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章制度必备4篇。
工作总结之家编辑认为“行政规章制度”是一篇非常出色的文章,值得大家花时间来阅读。希望我的观点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启发,并且把它收藏起来。规章制度在制定时必须考虑到企业的文化和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规范员工的行为,这对于企业的经营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根据员工的需求来制定。
行政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二)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四)接受捐赠等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办理、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办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剂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五)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六)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
(八)指导、监督、检查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处置等事项;
(三)负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报批工作,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七)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的监督检查;
(三)办理配置、处置本单位国有资产和利用本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具体承担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制度、经费五到位,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五)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级财力状况等制定。
资产配置时,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由申请国有资产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全面分析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研究单位履行管理职能需占用资产的合理额度,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国有资产配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三)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状况进行审批;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申请国有资产配置单位应当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相关审批文件,作为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
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经本级政府批准,由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的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审批,并纳入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使用有明确设备购置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购置资产的,不再履行审批手续,由购置单位直接登记、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对上级直接配置、调拨、奖励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年终资产统计报告中披露。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由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未经审核批准的资产购置项目,政府采购部门不予受理。
行政规章制度【篇2】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共同目标:共计85分
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共10分)
认真执行《xxx交通局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制度》
1、每2个月组织1次法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学习差1次扣0。5分,计划、记录、考核差1项扣1分)
2、全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参学率、合格率达100%。(参学率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考试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组织措施及制度建设(10分)
1、行政执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奖惩。(计划、检查、总结、考核、奖惩差1项扣1分)
2、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台帐规范。(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础台帐不规范扣2分)
3、办事程序、处罚依据、收费标准公开上墙。(差1项扣1分)
4、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擅自厅外办理行政审批的1次扣3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1次扣5分)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风纪管理(30分)
严格遵守《xx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管理规定》
1、违反着装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违反礼仪规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违反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每人次扣10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10分。
四、执法监督检查(30分)
1、各单位每月开展1次执法监督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纳入月考评或年度考评。(差1次扣1分,无记录扣0。5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局备案。(私自查处1件扣1分)
3、重大行政处罚案例符合案件质量管理规定。(退回1件扣1分)
4、重大行政处罚有专卷。(差1卷扣0。5分)
5、按时完成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办的工作任务。(不完成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1次扣0。5分)
6、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资料。(漏报1次扣1分,迟报1次扣0。5分)
7、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需经局法制科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发布1件扣1分)
8、无错案、行政败诉、行政赔偿案。(出现1例行政败诉案或赔偿案扣25分)
9、设立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未设立扣1分)
五、对外宣传(5分)
切实抓好通讯联络工作,全年在电视、报刊、法制信息上对本行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不少于6次,电视、报刊报道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单项目标(行业管理):共计15分
一、交管所:
1、强化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和从业人员档案;(未做到1项扣2—5分)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未查处1件扣3分)
二、港航处:
1、强化航政、港监、船检及船舶修造、港口、渡口、危险物品装卸、储存等行业管理,规范水运市场,建立健全水运从业人员和船舶档案;(船舶证明照过期或不齐扣2分;从业人员证照不齐扣5分,档案不齐扣5分;未查处船舶私修滥造1件扣5分)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杜绝“三无”船舶出现;(发现“三无船舶”不处理1艘扣5分)
3、强化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突破下达的控制目标。(安全事故突破控制目标扣15分)
三、路政大队:
1、路产路权完好,路产路权受损查处率达95%以上;(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特殊占、利用公路的管理规范、手续齐备,建立基础台帐;(特殊占利用公路手续不齐扣5分)
3、确保公路畅通;(公路上有擅自乱堆乱放物品,造成公路堵塞未查处1次扣5分)
4、协查国、省、县、乡公路“三乱”现象;(协查不力的每次扣2分)
5、加强公路两侧控制区的管理。(发现违章修建不查处,1件扣5分)
6、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未做到1次扣5分)
7、对收费路桥的路政管理有机构、人员和制度。(未做到扣5分)
加分项目:
1、单位法制工作获全国表彰的加10分;
2、单位法制工作获省级表彰的加5分;
3、单位法制工作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
行政规章制度【篇3】
第一条为推动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办法制机构负责对各执法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各执法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内部评议考核。
第四条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由评议和考核两部分组成。
评议考核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
(七)案卷质量情况;
(八)法制学习、培训情况;
(九)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十)执法人员形象;
(十一)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第六条行政执法考核采取组织考核、自我考核以及互查互考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组织考核的方法包括:
(一)听取被考核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案卷等工作资料;
(三)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考核内容。
第八条行政执法评议的方式包括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外部评议结果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
第九条外部评议的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热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办实际情况,每年的评议考核标准可适当调整。评议考核采取按项计分,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
按项计分,是把评议考核的内容划分为若干单项,每个单项按照比例核定成项目分数,再把每个单项内容分解为若干小项,并按比例核定为若干小分,逐项评议考核。
累计得分,指各项目总分为一百分,考评的全部内容均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如有不足,则按规定标准扣分,各项得分相加即是应得分数。
第十一条对执法工作卓有成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机构和人员,应在评议考核结果中适当加分。
(一)行政执法被办、市政府、省防办等上级部门评为先进的;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扎实,并总结出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的。
第十二条评议考核实行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评议考核情况在年度评议考核中占40的分数。
日常评议考核由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本办法制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年终评议考核由本办法制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根据得分多少,年终总评时可将被评议考核机构划分以下四个等级:
(一)优秀:得分95分以上;
(二)较好:得分90—94分;
(三)一般:得分80—89分;
(四)差:得分79分以下。
第十四条评议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议考核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被评议考核机构现场;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办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评审;
(五)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机构和人员,由办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凡是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三月十日起实施。
行政规章制度【篇4】
