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的总结

2020年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的总结。

时光匆匆,比梦来得更短暂,比花枯萎得更快,在过去一阶段的工作里,工作虽然比较劳累,但也收获了很多,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进行工作总结,总结从客观事实出发,防止情绪化,以免总结流于形式。那么在我们写工作总结的时候需要重点注意什么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2020年关于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的总结。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根据《北碚区国家税务局20xx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执法监察内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歇马税务所积极主动出击,切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监督,抓好征收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加法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今年是是区局提出的税收规范管理年,歇马税务所作为“窗口”单位,年初便积极行动,明确规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的执法监察学习时间,并认真学习和讨论了新《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税收法制基本知识》以及《北碚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化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监察意识。

二、具体自查内容

1、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精批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无论何种渠道取得的收入均全部纳入账务核算,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

2、税收票证方面:能严格按照区局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到领用手续齐全,无丢票、盗票等现象的发生,在票证的填开方面,认真作到填开内容详细、字迹清楚、计算正确、章戳齐全、装订规范,并严格税票的错票审批手续,使税票的错票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3、税收会计方面:严格作到所征收的税款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税款划解每月不少于四次,并确保每次电子数据与划解数据完全一致,无压占税款、无公款私用的现象发生。

4、税款征收方面: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无擅自减免税款,多征或少征税款,规范执法,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全所无欠税发生,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发票管理方面:在发票的领、用、存、保管、填开、发售等方面都能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所设立的发票销售明细账、分户明细账、总账等清晰、准确、完整、无误。

虽然我所在执法监察内审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但离上级的规范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深化执法监察和督察为重点,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基础,本着以人为本、以事为源、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步步深入的工作要求,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确保我所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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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根据**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关于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昭监二分局〔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职能职责范围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对各项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同时以检查为契机,推进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通过精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了自查工作,我局的各项职能工作落实较好,推进正常。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

1、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了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降低建筑能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加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建设局关于对加强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昭建发〔20xx〕573号)文件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将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建立健全了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体系,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印发了《**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及节能方案》(昭建设〔20xx〕271号)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有章可循。三是与市财政局联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工作打下基础。四是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中,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初步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五是印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规范应用工作的通知》(昭建设〔20xx〕288号)文件,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有章可循。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在城市规划编制或修编中体现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并作为规划编制或修编的强制性内容。

(2)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节能评估审查”的要求,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和不得开工建设。

(3)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7号)文件精神,开展年度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检查考核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积极开展社会节能。

(4)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发改委、经委、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完善能效测评、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挖掘节能潜力,在此基础上对具有节能潜力的现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开展节能改造。

(5)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一是会同市财政局抓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示范和推广工作。

(6)加强公共交通节能管理。对全市公共交通能耗的现状和节能潜力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公共交通领域节能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各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

(7)加强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及节电改造活动,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提高城市照明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8)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同时加大对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深化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加强节水产品和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力度,确保“十一五”末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0%的目标的实现;加强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工作。

2、环保专项行动情况。根据《**市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结合建设部门的职能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对昭阳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通过检查,该厂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第2页

运行情况良好,有效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

(2)对6个县已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情况、填埋量、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6个已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设施不配套,只有少数几个投入营运。

(3)组织安全检查。在20xx年9月底,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对城镇供水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镇用水安全。

(4)配合环保部门,积极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

(二)规划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在规划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调控政策执行方面主要是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楼堂馆所进行审批监督。经自查,本年度市规划局没有接受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主要是严把规划关,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加强中心城区开发项目节约集约建设,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协调和谐发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配合国土管理部门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为国土部门招、拍、挂土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二是加大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前期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审批;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于**中心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了《**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化方案》并报市规委会审查通过,为合理快速推进城市集约建设打下了基础。

(四)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

1、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加强领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通过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了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1)廉租住房建设。今年省下达我市的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市政府将建设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纳入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此项工作。截止20xx年9月底,全市11个县(区)廉租住房建设完成3349.3万元,占概算总投资8652万元的38%。从建设进展情况看,昭阳、水富、盐津、永善4县(区)廉租住房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进度符合省、市要求,能够确保在11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绥江、镇雄、彝良、威信、鲁甸5县廉租住房建设,尚在基础浇注阶段,距离要求11月30日竣工验收仅有2个月的时间,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还需努力;巧家、大关2县的廉租住房建设进度稍落后,但只要县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应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9月上旬省财政厅、建设厅下拨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967.91万元。资金已下达各县(区)及时组织发放,截止9月30日,发放租赁补贴822.4万元,实际发放户数10552户。尚未发放的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目前各县区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家庭手中。

