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浮生物语读后感汇集6篇。
通过反复比较,我认为"浮生物语读后感"是一篇最为优秀的文章。这部作品行文流畅,语言朴素。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我可以写篇读后感来谈一下我个人的观点。同时,我们的网站将会持续更新,请您收藏并随时关注我们!
浮生物语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完了《浮生物语》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树妖娑罗她是一个活了几千年的树妖,是一个长得很漂亮了女妖;她温柔又大方……
这本书写了娑罗开了一家叫“不停”的甜点店,甜点店最后变成了一家旅馆,娑罗和敖悦的孩子降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悟到了:在这个世界上会有许许多多的奇怪的事情会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然而树妖娑罗就是一个这样一生一定与许许多多的故事相伴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不仅会与许许多多的故事相伴还会与许许多多的人相伴。而且,就算是妖怪,树妖娑罗也会帮助许许多多的人的,娑罗说过一句话:〝如果没有我的付出,就没有现在的我;更没有现在的美好!〞我认为她说的很对,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付出就没有努力,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时光,更要付出,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一个人只要付出就会有许许多多的圆满成功还有许许多多的友情和美好的收获;但如果没有付出就会使得自己是一个被别人孤立地一个人。如果永远躲在壳里,你就永远是一只小猫,变不成豹子。如果永远停留在一处,你永远就只看到一片天空,不是整个世界。走还是停,你决定。我们给予对方最实在的尊重与自由,但却不曾对彼此放手。有一天,你会走遍世上任何一个地方。不停地走不停地走是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尊重。而我永远在你身旁。
我认为这本书很好,这本书上的内容使我敬佩,又使我开心,还使我由衷的赞美它。
浮生物语读后感 篇2
浅话《浮生物语》
这是一杯叫做浮生的茶,味道非常的苦,但哭过以后,是深长的甘甜。不尝苦,何来甘?我说,人生如茶。
这是一本关于妖怪的书,在一家名为“不停”的甜品店,明天都有妖怪来找“不停”老板娘。呈上一杯浮生茶,听得一个荡气回肠的爱恨情仇——俊美的猫妖爱上一条鱼,一个拥有不死之身的鼠妖厌恶长生,黄金狮子仰天长啸拯救爱人……
“人生中不尝苦,何有甘?”这是书中我很喜欢的话,因为人生本如茶。茶只有两张姿态,沉,浮。饮茶人两种姿势,拿起,放下。沉时坦然,浮时淡然。人生不过一杯茶,满也好,少也罢,争个什么;浓也好,淡也罢,自有味道;暖也好,冷也罢,那又如何?人生如茶,头苦,二甜,三回味,人生不过如此。
书中《鱼爱》一篇最令我记忆犹新。图图,一条很傻很天真的鱼,传说吃了她可让修为低浅的小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沧瞳凯,猫王之后,年过十七,午夜后化为猫妖,嗜血成性,尤其对鱼类(图图)毫不留情。但他和她相爱了,每逢午夜,他便不顾一切追杀图图,幸而有玄(一只夜猫,受猫王救命之恩,愿意保护沧瞳凯)最后舍弃内丹,使沧瞳凯不会再化为猫妖。
玄让我知道了任何生命都值得被我们以真心去面对,正如书中所写“再弱的生命,只要他们不曾伤害,不曾卑劣,都值得被尊重。”
再回忆一遍《鱼爱》,起初被心爱之“人”追杀,但在玄的保护下仍能相伴在一起,直至正常的幸福的生活。这不正如茶一样,头苦,二甜,三回味吗?
书中还有《狐守》,《夜蝶》,《无相》,《千机》,《灵犀》,《乌衣》,《巧别》,《翎上》这一系列故事,无不充满情感,敲击着读者的心灵。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应该感谢生命赐予自己的一切,从人生中体会到真谛——不尝苦,何来甘。其次我还记住了对待任何生命都应以一颗真心去对待。生命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它的不可复制。
曾经,“不停”是一家甜品店。但,有些客人来店里却不是为了那些可爱的甜品,他们只是来喝一杯茶,一杯叫“浮生”的茶。在茶里,品味人生。
——后记
浮生物语读后感 篇3
时间是贪食的孩子,在不经意间略过生命的指尖时,吞噬着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一个古物都是时间的使者,他们静默在尘埃中,见证着一切。哑舍,只是一个古董店罢了,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它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香妃链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属于我,我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苏晚落在香妃连的帮助下找回了曾失去的东西,这的确令她高兴。但她却没料到接踵而至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噩梦。平和的事件背后残忍的现实,是失去后苏晚落所不知道的。正是因为物品的找回,带来了丑恶的真相。在抱怨上天待我不公的时候,是否该想想,你所失去的东西,真的属于过你吗?当你为失去繁星而哭泣时,你又失去昙花的一现了。拥有时好好疼爱,失去了就不会愧疚。既然失去了,就不值得再纠结。人类啊,为何一定要在失去中学会珍惜?
无字碑
那么你说,朕究竟是个好人,还是坏人呢?
如果单纯能用好人或坏人这样简单的词语来评价一个人就好了。
历史是虚伪的,看似真实的文字却是侵泡在权水中。纵然中国的文字最讲究正直,但在权利的腐蚀下,历史的真容早已扑朔迷离。我们都说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可谁又知道,这个世界本无正义与邪恶,只不过是正义的那方有着绝对的权利罢了。倘若邪恶当权,那所谓的邪恶也可扭曲成为正义。不是正义战胜了邪恶,而是权利战胜了权利。
象牙骰
其实当站在人生岔路口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最终做出抉择。无论选择哪条路,多年之后再回头看,都会觉得后悔。因为没人知道选择另外一条路会有什么结果,也不会可能知道。刘裕选择了一身戎马驰骋沙场,最后成为了万人之上的皇帝。死后的重生他才意识到,那些大臣将军所敬畏,所效劳的对象不是自己,而是自己头上的冕旒。或许他不当皇帝,他就可以有个平平凡凡但和和美美的家室,子孙之间伯埙仲篪,绝然不是现在的执刀相向。他得到了那个响当当的名头,却损失了家和万事兴的天伦之乐。刘裕赢了,亦输了。不过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呢?无愧于本心即可。
每个古物都拥有着漫长的岁月,沉淀着厚重的历史,看着一代代的物是人非。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它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浮生物语读后感 篇4
看完又一个《浮生物语》的故事,我心中感慨万分。在这里的每一个东西,都是有灵魂的,这里记录了它们的故事,此生浮华尽沧桑,有小纸片儿,树妖,一颗巧克力豆 都有,就是这些很普通的东西,却让作者吧人间爱恨情仇温暖与否悲欢离合表现得淋漓尽致。
主人公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历世千年。从来没有一处地方能永久停下她的脚步。她开了一家旅店,名字就叫不停。
不停里有老板娘自制的独一无二的茶,名为浮生。每一位客人,都会喝上这杯茶,诉说着一个故事。或者是残破后头打上句点,又或者是完善后的悄悄分开。温顺的、打动的、无数个细节构成了这些打动人心的故事。他们都不同与常人,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妖,或许这样我才能体会到人间的无奈。
这杯叫浮生的茶,味道非常的苦,但苦过之后,是深长的甘甜,不尝苦,何有甘?人生本就是甘苦与共的一段旅程。酿出一瓶瓶美酒,只是等待人生的答案。无处不透露着浓浓的人性和真情,感悟甚深。一个个与妖怪有关的故事,有爱情、梦想、守护、抉择 一段段复杂的情绪,和一群执着的妖怪,就如同那杯叫浮生的茶。
这里有速度快过时间的白驹,善于修补人心的蜘蛛精,与世无争的蛟龙,还有混于梁山伯与祝英台传说的碗精省荡气回肠的爱情、至死不渝的有钱、生死相随的亲情。
更妙的是,你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杯浮生茶。
浮生物语读后感 篇5
我买这本《浮生物语》的时候,没有任何的计划,也没看过关于它的任何简介,我看到也因此决定要买这本书的,只有一句话:浮生,就是人生,《浮生物语》讲的就是人生的故事。我因为这句话,买下了这本书,不可以算太贵,但是也话了我二十多元的私房钱,不过,翻开这本书,我就知道,我没有白花钱。
这本书,有点儿神话的感觉,看《浮生物语》,就像轮回了百世一般,每一个故事,就是一世你听到我这句话,是不是有点可笑?而我接下来要说的,更是一般和人生搭不上边的《浮生物语》,讲述的,是一个个和妖怪们息息相关的故事。其实看多了关于人的人生故事,《浮生物语》这一个个不合逻辑、不可思议的故事更为引人入胜,让人如上了毒瘾一般的离不开它。《浮生物语》,梦想、守护、执着一段段复杂的情绪,和一群群执着的妖怪,就如同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有的浮生之茶一般,喝起来很苦,回味时却是甘甜无比,唇齿留香。
每个事物都有故事,就如同那浮生之茶一般,有着百转千回后的苦涩和甘甜。我是听那写故事的人中的一个,我也似他们一样,誊写这我自己的故事,而我的故事和他们的不同点在于,我的故事还待续未完。故事,有平平淡淡如清水一般的,也有轰轰烈烈似岩浆一样的,我并不知道我的故事属于哪一种,我只知道,我的故事,我的人生,一定会有一点,让人可以细细评味;一定会有一点,精美绝伦;一定会有一点,同北极星一样,在夜空中闪耀!
和我一样读过这本书的,是鲍鲍,她读完这本书,兴冲冲地来说,她也想做着其中一种妖怪轰轰烈烈的活一场,在那个充满玄幻的世界里。对此,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们要活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生,不一定要去做妖怪,做那这个世界没有的种族,做人,也可以活的精彩!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首歌,很多歌词都记不清了,唯一记住的,就是这句:在尘埃中开出花来。尘埃中都可以开出花来,那我们也一定可以再大千世界中活得精彩,不是么?
读完了《浮生物语》,总觉得自己又长大了一点,虽说是一点,那也比以前长大多了,如果说,从前的那些关于人生的书,每一本让我成长了1%,那这一次的《浮生物语》就让我成长了至少10%,不过,想想也是啊,在《浮生物语》中,一个故事就算轮回了一世,那我可是轮回了好多世了,别人都是经历百事,满身沧桑;而我,听闻百世,成长一点也不算突然吧?
看了那么多故事,听了那么多人的人生,我明白了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如果不想你的故事糟糕透了,那你就应该努力改写自己的人生。努力吧!我们的人生,可以精彩极了;我们的故事,可以无与伦比!
浮生物语读后感 篇6
我看了一本书叫《浮生物语》,这本书讲了一个关于在人生旅途上跋涉的故事。在一家叫不停的甜点店里,有一杯叫浮生的茶,味道非常苦,但苦过之后,是深长的甘甜。围绕着这个茶,展开了一个个故事。裟罗,这个注定是一个一生与故事相伴的人。最后,这个店的老板裟罗不在了,但这个叫不停的小店歇业了,但不停,这家店,已经变成一些人的聚集地,路过的人还偶尔闻到里面有甜甜的香味。它曾今的客人们还是会聊起说,那里的甜品如何好吃,老板娘如何美丽又古怪。但被说最多的,还是那杯茶,非常非常苦,但苦过之后是深长的甘甜。有意思的饮料,那杯茶,有个奇怪的名字浮生。
不尝苦,何有甘?这是一个我们应该记住的道理,现在不辛苦好好学习,以后怎么能过好日子呢?这本书还告诉我:不被了解的人,哪怕身在浩瀚宇宙,也觉得寸步难行;被了解的人,就算身在方寸之地,心中也自有一片海阔天空。世上许多事,其玄妙之处,就在一个
放字,只有成长,然后才能体会这个字的含义。要知晓未来,洞悉命运,真的有意义?最要紧的是,每个人都应该清楚,现在应该做什么。对于放这个字,我的理解是对于动物,自由是它们最好的归宿,所以放,才能让它们高兴。而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我认为还是学习。关于了解和被了解,是作为朋友,应该互相了解对方,才能让友谊更长久。以上是我的心得体会。把这些总结,我还是觉得,在人生的旅途中,还是这一点不尝苦,何有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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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梦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如何在读后感里找准文章的核心内容呢?编辑花费了不少时间搜集整理了“浮生梦读后感”的相关内容。
浮生梦读后感(篇1)
半尘未央梦浮生
那一夜,我饮了烈酒,听了雁鸣,在醉眼朦胧又读到此诗,一时竟然无语。
题记而今,我终要落笔,写这个晚唐年间朦胧隐晦的诗人,李义山。
是夜,万籁俱寂,天地之间仿佛唯我与此诗共存,看那风起花落,流水远逝。读毕,一切怅然入梦。
在这寒冷而空旷的夜晚,我能深深地感受到他的孤独,他的无助,他的悲伤,他的慈悲。如果风来自青萍,那与爱无关。我想我能理解他的困难。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在深夜想起了他的诗,有一番情意入怀,很想化作一缕清辉,一瓣落花,悄无声息的去看一看他,看他的眼睛是否依旧明亮坚毅,看他的鬓间是否有了星星白发……此时,我思及他,不知在彼时的月下,他思及何物?以他的心思深隐,我知,他会回眸相忘,怅然一笑,却断断不肯言明。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只一语隔世难忘,已胜却旧情留下的琐碎诗文无数,当时就已有的怅惘之情,如今,必定不堪回首了。
他心里的苦是被人排挤,潦倒终身,还是为尘世难留,一身重担却天不假年?
