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必备九篇)

2024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必备九篇)。

经过慎重考虑我们为您选择了一篇不错的“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文章,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我们会感到愉悦。这个时候我们要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感悟,加强对文章的理解,如果您认为本文对您有帮助请将它收藏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1】

读了《假如没有灰尘》,我觉得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有所长,哪怕是小小的灰尘也不例外。(蓉:总领全文。)

灰尘是很多人都讨厌的东西。它有碍环境卫生,危害人类健康。因此,很多人总是说:

“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可是,你们知道吗?人类的生息是离不开灰尘的。

小小的灰尘可以使阳光变得柔和,不会让我们睁不开眼睛;在人类眼里毫无作用的灰尘还可以散射阳光,让天空不会始终只有蔚蓝色;有用的灰尘还具有吸湿性能,它可以不让世界万物始终是湿漉漉的。所以,灰尘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很有用的。(纪、炎、肖萍:

这一段运用了先抑后扬和对比、排比的写法,写出了灰尘的作用和重要性。)

小小的灰尘都有如此多的作用,那我们人类就更有用了。我们班有一个男同学。他作业做得不好,走得很慢。

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不理他,要么就在他背后说他的坏话,骂他“傻子、笨蛋、愚蠢……”我呢,觉得他并不傻,也不笨,更不蠢。他比那些不认真上课,像木头人一样坐在椅子上的人好几倍。我吧,还认为他很聪明。

他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发言,汉语理解水平很高。每次上语文课,他总是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受到老师的高度赞扬。我还觉得他是我们的榜样。

因为他不仅能忍受别人的冷言冷语,而且在别人的批评下学习也越来越努力。

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所长,不管是有所成就的,还是正在努力的。

只是有些人喜欢在生活中表现自己,所以我们很容易看到他们的优点;而有些人恰恰相反,所以我们很少看到他们的优点。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共产党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缺点,而不是嘲笑别人的缺点。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吧,把自己的优点散发出来,把自己的缺点一点一点地补上,好吗?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2】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假如没有灰尘》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提起灰尘,人们总是退避三舍。因为灰尘污染环境,有害环境卫生,容易引发疾病,危害人类健康。人们讨厌灰尘,希望世界上没有灰尘。

通过学这篇课文我觉得灰尘并不不是百突害而无一利。我认为它的利大于弊。虽然它有许多缺点,但它在自然界中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例如:世界各地的动植物和各种各样的动西都会受到影响而没有灰尘,因为越来越多的水蒸气蒸发到报纸上,而大气中的温度上升将影响生物的生存。如果没有灰尘,天空中将只有一种颜色。

因为大气中的气体会散射紫罗蓝色、蓝色和蓝色的光,而尘埃会散射七色的光,所以天空的某些部分是蓝色的,有些部分是白色的。但如果没有尘埃,天空中就只有一种颜色。

灰尘对我们来说是十人重要的,假如没有灰,人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会使人睁不开眼睛。如果没有灰尘,地面就会潮湿。假如没有灰尘就难以形成云雾也难以形成雨雪,假如没有灰尘,就不会有晚霞朝晖、闲云迷雾等气象万千的自然现象。

灰尘对我们有好处。让我们正确地认识它。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3】

《假如没有灰尘》这一篇课文里面讲了如果没有灰尘,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还有灰尘的重要性。虽然人人讨厌灰尘,人们都灰尘感觉很脏,都不喜欢,灰尘会妨碍卫生,影响健康,对人很不好,但是灰尘它的好可比不好要多得多,如果没有它的优点,都不知道世界会是什么样。

如果没有灰尘对阳光的散射,阳光的热量会把地球上的所有水烤光,各种动物植物如果水充足但是也有可能被太阳烤成烧烤,地球这个充满生命的星球也将像水星一样热的不得了。

而且我们看见的灰尘算很大很大,一般的灰尘都很小很小肉眼是看不到的,只有通过显微镜在可以看得见,可想而知世界上有多少灰尘啊!我们可以用肉眼看到很多,还有更多的小灰尘!看来灰尘是无处不在。

如果没有灰尘,白天就没有晨光和日落光,白天只有蓝色。而且一些蒸汽可以吸附在灰尘上,会从气体转变成液体,变成水滴,不然的话,所有物体都是湿漉漉的,木头因为全身都覆盖着水,而变得软软的,可能有些冬天都会结冰的城市,所有东西都是冰块儿。如果要插上电源,很可能会造成漏电,可能会有人触电身亡!

如果因为漏电不能开灯,火柴、打火机,各种生火用的东西都会因为太湿了而生不了火,晚上就会跟很早的人一样漆黑一片了。就像食物链一样。没有木头,灰尘就不能生火。晚上很黑。而且铁不久也会生锈,也用不了刀具,这样,我们同样会死掉。

而且灰尘还可以制造彩虹呢!真正亲眼看到彩虹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可是制造彩虹的工作,一直有一位默默无闻的工人担任,那就是灰尘。

我想像灰尘一样学习,对别人也有好处,但我不想让别人恨我!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4】

“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同学们,你们一定还记得上学期学的那篇《假如没有灰尘》这文章吧。生活中微不足道的灰尘,居然有如此巨大的作用。人们都非常讨厌灰尘,可有谁会想过,生活怎么也离不开灰尘。

上学期学那课的时候,它使我了解了许多灰尘的作用。灰尘在吸收阳光的同时向四周散射光线,如同无数个点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假如大气中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将使人无法睁开眼睛。在大气中的气体容易散射紫、蓝、青三色光,天空则呈蔚蓝色状。之所以我们看到的天空是由蓝逐渐变白,是因为空中灰尘含量较高。假如天空中没有灰尘,天空将永远是单调的蔚蓝色。空气中的水蒸气要依附着灰尘才能形成稳定的水滴,从空中落下来。湿漉漉的地面,水分全被灰尘吸收了,地面才会比较干燥。假如空中没有灰尘,大地将永远是湿漉漉的。由于小水滴的折射,才会有大自然中气象万千的景色,她就像一个母亲,给孩子好的环境。

湿漉漉的地面,会影响到生物的生存。人们在潮湿的地面呆久了,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多么可怕!看上去微不足道的灰尘,原来有那么大的作用。现在再阅读《假如没有灰尘》那一课,真令我永生难忘啊。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5】

提起灰尘,人人都讨厌它,它有碍环境卫生,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因此,人们才“时时勤拂试,勿使染尘埃”。

介于人们的这种心理,在上第12课《假如没有灰尘》时,我一开课就向同学们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没有灰尘”教室里立刻“开了锅”,同学们争相诉说灰尘的“罪证”。“假如没有灰尘,我的衣服不会脏”、“假如没有灰尘,我们的教学大楼里会一直都窗明几净”

这时,我话题一转,说:“可是,假如自然界真的没有了灰尘,我们将面临怎样的情形?”同学们带着好奇和疑惑进入到课文中去寻找答案。于是知道了假如没有灰尘,我们会被阳光照射得无法睁眼;假如没有灰尘,我们的世界会是湿漉漉的;假如没有灰尘,就不会有雨、雪来调节气候。

同学们终于在说明文的有力“证据”下“恍然大悟”了。他们又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语言生动,情绪激昂,一副收获很大的样子。一节课,就这样过去了,我似乎按要求完成了授课任务,但又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第二天早上上班时,一路上我仍在想着这个问题,就要进入主楼大厅时,值日生扫甬道带起的灰尘,让我躲闪不及,吃了一鼻子灰。 进入教室,我一边装模做样地拍身上的灰,一边把早上的事说给大家听,还不经意地说:“这灰尘对我们来说,到底是不是好东西?” 果然有人插嘴。于是,那天早上,我们的晨会内容临时变为关于对灰尘的一些看法。

最后,我用这样一段话结束晨会:“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应该用两只眼睛看事物,用一只眼看里面,另一只眼看外面,这样,我们才会看得更清楚”。

是的,假如没有灰尘,也就不会有这个故事,教育有时真的让你感觉到它的魅力无处不在。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为《假如没有灰尘》,这篇文章介绍了了灰尘对人类和大自然的作用,这使我们更加爱科学了。

这篇短文告诉了我们:人类虽然会被灰尘危害到健康,污染环境卫生,但好处也有不少。就说一说灰尘的好处吧!

灰尘第一个好处是:天空中的阳光会同时向四周散射,像是无数个点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此,阳光会变得柔和。如果没有灰尘,人们将会无法睁开眼睛。

第二个好处是:大气中,气体会散射青紫蓝三色光,在于灰尘的存在,天空中会出现七种颜色,那就是雨过天晴的美景。如果没有灰尘,整个天空永远是蓝色的。

第三个好处是:因为灰尘有吸湿性能。空气中的水蒸气会依附着灰尘是才能可凝结成小水滴__雨。灰尘可以让雨在天空中长时间的漂浮。大自然中的晚霞朝晖等等气象万千的景色是因为有小水滴对阳光起的折射作用而来的。假如没有灰尘,大地将会是湿漉的,也会难以形成雨和雪来调节气候。看来,如果大自然中没有灰尘,大自然将会非常的单调。

咱们人类对灰尘这么痛恨。今天在《假如没有灰尘》这一文中明白了事物往往都有两面性,只有正确地认识它们,才能趋利避害,造福人类。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7】

阅读如果没有灰尘的教训,我明白每件事都有两面性。

灰尘是人人讨厌的东西。它不仅随处可见,而且阻碍环境健康,危害人类健康。然而,它可以闪光并减弱太阳,改变天空的颜色,并凝结水蒸气飘浮在天空中。

所以,从另一个方面讲,他的“工作”很重要。

管中窥豹,坐井观天,这些成语都在说观察东西不全面,结果没有明白自己想要了解的对象的全部特性。它提醒我,我的生活中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

班级中,有个人,我很讨厌。每次遇见他,都只看到他的不良行为:得意忘形、字迹潦草、不讲卫生于是我决定,永远不跟他交朋友。

他也在种种行为中,表现出不跟我交朋友。就这样,每次我俩碰面时,都是在“哼”的一声中,相互把头背过去,再从对方的肩部闪过。但是,我自从看了“灰尘”这个启示后,也偷偷地、认真地留意了他的优点,看到他优秀的一面。

