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系列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系列。

一本好的书籍,常会为阅读者呈现一个美好的思想,美丽的人生画卷。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可以尝试把新的想法和见解写进我们的读后感里。不知道您是否也在考虑写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1】

一年一度的读书节到了,今年我们读的是《淘气包马小跳》,它是由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肯定有不少人没读过,那就要仔细听罗。

侦探小组在行动这个故事里告诉我们马小跳是个乐于助人,有勇气,有责任心,坚持到底的好孩子。黄菊的爸爸被人撞了,可妈妈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家,黄菊家中还有个小妹妹,生活十分艰苦,当马小跳得知这个消息,立刻通知唐飞,毛超,张达组成了侦探小组,一起来帮黄菊查出是谁撞她爸爸的。在侦查中,困难重重,可马小跳没有放弃,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终于查出了凶手,并找回了黄菊的妈妈,使他们一家团聚了。

可是,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反面人物。一天,我在校园里散步,因为刚刚下过雨,地太滑,有个小朋友不小心摔了一跤,这时,走来了几位大学生,他们看见了,不但没扶那位小朋友,还在旁边笑话他,有的说:你看,那儿有个小朋友摔倒了啊哈真可笑。有的说:我怀疑他是个瘸子,走不稳,哈哈哈。看到这一幕,我情不自禁的上前说道:你们应该去扶那位小朋友,而不是取笑他,你们知道被嘲笑的感觉吗?这样做是把快乐建立在别人之上!说完,我连忙跑过去,扶起小朋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马小跳学习,做一个热心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样社会才会变的更加和谐美好!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2】

我看了马小跳系列的《侦探小组在行动》。其中有一件事是这样的,书中有一个心地最善良的人名字叫老杜,可是有一天晚上他酒喝得太多了,开车把黄菊的爸爸给撞伤了,那时候老杜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撞到了人,所以就开着车走了。

马小跳从安琪儿那里听说黄菊的爸爸被撞伤了,但是不知道肇事者是谁,他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四个好伙伴。马小跳把他们叫到自己家里,唐飞提议说:“我们来组织一个侦探小组吧。”大家都举双手表示同意,并从他们四个当中选出了一个小组长马小跳。

侦探小组开始调查这件事,在调查的过程中他们认识了老杜,老杜也加入了侦探小组。但是每次眼看就快要破案的时候,找到的人总是错的。后来他们问黄菊的爸爸,是哪种车撞的,唐飞还拿出了几种汽车模型让黄菊爸爸看。黄菊的爸爸说:“就是那辆。”唐飞一看,是一辆最新的香槟色的宝马车。

过了几天,唐飞独自行动拍了一段录像,就是香槟色宝马车从绿色集团的大门中开出来的录像,想从中找出线索。他把这段录像放在光盘中,给他的好朋友看,可是他们看不清开车的人是谁,他们很失望。又过了几天,牛皮在和爸爸妈妈去五大酒店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香槟色的宝马车,他就问爸爸妈妈拿了手机,偷偷地在停车场拍到了这辆宝马车的几张照片。这次的照片照得很清楚,他们看到了开车的人居然是老杜,真相大白了,他们告诉了老杜然后叫他去自首。老杜知道了以后,他给黄菊的爸爸付了医药费,还偷偷地塞了五万元在黄菊爸爸病床的枕头下面。黄菊的爸爸原谅了老杜,叫他不要去自首了,但是老杜知道自己做错了,坚决地去自首了。

从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和老杜一样,要做一个心地善良、知错就改的人,但是也不能像老杜那样酒后驾车,否则会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3】

《侦探小组在行动》主要说的就是安琪儿的好朋友黄菊的爸爸在一天晚上被车撞伤了,肇事司机却逃逸了,安琪儿把这一切一五一十的讲给了马小跳,希望他帮帮黄菊的爸爸,找出逃逸的肇事司机。于是,马小跳带着毛超、张达,还有唐飞,组成了一个侦探小组,帮黄菊找出肇事司机。在几天的寻找中,有一个叫老杜的人加入他们的侦探小组,他一口答应要帮黄菊的爸爸找出肇事的司机,还要包揽黄菊爸爸的所有医药费,还拍着胸脯说要从千里之外找回黄菊的妈妈。可是,老杜也有可以的地方。经过马小跳的侦查,最后发现,原来这个好心人就是撞伤黄菊爸爸的肇事司机。谁都不敢相信,好心人就是逃逸的司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如果做了坏事并不可怕,但是如果你一直逃避,把错误一直错下去,这才可怕呢!错了就要改,并且从此不再犯这个错误,相信自己会快乐起来的!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4】

今天早上,我读了一本名叫《侦探小组在行动》的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被书中的内容迷住了有一次老杜喝醉了,开车撞伤了黄菊爸爸,老杜连忙把黄菊爸爸送到医院,后来他了解到黄菊家是从农村来的,她爸爸是一位外来务工的工人没有多少钱,况且黄菊妈妈去外地打工和他们失去了联系,所以黄菊既要照顾爸爸又要照顾妹妹搞得焦头烂额老杜了解到她们家的难处,好不容易找到了黄菊的妈妈,黄菊才轻松了好多,现在她们一家团聚了。

黄菊爸爸在医院治疗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康复了。老杜在黄菊爸爸出院的那天在他的枕头底下塞了5万块钱。可是侦探小组无意中发现老杜本人就是肇事者,可是他们仔细一想觉得老杜是个富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于是他们劝老杜自首。

是啊,老杜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如果人人都像老杜一样,那受害的家庭会减少很多痛苦,那如果在学习上,能有老杜的责任感,那我们的学习会有很大的提高。可是现实中我们都作业字迹潦草,为了完成作业应付老师家长。就像我一样字迹潦草,太粗心,擦擦改改,卷面不整洁,我以后一定会改正,一定仔细,再三考虑再动笔,书写好看。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决心做个有责任感的人!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5】

