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委落实政府系统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总结

2020年农委落实政府系统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总结。

光阴匆匆而过,我们的上阶段工作也告一段落,此时就可以对工作做个总结看看自己的工作表现。工作总结不能只讲好的,不讲坏的,揭露问题不足,歌功颂德有余。什么样的工作总结值得被我们借鉴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2020年农委落实政府系统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市政府系统督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本季度,市农委结合先进性教育,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经过全委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做好各级政府和人大、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认真做好政务督察工作,是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推进农村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农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结合实际,狠抓了各级政府和人大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本季度,全面完成了各级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并且做到交办工作上有领导专门负责,下有相关科室专项落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全季度工作无第二次督办情况发生,
基本上达到了领导满意;代表、委员们满意。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为做好各级政府及人大、政协交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领导把关制度。办公室接到省政府、市政府及人大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后,一律由主要领导认真审阅,再签发到相关部门遵照办理。二是工作运行制度。针对各项工作落实中的每一个环节的负责领导、负责科室、负责人,工作达到什么标准、与下一个环节如何衔接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各项任务的处理工作有了规范的运作程序。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全方位实行上级交办任务处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的好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及年度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从而不断增强办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压力感。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各级政府及人大、政协交办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今年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对落实政务督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工作人员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保证委机关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运行。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在办公室前不久的调整中,我们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安排了专人负责政务督察日常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认真学习《**市政府系统督察工作考核办法》、《**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系统督察工作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不断强化办理人员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基础工作方面,目前还存在着不足,如督察工作网络建设方面还不完善,调查监督的信息反馈工作落实还不到位等。
总之,我们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但是工作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为全市农、林、牧、苇各业的发展努力工作,为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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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政府督察室督查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的配合下,面对人员少、任务重,全室同志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市政府领导关注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政务督查工作职能。
一年来,承办省政府交办督办事项20件次,起草、综合文字《报告》近10万字,办结率1oo%;转办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1件,政协提案228件),问题解决率39.7%,代表、委员满意率97.8%;转办承办市政府领导批示件93 件,办结率91%;组织落实向市人大工作报告材料19 件;组织承办专项督查10余次,就有关问题的贯彻落实下发《督办通知单》38件;刊发《盘锦督察工作》16期、约6万字。全年文字量28万字。
回顾过去一年,市政府督察室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承办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交办督办事项
20xx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我市的督办事项共20件,所督办事项时间紧,要求高,均需要认真落实妥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督察室及时分解交办,及时综合汇总,按照省政府督办要求报告反馈。一年来,先后承办反馈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辽河油田欢喜岭供暖锅炉污染问题”、“关于控制盘锦市拟建造纸厂问题的建议”、“关于调整盘锦市朝鲜族学校布局的建议”;“关于许卫国副省长在盘锦市双台子区动物防疫站职工来信上批示办理落实情况”;张文岳省长“在建昌县雷家店乡宋金平来信上批示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在盘锦市人事局北楼居民来信上批示落实情况”、“在大洼县田庄台镇教师来信上批示办理情况”、“在大洼县二界沟镇教师来信上批示办理情况”、“在盘锦兴隆农场李芳顺来信上批示办理落实情况”、“在朝阳县柳城乡赵忠义来信上批示落实情况” “在盘山县人大离职干部李学源来信上批示办理落实情况”、“在盘山县教师吕德东要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关于滕卫平副省长对大洼县新华书店挪用学生课本款问题批示意见落实情况”;“关于办理落实《审计署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审计决定》有关问题”;“关于20xx年以来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关于盘锦市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关于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关于完善禽流感五大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为我省出席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供建议、提案参考素材反馈”等督办事项。
2.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跟踪督办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在过去一年里,督察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市政府领导交办批示意见,就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有关业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对外开放工作会议、油地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市政府、市政府办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履行了职责。一年来,还针对市政府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好20件实事;关于“三种人”待遇落实情况、解决拖欠工程款、清理市区空中线路无序架设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取消全市供电中间层问题、化工厂泄漏中毒事件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强化了督查工作职能,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3.协调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市“两会”闭幕后,督察室即着手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分类梳理,做到早分解、早交办、早落实、早汇总。为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及时筹备召开“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落实了“三个责任制”,推荐表奖了20xx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同时,起草印发了《关于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原创网站2191.cn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盘政办发〔20xx〕15号),全面部署20xx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在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下,督察室及时地协调落实各承办单位,妥善办理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81件,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28件。截止9月末,整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10月份市政府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进行报告,得到会议通过和认可;12月初向市政协做了办理情况通报,市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据统计,在承办落实市人大交办的81件建议中,所提建议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件,占39.5%;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27件,占33.3%;受政策和财力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21件,占25.9%,作为工作参考的1件,占1.3%。从办理反馈情况看,办复率100%,办理情况与代表见面率100%,代表满意率96.3%。在办理市政协转交的228件提案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1件,占39.9%;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109件,占47%;受政策和财力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24件,占10.5%;作为政府工作参考的4件,占1.8%。从办理反馈情况看,办复率100%,与委员见面率100%,委员满意率99