他勤奋、博学、坚忍不拔。我做了一个新决定:试着和他交朋友。现在,我一直在努力工作。

万物都有两面性,我们要全面看待它,不要只看到它的单个方面,从而马虎地下决定。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8】

灰尘是每个人都有一份憎恨的东西,我也不例外,但我读了我们学习的课文《假如没有灰尘》后,我发现,灰尘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先来说说灰尘的坏处:灰尘把我们的空气弄脏,还回把我们的房屋、墙壁、家具、衣服和手上的皮肤弄脏。它们还使机器的光滑处磨坏,会使内燃机的活塞发生阻碍,还会毁坏工业产品。更重要的是危害人类的健康。因而故有“时时勤佛拭,勿使染尘埃”的说法。

灰尘虽然对我们有害,但是它也对我们有莫大的功绩。

如果没有灰尘,强烈的阳光将使人无法睁开眼睛,那是因为灰尘在吸收太阳部分光线的同时向四周散射光线,如同无数个电光源。阳光经过灰尘的散射,强度大大削弱,因而变得柔和。灰尘有很多用处,。没有灰尘,天空将始终是蔚蓝色的,而且地面上的东西都是湿漉漉的,还会让自然气象消失。假如没有灰尘大自然是很单调的。

知道了灰尘的害处和益处,就要来了解一下灰尘:灰尘颗粒的直径一般在百万分之一毫米到几百分之一毫米之间。人眼能看到的灰尘,是灰尘中的庞然大物,细小的灰尘只有在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见。陆地上空灰尘的主要来源是。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等。

希望灰尘多多发扬它的益处,不要再危害人类了。

假如没有灰尘读书笔记【篇9】

比如说:许多家长经常对孩子说:你少吃点,吃多了会变成猪的!你看xxx这么胖就是吃出来的……其实吃得多也不算是坏事,少吃一点,整天饿肚子可不行。多吃点可以增强抵抗力,不至于弱不禁风,受到寒就感冒。不过,吃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太胖了,许多运动都做不成,一动就出汗……做事要适量。

我一直认为,在一个学期中,免考可真是天大的好事。不过,按“阴阳”理论来说,免考也不一定是好事。期末考试是对你一个学期实力的测评,而免考,则无法知道自己一学期的学习成果。但按“阳面”来讲,免考则是对你一学期的肯定,对你成绩掌握的肯定。

凡事都有阴阳面,并非好事就都是好的,而坏事都是坏的,我完全可以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来形容。

我们可以在失去一样东西事,想想自己得到了什么,这就是《假如没有灰尘》给我的最好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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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一晃眼,时间就流逝了,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在开始新的工作前我们要先为上一阶段工作做一份工作总结。总结是指对某个阶段的工作和学习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大家都想写好工作总结,但是不会怎么办?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1)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看待时代变迁的方向,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

他具有国际视野,能够清楚地看到世界、中国和**的时代和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那个职员是个聪明人。虽然他缺乏国际视野,但他能在自己的知识中看到时代的变化和趋势。

玛吉酋长是个聪明人,虽然他看不清政治形势,更别说国际视野了。但在土司的斗争和权位的计算与制衡中,却能体现出他处境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

“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2)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的悠远的历史。

**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是清丽酥茶的乳香,神秘大地散发出的独特香味,还有伴随着民族兴衰的气息和情感。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

华丽的罂粟花的臭味玷污了这片净土。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学会仇恨、欺骗,让人害怕战争、部落内讧、白汉和红汉的斗争、汉藏的战争,这让土司吃了软线。激烈的战斗使满地的稻谷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事实那些不需要帮助的人一个接一个地跌倒,再也站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

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尘埃落定,那沉重的呻吟不仅告诉我们,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飞逝,历史的车轮不停地转动。我们必须吸取历史的精华,不要重蹈覆辙。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重现,这是我们读好书的最大价值。

这是一篇高中尘埃落定读后感。文章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也解读了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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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3)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4)

旋风越来越大。最后,它在一个很高的地方**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又落到了石缝里,只留下寂静的阳光照在废墟上。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玛姬酋长的傻瓜,二少爷,是阿来塑造的一个特殊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瓜,阿来列举了一系列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

愚人的世界简单,愚人的感官敏锐,愚人凭直觉看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

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

我也尝到了痛苦的滋味和田野上花草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

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

“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玛吉家族兴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

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表面上,愚人巩固了玛吉家族的地位,带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实实上,愚人是土司制度崩溃的推动者,是将玛吉家族推向毁灭的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

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一声巨响,像瀑布一样从头顶往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堡一角坍塌。

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

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不了江河奔腾的波涛,历史永远向前发展。

即使傻子拥有开化的头脑,先进的思想,但是傻子永远成不了新的土司。因此,傻子总结自己的一生时说到“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他是两种文化对立冲击融合而产生的混沌物,他是两个时代碰撞对接时的见证者,傻子用陌生的冷漠的眼旁观着这一切,洞悉着这一切,一切潮起潮落,一切风云变幻,都将化作巨浪拍岸时飞溅的水沫,化作巨轮轰隆碾过后扬起的尘埃。

马的四蹄在春天的大路上扬起了一股黄尘,尘埃不断地扬起不断地落下,后面的那些人,都落到尘埃里了,落定之后,归于永恒的沉寂。一切生活在遍布尘埃的世界里,但就是那样的尘埃,整个宇宙爆发于此,所有历史泯灭于此,一切新生源于此。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篇5)

当尘埃落定,一切都会平静。平静背后又多少波澜不得而知。让我们透过尘埃落定来看看土司家族的传奇。这里是土司与土司之间纠纷,和奴隶与奴隶主的纠结,这本书通过一个傻二少爷的眼光看世界,通过它独特的视角给我们解读一个不一样的历史。或许历史已过,那伤痛已经被抚平。

担当你读次真实的故事时你将感受到奴隶的悲催生活他们受尽的不仅是身体的伤痛,最痛苦的是心灵的摧残。人民生活在深水中,奴隶悲惨地死去。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这不仅使我们这一代人的努力更加革命的老红军的鲜血!

是他们带我们走向我们的幸福生活。当然我们的生活不仅为了自己。

傻二少爷他看着傻,上下左右打量,那是一只鹤。但他的所作所为彰显了什么叫大智若愚。他通过自己的独特智慧超过麦琪家大少爷,最后成为领导人民的头人。

在故事的最后,我们不仅感受到时间的力量,而且他是最强大的推动力。一个叫人民,一个叫人民。潮水般的人潮激起了愚蠢的二爷,使他被人们捧得高高兴兴。不仅让人想起那耳熟能详的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归附我是我的运气好,运气好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能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我们想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可傻子的成功又怎能仅是一个上天的照顾而已,那是他通过自己的大智慧,在百姓大洪水之中激起美丽的浪花,是百姓在他前进。

想想傻子把一切都做完了,尘埃落定了,那是谁搅动了尘埃呢?

故事就起源于土司麦琪和其他土司,麦其土司屡屡受到汪波土司的侵犯,麦其决定反击,带领家族武装袭击了汪波家的商队,抢来一个年青汉族姑娘,麦其土司为汉族姑娘的美貌所折服,决定娶她为妻,做土司太太。不久,太太生下一个儿子——二少爷。二少爷渐渐长大了,但人们发现儿子是个傻瓜!

麦其土司失望之余让其自生自灭,傻子便成天混迹于农奴娃子之中。新来的婢女桑吉卓玛侍候着傻子,傻子依恋着桑吉卓玛,产生出一种幼稚的男女之情。当傻子与桑吉卓玛有了肌肤之亲时,傻子突然对世界有了傻子式的领悟。

当二少爷成天混迹于婢女娃子之中时,其哥哥,麦其土司前妻所生之子,则渐渐成为麦其土司的助手。为了彻底打败汪波的首领,麦其决定向国民党汉人求助。麦其花了很多银元买来福枪、机关枪、手榴弹和大量的现代**,国家**特使黄初民随军队和**来到藏区。

与此同时,狡猾的黄初民一正规的方式训练了麦其家族的武装力量,但他并不急于把**交给麦其酋长,并摆出长期驻军的样子。麦其土司不忍威胁黄特使。黄初民只好把**交给麻其土司。麦其土司终于有了一个训练有素的现代武装士兵家庭。

麦其土司凭借现代**和训练有素的士兵,终于打败了宿敌汪波土司,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大喜之余,麦其土司给了黄特派员许多银元,但是黄初民并没有收下,而是交给麦其土司一小袋罂粟种子,让他种下,并表示来年秋天他将来收取鸦片。二少爷还是没有进步。他和他的女仆桑吉卓玛、农奴索郎泽朗以及刽子手小尔依的儿子混在一起。

春天来了,麦其土司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的罂粟花。麦其土司看上了领地上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便设计杀死了查查头人,娶了央宗作为自己的小老婆。麦其土司终日迷恋央宗,使太太大为失落,便以吸食鸦片消愁。

大少爷也恨他父亲的小老婆央宗。他怂恿二少爷乱开枪,差点杀了麦其土司。在太太威仪下,麦其土司的小老婆央宗自惭形秽,而表面威仪十足的太太内心却充满着痛苦。

扎头人的两个儿子发誓要为父亲报仇,强大的酋长麦其释放了扎头人的两个儿子。突然,小农奴们唱起了不祥的歌谣。吉加活佛对麦其土司说,这是一首失传已久的恶歌,预示着会有一场大灾难。麦其土司大惊,命人吊打这些孩子。

不久,一场大**发生了…… 二少爷在小尔衣家里找到了一件被行刑者的血衣,他从这件衣服上感到了一种奇怪的情感,小农奴们认为“傻子”二少爷将来会做土司。

秋天,罂粟成熟了,黄初民带着大量的银元如约到来,并架起铁锅炼制鸦片,太太也得到了黄特派员送的一套烟具。央宗怀孕了,成天担心着太太会对她和肚子里的婴儿下毒手。丰收的鸦片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大量的银元,所有的库房都装满了,只得把监狱当作堆放银子的库房。

