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合同十四篇

知识产权合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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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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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文字作品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书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 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 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________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同(篇2)

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促进两岸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标

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等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的创新、应用、管理及保护。

二、优先权利

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三、保护品种

双方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植物种类)范围内受理对方品种权的申请,并就扩大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可申请品种权之植物种类)进行协商。

四、审查合作

双方同意推动相互利用专利检索与审查结果、品种权审查和测试等合作及协商。

五、业界合作

双方同意促进两岸专利、商标等业界合作,提供有效、便捷服务。

六、认证服务

双方同意为促进两岸著作权贸易,建立著作权认证合作机制,于一方音像(影音)制品于他方出版时,得由一方指定之相关协会或团体办理著作权认证,并就建立图书、软件(电脑程式)等其他作品、制品认证制度交换意见。

七、协处机制

双方同意建立执法协处机制,依各自规定妥善处理下列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事宜:

(一)打击盗版及仿冒,特别是查处经由网络(网路)提供或帮助提供盗版图书、音像(影音)及软件(电脑程式)等侵权网站,以及在市场流通的盗版及仿冒品;

(二)保护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或著名产地名称,共同防止恶意抢注行为,并保障权利人行使申请撤销被抢注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或著名产地名称的权利;

(三)强化水果及其他农产品虚伪产地标识(示)之市场监管及查处措施;

(四)其他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事宜。

在处理上述权益保护事宜时,双方可相互提供必要的资讯,并通报处理结果。

八、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开展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业务交流与合作事项如下:

(一)推动业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工作会晤、考察参访、经验和技术交流、举办研讨会等,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交换制度规范、数据文献资料(资料库)及其他相关资讯;

(三)推动相关文件电子交换合作;

(四)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对相关企业、代理人及公众的宣导;

(六)双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项。

九、工作规划

双方同意分别设置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品种权等工作组,负责商定具体工作规划及方案。

十、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在执行本协议相关活动中所获资讯予以保密。但依请求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

十一、限制用途

双方同意仅依请求目的使用对方提供之资料。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十二、文书格式

双方同意交换、通报、查询资讯及日常业务联系等,使用商定的文书格式。

十三、联系主体

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十四、协议履行与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本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十五、争议解决

因适用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六、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七、签署生效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本协议于六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会长 陈云林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董事长 江丙坤

知识产权合同(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与乙方在任职前、任职期间及任职后的发明和作品的权利归属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1.4.2 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第二条 任职期间及之后的发明和作品

2.1 职务发明

2.1.1 职务发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5)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1.2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2 职务作品

2.2.1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2.2.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2.3 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2.3.1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2.4 非职务发明/作品

2.4.1 非职务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权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著作权和其他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内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2.6 记录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所有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第三条 专利及著作权登记

3.1 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著作权、专利或其他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他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

3.2 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著作在任何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著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第四条 归还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离开甲方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他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他属于甲方或其承继人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第五条 对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乙方承诺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救济

7.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7.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7.3 乙方承认前述5.2款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一方对因本次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9.2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

(2)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除非该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在实质上已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该无效性并不影响于任何其他的条款和规定,并且该无效条款和规定应被视为已从本协议中删除。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11.2 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标题: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阅读,不能以任何形式作为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影响本协议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通过签署本协议,乙方宣称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知识产权合同(篇4)

立合约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编著x x x一书,双方议定如下:

一、 乙方应付甲方稿费每千字x x 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x x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__软件产品、软件开发平台及全部的源代码。

二、 本书预计字数为x x万字左右。

三、 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 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即转让软件及源代码)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自乙方付款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该转让软件及源代码的一切知识产权。

五、 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

六、 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惟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 甲方同意于x x 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约者:

甲方:x x x

住址:

籍贯:

出生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

鉴于:许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书写的________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并按本合同约定付款进度向甲方付款。

鉴于:被许可方准备根据合营合同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_________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合营公司业务)且希望在合营合同规定的合营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如任何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许可的授予

1.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且免收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附件a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甲方每逾期日交付 软件及源代码,须向乙方支付该软件及源代码转让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 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 本许可仅授予给以合营公司名义进行的合营公司业务。

1.4 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合营公司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 区域

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

第三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 合营公司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合营公司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如乙方延期付款,须向甲方支付该软件及源代码转让费用的%作为违约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

