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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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2018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和九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融入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着力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责任制等方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建设绿色**、富裕**、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继续以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为载体,扎实推进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我县自去年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试点工作以来,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在责任制贯彻落实方面,改变以往只由县委和各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模式,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的覆盖面,在全县范围内实行重奖重惩的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除签订《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外,还签订《乡科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人盯人”的战术。实践下来,这一做法有效地克服了以往没有和部分单位签订责任书,所造成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今年全会召开后,进一步健全完善这一做法,并推广到涉及管钱管物等权力部门的一般党员干部中。2018年,县委分别和全县8个乡镇党委、8个县直机关党委、5个县直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直机关党委分别和12个县直党总支、45个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累计共签订乡科及处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41份,交纳廉政公积金47.8万元。乡镇和县直单位也参照此办法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别与村委会、股所干部签订了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形成了责任制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促一级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责任制签订后,及时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我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围绕发展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发展,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发展,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共进。针对当前全县存在的审批项目多、审批环节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管得过多过杂、互相推诿扯皮,效率低、态度差、不诚信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开展问卷调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的四步工作法推进软环境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决定》、《**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县首问首办负任制》、《**县服务承诺制》、《**县限时办结制》、《**县行政审批改革若干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暂行办法》等10项配套制度,在全县着力打造开明优惠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建立优质、高效、规范、一流的软环境,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实现了全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行政审批登记收费减少一半的目标。一年来,全县属县级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共有456项,保留实施196项,占43%,精简 256项,精简率57%。对清理出的166项行政事业收费实行免收,保留的85项均为省、市收费项目。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在电视台、报刊上进行公告。成立了经济社会发展投诉中心,专门受理企业、群众、客商对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清、凡查清的百分之百依纪依规处理。全面实现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同时执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扩大了问责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及问责程序,各级党委、政

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府成立了问责领导小组并在纪检监察机关设立问责办公室,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全县各级行政问责办公室严肃查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先后对6名干部进行行政问责,并按照一件一档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三)强化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服务于全县经济工作中去谋划和发展,加强对县委、政府各项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抓好工作落实。一是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7亿元,增长23%的目标,围绕重大项目的落实,继续组建3个督查小组,由县纪委的副书记参与对全县32个“五定”目标责任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项任务按期落实。二是围绕省、市、县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成立问责办,加大对贯彻落实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着不办、拖着慢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全年累计对4人进行了行政问责。三是结合“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出台办法,加强软环境建设,强化对招商引资软环境、固定资产投资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阻挠、破坏招商引资的人和事从严从重坚决查处。四是按省、市、县的安排,认真督促各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共在全县68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8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对所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对在自查清理和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14个不同程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决定书,作出了相应的处罚。五是结合物价上涨的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廉租房建设,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抓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得到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等有关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和《纪检监察业务教程》,编印了《**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政纪知识读本》,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把廉政文化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对廉政文化“六进”进行了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宣传、妇联、教育等部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壮(苗、瑶)乡活动。以“九个一”助推廉政文化进家庭,努力构建拒腐防变的家庭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了一次读书思廉活动;二是每季度专题制作一块“廉政文化进家庭”宣传专栏;三是召开了一次家庭助廉座谈会;四是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廉内助教育讲座;五是每到节日向廉内助印发廉政倡议书、发送廉政提示短信息;六是组织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七是签订了一份廉内助承诺书;八是举办了一次廉政文化进家庭文艺演出;九是开展了一次家庭廉内助经验交流大会,树立家庭廉内助典型。加大对乡科干部的廉政培训和教育的力度,举办了全县第二期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向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发送廉政贺卡460份,在县委门口和通玄广场专栏上定期宣传党纪国法,聘请知名专家,为全县科级、股所以上干部1000余人开展科学发展观以及廉政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积极组织协调,建立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至9月底,全县累计组织新提拔的103名科级干部和1000余名股所干部到该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防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始之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干部健康成长。二是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按照软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深化对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相协调。按照建立七项长效机制的要求,县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暂行办法》、《**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清理不符合优化软环境的制度,着力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软环境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8个配套文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和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前置审计、决算审计,确保造价合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共组织施工招投标项目48个,其中,政府性投资31个,累计实施审计项目34项,报审金额1.22亿元,审计核减工程款917.78万元,核减率为7.5%。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制度,2018年1至9月,政府采购总额达1125.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427.19万元,增61.2%,节约资金85.93万元,节约率达7.1%。