传播**教的外国人查尔斯和来西方传播格鲁巴宗教的翁波意斯的到来,给官场带来了新的感觉。二少爷来到翁波意斯的小屋,向翁波意斯讨教,翁波意斯说他不能对翁波意斯说教。二少爷似乎有些理解。

二少爷的女仆三吉卓玛到了结婚的侍候,银匠曲扎爱上了卓玛。卓玛愿意做一个脸色灰白的厨师,麦其土司和他的妻子把她许配给了曲扎,这对二少爷来说是件痛苦的事。家奴们为曲扎和卓玛的婚姻狂欢时,太太却又为二少爷挑选了一个叫作塔娜的小侍女,二少爷也逐渐接受了塔娜, 麦其土司已经看到了鸦片为他带来的巨大利润,严令禁止鸦片种子外流。

十六个土司集体去麦其土司要鸦片籽,麦其土司却装病,与每个土司都成了敌人。土司们派来偷鸦片种子的人络绎不绝,被大少爷和家兵们抓住,这些死士将鸦片种子藏在自己的耳朵里,随被杀后的头颅送回去埋在地里,来年头颅里便长出了罂粟。麦其土司和太太认为二少爷已经长大**,按照麦其家的规矩,儿子**后,要到麦其家的领地上巡视,二少爷便带着自己的小厮、侍女和家兵们出发了。

二少爷一行巡视在领地上,受到了各地头人们的热情款待,这使得二少爷对自己增强了自信。

二少爷在禁猎的时候打猎,误入了汪波土司的领地并遭到了袭击,二少爷带人反击,发现了长在人头颅里的罂粟花。麦其土司很紧张,开始准备和土司大仗。汪波土司带着各家土司与麦其家展开了大战,为了破除汪波土司的巫术,二少爷被麦其土司作为祭物按在了祭台上。

汪波土司联军遭到失败。二少爷却经历了一次生死。央宗生下了一个全身发黑的死婴感到极大的恐惧,太太却像姐妹一样对待她。

翁波意西因为指责麦其土司使用巫术被割去了舌头,并且被强留下作了书记官。

各家土司都从黄特派员那里弄到鸦片种子,他们的地里都长出了罂粟,这使麦其土司大为失望。麦其官寨里又来了由姜团长带领的许多汉人士兵。一年一度的春播到了,麦其土司为这一年种什么感到为难。

在家庭会议上,大少爷等主张继续种鸦片,因为鸦片比种粮食更值钱;二少爷则主张种粮食,麦其土司采纳了二少爷的主张,大少爷便对二少爷强烈不满。秋天,麦其家粮食大丰收,在二少爷的建议下,麦其土司免去百姓赋税一年。麦其土司派大少爷到南方边界修一座大房子,而大少爷却不知其意。

麦其土司的弟弟从英国回来了,麦其对这个弟弟没有多少好感。

二少爷从叔叔那里得到许多现代信息,朦胧中知道还有一个与官寨不同的世界。冬天来临前,二少爷奉父亲之命,到汉人地区采购了大量的粮食。麦其土司又让大儿子在南边和北边修房子。

大少爷把南北边的房子都修成寨子,而二少爷则认为应该修成存放大量粮食的库房。麦其土司对二少爷的说法表示赞赏,大少爷则在去北方边界的路上,二少爷遇到大量饥民,吩咐下人将所带粮食分给饥民。冬天到了,各家土司严重缺粮,属下的农奴不得不出逃。

饥民源源不断地来到二少爷官寨,不少饥民饿死。二少爷开仓放粮,救济饥民,饥民们对二少爷感恩戴德,管家惊呼二少爷是天下最聪明的人。拉雪巴土司厚着脸皮来认亲戚,降低自己辈份,要从二少爷这里得到粮食,却被二少爷戏弄了一番拒绝了。

唯一的女土司茸贡带着自己漂亮的女儿和美丽的女卫队,也来到了二少爷官寨。二少爷仍然决定不卖粮给茸贡土司。但在茸贡土司也叫塔娜的漂亮女儿面前,他把持不住自己了。

茸贡土司正是要利用女儿的漂亮从傻子二少爷那里弄到粮食。但傻子二少爷拒绝了茸贡土司借粮的请求,而要以高于往年十倍的价卖粮给她,分毫不让步。

对二少爷越发不满。两个儿子被麦其土司分别派往南北边界。

茸贡土司设计将二少爷和侍从绑架了,命令二少爷的管家用粮食来赎,但管家识破了茸贡土司的计谋。茸贡土司无奈之余,只得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二少爷,以换取救命的粮食。塔娜大惊,她绝对看不起这个“诚实的”傻子少爷,但又不得不服从母亲之命。

管家抱怨二少爷用数千斤粮食换来一个空头许愿。麦其土司巡视来到了二少爷官寨,对二少爷爱上女人和没有用武力感到失望。断定他是中了茸贡土司的美人计。

而行进在路上的茸贡土司一行却遭到了抢劫,数千斤粮食被劫,狼狈逃回二少爷官寨。麦其土司大喜,以为是二少爷派人在半路打劫,而二少爷分析是拉雪巴土司所为,并认为茸贡土司与拉雪巴土司结怨有利于麦其家。麦其土司为二少爷的算计大为惊喜。

麦其土司答应帮助茸贡土司打拉雪巴,二少爷便与塔娜定婚。不久,边界上响起了茸贡与拉雪巴打仗的枪炮声。茸贡土司在二少爷提供的**的支持下,与拉雪巴火拼,结果两家土司两败俱伤,实力大损。

二少爷成为北部边界最有实力的人。取得巨大胜利的二少爷在麦其土司的眼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有智慧的人。

二少爷继续用粮食接济饥民,收买人心。各处的饥民闻风而来。一些饥民甚至杀死自己的头人,投奔二少爷,发誓效忠麦其土司。

一时间仁慈的二少爷声名鹊起,新拥有了大片土地、牲畜和人口。二少爷推倒了官寨的围墙和大门,使官寨成为一个开放的市场。遭受重创的拉雪巴土司不得不投靠二少爷,并带来毛皮药材交换粮食,二少爷官寨前渐渐成为一个交换商品的市场。

茸贡土司缓过劲后,不仅不退还二少爷的**,反而收买了二少爷借出的士兵队长。而且还企图以女婿的名义让二少爷为其服务。二少爷大怒,决定教训茸贡土司,派兵袭击了茸贡土司,带回了**和士兵。

茸贡土司大伤元气,为了保存实力与拉雪巴等土司争斗,不得不继续讨好二少爷,把女儿嫁给二少爷。二少爷见漂亮的塔娜来到,大喜过望,决定马上迎娶塔娜。

二少爷官寨举办了盛大的婚礼,麦其土司送来大批的金银财宝祝贺。新婚之夜,二少爷发现塔娜并不是真的爱自己,而是要求二少爷帮助其母亲茸贡土司。在初升的阳光下,二少爷原谅了塔娜。

带着她参观新兴的市场。一个杀手跟上了二少爷,市场上一家新开的酒店店主也用阴冷的眼光盯着二少爷。这杀手和店主就是当年查查头人的儿子,他们回来为父亲报仇,发誓要杀死麦其家的土司——不是麦其本人就是当上土司的大少爷或二少爷。

大少爷在南方边界试图用武力解决土司间的争端,结果吃了败仗;二少爷则认为靠武力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又一个丰收的秋天,当二少爷如凯旋的英雄一样回到官寨时,发现父亲和哥哥都提防着他。众百姓却朝他欢呼,这尤其使大少爷感到不安,担心父亲会把土司之位传给二少爷。

麦其土司也担心势力渐大的二少爷篡位。而二少爷带回的大量财宝又让他们吃惊。二少爷特意给没有舌头的翁波意西带回了礼物,是一支钢笔和一个精美的笔记本,竟然使不能说话的书记官说出了话。

奇迹使百姓们相信二少爷将是他们新的土司,群情激奋,抬着二少爷游行,差点重复了麦其家“举肩即位”的历史。麦其土司再次将翁波意西残余的舌头割去,并把二少爷的跟班也撤了,二少爷悲愤不已,拒绝说话。麦其土司利用大儿子急于当土司的心情,让他掣肘二少爷。

太太则千方百计想让二少爷与塔娜一起离开麦其官寨,回到北部边界去。二少爷又变成了一个傻子,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

《史记》读书笔记(必备十二篇)


期望這份「《史记》读书笔记」可以讓您對相關問題有更清晰的認識,就像第一次讀完作者的作品後,內心的感動久久不能平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寫下讀後感來記錄這些方法,相信這篇文章會給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

《史记》读书笔记 篇1

最记得鲁迅对《史记》这样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史学和文学的高度赞誉了《史记》。

偶尔翻到以前的笔记,看到自己曾经非常推崇《李将军列传》。《李将军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最为传颂的名篇之一。

李将军李广,汉代名将。一生驰骋疆场与匈奴打仗,留给后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英勇善战,他人格的魅力,和他不幸的遭遇。我特别喜爱这个人物,那时语文教材里并无此篇,我却把它选来作为补充课文,偏爱之极。

西汉时李广英勇善战,有良将之风,时人赞叹:“李广才气,天下无双”,汉文帝也曾感慨,说李广如生在楚汉相争之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匈奴称李广为“汉之飞将军”,每每都要远远地避开他。

李广带兵有道,智勇双全,常常为士兵做出表率。有一次李广带着百名骑兵追击射雕者,结果遭遇了匈奴几千骑兵。李广的百名骑兵大为惊恐,想回马飞奔逃跑。可李广却镇定自若,命士兵下马解鞍,并让马卧地休息。这时正当夜幕降临,匈奴顿时狐疑,以为这是汉军诱敌,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匈奴不敢轻举妄动,最终引兵而去。李广总是在紧急关头现大智大勇。

李广又是一个重情重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将军。李广的俸禄为两千石,四十余年,家里却没有多余的钱财。每受赏赐,他总是和士兵们一起分享。李广带兵,遇到缺粮断水的地方,见到水,士兵还没有完全喝到水,李广就不去靠近水;士兵还没有完全吃上饭,李广就一口饭也不尝。李广对士兵宽厚和缓不苛刻,士兵因此爱戴他,都甘愿在他麾下,“咸乐为之死”。所以每次战斗,李广的部下总能拧成一股绳,奋不顾身,英勇杀敌。李广人格魅力四射,就是今天读后仍然为之佩服。

