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保护局前半年工作总结
区环境保护局前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近日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围绕20xx年市局《关于调整系统目标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哈环综〔20xx〕52号)的规定,紧密联系本局实际,对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圆满实现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分解环保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围绕20xx年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到全区各环保责任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调查研究,摸清污染治理项目、掌握创建内容、明确污染物削减任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进行了分解,采取区长与各责任部门(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到全区30个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并下发了《20xx年××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从而使年度各项环保目标责任落到了实处,为扎实有效地完成年度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
(一)加强了烟尘、扬尘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采暖锅炉监测工作。年初,对辖区内的采暖锅炉进行了采样监测和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共监测和检查锅炉81台套,取得合格有效监测数据108个,环保设施完好率达96%,运行率达100%,有效地防止了非正常排污现象;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型煤。建成区内中、小学校茶炉全部改用电能源,限期整治了所有餐饮油烟设备;三是积极实施拆炉并网工作。通过对全区供热锅炉的全面普查,我区城区现有供热锅炉房60处、锅炉89台,其中哈航集团12处35台,供热公司10处19台,本年度计划拆炉并网5台,力争有条件的先期实施拆炉并网;四是综合整治铁路沿线扬尘污染工作。我区铁路沿线煤炭扬尘污染较为严重,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污染,迅速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煤炭扬尘进行调研。铁路沿线现存在煤炭扬尘问题的路段共5处。根据不同情况分三类进行综合整治,一类是哈第八燃料公司实施迁移新址重建。该公司已重新选址,预计6月底前竣工,7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二类是无法搬迁的就地整改。哈航三产公司北厂煤炭转运站因选址原因无法通过搬迁治理污染问题,只能采取就地治理污染的措施。对此,我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对哈航三产公司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对其在煤炭贮存、装卸过程中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哈航三产公司正积极按市、区环保局有关整改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待哈航公司正式批准立项后实施。目前,哈航三产公司正采取临时的防尘措施,尽量使扬尘污染危害降至最低;三类是分散户,对铁路沿线煤炭经营业户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依法进行取缔。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取缔分散经营煤炭业户6家,预计10月底前铁路沿线扬尘问题将得到解决。通过上述监管措施,使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了良好状态。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区环保局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了市级和区级重点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的整改进行督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市级挂牌督办的77家企业中,位于××区行政区域内的有3家企业8个项目,其中哈航集团5个项目、东轻公司2个项目、永佳电镀厂1个项目。根据隶属关系和责任划分,哈航集团和东轻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相关项目的整改情况由市局相关部门督办,其中区环保局配合监管的项目是哈航集团厂外物业公司煤堆扬尘污染问题和东轻公司厂区内其实业公司炼油厂渗漏问题;哈航厂外扬尘整治问题已在前项说明。在对东风油脂化工厂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贮存的各类污油存在渗漏现象。针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要求其立即清除落地污染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露天存放污油及未经处置的各类装油容器,同时建设防渗地面,防止油料装卸产生渗漏污染地下水源。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的行为进行了罚款。该单位负责人对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检查非常重视,对其存在的问题向区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完善了应急预案,同时按照环保要求积极整改,限期改正届满后,经区环保局验收,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环保要求。
永佳电镀厂现位于××镇××村,曾隶属于东安实业总公司,公司通过企业改制,该厂被剥离,形成独立法人,是哈飞汽车的配套单位,主要电镀哈飞汽车油管及相关零件,年产量300吨。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该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被列为重点督办单位。区环保局经多次督办,该厂现已安装并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保证了污水达标排放。针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造成渗漏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理。目前,该厂已对其存在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贮存盐酸渗漏现象及电镀车间地面积水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完善了应急预案,重新建设了防渗地面,制作了封闭车,保障了盐酸贮存、运输中的渗漏、溢流问题,同时加强了员工培训,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工人在工作中随时清理地面积水,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实施每天检查制度。
区环保局在对市级挂牌企业督办的同时,确定了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三家企业为重点整改单位。在检查中,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存在与东风油脂化工厂类似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针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届时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位于平新镇高潮村,该厂建厂时经区计委立项,区环保局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但该厂投产后未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不断有居民投诉。区环保局经多次核查,发现该厂没有按环评文件执行,超范围炼制柴油,并随意倾倒含油废物。针对其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扣环评审批文件,并责令其停产,同时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周边地下水源进行监测。
打击“15小”企业,防止其死灰复燃是××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平新镇平乐村西侧发现一处黑炼油加工点,其在周围废弃的厂房和近三米高院墙的掩护下进行非法加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埋在地下的两台蒸馏釜正在工作,炼制出的柴油不断通过环绕在水箱内的管道冷却后进入地下储油罐,整个加工过程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且场地杂乱,满地油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并组织人员和车辆将其炼油设施全部拆除,对其附属部分进行了捣毁,扣押了主要炼油设备。同时,执法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并通过媒体制成新闻片播出。
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区环保局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在4月18日平新镇新华村满载油漆的运输车意外失火后,区环保局及时与市固废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责成北方特种润滑油厂对失火现场的废油料及容器进行了清理,并送往市固废中心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了此次意外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有法不依的行为得到扭转,保证了松花江化冰期水质安全。
(三)加强了水质监管
半年来,坚持对我区所有具备水质采样能力的单位进行了规范化采样,对8户水质采样及时送市监测中心站,其中:医疗废水4户、电镀废水1户、食品加工废水1户、工业企业废水2户,收取申报性水质监测费23,416元,并完成了水质监测档案归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了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了环境噪声整治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区城市集中居住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合力实施整治工作。半年来,由我局牵头,会同区教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械加工和修理行业等扰民噪声源采取夜间巡查、定点监测、突击检查、督促申报、重罚严管、跟踪问效等措施,强化了环保执法,先后扣押了6家歌厅的功放器、dvd设备,4家娱乐场所的音响设备8套,查封了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审批手续的娱乐场所。通过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特别是在学生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大了整治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不仅为民办了实事,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而且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者行为,扭转了有法不依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遏制,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创建省级和市级“安静小区”计划已全部落实到位,噪声控制区扩建正在全力推进。
(五)加强了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年内计划创建的环保模范小区,环保模范大院,环保模范锅炉房,绿色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商场、饭店、医院均已启动,并在大力推进中;省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落实到两镇,正在创建中;建设100亩环城生态林任务和城区春植工作已如期完成。
(六)加强了建设项目监管
为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严格执行了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标准,认真履行了环保“第一审批权”。上半年共审批新建项目6家,无应批未批、违规审批、擅自降档降格和越级审批现象。此外,还加大了对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打击取缔力度。由于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了环保审批失控,从源头上预防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了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遏止了“15小”企业死灰复燃和新“5小”企业的出现。
(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上半年对13家不法排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实施简易程序处罚8家,收缴罚款7,000元;一般程序处罚5家,收缴罚款17,000元,共收缴罚款24,000元。
(八)加强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半年来,认真宣传贯彻新的排污收费条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做到以收促管,达到控制和削减排污量的目的。在工业企业方面开征面与去年同比增加35%;餐饮业开征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5月末已对74户餐饮业开展了排污申报,与去年同比增加收费面102%;旅店业开征面已达到了26户。在开展征收排污费工作中,严格执行收费条例,使用软件管理,做到政策、标准公开、实行“阳光收费”。截止5月末,征收排污费金额已达71.4万元,提前7个月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度70万元收费指标。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半年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舆论阵地,抓住各种有利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重大环保节日期间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纪念“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当天,采取灵活、生动的纪念形式,组织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和企业上街开展环保主题宣传。在纪念活动期间向各行业印发了80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公众满意率调查问卷》;与区教科局联合,在3所绿色幼儿园开展“天天环保”幼儿环保游戏大赛,并将部分优秀节目上报市里参加全市评选;配合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对2005年建立的环境宣传监督站进行走访;与区教科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保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形成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区、建设美好家园、环保应从幼儿抓起的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为达到排污企业员工、国家公务人员、重点农户整体接受环境教育;60%以上非重点农户接受环境教育;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目标,层层落实了环境教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师资作用,建立健全了全区全民环保教育宣传网络,保证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三是通过《环境保护简报》、《工作信息》宣传渠道,不断将我局开展环保工作和行风建设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反馈,现已发12期。
四、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我局始终将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环保工作重要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摆上了位置。一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后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群众反映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严格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责任落实到每个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三访”问题;五是强化信访值班。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日”进行前期排查,能马上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向反映问题的群众说明情况,并尽快解决。同时,严格值班(宿)制度,接到信访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截止现在,共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卡拉ok噪声22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48%;风机噪声6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4%;废气7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5%;生产噪声11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23%,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把环保局建设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行业作风正、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半年来,认真抓了以下工作:
(一)学习提高
组织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地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令;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七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机关工作人员“八不准”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禁区”。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新时期端正政风行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立身行事讲纪律、重法度,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章立制
在抓机关和队伍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等12个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摆正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优政的自觉性,促进了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环保执法适度、准确、得当,半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和公众中较好地树立了环保队伍形象。
(三)开展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了“树立新观念、塑造新形象、养成新作风、规范新秩序”的“四新”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康有序的开展了各阶段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四新”学习教育活动,不仅查找出了我局班子和工作人员在观念、形象、作风、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从而使全局干部树立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工作的新观念;塑造了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的环保干部新形象;养成了严谨、快速、高效的新作风;形成了政令畅通、厉行节约、文明办公的新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评议内容和实施步骤,求真务实地开展活动,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优良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四新”教育和“双评”活动、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局的公益活动,陶冶情操,使干部职工都能够为本局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而尽职尽责,并为争创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而奋发努力。
上半年的三个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总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的不够,缺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知难而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二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用科学发展观确定工作思路和指导环保工作;三是在谋求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结合点上创新路、出举措不够;四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特有优势,为基层、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新产品和筹措资金方面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上存在着不足;五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不够;六是环保部门内设机构不健全,影响了规范执法;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到位情况。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精神不够强、执法与服务关系未完全摆正、环境监管力量不适应需要等所致。
下半年,要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已有工作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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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认真组织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开展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州委“1+3+3”发展体系深度融合、与创建“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深度融合,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筑牢绿色屏障,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抓住重点、破解难题,环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保责任不断压实,统一监管持续发力。坚持把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作为绿色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加强压力传导和宣传呼吁。一是着力构建“大环保”格局。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在全州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监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在“环保网格化监管机制”基础上,报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主体职责,合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二是着力强化环保督政问效。强化环境质量通报预警约谈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扭转环境质量下滑的被动局面。第一、二季度,分别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排位在全省60位以后的兴义市、贞丰县、晴隆县、望谟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地方政府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污染联防联治管控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联合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4次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州通报并纳入“党建约谈”内容。以环保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组织环保明察暗访3次,向各县(市、区)及州直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63份,督办各类环境问题200余件。三是着力统筹环保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将年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推进及通报、督办等措施,统筹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十二件环保实事”、“环保攻坚行动”、“环保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共淘汰燃煤锅炉30台39.98蒸吨,超任务数172%;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超任务1座;提前完成2017年提标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的任务;兴义市清水河、威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工业渣场封场2个、建成标准化渣场3个,完成年度任务;万峰湖生态治理项目任务10个全部完成。四是着力营造环境保护氛围。把宣传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作为长期要务,深入开展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四进”活动,发放《生态文明宣传“十进”系列》、《携手共建生态文明》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环保宣传投入,拓展以专题学习、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考试、大型宣传活动等多方位宣传模式和以微信、电视媒体、网络等多平台宣传模式,制作《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美丽**》环保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在州内各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增强公众绿色发展意识,营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良好氛围。