为使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民主,考评工作更加透明、公正,本着中心的管理、考评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窗口的建立
值班窗口由进驻部门(单位)工作窗口按月轮流担任(月值班窗口安排见附表),每月安排4个窗口担任值班,由窗口负责人任值班员。
二、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窗口工作人员执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及开展“规范、优质、高效、廉洁”服务情况。对于违规违纪、擅自离岗、聚集聊天、网上游戏等现象,以及在行政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做好记录。
2、维护行政服务大厅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力化解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与办事人员之间出现的矛盾。
3、督促大楼保安员、保洁员履行职责,协助中心对大楼安全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协助中心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5、参与中心组织的工作检查及每月“红旗窗口”的考评与量化工作。
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佩带值班标识上岗,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每天对行政服务大厅巡视二次以上,对值班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2、对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因事不在位时,应及时向中心监督(投诉)科报告,并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责。
4、对于值班窗口未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中心将给予批评,且该窗口当月不得评为“红旗窗口”。
四、本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月值班窗口安排表
每月排列在第一位的值班窗口负责集中检查的召集、汇总和协调工作;检查可采取集中和分散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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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制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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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建立入库单。
第二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有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三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入库单。
第四条严格执行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并由专人领取;大件物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五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六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七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行政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收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门主管批准,人事行政部登记后方可邮发;
(4)、签收信件时,须与当事人联系确认后方可签收。
第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行政部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后实行。
行政规章制度 篇3
1、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补充,由集团总经理颁布生效。
(六)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餐程序
1、各部门、中心在集团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用餐通知书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通知书要列明来客单位、时间、标准、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第二条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档,较重要客人用B档,重要客人为A档。
第三条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适量的本地啤酒及饮料。其余如香烟、烈性酒、葡萄酒等经批准后方可按量供应。
第四条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费用,接待部门须及时报批,办理结算。
2、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接待人承担。
第五条注意事项
1、必须注意接待费用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行政规章制度 篇4
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1、凡集团上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
2、各部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对所有考勤情况按月汇总。
3、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考勤表由集团统一印制)备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③准假期满(包括事、病、探亲、产育、婚、丧假等),未经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者;
④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者;
⑤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集团内部调整)。
5、旷工期间档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当月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发当月的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应写书面检查外,并给予以下行政纪律处分: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十天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后勤服务集团将予以除名。
7、员工的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员工的年终考核和考评挂钩,员工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8、对严格执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的部门、中心以及自觉出满勤、办事效率高的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表扬;对经常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干私事或擅离职守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应将其缺勤累计时间做旷工处理。
行政规章制度 篇5
1、学校行政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行政会议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途径与要求,交流、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按计划进行。
2、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出席对象为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
3、行政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4、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5、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并认真参加讨论,学校重大决定必须在行政例会上讨论决定。
6、布置的各项工作应明确、具体,各部门应积极接受任务,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并创造性地完成。
7、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做好传达或转达。
行政规章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行政规章制度 篇7
1、员工需使用公司门、柜子、抽屉等钥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领用其使用之钥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各类柜子,行政人事部负责保管、发放、做好领用签收记录。
3、原则上所有钥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备份一把,特殊部门除外。
4、员工离职将其领用之钥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须由行政助理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钥匙如有遗失需按如下规定金额赔偿:
(1)所有门钥匙50元/把。
(2)柜子、抽屉钥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备份钥匙者)。
(3)柜子、抽屉钥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备份钥匙者)。
行政规章制度 篇8
第一条组织人员加强对食堂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食堂饭菜的质量及安全卫生,保证员工按时用餐。
第二条就餐一律在饭堂进行,办公区域内严禁烹煮进餐。
第三条公司食堂实行订餐制度,要在公司食堂就餐需每日9点前报餐给饭堂工作人员;如未报餐,食堂工作人员将不为其准备饭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就餐执行每日报餐,月底统计,财务扣除餐费。
第五条餐费随市场物价酌情进行调整。
第六条任何人未经允许严禁借用公司食堂进行招待烹煮。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借用公司食堂物品及用具。
第八条食堂采购物品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采购。
行政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员工因公赴外地出差的,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行。
第二条需要预借差旅费的员工,凭《出差申请表》经财务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条员工因公赴外地出差,确需住宿的,原则上应不超过公司规定的住宿标准,规定超标部分由个人承担,标准之内的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
第四条员工出差归来后10日内应完成差旅费报销手续。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应按财务报销制定要求填写报销凭据,同时附上相关凭证和《出差申请表》附后。
第五条员工在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未工作的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为加班。
消防规章制度(必备14篇)
“消防规章制度”之需求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妥当。规章制度被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要有可操作性。规章制度是保证管理效果是否好的重要手段,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比较令人烦恼的。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消防规章制度(篇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
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六)单位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第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
第八条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做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 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
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 每日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应当检查集中报警控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运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2.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3.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月(季)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试验