马小跳大家都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现在我再向你推荐一本他的故事。

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叫杜贵成的人半夜开车撞了黄菊的爸爸,他加入马小跳的人的`侦探小组,因为他是好人,所以一直给黄爸爸营养品和医药费,他们都以为老杜是天大的好人,最终破了案,老杜自首了,但在孩子们的心中,老杜依然是一个天大的好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下没有绝对坏的人,也没有绝对好的人,如果你犯了错,你不去承认和改正错误,那你就是错上加错,文中老杜就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了过来,在没改正以前黄爸爸喊他一声恩人他都会难受,那在我们现实世界那些犯错误的的人谁愿意重新改过自新呢?我相信世界上好人比坏人多,在你犯错误时,只要你还有良知你就要克服歹心,重做自我,而且要去帮助该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如此,明天一定会更辉煌!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6】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本书,是马小跳系列的,书名是《侦探小组在行动》。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在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叫黄菊。在一天夜里,黄菊的爸爸被一辆香槟色的宝马740的司机给撞了,有可能会瘫痪。肇事者现下落不明。钱又不高看病。马小跳就和毛超、长大、唐飞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一起去“破案”。忽然间又有一个大人“老杜”参加了他们的这个小组,和马小跳他们一起“破案”(老杜: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有一个啤酒肚,红红的鼻子,是一个“光头”)。他帮助黄菊的爸爸付了医药费,还帮黄菊千里迢迢找到了妈妈,还做了许多好事。可是都不知道最后的凶手就是老杜,他才是撞黄菊爸爸的肇事者。所以,每次黄菊的爸爸叫他恩人时,他的心就像是被刀割了一样痛,因为他就是凶手。他平时不开他的宝马,是因为他心虚,他怕马小跳他们认出来是他干的,所以才一直瞒着他们的。上街时,都叫出租车。

秦老师自从知道了老杜这号人物后,很想让同学们认识认识他,让同学们多多向他学习学习他乐于助人的优点,可是谁都不知道他是为了补偿他的措施,才一直帮助黄菊一家的。秦老师让马小跳把那个心地善良的老杜请到学校,若是请不到,我唯你是问。最后,马小跳请过来了,他们全班人都认识了老杜。

最后打听出来,绿源公司的老板也姓杜,条件也很符合。马小跳他们放学后就去那里调查,可是那里的保安不让进,没法调查。最后毛超抽空独自一人去那里调查,并把自己所看到的用摄像头拍了下来。之后,他们断断续续的猜测最后的肇事者就是老杜,才知道,他们很伤心老杜他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在瞒着我们。马小跳让老杜去自首,老杜觉得他们说得对,做错了时就应该承认错误,并且,我这可也不是普通的错误,而是一条会瘫痪的腿。马小跳他们很伤心,因为老杜他是一个好人。最后,老杜去自首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我读这本书的感受是:以后要像老杜一样多多帮助同学,帮助别人,我们不过是做错事了要这样,即使我们没有做错事,我们也应该这样!!!

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后感分享【篇7】

经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淘气包马小跳之侦探小组在行动》,读完后,我心中冒出了一个感悟的新芽。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黄菊的爸爸被车撞了骨折了,马小跳是周末从安琪儿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他马上打电话给唐飞、张达毛超,让他们到他家集合。四个铁哥们一拍即合,马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并且立即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他们发誓要找到车祸肇事者承当法律责任。在“侦查”的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盟到他们的侦探小组,还帮黄菊的爸爸住院治疗,这让马小跳他们几个非常感动……侦探小组终于排破案了,但结果却让人出乎预料——车祸肇事者就是老杜!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感动,应为才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车祸肇事者是老杜,所以我和马小跳班上的同学的感受一样:老杜是一个大好人。

读完后,我也有一个问题:如果老杜

不是车祸肇事者,而是其他人老杜同样遇到了马小跳他们几个,那老杜还会这么做吗?也许不会,可是老杜撞了人,还帮人家,不像有一些人,开车撞了人,人家没死,还倒车,一直把人家撞死为止。

这本书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如果老杜没承认,马小跳他们几个不把他拉到警察局才怪呢,可是老杜有一片好心,马小跳他们几个发现后,只是劝他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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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读后感不可偏离文章主旨,要充分理解文章要义。一份优秀的作品读后感需要我们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工作总结之家编辑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篇1

当我在书店顺手拿起这本书,随便翻翻时,突然被上面几排美妙又刺激的句子吸引了。我猜这一定是一本讲侦探的书,我太喜欢了,就央求妈妈给我买。起初,妈妈还有点不相信的我判断力,等她看了这几排文字后,立刻同意了,还对我说这本书不能不买!你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好看了吧!

原来,这本书是一位叫林格伦的外国老奶奶写的,她真的很老,有94岁,被人们称为童话外婆。她写了很多书,在世界各地发行的书摞起来足有175座埃菲尔铁塔高。我后来还买了她写的《小飞人卡松》、《长袜子》,都很好看。

《大侦探小卡莱》是一本大部头的书,不仅书大而且还很厚,差不多400页。故事讲了一位名叫卡莱的小朋友与他的伙伴一起破案的经历。主人公小卡莱有很多优点,他乐观、聪明、胆大。不过,他的胆子也太大了,朋友们常说他完在敢。但我觉得这是一个侦探应该具有的冒险精神,更重要的是他有很多知识,在破案的时候这些知识给了他巨大的帮助,我也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破案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还有它的大和厚,我可以多看几天才看完,以饱我的书瘾。

啊!在漫长的假期里,小卡莱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我很多快乐。

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篇2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主要介绍一个名叫布吕姆克维斯特的小男孩,大家都叫他卡莱,他是个侦探小说迷,一心想当侦探,这位大侦探布吕姆克维斯特从侦探小说里还真学到了不少侦探的起码常识,时刻留神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事,可在这本书里面偏偏让他和他的伙伴们可以“大显身手”。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分三部分,他们在第一部分中破获了一帮暗藏的抢劫犯,在第二部中帮助警方逮住了杀人犯,在第三部中协助公安部门粉碎了外国特务绑架科学家父子,窃取国家机密的阴谋。

这本书里面有生动有趣的红白玫瑰战争,有让人揪心的情节,有聪明勇敢的孩子,这些孩子之间有时闹点小别扭,但很快又和好了,有时要是有任务,他们总是争先恐后的抢着去,当然,要是有好吃的,他们也会一起分享美食......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中通过几件事描绘孩子的机智勇敢和团结友爱。这种精神即使是不想当侦探的'孩子,不也是很需要吗?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做事要有一颗勇敢的心,不要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要勇敢面对,还要相信自己。这里面的人都很勇敢,还有个聪明的大脑,他们为了得到坏人的指纹经受了种种磨难,可他们依然乐观面对。这本书里写的是一些活泼开朗孩子面对坏人的方法,内容让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让我心惊肉跳,有时让我陷入深思,有时让我豁然开朗。我真是感到了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不少欢乐和知识,值得我们一读!

