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新的一年正在向我们招手。一年一度的年终工作总结需要启动起来了!写好年终工作总结,能够让同事和领导更加了解自己的能力。怎么才能将的年终工作总结写得全面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间有一条规律: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以下是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帮助到您。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的思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济宁监狱全力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建设,深入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监狱指挥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罪犯考核方式进行重新修改和规定。已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和监外执行案件全部符合规定。推动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平台办理。扎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学儒育新明礼年”活动,规范罪犯教育日制度,强化罪犯个别矫正工作,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实现了监狱监管的安全和生产的平稳运行。积极稳妥开展监狱退危工作。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目前成立了济宁监狱退危工作领导小组和6各专项组,明确了责任分工,退危工作稳步进行。市强制戒毒所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后勤保障和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大心理咨询工作力度,配齐心理咨询师,发挥孔孟之乡的地缘优势,开辟孔子学堂,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教育感化戒毒人员,提高了教育矫治效果,推动解决市强解所迁建项目,新建选址已经确定,多次争取市领导支持,协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已完成测绘,正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整体设计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制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20)》《济宁市20xx—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召开高规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七五”普法开局良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督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依托阵地、活动、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建设济宁特色法治文化。加大对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督导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居加快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协调,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部署开展全市第三批“两个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扩*治文化阵地的规模和影响。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共进的法治创建格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命名了“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个,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组织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的专项审计活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行服务窗口的提档升级。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取消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运用网络平台等新兴传播工具解疑释惑。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引入同行评估制度,打造济宁法律援助“真情服务、应援尽援”服务品牌,指导全市建立乡镇工作站和村居联络员数据库,各司法所站点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上墙。调整充实市高新区法院等站点,综合利用便民窗口、12348热线、服务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亲民便民。为特殊困难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利用电视、新媒体宣传力量,通过开辟宣传阵地、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至11月1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6529件。结案5535件,市直办结案件1397件,接受群众电话和来访法律咨询33065件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做好前期准备,集中安排部署。赴聊城、济南,江苏省徐州和无锡考察学习,与省厅进行工作对接,就实体平台建设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就网络、热线平台建设与软件公司、电信运行商及相关部门论证座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平台配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建设计划、建设标准。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l6〕43号),召开高规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领导机制,纳入整体规划。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汇报,明确全市各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调度和推进工作。市司法局组成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建设办公室,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服务平台的运行。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司发〔2016〕7号),把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大盘。各县市区根据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文件,提供财政保障,各项工作正全面铺开。
(五)基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司法所“联创”活动。截止到11月份,指导67个司法所实现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750余个。推进“济宁智慧民调”管理系统建设,评选“济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村居完成率达到63.7%。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市物业纠纷调委会筹建工作。截止到11月份,调解矛盾纠纷16425件,达成协议16296,履行16223件,履行率99.55%。承担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编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双抓双促”活动,进行脱漏管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联合检察制度,邹城市、微山县以及127个司法所实现了“零纠违”。开展“联合帮扶促回归”活动,制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核办法,建立月督导、季通报制度,与公安局户政处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对接机制,推行汶上县心理学会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模式。截止到11月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目前,全市村居法治村主任或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六)法律服务工作转型优化。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深入开展“三牵手三促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我市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政法机关律师法律咨询团,大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红黑榜”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奖惩信息。加强对投诉律师所、个人所的检查督导,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严肃投诉查处。组织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7项,配合省厅、司法部司鉴所对3家鉴定机构物证鉴定项目开展能力验证现场测评,指导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评审。截止到11月份,共办理鉴定案件10414件,其中办理鉴定援助、调解、减免等便民惠民鉴定案件520余件。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监督评议活动20余人次。公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累计拓展农村产权流转、金融赋强、预约协议等多项新业务,截至11月中旬,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万余件。
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出台《济宁市司法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举办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业务能力、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培训班,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13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1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人物并记个人二等功。
(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印发《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大力度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党建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局属24个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对局属77个支部、1089名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积极推进党费核查补缴工作,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邹城市独山村525户群众解决道路硬化绿化、路灯建设等实际问题,开展了核桃树种植培训、民主理财等多项活动,受到各方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到联建村体察民情,定期走访联系户,确保党员干部走访全覆盖。