《史记》读书笔记 篇2

近日,我又回顾了《史记》。在这篇文章中,我的收获和感受与上一篇大不相同。

《史记》这本书,记载了从传说中的皇帝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大约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北宋司马光所著的《资治通鉴》合称为史学“双壁”,文学家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毛遂自荐》。这个故事最大的启发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尝试的勇气,甚至连推荐自己的勇气都没有。

一个人只有百分之百的努力,即使没有收获,也不会有遗憾。在生活中,我也要善于自我推荐,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锻炼自己,磨练自己,使自己更上一层楼。

《鸿门宴》这个故事我也同样喜欢。主要是说项羽想杀了刘邦,让项庄舞剑救人。但项羽优豫不决,刘邦识破了诡计,趁机在保镖的护送下逃跑。

因为项羽的优柔寡断,把大好河山拱手让给了刘邦,最终自己无颜见江东父老而在江边自刎。我从中懂得了“该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我以后做事要干脆果断,不拖泥带水,练就雷厉风行的办事习惯。

《勾践卧薪尝胆》这个故事我也读得津津有味。一听故事名字就可以知道故事的大意。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他把胆囊挂在屋里。每天,他都要尝尝胆的滋味,鼓励自己,努力做到无耻。

最终勾践一举打败夫差。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发扬卧薪尝胆的精神,鼓励自己,永远向前。五年级时,我的英语成绩降到了最低水平,创下了79分的记录。

徘徊、失意之后,我提起精神,在sarah老师帮助下,虽然没有天天尝苦胆,却时刻提醒自己,要奋发、要图强。现在已经提升到98分。

《史记》里面,太多的故事都让我难忘,太多的故事都让我深思,它不仅仅是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同时也是人生中的一条条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

《史记》读书笔记 篇3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第一部,也是最出名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无论在中国史学史还是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堪称是一座伟大的丰碑。史学方面姑且不论,文学方面,它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都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首先,从总体上来说,《史记》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描写人物为中心的大规模作品,为后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和多种可能性。《史记》所写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实有人物,但是,通过“互见”即突出人物某种主要特征的方法。

通过不同人物的对比,以及在细节方面的虚构,实际把人物加以类型化了。在各民族早期文学中,都有这样的现象,这是人类通过艺术手段认识自身的`一种方法。只是中国文学最初的类型化人物出现在历史著作中,情况较为特别。由此,《史记》为中国文学建立了一批重要的人物原型。在后代的小说、戏剧中,所写的帝王、英雄、侠客、官吏等各种人物形象,有不少是从《史记》的人物形象演化出来的。

在小说方面,除了人物类型,它的体裁和叙事方式也受到《史记》的显著影响。中国传统小说多以“传”为名,以人物传记式的形式展开,具有人物传记式的开头和结尾,以人物生平始终为脉络,严格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并往往有作者的直接评论,这一切重要特征,主要是渊源于《史记》的。

《史记》读书笔记 篇4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下面是橙子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学生寒假读书笔记《史记》读后感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这本书还创造了史籍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耐人寻味的故事被编成了代代相传的历史记录。

司马迁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剧情的跌宕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

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的历史人物生动地告诉你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走进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不知不觉中,也增加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思想。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假期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完了。通过它,我看到了卧薪尝胆的勾践,善于用兵的孙武,围魏救赵的孙膑,知错就改的廉颇??仿佛真的看到了魏惠王的十颗夜明珠,赵惠王的和氏璧;秦始皇焚书抗儒,商鞅立木取信也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项羽的故事最使我受教。

在“鸿门宴”之前,项羽的辅导员范曾就已经看到,刘邦是未来与项羽争天下的人。他让项羽在宴会上暗杀他,以消除后患。

但项羽没能听从他的建议。范曾在宴会上派项庄刺杀,但为时已晚。刘邦看到暗杀失败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

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件事:有一次,有个小贩在门口玩**游戏。正好我兜里带了五元钱,看着那些?

奖品?,不禁心动了。于是,我拿出一块钱。

这时,一个同学走过来说:“不要抽烟!那是个谎言!?

我却听不进去,把所有的钱都买成奖券。结果,我一个也没中。直到现在,我仍然后悔把五元钱放进了小贩的口袋。

这都是因为我不听那个同学的劝告,我决定走自己的路。

此后,项羽与秦军展开了战斗。项羽鼓起勇气,冲破了所有的船,打碎了所有的炊具。他们每人只有三天的干粮。军队由于没有了退路,个个视死如归,以一当十,赢得了战斗的胜利。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

我们不能知难而退,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

一个周末,我父亲带我去了老虎游乐园。

其中有一个项目是走钢丝。一开始,我很害怕。我让父亲牵着我的手。但刚离开一段时间,爸爸突然松开手,先走了。

我很害怕,想:怎么办?钢丝这么危险,我怎么能一个人走!

这时,我看到一个比我小的男孩一步一步地走在我身后,附近没有大人。我心想:他这么年轻,我为什么不能去呢?

于是,我也开始走。几步之后,我找到了诀窍,走得越来越快,终于走到了尽头。

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它。

《史记·高祖本纪》读后感

听说刘邦出身贫寒,性格圆滑,看不出什么天分。那么,他靠什么带领一批英雄推翻暴虐的秦朝,打败伟大的英雄项羽,建立汉朝帝国呢?

司马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刘邦称帝的依据。首先是君命天授。二是善于用人。三是抚百姓。

刘邦有识人的能力,知道哪些是人杰,哪些是庸才,然后才能量才而用,《史记》曰:“吕后问:‘陛下百岁后,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

’上曰:‘曹参可。’问其次,上曰:

‘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

’”这也应算是一项重要的领导才能。项羽就不行,不能识人,所以陈平和韩信之类就全部跑掉了。

刘邦用人不疑,并且“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让人有盼头,所以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另外又能把握兵权和人事权以防止喧宾夺主,不致失去对人才的控制,像韩信所言:

“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就是这个道理。

刘邦能屈能伸,果敢能决。按李宗吾的话说就是“面厚心黑”。

刘邦有急智。在被项羽围困在荥阳时,韩信不但不及时救援,反而趁机要封,“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量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

’”经张良、陈平暗示后,“汉王也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乃遣张良往立信为齐王,征其兵击楚。

”,在与项羽对决时,刘邦曾被伏弩射中,“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以定军心。

在鸿门宴前夜项伯来通风报信的时候,刘邦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急忙套近乎,“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在关键时候逃过一劫。很多事例都表现了刘邦的急智,按现在的话说叫“危机处理能力”,这也是一项重要能力。如果反映迟钝,在那个动荡的时代,刘邦害怕自己的生命将难以保护,更不用说国王的霸权了。

社会并不缺有才干的人,像项羽、韩信、张良、陈平等,但却缺少能将他们的才干合理组织和发挥出来的人,而刘邦恰好具有这一长处,因此他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成功是性格上的成功。

《史记》读后感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有志者事竟成。秦川将属于楚国。如果有一个勤劳的人,就没有尽头。如果那边有三千兵士,他们可以吞下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辅导员是韩信,他从小就忍辱负重,对帮助过他的人总是很留心。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

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

《史记》寒假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上了学而思短期班**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厚重的书籍,我仿佛坐在时光穿梭机上,来到了战国、秦汉和西汉。突然,我发现那个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史记》读书笔记 篇5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史料,我读了很多见识,对它有了深刻的了解。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传记通史,反映了古代史家的眼光和良知。《史记》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开创了中国历史文学的先例。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

它不仅体现在作者的历史观中,而且积极弘扬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

比如说大禹的故事,它主要讲了大禹治水时三过家门而不入,他的儿子生下来之后就没有看过爸爸一眼,体现了大禹心向天下,一心为民,孜孜不倦,恪尽职守的精神。

也有揭露丑恶人物的故事,如商代故事,主要讲述商代纣王与妲己勾结,听信奸臣之言,拷打忠臣,甚至丧失人性的故事,最终被周武王推翻。

这部书是我们泱泱中华文学巨著中的一颗璀璨的明星,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历史的知识和故事,也感受到故事的精彩,里面的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场景波澜壮观,让人看了爱不释手,叹为观止,也很有教育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史记》读书笔记 篇6

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无法有善变的结局。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史记》读书笔记 篇7

司马迁著作的《史记》是最早的纪传体史书,精彩的叙述了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的数千年历史,堪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中不少故事都能启迪人们的心智,如:秦穆公称霸西戎,楚庄王一鸣惊人,等等。下面我为大家介绍的故事,有关晋文公重耳的流浪生涯。

糊涂的晋献公是重复耳的父亲,他因为谗言,计划册立宠妃的儿子奚齐为继承人,诛杀其他子孙,公子们纷纷外逃。

只有重耳,夷吾,太子申生还在国内。

在晋献公的追杀下,太子申生自杀,夷吾逃往梁国,重耳逃往狄国。

后来晋国发生内乱,夷吾登上了晋国的宝座,他没有放过兄弟重耳,仍然派兵追杀。重耳只能奔向齐国。中途,重耳饥饿难耐,向卫国的乡下人乞食,但是器皿里却被塞满了泥土,重耳非常愤怒,面露杀机。随行人赵衰连忙不以为然的打趣说:“土代表土地,您应该拜谢才对呀!”重耳只能强忍心中的怒火,继续赶路。

到了齐国,重耳受到齐桓公的热情接待。齐桓公还将宗氏之女嫁给了重耳。这样过了5年,重耳十分享受这样的生活,他不想回国成为国君了。赵衰等人商议,将重耳灌醉后,强行载离齐国。

重耳方才醒来,一看四周,顿时明白,自己已经远离齐国,他心头火起,举起戈来,要杀叔叔狐偃。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重耳气头消了,只能硬着头皮上路。

