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检察院公诉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弹指之间,半年时间便匆匆闪过。为了尽快的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应该对自己这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多进行工作总结有利于增长才干,自我提升,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半年度工作总结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检察院公诉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检察院公诉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六年上半年,公诉二处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围绕“特别敢创新、特别能办案、特别会监督”的工作目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
二○○六年上半年,公诉二处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3件520人,经审查,改变管辖交区院办理82件156人,自行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51件365人。共提起公诉147件360人,不起诉22件22人。退回补充侦查182件448人,受理重报179件470人。此外,还办理了复核案件2件4人,二审案件2件4人,请示案件8件8人,抗诉案件3件10人,备案审查9件16人,调卷审查1件4人。
突出打击重点。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多发性犯罪。共办理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104件227人,提前介入了多起严重抢劫犯罪案件,引导监督侦查,如广深高速公路特大巴士抢劫案等,保持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从严”方针,集中优势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01件251人,重点提前介入办理了“雷霆1号”涉税大案,1·13走私香烟大案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严惩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8件42人,如成功起诉了南头海关缉私分局科长刘昕受贿案等,确保对职务犯罪案件办准办好,有力地惩治腐败行为。
狠抓办案质量。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
积极做好专项治理与打击工作。今年中央统一部署了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活动。在我院的具体工作安排中,公诉二处承担了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和组织落实公诉环节办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任务。对此,我们公诉二处高度重视,除提前制定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外,在院里明确将市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诉二处以后,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在反贪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完成有关案件信息的综合工作,先后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院报送了《关于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和线索排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已查清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报告》、《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评析》等,并按时报送《商业贿赂案件月度专报》。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禁止商业贿赂条例的提案》和《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大力预防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两个议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写作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一文,并及时将我们的意见反馈给有关议案交办部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活动方面,我们对2005年以来我市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真分析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还组织有关区院公诉部门与我处一道和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工作交流,研究当前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们加强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认真落实督办工作。今年上半年,院里交办给我处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进行督办,一项是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建议》提案的汇办工作;另一项是市院部署的制定《关于推进公诉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的工作。接受任务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现两项督办工作均已按期完成。其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建立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意见》一文已及时反馈给有关提案交办部门。
二、坚持以规范为基础,进一步严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
为确保办案质量,落实办案责任,今年以来,公诉二处在原有办案规范化的基础上,查找不足,认真整改,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办案程序和制度。
严肃办案程序。公诉案件的办案程序在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检的工作细则上都有明确的要求,关键在于执行。今年二月份,公诉二处针对在办理公诉案件时程序上容易忽视或存在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成效明显。半年来,我们的程序意识、期限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按诉讼程序办案已成为了一个铁的纪律,下一步我们还要常抓不懈。
严管办案流程。公诉案件从受理、分案、办理、讨论、审批、备案、移送等内部办案环节较多,为保证效率,防止出现差错,我们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保证了内部办案工作畅顺高效。上半年,我们还积极配合案件管理处,完成了公诉案件管理程序需求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全院案管系统统一运转,使公诉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的机制建设尽快完成并予以落实。
规范案件管辖移送工作。针对市区院公诉部门之间因案件管辖移送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汇同公诉一处认真予以研究,在充分听取区院公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份,我们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区两级检察院公诉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分则案件的受理意见》,使公诉案件的管辖和移送工作得以规范执行。
规范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对区院公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公诉案件的质量,今年5月份,我们汇同公诉一处制定了《关于公诉案件备案的规定》并印发给各区院公诉部门执行。该规定对区院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撤回起诉的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等五类案件,要求各区院公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院公诉部门备案审查。建立公诉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有利于市院了解掌握区院有关公诉案件的办理情况;有利于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有利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规范撤回起诉工作。针对撤回起诉工作法律规定的局限性和实践中的不规范做法,今年2月份,在吕志峰副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我院公诉一、二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召开联席会议,就规范撤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以《座谈会纪要》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印发市区两级检察院、法院认真予以执行。撤回起诉工作的规范,使过去市区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撤回起诉上的不规范现象得到了有力纠正,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有利于维护公正司法。
规范不起诉案件的报批工作。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颁布实施后,具体如何报批,市院应如何审批等规范不足问题,纠正实践中有的区院拟作不起诉的案件是以请示的方式报批,有的以报告的方式报批等不同做法。我们根据高检院制定这一规定的精神和原则,年初就制定了《拟不起诉意见书》、《拟不起诉案件报请审批报告》两个范本,印发给区院参照执行,使不起诉案件的报批工作得以规范运行。
规范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方法与格式。针对长期以来,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不规范,质量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都极为重视。处领导多次召集业务骨干研究解决方法,3月份我们印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和制作要求,指导全体公诉人认真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还必须针对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努力提高制作水平。
三、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