(三)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司法所空余编制使用,先后到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3名,有效缓解了干警队伍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断档脱节现象,空余政法专项编制减少到26名,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局牌子。精心组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宁考区工作,2048人报名考试,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基本明确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强信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积极做好督察、警衔警务、职称评审和工资管理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和系统内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老干部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投入、强化应用,OA办公系统投入使用,非涉密公文办理实现网上操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局党委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安排迅速。市委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29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二是推进措施扎实。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配档表,为机关每名党员配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手册》等学习资料,对指定篇目进行了认真学习,成立“两学一做”协调小组,认真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教育主体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示范带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系统研读,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在所在支部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起到了学习带头作用。组织慰问困难党员27人次,集体学习24次。四是问题导向明确。局班子成员在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入研讨交流的同时,查摆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市委督导组两次对我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均给予较好评价。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次局党委会都把研究党风廉政作为首个议题,在已经召开的21次党委会议中,有1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研究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参加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局党委书记获得99.53分好成绩。针对委员们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党委会认真对待,研究制定了20多项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基层单位和牵头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序分解,有据考核,有效落实。健全完善了考核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针对每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考核、同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的干部追责问责,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狠抓廉政学习教育。把廉政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上级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县处级、乡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参加“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聘请党校教授作“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典型问题作为警示教育内容,组织收看《省属国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蜕变的人生》《双面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纪律与规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到邹城政德教育基地接受德廉传统文化教育,到济宁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适时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标语、警示语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的纠正“四风”的廉政宣传。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业余生活的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印发《健康文明业余生活倡议书》。按要求向市纪委报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征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三)狠抓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重要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继续推行即办制、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慎重对待“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装财科、办公室、纪委副书记联合会签。顺利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杜绝公款吃喝现象,截至9月底,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0.39%。对局机关纪律作风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局属单位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人员,责成所在单位研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妥善处理10多起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促政风行风警风建设提升。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大律师、公证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较好解决了执业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借助网络问政平台,处理投诉举报,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中位居第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稳中有升。
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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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倡导两种精神、落实三项任务、抓好四个重点、树立五种意识、实现六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这一中心;弘扬无私奉献、敢为人先两种精神;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任务;下大力气抓好党建带队伍,抓好创新争一流,抓好重点打基础,抓好服务树形象四个重点工作;强化创新推动发展,典型带动全局,协调提升效能,服务树立形象,补弱促进跨越五种意识。使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法律宣传形式、人民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效果、队伍管理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法治城市创建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进步。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我们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再掀普法新高潮,努力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广场、法治大集、法治公益广告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进程。全市13个县区市分别建立了法治广场和法制宣传一条街。基层司法所利用农村集镇古会组织了不同主题的普法大集2684场次。局机关先后印发27万本“五五”普法口袋丛书、5000本《20xx年法治咸阳台历》、50000份《学法守法三字经宣传年画》。利用全市20余块电子荧屏,定期滚动播出55条法制宣传标语及部分法律条文,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走近生活。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推进机关、企业普法。深入到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发放法律书籍10万余册,举办法制讲座180场次,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次。三是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了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了“知心律师进校园”、“青少年维权讲座”、“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1700多场次,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四是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达到“七个一”要求。即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检查验收受到了中省两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健全机制,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共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82个。狠抓法律顾问室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大项目建设工地、重点旅游区和治安混乱复杂地区建立“法律顾问室”550个,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在全市2700多个自然村,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3100个,创建标准化调委会2100个。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双“115”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国企改革、城镇拆迁、旧城改造、土地征用中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先后组织100名司法所长,深入到1000个村组、社区,送5000本法律书籍,讲1000场法制课,调解1000起矛盾纠纷,培训500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双“115”活动。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06件,调处率达98%,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参与市万名干部下基层,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并及时指导和总结。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及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化解了百余起有影响的涉法涉诉案件。积极与市卫生部门协调,成立了咸阳市医患矛盾调解中心,为调处医患纠纷提供了平台。组建咸阳市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深入到彩虹扩建项目、子午轮胎、彬长煤矿等22个重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法律服务,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一批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