经过曹国,宋国,郑国,到达楚国。尽管饱经磨难,但是这时的重耳已经拥有了称霸天下的雄心。

一次重耳和楚王对话。楚王问:“公子若有一天能回到自己的国家,要怎么报答我呀?”重耳一时不知如何回答,道:“财宝,国君公殿里数不胜数,我很难想出拿什么来报答您的'恩情。”楚王又说:“虽然这样,但是总得拿什么作为报答。”重耳只好说:“如果以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和您兵戎相见,我会退避三舍。”

其实,重耳以后正是以退为进,击败楚国的。

最终,重耳在秦国的护送下抵达晋国,并成为了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

晋文公虽然62岁才能成为晋国的国君,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称霸天下的雄心,因此成为了一代伟人。我们平时,学习,应该有像晋文公一样的韧劲,才能取得成就。

晋文公的故事,出自《史记晋世家》。类似这样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都能让我们收获许多人生哲理。《史记》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历史书。

《史记》读书笔记 篇8

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十分悠久,《史记》读后感--李洋洋。作为新世纪青少年的我,当然要好好的了解我们中华民族最为骄傲的时段。为了了解这些历史,我选择了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尽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由于平时,我们所熟悉的指鹿为马、完璧回赵等寓意深刻的成语典故均来源于《史记》。《史记》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天子时期,它先容了黄帝的由来、发生在天子四周的事情和尧、舜、禹的功绩,然后禹建立了夏朝,《史记》还讲述了夏、商、周、秦兴盛和终极衰败得原因,在天子和汉武帝时期,发生了许很多多的事件,《史记》都逐一记述下来,还讲解了其中30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史学家,生于公元前145年西汉时期的夏阳,他的父亲司马谈时汉武帝的*令。在父亲的熏陶和影响下,司马迁20岁时就开始游历全国,考证历史遗迹、了解风土人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为司马迁以后写《史记》积累了大量素材。在他47岁时,发生了一件影响司马迁至深的事:汉朝大将李陵进攻匈奴,由于寡不敌众,投降了匈奴,武帝大怒,想重罚李陵族人,司马迁没有像其他朝中大臣那样争相附和,而是为李陵辩护,希看天子宽恕。因此司马迁受到牵连,被处以腐刑。出狱后,司马迁立志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代,读后感《《史记》读后感--李洋洋》。经过了20余年的专心著述,终于完成了究天人之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通过阅读《史记》,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还让我熟悉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

让我知道了很多平时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历史典故,而且在《史记》中先容了很多的世家故事,还描述了很多的名人列传,既丰富又详实,使得人们阅读完它之后,感觉得到了很多曾不知道的知识,它的丰富、充实性,也使得人们百看不厌。之所以有《史记》这本著作,是由于作者司马迁的不懈努力,他敢于大胆地评论汉武帝的功过,肯定陈胜、吴广反抗暴秦的首创精神,指斥暴臣酷吏的罪恶,就可以看出司马迁对《史记》真实性的要求。

《史记》的经典之处也就在于文章的真实性。由于在古代,每个朝代的吏官由于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几乎都把握在天子的手中,所以他们将皇室贵族的丑陋的一面都不将记载或美观化,使得历史不真实,但司马迁却不是这样,司马迁不仅将汉武帝的功过逐一记录下来,还在《史记》中将汉朝以前发生的历史事件用自己对其的评价写下来,使得后人对古代的历史有了正确的了解。《史记》从文字上看,文笔简洁,语言生动,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同样也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

《史记》读书笔记 篇9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

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史记》读书笔记 篇10

读《史记》,通大智-读书笔记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有形或无形的财富,然而在这历经的沧桑岁月中,有那么一本书,讲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三千多年历史,并将这三千多年的兴衰成败浓缩在这本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纪传体通史中。

晚清的刘鄂曾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确实,成就一本《史记》,司马迁付出了很多,他为汉武帝不听忠臣之谏而痛心,他为自己饱受牢狱之苦与身受宫刑而痛心。从那时起,他便读懂了屈原的痛,那种报国无门,忠心不鉴的痛,然而,司马迁又跟屈原一样,是”虽九死其犹未悔“之人,所以这些疼痛并不会将他击垮,而是化为诉求的动力。他继承父志,极尽一个为人儿女和一个史官的职责,用xx的时间成就了一本悠扬于历史长河中的《史记》。

《史记》有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共130篇,约52万字,司马迁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战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中取材,再加上实地调查和认真细致的分析,删减了一些无稽之谈,对那些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问题,则保留质疑的态度,或者把各种不同的说法通通记下。他出乎人生,入乎历史,虽然被汉武帝处重罚,但对待历史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态度,控制并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无论是记述历史还是评价历史,都不生搬乱套,胡乱掺乎。正因为他取材广泛,而且始终秉持着严肃客观的修史态度,才能够呈现给世人一本丰富而又真实的《史记》。

还记得我和《史记》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课堂上,我本来是不好读古文的,后来高中课本中出现了更多《史记》里的选文,再加上老师的讲解,我渐渐地发现,其实《史记》并不难读,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人,而每一个人,都有着一个故事。所以,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害怕阅读古文,而且我还发现,翻译古文的工作虽然繁琐,但是当你通达全文之后,便对历史又有了更多的理解与认识。

读《留侯世家》,我能知道原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高祖也有贪财好色的一面;读《廉颇蔺相如列传》,我了解到蔺相如”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高洁情操,也了解到了廉颇虽然性格有点暴躁鲁莽,但胜在知错能改;读《项羽本纪》的《鸿门宴》,我知道了项羽虽有大志,力能扛鼎,在军事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但是眼光短浅,刚愎自用,不信任他人;在《孝景本纪》中,既道出“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反衬了景帝的无能,后又道出文帝“赏太轻,罚太重”的弊处……司马迁的敢于直评与客观分析于当时而言无疑是一种进步,对当时社会乃至现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次,司马迁的《史记》还有一个特点,他在写人述史的时候,都常引用诗歌谚语,力求把事件描述得活灵活现,将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以《鸿门宴》为例,无论是项庄舞剑,樊哙私闯,刘邦出逃,还是后来的亚父摔斗,每一个场景都描绘得生动形象,一幕幕如置眼前一般;在《荆轲刺秦王》中,荆轲临别之时还借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营造出一种异常悲壮的氛围,后来荆轲刺杀秦王那一幕也甚是精彩,每一个动词,每一句话,都用得恰到好处而又不显累赘。不得不说,司马迁的文笔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他不仅写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还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散文等文体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代表了当代文学的一大进步。

人们常说:“读史以明镜”,“读史以明智”。读一本好的史书,可以让人明心智,省自身。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以史为鉴,从历史的教训中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史记》作为一大史书,与资治通鉴合称“史学双壁”,影响了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人,无论从写法,构思,编排,文笔还是影响上,“史家绝唱”都是当之无愧,受之必然。

《史记》读书笔记 篇11

学过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后,我们知道不朽是立德、立言、立功。而司马迁选择屈辱的生,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完成《史记》。这就是立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生既会有灿烂的阳光,也可能有凄冷的风雨。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你会怎样选择?生?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司马迁选择屈辱的生,屈原选择壮烈的死。不管怎样,他们的选择都展现着他们的人生价值。

司司迁在屈辱和耻笑之下,留下了古代散文中的不朽名著—《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二十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巩固,时间跨越三千年。司司迁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史记》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我本身不怎么喜欢看有关古代历史的书,因为全是些难懂的文字,因此我看的《史记》是现代青少年版的,虽然只看了几十页而已,但我看得兴趣越来越浓厚,不光是被司马迁形象生动地展现的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面所吸引,而且也被他成功塑造的一大批活灵活现的历史人物形象所吸引,我知道《史记》中所描写的人物故事成为后代许多小说、戏剧和其它文艺形式创作的源泉,极大地影响了后代的文学创作。这可见它的文学价值。

《史记》记述了孔子、勾践、孙膑、屈原等一大批古代优秀的人物,对他们进行颂扬,集中体现了他们身上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屈原一心为楚国,可是楚怀王、顷襄王都听信奸佞小人之言,屈原最后不愿看到国家灭亡,抱石投入汩罗江内。这是他对当时的无奈,愤懑,更多的是悲,而选择壮烈的死,屈原的爱国心“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这不仅表现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而且积极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这可见它的思想价值。

古代的著作都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学、科学等方面的反映,是有参考价值的。因而对于今天的我们,其意义不容忽视!

《史记》读书笔记 篇12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

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

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xx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昆虫记》读书笔记必备9篇


阅读一本新书就像乘坐一艘船,引领我们从狭小的空间中驶向无边广阔的生活海洋。当我阅读完这本作品后,内心被深深感动着。阅读之后,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原文,而且你是否捕捉到了写读后感的精髓呢?无论您是谁,请务必一读关于“《昆虫记》读书笔记”的这篇文章。如果您喜欢这个网站,请不要忘记添加到您的浏览器收藏夹中!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

以前,我并不喜欢动物之类的东西,但自从读了《昆虫记》之后,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要数红蚂蚁了。

红蚂蚁和我们平常在家门口所看见的黑蚂蚁身材没什么不同,习性也差不多。在下雨的时候,它们也会像黑蚂蚁一样将一粒粒很小的泥土把自己的家给围起来,防止雨水进去。

红蚂蚁的特点就是它们不是靠自己的劳动去找食物吃,而是靠武力去黑蚂蚁的窝里抢食物,属于不劳而获的懒人。

我有幸看见了一场红黑蚂蚁大战。那天下午,我在家门口玩,忽然发现地上有一片红红的东西在移动,仔细一看居然是一群红蚂蚁。只见这群红蚂蚁瞄准了目标,快速地钻进了一个黑蚂蚁的窝里,我心想:估计一场大战要开始了,我等着看好戏吧。只见一些红蚂蚁被一些黑蚂蚁赶了出来,在窝外打了起来,还有一些红黑蚂蚁估计在窝里格斗起来了。经过好几分钟的激战,黑蚂蚁因为不善战斗,丧亡惨重,只有惨淡溜走了,这场战争红蚂蚁获胜了。

