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节目观后感系列

法制节目观后感系列。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也许以下内容“法制节目观后感系列”合你胃口!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1】

一堂课,使我明白了许多。在我们身边,处处都和“法”息息相关,人人都说,人生难免会再栽跟头,但人们有没有想过,犯罪一次,给人生的白纸留下了一个多么大的污点,它将伴随着你的一生,给你的人生带来麻烦,不管是找工作,求学都有很大的不便,没有人会理解一个有前科的人,无论是感情上还是理智上,无论在家人还是同学前都难以抬头。应对着人们无尽的嘲笑,讽刺,你只能忍气吞声,因为这都是你自我犯下的错,务必要你自我去承受。

在我们周围,抢劫·放火·偷窃等罪犯数不胜数,但他们有没有想过,这些行为带给自身多大的伤害?会令他们家人多么失望?每个人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从小到大为你付出了多少的心血?可这一切就站在你走上犯罪之路的那一刻瓦解,他们有没有想过,犯罪有什么好处?偷窃,带来的只是一种物质上的满足,但你精神上呢?每一天都在惶惶不安仲度过,试问,这样的生活你真的觉得快乐吗?或许,你会说,你只偷了几块钱,但你明白这“几块钱”背后是付出了多少汗水吗?试问,你的良心真的过得去吗?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当你将手伸向“金”时,你难道不觉得愧疚吗?将心比心,如果有一天,有人偷了你的东西,你是什么感受?当你偷了别人东西时,你明白别人是什么感受吗?

当看过《重返校园》这部影片后,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影片讲述了一个少年因为偷窃而判缓刑两年的裁决,但就在他重见阳光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父亲的冷漠,母亲的离去,都使他痛苦不已。试想,假如当初他没有去犯罪,这天的一切也许都会截然不一样。

只错能改,善莫大焉,期望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认识到,犯罪是一条不归路,当你触犯到法律时,等待你的将会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珍爱自我,尊重生命,不让自我沾上污点,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2】

今天下午,我和妈妈共同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知识守护生命”的节目。

这个节目由“潜能“、:团队”、“坚持”、“生命”四部分组成。由奥运冠军和来自灾区的小朋友们一起,通过互动、讲述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将奥运精神和抗灾精神紧密结合,让我们了解了应急避险的知识。

通过观看节目,我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在遇到地震、洪水、雷雨等自然灾害时,不要慌张,要沉着冷静,动脑筋,想办法,勇敢地面对这些可怕的自然现象,发挥自己的潜能,要坚持到底,要有团对精神,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抵抗灾难。坚定信心,维护和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看完这个有意义的节目,我明白了:爸爸妈妈给予我们宝贵的生命,呵护我们健康成长,我们自己要珍惜自我,守护自己的生命,学会更多的本领,将来才能回报爸爸妈妈,才能感恩社会,才能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3】

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刚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起来,“踢”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电视。突然,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他是雷锋!……”这时候《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面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4】

一位老人到超市买东西,随手把一个电池放进了衣兜里,出来没有交钱,于是被超市的防损员带到一间小屋里,防损员逼迫老人填一个单子,老人一再说“我给忘了,我把钱交上不就完了吗”,防损员还说了什麽“几十岁的人了,不要脸”,最后老人突然倒地,防损员却误以为老人在装病,结果延误了救治时间,最终导致老人死亡。那个老人把电池放进衣兜不能说明就是偷窃,好多人都把小东西放进衣兜,购物车的缝隙太大,很多小物件会漏下去。

老人也许就是想到这点才把电池放进衣兜的,毕竟年龄大了,所以就忘记交钱了。这种事不能怪防损员,他们是有擒贼指标的,有的超市规定每个人一个月要抓10个贼,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有的防损员抓到一个小偷后会兴奋的念叨“终于抓到一个” 我觉得老人真的很可怜,退一步说,就算老人真的是一时起了邪念,那麽超市真的就有必要这样对付偷窃者吗?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爱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5】

昨晚看了一个法制节目《迷失的青春》,看的时候我感到很震憾,看完之后,我感到心情沉重,不仅在为这些花季少女感到心痛,同时也在反思我们现在的教育。

提起“女孩”会让我联想到单纯、可爱、阳光、善良、温柔等一些美好的词语,怎么也不会和暴力的殴打联系在一起。可是女生打架事件目前是屡见不鲜,网络上也流传着许多校园女生打架的视频,看了让人感到很心痛。曾简单的认为打架群殴只能和男性联系起来,可现在看来,暴力已经和性别没有关系了。看到那些年轻的像花儿一样美丽的女孩,在粗暴的对另一个女孩实施群殴,就好像看到美丽被邪恶撕扯的面目全非,不堪入目。

深思打架的原因多种多样,具体分析如下:

1、现在的青少年中,许多人认为这样的打人反而是一种光荣,是自己能力超强的表现,让别的人都怕,才能证明自己是有本事。

2、一些人曾经被人打过,于是出自对自己的保护,也加入打人的队伍,通过这种方式,来使自己强大起来。

3、还有一些人,由于交友不慎,或不好意思不出手,或出自哥们义气。

4、现在学生的暴力倾向或许与社会上解决问题的暴力有直接联系,家长和教师们是不会让他们这样去打架的,但是,社会上许多事却因为暴力而得到解决。

5、现在的娱乐,比如游戏,电视,网络等,都很暴力化。

6、综观打架的人,他们的学历都很低。

如果去调查一下,就会发现,没有一所学校的学生不会打架的,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首先是家庭的责任。有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重视,或溺爱,或放纵,孩子从小没有受到正确的家庭教育;或是有的孩子在单亲家庭中畸形成长,自私狭隘,没有爱心,自我封闭等,造成不健康的心理。

其次,做为老师我们有责任,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而我们没能将学生教育好就将之流入社会,对此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可耻的。

最后是社会的责任。只凭学校和家庭教育,太难了。社会的影响力,远超过学校和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所以,要治理好社会的很多不文明现象,才能影响到学生。

最后我想说为了祖国的花朵开的更鲜艳,为了祖国的明天更辉煌,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向那些心理黑暗的孩子播洒更多的阳光雨露,去帮助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而不是仅仅是同情。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6】

“书——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儿都不错,最近读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后感触颇深,我想那些犯罪分子如果也能日日不离书,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多么安定、团结。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不会因你的错误大小而姑息、包庇任何一个人。可是仍会有那么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而触犯法律的底线,最终摊上牢狱之灾。其实细想,这和他们平时的言行有直接的关系,平时不约束自己,会由小错变成大错。

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同学会经常犯错误,法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是打了人家几下,拿了别人一块橡皮而已,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俗话说:“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还会渐渐地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情不自禁地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认识自己错误,继续发展下去,会越变越严重,最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哦!

