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检察业务工作汇报

上半年检察业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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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检察业务工作汇报

上半年检察业务工作汇报
年是我院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积极创建市级先进检察院的一年,也是全区检察系统确定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年。上半年,我们在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维护开发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服务效果为核心,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等检察职责,做到快批捕,快起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件人,经审查批准逮捕件人,决定逮捕人;共受理移送起诉(不起诉)案件件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件人,不起诉件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件人,正在审查件人。所受理的批捕案件数和起诉案件数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和。我们始终坚持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原创:紧密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打击涉毒、严重暴力犯罪、抢劫和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特别是将涉毒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毒案件件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毒案件件人,起诉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效的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器张气焰。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全面提高批捕起诉工作水平,批捕案件均在天内办结,起诉案件不超过天。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通过落实预防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利用检察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们始终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立足于开发区扶贫移民的工作实际,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不断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果,坚持依法、文明、安全办案。截止目前共受理案件线索件人,初查件人,初查终结不立案件人,立案件人,依法查办了一起村干部合伙受贿案和一起贪污案。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把查办的重点放在群众反应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方面,不断增强办案的主动性和发现职务犯罪的能力,在提高侦查水平上狠下功夫。坚持“依法、文明、公正、高效”的办案方针,不断规范办案工作,提高案件质量。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每一起案件都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涉案人员的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核心,把程序合法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首要环节,严格依法收集、审查、固定证据,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我们还立足于检察职能,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通过办案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以及行业和系统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我们始终把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把打击刑事犯罪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不断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办案时限,正确适用法律,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也依法进行监督,坚决纠正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通知立案,追捕,追诉等法律手段,有效纠正违法办案、执法不公等问题。上半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份,通过审查案卷,发现一起涉嫌伪造证据案件线索,而公安机关未立案查处,向公安机关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过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原创: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人决定逮捕。二是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每起刑事判决书进行审查,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权利和超审限等问题。三是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刑事诉讼的监督,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创建“文明接待室”
今年,我们把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做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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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室,配置了基本设施,并将举报申诉的一些基本常识制作上墙,专人负责接待,要求接待人员必须作到“门常开,人常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批阅重要信件制度。上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受理举报线索件人,组织法制宣传次,检察长发表电视讲话次,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群众人(次)。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今年,我们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个有利契机,严格按照中央及区、市、开发区的安排部署,落实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在学习教育中,每一名干警都记学习笔记万字以上,写心得体会篇以上。学习中我们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把学习提高、分析评议以及整改落实等阶段的各项工作与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结合起来,坚持以业务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把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了加强五个方面能力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使教育活动富有检察特色。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执法思想,各项业务工作有了巨大的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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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20xx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促进了县域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7件14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3.7%和16%,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3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4.6%和17.8%,提起公诉208人。

以“平安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以集中处理涉检涉法信访问题为契入点,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件110人,来访人数同比下降了15%。检察长接待48件52人。积极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社区法律服务”、“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9所中小学、12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服务站”,派驻了9名法制副校长、12名社区检察官,协助学校、社区开展综合治理、青少年维权和“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一年来,检察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和建筑工地作法制报告和法律知识讲座1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11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继续重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20xx年,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被地区分院、伊犁州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先后以文件和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推广。

(二)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在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立案侦查科级干部案件3件3人,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院领导深入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4次,编发宣传手册500余本,预防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决议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保护人权。一年来,依法监督侦查部门立案7件7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而立案1件1人,追捕6人,追诉2人,追诉漏罪3起。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件17人,不起诉6件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10件16人,改变移送案件罪名定性4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案件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继续保持了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集中开展了“查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受理案件线索4件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起诉后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3人。

(四)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为载体,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艾合买提依明先进事迹活动作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载体,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检察队伍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各项检察权的行使为重点内容,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中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等五个责任书,全方位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错案责任追究、诫勉谈话及述职述廉等制度。“每天一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干警思想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干警廉政警示教育和家属座谈会,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监督协议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全方位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年内出现错案、干警违法违纪、年度单项业务考核未进入地区前两名等三种情形之一的科(局)室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两年内不能竞聘同一岗位。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与纪律建设为核心,构建“办案工作督查机制”和“检务管理督查机制”,加强了对检察队伍和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保证了检察职能高效履行,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大力实施“能力工程”、“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检察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有2人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1人获得了新疆第七届优秀检察调研成果三等奖,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实际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

进展。大力开展“两个率先”(即在全区率先进入全国模范检察院,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以争先创优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xx年,又获得了全疆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在地区组织的12项业务考核中,取得了9个单项第一、2项第二的好成绩。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信息宣传等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区先进地位。