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篇3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读侦探故事。从书和电影里,我认识了英国的名侦探福尔摩斯、日本的名侦探柯南和比利时的大侦探波洛。最近我又从书里认识了瑞典的一位大侦探:卡莱·布鲁姆奎斯特。

大侦探卡莱出自瑞典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林格伦的小说《大侦探小卡莱》。你别误会,卡莱不是一个像福尔摩斯那样的成年人,也不是像柯南那样的高中生,而是一个只有13岁的小男孩。不过,像所有厉害的侦探一样,卡莱聪明、勇敢、冷静、细心,爱动脑筋,当然也喜欢“多管闲事”。

书中描写了卡莱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安德士和艾娃露达在暑假里和别的小朋友玩“玫瑰之战”的游戏,发现了案件,然后一起追查案件、对抗罪犯的很多故事。

卡莱常常躺在梨树底下瞪大眼睛想入非非,他也常常和假想中的谈话对手对话。这位假想谈话对手是他的忠实伙伴,已经陪伴他多年了。卡莱认为他是一位出色的人,是一个杰出的侦探,值得任何人对他怀有深深的敬意。请猜猜,这位假想对手是谁?对,就是卡莱自己!原来他整天都在琢磨当侦探的事情。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所有的罪犯都很狡猾,想要抓住他们就要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还要有足够的耐心,要学会分析。

我认为我要学习卡莱的聪明冷静和敢于对抗罪恶的精神,学习安德士的领袖精神,学习艾娃露达关心他人的精神。

我还想多掌握一些侦探的知识,长大了当侦探,破许多案子。

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篇4

朋友,当你读一本书时,读到紧张处,会使你提心吊胆,连大气也不敢出,读到高兴时,又会叫你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大侦探小卡莱》就是这么一本情节紧张、曲折的儿童侦探小说。

《大侦探小卡莱》描述了一个宁静的城市里,一帮孩子的故事。千篇一律的和平生活使这些孩子觉得枯燥无聊,于是分成两股打起了玫瑰战争。他们下战表、偷袭、交换人质,完全按照打仗的规矩办。可是,事情竟这样巧,隐藏的抢劫犯埃纳尔舅舅就躲在他们附近的面包师傅家里,一心想当大侦探的玫瑰战士小卡莱这下可大大过了当侦探的魔。他通过一系列的观察,终于发现了罪犯的马脚,他和伙伴们团结一致,帮助带察叔叔抓住了三个盗窃十万克郎珠宝的罪犯。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崇拜起这位只有十三岁的大侦探来。我仿佛看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来到隔壁面包师傅的家里,翻进顶楼房间,取得了埃纳尔舅舅的指纹。可就在他准备跳出窗台的时候,不慎打翻了一只花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他机智地装出不知所措的样子,说:我怎么到这儿来了?我又梦游了吗?对了,现在我想起来了,我做梦见到了您,埃纳尔舅舅,请您原谅我惊醒了您。终于使埃纳尔舅舅收起了手枪。

小卡莱是多么机智勇敢啊,而我呢,虽然也想做一个侦探,却胆小怕事,缺乏小卡莱这种当侦探的素质。

有一次,我去一个小商店买语文练习本。当时,商店里除了我外,只有一位售货员和一位顾客。那位顾客是个小伙子,穿着皮茄克,叼着过滤嘴烟,身上散发出一股小狗路过都要打喷嚏的浓烈的酒气。他昂着头,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眼珠呢,却骨碌骨碌地转个不停,打量着街上的行人和售货员。

售货员将本子拿给我后,看那人没有买东西的意思,又浑身散发着酒气,便不理睬他,独个儿站在一边打算盘。

这时,小伙子脸上的肌肉猛地抽搐了几下,漂了售货员一眼,迅速地从货架上拿走了一瓶啤酒,哼着歌曲走开了。这一切,我都目睹了,心想:糟了,他偷啤酒了,我得告诉售货员。谁知还没来得及喊,那小伙子好象知道我要干什么似的,猛一回头,冲我咧咧嘴,嘿嘿一笑,露出两排金黄色的大玉米,还把拳头捏了捏,那样子象在警告我:你敢多半句嘴,小心我的拳头。

我犹豫了。唉,还是不要喊的好,万一别人不相信小孩子的话呢?那还不是自找苦吃?再说,就算抓住了他,要是我以后碰见他,他要报复怎么办?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还是谨慎点好。想到这儿,我悄悄地走了。

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篇5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是一位叫阿斯特丽德?林格各伦写的。她写这本书的时候有94岁,被人们称为童话外婆。她还写了很多书,如果把她写的书摞起来有175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是不是很了不起的一位作家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卡莱,他机智、勇敢、执着。小卡莱是个侦探迷,一心想当侦探。这位小卡莱时刻留神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事。由于他观察仔细、勤于思考,他破获了许多案子,后来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私人侦探。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讲小卡莱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破获了一帮偷取金银珠宝的盗窃犯;第二部分讲的是他们帮助警方逮住了杀人犯;第三部分是讲在他们的协助下,警方成功地解救了教授父子,并保守住了国家机密。我的心随着故事情节变化,时而兴奋不已,时而屏住呼吸,时而张大嘴巴

读完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多动脑筋才能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

大侦探小卡莱读后感 篇6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是瑞典的着名作家林格伦写的。这本书生动、紧张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梦想成为超级侦探的13岁少年卡莱,在与小朋友玩玫瑰之战的时候,发现了案件。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警方破案,抓捕坏人的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在那个时代里,孩子们能够在一起充足的玩。听爸爸妈妈说,他们那时候,也是玩双方打仗的快乐的游戏是的,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是我们这一辈的小孩们大多数都出在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好中,而且现在的城市并没有多少空地供我们孩子们玩耍,出门都是高楼大厦,空地都被房地商们炒房了,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我们并不能像原来的孩子那样在空地上高喊冲啊!杀啊!,陶醉在快乐的游戏中。现在,我们也有冲啊!,杀啊!的游戏。不过那是在电脑虚拟世界的冲杀,家里没电脑的就不理会未成年人不许进网吧的规定,在黑心老板的纵容下,鬼鬼祟祟地玩冲啊!杀啊!的游戏,不知道毁了多少人啊!我多么羡慕他们那个时代的孩子啊!

