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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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凝聚全局力量紧紧围绕市、县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新就业,深入开展就业脱贫工作,稳步实施就业扶持工程,推动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

(一)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和就业扶持工程:

我区城镇新增就业1816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000人的363.34%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7 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2 人;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2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6.67%,到岗率为61%,累计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共67.14万元;7家见习基地累计开发见习岗位24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37%,本年度吸纳107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到岗率为56.3%,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0.8万元。

(二)就业脱贫工程:

2018年我区认定就业扶贫基地19家,扶贫基地开发岗位754个;新建就业扶贫驿站6所,内含扶贫车间21间,开发岗位299个,吸纳182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各乡镇街(行政村)以及驻村企业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发居家就业岗位369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056人,开发辅助性岗位330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00人;已举办贫困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5场,发布岗位信息5079个;针对3562人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本年度帮扶就业人数2195人。

(三)创业担保贷款:

1一10 月份我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 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4亿元的100%。

(四)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免费为30 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一期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免费为28 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一期创业意识培训,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五)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征缴收入568.7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90.02万元,2018年度67家企业稳岗补贴共127.61万元正在审核中;新增申报领取失业金人员186人,领取失业金减少人员155人,现有231人享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5%。

(六)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截止目前,已发放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8人,共16万元。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就业脱贫,助力贫困劳动者群体

1、扎实做好就业脱贫数据维护。为提供详实、准确的贫困劳动者就业基本信息,不定期同扶贫办对接,及时做好新增贫困劳动者就业信息摸底调查和“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吻合,实现就业信息准确。目前我区“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中贫困劳动者成员总数45742人,其中已实现就业24568人,有就业意愿未就业2922人,帮扶后就业的2462人。

2、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已经有14个乡镇报送29份扶贫驿站建设申请材料。遵循成熟一家建设一家的原则,借鉴舒城、金寨、山东、潜山等驿站建设经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已确定木厂姜圩、横塘岗九里冲、马头龙辉、翁墩明全、孙岗何大楼、施桥跃进6家作为今年扶贫驿站建设点。目前6家扶贫驿站四大服务功能全部建设完成,已投入使用,并对6家扶贫驿站进行评估验收,拨付就业扶贫驿站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

3、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贫困户提升工程建设,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公益性就业岗位,按照以工代赈的方式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截止目前我区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401个,吸纳310名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4、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功能,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本年度在三十铺、木厂镇、孙岗镇、翁墩乡、清水河街道共开展五场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搭建贫困劳动者与企业用工平台,实现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

(二)推进就业扶持民生工程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公告、公示及印发宣传单等进行政策宣传,并在东河口镇、椿树镇、木厂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召开了企业代表座谈会,开展就业创业暨就业扶持工程政策宣传与解读。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联系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后勤服务、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我区22个乡镇街以及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残联、公安、住建、城管、司法等部门,得到了各乡镇街以及多部门的配合。三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经单位申报、资料审核、条件评估,**市毛坦厂中学等7家单位被认定为2018年**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开展系列就业专项活动,积极搭建劳动用工平台

我局依托 “春风行动”、 “就业援助月” 等就业专项行动,先后在三十铺镇、木厂镇等开展了大型招聘会,积极安置城乡各类未就业人员,发布企业招聘信息2000 多条,近5000 人与企业签订了用工意向协议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对最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深入各乡镇(街道)、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发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材料2 万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作用

目前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目标任务较重,鉴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补充新的担保基金还十分乏力,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在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在安徽百盛集团有限公司积极要求下,我区引入安徽百盛集团有限公司为百盛园区内商户全额担保的新模式,开创了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新局面。

(五)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截止十月底,己组织30 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次创办企业培训,所有培训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完成全年目标工作任务;对28 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一次创业意识培训,全部合格通过;全年共使用扶贫资金和就业资金合计4 .78 万元。

(六)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工作

加大对失业人员扶持力度,开展失业人员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要求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和维护,严把审核失业人员待遇关,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七)做好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吸引大学生来我区创业创新,提请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方案和**区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区引进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人才引进目标、责任单位,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措施。目前已建立了人才专项资金200万元,发放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8人,共16万元。

三、2018年工作谋划:

