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重点。

岁月如梭!忙碌的时间过去了,我们也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说再见了,我们也该为旧篇章做一份详细的工作总结了。通过总结可以更加全面了解自己工作的情况,分析出自己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如何写一篇有质量的工作总结?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2020年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重点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和谐丰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1万元,为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2100套10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5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057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98%,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360平方米,平均120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3.5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11月6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1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64件,调处835件,调处率达96.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与此同时,接收的4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24件,解答热线咨询25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36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360件,刑事辩护47件,法律援助20件,代书1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业务收费达到20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3138、长城2238、长城288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50多户农民挽回2000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一个月收入8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432份。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30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97%,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12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每个干警对行风建设的认识,形成全员行动建政风行风的局面。

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年初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正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建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项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会议制度、文件传阅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机关干部守则、机关股室业务培训制度、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制度。将各项制度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股、室、处、所,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政风行风责任层层分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承担的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形成了“下管一级、上联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增强干警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每人记读书笔记2万字,全局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6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争做政风行风建设模范的信心。二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各项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就落实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省司法厅《六条禁令》和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年内共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0余人次,纠正不规范的行为3起。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培树典型工作,以此促进行风建设的开展,使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继去年大阁镇司法所长唐连荣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部标兵调解员后,今年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五道营司法所扎实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平民百姓解难,受到了群众的赞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俊到五道营考察时给予了很高评价:“好,很好。”之后,他又对市、县领导强调:这样的基层典型要多培养,多关心,让其发挥带动作用。局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三、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

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是促进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更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切入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我们坚持:

第一,针对群众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误解,我们及时制发了《严格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分别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执业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局机关17公务员在机关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23名法律服务人员在5个相关法庭所在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甄别和监督;有效地扼制了无证执业和非法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服务市场的规范。年内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均没有被投诉的情况。

第二,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以教育整顿为重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机构从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入手,建立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坤平律师事务所除建立了这些制度外,还建立了专职执业律师年度量化考核标准,律师年度量化考核及奖罚办法,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第三,严格执法,保证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的滞后,法律服务市场中基层法律工作者收入较低,执业人员的外流,有两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手持执业证,但不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予注册的处理。严肃了执业纪律。

四、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以深化服务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作好了两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开展了送法进企、进校、到村入户的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形成了法律知识送到家,民调工作做到家,法律事务办到家,法律热线连到家的工作局面。公证工作将服务“三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方向,“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的业务量逐月增加,群众满意率较高。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局邀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为代表的50名特邀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群众呼声。

五、从优待警,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干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广大干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及时纠正干警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在生活上照顾干警。对家庭困难、自身或家属患病的干警,坚持按时走访,帮助解决困难,解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局机关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为4位身患癌症的离岗人员解决差旅费5000余元。三是在工作上激励干警。实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并责成专人对干警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使每个干警均能享受到法律赋予休息的权利。

六、20xx年工作重点。

1、继续把基层调解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总结今年司法所规范建设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明年的建设项目,争取整体工程有更大进展。

2、普法宣传进入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同时,继续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将普法重点从单纯法律法规的宣传转变到人民群众思想意识的教育上来。

3、法律服务以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公证法》颁布实施后要加强宣传,提高公证作用。法律援助抓好“四有”建设(编制、办公场所、通讯系统、交通工具),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大法律援助捐款力度,作好法律援助基金和经费的管理,随时迎接检查。

4、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提高鉴定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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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局重点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xx年重点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和谐建县”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

一是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20余种40多万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人次。二是在6月25日XX市禁毒青年自愿者“弘扬长征精神禁毒宣传行”会宁活动启动仪式上,设立咨询台,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散发宣传资料8种2万余份,法律咨询33人,受教育群众达1万人次。三是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法制宣讲团深入二中、四中等六所中学做法制报告六场次,受教育师生3万余人。四是积极开展了集中学法月活动,从6月10日到7月10日充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五是组织开展20xx年全县普法考试活动,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会各单位在职职工全部参加考试,并于7月10日前全部结束,全县参加考试11070人,平均成绩95.5分,属优秀档次。六是认真配合全县“三下乡”活动,在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受教育群众万余人。

(二)着力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积极主动调解因经济形式变化引发的劳务关系、劳务报酬纠纷,广泛参与医患医疗、城市物业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一月一次例会制度,把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结合起来,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经常化,力求达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20xx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552件,调解成功1464件,成功率为94.3%,有效的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三)着力服务水平提升,保障协调发展

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服务,不断满足农村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提升律师公证工作,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20xx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4件,其中声明书24件,农村土地20件,证据保全2件,继承权10件,招投标10件,法人委托书1件,其它57件,提供法律援助4件,接待来访300人次,办证质量较高。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38件,其中民事87件,刑事辩护代理51件,担任法律顾问3家,代书123份,义务法律咨询603人次,法律援助2件;法援中心援助40件,其中刑事16件,民事24件,受援77人,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60人次。