检察经费和物质保障进一步改善。通过向区、地、县三级财政多方争取资金,高标准地完成了办案警务区和办公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初步建成了以单位局域网、检察三级专线和外网网页为依托,以办公管理软件为应用平台的网络化办公、办案平台,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情况。主要领导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督办,迅速办结,并均以书面形式报告和回复。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爱护,对做好检察工作起到极大的激励、鞭策和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过去的一年中,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问题还有发生;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三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大环境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在部分干警中还存在着审查甄别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能力不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刚结束的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县域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发出了建设“和谐”的动员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倍加清醒地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倍加努力地履行好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20xx年,我县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完成好这一工作任务,我们务必要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是新时期加强“两院”建设,推进司法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为我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切实统一好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认真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必然要求。要紧密结合构建县域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严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正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过失犯罪案件;因邻里、婚姻或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合理的诉求与不恰当的表达方式相交织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区别情况,坚持少捕、少诉,慎捕、慎诉,无逮捕、起诉必要的坚决不予批捕、起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2、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责所在,也是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人民检察院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腐败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的坚定立场,坚决贯彻县委的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突出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公民与单位举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与纪检监察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大力拓宽案源渠道。认真抓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机制。

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探索符合和加快县域和谐社会建设特点的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积极

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推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增强预防工作前瞻性和有效性。

3、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并纠正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罚代刑和侵犯人权等违法犯罪现象的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二是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统一,对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轻罪重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三是要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四是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认真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4、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新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控申部门作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作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办理举报和控告申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工作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发现涉及全局、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调研服务,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继续大力开展检察工作“四进”活动(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乡镇赶集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机会,组织检察干警进乡、进村、入户、设点,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明确要求。一是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职业品质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学习、教育、制度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各种方法措施,着力培养检察干警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奉献的司法品质,使其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律监督队伍。三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切实提高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切实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监督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四是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县检察工作特色的培训考核制度。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五是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把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六是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和谐科室创建活动,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促进检察机关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进取向上风气的形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积极依靠县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完善同代表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转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不断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xx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建设县域和谐社会战略的开局之年。在新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决议的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宏伟蓝图和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更加繁荣、富强、和谐的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检察院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 案件审查起诉基本情况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毒品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

一、 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 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 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钟明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钟明在被抓获时从其身上搜查出“摇头丸”45粒重18克,可是根据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摇头丸”成分并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亚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这类毒品必须达到二十克以上,钟明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承办人依法做出了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钟明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的处理意见。此外在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有罪之前,我们密切注视案件的证据情况,一改过去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对法院提出的案件证据有问题,不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议,我们及时对证据进行复查,如建议成立,我们及时将案件撤回,避免因无罪判决出现以致工作被动。

六、 有关审判监督情况

据统计: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13件盗窃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7件7人并处罚金,在缓刑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盗窃数额巨大的案件。它们是:刘吉斌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七千元;龙良根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八千元;谭亮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其余四件为盗窃数额较大的案件,其特点是均被处以了大额的罚金,少则六千,多则上万。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及时总结情况,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多次协商,认为盗窃案件缓刑判决过多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并就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展开专项调查,提出了从多方面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建议,目前,有关材料正在形成中。

七、 报表数据出错的情况

上半年数据报表出错,除了原内勤工作不负责不细致之外,与办公室的数据统计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导致数据出错最重要的原因是报送、统计数据各自为阵,并且形成数据的统计系统环境、软件参数设置不同等技术性问题。因此强烈建议将统计数据工作化零为整,全面、充分地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刑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科技强检,从而从源头上遏止非人为的统计数据错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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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院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案件审查起诉基本情况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毒品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
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钟明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钟明在被抓获时从其身上搜查出“摇头丸”45粒重18克,可是根据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摇头丸”成分并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亚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这类毒品必须达到二十克以上,钟明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承办人依法做出了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钟明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的处理意见。此外在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有罪之前,我们密切注视案件的证据情况,一改过去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对法院提出的案件证据有问题,不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议,我们及时对证据进行复查,如建议成立,我们及时将案件撤回,避免因无罪判决出现以致工作被动。
六、有关审判监督情况
据统计: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13件盗窃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7件7人并处罚金,在缓刑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盗窃数额巨大的案件。它们是:刘

吉斌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七千元;龙良根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八千元;谭亮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其余四件为盗窃数额较大的案件,其特点是均被处以了大额的罚金,少则六千,多则上万。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及时总结情况,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多次协商,认为盗窃案件缓刑判决过多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并就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展开专项调查,提出了从多方面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建议,目前,有关材料正在形成中。
七、 报表数据出错的情况
上半年数据报表出错,除了原内勤工作不负责不细致之外,与办公室的数据统计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导致数据出错最重要的原因是报送、统计数据各自为阵,并且形成数据的统计系统环境、软件参数设置不同等技术性问题。因此强烈建议将统计数据工作化零为整,全面、充分地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刑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科技强检,从而从源头上遏止非人为的统计数据错误的现象。