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有老师、家长的教育和保护,但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上社会,独立生活。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会自律,听从老师、父母的教导,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同时还要学会自我保护,防止自身受到伤害。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去惹是生非,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同学之间更要相互尊重,真诚相待,当那些不文明的行为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理智地拒绝,在学法、守法的同时会用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创造文明的社会。

古训说:“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好好学习,争创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7】

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对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这堂法制教育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忽略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恋,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怀恨在心,便处心积虑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道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随意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越来越严重,到时,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是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

总之,作为一名中学生,要远离犯罪,与他们作斗争,也要懂得保护自己,走好人生的每一路。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8】

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全面总结和展示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与辉煌成就,其中第二集为《大智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在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道路上,党员干部要当坚定的“践行者”。

坚持立法为民。“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看。”立法要坚持以民为本,党员干部要常怀对群众的敬畏之心,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看法治中国。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党员干部要当宪法权威坚定的维护者,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

强化法制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也是其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把法律法规内化为心,外化于行,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看。提高法治思维既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养成,也需要各级党组织由外而内地持续培育,内在同向发力,才能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法制学习,从而使法制思维成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思维方式。

坚持依法用权。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要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树立共产党人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9】

星期一下午,我校特地请来法制讲座所人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事例,描述了犯罪分子如何走上犯罪道路。其中有个事例是这么讲的:“有一天,小红一个人独自在家里,突然有人按起了门铃,小红马上跑过去把内门打开,小红问,你有什么事情吗?陌生人回答,我要向你借笔纸,旁边没人在,我用笔纸来写,让他们知道我来过,小红觉得也情有可原。于是,就去拿了笔纸,正她要把外门打开时,只有一小条缝,陌生人马上把小红给绑起来,并且把贵重物品统统卷走。”就在这一个小小的事例让我有很多的体会。我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不应该与陌生人进行交谈,而是快速打给家长,问清楚情况。不要随意打开门,一打开危险就在靠近。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时候,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陷入无底洞中。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孔子说过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携起手,共创美好文明,不要让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10】

要充分而全面地构建一个法治社会,首先要从每个人、每一件小事上做起,才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最后事半功倍。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要做到国泰民安,才能强盛兴旺。

而国泰民安,也并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虽说,现当今的社会没有枪声,没有战乱,但是我们总能从各个细节中感受到有些人行为的污秽,灵魂的肮脏,这本是与“法治社会”的醒目标题所相排斥的,如果不杜绝这一现象,让犯罪者无法醒悟,或风华正茂的青年又走上绝望的不归路,那么无疑,“构建法治社会”将永远成为一句空话,一句只能付诸东流、而无法兑现的空话。

于是,我们也深深领悟到期间的意义之大,责任之重。同样,这也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把那些犯罪者从绝望的谷底拉回现实,迈向美好。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除了要学好文化知识,全面发展,更重要的是竭尽所能,为这个社会作出一丝小小的贡献。

虽然我们力量微薄,但是只要有汗水的付出,就会有欢欣的回报。我是这样做的,希望可以和大家共勉,以追求更大的进步:每天清晨,当我们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那个充满欢声笑语的校园,我会忙不迭地向伙伴们提醒几句:“看到纸屑我们一定要把它捡起,丢进垃圾箱。“记得要打扫小岗位,保持校园整洁。

我明白,这些并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一个小小的意识,它更体现了人们心中强烈的环保观念,还带动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每天上课,我会提醒自己要努力学习,只有好好学习,全面发展,长大之后才会成为国家之栋梁,民族之骄傲,更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带头作用,为人民的幸福稳定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每到假日,我会焦灼地打开电脑,不是为了休闲娱乐,而是希望能由我在键盘上的敲击,来为网民们宣传一些有关法治的信息,让他们时刻记得:自己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肩上担负着神圣的使命,同样也为不法分子以及处在正义与邪恶徘徊点的朋友,敲响警钟……

其次,要消除人们“万事为己”的错误观念,避免有些人走向极端,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培养国民“无私奉献”、“勤劳朴实”的品质,多举办有意义的群体活动,并分设一些奖项,让大家有更强的动力来全面构建法治社会。并且,在实践中有突出表现的要给予嘉奖,让他成为一个榜样,希望每个人都来效仿,甚至是超越。

之后,强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法制社会,否则,人们的言语和表情就只能永远书写“无知”二字。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多了解法律知识,开阔视野。同样也要在了解法制信息的同时,多阅读书籍,因为书是无价的的,它的璀璨,超过了冬日最绚丽的那道光芒;它的深度,远远超过了人们想象中的叠加!让大家不断地充实自己,磨练自己,最终才能升华自己,提高自己。

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终有一天,“构建法治社会”的诺言会用我们每个人的双手来实现这个理想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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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观后感热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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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观后感(篇1)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交通也在发展,汽车已经取代了旅行。人们在追求更加舒适、方便、快捷的同时,探亲访友和旅游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也进入了居民的生活。

但同时,一个忍不忍心看到的故事不断提醒人们生命的价值。令人震惊的交通事故不禁让人毛骨悚然。他无情地吞噬人们的生命。他不知道有多少家庭正面临离婚的悲剧,这让他们失去了笑容。

记得去年的一天,在遥远的西-藏南路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事故——那是一个妇女在黄灯的时候,一下子骑得很快,眼睛只盯着对面的黄灯,就在黄灯转为红,灯的那一刻,她突然转弯,可是她万万想不到身后一辆大桥二线向她驶来,由于骑得太快,而且距离车太近,所以她根本无法停下来,就在女儿一声凄惨的叫声中,母女俩人倒在了车下,而且女儿的身体还被压在了车下,就这样两人躺在血泊之中……那时候就因为这位妇女的一句:”还要等,很烦。”就失去了自己和女儿宝贵的生命。

是她没有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则造成了这场悲剧。同时验证了”交通法规生命之友”这句话。

不仅如此,很多人应该知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有多少人悲伤?有多少人受伤?甚至一些刚刚步入生活的孩子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不少同学经常以为这种事情论不到“我”,以为自己的骑车技术十分“棒”,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但当你骑着车在马路上追逐,当你与伙伴在马路上玩耍时,你是否想过危险就在身边;当你的亲朋好友不顾一切乱穿马路、闯红灯的时候,你可想到这时的死神正在向他们招手……你知不知道这些会带来什么?是伤?是残?

是死?是痛苦?是悲剧?