我想红蚂蚁这样就跟强盗一样,不劳而获,也许这次它们胜利了,但是它们不可能永远胜利的,而且它们的同类也会看不起它们,要想得到尊重,只有靠自己的劳动才能实现。

我发现只有爱观察,生活中到处都可以发现许许多多的奥秘。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2)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长着一些大牙,一共三颗。“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悄悄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得懂,又如这小筒的处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白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还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窄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预测天气,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子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子只要一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后,让我深深体会到: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对你感性趣的事情仔细观察,那是不够的,还要对你周围的一切仔细观察,就能了解世界有多么奇妙!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3)

对于昆虫,我从来都没有留意过,直到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感触很深。

《昆虫记》里有一个五颜六色的昆虫世界,里面的昆虫都传达出法布尔对它们的喜爱之情,比如:萤火虫-麻醉师,绿蝈蝈-漂亮的海盗等各种有趣、新鲜的名字。这本书就像一根绳子,牢牢地把我拴着。 看似美丽的萤火虫竟然以蜗牛为食,有的甲虫食物单一,只吃枯露菌,如果我没有看过这本书,我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的。 “萤火虫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漂亮、温柔,它为路人照亮,在黑暗的世界里给人们带来光明”。

一段段文字都谱写着一个个幽默风趣的小生灵,让我知道也明白了昆虫的进食、繁衍、生死等知识。

《昆虫记》更向我展示了一位勇于探索、敢于实践的法布尔。虽然他在小的时候带昆虫回家,并放在口袋里,被父母发现遭了一顿痛骂,但他仍然没有放弃对昆虫的热爱和对科学界的向往,这种精神使他成为了一名优秀、伟大的科学家。我相信,如果换作是我,我没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种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比人还聪明,例如赤条峰给卵留食物,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让食物保鲜,怎么样,这些昆虫够聪明吧!

《昆虫记》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它告诉人们,昆虫世界既奇妙又复杂,不仔细地观察你是永远也不会发现它们的奇妙之处的。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4)

法国著名喜剧家罗丹说:“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像美术家一般的看,像文学家一般的写。”

他是法布尔,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汇集一切智慧与才华,完成了《昆虫记》这部世界著作。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昆虫记》是一本枯燥乏味的百科全书,却不知,法布尔先生揣着对生命无比热爱的心,对自然的无比尊崇,和渴望真理,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把《昆虫记》写成了一本栩栩如生的散文集。它仿佛让我们吃下了“缩小药丸”,透过葱翠繁茂,阳光曼舞的绿荫小道,聆听昆虫们的曼妙歌唱,走进它们奇妙活泼的小世界。

一切生物在法布尔的笔下都被赋予了人的性格。舍腰蜂对待事情认真仔细,吃苦耐劳,执着坚定,而且热爱家庭,具有责任心;被管虫有着巧妙的手艺,织出的衣服漂亮美丽,还是一位刚强细心,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孩子的伟大良母;黄蜂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尽职尽责守卫家园;蜘蛛如同一位聪明的几何家,用才智在蜘蛛网上书写着“数学题”;蝉和蟋蟀则是天生的歌唱家,向往光明,乐声仿佛点点入耳,陶冶心灵。《昆虫记》的语言优美,修辞得当,法布尔先生用雄厚娴熟的文笔,创造了一个精彩的生命自然界。

当然,《昆虫记》还富有一定的哲理性。蜜蜂有着准确无误找回家的本能,而蚂蚁则是凭着对沿途景物的记忆找回回家的路。舍腰蜂有辨别力,却无法意识到别人的行为,只是耗力耗时的徒劳忙碌。

作者在《昆虫记》中说道:“如果动物只有单纯的本能,那么它们便没有能力去应付大千世界,应付大自然环境的变化,环境要经常有所变化,意外的事情有很多,正因为如此,昆虫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能力来教导它。”人也是如此,我们只有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具备一种能力,才可以随时应付如今残酷变化的社会。

法布尔还用实践去反驳了书上的观点:小被管虫们并没有吃掉它们死去母亲。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这种质疑的精神,同时,大千世界,需要我们去细细发现,探索未知。

《昆虫记》不仅表达了作者对自然与生命的歌颂,同时也从侧面透露出人性的黑暗。作者十分憎恨蚂蚁,把它比喻成“强盗”。它们浩浩荡荡去侵犯蝉的住所,红蚂蚁还用不道德的方法去掠夺黑蚂蚁的儿女。这何不反映了当今部分人们的贪婪和弱肉强食的社会?

“我亲爱的虫子们,一旦你们……”一旦读起这个片段,我就会再次陷入那个蝉则千转不穷的夏日,枝叶落下斑斑光影,罩着底下那些可爱安眠的小昆虫们。这时,我的心中会不禁泛起无限的感动。

法布尔,这位“昆虫之父”,通过《昆虫记》,让我们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和自然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5)

《昆虫记》无疑是一部生物学巨作,法布尔通过长期观察所得的一手资料,以其细腻的笔触,充满爱与诗意的语言,用20年的时间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

作为一本科学著作,《昆虫记》的语言必然是科学而严谨的。但他不像一般的科普类文章那样语言枯燥呆板,相反,生动活泼、轻松诙谐、充满情趣是他最大的特点。人性化的虫子在法布尔平实自然的文字下、幽默的叙述中翩然登场:有表面虔诚,而实际残忍的杀手螳螂;有为后代无私奉献,操碎了心的甲虫;还有像婴儿般哭闹的麻雀。似乎所有昆虫都不再是那么微乎其微、不显眼,都成为了大自然这个家庭中灵气逼人、栩栩如生的一分子,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觉得妙趣横生。

比如在《蝉出地洞》中如此描述:“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这里运用了比喻的修辞,用矿工和工程师来比喻蝉,让蝉出地洞这个本来深涩难懂的事情,变得活灵活现。

作者对昆虫充满了喜爱之情,将虫性,人性完美地结合起来。文章自然、亲切,增强了可读性。如: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的进食,如果我们的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昆虫记》中还引用了大量的诗歌神话,用这些耳熟能详的故事来加深我们的理解。文艺的笔调,优雅的叙述,既对昆虫进行生动的描写,更融入了深深的情感,原本枯燥的生物知识,变得平易近人,仿若一切尽在我们眼前。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昆虫记》是“讲昆虫的故事”、是“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6)

1、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

2、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3、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

4、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它们可真是一些让人惊奇的小动物。

5、临近沟渠的时候,它当然就会注意到这件可喜的事情,于是就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取水边这一点点十分宝贵的泥土。它们不肯轻意放过这没有湿气的时节极为珍稀的发现。

6、臂,其实是最可怕的利刃,无论什么东西经过它的身边,它便立刻原形毕露,用它的凶器加以捕杀。

7、它真是凶猛如饿虎,残忍如妖魔,它是专食活的动物的。看来,在它温柔的面纱下,隐藏着十分吓人的杀气。

8、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

9、池水通过小小的渠道缓缓地流入附近的田地,那儿长着几棵赤杨,我又在那儿发现了美丽的生物,那是一只甲虫,像核桃那么大,身上带着一些蓝色。那蓝色是如此的赏心悦目,使我联想起了那天堂里美丽的天使,她的衣服一定也是这种美丽的蓝色。我怀着虔诚的心情轻轻地捉起它,把它放进了一个空的蜗牛壳,用叶子把它塞好。我要把它带回家中,细细欣赏一番。

10、第二天早晨,我看到温暖耀眼的阳光已经落在玻璃罩上了。这些工作者们已经成群地由地下上来,急于要出去寻觅它们的食物。但是,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撞在透明的“墙壁”上跌落下来,重新又上来。就这样,成群地团团飞转不停地尝试,丝毫不想放弃。其中有一些,舞跳得疲倦了,脾气暴躁地乱走一阵,然后重新又回到住宅里去了。有一些,当太阳更加炽热的时候,代替前者来乱撞。就这样轮换着倒班。但是,最终没有一只黄蜂大智大勇,能够伸出手足,到玻璃罩四周的边沿下边抓

11、螳螂的巢,大小约有一两寸长,不足一寸宽。巢的颜色是金黄色的,样子很像一粒麦子。这种巢是由一种泡沫很多的物质做成的。但是,不久以后,这种多沫的物质就逐渐变成固体了,而且慢慢地变硬了。如果燃烧一下这种物质,便会产生出一种像燃烧丝质品一样的气味儿。螳螂巢的形状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巢所附着的地点不同,因而巢随着地形的变化而变化,会有不同形状的巢存在。但是,不管巢的形状多么干变万化,它的表面总是凸起的。这一点是不变的。

12、在幼虫吸食蜜蜂卵的过程中,储备在蜂卵周围的甜美的蜜汁,却一点儿也诱惑不了贪吃的蜂螨幼虫,它理都不理睬一下,也不去碰它们一下。因此,可以这样讲,蜜蜂的卵对于蜂螨幼虫而言,是绝对重要的,它是幼虫的必需食品。因而小小的蜂卵,不仅仅可以当作蜂螨幼虫的一叶小舟,使得它在蜜湖中安全地行进,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幼虫相当有营养的食品,为幼虫的茁壮成长提供条件。

13、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14、蝉是非常喜欢唱歌的。它翼后的空腔里带有一种像钹一样的乐器。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的确,有种蝉,为了满足音乐的嗜好,牺牲了很多。因为有这种巨大的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得把它们压紧到身体最小的角落里。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15、第三天,一切还都像第二天一样。这天夜里非常冷,可怜的毛虫又受了一夜的苦。我发现它们在花盆沿分成两堆,谁也不想再排队。它们彼此紧紧地挨在一起,为的是可以暖和些。现在它们分成了两队,按理说每队该有一个自己的领袖了,可以不必跟着别人走,各自开辟一条生路了。我真为它们感到高兴。看到它们那又黑又大的脑袋迷茫地向左右试探的样子,我想不久以后它们就可以摆脱这个可怕的圈子了。可是不久我发现自己又错了。当这两支分开的队伍相逢的时候,又合成一个封闭的圆圈,于是它们又开始了整天兜圈子,丝毫没有意识到错过了一个绝佳的逃生机会。

