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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观后感范例

乡土观后感范例。

观看优秀的作品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之后,会不断回味里面的情节。观影后我们就可以写一篇欣赏好剧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观后感的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加成熟和理性。你感觉对写作品名观后感毫无头绪吗?在这里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准备了一篇令您满意的“乡土观后感”,愿这篇文章对您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乡土观后感 篇1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_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观后感 篇2

小编希望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文章二)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研究社会现象各各方面的关系和发展,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认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如何学会做一个在社会上出生的任的问题。

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是从普通乡下人的乡土风格来写的,他们鄙视“乡土”这个词,称赞它的精确使用,因为它是中国传统社会小农经济赖以生存的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正是因为有了土壤的滋养,传统的农业才面朝黄土、面朝天空,才有了不与世界抗争的乡村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活的传统文化根源。毕竟,中国的问题还需要在农村得到理解。毕竟,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

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当地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里,法律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熟人,只要打个招呼,你还需要多说几句吗?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如:

它维护私德、家庭、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地理等。同时,费孝通认为,中国地方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也不能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因为中国地方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中国地方的礼仪要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

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乡土观后感 篇3

就当地社会的语言和文化而言,费孝通从时间和空间上谈了在农村写作的不必要性。在城里人眼里,乡下人是土气的、无知的、愚蠢的,但这只是因为他们不熟悉新事物,不能上升为智力因素。而城市人挂在嘴边的文盲这类的话,这自然是事实。

然而如果说不识字是愚笨,那未免显得牵强。在费孝通看来,文字和语言都是传达感情和思想的工具。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不太完善的工具。

我们用文字记录了历史,并把它代代相传。这些文字符号是我们几千年来经验累积后对某些事物的特定表示,由此而能在更大的时间和空间上传达给他人。然而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

而同时促成了一些特殊语言的诞生。在这样一个地方社会,在面对面的交往中,文本显得多余。正如文章所说,只有中国农村社会的基层发生变化,人物才能走向农村。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因为工业化和现代化正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大量城市文化涌入乡村,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化中,我们在《乡土中国》中获得启迪,更好的认识了这个崛起的国家。然而,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只是肤浅的。更多的是关于费老思想的传播。这本书需要更多的咀嚼和思考。

乡土观后感 篇4

阅读笔记:法治的意义不在于法律本身能够统治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在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依法维护的。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

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读后感受:礼是一种教化的力量,在文化熏陶下是主动服礼的,不需要外在的权力来推行。主动给老人让座是一种礼的服膺,而爱心座椅则有点渐进到礼和法的灰度地带,如果是凭借老人证才能进的爱心贵宾厅就是法的味道了。

礼治的难处在于横向上不同民族的礼各不相同,纵向上社会变迁太快循旧礼也容易出问题,因为对过去有效的礼法在高速环境变化中应付不了新问题,所需要应付的新问题如果需要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坐下来讨论接受个共同的一致办法,确保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对新问题,这个新的办法就是控制每个成员个体的力量,这就演变成法治了。有感法治是博弈的结果,新旧的博弈、差异的博弈,是团队共同遵循并解决快速变迁新问题的方法。

读书笔记:现代的社会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种固定的规则,法律一定得随着时间而改变其内容。也因之,并不能盼望各个在社会里生活的人都能熟悉这与时俱进新的法律。

读后感受:如果把社会变迁的速度放缓,当期的法律慢慢的就会被世人所熟悉,几代遵循之后就可能沉淀为礼了,礼治和法治本是同源,只是取决于历史的车轮转的快不快,在社会秩序稳定的环境中我们听到的是“老祖宗的法子不能改”、“子不教父之过”,“世风日下”。因此,如果我们急于将法治推进到一个慢节奏的土壤中,法治秩序的效益并没有得到体现,而破坏礼仪秩序的弊端却首先出现。因此,社会节奏的调整是法治进入农村的前提。

读书笔记:如果有一天“阶级斗争”的问题解决了,社会上不分阶级了,**、甚至国家组织,都会像秋风里的梧桐叶一般自己凋谢落地。——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为横暴权力。

没有人可以“任意”依自己高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得遵守大家同意分配的工作。读后感如果有人不遵守怎么办呢?这就发生了共同授予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权力也愈扩大。——这种权力我们不妨称之为同意权力。

读后感受:费孝通提出了一种长老权力,这种权力区别于发生社会冲突的横暴权力和发生社会合作的同意权力,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老年人的权力对社会的新成员是强制性的,是一个启蒙的过程。