%。整个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市政府年初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
一年来,督察室还按照要求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三级人大代表视察”、“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视察”和有关执法检查等活动,密切了与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联系。
4.强化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工作
20xx年共承办市政府领导批示件93件,其中海波市长批示52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严肃交办督办,经办人员细致办理,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一批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妥善解决。例如,较好地办理解决了“赵家村耕地被占补偿”、“李国丰等104户动迁补偿费”、“新工街道化建社区排涝”、“军转干部物质待遇”、“进藏兵工作安置”、“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东风市场管理”、“歌厅和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九环公交车管理”、“假盘锦大米”等群众来信反映的难点问题。
5.按照市政府领导工作思路及批示意见,因势利导地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20xx年下半年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更名为“市政府督察室”后,其职能更广、工作任务更为繁重。按照市政府领导工作思路,针对督促检查工作特点,为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市政府督察室还会同有关部门,就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和查办活动。一年来,先后组织进行了“辽河美术馆及文化广场工程建设情况”、“大洼县新华书店挪用中小学生课本款问题”、“双台子区东风市场周边占道经营问题”、“全市国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全市20起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盘锦大众公司申报成立客运公司问题”等十余次专项督办,有力地发挥了承上启下、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
6.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规范政务督查行为
督查工作是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履行政务督查工作职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需要,在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职能,搞好工作定位的基础上,联系我市政务督查工作实际,市政府督察室制定修订了《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督办实施办法》、《盘锦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办法》,并依据《考核办法》,有序地对各县区和市政府47个部门、直属单位,20xx年度督查工作进行客观考评。加大了日常督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及时客观地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反馈有关督办事项情况,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在市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11月份建立了由各县区政府及59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网络,实现了督查工作全方位、个性化的格局。
7.吸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创新督查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务督查工作,市政府督察室积极吸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改进和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效能性。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主动督查与被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落实与督查调研相结合,本地做法与外地经验相结合,积极探索政务督查工作新思路。今年,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承德参加全国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研讨会,与大连、本溪、朝阳、辽阳、锦州、营口等兄弟市,经常沟通、交流,扬长避短,着力探索完善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促进我市督查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
按照政务督查工作性质、任务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目前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因势利导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理念不强,主动督查意识淡漠;二是,督查工作存在“重督轻查”现象,有时局限于文来文往,日常督查手段不强;三是,全市政务督查工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和理顺,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工作有待落实。

乡镇实施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工作总结


乡镇实施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工作总结

在全国各地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进程中,勐弄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地方实际实施行政问责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活动,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行政问责制贯彻落实工作,把推行行政问责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单位作风和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机遇来抓。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传达县委政府推行行政问责制工作会议精神,就我乡如何贯彻落实行政问责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全面部署,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勐弄乡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工作方案》;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乡直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落实行政问责制的日常工作。三是及时印发和下发学习材料。我乡办公室将行政问责制的主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相关背景材料印发给各部门,要求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为推动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奠定良好基础。