1、加强就业脱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劳动者对就业脱贫政策的知晓度;大力开发居家就业岗位、辅助性就业岗位,让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技能脱贫,组织实施针对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让贫困劳动者通过掌握的技术实现自主创业、素质就业;进一步加强村级就业扶贫驿站建设,为贫困劳动者以及边远农村提供就业服务、电商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岗位等综合性服务。

2、进一步提升就业扶持工程上岗率。积极开发、核查公益性岗位,做好宣传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工作,做好有就业见习意向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工作,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3、严格审核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2018 年失业人员求职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及稳岗补贴申报、发放工作;认真完善金保系统操作,确保与上报信息一致。

4、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市场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岗位提升培训,通过培训,使在岗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推进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对新型产业扶持,加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工作力度,保持部门间良好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6、继续落实吸纳大学生创业创新政策,加强对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做好补贴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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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区房产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保障住房民生为立足点,不断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以加强市场监管为着力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规范物业管理为切入点,提升社区小区服务水平;以强作风、抓落实为关键点,切切实实维护群众利益,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关注民生,多措并举,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1.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今年我区新增棚改任务1514户,目前已征迁1518户,完成率100.26%,安置房录入开工1815套,开工率119.9%;棚改项目基本建成目标2209套,已上报建成2633套,完成率119.19%;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目标任务1198套,已分配534套,完成率45%;全区2018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已于10月底发放到户,共有80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获得补贴,总金额达13.19万元。

2.多方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由于新建项目加上去年续建项目,我区住房保障工作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对此,我们及早安排,多方筹集,不断开辟和拓宽资金渠道,目前已争取中央、省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到位资金9995万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

3.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一是项目开工前沟通协调、简化手续、统筹安排,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进入项目开工程序;二是项目开工后层层落实、全程跟踪、强化监管,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即刻督办、限期整改;三是项目进展中注重政策宣传,加强信息报送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续建项目与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完成相应工程量,让保障户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4.完善分配与管理促进长效机制形成。坚持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制度,保证分配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对住房保障工作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对配租对象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审核、不定期上门巡查,建立健全保障房进入退出机制,

(二)加强市场监管,主动作为,房地产市场形势总体稳定。

2018年我区房地产市场稳中有升、总体平稳,商品房销售涨幅较明显。截至目前,共发放预售许可证163份、73.92万平方米;预售房屋5801套,其中住宅4567套,非住宅1234套;中心城区外商品房销售备案123.66万㎡,同比增长6.1%。同时,我们积极响应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共发放购房补贴528户、1163.16万元;契税补贴660户、234.44万元。

1.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对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三查”(即查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把关”(即资金投入关、形象进度关、三方资金监管关),确保商品房依法依规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一价清”制度和商品房价格申报备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擅自预售行为,责令停止违规预售,立即整改。

2.继续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对全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与银行、开发企业共同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重点监管资金用于项目开发建设。2018年,我区没有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重点监管资金和“烂尾楼”现象。

3.不断完善信息平台系统。继续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等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目前我局网签备案系统共备案房屋约4000套、43万平方米;持续开展对业务操作人员系统培训,保障信息录入准确、及时;将监管系统与银行端进行对接,确保资金监管业务正常运行。

4.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行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无证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作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房地产行业风险排查,对不具备资质、擅自违规预销售,责令其立即停止预售活动,并通过电视和张贴公告等形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促进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标准收费,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四是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除定期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外,努力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以规范行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城市创建,对标推进,城市形象得到切实提升。

1.创新物业管理,促进社区小区有序规范运行。确定由房产局牵头主抓、辖区街道具体实施,区直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管理局面。一是抓规范。实现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规模以上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二是抓落实。积极推进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监督下的业主自治体系,试点建立“四位一体”联动,落实物业服务投诉“分级受理”,推行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抓监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将全区登记注册134家物业企业,77个物业管理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实际,结合月度项目考评,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四是抓整治。继续开展执法进小区,结合创建文明城市、人居环境奖、魅力中国城等活动,与城管局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小广告专项治理,与区文明办联合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道评选,与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进小区,给广大业主创造和谐美丽的居住环境。