3.2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如甲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违背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转让软件或源代码因此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

3.3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商标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商标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知识产权。并且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违反本条内容,则甲方构成违约。

3.4 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批准,合营公司不得将许可商标用于任何与合营公司业务无关的业务。

3.5 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合营公司有关没有列于附件a中的任何其它商标、服务务标记和/或商号的任何权利或许可。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6 合营公司同意协助许可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备案手续。根据本合同需要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

3.7 所有有关本协议的备案费用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所有有关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注册、维持或续展费用应由许可方承担。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

第四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使用

4.1 合营公司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许可商标和其小册子、出版物和促销资料的使用,特别是使用时以合营公司的名义。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4.2 在有关介绍许可商标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合营公司将申请许可方的批准。

4.3 合营公司只能在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生效期间内使用许可商标。

4.4 合营公司承诺决不损害许可商标或以可能损害许可方名声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

4.5 合营公司承诺在使用许可商标时使用与该商标注册时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颜色。未经许可方事先批准不得作任何改变或修改。如果本合同任何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4.6 合营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使用、注册、促销可能与许可商标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商标或商号。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第五条 许可期限和终止

5.1 本协议在双方正式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商标有效期间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5.2条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

5.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由许可方提出终止:如果许可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如果技术许可协议或合营合同终止。鉴于转让方是_______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拥有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且愿意支付给甲方专利权转让费;

(2)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5.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________或许可方的许可商标和/或任何类似商号的行为,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专利权的专利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

第六条 保护

6.1 合营公司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乙方,并且应转让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6.2 作为许可方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自费可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甲乙双方订立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

6.3 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6.4 合营公司应在有关许可商标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权转让费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

第七条 新的商标

7.1 如果合营公司希望发展一个使用_________或许可方的名称但不是许可商标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则合营公司应当首先与许可方协商并取得其书面批准,许可方有权不予批准。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

7.2 该新发展的商标将以许可方的名义注册并将在许可方书面批准之前被视为许可给合营公司的商标和商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取得和维持该新商标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 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仲裁

8.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适用。

8.2 由本协议产生的且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当只能通过仲裁最终解决并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规则。从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

8.3 仲裁程序应在上海进行。仲裁庭由根据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组成。

8.4 各方(许可方,合营公司)应当承担其自己的仲裁费用。

第九条 语言

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

本协议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人民币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三条第3.5项所列的事务时,每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代理费均包括启动费和风险代理费二部分;前述顾问费未包含合同年度启动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启动费及无效案件的代理费;于每个诉讼案结案30日内。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专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案件官费、交通费、差旅费、取证的官费等费用,交通费、差旅费指东莞、深圳行政区域以外发生的费用。

1.2 "甲方业务"指_________。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如委派的专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经甲方同意。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甲方必须认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叙述案情,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往往是发动诉讼的原因,开庭审理却可能成为涉案商业秘密扩大外泄的又一渠道,保密令制度可以有效对此予以防范。对于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你了解多少呢?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本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载体形式如下:书面文件: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并注有:保密协议(洁_号)涉密资料“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发出方在发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协议(洁_号)涉密资料:的邮件资料”接收方须在接到的邮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为保密协议(洁_号)涉密资料“并返回的邮件资料”录音资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关于 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 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交流过程真实的录音,乙方,我是乙方代表”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1)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

(1) 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

(3) 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合营公司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

(4)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商标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商标的任何注册,

(2)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本协议并未授予合营公司有关没有列于附件a中的任何其它商标、服务标记和/或商号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所有有关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注册、维持或续展费用应由许可方承担。

(5) 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本协议在双方正式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商标有效期间保持其效力,

(6)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由许可方提出终止:如果许可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

(7) 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________或许可方的许可商标和/或任何类似商号的行为,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作为许可方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自费可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许可方将与合营公司合作行动,

2.4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

第三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术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 经营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如果合营公司希望发展一个使用_________或许可方的名称但不是许可商标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

(2) 公司财务信息:____________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该新发展的商标将以许可方的名义注册并将在许可方书面批准之前被视为许可给合营公司的商标和商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3)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5) 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 成果披露

第五条 对成果的权利

5.1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

5.2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职务而产生的。

(1) 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3)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____________

