁保证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二)租金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一日向甲方交付当月租金。

(三)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付款,甲方帐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00100012108091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四)甲方每月核实收妥乙方交纳的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相应凭证。

第七条 租赁房屋装修

(一)在出租部分的面积范围内,乙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承担内部一切装修的设计、消防报批以及施工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场装修,并遵守大厦物业处关于装修管理的规定。

(二) 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乙方若需要对该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的,乙方应事先甲方协商,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一)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涉及房屋结构等方面的大修理由甲方负责,日常的房屋维修养护(中央空调主机和分控、电梯、水电管道线路)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三)乙方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通知甲方,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四)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权利保证

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为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对租赁房屋有权转让,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该转让行为不属违约行为。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 租赁房屋的转租

(一)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所租房产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续租

本合同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可申请参加甲方组织的招租竞价公开会,乙方为优先权竞租人,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经协商一致,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该行为不属违约行为:

1、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换租,以联营、承包经营或者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收益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20日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本合同有效期间该房屋出现治安或消防隐患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的,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壹拾壹万元的。

(四)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超过十五天的;

2、提供的租赁房屋的用途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直接以租赁保证金冲抵违约金,如租赁保证金尚有剩余,则由甲方退回乙方。

(二)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解除合同的,乙方缴交的租赁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若租赁保证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三)乙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返回租赁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若支付的

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在承包租赁经营期间,因自身经营等原因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移交该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每逾一日向甲方交付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

(六)乙方不得有任何处臵、抵押该房屋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所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租赁保证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该房屋出现治安或消防隐患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装修处臵方式

(一)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甲方明确不需要原装修的,甲方不承担装修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由乙方自行处臵有关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造成出租方设施设备的损坏;甲方明确要求需要利用原装修的,按照该装修残值并经评估后以对折处理由甲方向乙方进行补偿,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补偿金额。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乙方提出装修改造补偿的,甲方仅就装修残值经评估后的价值向乙方进行补偿,但装修改造补偿总金额最高不得超出剩余租金的一倍。

(三)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房屋被拆迁,从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既无法继续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又无法得到应得到的拆迁补偿,甲方应当对装修残值评估后的价值向乙方进行赔偿,但以甲方从拆迁人处得到的补偿中所涉及租赁房屋占有的份额为限。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方,乙方作为承租方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用书面形式,以EMS寄送或当面送交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福州市五四路89号臵地广场33层

乙方:福州市五四路89号臵地广场2层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1或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或所在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其他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税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租赁房屋楼层平面图;

2、产权证复印件(经核对原件无异);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签订地点:福州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