2.落实惠民工程,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2018年,市政府下达我区6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任务,涉及2289户、28.75万平方米,投资约2581万元。截止11月底,全年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改造效果得到上级部门和广大群众认可。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责任。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区2018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改造任务、目标要求;对《**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和工程进度结算申请程序等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任务、完成时限和措施保证。二是前期广泛宣传,赢得业主支持。与街道社区通过发放《致业主的一封信》、召集业委会和业主代表沟通讨论、发放业主调查问卷表等手段,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全面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三是抓住关键问题,提高改造时效。我们从完善小区基本配套、优化房屋居住功能、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入手,确定改造内容、统一设计、深化讨论,确保最大限度将居民改造需求和愿望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两治三改”工作要求,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目前 2018-2019年拟改造小区名单、改造实施内容、投资估算已编制上报。四是加大督查力度,推进责任落实。为保证改造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每周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现场督查,对进展缓慢项目及时了解原因进行督促,不定期与质量安全部门展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树立大局意识,统筹协调,其他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按照区委统一安排,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廖俊波、黄大年等同志先进事迹,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肃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

2.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办理,确保质量,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年,共完成信访16件,其中办理**省信访网2件,人民网给市、区两级书记留言4件,人民群众来信5件,其他交办信访5件;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3.切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与区政法委包保东桥镇街西村脱贫出列,安排专职人员驻点包保村,利用职能优势为街西村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56.51万元;坚持干部包户定期走访,针对每户致贫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帮助脱贫;制定“双包”工作考评办法,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干部考核,确保年度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以全国扶贫日为契机,组织“情暖街西”全国扶贫日捐赠活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投入资金9万元对包保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修葺,积极募集扶贫项目资金10万元,切实改善包保村道路等基础设施,为贫困户送去食用油700斤、大米2800斤等慰问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走出困境。

4.积极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全区招商工作会议精神,将招商引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一年来外出深圳、杭州、上海、吉安、无锡等城市,与香港国艺集团、杭州绿城集团、红星美凯龙、江西牛牛乳业、赛伯乐投资集团进行对接招商,争取年底突破,完成年度任务。

5.按时完成征迁测绘工作。2018年,我局克服人员不足、任务量大的问题,继续确定人员专项从事征迁地块包保和全部征迁地块及新建小区房屋测量工作。目前,包保拆迁户99户已完成93户,动迁率达93%以上;全年共测绘房屋336 栋,70.5万平方米、约60万元,为全区房屋征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为城市建设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谋划

1.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力争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落到实处。

2018年,我区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1614户,安置房续建项目6个2087户,共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700多套,约64.94万平方米。我们将继续认真做好住房保障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建立健全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进一步改进房地产市场管理,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控制商品房价格涨幅,规范房屋经纪机构备案;进一步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缓解房地产市场区域性矛盾,科学减少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量和供应速度,继续推行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加强集镇给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广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配套政策和奖励等措施,改善我区偏远乡镇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现状。

3.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惠民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城市创建。