以上两项工作,推进上总体正常,在上月省政府督察调研组的检查反馈中得到充分肯定。

2、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情况。今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以及云南省建设厅、监察厅的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具体情况如下:

(1)紧密协作,开展整治行动。8月8日云南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文件的通知》(云建房〔20xx〕424号)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并对全市11县区的房地产市场现状作了全面的调查。并积极与市监察局会商,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文件的通知》(昭建房〔20xx〕332号)文件,对各县区房地产秩序整治提出明确要求。

(2)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采取的措施。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我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以抓规范为重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是否合法,并进行认真整改查处。对非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无开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无效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手续。对手续不全的,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及开发企业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依法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测绘队伍资质管理、测量人员资格认证等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三是强化合同管理。积极宣传并推广使用《商品房购销合同》,对凡不符合《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的,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四是强化竣工验收制度。商品房竣工后,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要求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向购房人提交“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五是规范物业管理体制,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与收费机制。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六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严格执行七部委局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68号文件。对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的,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广告以及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七是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组织,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由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较少,要求各县区要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组织人员参加房地产中介执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成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八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督促各县区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严厉查处,各县区在不同程度上清理出一大批违规违法建筑,并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四项制度”情况。

1、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积极配合是政府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打造“今日**效率”的工作要求,对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等重要行政行为和服务项目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精减审批事项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理顺了各项审批工作,完善了行政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2、“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依法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成立了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购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了省市有关“四项制度”的工作手册,并在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建立了桌签和工作牌制度,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方便了办事人员;印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市建设(规划)局办事服务指南》、《市建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行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对市直建设系统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对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能力素质等组织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二是再次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再动员、再学习、再落实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做到“六要六到位”(即: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认识到位;二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到位;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四要认真安排部署,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五要抓好四个结合,确保服务到位;六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督到位);三是进一步清理和审定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并要求各科室在以后的工作中对需要变更的事项要及时更正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服务承诺事项;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服务指南,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服务指南”。目前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一是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力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服务意识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要求,服务质量明显增强。三是自身建设步伐加快,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四是对外形象有效提升,公信力逐步增强。

(六)“兴边富民”专项资金、政府信贷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作为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我局主要履行雪凌和“5.12”地震灾害的民房恢复重建指导工作。

1、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全市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任务12770户,涉及11个县区140个乡镇865个村办。截止10月2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其中,已竣工验收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已迁入新居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中央、省、市补助民房重建资金6385万元,各县区已拨付到乡镇6385万元。兑付完成基础工程12770户,兑付资金4469.5万元;兑付完成主体工程12770户,兑付资金1596.25万元;兑付已竣工验收12770户,兑付资金319.25万元。

2、“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全市“5·12”地震民房重建任务12568户,涉及11个县区、108个乡镇606个村办。截止10月2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12568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其中,已竣工验收12382户,占重建任务的98.52%。已迁入新居12382户,占重建任务的98.52%;中央、省、市已下拨民房重建资金15782万元,各县区已拨付到乡镇15782万元。兑付完成基础工程12568户,兑付资金11047.4万元;兑付完成主体工程12568户,兑付资金3945.5万元;兑付已竣工验收12568户,兑付资金789.1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在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上,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建章立制,采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序高效开展。

(1)争取支持,努力筹措重建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全市各级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和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但鉴于我市地方财政十分紧张的实情,争取上级支持成为关键。灾情发生后,市恢复重建办公室立即建立灾情专报制度,加强与财政、民政、地震等相关部门和受灾县区的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并将灾损情况分类汇总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以争取上级对我市的帮助支持。通过积极争取,在资金项目上得到了中央、省和社会各界的巨大支持。为抗灾救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2)落实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为强化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从制度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除认真执行中纪委《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外,还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对抗灾救灾工作中的六种行为进行问责的通知》、《关于严肃纪律端正作风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市财政部门及时转发了《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确保了救灾款物及时、合理、合规地用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指挥部办公室还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救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重建资金的管理。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期拨付、准确支出、银行发放、规范做账、手续完整、使用合法。救灾款物发放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数额公开、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3)规范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执行资金分配下达的各项审批程序和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拨付,保证资金拨付的及时、畅通。坚持厉行节约与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物资统购合理制定、认真审核相关开支标准。主动公开各项恢复重建资金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4)形成合力,强化审计监督。指挥部办公室坚持对县区的定期检查制度,积极深入开展事前指导、事中跟踪督导以及事后绩效追踪,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的意识,并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救灾款物的跟踪监督审查,列入专项审计。通过实地检查和现场督导,及时解决和纠正了部分实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了贪污、挪用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使灾后重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与监管工作,推进了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1、明确制定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年初结合实际印发了《**市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安委会及局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监管责任人。