为推进公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们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工作部署,在主管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本着积极、慎重、稳妥的原则,针对我市公诉工作实际和薄弱环节,锐意改革创新,各项改革举措正在稳步推进。
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组模式。即由一个主诉检察官带一、二个普通检察官和一个书记员组成一个办案组。通过由主诉检察官主持办案组合议案件,加强案件管理,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合议案件,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指导作用。通过合议案件,使年轻的同志学到经验、学到方法、提高能力。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组模式有利于办案中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学习,克服以往公诉人办案单打独斗、封闭式办案造成的思路不广,视野不开阔,研究问题不深入等现象。半年来,这一模式已初步发挥了作用,起到了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工作合力,促进相互学习的实效。
探索专业化分工办案。根据公诉二处受理案件类型、来源及犯罪特征的不同,我们划分为四类案件:即走私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侵财型犯罪案件。这四类案件分别由海关缉私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反贪局和刑事犯罪侦查局等立案侦查。四类案件在案件特征上,案件证据的种类和形式上差别很大,为提高公诉质量,增强公诉能力,我们年初就对办案人员实行了相对的专业化分工,使一些办案人员相对集中地承办其中某类案件。从实践情况看,这种专业化分工办案,有利于公诉人加强对类案问题的研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利于公诉人发挥引导侦查、监督侦查的优势,形成侦控合力;有利于公诉人的职业化建设,培养专家型的检察官。
积极推进全市公诉一体化建设。公诉一体化是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和检察一体化原则在公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市院公诉部门要加强对区院公诉工作的领导,保证全市公诉工作规范运行,统一步调,协调发展。今年以来,主管公诉工作的吕志峰副检察长亲自部署,市院公诉一、二处狠抓落实,公诉一体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今年初,市区两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共同成立了全市公诉工作的综合信息组,由公诉二处代管,市院公诉一、二处和各区院公诉科都指定了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加强市、区公诉工作的信息沟通,综合信息组不定期编印《深圳公诉信息》,在检察内网、外网上刊发,使全市公诉部门有了一个对内对外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与桥梁。为集中研究解决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市区院公诉工作的经验,我们推动建立了全市公诉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不定期地召开公诉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促进全市公诉工作整体向前发展。下一步,在公诉一体化建设上,我们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一是要探索建立全市优秀公诉人才库,通过了解和掌握全市优秀公诉人才的现状,进一步完善优秀公诉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二是要探索建立全市公诉工作交流互动的机制。通过统一协调、指派公诉人交流办案,促进市区院公诉工作相互带动促进,相互促进。三是要完善公诉业务指导机制。针对目前区院公诉业务请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要求,市院公诉部门应加大对区院公诉部门的业务指导力度,首先就是要完善有关业务指导的机制。比如成立业务指导小组,规范业务请示程序、内容和方式等,切实研究解决公诉工作中经常遇到复杂、疑难问题,为下级院排忧解难。
积极推进远程公诉指挥系统建设。远程公诉指挥系统是一种集语言、图像、数据通信为一体,利用网络通信技术、会议电视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手段,实现异地间对出庭活动实时观摩和监督,实时与公诉人交流信息的现代信息技术系统。今年以来,经过院领导的多方努力,公诉部门与法院刑庭的积极协调,使该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我院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初步意向,通过检法两院之间的专用网络建立远程公诉指挥系统,这对推进公诉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有利于对公诉人的出庭公诉工作进行实时的指挥和指导,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有利于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公诉人出庭工作的情况,以便不断总结出庭经验,提高出庭水平;有利于公诉部门经常性地组织观摩学习优秀公诉人的出庭经验,促进学习提高;有利于对公诉人的出庭活动进行跟踪考评,建立公诉人出庭公诉的考评机制。
探索公诉引导侦查和监督侦查的新机制。针对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侦查工作不作为和对补查工作不重视的行为以及侦查取证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为强化公诉工作的侦查监督职能,我们在以前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基础上,增加强化监督的内容。力图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在今年内建立起既有引导又有监督的检侦工作新机制。主要内容是:对公诉工作中发现的侦查取证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要就个案发检察建议;对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而不能仅仅用口头纠正;对侦查部门和侦查人员不认真对待补查工作和不积极做好补查工作的,要提出书面监督意见,促进整改;要加强宏观监督,注意对一定时期侦查活动中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督促侦查机关纠正。要注意对类案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加强类案的引导和监督;要完善检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侦工作的沟通与联系,注重在配合中加强监督。
四、坚持以能力为保证,着力于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职业素质。
公诉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人,重点在于公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今年上半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面的工作:
端正执法思想,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我们以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理念教育和执法观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事例,加强警示教育,强调公诉人必须牢固树立自觉自律意识,严格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通过教育和学习活动,全处干部思想稳定,理论素养得到提高,保密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改进执法作风,在严谨细致上下功夫。针对少数同志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马虎的问题和办案中责任心不强、审查证据不细等现象,处领导不迁就,不回避,而是针对问题,敢于批评,积极整改。上半年以来,全处同志对改进执法作风重要性认识得到了提高,以“雷厉风行、严谨细致”为基本要求的执法作风得到了弘扬,全处同志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
提高执法能力,在学习钻研上下功夫。在能力建设上,我们把重点放在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引导侦查和监督侦查的能力,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能力,汇报案件的能力,出庭公诉的能力等六个方面,鼓励和促使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养成善于学习,善于钻研的良好习惯。上半年以来,公诉二处通过给全处同志订阅专业书籍,给新任助检员进行上岗培训,派人参加院里组织的脱产培训以及参加高检院组织的专题培训,指派业务骨干给公安预审员授课,落实专人调研业务问题等方式,加大学习培训和调研力度,大家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能力危机意识,增强了认真钻研业务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坚持从严治检,在管理队伍上下功夫。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检”的原则,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在队伍管理上,我们的做法是,首先,处领导以身作则,一心一意抓工作,谋发展。以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班子去带队伍。其次,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从敢于管理入手,查找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经常反思,及时整改。追求善于管理的目标,管理上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善于关心同事,理解同事,帮助同事,做到“人性化”管理,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第三,树正气,压歪风。对兢兢业业工作的同志,对严守工作纪律的同志,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大力表扬;对患得患失的工作态度,对马虎应付的工作作风,对不守纪律的不良现象严肃批评,形成了公诉二处良好的风气。第四,一刻也不放松保廉工作。除了日常教育,规范管理外,针对具体案件、具体工作、具体人员,积极做好预防和监督工作,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我处同志有不廉洁的行为。
总的来说,半年来,我处工作稳步发展,全处同志精神饱满。在刚刚结束的建党85周年纪念日上,我处党支部被评为院先进党支部,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十佳公诉人竞赛活动中,我处检察官张洁敏同志力克群雄,杀入决赛,获得了广东省十佳公诉人称号。这是对我们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鼓励,更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更加努力地工作,谦虚谨慎,奋发进取,创造更大的成绩。
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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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工作总结之家。