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对在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的14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建立了8项依法理财承诺书,逐步建立健全治理私设“小金库”长效机制。一是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严禁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二是依法任用会计人员,严禁无证上岗和任意调换;三是依法执行会计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四是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严禁先采后办和隐瞒不报。五是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乱收乱罚和坐收坐支。六是依法使用财政票据,严禁乱开乱用和混用、串用。七是依法加强现金管理,严禁违规支付和白条抵库。八是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严禁擅自开户和多头开户。县监察、审计、财政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承诺单位进行不定期监督。三是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推进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的有效实施,用公开透明的办法监督约束干部的用权行为,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对全县40余个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45个单位155个集体和930名个人申报各类表彰、荣誉称号进行审查,对7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查;建立健全69名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对413名县管乡科级干部开展了述廉评廉;对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申报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批;坚持县委领导同下级党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6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5人(次);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强化对人、财、物较集中的重点部门及岗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大了对违反党政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办违纪案件是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是贯彻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实行分管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专人负责,一包到底,对信访件坚持实行领导批办回报,季度信访专报。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64件(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3件,下降了26%;初核违纪线索61件,其中转立案18件,失实23件,适当处理20件,办结率95%;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7件,乡(镇)纪委办理6件,县直纪委(纪检组)办理了5件;全县共立案件18件,与上年同比增加了3件,增20%,结案18件,处分人员18人,其中一般干部10人,其他人员8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2人)。在整个案件查处工作中,一是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和创先工作,强抓《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清理和纠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对信访件实行领导批办,信访专报等,确保安全办案,文明办案。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执纪办案的水平。四是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剖析典型案件,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新的成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干部抓工作落实适时提出纪律要求,始终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对全县中小学校春秋两季执行新的收费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努力纠正医疗行业中乱加价、乱收费的歪风,开展了医药市场的集中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参加了电子商务药品集中竞价招标采购。切实强化农村基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私挖滥采煤炭资源、公路“三乱”、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开展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小金库”等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校春秋两季执行新的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全年,全县共免除学生杂费505万元,补助公用经费1776万元,66042名中小学生享受价值达597万元的免费教科书;全县21326名中小学生享受贫困学生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354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28人,补助2.77万元。二是努力纠正医疗行业中乱加价、乱收费的歪风。开展医疗行业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共检查医疗服务单位12家,各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52个,医疗材料和药品价格218个,明码公示牌24块,药品价格公示和收费项目公示472个,查处价格违纪行为3件,查处违纪金额35615.01元。参加以省(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的医院共15家,参加率达100%,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为1385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60%。三是强化农村基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好《云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强化农民税外负担监督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促进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狠抓村务公开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四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煤炭私挖滥采、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开展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小金库”专项治理等专项检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为1467辆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并减免车辆通行费3.68万元,为抗冻救灾的187辆车辆免费放行,共减免车辆通行费1.81万元。五是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要求,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对地税、国税、建设等27家单位和8个乡镇的所有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对在行风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作出公开承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把行风建设纳入日常工作来抓实抓好。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始终按照中央、省、市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大力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推行领导干部包案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一是为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委对201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二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各项制度情况的有效监督,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狠抓落实。三是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教育方面,我们重点以农村文艺演出队为载体,抓好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壮(苗、瑶)乡活动,使廉政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有机结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完善“三公开一听证”制度,并逐步扩大范围;在监督方面,重点是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在惩处方面,重点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惩处力度。通过努力,我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全县建立信访代办机构327个,聘请信访代办员348人,代办各类信访案件315件,有效避免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发生。(七)不断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围绕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的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强化业务考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定时学习制度,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使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在实践中要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工作的问题,干部如何沉下基层搞好调查研究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好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好省、市、县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四项制度,机关在执行上带头作表率;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等一系列要求,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向县直单位派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整合监督力量,拓展监督领域,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了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推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选拔6名副科以上年轻干部到中纪委、省纪委、云南大学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考试。