三是狠抓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124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工作。深入省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探望了咸阳籍服刑人员及学员650余人,分别与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将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提前到服刑期间,省广播电台时代法制栏目、咸阳电视台法治聚集栏目、咸阳日报对我们的作法进行了专题报道,收到了很好地社会效果。二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7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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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全市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后组织400余人参加部省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提高了基层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水平。接管了800余名社会矫正人员,创造了“六个一”工作方法即: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当面进行思想汇报一次,司法所每月对矫正人员谈话一次,每月登门回访一次,每月给矫正人员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这一做法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陕西司法要情》予以报道。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公开单位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请各级单位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全方位监督。在开展“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向全市50余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0条,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奠定了基础。二是聘请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邢万川等11名精通法律、敢于监督的工作人员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汇报工作情况,组织深入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全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1100余件,评查案卷550宗,其中优秀卷宗达到2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3335件、民事案件4263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代书6400件。
一是积极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了13个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欢迎。选聘66名律师为全市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了面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顾问团”。公证工作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办理了多个重点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矛盾,避免了诉讼。
二是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市13个县区市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城乡商贸中心法律服务团”,为发展市场经济、农村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调研,协助企业妥善解决内部的矛盾纠纷,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送法下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6000册,为群众无偿起草协议3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公证工作积极为“三农”服务,组建13个涉农公证机构和2580人的涉农公证信息员队伍,做到了每个乡镇、每个自然村都有1名公证信息员,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三是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涉诉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配合处理了有关信访事件,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加大司法鉴定法律宣传力度,制作了300多个“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公益宣传栏”,宣传司法鉴定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有效地减少了群众的盲目上访。
四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力度,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援助。积极争取司法部法律援助福利彩票项目,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扩大覆盖、贴近群众、快速便捷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在乡镇、街道办及工、青、妇、残、老等社会团体中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13个。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30000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简化援助程序,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0件,代书1560份,解答咨询5589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180余件,办理未成年案件85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寻求突破点,找准切入点,激活基本点,探索新亮点,较好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使司法行政工作充满亮点和活力。
一是寻求突破点,创新法制宣传检查验收形式。提出了“七个一”检查验收要求(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扎实进行。把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再掀普法新高潮的过程,既总结了经验,又推动了工作,使“五五”普法圆满收尾,“六五”普法高点起步。
二是找准切入点,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前移了帮教阵地,先后与省红石岩监狱、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与服刑人员代表座谈沟通,使帮教工作前移到服刑期间。这一做法受到了安置帮教人员的欢迎,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服刑人员的转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是探索新亮点,创新扩大法制宣传途径。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和代理案件、解答咨询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知识丰富、解答权威性强的特点,及时向咨询委托群众和来访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努力做到办一件业务宣传一条法律,代理一次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实现业务开展到哪,法制宣传进行到哪,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四是激活基本点,创新管理形式。一是在深入县区巡回培训司法行政人员和调委会主任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今年又认真抓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徐老三说》为平台,积极开展了数字放映员调解技能培训,并在司法行政专场上由省厅领导为首批50人分发了聘书。较好的打造了一支熟悉法律、热爱人民、乐于奉献的基层司法调解队伍。二是为规范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我们不囿于传统做法,既举办全市司法行政警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学习警车驾驶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相关法律,同时组织百余名驾驶员警用车辆管理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了警用车辆准驾证,使我市的警车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抓手,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保持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艰苦奋斗勤奋创业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年对县区市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2次考核,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2次培训。组织13名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参加了省厅和市委举办的培训班,并分别组织外出考查学习。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今年先后围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律师队伍建设、社会矛盾化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六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确定了“一县、一乡、一所”作为党组成员的联系点,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了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表率;锐意改革、勇创一流的表率。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良好,全系统没有出现违犯党纪和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年初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规划,向党员干部推荐了15本必读书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政治、学法律、学礼仪,开展“主题读书日”、“体会交流”、优秀论文展评等活动。