渐成衰翁,行至暮年,回首一生,跌宕起伏,有繁华似锦,烈火烹油,也有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最好的年华,如一尾红鲤从手中倏然滑落。素笺上泛出微微的月华,似欣喜而悲伤的泪光,背负了太多的阴影,真的让他好累,也必将让他丧失现在和未来。
唐朝宜酒宜诗不宜诗人,从无题到锦瑟,从锦瑟再到晚晴,一生忧郁感伤的他,一条平平仄仄的命运之途,从世俗到灵魂,只隔着一层看不见的门。一柄寒气逼人的长剑,从诗歌的战场划过,一步一诗把内心的痛苦与盖世的才气,轰轰烈烈得走成一首首千古绝唱。
一个寒夜,一弯残月,一个傲骨的男人和一首绝望的诗,这样绝决的感情,譬如爱情,譬如死亡,只能追忆,无可挽回……而如今,玉瘦香浓,正襟危坐,夜何其?明天我又会在哪段文字中醒来?
浮生梦读后感(篇2)
相爱难道是凭空想象我读《浮生梦》的一点感触,小说像一幅缓缓展开的油画,作者的笔触细腻又柔情。
稻草在落日的余晖中闪着金光,海水拍打着岩石,远山的背景下,映出一辆马车的剪影,点点人影隐约可见。瑞秋表姐穿着长裙缓缓走来,带着古罗马的风情,遥远又飘渺。
日常琐碎中倾注了作者无限的喜爱。论及园艺、庄园、马厩之事永远兴致勃勃 。庄园事无巨细地在笔下展开,郡主和佃农、仆人、管家之间显得如此温情脉脉。人物特点又如此英国,严谨忠厚的管家斯考比生命的意义好像就是维护那些既有的routines,如此生动,如此可爱。
合上书,故事并没有完。瑞秋的死,给这段感情画上了一个巧妙的句点。当局者迷,旁观者也未必看的清楚。
菲利普狂热地崇拜堂兄安布鲁斯,所以当堂兄与瑞秋在异乡结婚时,菲利普就对瑞秋投注了太多的关注。
他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瑞秋,丑陋的容颜、刻薄的性格、粗俗的举止。在遭遇堂兄离奇的死后,他发誓让瑞秋偿还一切。她的身影没日没夜萦绕在他的脑海。
这隐隐散发危险的讯号,当一个男人太过关注一个女人,尤其这个女人本身很优秀。
所以当第一次见到她,发现他憎恨的毒妇是如此优雅美好,恨意消弭之际,就注定了菲利普的步步沦陷。
他对她有兴趣,所以在相处中,会留意到她的独特和美好,她的一颦一笑在他眼中也无限放大。
他构想的形象在第一次见面就破碎了。有趣的是,他而后经历的一切美好温情,仔细推敲,竟然无从佐证是自己编织的幻象还是两情相悦的流露。
一场相爱,竟可能是凭空想象。
我始终记得那个月色朦胧的夜晚。菲利普在林间散心,脚踩在碎石路上,沙沙作响。瑞秋的声音从上面传来。
你夜间常常在林中散步吗?有心事的时候这就是说你心里有事了?是的,我刚得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什么结论?我认为你未见我之前不喜欢我的声音,认为我自大、鲁莽、任性,都是对的,我的确如此,甚至更糟。
她往前凑了凑,胳膊撑在窗台上。
这样的话,林中散步对你有害无益,她说,你的结论非常愚蠢。她从窗口扔下一个东西,打在他的脸上,他俯身捡起,是一朵秋季藏红花。别犯傻了,菲利普,回去睡觉吧。她说。
读到这段,总是不禁浮上笑意。你来我往,温情脉脉。在朦胧月色中,心跳忽然乱了一拍。然而,是那晚夜色太迷人,还是她唇边的笑意让人心醉,我们无从得知。
瑞秋的所有,我们都是用菲利普的眼睛看到的。
所以她苍白的神色、偶尔露出的惹人爱怜的脆弱、面对隐晦告白后的默默接受到底是真是假,无从佐证。
堂兄的死,究竟是家族遗传病,还是瑞秋下的毒。菲利普的突发头痛,是精通药理的瑞秋布下的陷阱,还是深夜游泳引发的脑膜炎。瑞秋爱他们吗?对菲利普的柔情,仅因为他像极了堂兄的影子?还是爱上了菲利普,却不得不离开?又或者瑞秋一个都不爱,只是图谋他们的家产?所有的答案,随着瑞秋的死永久尘封。
故事没有答案却是有结尾的。生命中没有回头路可走,日子还得过下去。在天堂和炼狱游荡的菲利普,总会问自己一个无法回答...
浮生梦读后感(篇3)
浮生终若梦,红尘亦薄凉——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
文/地平线。每个人都来自不同的环境,环境对人的影响都各不相同,所以,每个人的思想都不同,阅读所理解的程度不同,所以,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众所熟知的安娜,自然也有不同的见解。列夫托尔斯泰,不惜浓墨,用大量的篇幅和文辞修饰貌美如花的安娜。对于热爱生活,把爱情看做人间最美丽的花朵的托尔斯泰,自然在其笔端倾注对安娜狂热的热爱和无尽的爱恋。
伏伦斯基,第一次看到安娜脸上那种亲切温柔的神态,被压抑的生气,过剩的青春无不一一在字里行间流露。于是这位花花公子,萍水相逢立即被安娜所倾倒,放弃功名,隐居乡村。不怕舆论,携安娜离开亲爱的祖国。得不到安娜之时,不惜开枪自杀。
吉娣一见安娜,就为她倾倒,她周身散发的魅力,优雅的举止,落落大方的谈吐,无一不吸引着她的眼神。于是乎,短暂的会晤,吉娣立刻被安娜所征服。
大地主——列文,应邀到安娜与伏伦斯基的乡下别墅,看到安娜的画像也忍不住着迷,每一个角度,每一处线条都令人神魂颠倒。一头乌黑的卷发,光滑的臂膀,嘴唇上若隐若现的迷人微笑,令人销魂的眼神,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而当真正的安娜出场时,列文喜不自胜,禁不住赞叹造物主的神奇,那种令人心醉的丰韵美,使其彻夜难眠。
就连铁路工人,看到安娜之时,也忘却前行的路,亦步亦趋不知如何行进。
国色天香的安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身处俄国上流社会,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然不忍年长二十岁的卡列宁呆板的说教,官僚主义的丑恶嘴脸。偶遇伏伦斯基之后,身上那被控制许久的生命之火终于熊熊燃烧,且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热恋中的安娜不顾世俗的偏见,冲破道德的藩篱,历经重重磨难,即便抛弃心爱的谢辽查,冒天下之大不韪,决意和伏伦斯基走在一起。这在当时十九世纪的俄国,为上层社会所不容。经历短暂的幸福之后,生活重归于现实,一切以荷尔蒙为代价的冲动,只是一时的情感寄托,终不能长相厮守。而安娜在经历诸多寂寞失落之后,一连串的猜疑出现,自认为完美的幸福,只是昙花一现,终于在忍无可忍之际,断然离家出走,依然选择卧轨自杀。自古红颜多薄命,在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中大抵都以此种形式收场,安娜也无一幸免。
安娜的出现,彻底击碎伏伦斯基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为安娜放弃所有功名,远离上流社会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生活,把全部感情献给了她。不惜离开亲爱的祖国,乡村隐居,为博红颜一笑,在乡村建立现代化农业产地,建立设施完善的医院,解决当地人的就医问题。可,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任何离群独居的行为只能填充一时的快感,却不能弥补内心寂寞的空缺。
伏伦斯基可以为安娜放弃功名,改变生活方式,但不能把自己的生活长期局限在同安娜在一起的二人世界,他需要社会活动,需要培养之间正常的交往,而无法做到向安娜想象的那般。初相见的美好,终被凌厉的现实所代替。长时间的审美疲劳,致使二人相互猜疑,精神上的压抑,长期得不到释放的苦痛,困扰着他们,终于迫使安娜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
“一切都是虚假,一切都是谎言,一切都是欺骗,一切都是罪恶!”这是安娜临终前的叹息,也是她对生活的控诉,更是俄国十九世纪新旧交替之时人们对社会的鞭笞。而托尔斯泰在安娜身上无不寄予深切厚望,无论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美艳,还是对压抑生活不得释放的痛楚,通过大量篇目一一再现,既有对其无限的同情,也有对其无限的怜悯和热爱。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烈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
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伏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伏伦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浮生梦读后感(篇4)
如果说悬疑小说《蝴蝶梦》是英国女作家达芙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那么,她的另一部代表作《浮生梦》则是其写作生涯的巅峰之作。读《浮生梦》感觉比《蝴蝶梦》更加扑朔迷离真伪难辨,从始至终故事的发展都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吊足了读者的胃口。
或许因为之前看过电影,依稀记得故事情节和结局,读《蝴蝶梦》时有种如梦初醒,恍然大悟的感觉,仿佛与作者心照不宣;而《浮生梦》却让人一头跌入迷阵,并沉入其中无法自拔,直到全篇结束,好像仍沉浸在梦境中,久久不愿,或不能醒来。
尤其令人钦佩的是,作为女性作家,却让男主人公菲利普·艾什利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讲述自己的情感经历,不仅毫无违和之感,而且字里行间的叙事风格与菲利普的性格十分契合,彷如一位翩翩少年儒雅绅士静坐眼前跃然纸上,与你娓娓道来。从原著书名《MYCOUSINRACHEL》便可得知,女主人公为菲利普的表姐,同时也是他的堂嫂瑞秋,在菲利普客居国外的堂兄安布鲁斯婚后不久暴病而毙后,她回到了艾什利兄弟的庄园。从对表姐的误解,到疯狂的爱上她,再到最后步入歧途,菲利普亲手断送了自己的爱情乃至瑞秋的生命,而这条主线以及堂兄的死因之谜被一封封安布鲁斯的书信串联起来,令小说悬念丛生疑窦重重,当一个个包袱抖出来之后,终于等到即将真相大白之际却又戛然而止,其开放式的结尾让人回味无穷。
单纯任性的菲利普从小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是对他宠爱有加的堂兄安布鲁斯,甚至庄园里全部都是男性仆人,因此他始终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男性世界里以及极不健康的心理状态下,当遇上成熟稳重阅历丰富的表姐瑞秋时,情窦初开的他既无法掌控和理解瑞秋的内心,也无法驾驭自己迟到的爱情,只能独自在天堂与地狱间轮回,品尝爱情的甜蜜,承受内心的煎熬,并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边缘。
菲利普眼中的表姐瑞秋风姿绰约,温婉迷人,充满了母性之美,她也曾令其堂兄安布鲁斯相见恨晚神魂颠倒,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兄弟俩最终一死一伤,真可谓红颜祸水。然而,无论是罪有应得,还是无辜受过,早已在菲利普心中被判了死刑的她终究还是未能逃脱红颜薄命的悲惨命运。
\过去通常是在大十字路口执行绞刑。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事了。\小说开篇与结尾的一段话仅一字之差,首尾呼应的如此之妙,一语道破了菲利普生不如死的内心痛苦。
\因为爱你,我变成了一个疯子。\因为被爱,她断送了自己的生命。
浮生梦读后感(篇5)
看到《浮生梦》的书名,第一反应就是快餐文化,想起叶笑的图书《浮生梦三生约》。待静下心来看看作品介绍,才发现原来是英国作家达芙妮杜穆里埃的作品,其《蝴蝶梦》被公认为20世纪伟大的爱情经典。
这部图书出现在视野之中的主要人物,也不过二三人,很符合电影之中的男女主角。写作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通过庄园遗产继承人菲利普的角度讲述着自己所遭遇的故事。
阅读起初,对这种手法没能适应。看到总是在讲述着菲利普的故事,心中好急。既然是小说,应该还会出现其他的人物介绍,啥时候才能出现呢?直至看到菲利普因其堂兄安布鲁斯去世时,才慢慢有了第一人称写作的感觉。这种手法,将菲利普的各种言行,以及心态的转变过程,通过文字表达出来。
来看看菲利普的心态变化,先是对堂兄妻子瑞秋的厌恨,感觉正是由于瑞秋的所作所为,才将其她的丈夫,也就是自己心爱的堂兄害死。堂兄之死,自己所居住的庄园还会是自己的么?瑞秋会来和自己分割遗产么?直到看到遗书,菲利普的心情才为之放下来。
接着,瑞秋的到来,在庄园内做客。对女人没有任何感觉的菲利普,情窦初开,竟然为瑞秋所动。不顾其刚刚丧失亲人,就将自己的情感倾到在瑞秋的身上。先是给生活费,接着是给珠宝,之后是整个庄园,就是自己了然一身,也倾其所有。看着读者的心都为之愤慨或是担心,这或许是个骗局,要小心哦。
瑞秋高兴地笑纳所赠财物,而对抛来的爱情,弃之一边。正合了读者的担心。菲利普,可怜的男人,没能得到所期待的回报,失败了。求爱被拒,心态失衡。于是走到另一个极端,怀疑一切。想想着堂兄的去世,莫非是瑞秋的下毒么?自己是不是也被瑞秋下了毒呢?