(二)突出环保问题导向,攻坚行动成效明显。坚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措施,聚焦“黑烟囱、黑废水、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和项目环评遗留问题,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城乡生活垃圾和扬尘污染严重、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不足、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滞后等六大方面的环境突出问题,从今年9月起,在全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强化目标任务。报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年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目标、定步骤、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全方位谋划好攻坚行动作战“战术”。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战”,各有关副州长分别“领战”实施,确保组织有力。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工作目标任务未能全面完成的县(市、试验区)和州直牵头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均不能参与各项评先选优。四是强化督促整改。先后向各县(市)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和州直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61份,督办要求整改问题200余项。五是强化任务落实。百日攻坚行动中,共打击黑烟囱企业34家、黑废水企业25家、黑废渣企业11家、黑废油企业67家、黑数据企业3家、黑名单企业4家,妥善化解“项目环评”遗留问题202个,环保“风暴”真正刮痛、刮醒“六黑企业”,环保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共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投用、发挥功效,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2座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4座在建。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巡查巡检,查处违规建筑工地79个、渣土车122辆。党政机关率先淘汰公务黄标车288辆,州、县先后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全年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27辆(其中黄标车3258辆)。

(三)策应发展积极作为,环保改革稳步推进。坚持把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作为绿色发展的硬任务,全面落实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争取上级环保资金不断突破。积极“跑部跑厅”汇报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助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万峰湖治理在**年获得200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因项目实施绩效较好,今年再获1.2634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年,共争取上级各类环保资金1.7亿元,是**年争取资金量的3倍以上,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二是严格把关,守住生态底线。在空间上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行业上守住排放总量、项目上守住环境准入标准,为我州“大山地旅游”战略提供环境支撑和发展引擎。一方面,坚持污染物“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原则,把住环保关,防止准入“门槛”过低带来风险,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和污染“上山下乡”。今年来,对选址不合理、存在环境隐患等制约因素的6个建设项目进行退件处理,不予审批。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涉嫌盗用环评资质的3家公司,依法撤销对其出具的环评批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其盗用资质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另一方面,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一律开设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做到既为绿色发展扩增量,又为生态文明建设负面清单减存量。三是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下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年本)》,除法律法规明规定由州及州以上环保部门审批权限外的全部下放县级环保部门审批,取消项目建成后试生产(试运行)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审批等环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环评豁免管理,真正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制定印发《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突出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和属地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地方接得住、管得好。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050个(州级16个,县级1034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70个。