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年度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管理。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门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及维护。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并保持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熟练性。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自动消防设施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运转。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七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第八条 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单位独立维护保养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第十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启动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四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六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七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消防规章制度(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经济承包责任人即为消防承包责任人。
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项目部必须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要求对施工幢号、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按施工人数的10%配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五、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车辆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严禁占用场内通道。
六、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专用消防用管网,并配置消防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配备消防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要设置消防竖管,竖管每层应设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七、项目部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八、项目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十、项目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公司将按照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对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未涉及之处请参照公司《消防管理细则》执行。
消防规章制度(篇3)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篇4)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是现代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工作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资料,对于“系统”本身的管理和维修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中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询。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保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系统运行登记表、设备维修记录等,以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报警装置的检查。
1、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在进行检查时对某一火灾探测器用专用加烟工具进行实际操作检查。当火灾探测器在接收到烟雾后,报警确认灯亮,表明该探测器工作正常,与此同时向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信号。还要检查时钟是否走动,有无发生火警的时间记录。检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消音、复位,以防时间过长而使设备元件被破坏。
2、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应试验一次。
3、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4、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应用历史最久、范围最广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稳定、维护简便、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可用于各种建筑物中充许灭火的场合,可以自动扑救初期火灾或为消防人员灭火提供技术手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便能及时启动喷水灭火。为此,平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维护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被保护场所的消防安全。其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1、日常维护检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坚持经常对其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和取水设施。
(2)消防水泵及其动力。
(3)各种阀门的工作状态,如总控制阀应常开。
(4)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
2、定期维护检查
在日常维护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使用年限较长的喷头还应进行抽样检查,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特别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
(2)对报警阀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和性能;
(3)检查有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内有无堵塞;
(4)检查使用设备是否与原设计相符,有无不恰当的人为改变。货物堆放如果增加,则会影响喷头的喷洒范围,进而影响灭火;
(5)模拟火灾状态,检查系统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显示。
三、火灾自动灭火联动控制系统
联动控制系统对保护建筑物内安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等的控制设备动作进行检查,要保证运行正常,在检查时如果联动系统动作正常,信号就会反馈至消防控制室,若是没有信息反馈,说明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对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则可通过模拟试验进行检查。还应检查控制中心能否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在试验火灾事故广播时,不论扬声器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将其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对所有的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要试验消防控制设备能否将其接通,并能否正常动作。
检查所有切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动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整个系统处于完好的状态。
四、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对灭火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
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3消防设施维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班组管理,规范班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质量,特制定维保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维保人员。
1、熟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
3、服从管理,按要求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类指令性任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5、日常维护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6、维保人员对维护设备时严格按照维保手册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7、遇紧急和特殊情况,维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作业。
8、维保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班组长负责保管。
9、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消防规章制度(篇5)
一、 为切实加强__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__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__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__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消防规章制度(篇6)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五、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消防规章制度(篇7)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二、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三、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
五、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
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
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商场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
八、做好中控室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值班员应做好记录;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消防规章制度(篇8)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水电暖消防小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5、必须定期将灭火器送消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充气换粉。
消防规章制度(篇9)
工作者却忽略了这一点,以下是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认真落实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么网吧的火灾隐患才能可能避免。
消防规章制度(篇10)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篇11)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消防规章制度(篇12)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2、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4、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6、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规章制度(篇13)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医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医院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医院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消防规章制度(篇14)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商场规章制度(必备8篇)
公司的规章制度体现了一个企业的运行规则,也保障了员工的劳动权益。公司规章制度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一环,因此制定一套适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容易。在这篇名为“商场规章制度”的文章中,我将为您整理一些生活中的微小但美好的事情,希望能给您带来阅读的愉悦体验!