二、突出特色,全力实施行政问责制

在全面落实好学习教育阶段的任务、要求基础上,我乡认真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做到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为行政问责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一是印制了行政问责桌卡。为切实提高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行政问责内容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推进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印制了“行政问责桌卡”,发放到乡直各科室,桌卡由行政问责事项、德宏州机关作风五不准、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和监督方式三大部分组成,内容详尽、重点突出。在发放的同时,领导小组还要求全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必须时刻在办公桌上摆放统一制作的行政问责警示卡,熟记内容,切实做到随问随答。有效增强了全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遵守《行政问责办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进一步深入学懂弄通《行政问责办法》,切实树立责任意识,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抓手。二是建立了推进行政问责制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如何落实好行政问责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三是乡关工委举办了《行政监察法》培训班,对乡直属各单位、部门就实施行政问责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推进,并深入系统学习了《行政监察法》。四是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工作形式,各村委会和机关站所组织本单位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认真学习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公务员法》等法令法规。五是在乡内张贴了行政问责工作宣传海报、标语、布标,使落实行政问责制真正达到入眼、入脑、入心,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六是加大了落实行政问责制的监督检查。乡督查组按照行政问责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对乡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针对违规承诺或不履行应当履行的承诺事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坚决纠正,直至行政问责。

四、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乡在实施行政问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习宣传的力度要更进一步加强;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的内容相对粗泛,细化程度不够,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对贯彻规章制度还不够有力,还存在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态度不够好的问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乡将以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我乡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升行政质量和服务品质,更好地为全乡各族人民群众服务。


2020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在上级执法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市委政法委书记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委的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加强了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与指导。在各项工作中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强化了市委政法委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协调监督
按照中央及省、州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一些久拖不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把握好各类因素,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取得了满意结果。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市公、检、法、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协调会6次,受理政法机关提交各类疑难案件6起,对几起多年未能结论的案件,统一了思想,落实了办案单位。通过全面协调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执法工作。与此同时,针对于目前我市涉法上访案件增多原因,向州市领导报送的个案报告2份,及各类统计报表。
(二)认真搞好涉法上访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上半年以来,我市涉法上访形势一度十分严峻,一批上访单位代表及个人由于各种原因,情绪激烈,越级访、缠访、闹访势头日趋严重,针对此情况,政法委对一批有代表性的重点案件,指导协调各办案部门,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
一是按照《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三月份开始,在市属政法系统,开展涉法上访专项治理,经过复查、核实,全市共确立6件涉法涉诉案件,现已查结6件,查结率达到100%。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涉法上访专项治理,基本扭转了我市涉法上访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是要求市属政法各机关的信访、控审部门对一些历史积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对新产生的上访案做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行使公民权力,避免事态扩大。特别是对部分无理缠访与闹访者,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使其息访罢诉。如:水产公司等一批在全市、全州有影响并且已经出现了越级访苗头的重大案件,通过耐心地说服工作,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执行程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更为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上半年我市越级上访群众共3人次
三是针对影响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案件进行了督办或转办。上半年转给政法各部门办理的案件15件、直接处理的上访案件12件、督办5件、现已办结案件23件。
(三)进行了案件评查工作
根据州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市委政法委组织工作组对全市政法系统20件到京、省、州上访案件进行自查,20xx年 6月29日,州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组对我市20件案件进行评查。市组成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公检、法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评查组,代表州委政法委于7月4日对* 市20件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组从每个案件的卷宗材料、适用程序、实体、信访接待等方面逐项检查评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市委政法委根据州委政法委和上级要求,为加大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20xx年6月21日市委政法委连续下发2个文件,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联合大接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和政法涉诉工作奖惩规定,规定每周四为领导集中接待信访日,由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领导亲自接访。20xx年7月6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同志带领政法各部门领导在市信访办设专门接待室,对5名进京、省、州访、长期访、缠访、闹访的上访群众集中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并指定落实单位和负责人,规定办结时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同时建立与上访群众联系制度,以使适时向上访群众反馈落实结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执法监督工作,在案件监督指导协调及涉法上访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涉法上访工作难度较大,有些涉法上访案件已拖了十余年尚未息访,时间跨度大,难以查清当时案件情况,尤其是一些执行案件,办理起来难度大,协调困难,以至案件久拖不决。
2、个别部门的接访人素质有待提高,不能积极地化解矛盾,搞好息访工作,而是推诿扯皮,从而导致上访案件增多,还有一些部门办理涉法上访工作质量不高,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形成工作上的被动。
3、涉法上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尚有差距,信息传递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汇总与文字材料工作有时做得不够及时,导致有时领导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影响信息上传下达,一些部门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精,有些案件把握不准,影响工作全面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对涉法涉诉上访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各部门涉法上访工作监督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越级上访人员的思想与稳控工作,防止涉法上访矛盾的加剧和转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2、坚决杜绝执法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建立和完善