(四)监管执法坚强有力,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坚持把铁腕治污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加强环保法治建设。一是完善环保执法机制。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环保司法联动。与安顺、六盘水、黔南及云南曲靖、广西百色等周边市州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开展污染跨界联防联治。二是从严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成效,全面推进环保“大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风暴”执法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7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183件,处罚金额624.3万元),运用新《环保法》配套措施处理案件90件(其中:限产停产71件、按日计罚2件处罚款1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件18人、查封扣押1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司法1件),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强力震慑,“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得到扭转,我州**年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环境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分别获全省第一、全省第三的好成绩。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按期完成整改,通过复核摘牌,115项具体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征收排污费2104万元,稽查追缴煤炭排污费338万元。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积极化解突出环境信访案件209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积极融入“大安全”发展体系,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贵州宜化贵州兴化公司环境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执法、环境应急处置州市联动“三合一”应急体系。四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惩制度(试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风险管控。对全州55家核技术项目利用单位进行年度核辐射安全评估,督促落实整改意见25条。办理辐射项目环评审批29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3个。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71家,正常产生危废的64家单位,54家达标,10家基本达标,达标率为95%;正常经营危废的3家单位全部达标。五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监测。对25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对重点企业30套废水、16套废气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全年监督性监测完成率100%,监测结果公布率100%,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99.6%、公布率100%。

(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巩固加强。坚持把治污防污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有效支撑,认真落实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个“十条”。在水污染治理上,加快万峰湖、马岭河等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进程,加强与周边市州合作,建立南北盘江、红水河“两江一河”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和生态修复区域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治污。在对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的基础上,延伸对流域一二级支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河长制”管理,我州**和**年连续两年“河长制”管理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全州150个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1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全州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已开展监测的3个地级、11个县级、71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主要河流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重要湖库万峰湖2条垂线水质均达规定功能类别。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整治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黄标车等污染源,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将pM2.5浓度纳入县市约束性考核指标,对1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下达治理任务。配合公安、质监、农委等部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27辆,淘汰燃煤小锅炉30台,完成127家加油站、1个储油库、122台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制定《**露天焚烧管理办法》,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严控秸秆焚烧污染。全州县城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99%以上,综合指数为2.84,在全省综合测评考核排第4位。在土壤污染治理上,启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土地分类管理,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申报和储备。选取典型区域进行布点监测,全州范围内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基础点位37个、特定点位60个、背景点位6个,初步建成我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成义龙试验区红星工业园区、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共10个土壤风险点位土壤监测工作。在生态示范创建上,以创建“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为抓手,坚持项目带动,实施“环保扶贫工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生态环保资金1.7亿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为主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行动计划,认真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三级”联创工作,共申报获省级命名生态镇11个,比上年增加8个,命名创建生态村16个,比上年增加9个。创建命名州级生态示范镇10个、州级生态示范村45个。兴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指标完成25项,基本完成1项,已申请省环保厅进行预评估。扎实开展册亨县、望谟县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监测,实现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17236万元(望谟县9423万元、册亨县7813万元)。

(六)党风廉政从严从实,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坚持把环保队伍建设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研究修订了《**环境保护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共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48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做到了“承诺书”、 “责任书” 签字背书全覆盖。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正反典型案例,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同时,以典型案例为鉴,时刻绷紧廉政“红线”,坚守约束“底线”,筑牢阵地“防线”。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以约谈常态化为抓手,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和“四位一体”干部管理机制,全局职工“六大纪律”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年,全局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在环保能力建设方面,州级财政对环境监管执法经费和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分别预算100万元给予保障。州委从我局考察提拔副处长级干部1名,我局组织考察提拔任用副科级干部3名、聘用高级工程师3名。报省环保厅批准,引进环保专业人才6名,环保队伍编制、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主动融入“大统战”体系,选派了3名优秀干部到环境保护部挂职锻炼,落实试验区干部挂任职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部对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挂职干部大力向上宣传推介**工作。州级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得到保障和改善,环境监测1个二级站、5个三级站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州环境监测站、兴仁县、安龙县等3个重金属实验室建成。普安县、册亨县、义龙试验区、晴隆县加快推进监测站房建设。环境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地区地级以下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环保部立项并获30万元资金支持,《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课题获省级资金10万元支持,《风景区负氧离子研究》、《万峰湖富营养化研究》2个课题获州科技项目立项并获15万元资金支持。

二、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清醒认识环保工作新形势

**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有了较大进步,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等历史原因,许多薄弱环节仍然不容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问题仍较突出,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仍较突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运不完善,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有的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自觉守法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不够,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进行多次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产能增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加,在不利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企业即便实现达标排放,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环保部门自说自话、自干自活、自怨自艾、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和协调不够。环保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普遍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是当前环保部门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日慎一日,如履薄冰,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措施,精心谋划,实现环境保护弯道取直

2017年环保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紧紧围绕“五个绿色”做文章,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补齐生态“短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强化环保督政,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的落实问题为导向,环保职责从以查企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倒逼决策者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倒逼决策者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和追责力度,形成环保问责和打击环境违法的双高压态势。做好迎接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二)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着力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一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能源、交通、工业、畜牧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产业规划环评。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区、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督查。三是坚决打击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和新《环评法》规定严厉处罚,重点加强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强化污染防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河长制”,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抓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万峰湖治理项目实施。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整治,深入推进马岭河等重点流域重点支流整治。按季公布全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排名,对不达标的,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区域限批。积极配合水务、住建等部门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加大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加密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情况,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深入推进工业废渣整治,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督促完成3个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任务。四是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强化法制保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动态更新环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依法公告实施。二是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涉危涉重领域环境犯罪行为、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以及自动监控数据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巩固司法联动成果。三是持续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防护评估,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五)强化生态修复,协同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完成10个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创建任务。以建制村为单元,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二是根据十二件环保实事、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攻坚行动等,明确环保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在行政审批环节开设“绿色通道”,会同、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方案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所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六)强化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风肃纪。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化作风治理,驰而不息纠“四风”。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行政审批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党建约谈.行动培训”,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环保干部约谈常态化,强化“不想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进一步打造“制度铁笼”,以制度明责任,以制度促落实,强化“不能腐”的制度保障机制;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案件查办,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强化“不敢腐”的纪律惩诫机制。突出问责导向,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

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2011年,是成都发展史上面临重大困难和艰巨挑战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总量减排为总揽,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深入。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环保系统以扎实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成都为主题,以六个扎实推进、四个着力解决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分析检查阶段,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分析对照检查;在整改落实阶段,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大局,提出八大整改措施,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并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八个整改小组负责支部落实。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支部有序、形式多样、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效果,近50篇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简报被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和省市媒体采用,多次受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组的肯定。

二、城乡整治成效显著。按照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环保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职责,指导各区(市)县环保局健全了工作机构和制度。依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等创建标准,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市县、乡镇、村2011年至2011年大气、水、声、固废、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59项环保指标,印发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治理工作日常检查、问题追踪和整改督查,下达督办通知48项,编发日报、周报、简报、专报220期。市环保局在市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中综合评分靠前。

三、统筹机制初步建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1〕20号)精神,成立了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保建设领导小组,草拟了《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环保专项方案》、《环境保护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环保合作协议》和《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其中,合作协议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上报省政府,《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已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成都市环保产业规划》,并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启动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和低碳成都建设工作。