商场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1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4、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工作。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由指挥,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组成。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6、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和商铺租户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7、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对在防火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9、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志。
10、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管理处提交动火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3)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4)必须在施工点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止发生意外时得到及时处置。
11、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3、商场、库房、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4、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15、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16、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17、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18、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19、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20、熟悉火警(119)电话及报警方式。以下文为例:
(1)牢记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所在区、街道、门牌号、楼层或乡村地区。
(3)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有无人员伤亡和毒气泄漏。
(4)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5)报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例如:
问:您好,这里是119火警台,你要报警吗
答:是啊,我要报警。
问:请说出起火单位
答: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
问:请说出具体的街道名称或门牌号码和楼层
答: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12#x层。
问:有没有被困和受伤的人员
答:有三名员工被困在x楼。
问:是否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答:没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问: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答:我叫__,电话是186__。
报警完毕:我们将迅速赶往火灾地点,请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并保持联络。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2)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3)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1)每天下班前,工程部主管要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2)遇上加班时,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4、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1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热得快、带有明火电器或“三无电器”产品等大功率电器。
16、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应当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允许超负荷运载;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17、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绝缘包扎良好。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18、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器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禁止不用插头直接接电行为。
19、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0、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电扇、计算机等)。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21、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22、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第五章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1、非租户本人,严禁他人进入库区内。因公进入应由管理处出具证明,在库区安保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区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许窜岗聊天,因有事离开库区时,应向领班汇报,领班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接替人员到达后,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方可离开。
3、库区安保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随时对库房门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并在当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记录。
4、租户到库房内提货时,要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积极配合库区安保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库提货。
5、出库时,安保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库货物,点清出库数量,做好记录后,租户方可离开库区。
二、商场物品管理规定
1、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商品安全管理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理念。
2、管理处要与各商家签订商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负责人。营业期间由商家人员具体负责商品安全工作,安保人员行协助管理。营业结束后交由夜间值班人员负责。
3、各商家下班后,应当自行将铺面门锁锁好后方可离开。
4、商场营业期间,监控室值班员要时刻留意商场人员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商场内巡逻安保跟进,对其进行监视。防止发生商品被盗案件。
5、当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盗窃行为时的注意事项:
(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窃,不可以截停嫌疑人;
(2)在截停及查询嫌疑人期间,必须保持有适当的礼貌;
(3)必须确保有当场证人及相关物证不受破坏;
(4)在控制嫌疑人时,要小心嫌疑人把有关物证及商品销毁;
(5)执勤时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获嫌疑人时遇到反抗及自卫原因例外。
(6)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将犯罪嫌疑人和证物一并预交公安人员处理。
6、安保人员对每天进出商场的商品认真盘查,并在物品出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进出手续的物品当场扣留,并上报管理处处理。
第六章商场管理公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使商场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经营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商场公约如下。