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事件。
3、对重点涉法上访案件和州、市交办的案件,认真复查处理、对帐,对在规定限期尚未解决的案件,要限期办结,做出结论,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做到息访罢诉。
4、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和市委政法委(20xx)15号、16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集中大接访工作,通过调处、听证、交办、汇报、等方式,将问题与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具体办案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与对策,尽快尽早解决问题,确保我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为经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总结


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执法、执业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系统共有7个集体8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24个集体59位个人受到厅局级表彰,其中市局荣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 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年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公证处荣获市十佳市级办事窗口称号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清市公证处荣获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

一、狠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放松,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

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攻坚活动,加强两会、两节及省、市党代会召开期间矛盾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2479件,已调处矛盾纠纷40102件,调处成功38117件,调解成功率95%,无出现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市12348电话共接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群众1.4万人次。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全面建成12个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打造衔接大调解的重要平台。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51名,壮大了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卫生、国土资源等矛盾多发行业中的全覆盖。三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在仓山区、闽清县先行先试检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11月11日,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调对接推进会,在全省九个地市中第一家启动检调对接工作,尝试刑事和解制度,拓宽人民调解的深度和广度。四是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去年全市共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96件,其中市医调中心接访医患纠纷投诉172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68件),立案81件,结案75件,结案率92.6%。市医调中心在现场应急处置、疏导患者情绪上始终保持中立第三方角色,为我市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实践。32字工作方法(迅速反应,冷静介入;引导调解,预防激化;坚持原则,灵活处置;案结事了,不留尾巴),受到省委书记孙春兰、省委副书记陈文清等领导及中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发展后劲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部、省司法厅一项长期性的战略部署,是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后劲的有力举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思路,扎实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有新成效。去年推进4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其中新建合建的26个,已完工10个,已动工15个,未动工1个;购置、调整和改扩建的22个,已完工16个,已动工5个,未动工1个。实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包干督导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市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司法局加大了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土资源和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抢抓工期、抢抓进度,把司法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司法所队伍建设有新成效。严把人才进口关和质量关,采取公务员招录、接收军转干部和调任等方式,配备司法助理员342名,编制使用率94.2%,专项编制使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全力推动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工作,市局多次向市委组织部作专题汇报,在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已配备副科级所长128名,配备率74%,比20xx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比。

三、狠抓社会管理创新不放松,进一步消除不稳定因素

创新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两类特殊社会群体的监督、管理及帮教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刑法修正案(八)》使社区矫正制度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169人,解除矫正2994人,重新犯罪13人,重新犯罪率0.18%。市局增设社区矫正处,鼓楼等6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科。招录社区矫正工作者317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按照社区矫正人员人均1500元标准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认真开展日常矫治、监管及公益性劳动,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制度。其中市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行为处罚办法》出台以来,63名服刑人员受到治安拘留处罚,41名缓刑罪犯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在全省率先实行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对1138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实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评估报告采信率99%,实现社区矫正向审前延伸。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共有安置帮教对象20xx8人,其中刑满释放16335人、解除矫正2313人、解除劳教1490人。在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下,市局在全省率先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实体市曙光中途之家,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推动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已建安置帮教就业基地28个,安置就业157人。各县(市)区还出台了对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的鼓励性措施。

四、狠抓法制宣传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增进法治城市氛围

探索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拓宽宣传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和感染力。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成立了市法制宣传机构,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市六五普法规划》,并被市委、市政府批转。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0月10日,组织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启动了新一轮普法工作。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了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主题的法治论坛,提高了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宣传。制定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报道考评办法》,深入开展主题、典型、成果宣传,扩大了司法行政知名度,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大与党委宣传部门、中央驻榕和省市级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重点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深度挖掘司法行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集中开展专题性、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去年全系统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发新闻报道1560篇,其中《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27篇,《日报》、《法治今报》省级媒体285篇,日报》、电视台等市级媒体1248篇。