2020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二○○五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省局监察室和市局党组的精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国税中心工作,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为载体,以ISO贯标和"两权"监督为抓手,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实现绍兴国税事业的持续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简要回顾
(一)重领导,着力构建良好的工作机制
一是市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朱关烈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并明确了我处室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络和上传下达等有关事项,保证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市局于年初及时下发了《20xx年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绍市国税监[20xx]41号),确定了今年全市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提出了"一个转变,四个力争"的工作目标,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力争使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为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力争使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满意度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市局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从而在全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重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政治基础
我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作为"收好税,带好队"的良好机遇,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纪委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会议精神,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并多次举行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辅导会,如由市局朱关烈局长作了题为《实现自我超越,为绍兴国税事业多作贡献》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了省委党校曹文彪教授作了题为《第五项修炼与学习型机关》的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叶振东副校长就"科学理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作辅导报告.同时通过网上廉政教育和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广泛而热烈的学习讨论.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绍兴国税愿景,"执法公正严明,服务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队伍奋发有为"为绍兴国税的发展目标,为搞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重制度,逐步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还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一是对领导干部,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好"五条纪律"和"三个必须",即: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退,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要;在议事决策中"一把手"必须末位表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加以体现.二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明确自觉遵守"七个严禁,即: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严禁以培训等名义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有偿发行内部刊物的行为;严禁在推广税控计价器的过程中,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严禁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行为,特别是严禁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等;严禁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同时,在原有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与市局信息中心一起共同研发了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并于今年3月份在市本级进行了实施."五条纪律","三个必须"和"七个严禁"等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重沟通,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国税工作的灵魂.我局从优化服务,改进作风入手,精心打造和谐国税,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成效显著.一是不断深化纳税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性服务的主渠道----绍兴国税网站的建设,在充分体现绍兴国税"规范,便民,透明,高效"的工作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纳税提醒","政策解读"和"以案说法"三个子栏目;同时提高了网上咨询问题的答复质量,实现了由提问人对答复质量进行评定的办法.二是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以便民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位.市局明确要求管理员税收信息送达率要达到98%;下户辅导率要达到100%,辅导准确率要达到95%.三是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市局领导带头开展了走访纳税人活动,分别走访了古越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征求了对国税局在规范执法,服务纳税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向纳税人系统解释出口退税,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和政策,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趋势,农产品收购处理等一些疑难问题都一一作了现场解答,并为纳税人今后如何进一步发展从税收角度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五)重督查,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全市国税系统贯标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贯标工作在规范并推动国税工作持续改进的作用,真正使ISO9000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提升系统行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基础平台.一是进一步夯实贯标工作基础.今年5月份,结合征管改革和机构职能的调整,我处室及时对体系文件及6个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新增了《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操作工作规程》,同时认真开展了一次部门内审,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适宜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使内审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改进的主要抓手.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子系统试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能与"两权"监督,ISO内审,效能督查和执法考核相结合,重点是20xx年度已开展的税收执法行为,选取了6个选项点中的61条线索开展了人工核查.检查共发现了11个问题,提出了10条合理化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试点中还对软件结构的正确性,流程的顺畅性,选项的科学性,操作的便捷性进行了测试,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肯定.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和大宗物资采购检查.今年5月,根据省局的要求,由我处室牵头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到了政策法规,办税程序和标准,执法结果全透明,在大宗物资采购方面中能严格按照5000元以下询价采购,5000元至50000元实行邀请报价,50000元以上实行邀请招标的标准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市局成立作风纪律督查小组,按照"在岗,在行,在状态"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规范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
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局的要求,我们还组织全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开展了以"关于预防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问题"和"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员廉政教育和管理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业务调研.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共撰写有质量,有分析的调研文章14篇,并专门在《绍兴国税研究》出了一期专辑.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信5件,已全部处理完毕,纪检监察统计报表也按要求认真做好.
回顾半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离新世纪国税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如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还不够严格,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下半年市局将开展以"清廉文明,平安国税"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活动,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三是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局在开展行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的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参加市纠风办组织的"企业评议部门"和"行风广播对话"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认真组织特邀监察员进行明查暗访活动,以推动各地行风建设不断深入.
四是围绕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力度.要继续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的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下半年市局将举办一期内审员资格培训班,切实提高内审员综合素质.组织一次全市国税系统有重点的全面内审,突出重点对监督制约的薄弱环节和不按规定要求的一些做法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五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市局将在三季度举办一期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为国税中心工作服务的能力,增强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协调的能力,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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