全年先后有30余篇稿件被市级以上刊物刊用。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情况被《咸阳论坛》做了报道。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多次组织干部参加部、省业务培训,使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市局党组对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争创目标和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同时开展了“比效率,比作风,比实绩”结对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达到会写作、会办案、会办事、会讲法制课的标准。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先后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华伟、西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车辉、教授肖福禄等省内外著名学者对全市律师进行了《宪法》、《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培训,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在公证队伍建设中,组织了公证员任前培训和办证质量监督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公证队伍的业务水平。认真组织法律服务队伍的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了35个党员先锋岗。要求党员律师、公证员在办案办证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六个心”和“三个一”。(即“接待要热心、解答要耐心、询问要细心、受理要精心、回访要诚心、承办要尽心”。接待群众要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的回答”的标准。)将创先争优要求落实到实处。
四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教育。在08、开展的巡回培训和“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基础上,今年启动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大培训”,对全市13800名调解员进行婚姻法、合同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培训。实践表明,努力培养一支既热爱人民又会做群众工作,既熟悉法律知识又懂得调解技能,既有基层经验又乐于奉献的普法和调解队伍,努力维护基层稳定,化解民间纠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有的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是软任务,存在工作主动性不高和缺乏进取的现象。这与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行政提出的履职要求不相适应的。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没有完全到位,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改善。虽然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是基层司法行政硬件薄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服务中心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的工作,加强领导、整合职能,创新举措,主动贴近,努力提供及时、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法律顾问室和基层司法所,做好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保障建设项目和土地转经营的顺利进行。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贫地区延伸,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做到应援尽援。
(二)以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继续举办全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员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增强矫正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双115”活动,积极参与清理上访信访积案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多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突出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学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健全,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牢固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创新思维,查漏补缺,全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谋划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工作方法,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要注重普法工作的特色性,在继续巩固和完善法律下乡,法律“六进”,法治大集,法治广场,口袋丛书、法治年画等普法工作原有特色和品牌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载体,形成新亮点,总结具有咸阳特色的普法经验。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三个至上”,巩固和扩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做到“四个在心中”;抓好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规范完善律师执业行为。在公证队伍中牢固树立多做一份公证,减少一份矛盾,多一份和谐的理念,下大力抓好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工作领域,要积极跟进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公证保障服务。以建设服务站,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为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征求执法执纪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办投诉案件,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服务。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实践者、保卫者。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党组班子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完善集体领导,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加强基层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等问题,把各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落实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律师的关爱,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作用,使每一名基层党员都能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三做起”活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执法执业人员的履职执业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公信力。
市司法局艾滋病防治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司法局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防艾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北发〔〕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4)的通知》(北政发〔〕3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发〔〕2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法制宣传,加强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现将我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五五普法为平台,以法律援助为保障,进一步深化遏制艾滋履行承诺法制宣传活动,将农村人群和监所人员作为重点对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防艾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在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知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的前提下,我局结合工作职能,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当中,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积极配合市计生委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将有关艾滋病防治的知识送到社区、进家庭,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育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邀请健康专家到本局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艾滋病防治等健康知识教育培训。通过讲座教育、知识板报等形式向本局干部职工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本局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三是以世界艾滋病日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妇联、团委、计生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牵头制订了市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
三、关注艾滋病人群维权工作,开通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我局积极开展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艾滋病人群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法律维权意识。同时采取积极措施,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农村,办好积极办好艾滋病人群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办理过涉及艾滋病人群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在我局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1、干部职工对艾滋病防治还存在淡薄意识。2、普法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我市普法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项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我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2、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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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六法两条例”,即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六法两条例”)为宣传重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现将今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普法工作情况