篇一:检察院科年终总结

2014年来,检察院公诉科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带领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为契机,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为保障,以推进公诉改革和机制创新为着力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立足公诉职能,不断提高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为维护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公诉职能,严打“三项”

今年以来,公诉科根据我区地处的文化地理位置,以及我区刑事犯罪的特点,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具体分析,对症下药,稳、准、狠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我公诉科突出一个“快字”,坚持快审快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的刑事犯罪件人,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案,为了维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公诉科从受理案件到提起公诉仅用十余天的时间,使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由于及时地打击了犯罪,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等侵财性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是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保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职务犯罪虽然案件数量不多,却影响严重,造成群众对干部的不信任,影响党在群众的威信,致使群众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公诉科针对案发的特点与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及建议,并依法提起公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件人,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与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使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觉运用法律政策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保护犯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科科加强了同森林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上,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加强了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对环境资源危害较大的犯罪案件,坚决予以打击,毫不手软。对于一些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的,则从宽处理,确需提起公诉的,也向法院提出处刑较轻的量刑建议。如:案。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

今年以来,公诉科在办案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强化诉讼、审判监督和建立新机制,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强化诉讼监督。一年来该科始终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重点,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立足“敢抗、善抗、抗准”和查微析疑,不断加大刑事审判和侦查监督工作力度,深化公诉改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2014年,我们审查起诉工件,尽管人均办案量很大,但我们仍要求公诉干警严格按照《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做到“三个确保”。第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确保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的证据全部合法;第三确

保审查起诉的案件均无漏罪漏犯。如案。由于我们严把了案件质量关,2014年我们共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人,依法追诉漏犯、漏罪余人(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件。

二是强化审判监督,重点对2014年的打击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职务犯罪、环境保护犯罪等进行了复查,依法提请抗诉件人,均被发回重审。全年依法抗诉件人,均抗诉成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三是在新机制的建立完善上重点落实了未成年人相关机制、刑事受害人求助机制等。

在未成年人相关机制建立上,我公诉科本着对青少年挽救和教育的方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了诉前帮教考评机制,主要包括:第一步,通过“三见面”、“五谈话”的方式,全面考察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第二步,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帮教条件、未来走向以及再犯罪可能性做出分析论证;第三步,对于不符合不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予以思想帮教矫治工作,以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在刑事受害人求助机制建立上,我公诉科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关注“谁受到了犯罪侵害?”“他们所受侵害如何才能弥补恢复?”建立了以“法律帮助、经济扶助、心理救助”为内容的三重救助机制。首先从“法律帮助”入手,依托刑事和解或量刑建议促赔偿,将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作为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的前提,或作为对被告人提出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从轻处罚量刑建议的前提,让被害人得到及时有力的赔偿。其次加强与民政、社保、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团体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凝聚各方力量筹集救助资金。在对刑事被害人‘法律帮助’和‘经济帮扶’的同时,‘心理救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科对遭受严重心灵创伤、导致心理不平衡、易冲动、存在“报复”意向的被害人,都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化解被害方内心怨恨,防止发生“案后案”。这些机制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今后我科还将建立受害人申诉绿色通道,并将申诉方式、受理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刑事和解的程序、范围及受害人权益等应及时依法告知受害人及相关人员,确保受害人权益能得到有效保证。

