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长任期工作报告。
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司法局长任期工作报告”,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一年来的履职情况
县司法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协调安置、帮教工作、“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同班子的各位成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为统领,团结协作,带领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为促进县域社会和谐安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法制宣传,“四五”普法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对“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8次,出动宣传车20台,咨询台26个,秧歌队18支及漫画书法展5期,发放宣传单9800张,条幅20面,各种宣传图版24块。
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在富裕县二中,二道湾镇所属四所中学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活动,有XX多名师生参加了学习。
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考试,为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法制基矗
四是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总结验收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至关重要。为了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展示五年来的普法成果,我组织全系统干警认真做好全县普检工作,迎接市、省检查验收。在县委的重视下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县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郭树人做了重要讲话,对“四五”普法的验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县检各单位要在80分以上,市检进入前三名,省检一次通过。在这种高要求下,我带领全局司法干警立即进入角色,做好协调、指导、综合、督查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按照机关、企业、乡镇、执法部门和学校将列检单位分成四个小组,由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工作中,全局干警团结一心,不怕吃苦,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高标准完成县检之后,顺利通过市里的检查验收,取得了全市七区九县第一名的好成绩,之后,又代表齐市地区通过了省里的检查验收,省委领导对我县五年来的普法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夯实基础,强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在司法所建设上,认真落实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创建力度,使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今年协调争取到利用国债资金21.6万元对富路、塔哈、龙安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进行改造,使其在办公装备、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等硬软件方面都达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与此同时,在工作中我还注意总结经验,坚持典型引路,健全完善了司法所的各项制度和标准,统一印制“案件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等发至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严格做好各种法律事务和案件的登记管理工作,使全县司法所统一了目标管理,统一了办案程序,执业水平不断提高。富路司法所今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这是非常难得和可贵的荣誉,标志着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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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副局长综治履职工作总结报告
XX年上半年,作为分管综治维稳责任人,我立足全局工作实际,结合分管工作,做好协调,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我局综治维稳工作。
抓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定期与不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掌握动态,提前介入,强化人民调解功能,充分利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综治、派出所、林业、土管、民政等部门的资源力量,围绕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起基层平安、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信访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通过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踪、疑难会诊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普法考试等活动;深入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同时结合“三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村入户,把法律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矫正和终止工作,同时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报到、教育学习、请销假等各项规定,全面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情况;加强与矫正对象的交流与沟通,密切与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关系,从而使矫正组织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矫正对象生活工作的真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管理为重点,实现放出来有人接、接回来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镇、村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了领导,明确了人员,落实了责任,健全了制度,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范畴,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新造册,做到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
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全面抓好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努力提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的质量,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司法所长年终总结报告
xx年,**镇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四、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