(一)紧紧围绕县中心、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宣传
一是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成员单位围绕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采取街头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了《土地法》、《规划法》、《人民调解法》、《矿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按照全市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全县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六法二条例”,积极配合《江西省2014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发行,扎实的推进了“六法二条例”的宣传普及。三是做好送法下乡工作。根据赵多仙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一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形成覆盖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四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五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我局在组织流动普法车、下乡普法、散发法宣材料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新形式。六是结合“一联二宣三帮”活动,组织十五个乡镇司法所做好全县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七是积极参加了县政法委开展的综治宣传月和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足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按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
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深入全县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切实加强广大基层人员及领导干部的学法力度。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今年县国税局实行了“一月一法、半年一考”的学习考试制度,认真落实学法课时统计,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举办所得税汇缴业务培训班,参训50多人次。6月县司法局积极协助县综治办组织全县2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并邀请法院、林业局等单位领导讲课,不断促进全县基层人员学法活动的深入。
2、继续推进乡村(社区)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一是有效利用“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2”植树节、“6.10”安全生产日等公益日特殊时段,积极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搭建便民普法咨询平台。重点宣传了《宪法》、《刑事诉讼法》《交通道路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江西省森林权属争议调解办法》、《江西省人口计生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做好矛盾突发、重点地区的法宣工作。长举316事件后,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据统计共发放法宣资料12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三是以“三送”为契机,积极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我局积极联合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编印了集漫画、山歌、诗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以“全县三送工作队员及县直单位干部联系户每户一本”的原则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手册》10000余本,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和基层群众,以点到面,扩大了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3、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确保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并完善干部教师学法制度,利用政治学习、党员活动时间,组织干部教师开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采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校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月10日,丹溪乡司法所邀请县法院民二庭一行来到丹溪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讲课,县法院的法官们以案说法,通过具体的案例向学生们讲授如何防盗、防骗及注意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4、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的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在今年开展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安监局等11个单位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宣传了《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仲裁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企业管理者和务工人员生产安全意识及合法维权等法制观念。
(三)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的氛围,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感,有力的推进了“平安寻乌”建设。据统计,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今年以来举办法制宣传讲座12场次,参训800多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法制宣传手册400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300余人次,手机报、电视及网络宣传120余期次;悬挂法制宣传标语300多幅。我县在组织流动普法宣传车、圩镇设点宣传、散发法宣材料及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报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按照“六五”普法的规划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法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存在不平衡,有些领导对法制宣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农村外出经商、进城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存在面宽、点多、难集中等问题;3、有些干部、职工、群众存在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学法积极向不高,普法活动存在流于形式和应付的现象;4、经费投入不足,由于一些领导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投入的人力、财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力度。
二、明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六五”普法启动的第三年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力求取得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总体目标
我局要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积极增强公民崇尚法治的意识,为构建“五个新赣州”、“四个新寻乌”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思路及对策
基本思路:
2014年我县普法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省市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 “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继续强化领导机制,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突出普法重点,实行分类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实效。不断创新方式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 http://本,资.料/来.源,于/范文.之.家 ) 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对策:
(一)继续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强化县委、县政府领导作用,为“六五”普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继续按照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上狠下工夫。
(二)不断创新形式,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进一步更新宣传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新内容新形式,巩固扩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法治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普法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三)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普法内容重点,确保普法实效。广泛宣传宪
法、生活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普法对象重点,实行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县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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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2009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09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09]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09〕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XX年以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及xx大精神,坚持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总体思路,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做好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一是按照xx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实践八种良好风气。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局领导办公会议,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班子团结,分工合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了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