传统社会一般情形下是基于文化的长老权力发挥作用,当人口过剩又苛政猛于虎的时候逐渐需要横暴权力出面,孔子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被历代统治者推崇可能也是因为可以鼓励“百姓的忍”拉伸横暴权力的极限。在现代社会,长辈的权力比同意的权力弱。

乡土观后感 篇5

要理解为什么一个作家应该写这篇文章,首先,你需要知道写这篇文章的背景。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了解作者的内心世界和他的文章。

本文的写作背景是:每个人都有地方情结。作为一位世纪文化老人,柯灵早年辗转各地,饱受战争与灾难的离乱之苦,对家园之思有特别的体会。

因此,在《香港文学》创刊七周年之际,柯灵是怀着真挚深厚的情感写下了《乡土情结》这篇散文。

在了解了写作背景之后,查看他乡愁的原因要容易得多。他不是无病呻吟,而是确有其事。对我来说,离家才一年多。

我正处在一个稳定和平的时代,一年可以回家好几次。每周都和父母通**。我怎么对家的思念多不是很深,对家乡又怎会有太多的牵挂呢。

不过,读柯灵的《乡土情结》的第一段,我没什么感觉,因为对于学理科的我而言,这些古诗句有些听说过,但不知道具体意思,还有些根本是我第一次遇到。虽然我有点感觉,但我还是无法体会其中的感觉。

读到第二段,我深有体会。我想到了我的童年。自然,我也想到了我的家乡。

小时候的我生活在那片土地上,可能是因为想到了儿时的玩伴还有陪自己度过那段特殊时期的点点滴滴的事件,家乡的泥土给我的感觉也亲近了许多。尽管每个人的童年时代都不同,但一件事基本上是相同的:诞生我们的土地。

不管你走到哪,长到多大,也不管你对童年的回忆还记得多少,每当谈起童年时,我们都会想到故乡的人,故乡的事,还有就是那带着故乡气息的土地。

接下来的两段讲的大概是有些人背井离乡,浪荡乾坤,寻找理想,开创事业。而结果是大多数人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只有少数中的少数,个别中的个别,在亿万分之一的机会里冒险成功,春风得意,衣锦还乡。以项羽和刘邦的故事为例,说出了游子归心似箭的那种急切心情,从侧面也反映了离乡背井、在外漂泊的人们饱受思乡之苦。

第五段的开头“灾难使成批的**离失所,尤其是战争,不但造成田园寥落,骨肉分离,还不免导致道德崩坏,人性扭曲。”联系本文写作背景,作者就是一个经历战乱之苦,所以对于田园寥落,流离失所,可以说是感同身受。所以对于离乡之痛、思乡之苦,他更有发言权。

我只能了解,不能体会了。他在后文又说道“比灾难、战争更使人难以为怀的,是放逐:有家难归,有国难奔。

”我想,这是他内心的最实在的独白吧。

在这一段最后,作者借林则徐的一句“苟利国家生以死,岂因祸福避趋之”,赞美了爱国前贤,同时也把自己的乡思之情提升为舍小家、保大家的爱国之情。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借一个聊以慰情的迷信,把话题转到了中国人从受苦中解脱出来与民族向心力的凝聚不可分割。虽然鸦片战争中香港被割让给其他国家,但地理距离并不影响****的统一。举的例子是第一代华侨寄籍海外,却世代翘首神州,不忘桑梓之情;香港蕞尔一岛上各界人士不分等级,表示与大陆休戚相关、风雨同舟。

这种友谊,在很大程度上是怀旧造成的。

作者最后以希望自己的祖国屹立于现代世界文明之林结尾足见其对祖国的深深期待与自豪之情,把乡土情结扩展到对整个国家命运前途的关心。又一次的体现了其爱国情怀。

乡土观后感 篇6

——16法学马慧玲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

我出生在农村,却感觉和农村并不紧密,在农村生活时,我觉得我像一个旁观者,想着等我考上大学就好了。等我考上大学,我却发现,我好似与这些繁荣的都市,也不太契合,我像是一个异物,即不能装进农村,也装不进城市,这其实也是现今社会部分青年人有的一个常态吧。

我住的农村不是中国的传统农村。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组建的合作生产队伍。在我看来,我不是农民,但在我的生活中,我是农民。我时常在陪伴爷爷的时候,听他讲述没有土地的不满,没有争取到城市享受福利的后悔……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在意,我想,我是要在城市里生活的人,我,不想在土地里刨生活,尽管我在理智上清楚的知道,现在的农业与以往相比完全是不同的。