三、宽严相济,落实和解的理念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基于这样的政策,2014年以来,检察院公诉科一方面严把“严”字关,即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在注重教育挽救少年犯、初犯、偶犯和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我们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指定专人办理涉黑、涉恶性质的犯罪、恐怖犯罪以及杀人、爆炸、抢劫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到该严则严,依法从重从快,该起诉的要坚决起诉,及时、准确、有力地予以打击。;一方面又坚持“宽”字诀,即要坚持区别对待,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轻情节的犯罪要依法考虑,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对少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专门指定-名精通法律,善于沟通的业务骨干办理此类案件,做到当宽则宽,让双方当事人沟通,同时要通过检察人员入情入理的引

导、劝说,让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修复犯罪给社会、给受害者以及给犯罪者本人家庭的创伤,快速解决争端。加害人对其行为主动承担责任,受害人从社会、情感、经济方面得到满足。以受害人得到补偿为基点,加害人回归社会为终点。如:案。

同时我检察院公诉科在办案中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和解工作,通过刑事司法和解的理念来处理案件,较好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又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果。在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前提下,达到了化解分争、减少对抗、促进和谐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我检察院公诉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公诉各项工作的发展。全面加强公诉队伍的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公诉队伍的政治、业务、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传帮带体系。

我院公诉科针对全科干警平均年龄仅岁,人员变动快、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一些同志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业务技能较欠缺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充分利用年轻同志法学理论素养高、学习进取心强的特点,充分发挥年轻干警的工作优势,提高公诉队伍的执法办案水平。根据个人特长和执法办案经验对全科人员进行分组,各组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组长,新老搭配,形成“传、帮、带”体系。各组组长负责对组内办案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组案件进行初审把关。这一措施加强了对新手的指导,强化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促进了公诉案件质量的提高和办案人员的成长,增强了团队之间的凝聚力、和谐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业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和水平。

1、集体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建立每个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教育,严格队伍管理。结合当前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自学写心得,科室组织谈体会,把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队伍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勤政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由于大部分同志缺乏公诉实践经验,利用科室集中学习,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解释与刑事司法政策,深入研究案例,商讨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技巧。同时把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相结合,着力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公诉业务水平和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着重提高公诉干部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以及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能力。

2、个案经验交流制度。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有影响的或比较典型的案例,通过对科室领导汇报,召集大家集中进行讨论、交流、学习,通过庭审现场观摩、承办人讲评、讨论等形式,开展精品案件经验交流活动,学他人办案的长处为自己所用,切实提高整个公诉队伍的学习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

3、不诉回访帮教及风险评估制度。办案干警对不诉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对不诉的意见和建议,把执法办案活动置于相关机关和群众的监督下,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承办人对不诉案件进行帮教,教育感化被告人,使其对所犯罪行悔悟,教育广大群众,对因犯罪所侵犯权利形成的社会矛盾进行化解,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对不诉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案件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分析意见,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化解的方案以及预案,增强应对不诉案件涉检信访风险的预测与处理能力。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公诉科工作稳步发展,全处同志精神饱满。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公诉队伍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公诉能力弱化;学习、更新知识的能力较弱;执法方式机械单纯等几个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诉科将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及配合全局的能力。

篇二:2010年度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2010年度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2009年×月至2010年×月,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公诉科的业务指导下,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履行公诉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2010年度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我科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999件897人,上期积存40件79人,退查重报12件39人,提级审理案件26件70人,转其他院审理7件16人(以上合计640件1097人)。其中经济案件14件14人,法纪案件2件4人,刑事案件624件1079人;受案数999件897人与上年同期941件844人相比,案件上升0.7%,人数上升6.3%。

提起公诉案件993件873人,与去年同期933件811人相比,案件上升3.8 %,人数上升7.6%。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

不起诉案件9件16人,退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36件97人(含2009年12月退补12件39人),侦查机关撤回案件9件29人,年末无积存。

在提起公诉的993件873人中,抢劫案件96件99人,与上年同期49件89人相比,案件上升14%,人数上升7%;盗窃案件180件289人,与上年同期169件26人相比,案件上升9%,人数上升9%;诈骗案件33件47人,与上年同期21件24人相比,案件上升97%,人数上升96%;故意伤害案件92件117人,与上年同期70件91人相比,案件上升31%,(转载于: 在点 网: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人数上升29%;其它案件192件329人,与上年同期224件346人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数下降9%。

2010年,出庭支持公诉277件,适用简易程序223件。法院下达判决900件794人。抗诉案件3件7人。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把好监督关。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9件。本着严细认真的态度,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发挥主诉检察官个人和主诉检察官会议的互补性,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13件,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8起,规范了起诉意见书粘

贴、卷宗装订、页号打印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开辟审判监督的新领域,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向自侦部门移送徇私枉法案件线索1件,有力地净化了审判环境。