(二)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监督到位”的监督约束工作机制,预防队伍违法乱纪,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干部作风督查办的具体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员制度。安排了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督查员,督查员每天不定时地对各科室(处)、中心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把情况记录备案,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督查组长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这项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干部的敬业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较好地解决了干部教育管理经常化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管理程序。三是从规范干部的绩效考核入手,建立了以“按岗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奖惩”为核心内容的干部职工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将考核指标分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年终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估工作,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与干警职工的政治、经济待遇等直接挂钩,奖征兑现。
二、加强业务建设,不断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法德结合,增强普法的实际性,积极采取墙报、板报、电视、广播、报纸、文艺演出、街头法制咨询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法制宣传。利用学校、社区及民工集居地、新农民集居地认真组织法律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截至11月,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15次,其中,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653次,送法进校园活动42次,送法进企业活动132次,社区法制茶话会224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7次,参加人员达30万余人,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321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6000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1万份,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576余幅,出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板报3889期。
XX年是xx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开局之年,我局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对于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群众受惠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创建宣传效果,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工作亮点。1、寓教于乐,编制、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区法创办、区司法局在认真研究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集思广益,结合青少年的学法特点,设计出一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每套10张,书签正面是图文并茂的法治漫画,两张组成一个法治小故事,分别用红、黄、蓝、绿、紫五种不同色彩做出区分,背面上部是xx区法创办专门为法制宣传工作设计的宣传口号——“法之理,明于心,践于行,天下和”,中下部分是10个中外名人的法治名言,凝聚了人类世界五千年法治文化的精髓。书签共印制近三万份,保证了全区各中小学生人手一份。并于9月29日,区法创办在树德实验中学西区举行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赠送仪式”。书签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内容受到了全区各中小学师生的喜爱,广大师生们纷纷表示对我区创建法治城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要积极参加到此项工作中来。我区以书签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尚属首创,10月8日的《xx日报》还进行了题为《xx区 法制书签普及每个中小学生》的专门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2、媒体互动,创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我区积极运用媒体宣传优势,在xx区电视台每天早、中、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口号,即“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和谐xx是我家,法治建设靠大家”、“ 创建法治城市,争做守法公民”、“ 同心同德创建法治城市,群策群力构建和谐xx”,限度地将创建法治城市宣传工作渗透到全区;3、贴近群众,设计、制作宣传环保袋。为将创建法治城市、学法用法观念充分地传播到群众身边,我区以群众实用、爱用为出发点,设计了2万余个印有法治城市宣传标语的环保袋,环保袋采用了群众普遍欢迎的折叠形式,折叠后成草莓状,采用深蓝、浅蓝、深紫、浅紫四色,并配以金色宣传口号(人人守法 幸福万家),色彩醒目、形式新颖,携带方便,即便于日常使用、又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4、内容丰富,设计、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在保证了宣传辐射面的基础上,我区又精心设计制作了一套内容丰富实用的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共计34页、一万余套,内容涵盖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监督,司法公正,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地方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问答等内容,清晰地展示了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展以及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参与创建热情,对全区创建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11月26日,由市政协侯一平副主席带领的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督查组赴我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半天的督查活动,督查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有了更加客观详尽的了解,对我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侯一平副主席认为我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效果显著,勉励我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xx大精神,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大胆创新,狠抓基层,大力发动全区,特别是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XX年,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工作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来,我局进一步抓好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充实工作。今年招录了9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有的司法所人员达到了4—5人,在人员的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强化学历教育,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司法助理员同比增长。我区建立健全了以业务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培训制度,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今年以来,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先后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200人次,围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内容进行,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向市司法局申报了人民满意司法所和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并且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工作方法和经验交流,有效的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
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512”地震一周年、60周年国庆及西博会期间我市的社会稳定,我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春风化雨”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开展创建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出现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四无村”活动,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者民转刑案件。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局党组本着“事往基层想、钱往基层花”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对各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在已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基础上,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对一般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500元;重大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0—1000元;成功调解特别重大民事纠纷将视情况给予重奖。XX年11月我局还为每个司法所下拨了5000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XX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1569起,调解成功1560起,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235件,开展专项治理423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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