说到结局,总感觉那个浮桥的设置并不太好,老掉牙的设计,太熟悉的感觉。肯定有主角会从浮桥上面跌入。先是想着心态失衡的菲利普,只是没想到会是心态转变的瑞秋。
而瑞秋去世的部分,让这部图书升华了不少,没能想到的结局。她的所作所为,前面是旧情人的叙旧,接着是物品的整理。瑞秋所做的一切,也就是想离开庄园的举动,不断地被陷入情感的菲利普所猜测。最后就猜测到虚无的下毒!
只是,没想到,瑞秋的心,最终会被菲利普的爱所感动。读到这儿对这段恋情还是有些伤感,为之惋惜而遗憾。
这篇作者,如果能加入瑞秋的心态描写,或许会显得更加有意思,自然这应该成为了另一部大块头图书。
浮生梦读后感(篇6)
达芙妮的故事,似乎总喜欢在开头便营造出一种诡异神秘的氛围。《牙买加客栈》如此,《浮生梦》亦复如是。但每一个恐怖的故事开头,却都牵引出一个撩人而温暖的故事,这故事多与爱情有关,却又如梦如幻。
达芙妮杜穆里埃的长篇小说《浮生梦》,光是这书名便奠定了这个这爱情故事的基调。这个撩人而又怅然的梦,只怕不仅是达芙妮笔下的故事,更是无数少男少女们在心中反复上演、汹涌已久的期盼。
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尤其是对那些笨拙、敏感而又纯情的年轻人来说,比如故事中的菲利普。初恋总是难忘,而难忘的原因,可能就在于它带有着一种不真实感。尤其是在一种奇诡的氛围中缓慢铺展开来的恋情,更给人留以别一种的感受。这种感觉就好比是,明知道心爱的人就在眼前,但却触碰不到。读着达芙妮的文字,就像是把自己年少时的关于爱情的梦又做了一遍。这梦看似破碎,却因纯粹而弥足珍贵。世间最难得的或许正是这样的爱,它来的悄无声息,却在到来的那刻,不断地撩拨着人心中最隐秘、最柔软的那个地方。菲利普说这场经历如同梦幻一般,而读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只是,最美好的恋情也最是脆弱,惟其如此,我们才会想要紧紧地抓住恋情中的每一缕温暖,哪怕最后手中仅剩余温,也足以慰藉此后的余生。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写:生命中没有回头路可走,不容反悔,也没有第二次机会,所以,遇到爱时,请用力地去爱,因为它一旦逝去,就真的逝去了。或许,这恋情会把自己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但如果生命中从来就没有过这么一遭,那么这生命,这贫瘠而苍白无力的生命,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菲利普说:她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我的最后一个时,想必会有许多人同我一样,心头翻滚着柔情,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正是读到了这里,我的心口似乎被什么给重重地撞击了一下。有些过往或许已经模糊了,但却禁不起媒介的勾引。一旦被什么勾起这种感觉,就真的会陷落到往日撩人的梦境中。或许,《浮生梦》读完了,我们各自的梦却才刚被唤起。达芙妮的文字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说她是一个女巫,便是一点儿也不夸张的评价。
浮生六记读后感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浮生六记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1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了爷爷家里的两幅画:一幅画里有一个当官的,被从乌纱帽里长出来的绳子困住了全身,望着一朵云惊叫着;另一幅画里有一位老者,把几枚金元宝扔到一坨大便上。
还有在电视剧里,某某大亨会说一些很深刻的话:我这一辈子都在追求身外之物,却弄丢了最值得珍惜的感情。
这些隐喻看起来很对啊,名和利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脏东西,要远离,不然会被迷惑的。但现实是这样吗?
在读第一记《闺房记乐》时,我真的很羡慕沈三白。他能和自己有共同兴趣爱好的芸娘结婚。他和芸娘有聊不完的话题,做不完的游戏,在一起吟诗作画,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不用被名利打扰。但是往后读,才发现这些美妙的幻象背后,有着黑暗的另一面。
或许沈三白对名和利都不感兴趣。他的一生,只要有笔、有酒、有芸娘就足够了。然而命运是可笑的,正是因为他对名利的淡漠,才会失去一生的挚爱。
其实我们目前生活的这个世界,始终是由迷恋金钱,玩弄权力的野心家缔造的。所以名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动力,追逐它们人类才会进步。
而那些视金钱如粪土,视名利如浮云的人,能用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在危机发生时去保护爱人吗?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2
小景入画,大景入神。看着卷二,我想到的是,开卷就将自己摆到与自然生灵同等的位置的沈先生,若能与写出《昆虫记》的法布尔先生会面,必定是相谈甚欢。对自然,两位先生都抱着极大的热忱和耐心,尤其体现在观察上——卧于草丛,久久目视,聚精会神,事无巨细必不漏掉。想来能做到这样的人一定是保持着永远的童心的,在他们的眼里,小如蚂蚁蛤蟆都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体魄,纵使是如长得倾斜的植株抑或是尚未变成蝴蝶的毛毛虫那般丑物,也有美的一面。眼光与视角的不同,决定的不只是站的高度,更重要的是能从这个世界获得的快乐有多少。这也是为什么两位先生都属于“苦”中作乐的那类人吧。正如沈复先生提笔:“小景入画,大景入神”。无论何种风景,总有值得观赏的那一面,也总值得去纪念,无论用的是哪种方式,无论保存下来又是以何种形式。佛家有言:“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先生的世界,可能没有多么盛大的美,但是可以肯定,美必然是不胜收的。
不只是单单描摹自然事物,先生还将它们与亭台楼阁综观,颇有相映成趣相得益彰的趣处——走势多变,虚实相生,绿意盎然,赏得出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妙义。居于此中,人生也算得圆满吧。
此处,我想到了前些年游览苏州园林的场景,于先生所言一对照,着实精妙贴切,只可惜当时只顾着看那些建筑盆景,却没有思考过建筑与自然之间的深层关系,更没有达到先生夫妇为的一盆景唏嘘落泪的境地,实在惭愧,还有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3
如果你是芸娘,你会喜欢沈复么?如果你是沈复,你会喜欢芸娘么?
这只是假设,我们无从得知。芸娘是不幸的,年华正好的时候死去,她又是幸运的,毕竟,不是每个文人的妻子能得到丈夫如此的尊重,沈复的确算不上很优秀,但是,能如此念着自己妻子的人,应该也没有几个吧
生活并不总是美好的,但是,他们能从容面对这些生活的不幸,这是我们所缺失的,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既然事情发生了,我们能做的只有从容面对,我们改不了那些事实。
沈复相对芸娘来说,是朋友,朋友,表弟,他是可爱的,可作为男人,他还不够格,他心理还没有成熟,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还没有学会为他们这个小家打算,更多的是大家,可是,他弟弟却不这么想,两面三刀的逼迫,只念兄弟情深;为公公纳妾,岂是儿子儿媳应该做的?他也让芸娘去,芸娘的痛苦,他视而不见,可以说是圣父般的人物,可惜芸娘跟着他贫困潦倒,芸娘重病无钱医治,卖掉女儿做童养媳,儿子做学徒未及成人而亡。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性格会决定他怎么想,怎么做,旁人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会认为理所当然的。不知道,如果再来一次,沈复是否会有所长进,对于沈复,芸娘更多的是爱情还是亲情?女人,是不是只有对自己好一点,不追求所谓的贤良淑德的名声才好?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4
沈复此书,书名源自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园序》。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译者周公度评价道:“李白行文有暗夜气,月光气,灯盏璀璨,又花枝招展,有一种秉烛夜游的急切。而沈复之文,有着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庭园梦境的从容静寂,与布衣蔬食的晨光之美。”
沈复的妻子芸娘,即是妻,又是知己,是一位蕙质兰心的女子。
“芸曰:“世间反目多由戏起,后勿冤妾,令人郁死!”余乃挽之入怀,抚慰之,始解颜为笑。”
芸说:“人世间的各种反目,多半都是由玩笑话引起的,你以后不准随便冤枉我,不然令人郁结而死!”我便将她搂在怀里,安慰她,她才露出笑容。
正是芸娘的这种“客气”的夫妻相处之道,才有了“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
然而情深不寿,芸娘的多情,也成了她的病因,最终魂断扬州。丧妻的巨大哀痛,使沈复“当是时,孤灯一盏,举目无亲,两手空拳,寸心欲碎。绵绵此恨,曷其有极!”
沈复的文,全文都有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即使困苦,即使心血被毁、即使遭遇小人陷害,也从未怨天尤人。惟有妻子去世、儿子早夭时有几句愤激之语。正因为他这责己甚至严却又如浮云漫卷的文风,使得文中记叙的春花秋月显得弥足珍贵。
观其文如见其人。
“余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即论诗品画,莫不存人珍我弃、人弃我取之意,故名胜所在,贵乎心得,有名胜而不觉其佳者,有非名胜而自以为妙者,聊以平生历历者记之。”
凡事我喜欢独出己见,不屑于随人称道是非,即便是论诗品画,也时时存着“人珍我弃,人弃我取”之心。所以游览名胜,贵在契心合意,有的是名胜却不觉得佳妙,有的不是名胜自己又觉得妙不可言。姑且将我平生所经历的记录下来。
沈复的这种人生观,放在当代也非常难得。世人皆不甘于平凡,却对特立独行者嗤之以鼻。人云亦云是主流,愿意坚持自己的思想而不为外物所动摇的人太过稀少。旅游成了一种朋友圈的炫耀手段,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学会欣赏事物独有的美,有自己的观点,这才是我要成为的人吧。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5
有幸在朋友的介绍下,近期看完沈复的《浮生六记》,所记述的内容虽稍显日常繁杂,平淡无奇,却情真意切,清新自然。读来如清风拂面,意气盎然。
书中记录着沈复一生经历的跌宕起伏,悲欢离合。书中散发着感性色彩的文字,使人仿佛置身于旧世其间,体味着人生百态。沈复的心里始终怀念着自己的妻子,人虽已逝,她的聪慧、襟怀、气概和痴情却长久世间。生活在今天,我不会经历战乱、饥饿、孤苦,但没有人能保证,我不会遇到其他的不幸,无论是疾病,还是失去亲人,这些并不是不可能,沈复在经历了妻死子散后竟然依然能有一份品味生活中精细微妙之美的心,实在令我感慨,快乐何如是,痛苦何如是,我想也许就是以一份宽容恬淡而又有意趣的心,去接爱生活中将要到来的一切。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我以前对于生活过于浅薄的理解,我应该改变我的人生态度,在做事前要三思而后行,无论是好的情况还是最坏的处境都应思虑再三。困难和挫折破坏了生活的乐趣,但我们可以将它转化成另一种快乐,我们不仅要自己克服困难,也要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有多少赤子之心,便能赋多少闲情。有多少繁花似锦,便要有多少承担满眼凋零的勇气。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6
品《浮生六记》,看沈老爷子的神仙爱情。
林语堂曾经说:“陈芸(游鱼注:该书作者沈复的妻子)是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在生活中,陈芸也是最令人喜爱。她生具慧才,性情洒脱,简直是文人心中理想的妻子。”那时,我记住了陈芸这个名字。后来,我翻看《世界文学》,发现它将《浮生六记》列入传世藏书,不由心生阅读的渴望。读《浮生六记》最大的收获就是享受到幽闲之情趣。古人说过“人非有品不能闲”,而《浮生六记》更在闲情之中浸染了艳情。
书中记录着作者一生经历的起伏坎坷,悲欢离合。散发着感性色彩的文字,使我仿佛置身于当时的社会,体味着世间百态。沈复得双眼始终瞄向自己的妻子芸娘,这位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她的聪慧,襟怀,气概和痴情,不得不让读者“阅而心醉”。是看“一身素淡”何其娴雅,口授成诵,何其颖慧,顾盼神飞,何其缠绵,太湖纵目何其豪迈。与红楼梦大观园中的女儿相比,芸娘比黛玉柔和,比宝钗淡雅,比探春体贴,比湘云豪爽,比妙玉多一份人间烟火。于当今的时尚女郎相比,芸自是多了一份内涵,淡雅,一份矜持。却不料这样一位佳人中道凄然长逝,空流下两行痛泪。
“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不贪屠门之嚼”,日子过得轻淡,沈三白应是极随性的人了。卷四浪游记快,与众友共览天下名胜,而山水可怡情。文字洋洋洒洒,闲情逸致,字里行间皆是。细细读来,让人暂忘尘世间的千丝万缕。于爱妻芸娘,沈三白笔墨却不多,就是浪迹天涯,流连烟花巷之时,心中的那份牵挂,也似不经意的。卷二闲情记趣、卷四浪游记快,写情写景,对芸娘看似不经意,那份平淡而真实的感情,却处处都在了。于是,芸娘的隽秀颖慧,知书达礼,温婉可人,就在沈三白不多的笔墨中,轻轻点出,就这么不经意的丰满和鲜活起来:居乡,芸娘相伴相依,一同品兰插菊玩石置景赏月;会友,“芸拔钗沽酒”,巧置梅盒;着小帽领袜皆芸自制,也必整必洁;夏荷初开,芸置条叶于荷心取香……一点一滴,皆平白叙来,娓娓道出,可羡可叹,夫复何求的感觉,真让人羡煞!