怀着我原有的这种想法,我读了乡土中国,我才发现,原来,我骨子里不愿从事农业,竟是因为我在我少年时期,埋下的类似城市人对乡下“土气”的藐视。在费先生朴素朴素的描述中,我感到惊讶和羞愧的是,我在农村呆了那么久,以至于我不了解这片土地。

“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

文章的一开头,入目的就是这句话,一下子便把我拖入对我爷爷的疼惜,由此又想到其他在地里讨生活的人,不知如何形容,我看不起这“拖泥带水”却又为他们感到心酸。

乡土中国这本书共分为十五部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

乡土本色:从没有人这么清晰完整的向我讲述过原来这“乡土社会”也是有变迁的,它不是生来就受人鄙薄、藐视,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而乡土社会无法适应这种发展,在整个潮流中拖了后腿,于是被认为是“愚”,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被束缚,是“不流动”而发生的土气。对“身插入土里”,真是很形象的比喻。

但现在不同了。过去,农民没有资本可以离开,到外地去很难接受。在现今,农民离开土地、失去土地的风险与成本降低了许多,在城市这些由陌生人组成的圈子,也没有了那么严格的血缘、地缘排斥了。

我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些关于土地的仪式、***感兴趣,出远门时要带着一包家乡的土;水土不服时要加一点灶上的泥;那是我不曾经历过的情怀。说到这里我又不由想起我所生活的乡村,那其实是一个不完整的、断层的乡村,因为它没有过去。不由的有些嫉妒起那些生活在有连续平静乡村了的人了,在他们祖辈生活水土里,孕育着这些各有各的特色的情怀,这些情怀又给他们来带温暖的羁绊。

同时又感觉自己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把仪式***成有趣的玩意,别人却是在生活。

在书里,我看到在乡土社会时期离开故土的人大多生活艰难,甚至三餐难继;每个乡土圈子相互鼓励隔膜但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一无所知,所以,在乡土社会之下,人们的脑子里根本没有积极向外探索的认知,所以,中国发现不了新大陆,这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其实是不利的。

在乡土社会,夫妻之间是没有爱情的。“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居于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而结合,人类好似只是繁衍的工具,所以他们有的只是相濡以沫、相互扶持,而无风花雪月、至死不渝。

就像我两地分居的爷爷奶奶,奶奶的爸爸妈妈,在他们老了的时候,互相是并我陪伴在身边的,尽管有陪伴的能力。

“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而西方社会则偏向于独来独往,却是没有邻居的。但从这里来说,我更偏向于西方社会的独居方式,在现今社会,其实许多人虽出生在农村、社区,却也和邻居间并不熟稔,大概有邻居是不由我们选择的因素影响吧,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对于现代的我们而言,也是生于斯、死于斯呀,只不过是这个“斯”扩大到了地球,甚至宇宙罢了。我个人认为,把骨灰带回家乡更多是因为自己在意的亲朋好友在那里,人们在将死之际,更渴望亲密与温暖,在传统社会中,人是不易流动的,将骨灰置于乡土,就好似还有人陪伴身侧;而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非常大,在大城市生活遇到的朋友也来自不同的地方,把骨灰埋与故乡,也是一个坐标,为亲朋指明方向。

乡土社会特点:没有陌生人,是有机的结合的社会,我们生下来就在“习惯”中,大家都是熟人,有事打个招呼就是,用不得着多说什么。但这在现代社会中却会容易带来不方便,因为现代社会由陌生人构成,是由许许多多来自不同乡土的人的碰撞形成的。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不知为什么,看到“植物一般生根、从容的摸熟”时,我的内心,我涌上的是幸福和温暖,好像回到亲人的温暖怀抱;我突然懂得,我最心仪的也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好似回到最原始的状态,自然的摸索感知着我们身外的这个世界。

孔子把孝道归于“心安”二字。我认为这是非常准确的。作为孩子的人,在日常交往中必须熟悉父母的性格,然后继续他们的快乐,使自己心安。这是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也应该是现代中国社会应去继承的传统。

文字下乡:感觉看的越多,对作者的赞服也就越多,我已完全被书中的说理所折服,除了一味的赞服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乡下人不是愚,不是笨蛋,甚至懂的东西并不比在城市里的人少,大家在智力上是没有太大差别的,我们的不同就在于我们所了解熟知的知识不一样罢了。事实上,这是环境的影响,这是无可厚非的。我们让角色下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