是一个破碎的家庭?还是……

我们应该一点一点地开始,一点一点滴积累,并遵守交通规则。

在这生命与血换来的教训中,我们应“文明骑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让悲剧不在发生,让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耳畔长鸣。

如此众多的刑事犯罪,加上更难统计的民事冲突和纠纷,当然,不仅出现在美国,也出现在世界许多国家。因此,法制电视节目自然受到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中国,正处在一种社会政治、经济的转型时期,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社会冲突的频繁化,刑事犯罪与民事冲突也对大众的日常生活产生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因而在如今众多的电视节目中,法制类节目以其对社会矛盾的直接关注,对现实生活冲突性的强度反映,对涉及到人与人、人与集团、特别是弱势个体或群体与强势力量之间的权益差异和争夺的案例叙述,对与广大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社会安全、公正的广泛探求,受到了电视观众超乎寻常的期待和欢迎。

**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都是众多电视法制节目的突出例子。在这种情况下,与**电视台新闻频道同时诞生的新法制类节目《法治**》,虽然面临同类节目的激烈竞争,但却不仅为新闻频道提供了一类法制类型的“专业性”节目,而且也以其对法制节目的新闻化实验,既吻合了新闻频道的频道定位,也为法制类节目带来了新的节目形态和效果,从而以对新闻事件的快速反应、非常态的表达和独特的编排吸引了观众注意,在非**时段创造了超过新闻频道**时段节目的收视率。可以说在法制节目日益增多,同类拦目收视门槛提高的今天,新生的《法治**》能够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是该节目把法制题材与电视新闻手段相结合的结果。

一、定位:个案与现场

电视法制节目目前的主要形态包括:案例说法节目(以**电视台《今日说法》为代表)、调查性节目(以**电视台《新闻调查》、《经济半小时》等相关节目为代表)、专题性节目(以长沙电视台《方圆之间》等为代表)、庭审节目(以上海电视台的《庭审纪实》为代表)、谈话节目(许多法制节目中都设有谈话/访谈版块),而目前更加流行的法制节目形态则是所谓的现场法制新闻节目,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节目就是**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法治**》。

《法治**》的节目形态定位显然是与新闻频道的定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新闻频道的一个显著标志是现场新闻的重要性。开播当天,新闻频道就进行了三场直播,此后有时一天可能达到5场直播。

“原来把直播当作个例,现在把它当作常态;原来只是特殊事件进行特殊直播,现在直播已经是基本手段,是频道基本的报道方式。” “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通过新闻频道,让观众“看见新闻的发生,看着新闻的发展” 这种对新闻动态性、时效性的强调无疑也深刻地影响到与新闻频道同时诞生的《法治**》。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2)

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对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这堂法制教育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忽略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恋,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怀恨在心,便处心积虑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道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随意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越来越严重,到时,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是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

总之,作为一名中学生,要远离犯罪,与他们作斗争,也要懂得保护自己,走好人生的每一路。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3)

要充分而全面地构建一个法治社会,首先要从每个人、每一件小事上做起,才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最后事半功倍,法制节目观后感。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只有在国家和平、人民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繁荣昌盛。

而国泰民安,也并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虽说,现当今的社会没有枪声,没有战乱,但是我们总能从各个细节中感受到有些人行为的污秽,灵魂的肮脏,这本是与“法治社会”的醒目标题所相排斥的,如果不杜绝这一现象,让犯罪者无法醒悟,或风华正茂的青年又走上绝望的不归路,那么无疑,“构建法治社会”将永远成为一句空话,一句只能付诸东流、而无法兑现的空话。

于是,我们也深深领悟到期间的意义之大,责任之重。同样,它也要求每个人尽最大努力,使这些罪犯从绝望的底部回到现实,走向更美好的未来。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不仅是学习文化知识、全面发展,更是千方百计为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虽然我们的实力很弱,但只要有汗水付出,就会有幸福的回报。我是这样做的,希望可以和大家共勉,以追求更大的进步:每天清晨,当我们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那个充满欢声笑语的校园,我会忙不迭地向伙伴们提醒几句:

“看到纸屑我们一定要把它捡起,丢进垃圾箱。“记得要打扫小岗位,保持校园整洁,

我明白,这不仅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一个小小的意识,更是人们心中强烈的环保理念,这也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每天上课,我会提醒自己要努力学习,只有好好学习,全面发展,长大之后才会成为国家之栋梁,民族之骄傲,更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带头作用,为人民的幸福稳定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每到假日,我会焦灼地打开电脑,不是为了休闲娱乐,而是希望能由我在键盘上的敲击,来为网民们宣传一些有关法治的信息,让他们时刻记得:自己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肩上担负着神圣的使命,同样也为不法分子以及处在正义与**徘徊点的朋友,敲响警钟……

其次,要消除人们“万事为己”的错误观念,避免有些人走向极端,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培养国民 “无私奉献”、“勤劳朴实”的品质,多举办有意义的群体活动,并分设一些奖项,让大家有更强的动力来全面构建法治社会。更重要的是,对那些在实践中有突出表现的人要给予奖励,让他成为榜样,希望大家都能效仿,甚至超越。

之后,强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法制社会,否则,人们的言语和表情就只能永远书写“无知”二字。像我一样,每个人都对法律有更多的了解,开阔了视野。同样也要在了解法制信息的同时,多阅读书籍,因为书是无价的的,它的璀璨,超过了冬日最绚丽的那道光芒;它的深度,远远超过了人们想象中的叠加!

让我们不断充实自己,磨练自己,最终升华自我,提高自我。

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终有一天,“构建法治社会”的诺言会用我们每个人的双手来实现这个理想化的世界!

生活中有很多选择。当你处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去**,你将如何做出决定?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能分清是非,选择错误的道路来后悔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

为此,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个法律教育课程。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听取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深受感动。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他们是如何悔恨和失去自由的。

他们用自己的错误来警示我们——这些青春美满的青年男女,这些享受生命之美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告诉我们从小就要树立起一种省级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就是要学习、理解、遵守法律,做一个社会的好公民。同时,它也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小心交友,永远不要忘记父母的恩情。

这是一个在失去自由的天空中的人内心的遗憾和理解。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鼓舞,甚至可以产生灵魂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很多真理和灵感,告诉我,如果我想成功,我必须先学会做人,我会永远被利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我们不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意义,也不能自觉地用法律知识规范自己在社会行为中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用法律**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身生理、心理特点,调适情绪,增强抵御挫折的能力,以适应各种社会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寒假的时候,法制教育频道《法眼》**了有关青少年成长之惑的“青春的阴霾”这档节目,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

比如节目中有一位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但谁知道,网络就像一个无底洞,参与其中的人就像一个变了样的人:学习急剧下降,经常和妈妈吵架,养成逃课、上网吧的坏习惯,最后甚至离家出走。

一位好心的女同学来劝他,但他不但听不进去,还杀了这位同学。多么美好的少年时代,但他却因为没能把握好自己而抱憾终生。一念之差,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期望。

还有一位有着幸福家庭的花季少年,他本以为能快乐地度过少年时代,但毒品这个可怕的东西却打碎了他美好的梦想。经不法分子的引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这一吸,便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爱上了毒品,染上了毒瘾,还经常和一些不法分子交往。

他大手大脚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无情的毒品而将自己家里的钱全交给了不法分子,还将自己的花样年华交给了禁毒所。

据调查,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已达到刑事犯罪总量的70%。天啊,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

教育频道《法眼》让我无法忘怀,那一幕幕可怕的镜头,也让我的心难以平静下来。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更要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学校三番五次开展了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教育宣传活动,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轻心,要切切实实将安全与法制牢记于心,吸取那些触目惊心的事件所带来的教训,把握自己,远离危险,为自己的“一生平安”而付诸行动。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4)