浮生六记读后感 篇7
《闺房记乐》这卷讲的是沈复与芸娘从相识相知,到结为连理,期间发生的各种洋溢着浓浓的闺房之乐的日常小故事,而其中的甜蜜日常,却并不会令人生厌,而是让局外人也不禁沉浸其中,这大概就是所谓清新的蜜与甜腻的糖的区别了吧。这一卷中讲述的故事,打破了我对中国传统女子婚后生活枯燥乏味、单调无趣的猜想,又或许是因为沈复本身是个不拘于礼教之人,而芸娘也是一个通透聪慧、通情达理的女子。两人虽放浪,却一直彼此深爱对方,同时也不拘小节。从沈复的字里行间,总能看出他对妻子的爱护和尊重,当二人在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上有分歧时,沈复会直接了当的提出,而芸娘也并非一味附和,反而会认真说出自己的想法,通过与夫婿的沟通来调和二人的矛盾,两人时有拌嘴,而最终都会和了,更会加深爱意与对彼此的了解,这不正是最和谐的夫妻相处方式吗?
芸娘在吃臭腐乳和卤瓜时,沈复调皮道:“狗因为没有胃所以才吃粪便,因为它不知臭”,明眼人都能听出这是由于沈复厌恶腐乳和卤瓜的气味,对芸娘的淡嘲。而此时芸娘强行用筷子把卤瓜塞到沈复嘴里说:“我都做了很久的狗了,就委屈你尝试一下。”并一本正经地说道“情之所钟,虽丑不嫌。”这便体现出芸娘的机智活泼、天真烂漫的性格了,而这时的沈复出于对芸娘的爱,便笑着接受了食物。讲到两人拌嘴的还有一处:芸娘平日喜欢用茉莉花做发饰,既美观又香气袭人,而沈复对此则笑曰:“这茉莉花的香气都盖过了屋里佛手的香味了。”芸娘又说:“佛手是香料中的君子,香味清醒脱俗,似有似无;茉莉则是香料中的小人,香味有些谄媚。”沈复追问“那你为何近小人而远君子乎?”芸娘则笑道:“我笑君子喜爱小人啊?”两人的拌嘴日常,令人好生羡慕,我认为这正是最能还原当时他们恩爱生活的事情。也能给予我们启示,那便在是平凡的日常中,只要去发掘,也会有不一样的快乐存在。
而最让我感叹的是,当友人邀请沈复去洞庭君祠,芸娘遗憾自己身为女子,不能与沈复一同前往时,沈复便让芸娘穿其衣,戴其冠,假扮为男子与其一同前行。没想到沈复作为成年男子,为了妻子竟能想出如此妙招,不惜去冒险。也没想到在古代还真的会有女子敢冒着不敬的风险,女扮男装,看到此处我不由得啧啧称奇,沈复和芸娘果然都为“性爽直,落拓不羁”之人哪。一方仅仅因为妻子一时的遗憾,为了使妻子开心,便出此计谋,真心是爱护妻子到极致啊!而另一方则是深切体会到了丈夫的深情,配合的去实行。这实在是令人感叹,令人感叹。
沈复称赞芸娘道,“其癖好与余同,且能察眼意,懂眉语,一举一动,示之以色,无不头头是道。”此处实在是令人不由得心生感慨,人活一世,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但若能与一知己相遇相知相守,说是人生最幸运的事也不过。这样看来,他们实在是得到老天眷顾之人,但是能够像他们一样,与一知己结为连理得人,实属少数,这便告诉我们,若是有知己在身边,可要好好珍惜,就算没有,对亲密的朋友,同样要好好珍惜,即使现世太平,可人生道路谁能料?珍惜当下,便是最好的选择。
《闺房记乐》几乎可以说是一篇沈复夫妻大秀恩爱的一卷文章。让人读起来身心愉悦,对夫妻俩满腹称赞,同时也能在其中得到不少启发。
最新风铃读后感(汇总6篇)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风铃读后感(汇总6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风铃读后感 篇1
《遥远的风铃》读后感500字:
早晨,雨如万条银丝从天上飘下来,屋檐落下一排排水滴,像美丽的珠帘。各种花草的叶子上都凝结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
此时我正坐在舒适的家中,看黄蓓佳奶奶写的《遥远的风铃》。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现在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有一个名叫林小芽的女孩,她是初中生。她成绩非常好,一向都是班级的前几名,老师都特别喜欢她。在她们的学校里经常发生一些怪事,比如老师自杀了、争吵、打架……因为这些事,医生忙都忙不过来。
小芽觉得应该去帮帮忙,她来到一位她认识的医生家里帮助他。该医生姓温,大家都叫他温先生。小芽因为和他接触久了,所以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惜过了几年,温医生因病去世了。唉,可见病菌多么强大啊!
另外小芽也很懂事儿,有一次她看见妈妈很伤心,就给妈妈倒茶喝,而且她也把家务活干了。可小芽高中毕业时,她要去上海了。她恋恋不舍的与家人、同学、老师等告别,不久船就起航了。
你看生病多可怕呀,如果严重可能会造成生命危险。所以我们要多多注意身体,多多出去活动,多喝水,不挑食,这样对身体有帮助。
同时,我给大家分享一首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歌谣:一日餐搭配匀,餐具盒要勤洗,吃饭前洗净手,小摊前别光顾,三无频莫使用,冷饮料要节制,白开水益健康,运动后稍休息。
小芽善良、懂事,帮助了很多人,这值得我们去学习。我想到了当妹妹在玩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伸出救援之手去帮助妹妹;当妹妹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就会耐心的给她讲解;当妹妹在阅读中遇到困难时,我就会给她解说,使她理解……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这本书!
风铃读后感 篇2
前不久,我买了一本彭学军的短篇小说集《纸风铃紫风铃》。读完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本小说的主题篇---纸风铃紫风铃
这篇短小说主要写的是:我陪母亲住院时,接触并认识了两位病人魏纹和莉莉。她们被病魔折磨的很痛苦,但是她们非常坚强、乐观,不向病魔低头,勇敢面对现实。在魏纹教我和莉莉折风铃的过程中,莉莉学得很快,而我却折出一只癞蛤蟆。她们说我是天才,在俩人嘻嘻哈哈的嘲笑中,透露出一份健康少女的动人与灿烂。最后,作者通过紫风铃那动听的声音,反映了作者对两位少女的祝福与祈祷。祝愿她们的生命如同风铃般美丽而永久。从而折射出作者那份仁爱之心。
现在的我们都是小公主、小皇帝,娇生惯养。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受不了了。我读了这篇小说后,觉得魏纹和莉莉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她们的坚强、乐观
从这篇短小说中,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生命是非常可贵的,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珍惜生命,生命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前提,有了健康的身体才有本钱去寻求幸福,实现自己美好的理想。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要用现在健康的身体,坚强的意志,乐观的心态,来战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挫折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国家的栋梁,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学魏纹和莉莉,你一定能和她们一样坚强和乐观!
全椒县实验小学五年级
风铃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遥远的风铃》这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开学不久要选班干部,因为小芽学习好,不少同学都选她当学习委员。但是,欧阳老师却不同意,她说:“就她这样的,也算学习好?充其量也就是比别人细心一点,会死记硬背一点罢了。”全班同学目瞪口呆,不明白小芽什么地方得罪了欧阳老师,使得欧阳老师将小芽打入了冷宫。班上组织活动时,小芽过去一只都是骨干,但是现在不行,欧阳老师不同意,是让那些学习一般般的,只想混上一张高中毕业文凭的人来做。
小芽慢慢地就变的很自卑,三年当中再也没有挺胸做人的机会了,因为小芽天性柔弱,所以不敢把心里的苦闷对人诉说。
我真的不懂,欧阳老师为何会这样,我更觉得欧阳老师对小芽不管不顾是不对的,小芽不但学习好,自己还很努力,应该让小芽变得更自信一点儿才行,而且机会对每个同学来说都是平等的,不能偏心了谁,要让大家公平竞争,鼓励同学们更有信心,才能更好的变现自己。
风铃读后感 篇4
一切都从那个名叫纸月的女孩说起,她的出现,让要强的桑桑改变了一切的坏习惯。
平日里爱脏的桑桑,现在干净起来了——吃胡萝卜都不洗,更不肯洗手的桑桑,现在变得勤快多了,胡萝卜洗了,手也洗了,成一个讲究卫生的好孩子了。
桑桑,一个活泼,顽皮,懂事,要强,淳朴又富于幻想不谙世事的男孩,为了纸月,拼命与刘一水一伙交战,即使受伤也不在乎。这让我感受到桑桑极有正义感,又打抱不平,还有着顽强的毅力。
这让我想起我们班的男生来。
他们时不时的拿一只用完了的水笔,把笔尖去了,使之成为一根管子。然后把一片纸放在嘴里咬,咬啊咬啊,很长一阵子后,连着那根管子,往别人身上噗的一吹。结果,那个在嘴里反复咀嚼的纸片就软成一滩泥,从管子里喷射而出,飞落在对方身上。如果不幸的是,对方与之面对面,那软泥般的纸片就会喷射在脸上。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桑桑可爱。他虽然淘气,顽劣,但没做过伤害到他人的事。而我们班的男生,实在是令人生气,如此顽劣和恶心的事情,都会做得出来,造成他们不同的,是什么呢?
说完了桑桑,再说纸月。
纸月呢?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孩,恬静文弱,懂诗词,写一手好字,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女孩子。因为这个,桑桑的校长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喜欢纸月,尤其是桑桑的妹妹柳柳,最喜欢和纸月玩,缠着纸月为她讲故事,还要纸月住在她家里。
纸月能写一手好字,学校的老师蒋一轮极为欣赏,时常把纸月写的字拿给桑乔校长看,两人都表示称赞。
纸月离家远,总来迟到。每一次迟到,蒋一轮老师都要等着她,耐心地对待,没有让纸月为迟到的事与同学闹任何的不愉快。
我们班的女生,有些脾气很暴躁。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了她掉落在地上的笔,她一看到就立马火冒三丈的,又吼叫又吵闹的,不单单是要赔偿那只笔,还发出了严厉的警告,下次再踩到就要屁股开花。
呵呵,又想到我自己了,我就是这种暴躁型的人。
和纸月一比呢?纸月是天上的小仙女,不仅漂亮文静,而且优雅娴淑,每个人都喜欢的对象;我们呢?就像地上的跳蚤,天天蹦来蹦去,上蹿下跳的,没个正形样,每个人见了都厌倦且头疼不已。
蒋一轮是学校老师,桑桑最崇拜的人,擅长文艺,对待班级认真负责对待学生耐心有加,是同学们极为喜欢的好老师。蒋一轮有一嘴好笛子,与村里的美女白雀产生了浪漫的爱情。
想想我们学校的老师,动不动对我们大喊大叫,很少的温柔面孔出现,更别说文艺了,连句唱歌都不会,别说吹笛子了。
如果蒋一轮老师还有桑桑纸月他们,这美好的一切来到我们学校,我们肯定喜出望外,以为是天上掉馅饼了呢!
风铃读后感 篇5
故事讲述了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叫晶雪的小学教师。十岁那年,她的班主任董老师送给她一串风铃作为生日礼物,董老师早已离开人世,这串寄托着对慈父般老师思念的风铃伴她度过了十六个春秋。不幸的是:在她二十六岁那年,病魔夺取了她一条腿,使她对生活失去了勇气。在绝望中她投海自杀,被一位叫向海的民工救起。向海的女儿向蕾有个愿望:想走上世博小使者的参赛舞台,向蕾的上进心点燃了晶雪,使她想起了董老师临终前的一句遗言:悦耳的风铃声就像孩子们快乐的歌声,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希望。她以殷殷师爱唤醒了患有心理余震的川川,她以独特的教育方式激发了捣蛋鬼晓强的上进心,在向蕾身上她凝聚了无数的心血,帮她实现了愿望当上了世博小使者。经过晶雪和向海的努力,在上海市教委的关爱下,在周围热心人的帮助下,晶雪的心愿终于实现了。
然而,当向蕾穿着晶雪送给她的黑皮鞋去参加世博小使者的颁奖典礼时,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晶雪因为工作疲劳过度,不幸煤气中毒成为植物人向海在晶雪的床前挂上了风铃,孩子们每天去她的床前报到:向蕾告诉她自己已评上了世博小使者,晓强告诉她自己已当上了班长,川川告诉她自己已走出了心理阴影,并把上海当作第二故乡,他希望晶雪赶快醒来,能亲口叫她一声妈妈。风铃在微风中左右摇荡,发出了悦耳的声音,晶雪终于苏醒。
这部影片表达了一个和谐、平等相互尊重的社会氛围。主人公晶雪用爱心演绎了一幕人间大爱。这部电影让我非常感动。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爱老师、爱同学、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有爱心、能知足、懂感恩的人。
风铃读后感 篇6
我曾经在一棵风铃树下,静静地阅读了一本书。这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有微风吹动着树叶,树叶轻轻拂过我的面颊,发出清脆的声音,弥漫着一种恬静的气息。这棵风铃树静静地耸立在那里,它的枝干如同一双宽大的手,拥抱着整个天空。我想这就是它的美丽之处,让人欣赏之余也让人心情愉悦。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一个人独处的伟大之处。透过书中的文字,我看到了真实世界中人们的繁忙与忙碌,看到了那些忙于工作、家庭和朋友的人们,看到了那些被困于琐事的人们。而在这棵风铃树下,我却能够独自思考,远离纷扰,享受安静。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独处并不可怕,反而有时会比与人相处更让人感到自在。
此外,我在读书中体会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那种忧伤和美好交织在一起的感受。在小说中,经常有那些特别让人难忘的经历,让人不由得沉醉其中,而这种感受有时只有独自一人才会有。在风铃树下,我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感受到了书中的情节,感触到了情感流淌的轨迹。这种感受,只有在这个安静的空间中才能够真正体验到。
除此之外,我认为,风铃树下还有另一层美丽,那就是树下的风铃。每当微风轻拂,风铃便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尤其是在静谧的时刻,那种声音更加明显。这种声音不仅表现了风铃树本身的美丽,还能够传递出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感觉,仿佛可以抚慰人心的伤痛,让人沉浸在平静的大海里。
总之,在那个美丽的下午里,我在风铃树下读书,感受到了独处的美好,领会到了生活的感悟,沉醉于书中的情感世界,享受到了风铃的美妙声音,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自己与自然共生共存,更有了对于自然的敬畏之心。风铃树下,留下了我美好的回忆。
《浮躁》读后感
期待这份"《浮躁》读后感"能够开阔您的视野。读书可以诱发人的思绪,使思想超越时空,如果你读了作品,你一定会对这部作品的情节感兴趣。我们不妨去写一篇读后感,记录剧情的同时写下自己对于剧情的看法。给你提供一个选择或许正好适合你!