四、管理手段不断创新。一是推行属地化管理。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排污费征收全部下放到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管理的564家排污单位全部移交五城区和高新区环保部门管理。二是实施简政放权。除国家、省明确规定属于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各类轻污染建设项目,全部下放给区(市)县环保部门审批。三是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先后赴南京、杭州、上海、深圳等地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我市排污权交易路子和方法,制定了《排污权使用和交易方案》。四是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市经委联合下发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全市已有52家企业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五是创新污染事故应急防范。确定了94家重点挂牌防范对象和24家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建立了水、气、化工对口专业化、社会化处置分队,及时、妥善处置了8起污染事件,提高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六是探索工业园区监督管理新举措。在温江开展了工业园区企业管理试点,规范了园区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办法。七是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积极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长信箱、12369网上投诉、市长公开电话等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市领导批示件152件(其中督办事项23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5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50件、局长信箱291件、12369网上投诉36条,调查处理信访投诉5034件,办结率达100%。

五、总量减排深入推进。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制定了全年减排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立并实施减排项目497个。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重点减排设施的核查核算管理,对全市60余个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对污水处理减排项目检查率达100%。三是完善体系建设。分类建

【2011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立了全市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减排目标考核办法,对污染减排及统计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工作统筹。多次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减排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倒计时推动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落实;五是举办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核查核算技术培训,支部了2次减排技术档案集中预审。六是做好资料预审。支部对20个区(市)县减排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预审,整理上报了减排项目和减排档案资料。2011年,环保部认定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3.93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分别占全省国家认定削减量的59.6%和12.3%(2011年我市火电装机容量约占全省的12.%),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双下降,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1.8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的减排任务,减排工作位列全省第一。

六、大气整治成效明显。一是三环路以内禁煤。发布了《关于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完成了三环路内3万余燃煤用户的清洁能源改造;支部开展了中心城区经营性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燃煤行为。二是实行高污染机动车双限。发布了《关于调整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5月1日起,高污染车限行区域从二环路扩大至三环路范围,开展了高污染机动车双限专项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高污染车淘汰财政补贴、进京车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三是深化扬尘整治。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扬尘整治提档降土、道路绿化、裸土覆盖三大工程,加强了运渣车规范管理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了定期通报制度。四是支部科学防治。面对4月下旬的浮尘天气,积极支部、科学应对,保证突发输入性大气污染得到有效处置;加强大气环境监测与预警预报,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处置预案6次,实施人工增雨22次。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3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相比去年同期,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2.9%,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持平,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7%,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9天以上;中心城区提前15天完成优良天数311天民生工程目标。

七、治水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取缔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准保护区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完成了自来水二、五、六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防护可研报告,完成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启动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工程建设;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了调查信息数据库,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0个。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1年规划建设的5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中,30个污水处理厂(站)完成了可研、征地等前期工作,12个污水处理厂(站)已进入施工阶段。全市有6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投入运行或试运行。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监管联动机制,每季度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进行分析;对全市35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实行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对连续两个季度监测不达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在郊区(市)县推进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启动了全市生活、工业、养殖等污泥处置规划研究工作。四是开展污染限期治理。52家省市限期治理工业企业、24家省市限期治理养殖企业全部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了70个下河口整治工程,核查了20条中小河道污染源,整治排污工业企业86家、农家乐46家,关闭养殖场146家、屠宰场11家,拆除直排厕所233个、搭建棚户17423平方米,清理河道淤积物259107立方米,促进了中小河道的污染整治。1-12月份,岷江(外江)岳店子出境断面11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中6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明显;岷江(内江)黄龙溪出境断面6个月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比去年同期增加2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改善;沱江五凤出境断面10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八、生态市建设全面展开。《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审查通过,并经市人大xx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11〕13号)已印发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支部实施,《成都市生态小区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大力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全年有1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推荐环保部申报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4个小区通过了省级生态小区专家评审,14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808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郫县、温江、双流、青白江、蒲江率先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九、环境管理卓有成效。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清理XX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期间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24件,废止15件。对市环保局代市政府草拟的7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建议;认真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出市环保局现有行政权力189项;开展了《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成都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评估;依法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 62件。二是严格开展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不合理、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转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的18个项目做出了限期整改,责令17个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全年市本级审批项目514个,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366个,批复试生产项目78个。参与省环保局审批项目105个,验收工业项目42个,检查试生产项目71家。参与国家环保部审批项目1个。三是强化核安全管理。对88家涉源单位和13家放射性药品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完成了114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审查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了70余份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查,督促42家省级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落实整改事项;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完成了双流县白家川双辐照场退役、放射源安全转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市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机构设立和申请编制问题。四是防治土壤污染。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1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工作,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进展顺利。五是强化噪声整治。协调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工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支部开展了禁噪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认真查处噪声扰民举报案件,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六是规范固危废管理。下发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支部了危废申报登记和技术检查,建立了危险废物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完善应急预案;公布了2011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七是积极发放排污许可证。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160个,完成了国控、省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八是出色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都市普查工作于6月底通过四川省污染源普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和认定,共普查污染源6万余个,获得普查数据约600万组,形成了《成都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成都市污染源管理及对策建议》,普查技术报告被国务院污普办评为一等奖,荣获全国第四名,成都市被推荐为全省、全国污普工作先进单位。

十、执法检查不断强化。一是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支部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先后检查企业1894家,整治钢铁企业10家,对4家涉砷企业、59家制浆造纸企业、7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6个垃圾填埋场及都江堰、温江、郫县、崇州等地工业园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二是支部了环境安全月活动。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24起,查处违法企业23家(其中,查处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企业4家),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1处。三是加大了对环境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针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多次重复环境投诉问题,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西华大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全市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5834件,行政处罚立案837件,处罚决定金额1512.5万元;排污收费核定金额7043.7万元,征收入库金额6260.1万元,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

十一、环保督察扎实有效。完善了《环保重大决策督察工作会商制度》等五项制度,制定了《环保督察问题移送处理制度(试行)》;狠抓督察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工作交流、辅导讲座和专业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督察人员依法督察、科学督察能力;深入开展环保督察,重点对各区(市)县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日常督察,对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及民生工程、专项目标推进情况开展重点督察,对全市射线装置使用管理、环境安全月活动及机动车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落实。全年下达督察整改通知198份,编发《环保督察专报》30期。

十二、科技监测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制定了复查迎检专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及目标考核办法,32项复查指标技术档案已备齐;全面启动833+1工程第三组团创省模工作,新津县、大邑县、崇州市已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积极推进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分别举办了中心城区和二、三圈层监测站站长工作培训;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获取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1万余个,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公告100余期,支部召开全市环境质量会商会2次;完成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与细粒子时空变化规律、成都市型煤固硫剂添加方案技术优选、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研究、成都市环境监测业务软件系统等课题研究。

十三、灾后重建进展顺利。根据11月2日省发改委印发的《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调整后成都市环保系统牵头负责的项目共10个,计划总投资10960万元。为积极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先后召开了5次工作协调会,支部实地检查指导20余次;坚持了灾后恢复重建进展信息半月报制度,全年累计上报重建进展报告30份,编发工作简报3期。截止2011年底,10个灾后重建项目基本完成可研、选址、招标等前期工作;扎实抓好对口联系龙门山镇灾后重建工作,局领导及机关党委先后6次深入龙门山镇调研,清理地震灾后固体废弃物的20万元经费于9月底下拨到位,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十四、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策划开展了环保赛鹅会、周末市民环保见证、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环保嘉年华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共展出环保宣传展板20个,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XX册,环保购物袋1XX个;围绕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命名市级绿色学校41所。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发新闻1000余篇(条),多篇文章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