16、当一个人决定要征服黄蜂的巢时,如果他的这一举动,没有经过谨慎而细致的思考的话,那么这种行动简直就是一种冒险的事情。半品脱的石油,九寸长的空芦管,一块有相当坚实度的粘土,这些构成了我的全部武器装备。还有一点必须提到的是,以前的几次小小的观察研究,稍稍积累了一点儿成功的经验。这所有的一切物品与经验对我而言,是最简单,同时也是再好不过了。

17、这真是一个壮观美丽的建筑啊!它大得简直像一个大南瓜。除去顶上的一部分以外,各方面全都是悬空的,顶上生长有很多的根,其中多数是茅草根,穿透了很深的“墙壁”进入墙内,和蜂巢结在一起,非常坚实。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软的,它的形状就成圆形,各部分都会同样的坚固。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沙砾的,那黄蜂掘凿时就会遇到一定的阻碍,蜂巢的形状就会随之有所变化,至少会不那么整齐。

18、在池塘的深处,水甲虫在活泼地跳跃着,它的前翅的尖端带着一个气泡,这个气泡是帮助它呼吸用的。它的胸下有一片胸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佩带在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胸前的一块闪着银光的胸甲。在水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堆闪着亮光的“蚌蛛”在打着转,欢快地扭动着,不对,那不是“蚌蛛”,其实那是豉虫们在开舞会呢!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队池鳐正在向这边游来,它们那傍击式的泳姿,就像裁缝手中的缝针那样迅速而有力。

19、松蛾的卵在九月里孵化。在那时候,如果你把那小筒的鳞片稍稍掀起一些,就可以看到里面有许多黑色的小头。它们在咬着,推着它们的盖子,慢慢地爬到小筒上面,它们的身体是淡黄色的,黑色的脑袋有身体的两倍那么大。它们爬出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吃支持着自己的巢的那些针叶,把针叶啃完后,它们就落到附近的针叶上。常常可能会有三四个小虫恰巧落在一起,那么,它们会自然地排成一个小队。这便是未来大军的松毛虫雏形。如果你去逗它们玩,它们会摇摆起头部和前半身,高兴地和你打招呼。

20、在池塘的底下,躺着许多沉静又稳重的贝壳动物。有时候,小小的田螺们会沿着池底轻轻地

21、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

22、当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的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地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23、到了十一月,它们开始在松树的高处,木枝的顶端筑起冬季帐篷来。它们用丝织的网把附近的松叶都网起来。树叶和丝合成的建筑材料能增加建筑物的坚固性。全部完工的时候,这帐篷的大小相当于半加仑的容积,它的形状像一个蛋。巢的中央是一根乳白色的极粗的丝带,中间还夹杂着绿色的松叶。顶上有许多圆孔,是巢的门,毛毛虫们就从这里爬进爬出。在矗立在帐外的松叶的顶端有一个用丝线结成的网,下面是一个阳台。松毛虫常聚集在这儿晒太阳。它们晒太阳的时候,像叠罗汉似的堆成一堆,上面张着的丝线用来减弱太阳光的强度,使它们不至于被太阳晒得过热。

24、蝉初次被发现是在夏至。在行人很多,有太阳光照着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手指。在这些圆孔中,蝉的蛴螬从地底爬出来,在地面上变成完全的蝉。它们喜欢特别干燥而阳光充沛的地方。因为蛴螬有一种有力的工具,能够刺透焙过的泥土与沙石。

25、当掘地蜂经过蜂巢的门口的时候,无论它是要出远门,还是刚从远游中归来,睡在门口,已经等待许久的蜂螨的幼虫,便会立刻爬到蜜蜂的身上去。它们爬进掘地蜂的绒毛里面,抓得十分紧,无论这只掘地蜂要飞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去,它们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有跌落到地上去的危险。因为它们抓得太紧了。之所以要采用这样的方法,它们惟一的目的就是想借助蜜蜂强壮的身体,将它们带到那些储有丰富的蜜的巢里去。

26、如果我们慢慢地,稍稍掘开堤的表面,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东西。在八月之初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顶上有一层的小房间,它们的样子和底下的蜂巢相比,大不一样,相差甚远。之所以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这是由两种不一样的蜂建造而成的。其中有一种是已经在前面提到过的掘地蜂,另外一种,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叫竹蜂。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7)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书目—《昆虫记》。《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J—H.法布尔。法布尔的影响力早在达尔文时代就已经超出法国疆界了。那时候法布尔还是一名中学教师,因丢了教师资格后,他以五年的时间撰写出版大约30本科学知识和科普读物。三十年后,他完成了十卷本的《昆虫记》,他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来观察昆虫。

我喜欢《昆虫记》主要是它的俩大特点:

1、它记载的情况真实可靠,十分详细,就连昆虫极其微小的动作也记载了下来呢!

2,文笔精练清晰。这两大点吸引了我,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卷六的“意大利蟋蟀”这一篇章的第二段:“意大利蟋蟀与蟋蟀科昆虫的某些特征不大一致,这表现在它的服装不是黑色的,它的体型不那么粗笨。这虫种体型修长,体格纤弱,体色苍白,周身装戴几乎都是白色……”这段话奇妙地通过观察将科学同语言结合起来,把意大利蟋蟀的特点写的淋漓尽致。

每当读到卷七的“捉灯有感”这节时,看到:“我们已经注定要做的事情,就是使微不足道的已知领域再扩大一拃范围。我们都是求索之人,求知欲牵着我们的灵魂,就让我们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地移动自己的提灯吧。随着一小片一小片的面目被认识清楚,人们最也许能够将整体画面的某个局部拼制出来。”总会想到自己的生活和学习,不正是在探索中一点点的成长,一点点的去获取知识的嘛!

《昆虫记》这本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高尔基曾经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大家看了这本书也会跟我一样爱上它。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8)

近期,我读了本书,名为《昆虫记》。

《昆虫记》是以昆虫为例,详细介绍昆虫生长、发育、繁殖、衰落四个阶段的一部书。其作者法布尔是著名的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用攒下的钱,买了一处坐落在荒地上的老旧民宅,取名“荒石园”,并在其中进行了长达三十多年的对昆虫的观察,并撰写了《昆虫记》。

《昆虫记》共分十卷,介绍描写了蟋蟀、螳螂、蜘蛛等动物昆虫,用优美的手法,细致地描述出昆虫生活中的种种趣事,生动活泼,富有个性。

《昆虫记》中,对黄足飞蝗泥蜂的描写很具体,写了其生活、进攻和幼虫的生活。在黄足飞蝗泥蜂筑巢时,作者将其比喻成勤劳的矿工、工人、伐木工人等角色,生动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能感受到黄足飞蝗泥蜂勤劳工作的态度,作者对黄足飞蝗泥蜂的喜爱和赞美。在对黄足飞蝗泥蜂的进攻描写是,十分形象生动具体的描述了战斗过程,让人毛骨悚然,被黄足飞蝗泥蜂猎杀猎物时的残忍和凶狠而震惊。如:“蟋蟀被打得仰面朝天,足爪乱题,双颚乱咬”、“它反向趴在对手腹部,大颚咬住蟋蟀腹部末端一块肉,后足像两根杠杆似的按在蟋蟀面部”“第一下刺在被害者面部,第二下刺在前胸与中胸关节间,最后一下刺向蟋蟀的腹部”等,无不体现了黄足飞蝗泥蜂狩猎时的智慧、残忍和果断的性格。

《昆虫记》中还记载了许多类似黄足飞蝗泥蜂这样生活的故事,生动形象的使人了解和感受到其描写昆虫的生活,让人感觉到仿佛故事就发生在眼前。

《昆虫记》,这是一部昆虫百科全书,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是一部不朽的昆虫学名著。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9)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对昆虫们的认识提高了许多,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比如我知道了古希腊人吧萤火虫叫做“朗皮里斯”还有法语里把萤火虫叫做“发光的蠕虫”还有萤火虫的外表看起来软弱无害,实际上它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食肉动物,而且心狠手辣。而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他在吃猎物时会给猎物注射一针麻X药,是对方失去知觉令它无痛苦地死去。

我还知道胡蜂们是怎样走向灭绝的 ,对与胡蜂来说一到冬天它们会面临饥饿天灾敌人等众多灾难中。十月,第一股寒流来了所有胡蜂都失去了生活的向往他们都不干自己的事了,照顾幼蜂的保姆也失去以前的温柔变成了凶残的刽子手。它们残忍的杀死了幼虫就连刚产的小子他们也不放过。不久因为灾难所有胡蜂都将面临死亡最后胡蜂的巢穴变成了胡蜂的坟墓,哪些胡蜂的尸体也都被另一些昆虫变成了美味佳肴。

我还知道采脂蜂从来不自己造房子,而是利用别人现成的房子加以改造就变成了自己的居住之地,四月采脂蜂飞来飞去找蜗牛壳它们一般用蜗牛壳来改造有的已经成熟了,有的还很稚嫩。

这就是我得到的知识,还有一些请你们自己去观看吧!