《浮躁》读后感【篇1】
类别:影视书评作者:啥也不事 [个人杂文集] 日期:
2010-3-25 16:57:49按□→方向键翻页编辑按:
作者阐述了小说《浮躁》的故事内容、人物,从中表达了自己对故事、小说人物、作者写作手法等方面的一些感受和看法,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思考。整体来说,论述显得单薄,有待改善,进步。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
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
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
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
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果我写的话,会给英英带来一些意外,然后金狗会做出一些赔偿。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
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游荡的知识分子,他直言不讳地说出了一些不合理的大理由。这应该是个是败。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
坐着喝,站着喝,下水,在船上喝,在炕上喝,在山上喝,男人喝,女人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
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
罢。如果贾老同志今天写这本书,他一定会改名,不会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摘录好话:
1、“当你感到身体某一部位存在的时候,你的某一部位就是生病了”
2、“媳妇反正已在她娘家长好了”
3、“海里再大的鱼也不如碗里的小鱼。事还得从小处做起”
《浮躁》读后感【篇2】
贾平凹是**大家,他的作品总是令人抚卷赞叹,给人启迪。现在距贾平凹先生发表长篇**《浮躁》的时间过去了整整24个年头。《浮躁》是1986年发表的,那么,为什么我还要“旧话”重提呢?
因为,依我之见《浮躁》确是贾平凹在长篇**创作方面渐趋成熟的标志性作品。《浮躁》无论从思想性、人物塑造还是创作方法以至语言结构的风格等方面都比较完美,可以说,《浮躁》也是贾平凹在长篇**写作方法上发生根本变化的一个转折点。贾平凹曾在长篇散文的写作方法上透露出“先散后精,再螺旋向前”的思想,这也是他作品越来越成熟和丰富的原因之一。
当然,在创作的时期和水平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正因如此,我认为《浮躁》是贾平凹在长篇**方面的第一个高峰期,或者叫第一个高峰到来的标志。
《浮躁》既然是一种交替状态的作品,它就有着《浮躁》前后两种不同的创作思路所表现出的特征。亦即《浮躁》前的现实主义和《浮躁》后的表现主义。
1981年,贾平凹试图在创作中进行新的探索,偏离了所谓正统的现实主义轨道,引起了无数尖锐而无根据的批评。然而,由于连续几部描写农村题材的中篇**多次获奖,贾平凹的艺术才华和价值得到了广泛认可。按一般的逻辑,贾平凹应该乘着这股顺风,大张旗鼓地沿着这条坦途向前奔跑,然而,贾平凹却明确地宣告,他将打破这种对他来说有些束缚的写作手法,而以另一种更为自由、更为适意的方式行走于文坛。
这种勇气,这种魅力非同寻常,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因为,这等于自己给自己加码,自己给自己设置障碍,那些“聪明”的作家是绝对不会干这种“蠢事”的。可见贾平凹真真切切地开始实践了。
由此可见,他具有多么强的自信和勇气。事实证明,贾平凹不是夸海口、讲大话或哗众取宠,而是他胸有成竹地把早已构思好的计划适时地公开罢了。
那么,对贾平凹来说,更为自由和惬意的手法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1986年以后《太白山记》等作品为代表的“以实写虚”的表现主义创作的原则。
《浮躁》的主题正是对这种表现主义创作原则的实践,所谓对社会心态或时代的关注与捕捉。“浮躁”二字不正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广大人民不满现状而又不知何为的社会心理的形象描写吗?尽管改革和开放是政策的变化,但政策的变化必然引起整个社会全方位的动荡,由此也必然会激起人们的各种心理和精神的波涛,亦即有困惑、有不满、有狂喜、有旁观、有期待、也有纠结着这一切情绪的浮躁。
具体说,就是想有所作为而不知何所为的矛盾,想致富又不知从何下手,只好胡乱折腾、盲目摸索。表现在**中就是或卖老鼠药、或放排、或打铁、或办皮包公司,但都由于不得法或不走正道以致于不但没有致富。甚至更加穷困潦倒。
即使一夜暴富,最终还是落个家破人亡,不得不改弦易辙,或一蹶不振,或重振雄风。
金狗、小水、雷大功和田中是中国共产党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金狗代表着正义,代表着农村下层人民的希望。他被信为是当地一种名叫“看山狗”的吉祥鸟的化身。他自尊、坚强,从不向恶势力屈服。
同时,他又学问,善于思考,不盲从,不冲动。这就使他虽夹在田巩两家明争暗斗的漩涡中仍能游刃有余。但金狗也有一个不可逾越的弱点。他太优柔寡断,在感情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他和小水结合起来有好几次曲折。
他原本不爱英英,但由于经不住英英**的**与她发生了关系,这就使他被迫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结果,拒绝小水而和英英定婚,他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轻浮男子。但在感情极度空虚的日子,他又可以与一位有夫之妇私通。他嫉恶如仇,刚直不阿,为了追求真理,不改邪归正与世俗和传统公开对抗。
他用内参的形式报道了某县**弄虚作假的行为遂得罪了某些权贵,加之常常据实说话,不阿谀奉承,这就成了他后来被停职检查并且被解雇以至误捕的把柄。但这些并没有使他屈服,反倒使他更加坚强,当他重操水上运输营生时,很多年轻人心甘情愿的投到他的麾下。由此可见,他在农民心目中是一位响当当的、敢作敢为的英雄人物。
小水在本质上是一位舒心传统的贤妻良母式女子。她聪明,能干,温柔,善良,体贴,但她的命运很糟糕。第一次结婚还没有圆房老公就因病而死,她空落了一个寡妇的名声而又回到了爷爷的身边。
第二次和福运结婚,虽然不太理想,但我的生活还是有些希望的,但好景不长,福运意外去世。面对村里人说她“命硬克夫”的指指点点,忍受着孤儿寡母的寂寞和无奈,还要对书记的百般调戏和侮辱给与抵抗,小水活的多么艰难!
《浮躁》读后感【篇3】
《浮躁》读后感
看完这部电影,我觉得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力量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的行为受到嘲笑。为了生存,我必须整合他们。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
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
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年轻人。用村上春树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壮汉。然而,无论是恋爱还是生活,他的生活都有点苦。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爱情悲剧。
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自己信仰的人,无论在爱情、生活和事业上,但作为一个人,金狗也有自己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的黑锅。
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是活着的,他的灵魂活在我的读者心中。
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可以预料的,但它们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令人钦佩。
《浮躁》读后感【篇4】
《浮躁》读后感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但这个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
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爸。
我读**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
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认识真正喜欢金狗的田华。我无法想象她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我大二的时候,一位老老师说我太冲动了。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像20多岁的金狗一样,他不知道如何处理爱情。
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一个朋友对我说,你永远不会明白这一生。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
但我就像故事里的金狗。我没有智慧和智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我很高兴金狗和小水终于走到了一起。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作为一个故事以外的人,我与河流无关。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
《浮躁》读后感【篇5】
贾平凹浮躁读后感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不仅是对当代中国社会的一种深刻的反思,同时也是贾平凹作品中的一座里程碑。从小说的标题可以看出来,这是一部揭示当代社会人们贪婪、急功近利、淡漠人情的作品,让人想起了豆腐渣工程、毒奶粉、假药等各种丑陋而令人发指的事件。
小说的主线是蛟渚分红,而故事的形式采用了借鉴了电影的叙事方式,有点像电影《活着》,就是用一个人物的视角去讲述一个时代的沧桑巨变。从小说的内容来看,主人公孙树凤一路从摩托车司机到蛟渚管理处的主任,他也越发的浮躁和狡猾。小说深ly了人是复杂的,有深度的,看似平凡的人物其实有自己的世界和内心深处的冲突,无论是贪婪还是良知,这些东西都不是单纯的黑白,但是都有着普遍的人性本质。小说的作者以一种幽默的方式讽刺了当代社会中的种种问题,让人看到了深深的寓意。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和挑战,而当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是尤其的棘手,比如污染问题,资本的操纵,还有人民的呼声被忽略等等。在贾平凹的《浮躁》中,所有的这些问题都被写得淋漓尽致,它让人感觉到,我们生活的世界其实非常的脆弱,原则和信任都在一瞬间随风而逝。一个人不再关注社会大环境,也不再自我清晰,他就会表现得十分浮躁和狡猾,甚至无法避免地患上焦虑症。
小说的最后一章《做个平凡明白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念,正是这个观念,让贾平凹成为了一位思想家。这个观念就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在贾平凹的笔下变得更加深刻而且有意义。仔细品味这句话,人类本来就是平凡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做到正义和良心,细想一下为什么一个人会变得浮躁,原因就是他离了初见,也就是他开始忽略了最初的良知和良心。
总之,《浮躁》是一部寓言,它深刻讽刺了当代社会的种种问题和矛盾,通过主人公孙树凤的心态变化,生动地表现了当代几乎所有人的真实状态,强调人生若只如初见,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坚守自己的良知和信仰,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追求真正的幸福和意义。因此,《浮躁》是一部深具哲理性、思想性和文学性的作品,在当代文化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浮躁》读后感【篇6】
应该是第三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的时候只是觉得故事很精彩,文笔很老辣。第二次读的时候一开始有点不耐烦,但读着读着就着迷了。
前面读的时候只是觉得写的真精彩,很贴近农村的的生活,把农村的生活写的深入而有意思。
现在又读完一遍,才觉得这本书真的了不起。贾平凹不愧为文坛鬼才。
这是一个围绕商州发生的故事,两岔镇,白石寨,仙游川,一个农民的生活一辈子也不过是绕着这些地方,从生到死,一辈又一辈。商州之外的世界是怎样,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时代动荡变革下这里的人们又是如何生活的?