昨晚看了一个法制节目《迷失的青春》,看的时候我感到很震憾,看完之后,我感到心情沉重,不仅在为这些花季少女感到心痛,同时也在反思我们现在的教育。

提起“女孩”会让我联想到单纯、可爱、阳光、善良、温柔等一些美好的词语,怎么也不会和暴力的殴打联系在一起。可是女生打架事件目前是屡见不鲜,网络上也流传着许多校园女生打架的视频,看了让人感到很心痛。曾简单的认为打架群殴只能和男性联系起来,可现在看来,暴力已经和性别没有关系了。看到那些年轻的像花儿一样美丽的女孩,在粗暴的对另一个女孩实施群殴,就好像看到美丽被邪恶撕扯的面目全非,不堪入目。

深思打架的原因多种多样,具体分析如下:

1、现在的青少年中,许多人认为这样的打人反而是一种光荣,是自己能力超强的表现,让别的人都怕,才能证明自己是有本事。

2、一些人曾经被人打过,于是出自对自己的保护,也加入打人的队伍,通过这种方式,来使自己强大起来。

3、还有一些人,由于交友不慎,或不好意思不出手,或出自哥们义气。

4、现在学生的暴力倾向或许与社会上解决问题的暴力有直接联系,家长和教师们是不会让他们这样去打架的,但是,社会上许多事却因为暴力而得到解决。

5、现在的娱乐,比如游戏,电视,网络等,都很暴力化。

6、综观打架的人,他们的学历都很低。

如果去调查一下,就会发现,没有一所学校的学生不会打架的,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首先是家庭的责任。有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重视,或溺爱,或放纵,孩子从小没有受到正确的家庭教育;或是有的孩子在单亲家庭中畸形成长,自私狭隘,没有爱心,自我封闭等,造成不健康的心理。

其次,做为老师我们有责任,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而我们没能将学生教育好就将之流入社会,对此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可耻的。

最后是社会的责任。只凭学校和家庭教育,太难了。社会的影响力,远超过学校和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所以,要治理好社会的很多不文明现象,才能影响到学生。

最后我想说为了祖国的花朵开的更鲜艳,为了祖国的明天更辉煌,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向那些心理黑暗的孩子播洒更多的阳光雨露,去帮助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而不是仅仅是同情。

法制节目观后感(篇5)

《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隆重推出了,大家看了都有什么感悟呢?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宪法的精神法制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心得5篇,希望大家喜欢!

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1“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2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3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给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有很多义务。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中华民族在推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古老神秘的中国在列强的侵略和帝国主义的破坏下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什么当时的中国会被侵略到如此体无完肤?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还是中国人的软弱无力?或许前者的原因更甚。但是当时的中国确实也较为落后。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侵略。历史探索的结果使中国有了主席主倡的新民主义社会,有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宪法和法律来保卫和维护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我们做守护宪法的保卫者,做遵守宪法的执行者。现实的结果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进入到现如今的社会,宪法日益完善和健全,而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暴力问题是当今社会令人头痛不已的问题。前不久发生的永安县初中生打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小小年纪的打人者让被害男女生跪在地上求饶,打人者气焰嚣张连扇被害女生巴掌。这个视频让人看了心痛不已,看着被害女生通红的面部和跪下的膝盖不禁发人深省,这是学校教育的缺失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然而,我却更相信是后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或是对于法律的无视让他们可以这样去欺负一个身无缚鸡之力的女生。通过此次事件,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治素质,成为新中国遵守宪法的守护者。毒品两字使人闻风丧胆,是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有害物品。毒品对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人产生依赖性从而控制人的精神活动。然而毒品中的暴利却让贩毒者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去谋取暴利。如今的公共人物有许多人吸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艺人们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而毒枭们贩毒却是为了钱财。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一处是自己的容身之处,而毒枭不惜知法犯法,去危害自己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可悲的。宪法是为中国人民制定的,宪法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发展,为了让我们不做错事,为了保障我们的人权。因此,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宪法,体会宪法,遵守宪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宪法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宪法维护了我们公民自己的权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宪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成为宪法的遵守者。学习宪法,共同创造校园的美好明天,共同开辟自己的美好未来。学习宪法,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我们都要做宪法的守护者、执行者。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512月4日是中国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传递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坚定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决心。宪法是法上之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其他一切法律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公民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于当代青少年来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全球化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时,各种思潮涌现,一些腐朽、落后思想渐渐影响到我们:有些青少年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有些青少年因任性冲动而打架斗殴,欺负弱小,尽染劣迹恶迹,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事实说明,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高素质的公民已刻不容缓。增强宪法意识,首先应了解宪法。青少年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宪法,才能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知道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人民生活的地位和作用;知道哪些行为是宪法提倡和鼓励的,哪些行为是宪法所禁止的;明白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其次,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青少年学生通过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从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将来服务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思想指导行动,学习在于运用,这就需要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宪法的要求,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如:严肃认真地参加升国旗、唱国歌等活动式;刻苦学习,认真完成每一次作业等等。三是要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但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总会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宪法观念,这就要求我们青少年用各种形式向周围的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让周围的群众了解到宪法的重要性。当前,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正气构成了我国社会生活的主流。但与此同时,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有的人总会做出一些违反纪律、违反宪法的事情。对于违法行为,我们青少年要机智勇敢地与其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青少年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历史使命,我们要在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

法治中国观后感系列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治中国观后感系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1)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19日晚8时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第2集《大智立法》。该集主要围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一主题展开,围绕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宪法精神相一致,与人民意愿相呼应等内容,突出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作用以及对于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系统总结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方面的成就,令国人热血沸腾,这绝对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

立法坚持与时俱进。我国的法律制定非常及时地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做到了抓紧制定、及时修改。正是与时俱进,我国立法才完美回应了时代命题,做到引领国家发展。

立法保障人民权利。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我国立法建章立制、定分止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顽固的症结,保障人民权利,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巨大便利。

立法适应改革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国立法与改革始终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社会发展。全面二孩政策法律、外资企业法律修改, 我国立法都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我觉得这就是科学立法的本质要求。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一部部与时俱进、保障民权、适应改革的法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2)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之《大智立法》已经播出,通过观看,深有感触。

古语有云:“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但凡是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法律作为一种约束的手段,不仅仅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国家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

国之立法,要科学立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努力,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落实,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得到保证。但现如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的时候讲究科学立法,注重法律之间的衔接。从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铁腕治污,到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无体现着科学立法的智慧光芒。

国之大法,更要应民所需。从《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到朱国萍应邀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民法总则》草案基层座谈会,再到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学术界的意见建议,邀请专家学者参加,都是民主立法的表现。,地方立法权对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一些重点的、难点的问题,通过立法这样的一个过程做出立法决策,促进当地发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了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直通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普通百姓架起了一道通向宪法法律保护的桥梁。

一部部顺应广大人民意愿、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良法善法,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国家发展将更有后劲,法律将为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3)

6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正在央视播出。《法治中国》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全景式的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统筹谋划,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