雪国读书笔记必备4篇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主题“雪国读书笔记”希望您喜欢,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书籍是我们人生逆境中最大的慰藉,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故事情节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了。 读书,思考,写作,这是一个发展成长的循环。

雪国读书笔记【篇1】

我之所以读《雪国》这本小说,就是在看到前面的简介时说作者川端康成在这本小说中有很多描写雪国的绝美片段,这大概也是吸引我这本小说的动力吧。

川端康成,对于我是一个不陌生的日本作家,他的《伊豆舞女》和《千只鹤》都为大家所熟知。他是一位新感觉派作家、著名的小说家。196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因祖父母和姐姐相继死去,自己有飘无定所,心情忧郁成疾,逐渐形成了感伤与孤独的性格,在后来的创作中就形成了一种阴郁的特色。在他早期的作品里,主要是反映一些社会想象,但是由于后来受日本古典文学和禅宗思想的影响,逐渐脱离现实,而头脑中的封建主义思想开始有所发展。《雪国》这部小说被认为是他前后期思想的分水岭。

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同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在我看完小说后,我又看了电影版的《雪国》。在电影中故事有一些不同,表现的方式更加的直白。在读小说时我对于小说人物之间的微妙关系有一些不理解,但是看过后,我就对这个故事有了更近一步的理解。

在岛村和叶子的关系中,他们总是若即若离的关系。岛村对叶子有好感,但是有没有更进一步的追求,只是会有时问问驹子关于叶子的事情。在驹子含糊其辞时他也没有怎么去深究。在叶子为了救人而从二楼摔下来时他也只是看着驹子和叶子抱在一起,对叶子感到同情,没有什么太多情绪流露。显然岛村对于叶子只是有一些好感而已。

雪国读书笔记【篇2】

在《雪国》这部小说中,如果错过了那些描写风景的文字,就是一种遗憾了。我们可以来欣赏一下这雪国到底是怎样一个美法。

“这是原野尽头唯一的景色。淡淡的晚霞把整个山容映成深宝蓝色,轮廓分明地浮现出来。月色虽已渐渐淡去,但余韵无穷,并不使人产生冬夜寒峭的感觉。”,“岛村仿佛坐上了某种非现实的东西,失去了时间和距离的概念,陷入了迷离恍惚之中,徒然地让它载着自己的身躯奔驰。单调的车轮声,开始听的时候像是女子的絮絮话语。”。这两段话是岛村在火车上看到的雪国风景。在坐火车时,我会觉得窗外的景色从眼前闪过的时间过快而不去观察,但是作者在描绘雪国风景时感觉是在写一幅静止的画,月落迎晨,寒意料峭,像是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一样,迷失在了这种美妙的感觉之中。

在最后一章中也有一段关于景色的描写。“茫茫的银河悬在眼前,仿佛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体拥抱夜色苍茫的大地。真是美得令人惊叹不已。岛村觉得自己那小小的身影,反而从地面上映入了银河。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清晰可见,连一朵朵光亮的云彩,看起来也像粒粒银砂子,明澈极了。”这是岛村在叶子死前看到的景象,美丽的银河,在叶子死时,在他眼前,在他心里倾泻而下,这种壮观的场面,让我们震惊,也为叶子这种无谓的牺牲精神而震惊。

不管外界怎么评价《雪国》这部小说,我认为它在我理解的写作意义下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也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映象。

雪国读书笔记【篇3】

读完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后,我被他作品中那种独特的美深深吸引住了,所以这些天抽空就把这本《雪国》也看了看。

小说开篇以主人公来到一个白雪飘飘、四野茫茫的静谧雪国为开头,这一点与作者的唯美观是分不开的,川端的作品总是以他独有的那种清清淡淡,含含蓄蓄的情感:或是暗暗的哀伤,或是羞羞涩涩的爱慕,或是淡淡的凄凉,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而且这种打动是一点点,一丝丝,静静的,轻轻的,流入我们的心田。看完《雪国》掩卷沉思,慨叹驹子和叶子命运的不幸。

他们是雪国里悠悠飘零的雪花,在半空,这般冰艳动人,带着寂寥的哀伤让人怜爱不已。可是雪花永远只能是雪花,他们的身份是艺妓,他们的命运已经定格,纵然努力去摆脱,却也只是徒劳,正如小说里写的:驹子的生命是徒劳的,你只能看着这哀艳美丽的雪花悠悠地飘到你的眼前,于是你忍不住心动,用手去接,然后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在你手中慢慢地消融,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

《雪国》的名字预示了故事主人公凄冷的宿命。纵然故事跌宕起伏,世事变迁,但结局还是最初的那片凄冷的景象。熊熊烈火之中,叶子犹如天际的星星般陨落。故事结束,银河倾泻而下,黑暗毁灭了一切虚无的暖色与希望,霎那间温存与美好沉落在雪国。雪国的冰冷依旧寒彻心底,只是变得像废墟一样,了无生机,凄凄惨惨。

这是一个犹如梦境的故事。岛村在火车上映过玻璃观察叶子,余晖中的叶子让岛村着迷,叶子的出场注定了她人生的悲剧。黄昏之中,本应充满希望的妙龄女子却与暮景一起流逝,她的人生亦是如此。活着的时候让人心存怜惜,死亡的意外又带给了人们无法承受的疼痛,小腿在抽搐,苍白的脸在燃烧这是残忍的结局,它让时间骤然停止,雪国也封存在人们心底。

驹子是故事中唯一的暖色调。嫩绿的群山中,驹子的脖颈淡淡映上一抹衫林的暗绿;白雪皑皑的清晨,镜中的白雪衬托出她红红的脸。还有与岛村相视后羞涩低头时绯红的双颊。这都是让人温暖欣然的。她的出现,调整了故事的节奏。急促的谈话,忙碌的生活,安静的等待,让驹子的形象变得鲜活可爱起来。但她终究与徒劳无法分离。岛村的态度决定了喜悦希望都只是驹子幻想中的假象。她爱他,但是他却没有。驹子,这样一个执着且坚强的女孩。她性格的活泼和快乐只是雪国上空飘过的一阵风,注定不能久留。她不属于这里,就连她的出现都是徒劳。飘渺的不是叶子而是她。她仅仅是个配角。如果说叶子的死去毁灭了岛村心中的幻想,那么驹子的虚无则更让人觉得疼痛。她注定不属于这样悲凉的世界,她脸上的绯红会褪去,灵魂也会在冰冷中被吞噬。

驹子的无力,让我觉得伤感无奈。冰冻大地之上,即使有千万的火种也不能燃烧。驹子的存在就是这样微不足道,在岛村的心里是,在雪国也是。其实,驹子的形象随着叶子的死去而幻灭,她悲恸的喊叫声意味着最后的挣扎,但却依旧无力。她注定不能把那抹绯红留下,雪国的凄冷已成宿命。

当凄冷已成宿命,那团火焰的熄灭或许比死寂更让人疼痛吧。

我也不知道这样感叹的原因,也许是为故事感叹,也许是为看完故事的自己感叹。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这股悲伤就像晚点的列车,虽然会迟到,但永远都不会不来。于是,我又坐在了电脑前,想着故事里的那个驹子,那个爱的竟似癫狂的舞妓。

驹子的心该有多矛盾?不停嚷着走,却又舍不得挪步,明明热烈的喜欢岛村,亲密接触后却又护住胸口,还喊着:这是什么玩意,什么玩意。明明想留下来过夜,又怕被人发现,可问题是,她有着与这可爱的羞缅完全不符的身份,舞妓。要是别的舞妓,这样定会让人觉得虚伪、做作。可正因为她是驹子,正因为她是舞妓,这份羞缅却让人倍加珍惜了。驹子有股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纯洁,我从不怀疑。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岛村为什么不把驹子娶回去?不是喜欢吗?日本不是可以去二房吗?为什么岛村就不把驹子娶回去?一个悲伤的结局让悲剧更加悲剧。虽然小说的最后,他们俩还在一起看火灾,但是在弦外之音中我知道,岛村要离开了,很明显的要离开了。他都不会悲伤的吗?这一切真的都是徒劳吗?

雪国读书笔记【篇4】

读完端康成的《雪国》,给我极大的震撼。

川端康成自小成为孤儿,历尽人世沧桑和炎凉世态,养成了一种孤独沉默的性格,对于世事采取漠然的态度。为此,他早期作品,如《伊豆舞女》和《招魂祭典一景》等,还蕴含着对下层妇女的同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社会现象

雪国这本书买了后,看了好几遍,看完之后,我问自己,看完后自己有何感觉,我告诉自己,没有感觉。是的,看完之后,心底没有留下几个特别印象深刻的人物和与之发生的事情。但是唯一觉得的就是作者细致的景物描写。犹如,电影画面中那些唯美的影象,人已经不是关键的因素。他们都是一些带你走如画面的线索而已.其实,这里边有很多关于日本一些极具地方特色的地方风土人情描写。反而,让我想起了简爱中,对于那个阴郁的阴天的描写,低矮的旧式城堡,有着阴霾的天,自己一个人躲在小房间窗帘的后面看这书,那个时候看着这一段的时候,只是觉得那个景物和人物的心情完全融合在一起了。

川端康成的《雪国》凝聚着作者十二年的心血,《雪国》中的每一个意象都有着丰富的寓意和象征。作品中作者着力描写的无声的雪国在作品中是一个重要的自然角色,雪国四季的自然景色魔术般地衬托了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雪的洁白是日本美学观念的体现,日本传统美的象征,而雪国则是川端为其营造的最后一块栖身的净土。雪国的晶莹剔透、丰富多彩也象征着有过灿烂文化的日本;叶子象征着作者的终极理念,,在这里体现为日本传统。和叶子一样,行男也隐喻了传统的日本文化,行男和叶子是一体的。行男这个名字暗示着作者对渐渐离去的日本传统的哀悼,叶子生命的终结也寓意着作者对日本传统文化可能消亡的命运的深沉担忧。岛村象征着外来文化对日本文化的窥探和关照,实为西方文明的隐喻。在驹子火一般的爱情、叶子内在生命在变形的死亡、雪国魔力的感动下,他仿佛置身于银河中的灵魂最终受到了深深的浸润,这也象征着日本文化对外来文化的感化力量;驹子有着双重的身份,象征着面对外来文化压力时无力的传统维护者,是作者的化身;同时也隐喻作者在接受外来文化时的矛盾和复杂的心情。

作家以富于抒情色彩的优美笔致,描绘年轻艺妓的身姿体态和音容笑貌。并巧妙地用雪国独特的景致加以烘托,创造出美不胜收的情趣和境界,使人受到强烈的感染。而看雪国的时候,其实,心情是安静的。因为没有特别大的人物矛盾冲突,所以没有了心情的起伏。就如同一个人在静静的欣赏着那一方的雪景。从作品,偷窥作家,直觉告诉我,那一定是一个有着对纯美的东西有种偏执的人。一个人总是在现实和精神上游走,对于驹子。他描写了很多,但是印象反而没有对叶子的印象深刻。虽然,倔强的叶子只是在开头和结尾中出现。但是第一次的出现如果以纯美来形容的话。那么,最后一次的从二楼跌落时候,那个场景可以用凄美来形容,但是那一次的跌落就像个慢镜头,段落不多,却给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