金狗,福运,雷大空,韩文举,画匠,蔡大安,田中正,田有善,巩宝山,麻子,小水,英英,石华。。。以及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在时代里无奈又必然的干着这样那样的事。
金狗,雷大空,属于时代变动里的先行者,结局却迥然相异,金狗凭着幸运和智慧,走了一条曲折迂回的路,雷大空凭着胆识和头脑,不幸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时代裹挟着千千万万这样的人,他们,是幸运的,同时又是不幸的;福运,一个本分忠厚的人,生活的亦安稳本分,却死于猎熊;
英英,新时代女性的代表者,热辣大胆,富有心机,却对爱情盲目;小水,被时代所改变的善良女性,会爱却不敢爱,敢爱却没机会爱。幸好,还是最后还是美满。
田中正,巩宝山,田有善,时代变革中的领导干部,自私自利,囿于家族斗争,最后鱼死网破,田一申和蔡大安不过是其中狐假虎威的小人物,勾引斗角,争名逐利。还有韩文举,麻子,画匠……
每一个人都代表了一种变革下的特定群体,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当时农村的缩影。
大格局,小故事。好看而令人感叹。
最新飘读后感(汇集9篇)
如果您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心栏目小编建议您阅读一下“飘读后感”。本文气息清新,收藏后可随时回味。书籍给予我们丰富的知识,从而满足我们心灵上的需求。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总是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书中的众多场景。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常常有很多感悟,想要记录下来。
飘读后感 篇1
不经意间的惊鸿一瞥,《飘》便轻而易举的融入了我的心扉。从此,那片生长着大片大片棉花的红色土壤便成了梦中最美的风景,羡慕那个叫斯佳丽。奥哈拉的少女,得天独厚的将父亲的刚毅和母亲的绝美完美的糅合在一起的宠儿。生活于她,原本幸福。丰足。宁静。但是,有人曾说性格决定命运,因此一个如此倔强,执着的女子也许注定会演绎传奇…
故事开始于一个美丽的黄昏,当归来的塔尔顿兄弟神秘的把斯佳丽的梦中情人——阿希礼即将结婚的消息告诉她时,年轻的斯佳丽的明净天空飘过第一块阴霾,这也由此酿成了斯佳丽一生的情感悲剧。阿希礼是特别的,他的神秘与含蓄引发了斯佳丽强烈的好奇,只是年轻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懂得,让自己迷惑的人,注定是与你生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阿希礼是明智,所以“懦弱”的选择了回避……很多年以后,斯佳丽依旧割舍不断对阿希礼的情愫,才会一而再的忽略现实中的真爱。与许,有很多的人,原本我们已经不爱了,只是可是曾经的那份美好感觉却在心中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美国南北战争的到来将斯佳丽的生活拦腰截断,从此昔日的美好已成往事,战争将痛苦。瘟疫。伤痛。饥饿等一切不幸降临到南部州每一个人的身上。在最初那些母亲去世,父亲痴呆的日子里。曾经的那个十七岁的青涩少女逐渐成长为塔拉庄园的新主人,生活将巨大的落差横亘在她的面前,简单而勇敢的斯佳丽学会了忘记回忆,面对生活的苦难,她总是告诉自己“等有时间再想”。她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摆脱饥饿和噩梦的折磨。那时的斯佳丽是孤单的,一个人去方丹老太太家;一个人前往十二橡树庄园持瓜果蔬菜;一个人应对塔拉的危机;忘了玫兰妮的友谊和瑞特的爱。所以才会一个人在浓雾弥漫的梦境中狂奔不止,只是她的孤独她并未知晓。在现实的世界中,斯佳丽一直生活在现在,而在情感的世界中,她一直生活在过去…这不能不说是她的悲剧。
一直很喜欢《飘》中瑞特的这个角色,欣赏他的矛盾型的人格:貌似很花心,其实很专一;所以才会一直割舍不下那个抓起杯子砸门的斯佳丽。貌似很坚强,其实很脆弱;所以才不能忍受斯佳丽的虚情假意和欺骗。貌似很勇敢,其实很脆弱,所以才会强压下深沉的爱意…如果说,斯佳丽是一个任性。执拗。勇敢的公主,在不期而遇的乱世中,饱受惊吓却依然昂扬,那么瑞特和玫兰妮则是她的守护神,一个用温厚的大手牵她走出了死气沉沉的寡妇生活,教会了她乱世中的生存法则,用无尽的爱和包容呵护着她,而玫兰妮呢?她一直“固执”的相信斯佳丽是个善良而勇敢的人,就算世人都唾弃斯佳丽的时候,就算阿希里和斯佳丽的秘密被公开的时候,她依旧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用她弱小的身躯庇护斯佳丽躲过了人生一次又一次责难,只是这些,年轻的斯佳丽并未发觉,不想去过多的嗟叹斯佳丽的愚昧,只是滚滚红尘中又有几人能逃得出这样的悲剧轮回,很多的人很多的事往往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故事的最后,玫兰妮去世了,斯佳丽一生唯一的女朋友去世了,恍惚中斯佳丽忽然忆起,当年她杀死那个北佬的时候,弱小的玫兰妮举着军刀站在她的身后的情景,原来这样的玫兰妮一直存在,默默地站在斯佳丽的身后,给她勇气和力量,而自己傻傻的从未发觉…最后的最后,大雾弥漫的梦境出现在玫兰妮离去的那个晚上,斯佳丽痛苦的不能自已的在迷雾中狂奔,又迷茫有害怕,直到家的那边从瑞特的房间传来温暖的灯光,一直不明白自己在梦中到底要奔向何方,原来是在寻觅一个温暖的港湾…
或许《飘》在很多人的眼里是一部爱情名著,但我却认为它是一部关于人生情感的小说,因为在这部小说中和爱情一样动人的还有友情和亲情。主人翁斯佳丽的一生是充满缺憾的,正如很多人一样,我们往往信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殊不知曾经的那些美好感觉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同样斯佳丽坚持想要挽回的只是自己年少时受挫的骄傲和虚荣。“痴”一个字,“悔”一个字,活在自己坚持中的人往往会错失人生中更加美丽的风景。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的一生又是完美的。最温厚的亲情,最绵长的友情,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她一样都不缺,而且她也是兴高采烈的接受了,只是一颗心被过去所累,来不及珍惜,来不及回馈,来不及也给他们同样厚重的情意……
飘读后感 篇2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完整看完《飘》,第一次读还是初中时候的书虫系列,第二次是因为你告诉我这是你最喜欢的一本书,第三次是现在。
说实话,我不喜欢思嘉,即使是第三次了解她的人生,对思嘉的态度还是一样的。我很欣赏她的乐观坚强勇敢,但她的自私自负固执任性又让我对她的好感消耗殆尽。
这次看完我愈发明白你为什么会爱这本书,因为你和思嘉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处事观价值观感情观,不同的是比起思嘉,你是个更加理性聪明的人,这也让你的生活终究不会如思嘉那样,你始终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
软件上这个版本有不少删减,别的版本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我跟你结婚的时候,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因为我知道你对艾希里的感情。但是我真傻,我总以为有办法让你回心转意。你要想笑就笑吧,但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都给你。我想跟你结婚,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就像后来对梅兰那样。因为你曾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我没谁比我知道的更清楚,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停止战斗而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地玩耍,像个孩子那样玩耍——因为你的确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我觉得你现在仍然是个孩子,因为只有孩子才会这样任性,这样迟钝。”
就像是我曾经想说给你的,我知道你对自己要求很高,知道你所肩负的家庭责任,知道你工作的不易,知道你心里的孤单落寞无助,一直以来,我都想要用我的方式去保护你陪伴你温暖你,我不想让你那么累,更不想让你坚强的像个男人。
其实很讨厌那种叫做“无力感”的东西,在一起的时候无法替你分担的无力感,分开以后无法挽留的无力感,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工作上生活上感情中都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不努力哪来的无力感。
看书的时候会想,这么讨厌思嘉,却喜欢上了和她挺相似的一个你,大概是因为我们是不同的人,我才会被你吸引。
相同的是对家庭的态度吧,你很爱家,我也很爱家。不同的是我很喜欢你,你却没那么喜欢我。
哈哈
我清楚的知道我写的这些东西你一辈子都不会看到,矫情人儿办矫情事,还是要写。喜欢这种事,可以因为你的一个眼神不远万里,也会因为你的一次苦恼退避千山,既然你坚定了你的态度,那不再打扰就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事情了。
我不是白瑞德,我没有他的勇敢热情,也不是艾希礼,没有他的才华浪漫,如果把你的故事写成书,我或许只能占据几行字的篇幅,是爱过你的众多甲乙丙中的某一个。但于我而言,你却是那朱砂痣,你亦是那堂前光。哈哈哈,“写歌的人断了魂,听歌的人最无情”,很多事都是没有办法的啊,无计悔多情。
看了南康白起的一篇小文,里边有两句话感同身受:
“我不无辜,可我也没有罪,我只是喜欢一个人”
“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你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愿你勇敢幸运一直战斗下去,我也一定会把你忘掉。
感恩随喜
飘读后感 篇3
书,是撒哈拉大沙漠里宝贵的一弯清泉;是格陵兰深处罕见的火苗;是阿尔卑斯山里珍稀的一缕暖阳;是阿富汗的上空不再有战机的轰鸣;也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挽歌。怀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买了一本《飘》。
《飘》以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内战——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1816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人的社会生活。书中塑造了斯嘉丽,艾希礼,梅兰,瑞德等人物形象,分别以南北战争和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为线索平行展开故事情节,让读者了解18世纪60年代美国南方人的习俗礼仪,精神信仰和日常生活等,展现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
同时,《飘》也是一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方的挽歌,它对战争进行了控诉,并深刻剖析了人性。在人物刻画方面,玛格丽特既突出了主要人物的鲜明个性,又将不同人物进行对比。主人公斯嘉丽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出身于农场主家庭,美丽热情,敢爱敢恨。这一点与我很像。在战火硝烟中,在经历了情感与家庭的变故后,她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坚强,积极生活的人。斯嘉丽的第三任丈夫瑞德出身于南方贵族。性格叛逆,头脑精明,他善于审时度势,对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和走向有清醒的认知,因此靠战争囤积了大量的财产,是个自私自利但极富冒险精神的人。
而斯嘉丽的“情敌”梅兰,柔弱善良,恪守道德戒律。面对残酷的战争,她表现的也很坚强,这种坚强与斯嘉丽相比,表现得更为传统,内敛。梅兰的丈夫——斯嘉丽一直深爱着的艾希礼是没落的南方贵族,在战争结束后一蹶不振,失去了生活动力的方向,沉浸在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中,代表了向时代妥协、敷衍过活的旧时代人物。
这四个人物的感情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各自的性格、人生观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位主人公最后的命运结局各不相同,或让人悲伤,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
这让我想到了我过往的许多坎坷,每次都是快扛不住了,结果都是一咬牙,想着:反正人生还这么漫长,跨过去不就好了,以后想想或许还很有趣呢!而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飘》的原因,它能给予我许多鼓励与帮助。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不管是生活还是情感,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和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着前方——正如小说主人公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
飘读后感 篇4
一屋外下着淅沥小雨,屋里洋溢着平静的音乐,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揭示出超乎作者主观愿望甚至与之相勃的内容。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思嘉莱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思嘉莱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思嘉年轻漂亮,但她的行为显示出奴隶阶级衰落的一些本质特征:残忍、贪婪、自信:
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艾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德值得爱。读完这部杰作,我仍然沉浸在小说中。我好像是思嘉的朋友,我认识她。
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思嘉莱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 我涉世不深,本没有任何理由来过早的谈人世间最纯洁的情感--爱情,但是看罢《飘》心中不免有些遐想,不管是通过新闻,访谈类节目,还是周遭发生的一些事情都让我对当今所谓"爱情"有自己的看法。
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思嘉莱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二无声的诉说讲尽世界的多姿,人生的美好,人心的丑陋,世俗的不堪,那样真实,又那样梦幻。每一本名著,都是用无数眼泪和汗水铸就的,深读一本名著,便是一次灵魂的洗礼。随风而去,也许是时候,也许是生活。
“飘”这个字完美的表达了作者的想法,斯佳丽就像一片树叶,乘着一阵阵风,却抓不住任何东西。
很多人讨厌斯佳丽的性格,说她愿意用任何人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报复阿希礼,负气嫁给查里斯。为了弄到给塔拉庄园交税的钱,她又到牢里讨好瑞特,再抢了亲妹妹的情人。
但她只是个孩子。她喜欢玩,吸引其他男人的注意和社交。只是因为战争爆发,夺走了她的家庭,她的庄园,她害怕贫穷,所以她变得如此极端。但她并不是盲目依赖别人。她确实有普通人所没有的能力。面对贫穷,她不愿意示弱。在烈日下,她在田里干活,让塔拉庄园的人有饭吃。她甚至接受了枚兰和艾希里。她更像她的父亲,继承了他的爱尔兰血统。她放肆的性格带来许多好处和麻烦。
比起艾希礼,可我却更加喜欢白瑞得.白瑞德喜欢把自己表现的玩世不恭,他的内心却是那么正直。他深深地爱着斯佳,因为她的性格,但斯佳一点也不知道。她认为她的美丽是瑞德追求的,这使我很伤心。斯佳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魅力。
我喜爱白瑞德,他奋不顾身的救三k党人一样,他机智,成功的骗过警察。白瑞德和斯佳丽是相像的,从不在意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定的向着自己的目标走去。他从不支持南北战争,因为清楚地知道南方的实力远比不上北方,但它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是要在国家真正需要他的时候才挺身而出,毅然的在国家缺少人手的时候上了战场。
战争结束时,瑞德得不到斯佳的心。事实上,这只是因为他认为斯佳和他相爱了,但他们都不肯屈服和表现出来,这才导致了最后的悲剧。
一开始玫兰的外表和行为几乎欺骗了我。我以为她很虚弱。当斯佳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手里拿着一把刀从楼梯上下来。那时,她刚生了一个孩子,然后我意识到我错了。她其实是个软弱的人。她更是那样的善解人意,在她看到斯佳丽和艾希礼在一起时,她总是体谅着包容着,在心中为他们辩解,这样的人无法不让人心疼。
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到过贝尔,我觉得其实她并不那么可恶,从她的行为可以看出她的修养十分的好,我常常想,她是否原本是大家闺秀因为家族的陨落才导致她沦落当一个老鸨。她默默地向医院捐款。她与丽特合作,拯救了无数三k党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玫兰晚上到马车上谈,却不肯进玫兰的家,只是怕别人看见她败坏自己的名声。
这些人无一不激励着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乱世,却仍然坚强、正直、包容、奉献,这一切都造就他们最美丽的灵魂。
三 窗外,冰冷的雨在苍茫的天空中飞舞。我默默地合上书,感到了一阵秋来的萧索,正如小说结尾中斯嘉丽的感觉一样,浸透着一股无望却矢志不渝的坚信一定会有希望……
眼前的画面渐渐被取代,我似乎看见了年轻貌美的斯嘉丽在“十二橡树”村的风光四射,看到了她在战火蔓延的亚大兰大的恐惧无助,看到那个曾经的富贵小姐饿晕在空旷无人的田野里,看到她那带有交易色彩的三次婚姻以及她为了追回爱人时在雨中的飞奔……。
战争毁灭了她的美好生活,当熊熊的大火燃烧在塔拉庄园的时候,她的过往便如那漫天漂浮的黑色尘土一样,随风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毫无意义的黑色焦炭,令人绝望,而她还必须承担母亲逝世、父亲发疯以及养活家人的种种重任……当初读到这时,我不禁想她是否能够承受这如此多的打击。
无疑,斯嘉丽是一位绝代佳人,但在我的印象里她同时是一个有激情有野心有狠劲的女人。她身上有着没落奴隶主阶级的特征:残酷、贪婪、虚荣、冷血,战争的苦难又使她变成一个固执自私的工厂主。
她毫不倦怠地赚钱,却始终不能拜托内心的空虚感,她有着精明能干的大脑,却无法辨认值得爱的人是谁,她努力追求幸福,到头来却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她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战争使她承担了太多,太多…逼迫她做了许多她以前无法想象的事,甚至杀了一个人。我仿佛见到了经历跌宕起伏的她站在火车前,喃喃自语道:“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呢!