2、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方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盯防,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截止到10月1日,共自查安全隐患475条,已整改432条,整改率90.9%。

3、认真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上级安排,20xx年是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第一阶段目标达标年。为推进我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标检查工作,我局于6月11日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前期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树立“样板工地”的方式,以点带面,带动安全生产全局工作,强化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共同增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标检查工作领导组,抽调建设系统有关专家组成达标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达标检查评价工作。9月17日按照程序启动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达标评价工作。截至10月20日已评价13个建筑施工企业,占我市65个建筑施工企业的20%。综合评价合格9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69.2%,根据检查评价结论,对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临时收回其中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精心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组,并印发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7月15日至27日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中下发了执法建议书6份,个别项目作了停工整顿。通过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全面自查抽查、督查,及时排除隐患,有效地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我局于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一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培训,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6、切实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维护建筑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作业人员在遭受意外伤害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前各县区已基本顺利开展了此项工作

7、强化监督执法。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中的两点体会

(一)通过此次执法效能检查,全局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明确,形成了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效能监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能力、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政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此次检查我局将以优良政风树良好行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我市建设行业的“高效、廉洁、敬业”的行业形象。

(二)有效地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积极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我局作为主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业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监督检查,使全局机关特别是掌握行政审批权限的科室,思想作风有了转变,办事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对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发现一些工作做得还不够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有待于完善,个别工作人员仍存在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的情况,离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职能职责履行与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

(二)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继续以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审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中切实加强对人员和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进一步围绕机关的建设业务工作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通过效能建设突破阻碍业务工作的结点,提高办事效率,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0年检察院2020年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处理改革、发展与检察工作的关系,以检察院“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开展检察工作,为我区的经济繁荣和加快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反贪污贿赂局自查情况

今年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线索8件,经过初查立案8件,在立案侦查的经济案件中,贪污公款案件6件,占立案数75%;根据立案标准规定所立案件中大案3件,占立案数37.5%。按犯罪主体分,国有企业3件,占立案数37.5%。行政部门1件占立案数12.5%,农村案件4件,占立案数50%,所立案件中,全部移送起诉,法院作有罪判决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二、侦查监督自查情况

20xx年1-10月份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2件168人。其中,批准逮捕104件148人,决定不捕和不批准逮捕18件22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7件9人;以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捕和不批捕9件11人,以不构成犯罪不批捕2件2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保证批捕案件的准确率,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们对今年1-10月份办理的案件从适用实体法到程序法,从侦查监督等不同角度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经过回头看(看起诉率、判决率、对不认为犯罪案件侦查机关撤案率、不捕案件补侦起诉等情况),认为今年的案件质量基本上达到了上级的要求,但在文书的制作、卷宗的形成等个别环节还存在着不够严谨,还有不规范、漏项等问题。例如:①上级要求文书制作规范化,但目前还有部分文书是书写的;②卷宗装订材料不够齐全。

三、公诉案件自查情况

1-11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6件267人,同比件数上升4.1%,人数上升7.7%。依法提起公诉136件197人,移送市院13件33人,侦查机关撤案4件4人,不起诉5件5人,退补侦查5件12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不起诉率为2.84%,依法追诉漏罪9件,漏犯5人,改变定性5件5人。

对不起诉案件的审查,主要采取了办案人自查,然后科内检察员交叉阅卷,再由科长逐案审查,最后由主管检察长把关,从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据的使用,以及案件的处理和执行程序法、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保证了不诉案件的质量。

四、转变观念,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思想

一是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两个素质,使广大干警增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要有形势发展变化的紧迫感,掀起一个努力拼搏的刻苦学习热潮,并采取多种方法,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将工作与学习有效结合起来,在全院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侦查水平,尽快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战本领,积极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思想。

二是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与干警共同分析各类经济犯罪的特点,对我区内中、省、市直重点部门各单位易发生经济犯罪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各种经济线索,抓重点部门经济案件的查办,主管检察长和局长亲自参加查办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