(四)着力帮教措施落实,提高转化效果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作,共同努力,使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了较大进步,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楚,基本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日益密切,有力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同时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促进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狠抓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帮教措施,积极建立乡镇、村(社区)、组、民警“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认真开展帮教工作,多渠道落实帮教措施,尽量保障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安心生活,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20xx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59名为农村户口,全部落实了承包地,帮教措施到位,1名城镇户口,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五)着力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

根据省司法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司法所国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X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XX省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县2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项目建设逐乡进行了初步的验收,并规范明确了房产权,上报市司法局和市发改局,以便省市验收。至此,全县2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硬件基础。

(六)着力队伍素质提高,加强教育活动

根据县委的整体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省委常委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式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习了市委六届六次全委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县委书记常守远同志在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经检查统计,我局职工记学习笔记累计达到40多万字,最少的1.6万字,最多的2.8万字,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0余篇。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上下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理清了现阶段不附合、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找准了问题存在的根源,初步研究出了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措施,鼓舞了士气,形成了谋求科学发展的有效合力。

总之,今年以来,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普法经费紧缺,制约着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法律援助经费紧缺,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很难保证;四是培训经费紧张,乡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很难开展;五是司法所办公用房建成以后,办公设施紧缺,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六是司法助理员流动过快,补充不及时,基层缺少工作人员;七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的作用,继续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五五普法的验收工作

“五五”普法活动已接近尾声,但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法素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七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普法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创造性地推进“法律七进”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学法需求,使“法律七进”成为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争取做好五五普法活动的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工作,努力做到人员编制到位

目前,部分司法所由于人员的临时性、不确定性导致有些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严重影响了司法所各项职能的发挥,因此,我们要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司法所职能、编制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各项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争取司法所办公设施到位