《法治中国》的播出,不仅仅向世界展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取得的成就,阐明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治国理政的重申和肯定,增强了人民法制和道德观念的宣传向导,更是对依法治国的制度自信。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一切为了人民,作为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作为我们普通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法治逐渐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4)

迎接党的十九大重大电视专题片《法治中国》开播第一集,奉法者强。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要加强基层法治工作,提高基层干部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基层法治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做好基层法制宣传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此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综合治理家庭、学校和社会密切配合,在全镇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团队。我镇基层干部通过法治下乡、发放法制简报、宣传标语。

基层干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培养全体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律信仰和法治习惯,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从而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通过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为础石。从而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真正使法律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一个老百姓的内心,成为每个老百姓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全镇人民共同的自觉意识。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建设的定位更加高远,目标更加清晰,政治定力更加坚定,战略部署更加全面,具体举措更加精细,掀开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形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格局。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树立法律权威。2016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面依法治国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纵览这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以及修改的法律,有的既对国家安全很重要也对公民个人很重要,比如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也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有的在领域分类上更加细化,比如在全民关注的空气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既有对节约能源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也有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有的在民生上更加贴近,比如被誉为“开门立法表率”的慈善法,体现“善款善得”、强调“善体善管”、力促“善款善用”乃至最终鼓励实现“善行善报”。这一年,每一部法律都能够满足群众的期待,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6)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全民守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全局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的起点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守法是全民的责任,也是全民的福祉。全民守法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想让老百姓守法、信仰法治,法律首先得对老百姓确有好处,能够切实保障老百姓的权利,而不是仅实现管制、约束功效。让老百姓感觉到他的权利能够通过法治得到充分的保障,甚至他不曾知晓的权利通过法治得到了、丰富了、拓展了,百姓就能相信法治,才能坚守法律。

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没有民主,就会存在游离于法治之外的特权,这些特权反过来会给法治造成深重伤害,最终法律就会演变成老百姓的牢笼,商鞅变法就是这样的例子。要想要全民守法,实现真正的法治,必须优化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重视法。执法时公正执法,避免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走裙带关系,要让群众相信法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成为人民心中的信仰。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7)

8月18日,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出了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几次讲话中摘录的一些片段为开端,全面总结展示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内容和深远意义,客观公正的面向大众进行宣传普及。

观看了《法治中国》的第一集《奉法者强》后深有体会。

开篇讲到“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人民群众应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将法律当成自卫的武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勿以身试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职务多高,只要违反法律、破坏法律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毫不姑息。

法治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他指出了服从良法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乐于服从最好而又最可能制定出来的法律,其二是宁愿服从绝对良好的法律。绝对良好的法律,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因为法律不可能完全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社会情势的变更很多时候也绝非法律所能预测。在我国,不论是当前,还是将来,建设法治社会是必不可少的,依法实行治国方略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建设法治社会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人民的最高利益,是老百姓生活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普及人民群众法律知识,重视法律宣传,提高法律素养。注重从少时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少年不懂法,以后成年也很可能不懂法,我们要知法、守法,然后才能举起法律的旗帜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治中国使我深刻了解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普及的必要性。更激发了自身为国家法治社会做伟大贡献的使命感,给人更多的教育与启发。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会在建设法治社会上越来越稳固,走向繁荣昌盛。

法治中国观后感(篇8)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律是一个国家用来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的基本准绳;也是一个国家谋求,推进,发展自身实力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一切都使全面依法治国达到了理论以及实践的新高度,使得全民的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也使得全面依法治国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共识。

《法治中国》系列片深刻的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归纳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同时将获得的重大成绩和骄人成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记录了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刻画出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古往今来,不论中西,凡以强国之姿立于世界之上者,必循法治以立己身。战国时期,魏国夹缝求生,西邻强秦,北接悍赵,南有韩国伺机而动,危急存亡,旦夕之间。而魏国却于战国之初,率先崛起,纵横于诸侯之间,西略秦地,北食中山,东攻强齐,此等成就,由赖二字,法治。魏国于战国乱世中首先任用李悝进行变法,循《法经》以治天下,一时之间,富国强兵,举国境内,上下一心,经年间,魏国就成为了中原霸主,凌驾于战国列强之上。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什么时候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法治废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人即城,人即垣,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法律的制定与施行无不是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体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反映人民的意愿;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维护人民的利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反映了在我们国家,人民居于主体地位。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现代化社会的今天,经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标杆和尺度。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我国的经济体质改革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它是指社会经济的运行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基础,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律进行。没有法治保护的市场环境,它的公平性和竞争性无法得到保证,经济活动也难以有序的进行。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们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傲人的成就,交上了一张张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骄傲自满,也不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守住改革开放的傲人成果,迎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倒计时,我们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全民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选择的必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护法,为国家顺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观后感(系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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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后感【篇1】

1213180874 张习坤

法律应当反应社会变迁的要求,不同的社会条件会有不同的法律模式来适应。根据当前的社会现实,应采取何种法律模式来适应社会的变化,这是笔者在本书中将要阐述的。在书中,作者将历史上及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法律现象分为三种类型:“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以及作为改革方向的“回应型法”,并分析了一系列与法律相关的变项在三种不同类型法中的不同表现,如强制在法律中的作用,法律与政治的相互作用,法律与国家以及道德秩序的关系,在法律判决中规则、自由裁量权和目的的地位,公民参与,正统性,以及服从的条件。

在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以塞尔兹尼克和诺奈特为代表的伯克利学派被认为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法社会学学派强调研究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实际效果、法律规则的生效手段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方法的关系。我们最为熟悉的社会学法学家是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罗斯科·庞德,但与庞德的以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的社会学法学理论不同的是,伯利克学派更多的吸收了自然法哲学的理论,主张建立一种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相统一的法律模式。

伯克利学派是20世纪60年代在社会学(法社会学)中与行为主义和纯粹法社会学的争论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辩论主要在诺埃特和弗吉尼亚大学布莱克教授之间展开。布莱克教授主张建立一个不参与法律评价、不干预法律生活的纯粹法律社会学,针对布莱克的纯粹法律社会学主张,诺内特发表了题为《为了法理社会学》,明确提出伯克利学派的基本纲领包括:

一、法律社会学必须是精于法理学的;

二、法律社会学必须对政策有弥补价值;

三、法律社会学必须认真对待法律理念;

四、法律社会学必须统合法理学分析和社会学分析。

这本书的作者之一塞尔兹尼克在20世纪40年代研究了组织理论,并在60年代转向法律现象。他继承和发展了韦伯、迪克海姆等人的古典法律社会学,将自然法观引进了法律社会学,著作有《法律社会学》(1959)、《社会学与自然法》(1961)、《法律、社会与工业正义》(1969)。本书的另一作者诺内特出生于比利时,后留学美国,主要在塞尔兹尼克的指导下研究法的政策论,以代表作《行政的正义》一书获得博士学位。