五、加大查办经济犯罪力度,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质量

我院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上,高标准、严要求、抓管理、谋求检察工作良性发展。一是改变僵化的服务模式,推陈出新。我们不仅深入到发案单位,而且也深入其他企、事业单位、乡村,特别是民营企业。送法到基层,送法到田间,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以案讲法,整章建制,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服务爱辉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同时把他们请到院里座谈讨论,为检察机关如何为社会各界服务出谋划策,寻找新的突破点,从而提供优质服务,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为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我院实行来访者自主“选择接访人”的新举措,努力营造举报工作“绿色通道”,方便群众来访。三是立足人民满意为目标,把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摆在首位。今年初,我院办理了爱辉区粮食企业来访案件,受理此案后,经认真分析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抽调检力组成办案组,立即投入调查取证工作。在此案调查中,因犯罪嫌疑人在外地,一些知情人和证人分布在全省各地,给我们的抓捕和调查工作带来了困难,我们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刘国利时,由局长带队驱车远赴大庆市,在大庆市萨尔图区将犯罪嫌疑人刘国利抓获,我们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在异地调查,证人不愿与我们见面,一些证人出于怕遭到报复,不愿作证,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寻找证人,耐心地做证人思想工作,办案人员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将此案顺利侦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四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创造优质高效的法制服务环境。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公正执法

为保障刑法、刑诉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示公平公正,我院加大了侦查监督、立案监督和审查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想方设法在办案中主动监督,将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做到四个重点审查,即重点审查证据发生矛盾的案件;重点审查团伙案件及共同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重点审查涉及“另案处理”、“在逃”、“边缘刑事责任年龄”及责任能力问题等;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他人的案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过书的形式予以纠正、对群众举报应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的案件、秘密调查后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院对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参加讨论、指导侦查、引导取证等方式全程进行追踪监督。使案件立得住、处理得及时、准确,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例如:在介入爱辉分局办理的一起诈骗外商的案件中,认真阅卷、参加讨论,参与审讯,并提出指导侦查、引导取证的介入意见,侦查监督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怕麻烦,多次过问此案的进展,使案件在侦查中没有走弯路,监督工作受到了侦查机关的认同。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20xx年度,**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在委局领导班子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州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把执法监察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清理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茂文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山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负责清查办日常事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为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潞办发〔20xx〕5号),并从20xx年2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在开展重点抽查工作中主要采取内外联合调查的方式进行。一是检查单位开设账户;二是检查被查单位的出租、承包和经营性收入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是否全部纳入单位管理实行专储;三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检查从相关部门争取来的补助资金,是否纳入单位管理使用。该项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至3月24日结束。共抽查了34个部门单位及31个下属站、办、所,涉及帐户124个,收缴违规资金88072.89元。经过抽查绝大多数单位都按相关规定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但也发现了少数单位及下属、制度还不够完善、内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出现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问题,(如民政局、文体局、芒市二小),并责令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清查“小金库”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很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了对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观念。

(二)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执行的力度。20xx年6月,**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分组重点对全市27个单位20xx年—20xx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政府采购范围实施政府采购;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是否按照采购结果签定采购合同等12项。通过检查发现两年中未经政府采购的有271项。涉及金额197万元。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在逐年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但部分单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二是一些部门未通过政府采购;三是政府采购目录宣传不到位。

(三)坚持对全市安全生产的督查

今年以来,**市监察局执法室按照州纪委监察局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工作部署,切实从以下两方面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以法行政,保持政令畅通;二是加强与安监局、经济局的工作协调和联系,强化对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的监督。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监管下,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四)对贯彻落实州委“五不准”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督促检查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廉洁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富民强市进程,根据《德宏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关于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市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8月5日至11日、8月25日至28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法制局、市广电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就全市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监察局德宏州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德纪发〔20xx〕16号)精神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对33个乡镇、市直部门进行了综合检查,其他部门进行自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痕迹资料、走访企业等方式,通过检查后认为:全市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州委“五不准”、《德宏州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第2页

作:一是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全市各乡镇、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每周学习制、上下班签到制、外出工作报告制等内部管理机制,自身建设有较大的改进,依法行政、诚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如:遮放镇、西山乡坚持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制度、外出工作报告制度;市残联执行了外出工作、请销假公示制度;市交通局在每位干部职工岗位上摆放廉政警示牌;市劳动局、市残联、市发改局、市计生局执行了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民警的思想状况进行研究,深入剖析民警队伍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开创民警“零违纪”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二是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好的作风体现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上。**市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窗口办事人员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精神状态饱满,服务周到热情,业务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如:市农业局出台《加强和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细则》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中山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山乡人民政府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勐戛工商所制定工作岗位责任制,所长跟全所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等。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参与打麻将、斗地主等赌博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炒股票、炒基金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还存在;三是少数单位“四项制度”未上墙公示,还停留在组织学习、制定制度的阶段,在抓落实上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已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潞纪发〔20xx〕9号)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和认真整改。

