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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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监通【2011】号)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办【201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我局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工作部署
2011年月日,我局召开了两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对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安排布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科学、合理地安排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突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明确监管重点,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继续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进行检查整治, 切实保障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三是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面向公众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并准确及时上(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报。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案件,一旦接到线索,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查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落实情况
月日至月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车次,已对县内家包括糕点、白酒、挂面、米线、菜油等小作坊进行了巡查;检查中发现以下几点问题:1、个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欠佳; 2、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个别业主建立相关台帐还存在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做到以下几点:1、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的米面制品、食用油、白酒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2、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进行巡查;3、继续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与日常及重大节假日巡查结合起来进行检查整治, 切实保障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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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自年初召开三打两建专项整治会议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局之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从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政府对食品的安全更加重视。以全面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为主线,以推进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采取查漏补缺建立企业档案、端窝点、责令停产整顿、加大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抽查等手段,克服了任务重等困难,发挥连续作战的作风,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专项整治高潮,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市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执行市局两方案
根据韶关市质监系统关于贯彻执行《韶关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和《落实省政府2012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就立即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首先组织本单位人员到本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到6月27日为止,我局共出动人员461人次,检查了118家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发现有8家糕点小作坊2家罐头企业正常使用食品添加剂,3家手工面小作坊非法添加硼砂,立案查处6宗,捣废窝点3家,涉案金额1.38万元。
二、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我局从今年1月开始,每月15日在南雄三影塔广场实行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6月11日在南雄三影塔广场启动了食品安全宣传周仪式。引起了许多市民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并向我们提出许多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了我们的食品监管工作。同时,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在各个乡镇、街道、社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发放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 6月23日我局还召集了全市3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学习正常使用食品添加剂。通过以上宣传,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专项整治成效
(一)总体情况
截止6月27日,全市有62家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其中34家企业获得3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1家粮食加工企业因为生产许可证过期而被取缔。全市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小作坊38家,已100%签订承诺书。劝退关闭小作坊6家。
年初以来,我局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286批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和卫生检验,监督抽查率100%,产品监检合格率95.5%,较去年同期94.6%的合格率持平。
1、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协调运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涉及到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为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紧紧依靠地方地政府,积极向市领导请示和报告工作,争取市领导支持,市领导多次到我局开展调研工作,市委副市长、办公室主任等多名市领导同时到我局指导和检查工作。同时,我局运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影响力,积极促成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全面深入普查建档,查漏补缺,准确掌握企业底数和情况。
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为了确保企业和作坊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清晰,采取政府回访的方式,密切联系基层乡镇政府,通过进村、入企、入户,随时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所有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分布、证照情况、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添加剂使用等基本情况,做到了杜绝监管盲区、盲点,做到了企业和作坊情况清晰。在普查建档中,我们采取了从市场逆向追溯、发动协管员和信息员提供信息、综合利用卫生和工商部门的资源信息等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企业动态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行业稳步推进。
为保证整治工作更加深入,我局针对各食品行业的特点,采取分行业分类稳步推进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果断关闭取缔风险较高、生产条件较差的白酒生产作坊,二是,对糕点等量大面广的产品,按其条件发出停产整顿通知或限期整改通知,待其条件符合后再签订承诺书,对基本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作坊推动其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不符合签订承诺书的小作坊,必须经过整改,待条件符合后方可签订承诺书。我局在小作坊签订承诺书时,均限制其取证时间,防止部分小作坊借签承诺书代替临时生产许可证,造成与获证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和失去签订承诺书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这些措施,使不少原本观望的小作坊退出了食品行业,部分小作坊改善了生产条件。
四、落民生实事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十大民生实事第10项抓好食品安全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2012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要求,选出了广东金友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食品生产企业为南雄市食品生产加工类食品安全企业示范点。对5家食品安全企业示范点从加强生产条件的改造,加强监督检验确保食品安全,上半年通过对广东金友集团公司帮扶,该公司的大米生产许可证顺利通过了换证审查。
五、 三打工作
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查处力度,上半年,对三家手工面加工小作坊检验出非法添加硼砂移送公司机关查处;捣毁了一家地下凉果加工窝点;查处2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豆制品小作坊。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够细致的地方,如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个别小作坊仍存在脏乱差的问题,企业和作坊,特别是小作坊由于人员素质偏低,其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不健全,甚至流于形式,部分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仍不够扎实和检验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等等。二是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如部分小作坊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依据有关规范又不符合签订承诺书的要求,更不符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对这类企业如何进行监管,有待进一步解决。