现在他们都是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教授,长期主持着该校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的“法理学和社会政策研究”项目。伯克利学派研究的课题集中在合法性的社会基础,在开拓性统治中法的作用,以及大规模的民间组织与国家制度的关系方面;强调针对社会现实问题提出对策,使法学研究和政策性研究联系在一起等,这也是他们被称为一个学派的原因。

作者的理论背景和研究方法是我们在阅读本书时首先要注意的。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吸收了庞德的社会学法学理论、哈特的实证主义法学理论和富勒强调法律内在道德的新自然法学理论。在研究方法上,笔者注重社会学方法在法律研究中的作用,主张法律不应拘泥于形式,而应灵活应对社会问题,实现实体正义。塞尔兹尼克和诺内特的这种综合各派学说的理论倾向起因对当时社会问题的回应,如作者所说,“当时的政治生活已经把执法置于公众关切的议事日程的重点。

民权、贫困、犯罪、民众抗议、城市暴乱、生态破坏、滥用职权等问题都集中在一起,作为社会问题,它们构成了前所未有的优先事项。它们使政治共同体穷于应付。law和秩序需要承担新的负担,寻求新的急诊科,并审视自己的基础。

”塞尔兹尼克和诺内特试图用社会学的观点重新安排各种法理问题,这也是法律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观点,因为法律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能离开其所生存的环境,法律必须与各种社会现象发生互动关系。我们应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理解法律,“我们从何处寻找法律的基础,我们对法律过程的理解,我们所给予法律的社会地位,都深刻地影响着政治共同体的形态和各种社会愿望的涉及范围。”同时,对于各种法律模式,作者采取了一种历史的分析方法,即从法律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去客观的分析法律。

正如科勒所说,每一种文明形式都必须找到最适合其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没有永恒的法则,因为适合一个时期的法则不适合另一个时期的法则。法律必须适应日新月异的文明,社会的义务是制定适应新形势的法律。对于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尤其要强调程序和形式,因为程序是个人维护权利、与国家权力抗争的基础,在寻找适应社会现实的法律模式时,不应忽视程序和形式。

法律观后感【篇2】

在与艰苦环境的不断斗争中,人们逐渐发展出更高的力量,语言得到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自己的观念和个性,并认识到自己的独特之处。此时,正确和公正也被区分开来。所谓正确,是指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的标准,与“错误”相对。

所谓公正,是一种价值判断,内含有一定的价值标准。英语中的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本身的意义。正以从绝对法演变而来,这也表明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正以标准。

由于人类智力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人类终于摆脱了像蚂蚁一样形成高度有序的命运,能够通过自级的努力攀登更高的王国。但是人类从来没有发展出一套人人都遵循的本能法则。这不是因为法律本身不完善,甚至不正确,而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改变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发展是永恒的,从来就没有不变的东西,规律终究要适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法律发展一定要伴随着社会发展。

如果男女关系还处于原始的混乱状态,怎么可能有婚姻法呢?逐渐发展起来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一法律绝不会诞生于母系社会或父系社会。没有法律的基础,也许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人们眼中,这将是一个像海市蜃楼一样的笑话。

如果没有私有财产,怎么可能有一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私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类的这种利己本性决定了人类社会不能像蚂蚁王国那样,不顾每只蚂蚁的贡献,直接进行财产的平均分配。

法律在这时就会作为一种财产分配的智慧出现了。随着部落的发展和宗法观念的出现,类似的私法也越来越完善。

总的来说,从来没有什么是不变的,法律本身也在不断发展。人们永远不会像蚂蚁一样勤勉守法,遵守社会生活规则,永不改变。改变法律的能力才是取得进步的源泉。

法律是由亿万大众创造而成的。

正如某位先哲所说的,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应能使他自己的行为规则成为一般的法律,这是一切法律的基础。换言之,法律必须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有这样,大多数人才能不自觉地遵守和实践。由此也能看出法律的两大特性,及自由和平等。

在法律范围内,公民在自己的意志活动中享有不受限制的权利,这就是法律上的自由。法律上的平等是指全体公民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的自由和平等并不是无限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但如果社会成员想采取一种所有人都使用并养成习惯的某种方式,他们就必须有以这种方式行事的平等自由。

约翰.赞恩带领我走到一个法律的世界。这个世界浅显直白,通俗易懂,却又深刻明晰,回味悠长。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大学生,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性仍然是毋庸置疑的。每个人都多学一点方法,虽然不深刻,但它仍然是生命的宝贵财富。感谢侯茜老师的精彩讲授。

法律观后感【篇3】

题目:《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

摘要:本书共分四章:第一章,文明与社会控制。第二章,什么是法律?

第三章,法律的任务第四章,价值问题,然后分别从这四个方面入手分析.从第一章的“文明和社会控制”入手,论述了文明、社会控制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随着文明的发展,法律已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第2章,强调了“什么是法律”,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

第3章“法律的任务”,论证法律的目的是正义,它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满足人们的利益.第4章“价值问题”,提出了法律价值的理论,强调价值问题虽是一个困难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并对当代的三种法律价值论进行分析评判,提出“真正合理的价值评价方法。”

关键词: 法律社会控制道德与宗教

罗斯科·庞德:1870年生于内布拉斯加州。庞德在内布拉斯加州大学学习植物学,分别于1888年和1889年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

1889年,他去哈佛法学院学习。一年后,他转到西北法学院,在那里他完成了他的法律学位。他回到内布拉斯加州做律师,继续他的植物学研究。1898年,他在内布拉斯加州大学获得植物学博士学位。

1903年,庞德成为内布拉斯加大学法学院院长。1910年开始在哈佛任教,1916年成为哈佛法学院院长。1948年起,中国先后担任国民党司法行政部和教育部顾问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的作者是罗斯科·庞德的代表作品之一,通过学习这本书从让我对法律这门学科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书名上看,涉及的关键词只有两个:法律和社会控制。

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法律是手段,社会控制是目的。所以看来这本书很简单,但我们需要按着这两个关键词来追根溯源。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白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社会控制”。其次,法律为什么能、怎么能成为社会控制的手段?社会控制是法律的终极目标,还是社会制是为了实现控制?