读了这本书,我也知道了。邪恶势力再怎样努力,都是白费的。犯罪分子总是会留下线索的,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警察的法网!在生活中,也要多一些机智勇敢。卡莱就是用自己的机智勇敢,说白玫瑰的暗语。要知道,犯罪分子可是听不懂这些叽哩呱啦的话,自然被聪明的主人公骗过去的。

读了这本书,我还掌握了一些写作技巧。比如说:卡莱只是想,是一个怎样的火车头从他身上压过去,他的脑袋为什么这样痛。但是他眼前一黑,倒下去了,用不着再想什么。他的最后一点儿知觉听到了彼得士恶狠狠的声音。

我杀死你,你这个小讨厌鬼!尼克,快来,把他抬到那几个人那里!

读到这里,我不禁猛然一惊,卡莱后面会怎样呢?带着期待的心情与强烈的好奇心,使我不得不往下看。作者在全书中设了很多的像这样的谜局,使读者想往下看结果的好奇心增强。我也要学习这种方法提高我写作水平。

大侦探读后感(集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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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侦探读后感(篇1)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是瑞典的着名作家林格伦写的。这本书生动、紧张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梦想成为超级侦探的13岁少年卡莱,在与小朋友玩玫瑰之战的时候,发现了案件。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警方破案,抓捕坏人的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在那个时代里,孩子们能够在一起充足的玩。听爸爸妈妈说,他们那时候,也是玩双方打仗的快乐的游戏是的,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是我们这一辈的小孩们大多数都出在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好中,而且现在的城市并没有多少空地供我们孩子们玩耍,出门都是高楼大厦,空地都被房地商们炒房了,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我们并不能像原来的孩子那样在空地上高喊冲啊!杀啊!,陶醉在快乐的游戏中。现在,我们也有冲啊!,杀啊!的游戏。不过那是在电脑虚拟世界的冲杀,家里没电脑的就不理会未成年人不许进网吧的规定,在黑心老板的纵容下,鬼鬼祟祟地玩冲啊!杀啊!的游戏,不知道毁了多少人啊!我多么羡慕他们那个时代的孩子啊!

读了这本书,我也知道了。邪恶势力再怎样努力,都是白费的。犯罪分子总是会留下线索的,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警察的法网!在生活中,也要多一些机智勇敢。卡莱就是用自己的机智勇敢,说白玫瑰的暗语。要知道,犯罪分子可是听不懂这些叽哩呱啦的话,自然被聪明的主人公骗过去的。

读了这本书,我还掌握了一些写作技巧。比如说:卡莱只是想,是一个怎样的火车头从他身上压过去,他的脑袋为什么这样痛。但是他眼前一黑,倒下去了,用不着再想什么。他的最后一点儿知觉听到了彼得士恶狠狠的声音。

我杀死你,你这个小讨厌鬼!尼克,快来,把他抬到那几个人那里!

读到这里,我不禁猛然一惊,卡莱后面会怎样呢?带着期待的心情与强烈的好奇心,使我不得不往下看。作者在全书中设了很多的像这样的谜局,使读者想往下看结果的好奇心增强。我也要学习这种方法提高我写作水平。

大侦探读后感(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柯南道尔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它有着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场景。

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厉害的侦探,智勇双全,非常聪明,有丰富的经验,顽强的意志。他可以根据蛛丝蚂迹推算出疑犯设的一点点陷阱。在人们心中,他就是个神探,是罪犯的克星。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助手,是一名法医,经常帮助福尔摩斯验尸。斯坦福是华生的朋友,只要华生有困难,他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他。胖侦探是个固执又勇敢的侦探,每次探案都冲在最前面。

要是现在还有福尔摩斯,罪犯就会少很多。希望我们的生活当中也能有像福尔摩斯这样厉害的神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如果看上了瘾,你一定会一口气把它看完。

大侦探读后感(篇3)

六一节,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大侦探小卡莱》。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下子就被故事的情节牢牢吸引了,废寝忘食地翻看起来。

主人公小卡莱是个有着福尔摩斯般敏锐目光、勇敢聪明的小男孩。他经过非常仔细地观察,发现了罪犯带着一把万能钥匙,还注意到罪犯故意隐藏皇宫遗址不让人发现,因此发现了犯罪的线索,找到了藏宝地点,使罪犯埃纳尔叔叔和他的两个同伙落入了法网。

看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卡莱的这种细心观察、用心思考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卡莱发现了平常人没有注意到的蛛丝马迹,从而抓住了狡猾罪犯的狐狸尾巴。

观察是一件再也简单平常不过的事。我们的身边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什么,但是很多人都会熟视无睹,只有那些有心人才会有收获。例如,一张普普通通的世界地图,在科学家魏格纳眼里却发现了五大洲的海岸线是那样的吻合,因此就有了大陆漂移假说理论;瓦特看到沸腾的开水顶开了壶盖,因此诞生了蒸汽机原理。正是这些细致入微地观察、潜心思考,人类才有了许多伟大发现。

我是一名小学生,还有许多知识在等我学习,还有许多未知的奥秘等我去探索。知识既在书本里,也在身边的角角落落,我也要像卡莱那样,做个有心人,在学习生活中细心观察,多思考,这样我就能在知识的海洋里收获更多的东西。

大侦探读后感(篇4)

当我在书店顺手拿起这本书,随便翻翻时,突然被上面几排美妙又刺激的句子吸引了。我猜这一定是一本讲侦探的书,我太喜欢了,就央求妈妈给我买。起初,妈妈还有点不相信的我判断力,等她看了这几排文字后,立刻同意了,还对我说这本书不能不买!你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好看了吧!

原来,这本书是一位叫林格伦的外国老奶奶写的,她真的很老,有94岁,被人们称为童话外婆。她写了很多书,在世界各地发行的书摞起来足有175座埃菲尔铁塔高。我后来还买了她写的《小飞人卡松》、《长袜子》,都很好看。

《大侦探小卡莱》是一本大部头的书,不仅书大而且还很厚,差不多400页。故事讲了一位名叫卡莱的小朋友与他的伙伴一起破案的经历。主人公小卡莱有很多优点,他乐观、聪明、胆大。不过,他的胆子也太大了,朋友们常说他完在敢。但我觉得这是一个侦探应该具有的冒险精神,更重要的是他有很多知识,在破案的时候这些知识给了他巨大的帮助,我也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破案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还有它的大和厚,我可以多看几天才看完,以饱我的书瘾。

啊!在漫长的假期里,小卡莱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我很多快乐。

大侦探读后感(篇5)

朋友,当你读一本书时,读到紧张处,会使你提心吊胆,连大气也不敢出,读到高兴时,又会叫你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大侦探小卡莱》就是这么一本情节紧张、曲折的儿童侦探小说。