但现实的却有些让人心疼,现实生活中的乡下人似乎分成两种人,一种怯怯懦懦,在大家的蔑视中难堪的低下头;一种粗鲁野蛮,满口粗话下流,一言不合便大声喊叫,动手动脚。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错。在很多情况下,不知道的人不应该受到惩罚,正如那句名言所说: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会捍卫你对死亡说话的权利。

在此又联系上了书中的形势权利,在现代,掌握城市知识的人就好似掌握了权利。

在当地社会,人们其实并不需要言语,彼此的熟悉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对方。文字,更多是用来帮助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对于熟人,我们还有肢体、神态、语气等特殊语言,这些语言里,表达着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更独特的情感,大家追求的是直接的会意。于是,文字其实是带有缺陷的,这种我之前完全没有的想法,就如此简单的扎根进我的灵魂,我们根本不必为粗略的掌握了一种有缺陷的表达方式沾沾自喜。

当我们帮助当地社会城市化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保持更多的地方特色,生产一批城市人在流水线上一笔勾销。

再**字下乡:讲述了文字在乡下由古至今的发展,从一开始,文字就不是为乡村制造的。而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乡土社会的时间是近乎静止的,生活完全可以依靠祖辈的遗泽,但这样似乎会批量制作出一代又一代同样的人,而缺少创新。

大多数时候,创新的开是会犯错误。在当地社会,创新很容易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费先生描述了两种社会格局: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其中的差别在我看来,也就是绝度与相对,绝度的框架与相对关系的亲密。相对是人之常情,绝度是社会需要。

在这一部分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公德心的描述。好似每个乡村,都有一条小河,河边都有洗衣服的妇孺和临河的厕所。占便宜,是中国人一直以来的流弊,而占公家的便宜,不过只是占便宜的集中体现罢了,或许其中还掺杂着公家的东西就是大家的,我不用别人用,我就吃亏了的想法。

有人说,中国人惯常没有话语权,无处获得成就感,于是用自己的方式买东西砍价,争占公家资源,就成了发泄与获得满足感的方式。

在当今世界,平民百姓们最讨厌的就是阶级,但在乡土社会,阶级是社会的基础,如果这点不改变,乡土社会转化为现代社会会比较坎坷,现代社会的许多社会问题,比如**腐败,与它都有渊源。

乡土社会的“小家族”是比较奇特的,它综合考虑了人数及家庭结构复杂程度,他们以生育为它的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它还形成靠单父系的扩大路线氏族,然后形成一个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的事业单位,因为事业是要绵续的,所以家性质的随着时间流转变成了族。

事业需要效率,所以有了女戒、有了三从四德、有了男女分工。事业需要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所以乡土社会里,夫妻的感情是平淡的。

而在西方团体格局里,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承担,夫妻有更充分情感交流。

对于男女有别,这点现在依然存在;同性组合,从我爷爷身上就可以看出一些;家庭组合上,也可以看出“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社会,男人远比女人了解男人,而由重分了解而发生了某些情感,也是非常理所当然的。

乡土观后感 篇7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乡土中国:》评介;

有人说历史在不断进步,后来的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知识和观点,但这句话是非常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不如费孝通先生作品中的观点。牛顿说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看得更远。深刻的含义是牛顿高于巨人的头。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巨人的脑袋。我们站在巨人的脚边回头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大门。有些人可能认为写得太早,这对目前的情况是不实际的。

我想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今仍在闪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在理论和语言方面还没有读过比这本薄薄的小书更好的社会学书籍。

我读的版本分为14篇文章。根据我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介绍了中国的地方色彩,即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条主要介绍农村书面语的不适应性,第四、七条主要介绍不同的秩序模式对个人道德、家庭乃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主要介绍农村的政治运行,最后三章主要介绍农村的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书中主要提出了“礼序”和“差序格局”两个概念。我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中国的根源,指出过去100年的变化为什么如此艰难。

什么是中国本土?它的特点是什么?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这一点。

例如,他说中国有许多农村人,而“土壤”是他们的特征。当然,土壤不是贬义词。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战争爆发,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顺便说一下,他还和美国做了一个比较,指出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孤立起来。因此,我们形成了一个局部和孤立的社会圈。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从而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法律实际上处于次要和可有可无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超过规定。人们重视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这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里,乡村语言已经变成了粗俗的语言,风俗礼仪也逐渐被法律所取代。

他正在谈论农村的写作问题。他认为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写作。经验通常是用手教的。