”《飘》是一部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以及它对人们心灵和精神上所带来的创伤,子弹是无情的,它可以毫不费力的穿透某一个人的身体,毁灭他;炮火是可怕的,它可以毁掉一个温暖的家,或许作为读者的我永远也无法体会到斯嘉丽在亚特兰大被战火焚烧的那汇总恐惧与绝望,永远也无法体会到她在战火后的塔拉所忍受的饥饿,那种饥饿感就存活在斯嘉丽的身体里,无论多少东西都无法填补的空虚,那可能是我永远也无法感受到的。
但我知道战争是如此残酷,如此残酷,它会摧毁人们的希望。默默的,我心底萌生出一个愿望“让世界和平吧!”
飘读后感 篇5
《飘》是一本享誉世界的长篇小说。上一个暑假开始,我就看了它,这个寒假,我又在茫茫书海中把它找了出来,重新品味了一番。
《飘》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魅力十足的女人,身边簇拥着很多的追求者,然而她只钟情于自己儿时的玩伴——阿希礼,并在宴会上与他表白了心意,却被拒绝了。而这时,一位狂放不羁的男子——瑞特闯入了斯佳丽的生活。宴会过后没多久,内战爆发了。在这场战火硝烟中,斯佳丽先后嫁了三个男人——查尔斯、弗兰克和瑞特,却都不是因为感情。在这场战争中,斯佳丽的家庭也破碎了,病的病、死的死、逃的逃,家里已经不剩什么了。然而就是在这种困境中,斯佳丽变得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干起了本不属于她干的事:下地干活、经营木场......在这之中,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也是斯佳丽的情敌)和瑞特给了斯佳丽很大帮助。到了最后,斯佳丽发现自己根本不爱阿希礼。玫兰妮产死,她才悟道,玫兰妮对她有多重要,又发现自己是爱瑞特的。可瑞特对她的爱已经磨没了,然后弃家离去。斯佳丽却在自我安慰......
在这本书中,斯佳丽是一个很复杂又独特的人物。她很漂亮,很有魅力,所以,她利用这一点优势,博取男人同情,并且让他们为她做事。同时,她又有缺点,缺少冷静的头脑,不能瞻前顾后,做事有时太武断。在书中,后面有人指责斯佳丽在骗婚贷钱、逼迫丈夫。其实,斯佳丽只是渴望金钱,渴望安稳的生活,拼争上游。斯佳丽只是想重新站起、保住家园。她很无情,对待儿女没有尽到责任,她的感情从来只在金钱面前流露;她又很坚强,有魄力,下地干活,被刮伤擦伤,从来没有退怯,经营木厂,分配工作,她成了一名女强人;她还很信守诚诺,战争中,虽然恨玫兰妮抢走了阿希礼,但她还是遵守了与阿希礼之间的承诺——照顾好玫兰妮。在当时的社会中,斯佳丽没有像普通女性那样软弱,而是打破传统观念,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书中,玫兰妮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人物,她代表着旧时代完美女性的形象。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时刻为他人着想。生活中的任何困难都打消不了她对生活的追求、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生活的逆境中,她也总会去安慰、鼓励他人。在斯佳丽被所有人质疑时,是玫兰妮自始至终相信她,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跟所有人强调斯佳丽是无辜的,而且还帮了斯佳丽很多大忙;当瑞特为斯佳丽坠楼受伤而自责悲伤时,是玫兰妮一直安慰着他、鼓励着他。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佩服玫兰妮,佩服这个永远都能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的玫兰妮。
瑞特也是书中重要的人物,整本《飘》就是以他和斯佳丽的感情纠纷为主线而写的。起初,很多人都认为瑞特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连斯佳丽都这么认为,还很讨厌他。其实,他有一个很冷静的头脑,能够考虑到社会发展的趋势。虽然他有时侯会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但他是个好人。他很疼爱自己的孩子,并且总会无私地为孩子们做些什么,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与人交朋友不分身份尊贵或卑微,能与妓女做朋友,对她们感到同情。
而说到阿希礼,他勇敢参军,并有所成就,可他又经不住生活中的风浪,一直在逃避现实。
《飘》,一本无法掩卷的传世佳作。我们要学习书中斯佳丽的坚强不屈、勇于打破传统观念、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也要学习玫兰妮的无论生活如何,都要鼓起勇气面对;还要学习瑞特每时每刻保持冷静头脑、不论身份尊卑与人交友……
我再次捧起了《飘》,在阳光的爱抚下,轻倚桌前,再次沉浸在了《飘》的世界中……
飘读后感 篇6
爱情,人类永恒的话题。斯佳,一个活泼、可爱、迷人的女孩,一定会有自己的爱。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在她一生中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男人——阿希礼和白瑞德,但没有一个是她真正了解的,因为可怜的是她只是在追逐着自己虚幻的爱情梦想,从而忽略掉了身边真正的幸福,一个始终苦苦等待着她回心转意的白瑞德。
生活是充满**的,常常使我们迷失自我,迷失方向,找不到自己的归途,我们总是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这就告诫我们需要擦亮眼睛,拒绝**;伸开情感的触角,用心去捕捉动人的瞬间,留住你心中的所爱,珍惜是一种幸福。
爱,多么美妙的一个字,我认为爱是一种宽容和理解。小说中,白瑞德一直包容斯佳丽的一切缺点和不好,他完全明白到斯佳丽心中爱着阿希礼,已经没有容下他的位置,但还是选择和她结婚,给她幸福,给她承诺,这是爱的无私。爱是一种守护和坚持。斯佳和玫兰都守护着对艾希礼的爱,而瑞德则守护着对斯佳的爱。
爱不是冒险,但我们在冒险中有爱。它适合那些走到最后的人。它从一开始就为彼此而生。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人注定要相爱,那么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和她的每一步都会走向对方,不偏不倚,无论多么不可能。
总之,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一个懂得爱你的人或者遇到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当幸福之神来到我们的手中,请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飘读后感 篇7
小学时,我就因母亲的推荐,阅读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深深折服于跌宕起伏的情节,如今,再次翻开这本玛格丽特?米切尔夫人此生唯一的作品,才更加明白她“十年磨一剑”的精妙之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农场主之女郝思嘉,经历情感的挫折,生活的贫困,亲人的离去,战争的洗礼,一步步地,从一个不谙世事、骄傲任性的富家女,长成一个坚强执着、乐观积极,可以独当一面的勇敢女性,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即使是最后,丈夫白瑞德想要离开的时候,她也依然可以坚强乐观地告诉自己,一切都可以挽回,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美国的南北战争穿cha其间,更让我感受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
犹记初读《飘》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媚兰,她温柔娴淑,宽容大度,心地善良,勤劳能干,即使是郝思嘉背叛她,她也一直视思嘉为最亲的姐妹,以自己的名声帮思嘉赢得立足之地。较之于她,郝思嘉任性恣意,丝毫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甚至对媚兰以怨报德。但是,现在再读此书,我却更加喜欢郝思嘉的率真性情,她的.勇敢与坚强,乐观与向上,更是媚兰所不及的,就连她先前的任性,似乎也变得可爱而真实。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郝思嘉,带着媚兰和一个婴儿,自己的孩子以及一个小黑奴,冒着重重战火,回到塔拉农场。谁能想象,在那个战火纷飞的亚特兰大,一个未满满身伤痕的战马,带着一家老小,返回塔拉农场。本以为白瑞德会护送她回家,却不想,他在战火中抛下了她,她还尚且被称为少女,却要用稚嫩单薄的肩,挑起守护家园的重担,甚至是开枪打死一个北方佬,看着满地的鲜血,却不能柔弱地哭泣一声。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落下。
进入初中以来,我的学业日渐繁忙,也曾有过畏惧困难,怨天尤人的时候。《飘》就如同一个时时悬于我耳畔的警钟,引领我走向乐观与坚强的道路。每当我想要放弃,想要放松的时候,思嘉那单薄却勇敢的背影就显现在我眼前,她那有着爱尔兰血统的绿色眼睛中,永远散发着的,坚强乐观的炙热火苗,便一下子灼热了我的内心,促使我前进。
阅读经典书籍,如同一位老师,引领我前进,也如同一位挚友,与我互诉衷肠。
打开书,我仿佛就能看见思嘉犹如火焰一般的身影,媚兰温和淡泊的眼神,就能感受到她们对国家与土地的热爱,她们的思想与我的思想融为一体,使我更加成熟。我好像也来到了南北战争时的美国,看到了亚特兰大的繁华与战火,看到了当时的金戈铁马,感受到了历史长河的波澜壮阔。
闲暇时,捧一本书,在暖阳下阅读,享受那一刻的淡泊宁静,品尝那一刻的翰墨书香,课余生活也因此而丰富起来。阅读,充实了我的思想,我的内心,给予我源源不断的快乐。每每捧起那些经典名著,愉悦感就会遍布我身心。徜徉书海,就这样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那些过往的云烟都会随风而去,留下的,就是现在和未来所要珍惜的。那些经典名著,将常驻于我记忆之中。阅读,带给我无限欢乐,告诉我,不要畏惧困难,因为: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读后感 篇8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飘读后感 篇9
瑞德让我看到了人世间最伟大的爱。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思嘉生活在塔拉一个相对富足的家庭里。在战前,南方人享受着诗一般轻柔温和奢华梦幻的生活。他们使用黑人奴隶,瞧不起北方佬,举办聚会…。人群中思嘉总是焦点,男士们为她神魂颠倒。可她一心只有艾希礼。她不同于南方的其他女人,她不关心战争,她没有那么受教养道德的羁绊,她自我她热情四射。当她得知心爱的艾希礼要娶别人时,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热烈地向他诉说着她的爱,她要他娶她。碰巧这一幕被瑞德看见了,从此,瑞德便陷入了这爱的漩涡。
为了赌气,思嘉嫁给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男人,不久后成为了寡妇。为了生存,思嘉再次嫁给了一个能帮她支付税金的男人---她妹妹的未婚夫,也再次成为了寡妇。她生命中失去了两个丈夫,两个孩子。可她总是能在悲伤饥饿席卷而来时,坚强勇敢地挺过去。她不会沉醉于过去,她总能快速地适应现实,放眼未来。她是一位精明的现实主义者。
在她第二任丈夫死去的那个晚上,瑞德向她求婚了。他说:“我爱你,思嘉,因为我们俩都是叛逆者,是自私的卑鄙小人。只要我们安然无恙,舒服自在,就算整个世界都毁灭了,我们也一点不在乎。”他了解她,他们都不是南方人眼中的上等人。可瑞德还是不一样,他很清醒,他似乎站在整个世界的上空,能看出人性的优劣,内心是有良知的判断,只是他选择成为一个人们眼中的下等人。
他知道思嘉不爱他,可还是娶了她。他用他的方式爱着她宠着她。他说:“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因为你曾经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的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他是那么的了解她,可思嘉总是像刺猬一样刺伤着他的心。瑞德很清楚,他曾说过:思嘉,你总是对爱你的人很残忍。哪怕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他还是爱她,小心翼翼地爱着她。他说:“我爱你胜过我爱过的任何女人,且我等你比等任何女人都久得多,我并不介意你不爱我。”
他视他们的女儿邦妮如珍宝。可在一次骑马跳栏中,她死了。他最后的告白中说道:“我喜欢把邦妮当做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他。…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邦妮死了,媚兰---瑞德认为的最伟大的女性,也是真正爱着思嘉的女性,死了。瑞德对思嘉的爱也随之被消磨殆尽了。
在思嘉明白过来:对于艾希礼的爱只是一种执念,她是爱瑞德的时候,可一切都变了。瑞德平静地告诉她:“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限?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嫁给了弗兰克。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思嘉。”“我从来都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浮躁读后感13篇
读后感的初衷是希望我们能够从读书中获得感悟,深入挖掘内心的真谛,阅读作品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如果想要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首先必须要理解阅读的内容。我们将为大家介绍“浮躁读后感”的故事和背景文化,请您详细阅读,并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浮躁读后感 篇1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浮躁读后感 篇2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读后感 篇3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浮躁读后感 篇4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很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痛恶,为了生存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们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 篇5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 篇6
看完蔡崇达的《皮囊》, 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真实, 用第一人称讲述了那些过往的人生故事。
读到某一段时, 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仿佛代入其中, 忍不住泪目。
生活中有太多的阿小, 文展, 厚朴以及黑狗达, 但找到灵魂归宿的又有几人, 大多数早已只剩下浮躁的皮囊。
家
你是否与作者一样出生于乡镇, 从小带着泥土味的气息长大, 书读得越多, 教导的却是远离那个地方进入城市, 一路蹒跚步入社会, 每当夜幕降临, 那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背后是如此的虚无, 拿起电话想回家又迟迟不敢拨号, 而更让人笑话的却是, 正是那样看上去体面的工作变成老家人对比的话题。
每次回小镇莫名兴奋, 总想回去找到点什么, 小时候觉得路很宽很长, 国庆回去走一圈才发现原来几十分钟就能走完儿时长走的那些路, 它已经被整容过无数次, 变得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 翻修的水泥路再没有泥土的味道, 处处都是挖掘机留下的千疮百孔, 再找不到想要的东西。 闭目含笑, 小镇还在脑袋里。
回头, 我们生活在喧嚣的城市中, 结婚买房生子, 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天独来独往的上下班, 甚至不知道邻居姓什么, 整个人被工作包围, 连朋友圈也被侵蚀。 手机成了我们的救赎品, 短视频让你快速的分泌多巴胺, 麻痹时间观, 还有微信, 微博这类短文学时时充斥着你的阅读快感, 你还能有时间静下来去想想那个家么?