(五)对全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8月11日至15日,**市监察局执法室会同环保局、经济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了对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围绕地方政府部门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领导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目标不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对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擅自放宽能耗和环保标准、规避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进行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业工作,督促并配合环保局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奥环水泥厂、城郊水泥厂、永利发竹木业开发有限公司、卓信硅厂、永鑫硅厂五家企业及市直部分窗口服务部门。广泛听取了群众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完善。据统计,20xx年—20xx年,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相继关停了芒市造纸厂、遮放水泥厂粉末车间、芒市硅厂、法帕水泥厂和清华铁合金厂5家落后企业,淘汰了遮陇水泥厂年产5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条,完成了3个糖厂锅炉燃料改造项目,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29.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353吨。

(六)对影响行政效能和阻碍软环境建设案件的调查

一年来,**市监察局执法室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行政监察等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有效地扭转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下,对在执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中,由于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按计划正常实施所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局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责任问责。

(七)对“5.12”“8.21”抗震救灾款物及发放情况的督查

20xx年5月12日上午,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特大强烈地震,地震发生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何勒弄带领执法室、纠风办一行3人到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两个部门进行“5.12”抗震救灾款物工作的监督检查。经查实,两个部门的救灾募捐资金管理严格、规范,每笔捐款均开具救灾专用票据,实行捐款情况日报制,及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将所收到的救灾款分批及时汇往了灾区。

20xx年8月21日,我州发生地震后,执法室陪同领导先后3次下到受灾比较严重的五岔路乡、江东乡、遮放镇进行救灾物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为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城乡建设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强化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一年来,市监察局执法室充分发挥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对全市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实行招投标监督,截止10月31日,共参加工程招投标监督21项次,签订廉政合同21份,合同金额4118.14万元,并对部分廉政合同签订单位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参与招标工程项目验收9期。对**市经济实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分配进行监督,提出改正工作意见建议3条。其次是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市实际,在房地产部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监察局执法室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围绕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问题;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涉及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销售和囤积房源、炒地炒房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我市完成的300套经济适用住房,240套廉租房,通过检查,尚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九)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清理检查

根据州监察局、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州建设局、州审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监发[20xx]11号)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监察局执法室,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已完成了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共向社会供应建设用地42宗,面积78.1911公顷,其中,招拍挂出让22宗,面积66.6175公顷,协议出让12宗,面积0.533公顷,划拨8宗,面积11.0406公顷。收取出让款20475.582万元。市财政实际征收土地出让金9595万元,缴入财政汇缴专户金额14708万元。通过自检自查,我市20x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闲置土地处置均按照省、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未有违法、违规现象。同时,对去年自检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达到全部协议出让、招牌挂出让。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均有公布。

(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材料

执法室根据委局安排,先后参加了大理、玉溪、楚雄等地区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及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调研,参加了全市11个乡镇部分村委会是否进行责任追究的调研,撰写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如何优化发展软环境破除发展软环境的壁垒》《当前**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思考》《**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制的实施细则》《**市监察局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市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细则》等报告及材料,提出了是否建立村级问责制的意见建议。

(十一)抓好市纪委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

20xx年市纪委监察局的政务信息发布主要由执法室负责,根据《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特殊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截止10月份,在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101条,其中便民服务1条,规章制度12条,工作职责5条,公文及规范8条,领导简介3条,总结计划4条,工作动态68条。

二、主要做法和不足

(一)抓热点问题,搞好延伸、探索创新,突出重点工作。今年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在认真抓好各项规定工作的同时,突出在抓延伸上下功夫。对于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是比较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问题。一年来我们重点对救灾、救济款物的资金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收到了较好的预防效果。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使专项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用到实处。

(二)抓督导检查,注重实效,保证政策法规落实到位

在认真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我们加大了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督导检查这一重要手段,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一是部门督导与联合督导相结合。如在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时,一方面,市直有关部门在系统内部按照资金拨付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另一方面我们积极组织财政、审计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分组分片进行督导检查。把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做到违反上级政策规定的坚决纠正,违规的款项坚决归位,遗留问题妥善解决。二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如治理整顿企业非法排污工作中,我们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环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和查现场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再跟踪检查,抓“回头看”。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与交叉互查相结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交叉互查,解决瞒报、不报的问题。