《大侦探小卡莱》描述了一个宁静的城市里,一帮孩子的故事。千篇一律的和平生活使这些孩子觉得枯燥无聊,于是分成两股打起了玫瑰战争。他们下战表、偷袭、交换人质,完全按照打仗的规矩办。可是,事情竟这样巧,隐藏的抢劫犯埃纳尔舅舅就躲在他们附近的面包师傅家里,一心想当大侦探的玫瑰战士小卡莱这下可大大过了当侦探的魔。他通过一系列的观察,终于发现了罪犯的马脚,他和伙伴们团结一致,帮助带察叔叔抓住了三个盗窃十万克郎珠宝的罪犯。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崇拜起这位只有十三岁的大侦探来。我仿佛看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来到隔壁面包师傅的家里,翻进顶楼房间,取得了埃纳尔舅舅的指纹。可就在他准备跳出窗台的时候,不慎打翻了一只花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他机智地装出不知所措的样子,说:我怎么到这儿来了?我又梦游了吗?对了,现在我想起来了,我做梦见到了您,埃纳尔舅舅,请您原谅我惊醒了您。终于使埃纳尔舅舅收起了手枪。

小卡莱是多么机智勇敢啊,而我呢,虽然也想做一个侦探,却胆小怕事,缺乏小卡莱这种当侦探的素质。

有一次,我去一个小商店买语文练习本。当时,商店里除了我外,只有一位售货员和一位顾客。那位顾客是个小伙子,穿着皮茄克,叼着过滤嘴烟,身上散发出一股小狗路过都要打喷嚏的浓烈的酒气。他昂着头,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眼珠呢,却骨碌骨碌地转个不停,打量着街上的行人和售货员。

售货员将本子拿给我后,看那人没有买东西的意思,又浑身散发着酒气,便不理睬他,独个儿站在一边打算盘。

这时,小伙子脸上的肌肉猛地抽搐了几下,漂了售货员一眼,迅速地从货架上拿走了一瓶啤酒,哼着歌曲走开了。这一切,我都目睹了,心想:糟了,他偷啤酒了,我得告诉售货员。谁知还没来得及喊,那小伙子好象知道我要干什么似的,猛一回头,冲我咧咧嘴,嘿嘿一笑,露出两排金黄色的大玉米,还把拳头捏了捏,那样子象在警告我:你敢多半句嘴,小心我的拳头。

我犹豫了。唉,还是不要喊的好,万一别人不相信小孩子的话呢?那还不是自找苦吃?再说,就算抓住了他,要是我以后碰见他,他要报复怎么办?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还是谨慎点好。想到这儿,我悄悄地走了。

大侦探读后感(篇6)

近日,我喜欢上了一本叫《科学大侦探》的书。它是破案、解谜之类的书籍。

这类书有很多版本。我最喜欢看“对决复仇者”中的死亡摩天轮,其中有一篇,特别精彩!

死亡摩天轮讲的是:一位姓曹的男人带着自己的老婆童莹来到公安局。说有人要杀童莹,说完便拿出一封信。信里说有人买了童莹的命,让她乘坐23号摩天轮,如果在摩天轮转完一圈她能安全出来就放过童莹的命。警方对这个案件束手无策,只好请来一名侦探小D探长。小D探长检查了23号摩天轮的里里外外,发现了除了在摩天轮内杀,还有远程射击。于是,小D探长等人找到了与23号摩天轮相垂直的一个烂阁楼,发现了一位杀手正在准备开枪射击。警方立刻捕到了她。在她的招供下,知道了买童莹命的正是童莹自己,因为她还爱她前夫,前夫已经死了。聪敏机智的小探长破了这件难案子,真厉害!

我们要向小D探长学习,这让我更了解一句名言:欲要看究竟,处处细留心。意思要想明白一件事,每个细节都要留心,不能马虎。

大侦探读后感(篇7)

福尔摩斯一直是办案现场最聪明的侦探,很多凶手都被绳之以法,然而如今,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很可能会使这位举世闻名的福尔摩斯侦探居为下风。

澳洲皇储突然死亡,虽然莱丝楚德督查在调查之后认为皇储是自杀的,但是福尔摩斯却认为皇储是一起谋杀案的遇害者。这起震惊世人的谋杀案其实只是莫里亚蒂教授开始自己的黑暗统治的前奏曲而已。发现了凶手蛛丝马迹的福尔摩斯顺着线索追寻了下去,没想到这个线索把他带到了一家小酒馆中。前些年,他和自己的兄长以及好朋友华生,在这里庆祝完华生最后一个单身汉夜晚,在这间小酒馆里,福尔摩斯碰到了西姆,她是一个吉普赛的占星巫师,她看到了谋杀案的发生,但是他并没有把一切真相都告诉福尔摩斯。因为她的占星术,使她变成了莫里亚蒂教授的下一个谋杀对象,不过福尔摩斯,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她,为了报答福尔摩斯,西姆答应帮助福尔摩斯破案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觉得福尔摩斯是最勇敢最聪明的人,但他有时候也比较有趣,他会把自己伪装得很好,他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能快速的扫描跟整个案件有关的证物以及凶手留下的任蛛丝马迹,再把线索和证物连起来,找到最后的幕后凶手,然后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牺牲自己,阻止凶手的阴谋得逞,最后又活过来了。我最喜欢看探险或破案的电视电影。我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以及他那双灵活敏锐的眼睛,那双眼睛透漏着一种不服输,一种正义的光彩!

大侦探读后感(篇8)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关于侦探的书籍--《大侦探海啦啦4疯子杰克的生死挑战》。它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书的主人公是海啦啦--一个小学五年级的机智男侦探。他的好帮手青瑛有一个堂哥,名叫青峰。青峰有人格分裂症,一人扮演三个角色:疯子杰克、地狱博士阿南以及青峰。疯子杰克多次向海啦啦发出挑战,做出疯狂的举动,而地狱博士阿南与青峰却竭尽全力地帮助海啦啦度过难关。最终,海啦啦解开了这个谜团,让真相浮出水面。

一个个新的人物,一种种新的可能,一堆堆新的谜团,一次次新的挑战,让海啦啦不知所措。疯子杰克可怕的非人行为,让海啦啦痛心疾首;疯子杰克神秘的行踪与历史,让海啦啦捉摸不透;疯子杰克发来的挑战邮件,又让海啦啦忐忑不安。而其中,海啦啦每一次心情的转变,读者们都可以在阅读中深刻体会到。