一要积极争取司法所配套设施项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成以后,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办公桌、椅、微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配套项目,彻底改变我县司法所办公条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要积极争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我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均在统办楼一楼和司法局合署办公,当事人进出影响着统办楼门口的正常管理,有时当事人吵吵闹闹,影响着统办楼的正常工作秩序。我们已将XX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希望列入国家计划项目,建设XX县法律服务中心,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到法律服务中心办公,有效解决办公用房紧缺、维护统办楼正常工作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积极争取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度性安置企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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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县司法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司法局20xx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邓小平理论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司法所在乡镇举办讲座56场次,从而使全县37000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认真准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普法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修正不足。使我县在9月14日的普法验收中受到了市普法办领导的好评。
(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也是唯一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局,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 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曹家务、别古庄、韩村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永清县司法局提出的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全县小康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全县“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深化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狠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律师工作继续推行《永清县律师违纪违规记分办法》,以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律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本稿件版权是517878秘书网,请登陆原创网站查看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85件,其中民事代理60件,刑事代理25件,法律咨询163人次,代书92件。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76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政府和所辖部门审查修改各类规范性文件1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8份,参与重大立项、招投标、拍卖、益昌路改造等经济活动21次,调解信访案件36起,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公证工作积极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大力倡导执法为民的方针,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深入各乡镇村街及金融部门拓展证源,协助政府完成道路两侧民房拆迁公证等事宜,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647件,其中经济公证256件,民事公证391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充分发挥方便快捷的优势,共接听电话咨询118件,接待来访102人,提供上门服务10次,成功化解了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纠纷19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克服人员少、办案资金少等困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办理民事案件208件,办理刑事案件8件),代写法律文书45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117人次(含咨询、来访、办案)。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各司法所为骨干的法律援助网络。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永清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廊坊市电视台以专题片方式播出,并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永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廊坊市的代表作典型发言。司法鉴定工作为了使我县的司法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今年1——10月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对《决定》的宣传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高标准建设“两室一场地”。加强司法鉴定人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强化执业纪律、提高业务水平,为《决定》的正式实施和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为我县的司法鉴定机构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9月8日,经积极运作,“永清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现在永清县唯一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运转正常。由于我县法律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的事迹被市电视台、市法学会以专题片形式播出。
三、大力抓好计财装备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永清县司法局今年以来狠抓局机关硬件设施建设,先后购置了品牌电脑、高品质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图等,同时大力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先后推出了文明用语20条、文明接待五步曲、“调解纠纷十心十法”等使机关干警精神面貌和文明礼仪上升了一个层次。同时司法局多方协调关系,争取办公设备、专项资金26万元(其中司法所建设专款11万元,省厅司法专用警车一辆5万元,电脑办公设备10万元),同时,已争取到财政资金16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的改造。另外局办公室大力加强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至目前共编发简报165期,调研文章34期,新闻稿件86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22篇、省级报刊采用14篇、廊坊日报采用50篇)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的280%,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的660%。由于办公室工作出色,办公室在去年被省厅命名为“全省信息工作直报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信息工作直报点”。
四、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县司法局党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现状的基础上,要在先进性教育、三公教育等活动中,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学历层次和实际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向牛玉儒、任春艳等先进典型的学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我局先进性教育作为我县迎接市级检查的第一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并将做法报市先教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也处于全市政法系统领先位置。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弘扬正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同时司法局推出四项工程:一是“贫困者微笑工程”。今年,永清县司法局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乡镇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调解网络的优势,借助“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快速反应机制,使我县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得到法律援助。至目前,我县共有75名援助对象受到了无偿法律援助;二是“为民解忧工程”。永清县司法局通过重点查处司法干警案件调解不及时、调解方法不恰当和违法调解处理纠纷等问题,使农村中发生的民间纠纷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解除群众因纠纷缠身而引发的苦恼;三是“阳光服务工程”。司法局通过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行规的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同时,通过严厉查处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收费不服务以及索取当事人钱财和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的问题,对于违法违纪个人严肃处理,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吊销执业资格,该清除队伍的清除队伍。通过以上措施,使每一名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待遇;四是“回归安心工程”。司法局通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自主择业、资金技术扶持等手段使刑释人员达到“有饭可吃、有衣可穿、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四有”安置帮教目标,通过以上措施,现在永清县46名刑释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
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速度与我省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局的办公环境近几年大有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我局下一步工作设想如下:
一、继续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今年,律师、公证及司法干警中各项活动进入收尾阶段。为了使干警在学习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以后,司法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同时,局党组提出严格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制定好各种严格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处处以身作则,处处起表率作用。力求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三、下大力量搞好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后三个月,采取创建“三支队伍”和设立“三个载体”措施,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创建“三支队伍”
创建“三支队伍”,即在社区创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法制教育副主任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这“三支队伍”的建立,全县的“法律进社区”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将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在职或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吸收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志愿人员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系卡”,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时间特点,利用节假日和其他时间,采用设立咨询、电话解答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副主任队伍。在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抽出30名法律专业人员,为每个社区配备1—2名社区兼职法制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宣讲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推动社区普法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全县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每个调解组选配2名兼职调解员,构成社区调解网络,向居民群众发放调解电话联系卡,对出现矛盾纠纷的居民群众,快速派调解员前往,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设立“三个载体”
在社区中设立法律顾问站、公证咨询和法律援助巡回中心,通过整合全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社区法律服务职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内容。
1、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人员进入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接受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以及接受街道社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社区公证咨询点。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街道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街道法律服务所做好公证宣传工作。
3、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社区设立法律巡回中心,公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及办公地址,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形式,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城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城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础。
后三个月,我局基层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亮点来抓。重点做好防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以婚姻、邻里、宅基地为主的民间纠纷,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将各类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后三个月全县至少要开展三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乡镇开展4次,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二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改革工作,积极与法院部门协调,做好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工作,以此推动和规范调解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滑坡。并发挥调处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三)进一步把“接边工程”引向深入。(四)安置帮教工作。对释解人员进行责任量化,责任到人,一包到底。健全详细帮教档案。完善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五、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加大对公证律师等行业的整顿力度,深入学习政策理论、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县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尤其是律师工作,巩固常年法律顾问点80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0家。另外,还要做好公证工作,为法律提供可靠证据。加强公证联络员队伍建设,深入一线,拓宽证源。