2018年,市政府下达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项目1个,涉及338户、3.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76万。我们将继续实行领导组负责制,坚持先急后缓原则,将符合条件、社会关注度高、业主投诉多、居民意见相对集中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范围,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开展试点,通过定期督查、全程跟踪,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坚持“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管好一个”,强力推进这项省级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4.全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房管队伍整体形象。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解决房地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各类矛盾问题。二是在全局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思想理论学习,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三是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政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积极为民办实事,不断扩大社会满意度,树立房管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市林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增林扩绿,林果并重,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大规模开展造林绿化活动,积极推进林果产业发展,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市林业建设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一)绿色****攻坚行动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切实把造林绿化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市县两级全力实施一把手工程,大力开展绿色****攻坚行动,通过明责加压、创新机制、督导检查等有力措施,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全年完成造林53.1万亩,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目标的132.75%,预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2%。其中:完成大运河沿线绿化工程造林11.6万亩、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绿化工程造林2.4万亩;完成廊道绿化301公里、造林4.36万亩;绿化河渠152公里、造林1.3万亩;完成大方大片造林28.6万亩;村庄绿化植树196万株。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年初,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造林绿化提出全年造林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任务目标。3月17日,市四大班子领导率市直部门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志愿者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全市人民作出表率。9月11日,市委书记杨慧、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重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点绿化工程启动实施暨秋冬造林绿化动员大会,就大运河沿线和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两大绿化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将造林绿化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普遍实行了“一把手工程”。二是突出重点、狠抓亮点。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市2018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市大运河沿线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和工作目标。任丘市乡乡有万亩大方,处处有精品亮点,其中出岸、青塔、七间房、议论堡、麻家坞、莫**等乡镇种植文冠果、观赏牡丹和油用牡丹5万多亩,培育优质园林绿化苗木2.5万亩;石门桥万亩大方种植海棠、栾树、复叶槭等9300亩,成为全市绿化的样板工程。肃宁县在西绕城两侧发展高标准园林式苗木产业基地,以彩叶花卉、观光旅游和休闲养生为目标,打造了3600亩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的林苗一体化林业产业基地。东光县全力推进大运河沿线绿化工程,按照“只做增量、不做减量”的要求,努力将绿化范围向纵深发展,仅一个月时间就流转绿化用地8.16万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2万份,签订造林合同60份,秋冬全县完成运河沿线造林6.15万亩。三是加大投入、政策驱动。大力推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造林”机制,政府出资补助,鼓励大户流转土地造林,形成了多主体参与、多渠道投资、多形式造林的局面。不完全统计,全市全年各级财政投入造林绿化15.45亿元,撬动社会资金25.6亿元进入绿化事业。其中,市、县财政投入重点用于土地流转、良种壮苗、绿化管护等绿化奖补。四是积极引导、产业富民。坚持生态与富民相结合,积极提升林业综合效益,全市种植经济林12万亩以上。任丘市、河间市大力推广文冠果、油用牡丹间作模式,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努力提高林业产业附加值。肃宁县积极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全力打造万里镇万亩楸树基地,新建1000亩以上苗木产业基地8片、500亩以上20片。五是强化督导、确保质量。建立“****造林绿化进行时”微信群,实时在线调度指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市林业局组成5个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深入造林一线督导,并坚持造林绿化日报制度,每天统计一次造林进度,报送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时向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局通报情况,每周二、四、六在****日报通报造林进度。在造林施工中,多数县(市)采用了机械化造林,不仅大大加快了造林进度,造林质量也得到保障,造林作业向现代化、标准化迈出一大步。

(二)果品产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推进果品标准化生产。全市以梨、枣为重点,遵循“降高度、减密度、开角度”的原则,完成树体改造21.6万亩,其中高接换头1.56万亩,新增果品标准化生产面积5.2万亩,全市基地总规模达到105.2万亩。二是抓好科技示范推广和培训。主要推广树体改造、疏花疏果、果实套袋、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果园生草、病虫综合防治等技术,全市举办各类培训班125期,培训8000余人(次)。突出抓好优质梨省力化栽培、设施冬枣高效栽培、金丝小枣标准化栽培等6个示范点,示范面积2600亩。其中,优质梨省力化栽培实现二年初果、三年丰产,设施冬枣亩效益达到1~3万元,金丝小枣标准化枣园亩效益增加500元~700元。三是抓好果品质量安全。在梨、小枣和冬枣重点区域或龙头企业启动果品质量追溯制度,从生产源头抓起,加强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的监管。完成无公害果品基地认定1550亩,完成产地果品国家级抽检50个批(次)、省级抽检160个批(次)、市级抽检 32个批(次),抽检全部合格。四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花卉产业,全市面积达到10040亩,建设花木种植温室或大棚16万平方米,产量2500万株(盆),年销售额1.08亿元。新发展以梨、苹果、冬枣、葡萄、桃和食用桑葚为主的优质果树面积4万亩,新增果树设施栽培0.4万亩。在泊头、河间和肃宁重点培育以鸭梨为主的高标准优质梨基地,通过推广实用新技术,果品质量显著提高。全市果品出口79656.23吨、创汇6133.11万美元,同比增长3.9%、2.7%。其中梨出口2397批、77406.27吨、创汇5608.64万美元,枣151批、2249.96吨、创汇524.47万美元。五是精心组织各类展览展销活动。积极参加廊交会“红石沟”杯京津冀果王争霸赛,经过层层筛选评定,我市获得果王3个、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1个、名优产品奖15个,泊头鸭梨、黄骅冬枣和**县金丝小枣荣获**省十大地域公用品牌,黄骅市国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古园牌冬枣、青县万鸿农业有限公司青旭牌无核小枣获得**省十大林果产品品牌,河间市中鸿农产品有限公司荣获**省十大林果龙头企业品牌。认真落实第九届中国花博会****参展名录要求,培育荷花品种6个、玫瑰鲜切花品种2个,荣获2个银奖、4个铜奖的好成绩。