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内容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作出了个人承诺。同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春耕生产、新农村建设及“866”工程建设工作中,带头为地震灾区、扶贫联系点捐资捐物和交特殊党费3万余元,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切实搞好纪检监察课题调研,加强信息督查工作,共编报信息200余条,被省纪委采用6条,市纪委采用41条,《云南纪检监察杂志》采用4条,信息工作进一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还不多,部分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得还不够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还有待加强;三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办法还有待进一步高,特别是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到方面的原因,纠风工作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与上级和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2019年工作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为建设绿色**、富裕**、和谐**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紧紧抓住影响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歪风邪气,努力突破制约发展环境的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加强专项治理,切实提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实效性。以更大的诚意、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努力,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联系会议制度,科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拓展工作领域,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三)加强廉政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将激励、教育、关心、挽救干部作为想问题、作决策的出发点,将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在思想意识、制度完善、改革措施、行为方式之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上。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通过示范式的正面教育、解剖式的警示教育、针对式的主题教育、提醒式的常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坚持对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教化作用、约束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廉政教育约谈制度,做到“五个必谈一约谈”。(四)创新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预见性。认真贯彻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在工作中充分体现预防在先的核心思想,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真正把制度变成防治腐败的“高压线”和“防火墙”。进一步严格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以及8个配套办法,凡政府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出资限额以上的项目,都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投标,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和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严格前置审计、变更审计、决算审计,确保造价合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要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五)加强监督制约,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不断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手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日常监督、阶段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受追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办法》,建立规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六)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既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又关注人民群众的反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既注意挽回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又注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七)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加强软环境建设。对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岗不在状态、中途脱岗;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销)”等不良行为的干部严肃查处、严肃问责,进一步推进全县软环境建设。(八)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督促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对所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时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提高。(九)进一步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坚持服从核心、服务中心、顺应民心、凝聚人心、增强信心,力争在服务大局上有更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进工作上有更实的举措,履行职责上有更强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增强本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开拓新思路,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掌握新规律,总结新经验,创造新业绩;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突破工作难点,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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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


2018年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2018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和九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融入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着力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责任制等方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建设绿色**、富裕**、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继续以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为载体,扎实推进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我县自去年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试点工作以来,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在责任制贯彻落实方面,改变以往只由县委和各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模式,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的覆盖面,在全县范围内实行重奖重惩的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除签订《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外,还签订《乡科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人盯人”的战术。实践下来,这一做法有效地克服了以往没有和部分单位签订责任书,所造成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今年全会召开后,进一步健全完善这一做法,并推广到涉及管钱管物等权力部门的一般党员干部中。2018年,县委分别和全县8个乡镇党委、8个县直机关党委、5个县直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直机关党委分别和12个县直党总支、45个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累计共签订乡科及处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41份,交纳廉政公积金47.8万元。乡镇和县直单位也参照此办法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别与村委会、股所干部签订了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形成了责任制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促一级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责任制签订后,及时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我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围绕发展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发展,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发展,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共进。针对当前全县存在的审批项目多、审批环节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管得过多过杂、互相推诿扯皮,效率低、态度差、不诚信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开展问卷调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的四步工作法推进软环境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决定》、《**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县首问首办负任制》、《**县服务承诺制》、《**县限时办结制》、《**县行政审批改革若干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暂行办法》等10项配套制度,在全县着力打造开明优惠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建立优质、高效、规范、一流的软环境,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实现了全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行政审批登记收费减少一半的目标。一年来,全县属县级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共有456项,保留实施196项,占43%,精简256项,精简率57%。对清理出的166项行政事业收费实行免收,保留的85项均为省、市收费项目。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在电视台、报刊上进行公告。成立了经济社会发展投诉中心,专门受理企业、群众、客商对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清、凡查清的百分之百依纪依规处理。全面实现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同时执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扩大了问责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及问责程序,各级党委、政府