1、商场营业时间是每天8:30~17:30。各业户必须提前10分钟到齐各自档位,不按时进场作迟到处理,17:30停止营业,顾客离场,各业户在17:45分退场完毕,未经同意擅自关档离场作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类推,三次及以上作书面检讨,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处理。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关档停业或缺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关档停业,须经管理处同意,否则作缺业处理。缺业半天罚款人民币50元,缺业一天罚款人民币100元,当月缺业三天作停业整顿处理,3天以上停业,视情况作自行退档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迟到早退1小时作缺业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作缺业一天处理。由于缺业迟到、早退而丢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负责,并要追究其缺业责任。
3、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档口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4、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档口,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负责。
5、经营者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6、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场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100元。
7、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档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元),并追究档主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8、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
9、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业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
10、未经商场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100元,没收安装工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
11、每位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12、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每档位需备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个,并摆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
13、自觉维护商场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
14、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管理处有权停止电力供应或要求停止营业,待其认识错误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业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档位。
(注:以上数据只是范例,具体安排由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章班后清场制度
1、明确重点部位和区域,对各楼层的强弱电井、管井、地下车库、设备房、各楼层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各楼层办公室逐一进行排查。
2、采取从上至下逐层巡视的方式巡楼,全面巡查并注意对重点部位区域安全巡视。
3、巡楼路径为:左右分开,两边包抄,各管一边,首尾衔接。
4、巡楼将对讲机音量调小,不允许喧哗;夜间巡楼时应带上相应的警备器械。
5、巡逻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计划,关闭部分照明和其他电器。
6、检查楼层有关设施(消防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烟感、照明等是否正常)。
7 、发现有到楼层推销等不符合进入商场的人员,及时做好教育劝离工作。
8、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当值领班并通知安防监控室做好控制工作。
9、在非营业时间重点检查楼层商铺门是否关好、锁好,注意房内有无异常情况。
1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房门未锁的,应及时登记,帮其代锁。
11、商场每天歇业后,安保立即对商场内外公共区域均进行一次清场,清场完毕后,将各出口进行封闭,不准无关人员进出,并加强各楼层的巡逻。
12、具体清场工作由巡逻岗安保及当班领班联合共同进行。逐层检查清点验证各楼层商铺情况,并填写“商场清场记录表”。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上报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如有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正,并做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合理。
商场规章制度【篇2】
一、所有进场商品,必须具有齐全的商品资质,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商品质检报告单等相关证件
2、进口商品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检查海关报关单、完税证明,质检报告。
3、特殊化妆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件。
二、具有齐全资质的商品,由综合管理员对商品及包装上的商品标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生产批号、生产标准、有无中文标识的商品品名、成份含量、型号、等级、洗涤说明、厂名、厂址等。
2、洗涤标识是否与标签相符。
3、化妆品类需标明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
三、商品进场,除资质齐全、标识合格之外,还要有综合管理员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商品的制作工艺
2、检查商品的制作缝线、色泽、色调与面料质地相适应,无跳针现象、针距均匀、商标在指定位置缝制。
3、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冒用其它商品标识和认证。
四、商品进场,在完成上述检验之后,要在理货间集中理货、统一上柜,并把废弃不用的包装物等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打扫清理出场外。
五、品牌商把过季、滞销的商品返回,或将废置、损坏的货架、道具、模特等返回,需办理退场手续。手续内容包括:
1、由柜组人员填写商品退场单,写清楚退场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价位、数量及退场原因。
2、综合管理员检查确认,签字同意,方可进行退场。
3、保安根据有楼层管理人员签字的商品退场单让其通行。
六、商品进、出卖场,必须走指定的货物专用通道。
商场规章制度【篇3】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商场管理条例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厂商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19:00,在保证营业时间为9小时的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临时出入证”。值岗人员凭“临时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正常营业时间内,商户售出的货物超过三箱(件)的须开具“出货放行单” 。商户应事先填写“出货放行单”,货物出门前,须由当值管理员凭单逐一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⑸、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⑹、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⑺、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⑻、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⑼、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⑽、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加建阁楼,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干粉灭火器)。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公司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1.需要装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6.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4.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5.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8、营业员的管理规定1商场的销售人员,必须是有深圳特区合法居留的有效证件。非深圳市常住户口人员,应按深圳是暂住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法居留的有关手续,必须严格执行《深圳市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各商铺必须委派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配合商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商场销售人员必须由签约人填写《销售人员委托书》,方能入驻商场进行销售工作。3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4导致商户被停业整顿的营业员,一律取消其在本商场的从业资格,其他商户不得聘用。