在总结回顾一年来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少,执法室现有的两个编制人员,除正常的执法专项工作外还承担着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和行政问责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工作面广,有顾此失彼的情况;二是执法室工作人员都是新手,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部门对行政执法的意识还不强,违规违法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08年工作成效和不足的基础上,一如既往地按照州纪委执法监察室和市纪委常委会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阶段规定的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同时,在抓延伸上下功夫,继续深化对各类财政基金的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实际利益。

(二)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执法监察工作。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为核心,加强对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工作全过程的监督。

(三)继续搞好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继续完善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招标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完善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积分管理;三是制定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暂行办法,强化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规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三是在查处重大特大事故时,注意发现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五)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和商品房预售体系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督促和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企业违法排污的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环境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三是认真落实对环境保护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配合环保部门抓好重点环境污染案件的督办工作。

(七)注重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一方面,善于借助外力外智,继续坚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弥补纪检监察机关在某些专业领域知识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已经与国土部门实行联查联办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联合,扩大范围,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使事实认定与责任追究有机衔接起来,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党政纪责任追究的准确性。

(九)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进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继续完善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横纵向的工作联系,形成政府办牵头、部门联动、乡镇配合、监察、人事、法制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宣传落实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成效,增强干部执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四是充分发挥“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或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020年水务局2020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和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与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1、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组织成立了执法监察工作专班,将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对全年的执法监察工作分重点、分步骤组织实施,在工作中切实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在行政监督管理、促进中心工作方面的作用。

2、各职能科室大力参与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狠抓协调。根据水务部门执法监察的特点,我局充分发挥各职能科室既有专业人才优势,又有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特点,局纪检监察部门与他们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通过检查、督促、查处、整改,最终达到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的共同目的。

(二)结合实际,开展水务执法监察工作

1、对政治纪律和政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行政收费、水行政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班子是否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等方面开展了监察。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2、对重要水事法律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在执行各类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行政方面得到了贯彻落实。

3、对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国债资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防汛抗旱资金、移民资金、农水资金、水土保持资金、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的监督检查;对部门预算、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银行账户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水利建设资金做到专账、专户、专人管理;水利工程招投标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水利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4、对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四制”,特别是招标投标制的监督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工程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在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中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监督保证体系是否落实,严肃查处涉及工程质量的违法违纪问题,杜绝“豆腐渣工程”。在该项工作中,局纪检检查部门全程参与,财务审计、区有关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保证了各类工程正常有序开展。

5、对水利行业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结合行业、地区、部门的实际,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影响党和政府声誉、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和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比如水事纠纷、城市排水矛盾等。局党委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及时与相关部门到事发地现场调查解决问题。在这点上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做法和体会

水务行业的执法监察工作领域十分广,近几年来水务工程较多,不可预见的问题也比较多,如果不注重和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势必影响水务事业的发展进程。我们在执法监察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防微杜渐,从机制上入手。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堤防建设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堤防建设质量监察制度》、《堤防建设大事报告及廉洁自律制度》等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职业行为。

2、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重点开展了《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为主题,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组织收看《人、水、法》电教片,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组织行风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各类规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对群众反映的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在执法监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相应的制度落实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一些方法和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三是执法监察工作的面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四是执法监察的队伍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还需要不断提高。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抓好执法监察工作:

(一)坚持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一起抓,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水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当前要坚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坚持执法监察与反腐败三项工作相结合、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结合。在监督检查中,注意发现问题线索,为查办案件开路。通过执法监察规范领导干部权力的运用,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二)要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促进建章立制和源头治理,巩固和扩大执法监察工作的成效。在执法监察工作中不满足于对暴露出的问题就事论事的处理上,要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与促进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各项工作相结合。要在揭露、发现和处理已有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把执法监察向前推进一步,着重从源头上分析和指出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从根本、长远的层次上治理腐败问题,推动我局廉政和勤政建设。

(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创造和运用水利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形式。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坚持关口前移与事后执法监察相结合;全面执法监察与专项执法监察相结合;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与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相结合;经常性与突击性执法监察相结合。

(四)积极探索水利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新路子。结合水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勇于提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见解、新观点。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深入研究和勇于实践结合起来,以理论成果指导实践,又在实践中发展理论,促进水务执法监察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共同深化。使执法监察在领导上具有权威性、立项上具有计划性、内容上具有实在性、工作上具有实效性、处理上具有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