本书作者海小枪枪老师刻意在书中设置了许多谜团,每一个都引人深思。你必须仔细观察细节,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多角度思考,才能得出正确答案。如果我们不仔细观察,不用心思考,都无法解疑,就无法增长我们的智慧。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还没有回来。我灵机一动,打算制造一个惊喜给他们。爸妈都特别喜欢吃油炸南瓜饼,我刚好可以趁着这次机会,让他们尝尝我的手艺。因为经常看妈妈做这道菜,所以我大概知道它有哪些步骤,并有信心把它做得和妈妈一样好。

于是,我装着妈妈的熟练的样子,点好火后,先把适当的油倒进锅里。等油烧热后,再把南瓜饼放进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过多久,锅里的油就四处乱溅。刚开始还好,只是溅到桌面上。后来,油就更加调皮了,甚至溅到我的衣服和手臂上,让我感到十分难受。我实在忍不了了,打算寻求解决办法,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来,这南瓜饼没有加盐,于是我不论先后顺序,往锅里加了点盐。

没想到,油居然停止了飞溅,安分地待在锅中,我感到十分奇妙。做好油炸南瓜饼等爸妈回来后,我一边看着他们吃我做的油炸南瓜饼,一边疑惑地问妈妈刚才的问题,妈妈微笑着告诉我:油炸食物时之所以油会外溅,是因为油锅或食物中含水分的缘故,因为油的沸点比水高,而密度比水低,因此油层在水层上面,水层沸腾而使油层飞溅,如果在油中加盐,那么盐应该不溶于油脂中,但溶于水中,水盐油混合时,使水变成高浓度的盐水而使其沸点增高而不易沸腾,那么油层就不会往外飞溅了,下次如果再遇到这种问题,也就可以使用这个方法。听了妈妈讲的话,我深有感触:原来生活中蕴含着那么多奥秘,多加观察和思考就会获得智慧!

在生活中,观察是根,思考是叶,智慧是花。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种下一粒认真努力的种子,就会收获成功的绿萌,绽放智慧之花!

大侦探读后感(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大侦探福尔摩斯逃狱大追捕》这本书,这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拍档华生,帮助警探李大猩和狐格森抓获越狱的江湖骗子马奇的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在江湖骗子马奇女儿凯蒂的生日会将其抓获。四年后,马奇袭击狱中老大刀疤熊,成功逃出固若金汤的牢房。福尔摩斯知道马奇只为见证女儿的婚礼,让他完成了心愿后主动自首。故事的最后,马奇的女儿凯蒂得知他越狱的原因是因为想在婚礼上见她一面后,便在礼车上放了马奇送给她的布偶,表示原谅马奇。

书中,对马奇越狱过程的描写和福尔摩斯破解了马奇越狱之迷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因为这一部分是包含了很多科学道理。马奇为了越狱,作了周密的计划,他先老实听话成为厨房帮工,成功地从厨房偷取盐,并利用了盐水锈蚀铁壁的化学性质轻松拆下困住他的铁杆,还利用了和冰与尿液的化学作用,攀越了6米高的围墙。他还经过精密的计算,巧妙地切法切出51块饼干藏在身上,用来逃跑时吃。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几团碎布和一块薄饼等仅有的几个线索便破解了马奇的逃狱之迷。这些情节不仅让我读到了精彩的故事,更是让我在故事中学习到了很多科学知识和思考方式。

故事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四肢敏捷,善长拳术,头脑灵活,知道许多知识,曾破过许多案,知道摩尔斯电码和常人不知道的科学知识;他的拍档华生,助人为乐擅长医术;警探李大猩和狐格森爱出风头,查案手法案笨拙;越狱骗子马奇,虽然是骗子但却是劫富济贫,还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对家人有爱心。书的最后还验证了马奇对凯蒂的关心,正如书中所说他明白,无法相认虽然遗憾,但人生岂能尽如人意,能够默默地在远处中守护,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书中的每个人物都鲜活有趣,在被故事吸引的时候我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我感觉,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科学道理是成为合格学生的基础,而将所学的知识用在正确的事情上,才能真正的学以致用。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可贵,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更加明白了他们平时的良苦用心。

大侦探读后感(篇10)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主要介绍一个名叫布吕姆克维斯特的小男孩,大家都叫他卡莱,他是个侦探小说迷,一心想当侦探,这位大侦探布吕姆克维斯特从侦探小说里还真学到了不少侦探的起码常识,时刻留神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事,可在这本书里面偏偏让他和他的伙伴们可以“大显身手”。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分三部分,他们在第一部分中破获了一帮暗藏的抢劫犯,在第二部中帮助警方逮住了杀人犯,在第三部中协助公安部门粉碎了外国特务绑架科学家父子,窃取国家机密的阴谋。

这本书里面有生动有趣的红白玫瑰战争,有让人揪心的情节,有聪明勇敢的孩子,这些孩子之间有时闹点小别扭,但很快又和好了,有时要是有任务,他们总是争先恐后的抢着去,当然,要是有好吃的,他们也会一起分享美食......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中通过几件事描绘孩子的机智勇敢和团结友爱。这种精神即使是不想当侦探的'孩子,不也是很需要吗?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做事要有一颗勇敢的心,不要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要勇敢面对,还要相信自己。这里面的人都很勇敢,还有个聪明的大脑,他们为了得到坏人的指纹经受了种种磨难,可他们依然乐观面对。这本书里写的是一些活泼开朗孩子面对坏人的方法,内容让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让我心惊肉跳,有时让我陷入深思,有时让我豁然开朗。我真是感到了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不少欢乐和知识,值得我们一读!