其到底要实现什么样的控制?最后,在现实中,法律是怎么来实现的。上面的问题仅仅是一个大致的框架性质的概述下面就分节来详细记录。

第1章:文明与社会控制

从人类文明的存在和发展的宏大角度探讨“人类对社会的控制”,作者以其远大的历史眼光,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并进一步探讨了文明的概念——即他所谓的“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在庞德看来是三类:道德、宗教和法律,并且在他看来,道德和宗教的作用随着“社会控制”世俗化已渐渐远离中心舞台,法律是近代世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而且必须强调的是,这种法律依靠的是一种日益强大的政治组织社会的强力,且这种强力已为法律所垄断;作者接下来引导我们来关注在强力支撑下的法律背后的“目的”——正如庞德所言“我们一定要为法律找到一个较好的根据,一定要找出强力背后的某种东西,强力不可能是社会控制的最终现实”,法律不应当只是英国奥斯丁等人所说的那样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不应当只是“**为了自己而存在、法官或行政**为了行使权力而进行审判”,强力究其根本来说不过是实现法律目的的手段,而并非法律目的本身。一个不以理性为基础、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的法律和法律体系,只能是任性而有力的权力大棒。

第二章:则接着分析和论述,“什么是法律”。作者认为什么是法律这一问题之所以争论不休的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根源在于“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曾用着法律的名称,而人们试图以其中一个为根据来解释所有这三者”,这三者即指法律秩序、决定争端的权威性资料、司法和行政过程,而争议的大部分是针对第二意义上的法律的性质,而庞德又进一步指出这种权威性资料应当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

各种法令、技术和理想。其中的法令成分是由各种规则、原则、说明概念的法令和标准的法令组成的,当然,关于规则、原则、概念、标准的定义作者都进行了回答。在梳理了什么是法律的这一基本问题后,作者又抛出了其他的两个关于该问题的观点:

法律乃是权力;法律应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准则。在他看来,其实法律仅仅只是对权力的一种限制,是把权力的行使加以组织和系统化,并使权力有效地维护和促进文明;另一方面,他也认为法律的存在和发展具有相对独立性——即法律不仅仅代表一个时代的社会中阶级色彩鲜明的价值判断,它应该是一个经过历史发展和维系的理性的“教导传统”,而并非简单地被当做一种特定的价值取向适用于社会生活中。笔者接着简要论述了相关问题的法律渊源,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法律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限制来实现的。

第三章:作者进一步探讨“法律的任务”这一问题,总体上认为法律的目的意味着“那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安排,它能使生活物资和满足人类对享有某些东西和做某些事情的各种要求的手段,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给予满足”;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得承认某些利益,由司法过程和行政过程承认和实现在某种限度内的利益,并努力保障确定限度内的利益。在接下来的部分中,笔者着重对利益的分类,如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特别是利益的界限和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与竞争。如何保护这些利益?

笔者认为,应主要通过赋予权利人合法权益来保障。然而,从古至今关于权利的界说数不胜数,作者详述了关于权利学说的演进历史,并在集众家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关于权利的“六意说”,并进而批驳了那种“过错说”,因为这种学说的支撑还是在于“法律是实施强力的威胁”这一观念;如同看待法律的概念一样,作者也同样认为“重要的是法律权利的背后的要求”,且这种要求是否在理性上得到承认和尊重。

第四章:作者无可避免地谈到了法律的价值问题,他认为在每一种场合下人们都使各种价值准则适应当时的法学任务,并使它们符合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社会理想,而实际上已经有了三种方法来处理价值尺度这一问题:一是从经验中寻求一种协调各种冲突利益并使这种经验得以合理发展的方法;二是依照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文明的法律假说来进行评价;三是依靠于一些公认传统性权威观念。

最后,作者尤其强调了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所需要的一种“合作”,而且这种“合作”应当是与自由的个人主动精神相结合,作者反对那种或偏向极端化的个人主义,也不赞成那种抹杀个人能动性的盲目“合作”。

最后, 通过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这本书,浅谈该书的现实意义

在这本书中,庞德对法律大师的出现和任务作了深刻的分析。庞德的法律思想在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美国的官方法律思想。在今天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中,可以借鉴,具体如下:

(一) 关于法学研究方法。

庞德主张以法律为中心,运用其它手段实现社会控制,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下研究法律,将法律与其它社会科学相结合,拓宽法律视野。就我们而言,要想突破现有的法学研究框架,就必须改变一种新的视角

(二) 关于法律对权力的限制。

庞德说道:“今天许多人都说法律是权力,而我们总是认为法律是权力的一种限制。”他认为,作为高度专门形式的法律秩序,建立在政治组织社会(也即国家)的权力或强力之上,但法律绝不是权力。

它只会组织和组织权力的行使,使权力有效地维护和促进文明。“当人们被赋于权力时,他们就会专横,法律一开始就设法压抑这种倾向。”在建设市场经济而溃乏自由主义传统与意识的中国,对国家权力的适当限制,尤其显得重要。

正如哈耶克所言,我们要尊重“自生自发的秩序”,尽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维护个人的自由空间。同时,在中国**头脑之中,有一种传统的观念,即“法律是治理平民百姓的工具”,在法治建设中,要改变这种观念。

(三) 关于合作与自由。

庞德在这本书中认为,要实现对自然和内在自然的控制,必须认识到两个因素:一是合作的有序组织活动,即文明合作;二是个人的自由主动。他认为,文明合作是指导文明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价值标准,但同时也强调,合作不应因为是文明的一个因素而牺牲既定的个人权利和自由成果制度。合作与自由在历史发展中的比例是动态平衡的。只有找到两者的平衡点,才能实现个人权利和自由,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文明。

中国的今天与庞德时代的美国不同,社会的主流观念还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意识惯性,在以前只注重合作,注重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体现的是一种有极左倾向的社群主义价值观,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下,缺少创新精神,从而导致了市场的僵化、个体精神的异化和歧形,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而言,应如自由主义者所倡导的那样,充分实现和保护个人自由、权利,促使个体自我精神的张扬。

法律观后感【篇4】

四是方便检索,所有的法律问题,无不散见于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之中,如果让我们这些非法律专业的人从法律条文中找出与自己相关的信息来,无异于大海捞针,而这本书却弥补了这些不足,它把我们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散见于海量的法律法规之中的问题进行筛选整理。现实困惑部分,结合生活中的事例提出法律问题;律师说法部分,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对该法律问题予以解答,并对法律条文中涉及的法律术语加以必要的解说;法律链接部分,针对上文中提出的法律问题,找到司法时间中直接应用的法律条文,从而使我们对每个问题的解答都有实现的法律条文可依,同时又为我们读者节省了大量的查阅时间p>

虽然这是一本看似浅显,但是我个人以为里面的内容还是对于平常老百姓相当得重要。于其自己盲目无知相关的法律,我们倒不如读一读此类的书籍。不仅可以保护自己,同样可以竖立正确的意识。

其实,小小的法律有着深刻的意义。平时也许我们看似不经意间的举动通过法律角度来分析却绝对地有着更深层次的意义可以进行挖掘。人活于世就是要遵循着恰当的法律规章而活。

我们并不能够味了贪图自己的一时之快,而无意识地去违背社会所树立的既定的法律和法规。相比其他的太为专业的法律书籍,总体而言这本《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无疑是让最为法律外行的读者可以潜移默化地加深相关的法律认识。如果我们不小心在法律上犯了错误,最好先读读这些至少与我们的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常识性法律。

这不仅是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更是一种无形的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学问。

从上面可以看出,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利用业余时间了解法律知识。这样不但可以让我们在生活道路上沿着正确的途径前进,也让我们在生活中多一点清醒和踏实,有能力解决为人处世,与人相处时遇到的困难和麻烦。太多的不懂,让我们无意中违法却违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你的理解或不理解都能原谅你。