十五、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认真贯彻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强化环保六项权力规范运行、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市环保系统未发生党风廉政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环保工作落实。

虽然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全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由于成都特殊的盆地地形,静风频率高,不利于主要污染物扩散。受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静风天气和热岛聚集效应的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偏低,大气环境质量还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受城市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特别是上游来

【2011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水量减少的影响,我市部分中小河道污染仍然严重,黄龙溪国控出境断面水质还没有一个月达标;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自来水二、五厂水源地水质一个月不达标。

三是总量减排任务艰巨。截止2011年底,国家共认定我市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8.95万吨,占全省国家认定减排量的46.85%;二氧化硫(so2)减排量6.13万吨,占全省国家认定减排量的17.01%。与完成省政府下达的xxx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畜禽养殖污染、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已是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农村环境管理薄弱,监测和监察能力不足,村镇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差距较大。

2020年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近日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围绕20xx年市局《关于调整系统目标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x环综〔20xx〕52号)的规定,紧密联系本局实际,对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圆满实现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分解环保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围绕20xx年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到全区各环保责任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调查研究,摸清污染治理项目、掌握创建内容、明确污染物削减任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进行了分解,采取区长与各责任部门(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到全区30个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并下发了《20xx年××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从而使年度各项环保目标责任落到了实处,为扎实有效地完成年度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
(一)加强了烟尘、扬尘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采暖锅炉监测工作。年初,对辖区内的采暖锅炉进行了采样监测和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共监测和检查锅炉81台套,取得合格有效监测数据108个,环保设施完好率达96%,运行率达100%,有效地防止了非正常排污现象;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型煤。建成区内中、小学校茶炉全部改用电能源,限期整治了所有餐饮油烟设备;三是积极实施拆炉并网工作。通过对全区供热锅炉的全面普查,我区城区现有供热锅炉房60处、锅炉89台,其中哈航集团12处35台,供热公司10处19台,本年度计划拆炉并网5台,力争有条件的先期实施拆炉并网;四是综合整治铁路沿线扬尘污染工作。我区铁路沿线煤炭扬尘污染较为严重,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污染,迅速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煤炭扬尘进行调研。铁路沿线现存在煤炭扬尘问题的路段共5处。根据不同情况分三类进行综合整治,一类是哈第八燃料公司实施迁移新址重建。该公司已重新选址,预计6月底前竣工,7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二类是无法搬迁的就地整改。哈航三产公司北厂煤炭转运站因选址原因无法通过搬迁治理污染问题,只能采取就地治理污染的措施。对此,我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对哈航三产公司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对其在煤炭贮存、装卸过程中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哈航三产公司正积极按市、区环保局有关整改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待哈航公司正式批准立项后实施。目前,哈航三产公司正采取临时的防尘措施,尽量使扬尘污染危害降至最低;三类是分散户,对铁路沿线煤炭经营业户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依法进行取缔。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取缔分散经营煤炭业户6家,预计10月底前铁路沿线扬尘问题将得到解决。通过上述监管措施,使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了良好状态。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区环保局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了市级和区级重点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的整改进行督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市级挂牌督办的77家企业中,位于××区行政区域内的有3家企业8个项目,其中哈航集团5个项目、东轻公司2个项目、永佳电镀厂1个项目。根据隶属关系和责任划分,哈航集团和东轻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相关项目的整改情况由市局相关部门督办,其中区环保局配合监管的项目是哈航集团厂外物业公司煤堆扬尘污染问题和东轻公司厂区内其实业公司炼油厂渗漏问题;哈航厂外扬尘整治问题已在前项说明。在对东风油脂化工厂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贮存的各类污油存在渗漏现象。针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要求其立即清除落地污染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露天存放污油及未经处置的各类装油容器,同时建设防渗地面,防止油料装卸产生渗漏污染地下水源。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的行为进行了罚款。该单位负责人对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检查非常重视,对其存在的问题向区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完善了应急预案,同时按照环保要求积极整改,限期改正届满后,经区环保局验收,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环保要求。
xx电镀厂现位于××镇××村,曾隶属于东安实业总公司,公司通过企业改制,该厂被剥离,形成独立法人,是哈飞汽车的配套单位,主要电镀哈飞汽车油管及相关零件,年产量300吨。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该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被列为重点督办单位。区环保局经多次督办,该厂现已安装并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保证了污水达标排放。针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造成渗漏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理。目前,该厂已对其存在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贮存盐酸渗漏现象及电镀车间地面积水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完善了应急预案,重新建设了防渗地面,制作了封闭车,保障了盐酸贮存、运输中的渗漏、溢流问题,同时加强了员工培训,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工人在工作中随时清理地面积水,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实施每天检查制度。
区环保局在对市级挂牌企业督办的同时,确定了北

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三家企业为重点整改单位。在检查中,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存在与东风油脂化工厂类似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针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届时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位于平新镇高潮村,该厂建厂时经区计委立项,区环保局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但该厂投产后未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不断有居民投诉。区环保局经多次核查,发现该厂没有按环评文件执行,超范围炼制柴油,并随意倾倒含油废物。针对其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扣环评审批文件,并责令其停产,同时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周边地下水源进行监测。
打击“15小”企业,防止其死灰复燃是××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平新镇平乐村西侧发现一处黑炼油加工点,其在周围废弃的厂房和近三米高院墙的掩护下进行非法加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埋在地下的两台蒸馏釜正在工作,炼制出的柴油不断通过环绕在水箱内的管道冷却后进入地下储油罐,整个加工过程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且场地杂乱,满地油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并组织人员和车辆将其炼油设施全部拆除,对其附属部分进行了捣毁,扣押了主要炼油设备。同时,执法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并通过媒体制成新闻片播出。
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区环保局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在4月18日平新镇新华村满载油漆的运输车意外失火后,区环保局及时与市固废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责成北方特种润滑油厂对失火现场的废油料及容器进行了清理,并送往市固废中心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了此次意外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有法不依的行为得到扭转,保证了松花江化冰期水质安全。
(三)加强了水质监管
半年来,坚持对我区所有具备水质采样能力的单位进行了规范化采样,对8户水质采样及时送市监测中心站,其中:医疗废水4户、电镀废水1户、食品加工废水1户、工业企业废水2户,收取申报性水质监测费23,416元,并完成了水质监测档案归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了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了环境噪声整治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区城市集中居住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合力实施整治工作。半年来,由我局牵头,会同区教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械加工和修理行业等扰民噪声源采取夜间巡查、定点监测、突击检查、督促申报、重罚严管、跟踪问效等措施,强化了环保执法,先后扣押了6家歌厅的功放器、dvd设备,4家娱乐场所的音响设备8套,查封了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审批手续的娱乐场所。通过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特别是在学生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大了整治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不仅为民办了实事,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而且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者行为,扭转了有法不依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遏制,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创建省级和市级“安静小区”计划已全部落实到位,噪声控制区扩建正在全力推进。
(五)加强了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年内计划创建的环保模范小区,环保模范大院,环保模范锅炉房,绿色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商场、饭店、医院均已启动,并在大力推进中;省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落实到两镇,正在创建中;建设100亩环城生态林任务和城区春植工作已如期完成。
(六)加强了建设项目监管
为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严格执行了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标准,认真履行了环保“第一审批权”。上半年共审批新建项目6家,无应批未批、违规审批、擅自降档降格和越级审批现象。此外,还加大了对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打击取缔力度。由于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了环保审批失控,从源头上预防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了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遏止了“15小”企业死灰复燃和新“5小”企业的出现。
(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上半年对13家不法排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实施简易程序处罚8家,收缴罚款7,000元;一般程序处罚5家,收缴罚款17,000元,共收缴罚款24,000元。
(八)加强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半年来,认真宣传贯彻新的排污收费条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做到以收促管,达到控制和削减排污量的目的。在工业企业方面开征面与去年同比增加35%;餐饮业开征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5月末已对74户餐饮业开展了排污申报,与去年同比增加收费面102%;旅店业开征面已