2018年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成立了问责领导小组并在纪检监察机关设立问责办公室,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全县各级行政问责办公室严肃查处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先后对6名干部进行行政问责,并按照一件一档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三)强化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服务于全县经济工作中去谋划和发展,加强对县委、政府各项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抓好工作落实。一是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7亿元,增长23%的目标,围绕重大项目的落实,继续组建3个督查小组,由县纪委的副书记参与对全县32个“五定”目标责任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项任务按期落实。二是围绕省、市、县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成立问责办,加大对贯彻落实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着不办、拖着慢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全年累计对4人进行了行政问责。三是结合“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出台办法,加强软环境建设,强化对招商引资软环境、固定资产投资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阻挠、破坏招商引资的人和事从严从重坚决查处。四是按省、市、县的安排,认真督促各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共在全县68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8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对所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对在自查清理和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14个不同程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决定书,作出了相应的处罚。五是结合物价上涨的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廉租房建设,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抓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得到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等有关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和《纪检监察业务教程》,编印了《**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政纪知识读本》,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把廉政文化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对廉政文化“六进”进行了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宣传、妇联、教育等部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壮(苗、瑶)乡活动。以“九个一”助推廉政文化进家庭,努力构建拒腐防变的家庭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了一次读书思廉活动;二是每季度专题制作一块“廉政文化进家庭”宣传专栏;三是召开了一次家庭助廉座谈会;四是举办一次反腐倡廉、廉内助教育讲座;五是每到节日向廉内助印发廉政倡议书、发送廉政提示短信息;六是组织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七是签订了一份廉内助承诺书;八是举办了一次廉政文化进家庭文艺演出;九是开展了一次家庭廉内助经验交流大会,树立家庭廉内助典型。加大对乡科干部的廉政培训和教育的力度,举办了全县第二期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向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发送廉政贺卡460份,在县委门口和通玄广场专栏上定期宣传党纪国法,聘请知名专家,为全县科级、股所以上干部1000余人开展科学发展观以及廉政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积极组织协调,建立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至9月底,全县累计组织新提拔的103名科级干部和1000余名股所干部到该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防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始之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干部健康成长。二是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按照软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深化对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相协调。按照建立七项长效机制的要求,县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暂行办法》、《**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清理不符合优化软环境的制度,着力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软环境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8个配套文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和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前置审计、决算审计,确保造价合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共组织施工招投标项目48个,其中,政府性投资31个,累计实施审计项目34项,报审金额1.22亿元,审计核减工程款917.78万元,核减率为7.5%。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制度,2018年1至9月,政府采购总额达1125.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427.19万元,增61.2%,节约资金85.93万元,节约率达7.1%。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对在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私设“小金库”的14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建立了8项依法理财承诺书,逐步建立健全治理私设“小金库”长效机制。一是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严禁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二是依法任用会计人员,严禁无证上岗和任意调换;三是依法执行会计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四是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严禁先采后办和隐瞒不报。五是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乱收乱罚和坐收坐支。六是依法使用财政票据,严禁乱开乱用和混用、串用。七是依法加强现金管理,严禁违规支付和白条抵库。八是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严禁擅自开户和多头开户。县监察、审计、财政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承诺单位进行不定期监督。三是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的有效实施,用公开透明的办法监督约束干部的用权行为,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对全县40余个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45个单位155个集体和930名个人申报各类表彰、荣誉称号进行审查,对7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查;建立健全69名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对413名县管乡科级干部开展了述廉评廉;对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申报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批;坚持县委领导同下级党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6人(次),诫勉谈话13人(次),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5人(次);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强化对人、财、物较集中的重点部门及岗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四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大了对违反党政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办违纪案件是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是贯彻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实行分管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专人负责,一包到底,对信访件坚持实行领导批办回报,季度信访专报。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64件(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3件,下降了26%;初核违纪线索61件,其中转立案18件,失实23件,适当处理20件,办结率95%;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7件,乡(镇)纪委办理6件,县直纪委(纪检组)办理了5件;全县共立案件18件,与上年同比增加了3件,增20%,结案18件,处分人员18人,其中一般干部10人,其他人员8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2人)。在整个案件查处工作中,一是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和创先工作,强抓《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清理和纠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对信访件实行领导批办,信访专报等,确保安全办案,文明办案。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执纪办案的水平。四是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剖析典型案件,总结经验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五)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新的成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干部抓工作落实适时提出纪律要求,始终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对全县中小学校春秋两季执行新的收费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努力纠正医疗行业中乱加价、乱收费的歪风,开展了医药市场的集中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参加了电子商务药品集中竞价招标采购。