家, 简单的一个字, 如文30页所提: 我举起杯, 心里想着: 用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快乐吧, 你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而我, 正是这孤魂野鬼的一员, 灵魂早已无处安放。
病
重病真的可怕, 作者在59页提到: 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 疾病是尽可能占有身体, 用自己的秩序统治那身体。 所以简单的死和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 20xx年, 我曾在《梦里华硕知多少》提及过二哥肝硬化的事, 仍记得当时他肚子肿大难受的样子, 插管抽水, 躺在床上那无能无力的表情, 还有王叔, 我亲爸, 都是病魔手下的作品, 它慢慢的侵蚀并折磨他们的肉体, 没有经历体会过这些, 你又如何感受得到作者想要笔写出的真实。
人
我们小时候都有幻想要成为什么人, 文中黑狗达讲了自己小时候, 中学, 大学遇到的三人故事, 谈不上感同身受, 但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 小时候我很崇拜三哥混社会的样子, 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中学我喜欢接触同学里那些调皮爱打架的人, 我想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学我看着那些拿着吉他谈梦想的人, 我只是羡慕。
三个人三个影子, 一些豆瓣上的读者说黑狗达用自己的成功抨击失败者, 活生生的凤凰男, 居然还有一堆人点有用, 可能这书认人, 我看到的是作者想要表述的三个现象, 它活生生的存在于你周围, 他们都是人生的风景, 好好去看才能知道你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请珍惜你身边的人, 引用作者的话: 我多么希望能和我珍惜的人一直一路同行, 但我也明白, 我现在唯一能努力的是, 即使彼此错身了, 我希望, 至少我们都是彼此曾经最美的风景 - 这也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反抗。
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海, 看着那无尽的湛蓝, 有一种你似乎一个人但又不孤独的安宁, 这种感觉就好像家里有很多人, 你平时回家玩手机, 电脑, 但是你却感觉不到孤单, 可哪天他们走了, 你做同样的事, 却有不同的感觉, 因为呀, 他们就是你的大海。
工作也是, 朋友也是, 连见过一面的人也是大海的成份, 你要如何和大海相处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式, 海里有可能惊涛骇浪, 也有风暴过来的宁静安详, 努力去找吧, 那样才精彩。
最后, 再次推荐此书, 生活不需要鸡汤, 快褪掉你的皮囊, 照出真实的自己。
浮躁读后感 篇7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 篇8
《浮躁》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该小说写于1986年6月,当时我只有14岁,现在读起这篇文章多多少少勾起了我那少年时期的隐隐约约的回忆。
该书记述的是在陕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个山村叫仙游村,大一点的镇叫做白石镇,再大的地方就叫州县,没具体名称。仙游村是个靠山临河,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当时交通不发达,所以那时候是比较闭塞的。村中有田家和巩家两个大的姓氏。小说就围绕这两个姓氏和村中的杂姓的斗争展开了。
小说的故事从清朝末年开始到80年代中期结束,跨度很大,各个时代的变革写的很真实,在写小水、金狗和福运等同田家、巩家斗争的过程中,赞美了山村百姓的高尚品德。整个故事情节和人物,让我回忆起了沈从文的《边城》,在贾平凹的《浮躁》中也体现了那种边陲小镇的人情美,人性美。
我非常喜欢小水这个女孩子,作品中她真的是个菩萨,从她的相貌到她的心灵,完全没有被世俗沾染,真的是最纯净的,让人生出敬畏之感,金狗爱小水,但又怕小水,就是小水的性格中有"菩萨"的一面,而田英英就不一样,在金狗的眼中,那是个小兽,兽性占了大半,所以,能把金狗拉到床上,主动投怀送抱。这又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也是小水一类的人物,大半时候,菩萨式的人物的下场都是很悲惨的,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阅读《浮躁》的过程中,始终把这篇小说的人物和《边城》中的人物混淆起来。例如:小水----翠翠; 金狗----大老(天保);福运----二老(傩送);韩文举----爷爷 等等。我都能找到相对的。
呵呵,我真的不希望贾平凹老师的作品是抄袭沈从文老师的。
这里借用《边城》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也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永远不是巧合。
我还有一点不太理解,《浮躁》这篇作品,把80年代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弊端揭露淋漓尽致,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视而不见呢?其中有些丑陋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也还是比比皆是啊!!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没引起社会的注意,没能起到它该起的作用呢?????
此正是:闲来无事读书,胡言乱语评点。
浮躁读后感 篇9
不知道如何点评这本书,就说一下我对书中几个特别有感觉的人物吧。
金狗:他是很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愿意拼愿意闯,面对灯红酒绿的新世界,有自己的一身傲骨和处事之道,他痛恨溜须拍马却不得不学着圆滑,能把事情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内,已经很好了。最让我自愧不如的是,他很好地平衡心态从未自卑,只是很努力地想要改变现状,并且不求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是想要让整个乡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他从穷苦生活中来,便能深深体会穷苦人民的痛楚,他唯一做得有失恰当的事,就是处理男女关系上没能抵挡住荷尔蒙的诱惑,先是和英英发生关系,后又和有夫之妇的石华,好在他迷途知返,没有在那样的关系里迷失自己,也因此才发现小水的纯真和美好。我们并不惧怕犯错,但不能忍受一错再错,希望每个人都能像金狗一样,即使踏错过路,也能回归正轨,不忘初心。
小水:她从小就乖巧懂事,由韩伯和麻子大爷抚养长大,自幼较好的同龄人就只有金狗了,一婚时丈夫突然身亡,她不得不回到娘家,也是这时,金狗和她感觉到了相互之间隐隐约约的爱情,但因为世俗看法和老套的观念,和小水的保守懦弱,阻断了他们的美好姻缘,小水将金狗推向了英英,最终失去了金狗,才为自己的陈旧思想懊悔不已,竟然去找福运释放了自己野性的一面,这段我是觉得小水自作自受了,也和很多女生一时冲动丧失理性一样,只是小水很幸运,此时遇见的人忠厚老实的福运,所以这样的冲动没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虽然金狗说小水像菩萨一样,但是我认为她只是因为长大的环境身边很少同龄女性,没有女生间的叽叽喳喳,所以她身上很多东西都是最本真的东西,而不像石华或英英,学会后天的妩媚。不过凡事有个度,有些事本就是水到渠成,过于顽固迂腐是很伤感情的,因为合适的另一半大都不像金狗一样错过了对方还会回头,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人,偶尔做一点越矩的事也算是生活的调味剂嘛,话虽如此,如果我是小水却可能和小水一样冥顽不灵呢。
英英:对英英的描述,让我记得最为深刻的就是金狗说的“土不过小水,洋不过石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太恰当了!英英也出生农村,只不过因为家庭条件好些,所以出去接触了很多新潮的东西,然后就将自己装扮成城里人的模样。在两岔乡的人看来,英英真是个时兴的人,穿的用的都是高档的东西,就连小水也羡慕,但是金狗去了州城后,才发现城里人的时兴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再想起英英反而觉得是东施效颦,明明一身土气还把自己扮成洋人。我对英英这个人,一开始很反感,因为她诱惑了金狗拆散了有情人,后来却很同情她,哪个女孩不想变得更美更紧跟潮流找一个人陪伴身旁呢?英英追求美的东西,争取自己爱的人,也并没有错啊!正是因为有了英英这样的人存在,小水才会成长起来,才会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一个多保守的人,而英英最后嫁了一个军人,结婚生子也算过得幸福,在金狗落难被关押时,是她和小水在大空坟前抱头痛哭,看见这个场景,我就知道她们心里对那段往事都真的释怀了。谁不想变得更好,谁不想过得幸福,谁年轻时不曾有意无意伤害过别人,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如何才能保持一方天地的洁净呢。
石华:石华一开始出现时,我以为她只是一个嫁了良人的家庭主妇,虽有一身美貌,但中规中矩对现有生活心满意足,看她对待金狗和对待自己丈夫一般无二,虽认为对这样一个仅仅是朋友的人如此细致不恰当,但从未想过她和金狗会发生些不三不四的事。直到她挑逗了金狗并且和金狗发生了关系,当金狗事后自责对朋友感到愧疚时
,反而是石华来安慰金狗,说这是没什么的,就算老袭知道了也不会怎样!我真是搞不懂石华了,她和老袭感情那么好,老袭对她百依百顺,而她也对众人说老袭虽然丑但是她偏爱他,为什么要自己破坏这段感情呢?为什么恃宠而骄行为越发过分呢?又在我以为石华只是沉迷这样的男女关系中时,她仿佛又换了一个角色出现,挤入了上流社会,和高干子弟们都是朋友,此时的她又仿佛一个社交名媛,或是一个能周旋其中的女强人,但神奇的是她和其他人从未有越轨的行为。直到她最后为了救金狗,不得不吃下安眠药和高干子弟睡觉,而梦中叫的是丈夫和金狗的名字,我才明白这才是她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出卖自己的身体,她对丈夫是真的爱,对金狗也是真的爱,一种是幸运有你的爱,一种是欲得不能得的爱。她最后没再见金狗一面,自此以后,也该回归家庭了吧,毕竟,家里还有爱她的老袭。
田中正:当初他被人捆了扔水里时,金狗和矮子画匠两父子心善救起了他,满以为自此以后他会改过自新,结果狗改不了吃屎!他仍然一副官僚主义作风,并且只是一个芝麻小官,就拿着鸡毛当令箭,以为有了田有善当后台可以为所欲为。他和自己的嫂子交好,让他行嫁娶之礼时又和小姑娘陆翠翠交好,想将嫂子一脚踢开娶了陆翠翠,只可惜陆翠翠死了,成为了他们玩心机的牺牲品,当然,我并不同情她,只是可怜她。田中正非但没有感谢过金狗他们的救命之恩,反而在金狗被远去州城做记者时,耍手段想要制止,欺骗金狗是他们为他争取来了机会,而后又给英英出了一堆烂主意,就没见过他做什么好事,是两岔乡村民的旧思维纵容了他,让他以为自己是乡里的王,直到金狗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到他,他才知道如今的世道已不是他的世道。他为老不尊对小水像行龌龊之事时,简直是想起他丑陋的嘴脸都想吐了,找那些心甘情愿依附他的女子就不说了,还想霸王硬上弓?真的有一万句骂人的话想说,人民惯出了这样一个禽兽!他因此被砍去的脚趾,将会像古时妓女身上的烙印一样,跟他一辈子,让他一辈子记得自己是个怎样的low货。
韩文举: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很多中年男人的影子,爱聊天吹牛,爱和妇女打趣,爱对国家大事天下局势评头论足,爱以自己为中心,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时刻想表现出自己博学强识的一面,他是河上的浪子,即使天天把酒言欢,也是整本书最孤独的人。小水去了麻子大爷那里后,他抱怨小水不回来看她;金狗去了州城后,他抱怨金狗忘了乡亲;福运没能去成大空那里工作,他又抱怨金狗只顾自己断了福运他们的路……总之,他总有很多东西吐嘈和不满足,但是他又确确实实的心热,他怕孤独和寂寞。当考察人和金狗激烈地讨论当前局势和各自的见解时,韩文举才觉悟自己是多浅薄无知,也只有那一段,他是一个安静的旁观者,插不上话。经历了许多大起大落后,他最后似乎也安静下来了,完成了由反对和尚的观点到喜欢与和尚谈心聊天的转变,其实他才是改变最明显的人,是之前最浮躁的人,也是之后最平静的人。
还好想写写福运,大空,乌面兽和他的相好,田有善,矮子画匠,但是想说的太多了,想写的永远写不完。总之,我们也是小市民,与书中的某人有着相似之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一些自己的优劣,有所收获。
浮躁读后感 篇10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浮躁读后感 篇11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 篇12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 篇13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