达到了26户。在开展征收排污费工作中,严格执行收费条例,使用软件管理,做到政策、标准公开、实行“阳光收费”。截止5月末,征收排污费金额已达71.4万元,提前7个月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度70万元收费指标。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半年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舆论阵地,抓住各种有利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重大环保节日期间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纪念“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当天,采取灵活、生动的纪念形式,组织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和企业上街开展环保主题宣传。在纪念活动期间向各行业印发了80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公众满意率调查问卷》;与区教科局联合,在3所绿色幼儿园开展“天天环保”幼儿环保游戏大赛,并将部分优秀节目上报市里参加全市评选;配合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对20xx年建立的环境宣传监督站进行走访;与区教科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保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形成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区、建设美好家园、环保应从幼儿抓起的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为达到排污企业员工、国家公务人员、重点农户整体接受环境教育;60%以上非重点农户接受环境教育;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目标,层层落实了环境教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师资作用,建立健全了全区全民环保教育宣传网络,保证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三是通过《环境保护简报》、《工作信息》宣传渠道,不断将我局开展环保工作和行风建设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反馈,现已发12期。
四、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我局始终将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环保工作重要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摆上了位置。一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后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群众反映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严格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责任落实到每个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三访”问题;五是强化信访值班。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日”进行前期排查,能马上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向反映问题的群众说明情况,并尽快解决。同时,严格值班(宿)制度,接到信访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截止现在,共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卡拉ok噪声22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48%;风机噪声6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4%;废气7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5%;生产噪声11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23%,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把环保局建设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行业作风正、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半年来,认真抓了以下工作:
(一)学习提高
组织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地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令;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七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机关工作人员“八不准”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禁区”。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新时期端正政风行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立身行事讲纪律、重法度,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章立制
在抓机关和队伍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等12个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摆正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优政的自觉性,促进了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环保执法适度、准确、得当,半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和公众中较好地树立了环保队伍形象。
(三)开展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了“树立新观念、塑造新形象、养成新作风、规范新秩序”的“四新”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康有序的开展了各阶段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四新”学习教育活动,不仅查找出了我局班子和工作人员在观念、形象、作风、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从而使全局干部树立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工作的新观念;塑造了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的环保干

部新形象;养成了严谨、快速、高效的新作风;形成了政令畅通、厉行节约、文明办公的新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评议内容和实施步骤,求真务实地开展活动,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优良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四新”教育和“双评”活动、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局的公益活动,陶冶情操,使干部职工都能够为本局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而尽职尽责,并为争创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而奋发努力。
上半年的三个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总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的不够,缺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知难而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二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用科学发展观确定工作思路和指导环保工作;三是在谋求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结合点上创新路、出举措不够;四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特有优势,为基层、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新产品和筹措资金方面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上存在着不足;五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不够;六是环保部门内设机构不健全,影响了规范执法;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到位情况。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精神不够强、执法与服务关系未完全摆正、环境监管力量不适应需要等所致。
下半年,要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已有工作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完毕,全文共7287字)

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进展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环保部门关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全州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强能力、重监管、守底线、促发展”的思路,以设施建设、能力建设、改革创新、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为重点,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火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按新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强化工作指导和对涉污企业的定期督查、调度,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州COD新增削减1356.89吨,氨氮新增削减244.26吨;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4187.5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6367.98吨;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161.67吨。火电、水泥两个全口径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64%;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4%。全面完成计划控制目标。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12件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截止目前,8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2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治理工程全部完成;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4个,在建7个,预计今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成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座;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9个;建成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个。20xx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个,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积极申报***市、***县、***试验区行政村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治污项目,其中***县连片集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待下达;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争取到万峰湖污染治理中央专项资金一期2000万元。

(三)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以“治气、治水、治渣”为重点,制定《***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拟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36个污染治理项目,基本解决我州环保设施总量不足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上半年,对全州各县(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并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全州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63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制定机动车准入限制政策,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800余辆。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水十条”,完成全州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南、北盘江,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万峰湖、马岭河污染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改革相互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防治有成效。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逐步削减重金属污染存量。加强危险废物督查,安全收贮转移危险废物6163吨。对15家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13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

(四)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发挥明显。

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29个。积极“跑部、跑厅”协调对元豪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登高煤电一体化项目、马岭水库等大型项目的环评审批事项。

(五)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全面启动南盘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南盘江主要水体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探索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机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治理、重污染企业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营运。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册亨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权属、规模、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的审计,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界定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水资源管理。州政府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用水效率,确保用水安全。

(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兴化、***宜化环境监管监测。

今年上半年,州、市环保部门采取明查、暗查、夜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兴化、***宜化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67人次,现场检查55次。共对***兴化、***宜化3台锅炉进行30天监测;对桔山片区***中学、原***烟厂环境空气进行59天183次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桔山片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依据。聘请环境义务监督管理员5名,在厂区周边村寨及单位团体设立环保联络员25名,对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环保在线监控平台,并安排专人对***兴化和***宜化外排废水和废气实行24小时对监测传输数据进行监控。

(七)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一是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空前。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检查人员5118余人(次),检查企业1587家(次),检查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10余家(次),对398家(次)企业下发了《责令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3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90余万元。 联合公检法执法18次,开展夜查6次,依法限期停产企业47家,限期治理3家。其中对***市余江芭蕉芋淀粉厂、***县***镇远程煤矿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106万元;***市敬南富兴养殖场等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各15天。二是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不断创新。与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协作机制;与***省***市、***自治区百色市建立万峰湖流域跨省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三是环境信访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及时处理环境信访70件,州环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全州共征收排污费2534万元,其中追缴拖欠排污费1158万元。

(八)以环境宣教为引导,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重点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环境保护宣传视频短片,在环境日期间通过州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以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为契机,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主题宣传活动,共组织环保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900余人参与活动。在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丰富的街头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众环保参与意识。

(九)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争取编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与编委办等部门沟通,结合西部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标准,力争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力量。经过积极争取,目前州编委办已同意为我局增加编制21名,待州编委会议审定。二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积极争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着手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经宣传、面试、考察等环节,已确定引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工程等9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待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即可到位。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xx年,州级财政通过追加方式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经费96万元,20xx-20xx年州财政每年预算州级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工作经费100万元,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扎实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认真谋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查找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步骤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上党课等,切实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到实处。