(1) 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规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

(2) 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注保密标志;对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对涉密信息所在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3)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非执行甲方任务,未使用甲方的资金、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

(1)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乙方欲主张对非职务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

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乙方没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开发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3)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需将甲方商业秘密介绍给第三人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进行披露。

5.6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禁止一切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第六条 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第七条 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 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乙方对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载体应妥善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复制或私自带出公司。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____________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的客户信息自行或者通过新单位与甲方原有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

(1) 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样品、模型、录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 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或复制,当记录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

(3)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4) 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

7.4 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如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后甲方商业秘密仍然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金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不涉及上述各项知识产权的实质内容);

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应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说明。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承诺和保证

9.1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乙方保证,就乙方在甲方的职务行为,绝不引用或使用任何专属于乙方前雇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信息,并不将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识产权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

9.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4款约定的报告、协助义务的。

9.4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9.5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

9.6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侵犯商业秘密往往是发动诉讼的原因,开庭审理却可能成为涉案商业秘密扩大外泄的又一渠道,保密令制度可以有效对此予以防范。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以下简称本网站)登载。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本网站为拟登载的甲方作品可编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专栏,专栏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画像、作品简介等内容;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本网站可能联系传统媒体对已登载在本网站的甲方作品进行转载、发表、出版、改编事宜,此项事宜将与甲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专门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合同(篇6)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劳动、后勤服务以及其它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2、应甲方的要求,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参与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谈判。

4、甲方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活动。

第五条: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等事项或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第六条: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派其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为20x年1月1日 1至20x年12月31日止。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同(篇7)

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专利发明人奖励的实用范围、申报流程、奖励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3.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3.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4员工离职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3.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3.6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有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职责和权限

4.1综合办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4.2综合办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代理机构接洽,包括:知识产权的查询、申请、合同签订、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5 工作流程

5.1员工提出专利申请,编写专利的详细内容,通过部门内部审核后,由所在部门将专利技术交底书提交综合办,由综合办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申请。

5.2 专利数量要求:废气处理组、污水处理组、智能控制中心,每年必须每人提交一个专利,按人员比例,要求审核通过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个数不少于部门人数的50%,要求发明专利提交审核个数不少于部门人数的30%。该项任务作为部门的硬性工作指标,未完成的部门取消部门及个人的一切年终评先评优。

5.3奖励标准

5.3.1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授权,发明人按照500元/项进行奖励。

5.3.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授权,发明人按照800元/项进行奖励。

5.3.3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按照2000元/项进行奖励。

5.3.4若发明人离职,则无需对发明人进行发明授权奖励。

5.4奖励发放

5.4.1如一项专利涉及多名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分配原则由申请部门负责把关。

5.4.2专利申请奖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办部汇总统计申报结果,经与申请部门确认奖金分配额度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奖金。

5.5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公司领导讨论认定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2倍。

5.6上述专利申请奖励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酬额度可以根据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6附则

6.1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知识产权合同(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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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书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本精选

知识产权合同(篇9)

甲方(单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精选12篇)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愿意受聘;鉴于乙方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保密部分

第一条 保密内容及范围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等;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

(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乙方同意,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

(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

(7)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8)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1.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1.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和平等协商,就甲方技术秘密保护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的工作成果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

2.3、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3.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条 甲方技术秘密是指甲方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以及甲方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3.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条 甲方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甲方职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因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而接触或了解甲方技术秘密的其他人员都有保守甲方技术秘密的义务,即:对所掌握的甲方技术秘密。

2.3.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甲方明确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属于甲方的标有“保密”秘密”内部”、“机密”

2.3.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乙方在聘用期间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公开或向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范围内的事项和信息,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晓甲方技术秘密的,乙方应征得甲方有关负责人同意。

2.3.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3.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对于乙方此项义务,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

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内,如有本协议“所述情况发生,乙方可凭有关证明文件(乙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欲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在与甲方沟通后,甲方明确表示不予准许)一次性向甲方领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2.5、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6、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7、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乙方在聘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作进行与甲方科研、经营领域相关的技术开发或其它活动;经甲方同意并投资后。

2.8、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乙方对聘用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经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权,在不违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 有关确认

3.1、双方确认,就本协议的履行,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酬,不影响本协议效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条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完成的技术成果(包括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整体技术构思,因其可能与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交叉或冲突。