2、加强青少年维权和检察改革探索工作,把好特色关。青少年维权工作是我院的一项特色性工作,我院负责××区、龙凤区、红岗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我科结合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特点,选取也二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素质较高的女主诉检察官专门承办此类案件,贯彻“治病救人”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防止错案1件,通过骨龄鉴定,对1名未满16周岁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已采纳检察建议。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校学生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组织八一农大人文学院辅修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60人旁听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公诉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了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案审查制度,选取了一件典型案件,将共同犯罪中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分案审理,更有利地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公诉科代表我院申报了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顺利地被团中央、最高检等单位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3、加强公诉科内部机制建设,把好规范关。公诉科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从细节入手,规范了受案登记、分案顺序、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期限、补查案件的收卷、律师阅卷登记、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及起诉书的格式与编号、不起诉案卷的装订等日常工作,使公诉工作的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了公诉庭审观摩一次,锤炼公诉人的出庭支持公诉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量大,人员超负荷工作。我院公诉科共有1名检察员,9名助理检察员,承担了每年900余件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人均办案100件左右。每名主诉检察官全年平均每周就要审查二件案件,每件案件的审查时间平均只有2.9天,工作负荷是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重的。

2、在出庭规范化方面,由于公诉科6名检察官,但只有1名书记员,在落实上级院要求的出庭公诉必须配备1名书记员的规定时力不从心。

二、明年工作打算

1、2009年的公诉工作要紧紧围绕省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来进行,一切工作盯着目标看、围着目标干。保证起诉、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杜绝无罪案件,杜绝公诉环节的超期羁押。

2、选树优秀公诉人工作要取得突破。优秀公诉人是公诉工作重要的支点,其可以起到以点代面的作用。要开创争先创优的局面,形成竞争的态势。积极提高观摩庭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开观摩庭,锤炼人员素质,将优秀公诉人选拔出来。

3、调研和宣传报道要上档次。

篇三:2014年度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度检察院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来检察院公诉科报到,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在院领导和科长的关心下,在各位干警的帮助下,自己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业务上都有一定的进步,熟悉了环境,熟悉了工作,完成了分配的工作任务。对于9月份的工作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熟悉环境,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础。

虽然在学校学习了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但对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程序、规定了解的并不详细。因此,我要加强学习,向前辈请教,尽快熟悉环境,熟悉公诉部门的各项工作。一个月来,我首先熟悉了具体各科室的位置和本部门的所有人员,为以后工作更加方便;然后学习了填写简单的公诉部门程序用的文书,如提押证、换押证、补充侦查决定书、简易程序建议书、送达回证等,学习了运用网上文书生成系统生成了各种文书,有逮捕决定书、传唤通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再有就是学习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证人目录、证人名单的文书格式,并且自己尝试制作了各种文书;最后熟悉了公诉案件的基本程序,从逮捕到起诉的各个环节。

二、找准位置,尽最大努力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个月来,我先后跟随科长

提审多次,熟悉了提审的程序和科长工作的方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跟随科长出庭三次,担任书记员两次,自己制作了出庭笔录两份。在案件讨论会议上担任书记员5次,制作了案件讨论笔录5份。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

三、努力学习,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素质。

业务方面,利用闲暇时间,通过各种具体的案件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检察业务,把工作上学到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到了日志上。

在案件讨论会议上,通过各检察官对案件的分析讨论,加深理解了理论上学到的内容,把各项法律原则和规则更好的运用到具体案件中;

在政治理论方面,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和周永康同志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并且参加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通过此次会议真正了解了当前公诉工作的工作重点和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认真写了一篇调研文章,针对当前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办案和调节对接工作机制的问题进行研究。

从模糊到清晰,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自己今后要不断提高检察意识,强化学习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认认真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使自己不断趋于成熟,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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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2021上半年工作总结


检察院20xx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案件审查起诉基本情况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毒品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
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钟明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钟明在被抓获时从其身上搜查出“摇头丸”45粒重18克,可是根据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摇头丸”成分并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亚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这类毒品必须达到二十克以上,钟明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承办人依法做出了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钟明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的处理意见。此外在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有罪之前,我们密切注视案件的证据情况,一改过去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对法院提出的案件证据有问题,不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议,我们及时对证据进行复查,如建议成立,我们及时将案件撤回,避免因无罪判决出现以致工作被动。
六、有关审判监督情况
据统计: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13件盗窃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7件7人并处罚金,在缓刑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盗窃数额巨大的案件。它们是:刘吉斌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七千元;龙良根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八千元;谭亮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其余四件为盗窃数额较大的案件,其特点是均被处以了大额的罚金,少则六千,多则上万。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及时总结情况,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多次协商,认为盗窃案件缓刑判决过多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并就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展开专项调查,提出了从多方面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建议,目前,有关材料正在形成中。
七、报表数据出错的情况
上半年数据报表出错,除了原内勤工作不负责不细致之外,与办公室的数据统计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导致数据出错最重要的原因是报送、统计数据各自为阵,并且形成数据的统计系统环境、软件参数设置不同等技术性问题。因此强烈建议将统计数据工作化零为整,全面、充分地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刑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科技强检,从而从源头上遏止非人为的统计数据错误的现象。