(三)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持续发力。准确把握国家对林业的最新投资趋向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重点围绕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优质苗木基地建设、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等投资领域,精心包装、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切实加强与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沟通与对接,全年共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1.3亿元。其中,重点造林工程项目4个、投资1.19亿元;果品及林业技术推广项目6个、投资766万元;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项目2个、投资510万;种苗基地建设项目3个、投资95万。在此基础上,强力推动项目建设,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有力地保障了全市林业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明显。针对我市有害生物发生特点,做到提早部署,精心安排防治工作。一是严格控制春尺蛾上树危害。全市共使用废机油150吨、高效氯氰菊酯15吨,累计完成防治面积8.9万亩次。二是杨扇舟蛾、杨小舟蛾得到有效控制。采取“烟雾弹、烟雾机喷烟和地面喷药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完成防治面积15万亩次。三是美国白蛾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以第一代防治为重点,租用3架直升机,历时21天实施飞防作业517架次,飞防面积105万亩。同时,地面喷药防治作业也陆续开展,累计地面作业面积58.9万亩次,全面压低了美国白蛾虫口基数,促进了全年防控任务的完成。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100%。

(五)资源管理工作依法强化。一是严格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市局共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3起,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1起。由于行政审批职能移交市行政审批局,我局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二是做好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与疫情监测。认真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排查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救护工作,全市共救助国家级野生鸟类34只。协调督导南大港和海兴两个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站做好监测防控检测工作。三是严格执法办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金盾、金剑、金网”等专项打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2起,行政处罚33人次,罚款83.97万元,没收放生野生动物5100余只(头),案件查处率达100%。四是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为确保造林苗木质量,先后深入盐山、**县等9个县市,抽查23个批次的1250株苗木,抽查结果全部合格。同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开展转基因毛白杨的选育工作,对从山东引进的国槐新品种-聊红槐采用随机区组种植方式,在献县、**县进行试种,目前成活率达到96%以上。

(六)干部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今年以来,我局将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局首要的政治任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制定学习计划、印发学习材料,全局党员对十九大报告及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乡镇街的大力支持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工作,奋发进取,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巡查、专项检查用人单位(在建项目)172家,涉及职工28760人。

2、接待群众投诉举报结案114件,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2件。

3、为6100多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6300多万元。其中依法立案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案件3件。

4、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数26件。

5、书面审查企业216家。

6、审查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家,涉及金额 万。

(二)主要做法

1、是加强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上半年,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会,加强对乡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份又积极与市局协调,组织26名监察员参加市局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监察员证,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持证上岗的劳动监察员,大部分乡镇两名持证上岗监察员,同时加强对乡镇监察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实现了简单标的额不大的案件一般均能在乡镇街处理,较大的案件乡镇街做好先期证据采集再及时上报我队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和行业归口管理,积极推动遗留案件处置。一是日常巡查。今年共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172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26件,二是案件处理。截止目前,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114件,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2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6300多万元,涉及劳动者6100多人,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有力的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今年以来,大队多次主动出击,分别开展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情况专项督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欠倒计时”百日行动和“双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各乡镇街和重点项目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重点对有无办理施工许可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情况进行摸排。目前全区在建建设项目57家(其中2018年新开工项目23家,续建34家),存在隐患的项目24家(历史遗留占多数)。同时,针对存在隐患,已与属地乡镇街和相关部门共同分析原因,商讨应对措施,制定具体解决方案,约谈重点隐患企业负责人,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限期盘点销号,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3、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力度,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大队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力度,审查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共书面审查216家用人单位,比去年书审数量(168家)大幅度提高。通过书审,有36家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被评为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A级),并有2家获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1家获省级劳动保障诚信师范企业。大力宣传诚信企业,激励诚信,严惩失信,构建诚信社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以书面审查为抓手,基本掌握了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能针对性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也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奠定了基础。