切实强化农村基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私挖滥采煤炭资源、公路“三乱”、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开展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小金库”等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校春秋两季执行新的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情况。全年,全县共免除学生杂费505万元,补助公用经费1776万元,66042名中小学生享受价值达597万元的免费教科书;全县21326名中小学生享受贫困学生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354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28人,补助2.77万元。二是努力纠正医疗行业中乱加价、乱收费的歪风。开展医疗行业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共检查医疗服务单位12家,各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52个,医疗材料和药品价格218个,明码公示牌24块,药品价格公示和收费项目公示472个,查处价格违纪行为3件,查处违纪金额35615.01元。参加以省(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的医院共15家,参加率达100%,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为1385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60%。三是强化农村基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好《云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强化农民税外负担监督管理,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促进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狠抓村务公开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四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煤炭私挖滥采、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开展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小金库”专项治理等专项检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为1467辆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并减免车辆通行费3.68万元,为抗冻救灾的187辆车辆免费放行,共减免车辆通行费1.81万元。五是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要求,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对地税、国税、建设等27家单位和8个乡镇的所有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对在行风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作出公开承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把行风建设纳入日常工作来抓实抓好。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始终按照中央、省、市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大力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推行领导干部包案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一是为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委对201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二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各项制度情况的有效监督,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狠抓落实。三是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教育方面,我们重点以农村文艺演出队为载体,抓好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壮(苗、瑶)乡活动,使廉政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有机结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完善“三公开一听证”制度,并逐步扩大范围;在监督方面,重点是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在惩处方面,重点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惩处力度。通过努力,我县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全县建立信访代办机构327个,聘请信访代办员348人,代办各类信访案件315件,有效避免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发生。(七)不断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围绕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的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强化业务考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定时学习制度,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使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在实践中要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工作的问题,干部如何沉下基层搞好调查研究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好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好省、市、县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四项制度,机关在执行上带头作表率;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等一系列要求,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向县直单位派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整合监督力量,拓展监督领域,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了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推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选拔6名副科以上年轻干部到中纪委、省纪委、云南大学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考试。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内容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作出了个人承诺。同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春耕生产、新农村建设及“866”工程建设工作中,带头为地震灾区、扶贫联系点捐资捐物和交特殊党费3万余元,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切实搞好纪检监察课题调研,加强信息督查工作,共编报信息200余条,被省纪委采用6条,市纪委采用41条,《云南纪检监察杂志》采用4条,信息工作进一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还不多,部分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得还不够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还有待加强;三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办法还有待进一步高,特别是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到方面的原因,纠风工作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与上级和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2019年工作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为建设绿色**、富裕**、和谐**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紧紧抓住影响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歪风邪气,努力突破制约发展环境的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加强专项治理,切实提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实效性。以更大的诚意、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努力,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联系会议制度,科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拓展工作领域,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三)加强廉政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将激励、教育、关心、挽救干部作为想问题、作决策的出发点,将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在思想意识、制度完善、改革措施、行为方式之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上。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通过示范式的正面教育、解剖式的警示教育、针对式的主题教育、提醒式的常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坚持对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培训,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教化作用、约束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廉政教育约谈制度,做到“五个必谈一约谈”。(四)创新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预见性。认真贯彻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在工作中充分体现预防在先的核心思想,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真正把制度变成防治腐败的“高压线”和“防火墙”。进一步严格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以及8个配套办法,凡政府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出资限额以上的项目,都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投标,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和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严格前置审计、变更审计、决算审计,确保造价合理、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要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五)加强监督制约,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不断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手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日常监督、阶段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受追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施办法》,建立规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六)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既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又关注人民群众的反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既注意挽回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又注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七)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加强软环境建设。