2021年上半年监所检察处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监所检察处工作总结
上半年,监所检察处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高检、省检的统一部署,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主线,按照工作计划要点,积极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动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监所关押情况
截至20xx年6月25日:深圳监狱共有在册罪犯4035人,其中在押罪犯4033人,保外就医2人。
深圳市第一、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在册劳教学员2036人,其中在所劳教学员1972人,所外就医64人。
深圳市属三个看守所共有在押人员2553人,其中已决犯342人,刑事拘留104人,逮捕未结2132人,其中侦查阶段354人,审查起诉阶段399人,审判阶段1353人。
二、工作基本数据
1、驻所检察部分
上半年,共派出驻监管场所干部23人,累计驻所检察20xx天,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054人次,上法制教育课15人次,入仓巡视检查879次,对监管改造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检查102次,发现隐患10处,提出纠正意见4次;与管教干警研究工作46次,参加所方工作会议25次,召开联席会议24次。
2、执法监督部分
(1)法定办案期限监督。共向办案单位发出《法定办案时限执行情况通知书》41份396人次;针对省高院超期的案件向省院监所检察部门提请《关于在押人员超期羁押的情况报告》5份125人次;
(2)刑罚执行监督。对拟留所服刑罪犯13人,拟暂于监外执行罪犯1人,依法出具检察意见。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开展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活动,提升驻所检察室工作质量
1、制定《开展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下基础
开展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活动,是推进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所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市院工作计划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及《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处拟定了《开展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从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等方面规定了创建活动的具体步骤。我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以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和等级管理工作为契机,细化检察职责,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派驻检察室的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力争使市监狱检察室、驻市级各看守所检察室达到“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
2、按照评定标准,加强硬件建设,对各检察室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和添置办公设备
为解决各派驻检察室现有的办公设备陈旧、工作环境简陋,在硬件上远达不到评定标准的问题,我处通过对各驻所检察室硬件配备情况进行摸底,并参照《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的标准,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对驻所检察室全部用房进行了装修,添置了办公家具,并制作了检察室检务公开宣传栏、工作规章制度框等。另外,各检察室需要添置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和摄像机等设备正在购置中。
3、修改和完善监所检察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行,细化和规范监督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使原有的工作规范适应新的工作变化,我处组织工作人员对原有的工作规范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行。此次进行修改的有《监所检察处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秘书岗位职责》、《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人员个人岗位责任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驻劳教所检察室工作人员个人岗位责任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工作岗位职责》等六个岗位责任;去掉不合时宜的条款,修改过于笼统的条文,删除重叠规范,使各项监督工作的流程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为准确行使监督权奠定基础。
另外,为使检察室的转办工作更加流畅,我们印制了“监所检察处转办函”和“检察室转办函”,保证在押人员反映情况能够得到及时传达和转办,转办后有回复。并进一步细化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的操作规程,更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4、加强对区院的业务指导,实行处领导分工负责制,区院的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区院创建规范化检察室的工作,加强对区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我处实行处领导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为:周伟珍副处长分管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监所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郝克君副处长分管龙岗区、罗湖区和盐田区监所检察业务指导工作。
在各区院分管检察长的大力支持和各区院监所检察科的大力配合下,区院各派驻检察室通过开会交流经验、组织工作人员到市院派驻检察室学习经验,工作认真扎实,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创建规范化检察室要求的规章制度。20xx年3月6日至7日,省检察院检查组到南山、福田、罗湖和龙岗区院对创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到各看守所考察驻所检察室工作现场,听取检察室的工作汇报及看守所的情况介绍,检查相关档案材料,抽取在押人员管理信息,对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目前,四个区院派驻检察室已经通过了验收,均达到了“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
6、采取新的工作机制,积极提升监所检察工作效率
(1)重视各派驻检察室内勤工作,实行内勤“正副岗位工作制”
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要求数据和日志等各项数据和材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这就不仅要求检察室的内勤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日常数据和材料管理,更要求内勤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在内勤因出差或假期期间,完成内勤工作,以保障数据的连续性和正确性。为了达到这个标准,我处重视各派驻检察室内勤工作,并在今年实行内勤“正副岗位工作制”。
所谓“正副岗位工作制”,就是在六个检察室原有内勤的基础上,再确定一至两名“替补”内勤,在内勤出差或者请假外出时,完成内勤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正副岗位工作制”,提高驻所干部的电脑水平,我处于3月13日至3月17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岗位练兵活动。
(2)实行科长(主任)例会制度,增进与区院工作联系,形成相互学习借鉴的良好工作氛围
我处于今年初实行全市科长(主任)例会制度,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通过科长(主任)例会,不仅加强了我处与各区监所检察科的联系和沟通,并切实解决了许多工作上的困难,提升了区院的监所检察业务水平,而且各区院一些好的做法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推动监所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的专项检察活动