3.2、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

3.3、甲方将不定期的修改有关保密的制度与作法,并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络平台等进行发布,乙方同意经常查收相关文件,并遵照执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除可依据双方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手续后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外。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出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乙方除可依据双方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手续后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外。

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4.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

4.3、乙方在职期间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知识产权部分

第五条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6.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6.1.1、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1.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1.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两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鉴于甲方处于新项目开发期,涉及甲方拥有的新商业模式和新专有技术的商业秘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承担甲方创新技术中部分内容的组合集成与制造,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为了开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

6.1.4、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通过交流,各方在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所获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其延伸题材进行经营活动。

6.1.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6.2、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本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载体形式如下:书面文件: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并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发出方在发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邮件资料”接收方须在接到的邮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为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并返回的邮件资料”录音资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乙方,我是乙方代表”上述关于。关于 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 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的交流过程真实的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6.3、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如为甲方合法取得或维持上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所需要,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违法了上述一、二条约定,需向对方赔款100万元整。

6.4、乙方承诺,仅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处置。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中设计的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5、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承诺,不再声称是甲方的雇员、或声称具有代表甲方的权利。保密信息”是指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无论是书面的、 口头的、图形的、 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甲方(单位):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知识产权合同(篇10)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达成本合同。

1、乙方派出人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若甲方对乙方派出的人员不满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员代替。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以指导为主,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

3、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1、对甲方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策划和设计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参与甲方的商业谈判和其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3、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甲方的内部组织和管理行为。

5、协助甲方管理经济合同和其他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6、对甲方的职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解答甲方的各种法律咨询。

8、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9、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签发律师函。

10、为甲方提供资信调查。

11、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担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1、乙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甲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知识产权合同(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通用12篇)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将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LOGO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_____________工作室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办理完毕。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

双方就此LOGO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知识产权合同(篇12)