2020年司法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镇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高标准完成了新所建设任务。20xx年,为了充分发挥镇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村,特将司法所的基本职能、新时期的新任务和20xx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职能
根据郑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20xx年5月我所顺利完成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并任务,使司法所职能得到加强。具体职能是:
1、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办公证、代理诉讼、庭外调解等);
8、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
(一)自身职能的强化
1、基本职能由虚到实。一是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在同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二是根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事双方自愿、调解的依据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调解协议,效力优先。即:在调解协议签定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或采信原协议,维持协议的效力优先权。三是根据20xx年1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实施法律援助政策的若干规定》,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站)作出援助决定,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必须为援助对象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受理援助对象的诉讼请求,免收一切费用。
2、职能下放和法定。主要指公证业务,基层司法所可以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20xx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证法》明确地将公证职能下放和法定化。所谓下放,一是指国家和省不再设立同级公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和县设立,将公证职能下放。二是公证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即在设区的市和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公证事项和效力同等。因此,在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权利扩充较大,可以办理涉外、国家招标等业务。所谓法定,一是即将实施的《公证法》一大特点是,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办理公证的事项(如土地挂牌出让、政府采购、国家工程招投标等政府行为)由法人自愿变为法定(强制、必须)。二是公证书上载明有强制执行的条款,当事人可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而不必另行判决。(当然,若公证事项有误或不合法,由公证机关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的除外)
3、主要职能转移。是指司法所职能的发展。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完成3年建设司法所的目标和完成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后,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将转移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执行活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直辖市试行,正在扩大试点范围。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和村级政权自治程度的提高,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三)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弱势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针对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其中包括法律保障,政府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来实现“有理无钱也可以打官司”的目标,让弱势群体有理也可以讲出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建立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体系、能够及时有效运转、依法消除危害因素的社会。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期,历史遗留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大量矛盾纠纷有85%是非诉讼案件,需要化解调处,乡村两级组织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依法解决矛盾是大势所趋。今年,我市正在整合政法资源,在各乡镇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大排查、大调处格局。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创建省级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和国家级文明司法所为载体,突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大服务主题,按照“打基础、找位置、树形象、创佳迹”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1、人民调解。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和各管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调成率达到100%。
2、法律援助。积极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户及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有一起援助一起,立案率、办案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争取办理1——2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普法依法治镇。制订20xx年至20xx年“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镇工作规划;利用农村庙会、大集,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做到逢会必办;在全镇中小学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设立法制课堂、创办法制园地,使中小学校开课率达到100%。
4、两劳帮教。做到回来一个帮教一个,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建档、回访、安置、监控等工作,将本辖区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5、法律服务。在抓好常规业务的同时,注重公证业务的开发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的拓展,在5—8个企业设立顾问点。
6、信息报道。全年向上级刊物和信息部门报送有价值的信息5篇,全方位宣传新村有关工作,吸引媒体聚焦新村、有关领导关注新村。
(三)采取措施
1、宣传到位。普法宣传的重点由国家干部转为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制作印制有“新村镇人民政府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承办、劳保、计生、信访、土地、安全等部门协办”标识的大型普法主题背景挂图,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巡回展出;改变普法宣传的单一模式,普法宣传要与职能业务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纠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现场播放光碟等相结合。在镇电视差转台上开辟法制教育栏目,播放国家普法办制作的光碟,深入浅出,以案说法。
2、培训到位。聘请省市专家对镇村两级调解员进行全方位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出一批通晓法律、熟悉业务、掌握技巧、热心为民的骨干分子。
3、协调到位。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市直驻新村派出机构、各行政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司法所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协作意识,互相增光补台。
4、人员到位。积极向市局反映,争取1—2个司法干部下派名额;征得镇党委、政府支持,充实1名机关干部;落实法律工作者无偿参与重大纠纷调处和提供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两劳帮教、普法和依法治村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达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5、硬件到位。尽快完成阵地建设的后续工作,搞好墙体粉刷、灯具安装、庭院绿化、办公用品配备、调解大厅布置等工作,使硬件尽早投入使用、尽早发挥作用。
6、转变作风。变坐等为上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身子沉下去,到各村组、各企事业单位去开展业务、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现场办公,挖掘案源。
7、规范管理。一是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条例和纪律开展工作,依法守规。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法有序。三是规范卷宗制作,实行微机管理。
8、创新方法。引入考查试用机制,凡是新开发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免收头三个月聘金。在学校设立的法律顾问点,免收一切费用。
四、建议
1、整合政法资源,设立新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落实新郑市人民政府20xx(40)号文件精神,设立法律顾问组或顾问团,建立健全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顾问制度。
3、在北城区设立法制科。一是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二是把关合同文书;三是解决遗留经济纠纷;四是应对新闻、上级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的无理要求,为政府、为企业服务,净化投资环境。
4、落实20xx年司法所普法经费。按照郑州市、新郑市有关文件规定,普法经费按全镇人均0.2元计算。
5、落实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员人身保险问题的通知精神,调动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6、购买全套法律法规书籍,在司法所设立法律图书阅览室或专柜,随时为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资料参考。

2020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第一要务、第一责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新一轮省级xx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司法行政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经多方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20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20xx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783件,调处4136件,调处成功3929件,调处成功率95%;排查重点人员259名,管控205名。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5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300人,防止民转刑6件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2个,帮教工作人员38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5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7件,其中民事295件、刑事12件、受援人数367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二是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480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三是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108家,办理诉讼案件1714件,非诉讼案件415件,法律见证13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1起,提供法律咨询达3000余人次。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举行法制讲座12场800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幅,出动普法宣传车200余台次。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1.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局机关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2.积极开展政法系统“三大主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局秘书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基层股黄钦被市委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复兴司法所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人选。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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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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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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