3月15日,省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监所监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检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我处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并按照省院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市区两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目前,各区院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清理本院收到的监外罪犯法律文书,与审判机关、执行机关等有关机关核对监外罪犯的档案及相关数据,向基层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等相关单位了解监外罪犯情况等,基本上达到了“二清”:辖区内的监外罪犯底数清、监外罪犯脱管漏管情况及原因清。在整改阶段将对基础工作薄弱,监管不力,监督管理停留于表面,考察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及时纠正脱管漏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1、积极探索建立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
对法定办案期限的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处常抓不懈的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客观情况的多变性,超期羁押现象仍然存在。
目前,由我院牵头,市中院、公安局和海关等部门会签的新式换押证制度已经开始实施,这将从制度上落实超期羁押责任人。新式换押证制度实行的“谁移送,谁换押”原则,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避免了由于办案单位不严格依照文件办事,而导致造成诉讼阶段不清、超期羁押数据统计不准确等方面的困难。新式换押证除了克服换押制度执行不顺畅的问题以外,也给预防和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带来了便利,大大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和监督的效果。
2、积极推行约见检察官制度,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保证监管顺利进行
约见检察官制度是我市监所检察部门首创的工作制度,是在押人员向检察室反映、检举、投诉和法律咨询的重要途径,也是驻所检察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
市院驻深圳监狱检察室积极开展对监狱监管活动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两起罪犯刑期错误的问题。如20xx年1月10日,该室在审核罪犯档案材料时发现三监区罪犯刘继红因起诉书上的犯罪时间错误导致刑期错误的问题。该犯于2002年1月26日因涉嫌抢劫被宝安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公安分局抓获,2002年1月27日送往宝安看守所关押,逮捕时间是2002年2月25日,终审判决有期徒刑5年,刑期应该是2002年1月27日至20xx年1月26日。但起诉书、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均把犯罪时间写成2001年1月26日,以致刑满释放时间写为20xx年1月25日,使得该犯将会少服刑一年。在该犯出狱前,检察室及时把有关材料转到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一科,并将此事上报市院监所检察处,由监所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发函,最终中院刑一庭于20xx年1月20日做出裁定,在该犯即将出狱的前夕将原判决的错误刑期予以更正。
3、严格把好出入所关,调查监管工作漏洞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我院驻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检察室于20xx年4月26日在工作中发现,劳教所在对市公安局下辖的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以下简称市戒毒所)送来执行劳教的学员进行入所安全检查时,在其所携衣物中检出毒品。检察室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据查,自2005年来,此类情况已出现8起。调查中发现市戒毒所存在以下管理问题:(1)入所安全检查存在漏洞,给接收单位造成安全隐患;市戒毒所在对入所戒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未仔细检查入所人员所着衣物,致使戒毒人员入所前藏匿其中的毒品、工具和其它危险物品仍能完好保留,给戒毒所及接收单位造成安全隐患。(2)工厂管理松懈,造成安全事故;市戒毒所对工厂安全管理松懈,干警责任心不强,过多使用戒毒人员班组长管理其他戒毒人员,造成危险工具外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最终发生了戒毒人员吞刀自残事件。
基于市戒毒所现存在的问题,根据公安部《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我处拟定了检察建议书,并对市公安局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新入所人员安全检查,对入所人员随身衣物一律仔细检查。2、加强工厂安全检查,实行干警直接管理,杜绝危险工具流出工厂,消除场所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派人专程到检察室了解情况,并表示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4、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广泛谈话措施,有力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驻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针对所内关押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难以进行妥善的管理的问题,积极配合所方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力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该所于今年2月份开始就时有发生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押人员的袭击干警事件,检察室针对上述难题,不逃避,不畏缩,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向所方提出建议,1、加强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在押人员仓的定期清仓力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2、建立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在押人员突发事故的处置方案;3、加强对民警的安全教育,完备对干警人身防护的基本配置;4、艾滋病毒携带者在押人员进出仓门必须请示所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多方协调,理顺艾滋病毒携带者在押人员的投劳渠道。检察室为了缓和他们的情绪,还采取广泛与之谈话的方式,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他们产生不满的情绪导致再次发生事故。
(四)积极开拓监所办案新思路,加大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查办力度
1、贯彻省院会议精神,组织考察学习,努力打开我市监所检察部门查处职务犯罪局面
3月15日,省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监所监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检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杨志强副检察长强调要进一步组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我市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学习会议精神,认识到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明确了查处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20xx年4月19日至21日,在杨志强副检察长带领下监所检察处一行10人,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考察学习。河南省监所检察部门在挖掘线索、开辟案源和组织侦查等方面采取了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方式,通过这次考察使我们重新认识了监所检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提高了办案意识,并启发了工作思路,大大激励了我们的工作热情。