五、狠抓律师工作不放松,进一步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

市领导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凡新出席了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去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86家,办理各类案件13000多件,收费10136万元,比增25%。一是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共对98家律师事务所751名律师进行年检、注册登记。规范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加强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的管理、考核工作。举办了第二届律师论坛、资本市场与法律服务沙龙等培训班,邀请了著名法学家游劝荣等专家授课,圆满完成了律师业务轮训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涉法信访法律咨询工作。律师坚持每周参与涉法信访接访工作,共接待信访230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2.8万人次,依法疏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受到群众和信访部门的好评。三是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全市律师建立律师职业责任险,防范化解律师执业风险。市局、市律协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市律协联合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举办了羽毛球比赛等联谊活动,促进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良性互动。

六、狠抓公证业务不放松,进一步拓展公证工作领域

去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9.8万件,占全省一半以上,收费5032万元。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3万多件,涉外民事公证12万多件,涉港澳公证近1000件,涉台公证1.5万多件。一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围绕南台新城、王庄旧城改造、马尾新城建设等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指派公证员深入现场,受理证据保全、继承等公证事务,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罗源、闽清、永泰等公证处积极为农民、渔民办理承包合同、小额贷款合同、山林、滩涂承包招投标现场监督等经济公证,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大业务建设。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欧美国家金融危机等国外形势的影响,我市传统涉外公证业务滑坡。组织优秀公证员到厦门学习经济公证业务,奋力开拓经济、民事等公证类型。全市经济公证收费661万元,占总收费13%;鼓楼等8家公证处实现了经济公证零的突破;市公证处毛维旺副主任办理的经济公证,单笔收费达150万元。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调整业务规程,规范公证程序。三是认真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共抽检1479个卷宗2688件公证文书,检查结果优秀率为66.4%,良好率31.7%,合格率1.9%,没有发现错证、假证及不合格证。9家公证处与当地效能办进行监控联网,促进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七、狠抓法律援助工作不放松,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85件,比增7%,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292人次。一是开展为民服务便民窗口建设。投入资金74.5万元,改建、扩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80%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在一层、临街地点。设置LED显示屏、智能排队叫号机及无障碍等配套设施,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水准。二是扩大工作覆盖面。将医疗纠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等62类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的受案范围,对月收入950元以下以及农民工或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使在榕务工的农民工享受到更大范围的法律援助。三是开展专项创建活动。精心准备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迎检工作,受到考评组的好评。同时,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专项经费使用到位。

八、狠抓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不放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25799件,业务收费共2278万元,比增10%。其中法医类15746件占61%、交通车辆事故类6326件占24.5%,其他占14.5%。开展了13次专项检查活动,组织了181名司法鉴定人参加全省司法鉴定人法律知识考试,新申报的12名鉴定人已通过省司法厅培训。

按照全国四最四严的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去年考区共有4142人报名,参考3455人,成绩合格的有741人,合格率17.9%。

九、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形象

始终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领导干部宣讲、集中培训、撰写心得体会、观看《中央政法机关光荣传统教育报告会》录像片、举办演讲征文比赛和唱红歌等各种方式,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市局机关提任、转任科级干部8人次,交流轮岗干部22人,增强队伍活力。考察复核9个县(市)区司法局拟任免的领导班子成员15名,配强了基层领导班子。组织处级干部、县(市)区司法局新任局长参加司法部、省厅举办的培训班共57人次;组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培训班、初任培训及《党史》知识测试、干部学法用法等学习培训400多人次;市局政治部、基层处、法规处,市律协、市公协等分别举办培训班,对全市1000多名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执法、执业水平。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重点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要求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到哪里,党员组织关系就接转到哪里,5家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了党支部。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去年省司法厅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风行风考评中,市局获得了好评。

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缺乏进取心,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基层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部分县(市)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偏慢,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工作滞后;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质量不够高。这些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20xx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