七、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继续抓好食品监管,积极开展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大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的取缔、打击力度,做好企业证前帮扶,加强证后引导和监督。
三是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抓好以肉制品(板鸭)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元旦春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竹食安委办15号)要求,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市粮食局以对人民群众消费粮油食品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粮油食品消费安全。现将元旦、春节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粮食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宣传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粮油食品安全消费科普知识。在粮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努力提高粮食经营生产者的粮油食品意识和素质,提高粮油食品消费者安全消费粮油食品的知识水平和依法自我保护维权的意识,为依法监管粮油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营造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加强对群众过冬粮油储备的监管
(一)建立高寒山区困难群众过冬粮油应急储备
为确保高寒边远山区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粮油供应、安全过冬。根据市政府的统筹安排,市粮食局汇同市民政局在清平乡、金花镇、天池乡分别建立了粮油应急储备,全市共建立成品粮应急储备152吨,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17吨,从而保证了在大雪封山,交通中断等特殊情况下人民群众对粮油食品消费的需要。市粮食局对应急储备粮油食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保证了应急储备粮油质量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数量真实可靠。
(二)建立困难群众过冬粮油应急储备
根据省、市(县)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局提出的要全面落实保障当地市场10天以上的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的要求,根据我市困难群众人数,按每人10天口粮预算,结合我市粮油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能力,承储粮食企业的储备能力以及必备的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了1000吨成品粮应急储备,对应急储备粮油质量实行全程监管,保证了应急储备粮油质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欢度元旦、春节提供了充裕的粮油物资储备保障。
三、加强对粮油市场粮油食品的监管
汇同市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融融百货连锁店为基础,以XX市大型超市家得利、诚实商场、美好家园及其连锁店为依托,建立了涵盖全市21个镇乡的粮油供应应急网点;以全市5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家民营粮食经营企业为定点储备应急供应加工生产企业。对粮油加工生产储备企业,销售供应网点的粮油食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保障我市粮油市场供应物资充裕,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粮油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元旦、春节营造了和谐、喜庆、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期间实行节日值班制度,保障通讯信息畅通,确保发生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按程序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做好突发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开展节日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粮油食品安全无事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县工商局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
针对节日市场和消费的特点,政和县工商局把涉及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类及肉制品、酒类、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火锅料、调味品、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元旦至春节期间,开展三次食品安全大检查。第一次(12月27日-29日),抽调全局执法力量,组成六个检查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前节日市场大检查。第二次(1月12日-14日),运用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东平、石屯、铁山、岭腰等乡镇所在地进行检查。第三次(1月24日-2月1日),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节前市场专项检查。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在节日市场检查期间,局领导亲自深入基层执法一线,带领执法干部深入市场、商场、食杂店及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商品的保质期、商品质量、食品经营者建立的食品台帐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督促各经营单位和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做好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严把进货关口,建立和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登记制度。
(二)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以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市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关,加大对农村集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蔬菜、水产品、鲜肉等产品的检测力度,杜绝私屠滥宰猪肉上市销售,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抽检,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入市商品实行日检制,对上市蔬菜、水产品、肉类等商品实行每日一抽检,同时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人员对市场、商场开展了随机现场食品抽样快速检测工作。抽样品种涉及蔬菜、水产品、干果干菜、鲜肉等食品,共抽检测45批次210个品种。合格率100%。
(四)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与公安局、土产公司等部门协作配合,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者经营资格和进货渠道。严厉打击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炸,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制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五)加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食品添加剂检查。一是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的监管,对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加大监督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退市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按照叶双瑜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加强对糕饼、卤制店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
(六)集中开展问题食品的清查,及时收缴问题食品。一是根据《关于对河北省昌黎县五户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工商密电45号),开展了清查收缴秦皇岛丘比特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行动。二是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加强水果市场监管执法的通知》,开展水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水果市场的巡查监管,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外观染色水果的行为。三是《关于查处不合格果冻爽 可吸果冻的通知》,开展对福建泉州市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10年3月7日批次不合格的果冻爽 可吸果冻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四是根据《南平市工商局转发省食安办和省质监局关于紧急查处漳州市肉制品瘦肉精监测超标的通知》,开展对通知所列的肉制品进行清查。五是根据《关于下架不合格火锅料的通知》,开展对三种不合格火锅料下架专项市场清查工作。在清查中未发现上述所列的商品。
共出动检查人员11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783户,发出警示整改通知书23份,规范食品进货台账22户,规范散装食品标识5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件,罚款0.9万元;下架退市无食品标签或无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面包、糕点、绿豆饼、糖果等18.5公斤,查扣无合法凭证烟花爆竹6卷,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4公斤,价值约0.3万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