9、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1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2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合同押金不退回。
10、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建厂,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4.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微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活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1)、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2)、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3)、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在商场内吸烟,打牌,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2、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五、商户手册的解释与修订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 《商户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手册的补充。
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商场规章制度【篇4】
1、上班必须准时。不准迟到、早退,上下班须打卡,外派驻招租处人员须用现场直线电话向考勤员报到。不准无故旷工,如有外出,应先向项目主管请假,然后登记“员工外出登记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工衣必须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纽扣,结好领带,领花、衣袋中不应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
3、头发必须经常修剪。男招租人员的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女招租人员不宜留披肩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挽起;
4、面部妆容必须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员化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总体要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
5、口腔必须保证清新,不应有异味。上班前不得吃浓烈异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不得留长指甲;
6、姿势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时,必须保证身体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懒散姿势;起立及行走时,必须动作迅速,不得拖泥带水;
7、在对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等表情,应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投资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于判断,并有所侧重地表达,应适当采取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把重点放在租户和投资者上;在介绍项目情况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目前主推产品,突出其特色和优势,增强顾客营商信心,耐心认真解答客户的询问;
8、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抢客;
9、不得在招租现场用餐、玩牌、下棋、打闹、吃零食、吸烟、看报及大声喧哗;
10、接听电话必须有礼貌,言语清晰、音调适度、优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私人电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严禁在接待顾客时接听私人电话;
12、招租现场前、后台除摆放招租资料外,不准摆放其他杂物,应保持前台整洁;招租人员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闲杂人员均不得停留在销售现场;
13、必须保持模型、展板、销控图、招租资料与招租阶段相吻合,如发现不妥,要及时更正。
14、招租现场地板、墙面、天花、灯具、饰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响、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必须有专职人员不间断地搞清洁卫生;
商场规章制度【篇5】
一.负责商场内各楼层通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洁净无污物,通道互相畅通无阻,及时清理杂物。
二.商场内各楼层卫生间冲洗清扫工作。卫生间地面清洁,便池及时冲洗,无异味,墙面清洁,无蜘蛛网,无灰尘,无痰迹,小便池内无烟头等废弃物。
三.楼层玻璃窗的保洁工作,保持玻璃清洁明亮。
四.楼梯及楼梯扶手的保洁,扶手不留灰尘。
五.商场内要不断巡逻、检查地面卫生情况,发现废弃物及时清理。
六.配合商场业主及工作人员搞好共同的卫生区域,不留卫生死角。
七.商场内垃圾筒内的垃圾要及时处理,不得留过夜,要经常清洗垃圾筒,消除污染源头。
商场规章制度【篇6】
一、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二、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结束商场规章制度【篇7】
1、全店销售工作,合理安排店员工作;
3、维持货场及收银柜等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4、保持货场灯光、仪器、工具运作正常;
5、编写店长每周工作日志及处理各项文件;
6、每天主持例会,确保员工与公司的沟通顺畅。
1、保证店铺货品充足,合理安排补货;
2、根据公司要求及市场情况灵活安排货品及陈列;
3、监督收货及退货程序;
1、指导购员提供优良的顾客服务;
2、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建立顾客与公司良好关系。
1、安排员工的排班表;
2、向公司建议人事调动,纪律处分,员工晋升等;
3、处理好同事关系,提升团队合作精神。
1、积极向顾客推介店铺的货品及推广活动内容并达成销售;
2、保持货品和货仓整齐清洁;
3、保证公司货品及财物安全;
4、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5、遵守公司的仪容仪表及制服标准;
1、及补充货架上的货品;
1、向顾客提供专业及优良的服务和协助处理顾客的投诉;
1、店铺最高负责人,承担全面店铺管理工作;
2、管辖和监督店铺运作,以达成店铺销售、店铺形象服务和人员管理的目标;
3、以身作则,推动下属,培训员工;
4、作为店内同事与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
5、作为公司接待人员与公司外部相关人员的沟通;
1、确保店铺正常有序的日常运作;
2、在店铺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3、推动店铺生意,分析店铺生意状况,以至达成公司的销售目标;
4、承担一定比例的个人销售指标;
5、监督销售程序,确保店铺提供顾客期望的优质服务,处理顾客投诉,与顾客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6、了解和掌握市场及顾客动态信息,参与公司市场推广和品牌推广;
7、管理和带动属下员工,建立店铺团队士气,确保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8、培训属下员工,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
9、合理安排人手,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0、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店铺物料正常运转;
11、创造合乎公司品牌形象的店铺环境,店铺陈列和气氛;
12、正确执行现金处理和财务核算程序;
13、店铺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理人和负责人;
14、日常店铺文件和文书工作的整理;
15、执行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16、每日、周、月制作公司指定的报表;
17、组织每月的商品盘点、帐务核对;
18、补货与商品管理;
商场规章制度【篇8】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