2.扎实抓好干部召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年11月,我局开始实施《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并从20xx年1月起,以《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延伸到各岗位的各个工作环节,切实体现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大为好转,执行力和落实力有所提升。同时,对现有干部进行了适应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等工作,共对18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新提拔副科级干部3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3.扎实抓好党建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州环保局20xx年支部结对扶贫工作计划》,对结对帮扶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汇总。协调解决两户住房困难户建房资金,按照危房改造要求建设住房。根据农产品进机关食堂的要求,我局机关食堂与者王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根据者王村农产品产出情况进行收购,现金结算,促进者王村农产品外销。二是积极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于6月23日、24日对册亨县***乡***村和***村进行“遍访”,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对两个贫困村的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现状、现有产业、发展思路、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等深入了解,对于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走访了***村***,***村蒙德江、潘林4户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干部对***乡共计60户贫困户进行遍访,遍访问卷将由“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时间安排召集对贫困户所属类型进行审定、公示,为下一步制定扶贫计划打下基础。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制定了《***州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和《***州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二是制定完善我局议事决策、综合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等26项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着手推进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重点风险点的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通过努力,全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步小康建设核心指标和国民经济发展统计环保指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饮用水达标率为100%。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全州6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6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上半年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二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今年1、2、5月***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排名第二,3、4月排名第一,6月排名第三。上半年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二、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喜中有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诸多矛盾,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中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一些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急于发展,不按规划执行,在招商引资中 “饥不择食”,盲目上项目。一些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一些地方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对违法排污查处不及时,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

二是总量减排压力大。我州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经济欠发达,污染物排放基数总量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生活和工业污染不断增加。“十二五”减排缺少工业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支撑,工业减排空间较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全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州一些污水处理厂仍由供水公司自行管理,技术人材缺乏,运行长期达不到要求,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三是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我州总体环境趋好,但存在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如普安楼下片区煤矿生产,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期,煤矿无序开发,废水无治理设施,废渣乱堆乱放,导致马岭河流域污染较重。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机动车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粉尘污染等问题突出。***兴化***宜化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恢复生产后仍有超标排放的情况,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影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四是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环境维权诉求日益增多,环境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不能容忍的问题表现出来,环境污染信访逐年上升。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

六是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薄弱。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任务、高要求与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并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薄弱。我州州级及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能力建设在全省处于挂末。

七是环境污染历史欠帐问题较多。一些老企业的污染治理难度大,再加之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已建好的管网由于城市建设损毁严重,生活污水处理率达不到要求,给一些城镇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煤、金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破坏,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治理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在治污手段上有新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启动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建涉重项目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

(二)以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在抓建固本上有新进展。

一是按照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年度任务项目,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二是建设完成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三是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省级责任目标项目。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创新先行上有新发展。

全面深化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总量管控、生态环保红线区划、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综合执法、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四)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在执法监管上有新建树。

一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严格问责一批。二是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四是加强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和信访调处工作。认真开展核辐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评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五)大力推进三大减排措施,在污染物减排上有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进一步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抓好结构减排项目监管统计工作。加强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和定期监测,严肃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达到考核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及时供给环境容量。

(六)加强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和优质服务,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面貌。

一是实行两个严把关。对高排放项目,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对高危高风险项目,严格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把关,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二是开展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三是推进环评改革,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开通环评“绿色通道”, 全力推动重大基础工程项目及系列产业带动招商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按照省环保厅建设项目豁免目录,支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