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几百年,几代人面临的问题基本相同。解决办法是一样的。不需要理论或创新。

当然,王先生在这两篇文章中做了很多分析,也非常深刻。

下面是关于他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同顺序模式”的一个讨论。不同的订单模式是什么?它非常简单,就像鹅卵石撞击水面形成的水线。

最核心的一点是你自己,其余的都是用距离来划分的。关于中国人的自私和公德缺失,有很多争论。然而,王先生梳理了这个问题,发现我们之所以不同与西方,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分为**和我自己不同的基础。

西方人长什么样?这是一个团体。集团内外的人都很清楚,他从家庭最基本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这在中国不一样。他有很大的灵活性。当你掌权时,你可以有3000位客人和许多亲戚。如果你不掌权,也许没人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这样,我们和西方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想要权力,而我们是友好相处的。

我们重视平等。西方正在谈论群体。首先有一个群体的概念。

当然,团体不能杀死个人,只有契约平等。然而,我们是利己主义者,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中国本土评论:范文2: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书《乡土中国》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农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

然而,总的来说,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村人,这是中国基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奠定了文化基础。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因为它是他们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地方。

农民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以土地为基础。农民依靠土地播种和耕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远离土地,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限制。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太可能使用这些高新技术。

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与土地密不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无土农业的发展。这显示了土地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对城里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很土气,“乡下人”是一种轻蔑的意思。但是乡下人很土气,只有城里人鄙视他们。“土壤”这个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季鲁硕曾告诉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看能否耕种土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是作者说中国本土的原因之一。

村民通常被城里人认为是愚蠢的,但人们是否真的愚蠢与他们的出身无关。比如,作为同胞,他们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了解很多,但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对农产品了解甚少。城市居民在这方面愚蠢吗?当乡下人来到这个城市时,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走进大观园,被公众**或嘲笑一样。

那么从这里开始,乡下人愚蠢吗?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力。

他们只是缺乏知识,而不是学习的能力。我们不能片面地判断他人的本质,而应该从本质上看待他人。村民也有同胞的特点,城镇居民也有城镇居民的特点。

如果人们根据自己的缺点而不是缺点来评判别人,那么结果总是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写给农村》一文中,作者指出,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人们每天都会遇到互相合作的人。这意味着人们彼此直接接触。

然而,写作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写作”在当地社会中处于一种不必要的状态,一种熟人社会。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交流和表达,农村的写作肯定会受到阻碍。

写作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媒介,如果要在当地社会广泛使用,就必须渗透到当地社会。也就是说,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发生了变化,写作才能走向农村。

乡土观后感 篇8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

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视为生存的基础,生活是克服障碍的过程。没有障碍,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以上文字摘自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本帮助我们理解中国社会的意义深刻的书。

无意间在名书推荐中瞥到这本书,封面上作者所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这句话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纯粹的地方社会和农业地区。在此基础上诞生的中华文明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这与以工商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西方文明有很大不同。近代以来,西方工商业蓬勃发展促生的的资本主义力量在全球扩张,并按照西方文明的框架构建了当今的世界体系,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当今的中国虽然在以积极的态度迅速融入时代,但根深蒂固的乡土性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潜在冲突严重制约了中国健康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如洪水般涌入的西方理念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发生了激烈交锋。

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中国人“私”的毛病久已有之,又加上近年来的道德滑坡,有人说是信仰缺失,其实大概仍旧是浓厚乡土社会色彩的影响。“私”的毛病源自社群界限的模糊不清,而社群界限的模糊不清又归因于不似西方社群界限明显、范围基本固定,而是松散模糊、范围伸缩不定的乡土性人际关系,而这一人际关系状况又来自“自我主义”,即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以“己”为中心来“推己及人”的处事方式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设置。

而西方社群界限明显,人与人在特定社群中的关系形成均势,相对而言人与人在相互的圈子中地位形成均势,关系的亲疏远近大体相近;而中国人际关系的亲疏、交往范围的大小依特定情况而变化,伸缩自如,人际关系分量不同,也显得松散,就像一块石头投进水中激起的涟漪,自己就是中间的石头,人际关系强度由里向外依次递减。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经济和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城市化进程可以说超越了中国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也是世界上的奇迹。然而,在这股迅猛的浪潮中,中国社会的白话文性质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仍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从表面上看,农村社会正在迅速萎缩,农村观念正在逐步瓦解。有人认为它已经开始唱挽歌了。事实上,这种变化仍然是表层的,它的质地与过去仍然没有太大区别,这仍然决定着中国社会的走向。