4、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中介机构16家和用人单位74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二是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积极联合征缴中心对我区企业,就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进行专项稽查,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

5、与劳动仲裁加强联系,推进合署办公。对于劳动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由劳动监察先行介入进行协调处理,对于争议较大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由区仲裁院进行裁决,同时,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参与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工作。此项工作创新大大增强了我区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提高了办案效能。

二、2018年工作谋划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建立长效化管理体制为主线,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办案和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为手段,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为重点,加强过程监管责任,积极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一是力争检查用人单位(项目)不少于150家。二是力争基本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内容,全面检查、补充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及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全覆盖。三是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98%,不发生群体性讨薪恶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防控机制。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行业归口、部门监管”原则,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清欠合力。

2、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妥善化解。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施策处置,明确责任单位,加快资产盘活进度,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加强源头防控,提升巡查力度。一是与住建部门在办理质量安全报建手续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两个源头环节共同把关,确保新开工项目全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从源头进行监管。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排查、督查力度,确保“一卡通”办理并按规定使用。三是全面摸清全区在建项目具体情况。

4、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讨薪者合法讨薪。一是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联合办案机制,对有存在争议的引导讨薪者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二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的协调沟通机制,引导讨薪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薪纠纷。三是帮助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注重收集相关证据,合法理性维权。

5、加大惩戒力度,惩罚失信行为。联合住建部门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拉入黑名单,计入信用档案,限制或者禁止其参与项目申报和招投标,让失信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和行为等方面付出更大代价。

区养老保险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区养老保险管理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区两级人社局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一工作主线,

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工作完成情况

(一)成立改革机构,推动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市人社局六人社明电[2016]44号规定,区人社局党组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主动与编制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并从人社局各二级机构抽调7名骨干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做好改革日常工作。鉴于此,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需要,区编委于2018年3月批准成立了“**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根据皖人社发[2016]30号和六政办秘[2016]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地税局共同拟定了《关于印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16]61号),明确了改革工作的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实施步骤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为下一步改革工作的开展捋清了思路。

(三)排摸人员情况,规范参保关口。年初,机关养老局就积极主动联系编办等单位,重点了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单位性质、人员数量结构等情况。调研我区1996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对按照原区政府金政[2000]88号文件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逐个进行摸底,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和人员数量,为下一步参保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工作中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明确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严格把好入口关。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上线运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区机关养老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我区社保基金和退休人员养老金上线运行工作。一是加强内控,确保安全。按照《**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区机关养老局制定和完善了《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日常业务操作全部实行“三级”审核,为我局规范基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社保基**全。二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018年5月,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相关要求,迅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三项社会保险“百日攻坚”行动,将攻坚行动结合日常工作加以推进,有利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和“百日攻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统筹,部门联动。区机关养老局及时收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由改革领导组统一协调,人社、财政、地税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流程、建立了养老金基金账户,各司其职,努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确保基金征缴和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四是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为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机关养老局建立了数据审核认定机制,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信息逐人逐项进行核对,分初审、复审、审核三个步骤,按照分级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有效减少了单位参保登记过程中数据的错误率,加快了单位参保登记工作流程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稳步推进上线运行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应参保数15704人,采集上报数据14958人,审核通过14453人,审核率92%。上线启动运行306家,启动参保率86.37%(在职8856人;退休4708人),资金征缴1342万元,支付1689万元。

二、明年工作谋划

明年,机关养老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继续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将我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做到“不冇一户,不漏一人”走完制度改革覆盖群体的“最后一里路”。

(一)完善机构设置。根据机关养老局工作实际和业务开展的范围,研究制定合理的股室设置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定岗定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把参保关口。对于新成立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的,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严格把好入口关。

(三)简化工作流程。下一步我局将细化单位参保登记、人员新增、在职转退休、待遇核算等业务经办流程、借鉴其他窗口单位好的做法,明确相关业务操作程序、标准和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即时办理效率;积极探讨网上申报和缴费;积极探讨社会保险稽核和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工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确保平稳过渡。对2014年10月1日到正式上线运行期间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工作充分谋划,研究制定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操作流程;同时,对纳入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员,清理发放待遇和标准,区分纳入基金发放的项目,确保社保基金不流失,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