(七)全面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在强肌壮体上有新起色。

继续加强环境执法、监测队伍人员、装备配置,完成部分县级监察机构和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使能力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全州各主要河流跨境断面水质实现24小时实时上报数据,全州所有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改造升级联网直传,完成州级重金属实验室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按照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强化队伍教育培训,尤其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执法、应急业务培训。创新环境宣传教育载体,宣传环保知识;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等各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15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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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做好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近日组织班子和工作人员围绕XX年市局《关于调整系统目标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x环综〔XX〕52号)的规定,紧密联系本局实际,对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为圆满实现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分解环保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围绕XX年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到全区各环保责任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调查研究,摸清污染治理项目、掌握创建内容、明确污染物削减任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进行了分解,采取区长与各责任部门(单位)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到全区30个部门(单位)和排污企业,并下发了《XX年××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从而使年度各项环保目标责任落到了实处,为扎实有效地完成年度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
(一)加强了烟尘、扬尘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采暖锅炉监测工作。年初,对辖区内的采暖锅炉进行了采样监测和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共监测和检查锅炉81台套,取得合格有效监测数据108个,环保设施完好率达96%,运行率达100%,有效地防止了非正常排污现象;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型煤。建成区内中、小学校茶炉全部改用电能源,限期整治了所有餐饮油烟设备;三是积极实施拆炉并网工作。通过对全区供热锅炉的全面普查,我区城区现有供热锅炉房60处、锅炉89台,其中哈航集团12处35台,供热公司10处19台,本年度计划拆炉并网5台,力争有条件的先期实施拆炉并网;四是综合整治铁路沿线扬尘污染工作。我区铁路沿线煤炭扬尘污染较为严重,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污染,迅速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煤炭扬尘进行调研。铁路沿线现存在煤炭扬尘问题的路段共5处。根据不同情况分三类进行综合整治,一类是哈第八燃料公司实施迁移新址重建。该公司已重新选址,预计6月底前竣工,7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二类是无法搬迁的就地整改。哈航三产公司北厂煤炭转运站因选址原因无法通过搬迁治理污染问题,只能采取就地治理污染的措施。对此,我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对哈航三产公司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对其在煤炭贮存、装卸过程中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哈航三产公司正积极按市、区环保局有关整改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待哈航公司正式批准立项后实施。目前,哈航三产公司正采取临时的防尘措施,尽量使扬尘污染危害降至最低;三类是分散户,对铁路沿线煤炭经营业户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依法进行取缔。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取缔分散经营煤炭业户6家,预计10月底前铁路沿线扬尘问题将得到解决。通过上述监管措施,使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了良好状态。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区环保局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了市级和区级重点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的整改进行督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市级挂牌督办的77家企业中,位于××区行政区域内的有3家企业8个项目,其中哈航集团5个项目、东轻公司2个项目、永佳电镀厂1个项目。根据隶属关系和责任划分,哈航集团和东轻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相关项目的整改情况由市局相关部门督办,其中区环保局配合监管的项目是哈航集团厂外物业公司煤堆扬尘污染问题和东轻公司厂区内其实业公司炼油厂渗漏问题;哈航厂外扬尘整治问题已在前项说明。在对东风油脂化工厂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贮存的各类污油存在渗漏现象。针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要求其立即清除落地污染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露天存放污油及未经处置的各类装油容器,同时建设防渗地面,防止油料装卸产生渗漏污染地下水源。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的行为进行了罚款。该单位负责人对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检查非常重视,对其存在的问题向区环保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完善了应急预案,同时按照环保要求积极整改,限期改正届满后,经区环保局验收,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环保要求。
xx电镀厂现位于××镇××村,曾隶属于东安实业总公司,公司通过企业改制,该厂被剥离,形成独立法人,是哈飞汽车的配套单位,主要电镀哈飞汽车油管及相关零件,年产量300吨。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该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被列为重点督办单位。区环保局经多次督办,该厂现已安装并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保证了污水达标排放。针对其危险废物未进行安全、可回取贮存造成渗漏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理。目前,该厂已对其存在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贮存盐酸渗漏现象及电镀车间地面积水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完善了应急预案,重新建设了防渗地面,制作了封闭车,保障了盐酸贮存、运输中的渗漏、溢流问题,同时加强了员工培训,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工人在工作中随时清理地面积水,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实施每天检查制度。
区环保局在对市级挂牌企业督办的同时,确定了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三家企业为重点整改单位。在检查中,北方特种润滑油厂、航天合成润滑油厂存在与东风油脂化工厂类似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针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届时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海洋橡胶污油再生油厂位于平新镇高潮村,该厂建厂时经区计委立项,区环保局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但该厂投产后未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且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不断有居民投诉。区环保局经多次核查,发现该厂没有按环评文件执行,超范围炼制柴油,并随意倾倒含油废物。针对其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扣环评审批文件,并责令其停产,同时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周边地下水源进行监测。
打击“15小”
企业,防止其死灰复燃是××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平新镇平乐村西侧发现一处黑炼油加工点,其在周围废弃的厂房和近三米高院墙的掩护下进行非法加工。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埋在地下的两台蒸馏釜正在工作,炼制出的柴油不断通过环绕在水箱内的管道冷却后进入地下储油罐,整个加工过程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且场地杂乱,满地油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并组织人员和车辆将其炼油设施全部拆除,对其附属部分进行了捣毁,扣押了主要炼油设备。同时,执法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并通过媒体制成新闻片播出。
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中,区环保局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在4月18日平新镇新华村满载油漆的运输车意外失火后,区环保局及时与市固废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责成北方特种润滑油厂对失火现场的废油料及容器进行了清理,并送往市固废中心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了此次意外事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排污单位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有法不依的行为得到扭转,保证了松花江化冰期水质安全。
(三)加强了水质监管
半年来,坚持对我区所有具备水质采样能力的单位进行了规范化采样,对8户水质采样及时送市监测中心站,其中:医疗废水4户、电镀废水1户、食品加工废水1户、工业企业废水2户,收取申报性水质监测费23,416元,并完成了水质监测档案归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了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了环境噪声整治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区城市集中居住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合力实施整治工作。半年来,由我局牵头,会同区教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经营性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械加工和修理行业等扰民噪声源采取夜间巡查、定点监测、突击检查、督促申报、重罚严管、跟踪问效等措施,强化了环保执法,先后扣押了6家歌厅的功放器、dvd设备,4家娱乐场所的音响设备8套,查封了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审批手续的娱乐场所。通过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特别是在学生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大了整治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不仅为民办了实事,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而且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者行为,扭转了有法不依现象,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遏制,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创建省级和市级“安静小区”计划已全部落实到位,噪声控制区扩建正在全力推进。
(五)加强了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年内计划创建的环保模范小区,环保模范大院,环保模范锅炉房,绿色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商场、饭店、医院均已启动,并在大力推进中;省级生态文明村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落实到两镇,正在创建中;建设100亩环城生态林任务和城区春植工作已如期完成。
(六)加强了建设项目监管
为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严格执行了对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标准,认真履行了环保“第一审批权”。上半年共审批新建项目6家,无应批未批、违规审批、擅自降档降格和越级审批现象。此外,还加大了对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和新“5小”企业的打击取缔力度。由于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了环保审批失控,从源头上预防了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了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遏止了“15小”企业死灰复燃和新“5小”企业的出现。
(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上半年对13家不法排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实施简易程序处罚8家,收缴罚款7,000元;一般程序处罚5家,收缴罚款17,000元,共收缴罚款24,000元。
(八)加强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半年来,认真宣传贯彻新的排污收费条例,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做到以收促管,达到控制和削减排污量的目的。在工业企业方面开征面与去年同比增加35%;餐饮业开征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5月末已对74户餐饮业开展了排污申报,与去年同比增加收费面102%;旅店业开征面已达到了26户。在开展征收排污费工作中,严格执行收费条例,使用软件管理,做到政策、标准公开、实行“阳光收费”。截止5月末,征收排污费金额已达71.4万元,提前7个月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度70万元收费指标。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半年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舆论阵地,抓住各种有利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重大环保节日期间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纪念“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当天,采取灵活、生动的纪念形式,组织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和企业上街开展环保主题宣传。在纪念活动期间向各行业印发了80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公众满意率调查问卷》;与区教科局联合,在3所绿色幼儿园开展“天天环保”幼儿环保游戏大赛,并将部分优秀节目上报市里参加全市评选;配合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对XX年建立的环境宣传监督站进行走访;与区教科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保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环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形成了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区、建设美好家园、环保应从幼儿抓起的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为达到排污企业员工、国家公务人员、重点农户整体接受环境教育;60%以上非重点农户接受环境教育;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目标,层层落实了环境教育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师资作用,建立健全了全区全民环保教育宣传网络,保证了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三是通过《环境保护简报》、《工作信息》宣传渠道,不断将我局开展环保工作和行风建设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反馈
,现已发12期。
四、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我局始终将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环保工作重要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摆上了位置。一是落实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后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群众反映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严格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对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责任落实到每个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三访”问题;五是强化信访值班。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日”进行前期排查,能马上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向反映问题的群众说明情况,并尽快解决。同时,严格值班(宿)制度,接到信访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截止现在,共受理信访案件46起,其中:卡拉ok噪声22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48%;风机噪声6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4%;废气7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15%;生产噪声11起,占信访投诉比例的23%,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五、加强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把环保局建设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行业作风正、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半年来,认真抓了以下工作:
(一)学习提高
组织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地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令;学习贯彻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七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机关工作人员“八不准”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禁区”。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新时期端正政风行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立身行事讲纪律、重法度,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章立制
在抓机关和队伍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等12个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摆正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优政的自觉性,促进了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环保执法适度、准确、得当,半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和公众中较好地树立了环保队伍形象。
(三)开展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了“树立新观念、塑造新形象、养成新作风、规范新秩序”的“四新”学习教育活动。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康有序的开展了各阶段的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四新”学习教育活动,不仅查找出了我局班子和工作人员在观念、形象、作风、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从而使全局干部树立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工作的新观念;塑造了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的环保干部新形象;养成了严谨、快速、高效的新作风;形成了政令畅通、厉行节约、文明办公的新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评议内容和实施步骤,求真务实地开展活动,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优良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四新”教育和“双评”活动、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局的公益活动,陶冶情操,使干部职工都能够为本局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而尽职尽责,并为争创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而奋发努力。
上半年的三个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总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的不够,缺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知难而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二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用科学发展观确定工作思路和指导环保工作;三是在谋求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结合点上创新路、出举措不够;四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特有优势,为基层、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新技术、新信息、新产品和筹措资金方面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上存在着不足;五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企业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不够;六是环保部门内设机构不健全,影响了规范执法;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到位情况。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精神不够强、执法与服务关系未完全摆正、环境监管力量不适应需要等所致。
下半年,要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已有工作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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