所以,都来读读这本将法律普及大众的大书吧。

法律观后感【篇5】

读郑成良老师《法律之内的正义》有感

《法律之内的正义》是一部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解读。在以正义、自由、平等、秩序、安全为价值取向的法律基本价值观下,正义的价值处于最高的地位。上论阐释公正与正义的关系,同时为中论和下论探讨司法公正的性质和结构做了一个基础行的讲解。

一、语义分析的语境前提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作者阐述的法律之内的正义是在司法过程这种特定语境中,公正或司法公正意味着什么?拉丁谚语中: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est (个人兴趣是不值得争论的),在这种场合,理性和逻辑排不上任何用场,讨论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假设大家在理性和逻辑能力方面具有同质性,但是,几乎在任何社会的所有理智正常的人们中间,都难以指望他们彼此间在信念、态度、目的、兴趣和偏好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不仅程度上的差别广泛存在,实质上的对立也随处可见。所以让我们离开价值判断的领域,把它变成一个与价值判断无关的语言问题。讨论的目的不是为了理清思想,而是为了消除思想交流过程中的自我矛盾,保证理论本身的逻辑连贯性。

为了保证讨论的有效性,作者确立了一个思想前提,这个前提也可以称之为理论预设----我们假定有某项事实存在,并以此作为思想作业的阿基米德点,它即限定着理性思维的方向和范围,也为理性思维提供某种支撑,使思想的表达和交流能够具有必要的逻辑连贯性。作者的工作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和评价性的。作者排除了两种不能有效讨论问题的语境,然后假定对于那些重大的价值是非问题大家都能够采用相同的标准来判断,且这些一致的标准已经很好地体现在某个现实的法律制度之中,我们都做出并能够履行这样一个承诺——以合作的态度对待这个我们生活中的并构成我们话语背景组成之组成部分的法律制度。

只有以这些假设事实为前提进行思考,才能够建一个能够有效探讨司法公正问题的语境。

司法公正是制度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制度伦理的特征,对于准确描述和描述司法公正的质量和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司法公正的品质

司法公正的品质----1、法律之内的正义;正义是而且仅仅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善,必须被按照法律中制度伦理的逻辑来理解,这样一来,正义问题就被转化为合法性的问题,关于正义有否的价值判断也随之转换为关于合法预购的事实和逻辑判断。司法公正按照既定的法律标准判断的具体正义,只能是法内正义,而不是法外正义。2。司法公正作为制度伦理的一部分,必然是有限的公正,所谓有限的公正意味着我们不能完全满足公正的要求。

因此,必须为较小的正义做出牺牲,也就是说,从制度伦理的角度来看,如果要避免较大的不公正,唯一的办法就是选择较小的不公正,那就是制度正义。同时其他伦理价值对正义也有一定的限制。3、普遍的正义;按照制度伦理的正义尺度和作为合法性的正义尺度来判断,作为普遍正义的司法公正立足于对分散的和冲突的个人目的的整合,换言之,普遍的正义的立场是各种善的整合。

三、司法公正的结构

文章中最重要的是下论的论述,重视个人权利,强调程序对实体的制约,司法公正的结构:形式侧面不一样,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阐述了程序对公权力的约束,对私权利的保护----1、法律之善优先于事实之真;司法过程是一个制度化的争议解决过程,它通过对利益关系的确认和调整来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通过对利益和不利的分配来实现法律之内的正义。“真”是案件事实之真,是事实判断,实然性判断。

“善”是法律之善,是价值判断,应然性判断,即合法性。司法活动的实质并不是认知而是合法性评价,尽管这种司法公正是不完美的,有时是要以牺牲个案正义为代价的,但它却是人类的理性能力和制度伦理最相匹配的司法公正,也是与现代法律制度的德行最相适应,并具有制度上可操作性的司法公正。2、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合理性一词被用以指称“个人或集体在其思想、行为或制度中展示的特质”,在韦伯那里,形式合理性指的是可以准确计算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是指由“伦理的、政治的、功利主义的、享乐主义的、等级主义的或者某些其他的要求”来衡量的合理性,不可能达到精确计算的程度。

实现形式合理化的法律制度,是坚持法治原则,尽可能将实体理性转化为可衡量的形式理性,并对类似案件进行类似处理的法律制度。只有形式合理化的法律制度才能提供合理化的必然性,只有合理化的必然性才能支撑法治建设。3、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实体正义指的是结果的正义,即个案处理结论所具有的一种属性,程序正义指的是过程正义,即无论处理个案的过程所得出的具体结论是什么,这一过程都应当受到某些实体正义之外的其他正义原则的指引和限制。

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而不是单纯的工具性手段。一个合理的法律制度必须依靠一套程序合法性规则来实施实体合法性规则。没有程序正义优先权,就没有现代法治意义上的制度正义。

4、缺陷及解决思路

作者解读司法公正的视角是独特的,把实证分析的价值无涉的方法引入到司法公正的探讨中是一种理论创新,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的个人都是有各种价值判断和情感的呼唤,难免会对这种价值观念形成一致的价值观,且作者在探讨司法工会曾的语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理想化,可能对于司法活动的实践应用性不是太强。但是,理论研究和探讨需要一个理想预设的前提,这样才能够有一个讨论的前提进行研习,正是以这样一种静态的理论去诠释司法公正的性质和结构,以这样的静态去应对司法程序中司法公正的动态面貌,我们看待这本书不能以一种价值判断为导向,而是以一种法律人的理性思维去分析,所以这也是法律人应当训练的一种逻辑性思维。

五、分析总结

合理的法律制度不仅难以完全排除司法自由裁量权,而且足以将自由裁量权限制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我们在保护人权的时候,需要对公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在给予权力的同时,也需要给予限制。法治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法内正义创造了一种理性秩序,这也是在制度建设中给予自由与公平、保护人民利益、保护人民权利、逐步实现司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实现的最佳礼物。

近现代以来科学化的思维理性判断,把边界划定出来,抛开自己的逻辑,理解作者的切入点(法律人理性的思维),在本书的范围内的批判,反对范围外的批判,法律之内的正义就是司法公正最为重要的特殊品质,在作者预设的思想前提下,司法公正就不再仅仅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逻辑意义上的问题,司法公正已经转化为一个来自于价值判断领域的事实判断和逻辑判断的问题。我们寻求在制度和程序内采取改进措施,而不是在制度和程序外采取行动。

作者以一种严谨的逻辑思维去论证司法共司法公正,我们应当以一种法律人的思维在法律之内的司法过程中的语境去讨论它的特殊品质和结构。

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试验田”的价值无涉,其实是价值预设,也就是这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正如韦伯为理论设置了一种理想,理论是对现实的更高的抽象。在书中,笔者多次强调权利本位的正义观。事实上,这一论据的存在,究竟是个人权利本位还是社会本位?是程序公正优先还是实体公正优先?

在这本书中郑成良老师为司法公正的结构的构建——在事实之真与法律之善、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的理性选择,推论出了法律之善优先于事实之真,形式合理性优先于实质合理性,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该理论的完整性和逻辑严谨性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作用,为我们今后进一步探讨这一课题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