在原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关注的对象是我们自己选择的,选择的基础是我们生活的需要。

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我们不记得所有的过去,只记得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应该铭记中国社会曾经的乡土性,因为本人深信,不读懂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就无法解决好中国的现代化问题。

乡土观后感 篇9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就是改变了我对农村的思考方式和态度。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中国的农村和农民。

《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教授从14个角度讲述了中国乡村社会,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加深了读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下面我就看完书之后感触最多的几点谈谈我的理解及感悟。

我们常常瞧不起乡下人,觉得乡下人“土气”,愚昧。我的爷爷辈就是农村乡下种地的,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依旧还是觉得农村就是不好的象征,农村人学历不高,都比较“愚”。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的思想幼稚而不完整。

关于农村贫穷我们还可以从客观的标准来评判,但是我们没有资格说乡下人“愚”。书中提到,难道“愚”就是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也不行吗?如果这种行为是”愚”,我觉得真的冤枉了他们。

妈妈常常嘲笑我,说我连韭菜与禾苗,包谷与麦子都傻傻分不清楚。我觉得我不是唯一一个,一定还有着大多数的人和我一样“愚昧无知”,难道这不是另外的一种“愚”的表现吗?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这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样。

不同的知识水平会导致人们对事物的不同态度和行为,而这并不是智力的原因。

还有人觉得乡下人“愚”是他们不识字,好多小孩上到小学就不上学了。不识字,学历低并不代表他们“愚”。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习的机会,不管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他什么也学不到。

记得大三在洛阳实习后,回河南老家看望老爷爷。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村里的小孩比赛捉蚂蚱,看到他们一扑一得,反应非常灵敏。虽然捕蚱蜢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他们的能力。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完全没有资格觉得乡下人“愚”。

看过电视剧《老农民》后,它给我的感触更深。农民种出粮食,反而他们却是吃不饱饭。这些乡下人**我们城里人生产副食品。没有他们,城市人怎么能生活!

乡下人由于生活困难到城里打工,城里人见了就各种歧视,瞧不起。知乎里发表过这样的文章。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注意你的钱包。

请不要想那些工人的小偷。小偷就是那些看起来很聪明,戴着iphone的人。

改变我们的态度。一个偶然的善意行为或说话方式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方式。

乡土观后感 篇10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

“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解决一个人出生在社会上,如何学会做人。这是对社会学的高度和本质的总结。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据说,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如何,他们还是要种些种子,看看能不能种上这块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毕竟,中国的问题仍然需要在农村得到理解。毕竟,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

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如:

它维护着私德、家庭、礼治秩序、无讼政治、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关系、地缘等。

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仪不同于法律和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结构,它与其独特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解决方案受到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影响。

在南方,确实是一座山,但是语言和风俗不同,所以住在一起是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似乎自然因素不是很强,而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因素。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与政治有关。

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不爱钱。他们爱权力胜过金钱。他们不受贫穷和不平等之苦。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因此,历代帝王都在作打击权贵的事情,这比农民起义更彻底。

农民起义只是一种催化剂。搬迁是一项基本的国家政策,其现代版本是不离开家乡就离开土地。

此外,功能主义是人类学研究的一种手段。简言之,需要导致文化的生产,文化反过来又满足了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

虽然这是一种循环认证,但并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

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

费老的《江村经济》中,**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化时,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料的!

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这并不是说这个社会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

现代法治不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更关注其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和技术性内容。但这并没有脱离规则和法令已经存在的事实。

因此,笔者认为,社会的结构特征并没有对法治的形成产生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观后感 篇11

《乡土中国读后感》

林玉麟法学院

我是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乡村一点也不了解,乡村给我的印象是大片大片的农田、一间一间的瓦房,还有鸡鸣狗叫,乡村对我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乡村在城里人眼中就是个乡下地方,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比城市的落后。城里人对乡下人或多或少会有点看不起,会有点歧视。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才知道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是一种无知的行为。无论是在乡村或是在城市,我们都一样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只不过生活方式不同罢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同样,乡下人也有一些认识是城里人不知道的,例如农业方面的知识。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乡下人不认识字,并不是因为愚,愚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不识字并不是愚不愚的标准。费孝通先生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是一个“面对面社群”,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在“面对面社群”里,甚至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可见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其“愚”。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里说到,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有一些篇章我没读懂,在这里只讲这么多。

总的来讲,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中国基层是乡土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