大侦探读后感(篇11)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书的内容是关于一个有着侦探梦的小男孩儿卡莱.布鲁姆.奎斯特的故事。

在他居住的瑞典小城市里,治安一直很好,因此他的侦探梦想很难实现。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镇上有一家银行遭到抢劫,丢失了很多珠宝。刚开始卡莱并没有留意,直到后来镇上来了三个陌生人。一直梦想着做侦探的卡莱,凭借着自己以往学到的侦探技能和善于观察的习惯,发现了这三个人并不是游客或者访客。他们三个人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种种迹象,让卡莱开始怀疑他们跟那起珠宝失窃案有关。

勇敢的卡莱躲藏在一棵大树上偷听到了三个人的对话,从而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很有正义感的他帮助警察获得了罪犯的指纹,这对破案来说非常重要。

在追捕的过程中,一个逃犯从一个岔路口逃跑了,机智的卡莱细心地观察到岔路上留下的一个车轮轮胎是新的。他把这个轮胎的印子对照后确认了罪犯逃跑的方向,并带领警察追上了罪犯。最终抓到了这个据警察说是整个国家最危险的盗窃团伙之一。

卡莱因此成了小镇上的名人,还上了报纸,但他并不满足于这个小小的成绩。

书中还讲了两个卡莱参与破案的故事,一个是谋杀案,一个是绑架案。机智勇敢的卡莱继续发挥他的才能,最终协助警察抓到了两起案件的罪犯。书中有些情节很紧张,有些却很风趣。

读后我想,我是不是也能成为一名侦探呢?也不用侦破像凶杀那样的大案。在我家里最多发生的是失踪案我们家有三个男孩,我们会经常找不到自己的东西,比如文具和玩具。

一般这种时候都是爸爸帮我们侦破的。每当我因找失踪物而急地抓耳挠腮时,爸爸就会镇静地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爸爸的这个方法很好用,我自己沿着这个思路顺藤摸瓜,都成功破案了。

也许我没有机会像卡莱一样直面罪犯,但我还是要学习他擅于观察、理智分析的能力,以及他的正义和勇敢。

大侦探读后感(篇12)

别看有些成年人表面上一副严肃成熟的高冷脸,但只要提到任何一只宝可梦的名字立刻就能对它的属性、技能、进化形态以及关于它的一切冷知识如数家珍,简直就像瞬间变成了小孩子。陪伴一代人成长起来的宝可梦不但没有给人留下低龄化的印象,反而宝可梦的队伍越发壮大,直到形成如今庞大惊艳的宝可梦宇宙,这不仅要归功于多变有趣的画风与想象力,更是因为宝可梦的故事外壳下总是有一个温暖甜美的内核——陪伴。

于5月10日在北美和中国同步上映的《大侦探皮卡丘》称得上是一部真正意义上适合全年龄观看的动画电影了:爱看热闹的小孩子可以和软萌可爱的皮卡丘一同踏上天马行空的冒险之路,而对宝可梦念念不忘的情怀粉则能在电影中的宝可梦合家欢中重拾自己的纯粹热爱和童年记忆:每一个人无一例外都珍视无言的陪伴,而宝可梦无疑就是这样一个治愈感满满的存在。

明明最擅长的是十万伏特和卖萌,怎么就成了探案技能满点的大侦探呢?《大侦探皮卡丘》不卖关子,让观众跟随男主角蒂姆·古德曼的视角来攻破这场阴谋丛生的迷局。为了料理父亲的后事,蒂姆来到莱姆市里父亲的办公室,没想到却在这个搁置许久尘土飞扬的地方邂逅了一只古灵精怪还会说人话的皮卡丘!当然蒂姆不久就发现似乎只有他能听懂皮卡丘的大叔腔和嘲讽语气,而其他人听到的只是奶声奶气的“皮卡皮卡”而已,如此反差萌真是让人瞬间爱上!

摘下皮卡丘头上的小小侦探帽,发现帽子里面写着的正是父亲的名字,原来这只乍看起来不太靠谱的皮卡丘正是父亲的宝可梦。在皮卡丘的极力劝说下,蒂姆意识到父亲或许并没有死,只是暂时下落不明而已。于是,曾经赌咒发誓不需要宝可梦的蒂姆就这样和大叔嗓的皮卡丘一同开启了自己的寻父之旅,却没想到莱姆市的状况远比他想象中要复杂更多……

电影《大侦探皮卡丘》将故事发生地设在了莱姆市,而此地的有趣设定就在于在这里宝可梦是和人类和谐共生的,而不需要进行无意义的对战。所以,在莱姆市你可以看到很多奇异又无比合理的景象:胖丁给酒吧里的醉酒客人唱歌、怪力和卡比兽指挥交通、在马路上自在穿梭的嘟嘟利、自带呆萌傻气的可达鸭、活在自己世界里的魔墙人偶……精致特效完全做到了对宝可梦形象的完美还原,每只宝可梦都有各自的萌点,当然萌中之王当属毛茸茸的皮卡丘,光是看着就已经能脑补这种超软超好揉的可爱质感了!

除却治愈感十足的超萌宝可梦,猝不及防的反转情节和激战大场面依旧保证了剧情上的可看性与吸引力,最后的结局自然还是意料之中的温暖团圆,不由得再次感叹:萌才是王道啊!我们都在一点一点变成不动声色的大人,但无忧无虑的宝可梦依然在永不老去的另一个时空里自在生活着,随时为我们提供了残酷生活里一个可供逃遁的美好角落,这就是最温柔最治愈的事啊。

大侦探读后感(篇13)

大侦探福尔摩斯我很喜欢的书之一,在第一本追凶20年里,我很喜欢的一个场景就是福尔摩斯在凶案现场推理凶手的信息的时候,我看完以后惊呆了,心想福尔摩斯是怎么通过一点点的线索就能推理出这么多的信息。

首先凶手的年龄是40至50岁,第二凶手的眼睛是红色的,其次凶手的身高有180厘米以上。最后凶手还有长长的指甲,凶手很喜欢抽印度的雪茄。妈妈告诉我说:“福尔摩斯是因为他善于观察,如果你也善于观察,那么你也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的。”我觉得福尔摩斯不仅有好的观察力,还有好的想象力,因为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随时会想到凶手和死者的关系。

当然,除了福尔摩斯,我在电视上还看见过名侦探柯南也是这样的,当时我就想福尔摩斯和柯南也太厉害了吧,既然能够根据这么一点点的线索就推理出这么多的信息,我一定要向我的偶像福尔摩斯学习。

有关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系列


书籍才是最好的陪伴。而且无论是人生的哪个阶段,都需要好好读书。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对生活的乐观态度使我很感动。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能帮助我们进一步领悟该作品的内涵。你是否对写一篇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分享”,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1

理想主义者的坟墓与尊严——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的副标题叫“1830年纪事”,也就是说,故事发生在1830年,这一年,距离一代传奇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去世已过去足足9年,那个法兰西横扫欧洲大陆,单挑欧洲封建王朝的时代的早已结束。此时,统治法国的是复辟了的波旁王朝。故事便从这讲起,主人公于连,虽出身卑微但相貌十分英俊,他不仅聪明好学,精通拉丁文,能背诵《圣经》中的新约,而且记忆力惊人,几乎能做到过目不忘。以小说的逻辑,一旦作者赋予了主人公这样的能力,剩下的无外乎主人翁出人头地,携手佳人走上人生巅峰的剧情。