国际货物销售中对知识产权的担保—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①Christian Rauda and Guillaume Etier(马宁译 上海大学法学院2002级研究生)一、 简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建成公约)第42条规定了卖方对所出售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及其限制。考虑到国际商事交易中的货物大量与专利与商标相联系的情况,在已公布的超过五百个关于公约的判决中,只有两个②涉及到第42条,这让人吃惊。通过仔细研究第42条,就会得出结论:这个条款没有达到使卖方担保其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的目的。本文最后提出了重写第42条的建议。二、公约第42条规定的责任(一)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例一、德国的一家技术公司S,卖给瑞士的B公司一批商标为Powerplay的计算机。S公司不知道Powerplay是英国一家著名公司T的商号,T虽然没有在瑞士注册它的商号,但在那儿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当B发现了T对此的权利后,其要求S将产品收回,虽然T没有起诉B和S要求赔偿。对此该如何处理?遇到这种情况,关键是看商号是否属于公约第42条中所说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公约中并没有给“知识产权”下定义。公约第7条指出,解释公约必须考虑到公约的国际条约性质。然而,这会产生一个问题: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是地域性,这意味着不同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可能不完全相同,国与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制度会相差很大。笔者认为,此时应考察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公约如伯尔尼公约(1967)、巴黎公约(1971)等中的相关规定。特别应指出的是,公约秘书处评论提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的第2条第8款。这项规定对界定公约中所说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非常重要。事实上,这三个公约代表了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共同理解。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是最广泛的,它包括了其他两个公约的定义。③为确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是否可以用于公约中的第42条,有必要看看它是否与该条的宗旨相协调。一方面,公约第42条的目的在于限制卖方对买方的货物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又强调卖方能够理解并对其责任范围做出预见。因此需要做出一定的限制,例如要求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必须进行登记才能对抗卖方。实际上,这种推理是不明智的。鉴于当今知识产权的范围迅速扩大,只有一部分需要登记,而诸如商业秘密、版权都不需要登记,商号也在后者之列。因此,商号属于第42条中(译者强调处)所指的知识产权。(二)权利主张(claims)1、 第三人必须主张他的权利吗?(Does the third party have to claim its right? )例一中,假设T没有主张其权利,这能免除卖方的责任吗?公约第42条规定:“卖方必须使买方免受第三人的任何权利或权利主张”。由此可以推出,只要有第三人权利的客观存在的事实,就足以使卖方承担责任。有人或许会认为,在没有第三人诉诸它们的权利的情况下,卖方没必要承担权利担保责任,因为买方仍可以不受限制的自由处分货物。如果一段时间后,第三方决定诉诸他的权利,买方仍可以要求卖方赔偿。 尽管如此,第三人的权利就如悬在买方头上的一把利剑,使得买方不敢充分处分货物。此外,考虑到卖方将来失去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买方有可能无法行使追索权。所以,第三人的权利的存在足以构成对买方处置货物的妨碍,卖方必须承担责任。2、没有法律根据的权利主张 瑞士的卖方S卖给B一批冰箱,B的竞争对手T-一家美国公司想通过宣称自己为该冰箱的合法专利所有人的方式将B拖入累诉中。此时,B有权援引第42条要求S给予损害赔偿吗?即这种第三人无根据的主张权利能适用公约第42条吗?一种观点认为,第42条的用语并没有要求第三人权利主张的法律正当性(如法语与西班牙语的公约版本),而只是代表了一种请求。因此,即使第三方主张权利没有法律根据,仅仅在于恶意损害买方的利益,卖方也应承担责任。然而,秘书处评论反对这种过于宽泛的责任。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在这种情况下,使卖方负责的条件之一似乎是要求第三方的权利请求是善意行使的。但是在实践中,买方很难判断、举证第三人的权利是恶意的、没有法律根据的,这往往使得买方不知道是否应停止出售货物或使用货物(害怕加深侵权的程度)。即使如此,考虑到第42条的宗旨是限制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而不是象第41条那样强调保护买方的利益,对于这种毫无法律根据、目的仅在于贬损买方的信誉的无理请求,卖方不承担责任。以上第一种观点无疑是鼓励买方将商业风险转移到卖方身上,这也是有损诚实信用原则的。(三)由于使用货物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1、对制造过程的保护 S与B签订了购买一种机器的合同。交付后,T(其享有对这种机器的制造方法的专利权)对B提起索赔请求。B认为S应对此负责。怎么办?根据公约第42条,买方应该对货物享有排他性的以任何方式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当第三方以交付的货物侵犯了其享有的制造这种货物的方法的专利权为由来禁止买方使用时,买方就会失去这种权利。因此,卖方应对此负责。 2、卖方需要对利用所出售的货物制造出的产品承担担保责任吗? A想生产一种叫Alvacid的药物,其化学配方是保密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A从S处购买了一种机器,它不仅可以生产这种药品,还可以生产其他药品。在合同签订后至交付机器这段期间,T获得了Alvacid的配方的专利权。S应对此负责吗?公约第42条的文句表明卖方只需对货物本身而不包括货物制造出的产品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责任。确实,卖方应使得买方“平静的“占有和“不受侵扰”的使用货物。然而,考虑到只有买方自己才能决定如何使用货物,为避免卖方承担不合理的责任负担,需要对这种担保加以限制。如果交付的货物只能够制造受他人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则卖方应该知道机器的通常用途,应对买方由此发生的侵权负责,当然,应以买方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这种权利为前提。 如果买方既可以以侵权的方式使用货物,也可以以侵权的方式使用货物,则应该确定卖方根据合同是否能预见到买方将以侵权的方式使用货物。如果买方通知了卖方它将以某种方式使用货物,卖方应该对由于此种使用造成的侵权负责。 由于 S不知道B将使用其交付的机器生产Alvacid,并且该机器还可以制造其他不受保护的药品, S对卖方造成的侵权不负责任。(四)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的时间限制公约没有规定卖方交付货物后多长时间内对第三人根据知识产权对货物提出权利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对此不加以时间限制,卖方就不能确定自己是否适当履行了合同。因此,对卖方有利的办法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做出约定。三、对卖方担保的限制 (一)主观限制公约第42条为了限制卖方的责任,第1款规定:“如果卖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乍看上去,这句话会引起一些解释上的问题:“不可能不知道”是

知识产权合同(篇13)

3、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 )。

2、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1、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同(篇14)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

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汇编权;。

翻译权;。

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网络传播权;。

发行权。

第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 甲方若在4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200元收取;。

2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

3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

4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10册抽印本。

付酬标准为100元/篇。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