2、精心组织调查,工作细致到位,自侦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4月份,监所检察处在处理案件中发现,某区看守所干警陈某某涉嫌受贿。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处迅速成立办案小组,仔细研究案件线索,并制定严密方案,精心组织初查。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证实陈某某向犯罪嫌疑人家属索取贿赂。经院领导批准,我处果断对其立案侦查,并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当陈某某收取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现金时,我办案人员现场将其抓获。
我处办案小组不仅在案件突破上行动敏捷,同时也注重办案时效,快结快诉,现该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案的成功查办,得到了市院领导和省院领导的表扬。
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打防并重,以防为主,从源头上打击职务犯罪的萌芽
(1)20xx年3月9日,驻市第二劳教所干警刘科为所方的轮训干警上了一堂职务犯罪预防课。堂课主要介绍了劳教检察的性质、业务范围、职责以及管教干警在管理、教育等执法活动中易出现的几类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监所检察部门常规业务之一。据统计,驻市第二劳教所检察室自2002年以来,共为所方干警上职务犯罪预防课20余次,在所方自办的杂志、简报上刊登普法文章50余篇。所方每一期的干警轮训,请驻所检察室的同志为轮训干警讲职务犯罪预防课已经成为了惯例。在市第二劳教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干警依法执法观念普遍加强,执法水平得到提高,队伍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省劳教局、市司法局在劳教二所召开了队伍建设的现场会,其它兄弟单位也常到劳教二所取经学习。
(2)6月21日,在我院驻所检察室的协助下,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召开反腐倡廉、守法勤政的专题教育会,全所民警与驻所检察室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由我处查办的关押在该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现身说法。陈某某原是我市某看守所的民警,已工作25年,其就自己因为贪图钱财,触犯法律,向在押人员家属索取贿赂,从一名人民警察最终沦为犯罪嫌疑人的惨痛教训做了深刻的反省。驻所检察室负责人万良东借陈某某的案例对一所民警在依法管理在押人员和廉政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支队政委刘树华首先肯定了一所开展的这项活动,并教育民警要知足长乐,手莫乱伸,乱伸必抓,不要对金钱有太多的欲望,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一名警察。市第一看守所的干警会后反映,这样的现身说法比上几堂法制课的效果还要好。
驻所检察人员也深受教育,表示“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想履行好检察人员的监督职责,一定要时刻警示自己,去除贪念,真正做到防腐拒变,执法为民。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团队凝聚力,努力提高干部素质
(一)适应轮岗交流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
1、今年初,院党组在“广泛动员、细致工作、综合考虑、全面权衡”的前提下,实行了干部轮岗交流的工作。我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同时也交流进来几位新同志,全处人员表现出热情、积极和主动的工作态度。为了加强干部的业务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派遣处里的业务骨干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如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侦查业务骨干培训班、刑检业务培训班和清华大学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高级培训班等,努力打造一个全方位发展的处室。
2、为了达到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贯彻落实“正副岗位工作制”,提高驻所干部的电脑水平,我处于3月13日至3月17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岗位练兵活动。
此次活动由驻看守所检察室、驻劳教所检察室和驻监狱检察室三个小组组成。各小组长采取安排熟悉业务操作的内勤集中授课,其余同志听课的形式,对驻所日常所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报表的填写与制作以及内勤各项电脑业务都进行了相关的讲解。驻看守所检察室小组的主要学习内容是驻所检察动态管理系统的设置目的、操作方法、与驻所检察工作的相关连接、在押人员基本情况查询以及超期羁押信息的查询等等。在驻劳教检察室小组,内勤还专门编写了一套讲义材料,内容编排与实践联系紧密,使课程更系统化,操作性更强。驻监狱检察室小组还对文件的收发和文档的归类方面进行讲解,通过交流,使各检察干部对内勤岗位有了清晰的认识。
经过几天的集中培训和实践,大部分同志都对驻所检察动态管理系统与各项相关的内勤业务知识有所了解,为落实“正副岗位制”打下了基础,并加强了工作人员的监督本领。
(二)实行“回院办公”制度,增进全处工作人员的交流沟通
监所检察业务工作散杂,工作地点偏远,全处工作人员平时交流的机会并不多,容易引起工作人员缺乏成就感,心理上没有归宿感等问题。我处今年实行“回院办公”制度,即无特殊情况,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五为回院办公日,各检察室人员回院里上班,上网阅览院办公信息,并处理相关事物。该制度的实行,不仅增进了全处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更加强了大家的归宿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团队精神,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三)开展“最佳党日”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根据院里关于“争当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安排,在党的85岁生日之际,我处开展了一次“最佳党日”活动——组织全处人员到梅州参观新中国十大元帅之一的叶剑英故居。叶剑英元帅是伟大的革命斗争过程中产生的革命者,屡次在革命的历史关头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这次党日活动,不仅使全处人员接受了一次非常生动的党课,而且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大家都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进取,继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牢记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五、加大宣传力度,开辟工作信息动态专栏,扩大监所检察的影响
由于监所检察工作的特殊性,业务情况对于院里许多同志来说,是“养在深闺人不知”。为了加大监所检察的宣传力度,及时反映监所检察工作情况,我处创办了《监所检察工作情况》专刊,及时反映全市监所检察的工作动态和业务情况。至今已发表了7期,每一期都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超期羁押问题仍存。目前,公安、检察机关的超期羁押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但法院超期羁押的问题仍然存在,难以杜绝,且存在边清理、边超期的状况。
(二)信息调研的力度有待加强。
(三)处理投诉和扣押物品缺乏力度。目前处理投诉和扣押物品的方法是通过电话联系和向办案单位发转办函,处理方法较单一,且力度不够,有待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驻所检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动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力争今年年内市监狱检察室、驻市级各看守所检察室达到“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
(二)按照省院部署,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的专项检察活动”。
(三)加大信息调研力度。结合监所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进行调查研究。各个检察室要完成调研任务,撰写调研文章、情况分析二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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