于连也是这样想这样做的。内心崇拜拿破仑的他,一心期待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他外表谦逊,但骨子里心高气傲,最致命的弱点是,他的自尊心极强,但又极其脆弱。受制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处于中下阶层的于连总是将他人不经意的言行视为对自己的侮辱。因此,他心有不甘,因此,他必须要通过某些行动进行“报复”。

于连的“报复”体现在情感上的“征服”,也就是小说的主线。起初,于连在市长家担任家庭教师后,不久,他便和市长年轻的夫人德·瑞那之间产生了暧昧的情愫,这种暧昧很快转化为恋情。德·瑞那夫人16岁便嫁给了市长,她别无选择。在日后漫长的婚姻中,她与市长之间全无任何感情,此时,外表俊朗又年轻善解人意的于连的出现,恰似长久寂寞中的一道阳光,很快便征服了她的心。然而,于连对德·瑞纳夫人充其量只是一种占有欲,他渴望通过征服市长这个上层阶级的妻子,来发泄对不平等的社会地位的不满,以此证明自己的能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最多只是沉迷于德·瑞那夫人成熟的身体”。不伦的感情总会败露,很快,于连与德·瑞纳夫人的恋情被曝光,愤怒的市长为了免于分割财产,而拒绝离婚。德·瑞那夫人在痛苦中不愿与于连相见,于连在压力下选择了离开。

他去了神学院,见证的不是对崇高的追求,而是教会的虚伪。绝大多数人嫉妒他的外貌与才华,哪怕他竭尽所能掩盖。当与于连关系较好的院长受排挤而离开后,于连便认定逃离此地是他必须的选择,他要变得世故圆滑才能成就出人头地的理想。得益于他的才华,接下来于连到了莫尔侯爵的家中担任私人秘书。

在侯爵家的工作使于连接触到了巴黎的各种权贵,他试图与权贵们建立好的关系,以此获得更多机会。因为在这个时代,出身和门第是先天的,再刻苦的后天奋斗也难以改变先天的光环。但于连很快发现,尽管权贵们外表彬彬有礼,对自己也十分客气,但他仍敏锐的感到自己自己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佣人”,这些外表绅士的权贵们心底对他只是鄙视和不屑。这种想法再次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这便成为他与侯爵女儿感情的开端。

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全书最美丽的女人,侯爵的掌上明珠。每每出现,便能吸引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这样的人,无外乎是于连对上层社会“复仇”的最好人选。他要追求马蒂尔德,以此证明自己。

马蒂尔德也是一个复杂的人,一方面她出身高贵,难以超脱世俗和教条,渴望在众多追求者中选取选一个最体面且高贵的人作为自己的丈夫。而另一方面,她又向往历史上那些凄美浪漫的爱情故事,愿意为爱献身,因此很难被那些千篇一律的追求者们所打动。

于是她和于连擦枪走火,迸发出短暂的激情。温存过后,马蒂尔德随即便在“高贵的自己却献身于一个下等人”的念头中暗自悔恨,她直截了当的告诉于连,后悔与于连发生的一切。此后,她无视于连的存在。这让我们的主人公内心更加崩溃,但他不气馁,他决心一定要重拾马蒂尔德的心。读后感m.DuhOugAn.cOm在俄国王子的指导下,于连通过向元帅夫人(马蒂尔德友人)写信调情的方式,激起了马蒂尔德的嫉妒和不满。同时,他又学会了对马蒂尔德故作无视,这令从小便万众瞩目的马蒂尔德自尊心瓦解,使马蒂尔德相信“于连具有与他人不同的特质”,这一切与书中的那些爱情故事多么相像,而这个愿意为爱放弃荣华富贵的自己又多么令自己感动。

于是,她与于连重归于好,此后,他们的感情像火箭般上升。

但这不是王子与公主的结局,而后,马蒂尔德怀孕。她写信告诉了侯爵,侯爵大怒,无奈和不甘驱使着侯爵阻止这段婚姻。姜毕竟越老越辣,侯爵一边给予于连金钱与军衔,另一边在他的授意下,教会胁迫德·瑞那夫人写信揭发于连和自己的不伦之恋。东窗事发后,失去理智的于连开枪射向了德·瑞那夫人,随后被捕。但德·瑞那夫人没死,不仅如此,她仍爱着于连,和马蒂尔德一样,四处为于连求情。与此同时,在狱中的于连悔恨自己的行为,在不断的反思中,于连的理想主义复燃,对自己为仕途放弃自己的初心而厌倦。他发现自己爱的是德·瑞那,而非马蒂尔德。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开枪的行为负责,他不听所有人的劝告,坚称自己是故意谋杀,要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

最终,在一个普通又平静的日子,于连被执行枪决,死的那天他很平静。三天后,德·瑞那夫人自杀。而马蒂尔德亲吻了于连的遗体,并偷偷带走安葬。

这便是一部看似狗血的剧情。其实,书的主线是通过于连的感情纠折,反应法国社会的政治情况。但是对于不熟悉法国历史的人来说,读完《红与黑》,记忆最深的还是其中的感情线。于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理想主义者,也正因于此,在封建的社会背景下,他的自尊心为自己挖掘了一樽终究要跳入的坟墓,哪怕在最终的死刑前有多次机会求生,但他依然选择了去死,因为在他眼里,“英雄”必须为自己的尊严和行为负责,这样才是一个在法庭的辩护中,他控诉在场所有的审判者都是权贵阶层,是出身基于了他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他流露出对所有人的鄙视,也第一次展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此刻,他终于放下了理想主义者为了获得理想而批起的圆滑外衣,将自己对社会不公的愤怒通过文字洪水般发泄,但这一洪水也将他推向了自己的坟墓。

不止于连,被迫嫁给市长的德·瑞那夫人,在身份和爱情间选择了爱情的马蒂尔德也都是悲剧性人物,德·瑞纳夫人和于连一样,本质上是善良的人。马蒂尔德与于连相似,携外貌与傲气于一体。但最终他们也以自己的方式向命运作别。无力的抗拒着这个王权至上,虚伪、出身便决定命运的时代。但也正是这种理想主义,在最后关头无畏去死、无畏世俗的执念,成就了这几个在世俗看来“罪行累累”的理想主义者们最后的尊严。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2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悲剧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悲剧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悲剧,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3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4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6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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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

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7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分享 篇8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