对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岗不在状态、中途脱岗;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销)”等不良行为的干部严肃查处、严肃问责,进一步推进全县软环境建设。(八)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督促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对所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时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提高。(九)进一步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坚持服从核心、服务中心、顺应民心、凝聚人心、增强信心,力争在服务大局上有更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进工作上有更实的举措,履行职责上有更强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增强本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开拓新思路,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掌握新规律,总结新经验,创造新业绩;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突破工作难点,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的管理。

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


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县监察局在州监察局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及全州监察局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县行政监察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得到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月15日,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县纪委监察局传达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及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协助政府与各部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向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任务。(二)明确任务,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为规范各责任单位廉政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工作台帐,县纪委监察局以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为主要内容,以规范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为重点,采取内容讲解、分组讨论、现场答疑、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县直部门具体负责责任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局行政监督问效职能,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三)强化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领导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为主线,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政策理论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工作规划》的有效贯彻实施。结合“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对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公仆》和《真水无香》等优秀故事片,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述职述廉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加强对他们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作风的转变。(四)严格办案,切实维护党纪政纪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结合大接访大下访工作,合理运用纪检监察手段,着力提高初信初访的首办率、信访举报初核率和案件的按期办结率,有效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1月至11月,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33件次,其中:上级转办5件,来信24件,来电2次,来访2次。按性质划分为:贪污贿赂行为6件,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2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其他检控类15件,批评与建议5件,申诉3件。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自办了结信访件33件,信访办结率100%。当年信访案件结案率100%,按期结案率100%,重复信访率3%。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4件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政纪案件2件3人。年内结案率为100%。司法移送5件5人。全年无申诉复查案件。在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州纪委协调处理南溪镇李凯等7户村民建房质量纠纷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群众的矛盾,消除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五)强化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拍卖、政府集中采购、民政救灾款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执法监察共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17项,招投标总报价3504.16万元,实际中标价3418.61万元,节约建设资金85.55万元;监督政府采购120次,采购总预算资金7438247元,实际采购金额6993641元,节约资金444606元,节约率为5.97%;监督土地挂牌出让4宗,面积725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217万元;监督土地拍卖出让9宗,面积1170平方

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米,土地出让金55万元。积极参与在全县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安全隐患744条,责令现场整改547条。效能监察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了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共对12个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纠风工作。完成了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等5项纠风专治工作。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中收取教辅资料费和班费行为,违规收费全部清退给学生。监督处理环境违法违纪案件4起,监督实施整改4起。对我县遭受洪灾后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和全县向汶川大地震捐献的救灾款物进行严格监督,在救灾款物管理和发放中强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指派专人对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我县各项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小金库”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层层全面落实责任,重点清查单位银行账户、非税收入、收费票据、往来款项等情况,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推动从源头上防范治理腐败。(六)找准切入点,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今年4月,协助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省电视台《党风廉政》栏目摄制组拍摄口岸和谐文化建设专题片。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国税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燃烧激情.拥抱奥运”文艺晚会;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在**街心花园举办了“送清风·促和谐”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文艺晚会。廉政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和教育普及活动,以积极、健康向上的表演形式宣传党的富民政策,热情讴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七)加强宣传,全力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28日全州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各责任制单位信息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奖惩措施。结合实际建立了信息员工作职责、信息登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奖励等制度。为充实信息工作力量,确保完成全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任务,指派人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的采集、收集、整理和撰写。创办《口岸清风》,共编辑发行10期,向中央、省、州报送信息112条,其中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1条,被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情况交流》等刊物采用7条,被州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情况交流》等刊物采用22条,被《红河日报》采用14条。通过建立信息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得到加强,为深入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八)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根据《红河州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和州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完善州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统一思想为先导,以加强领导为关键,以制定方案为抓手,以争取支持为基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细致安排,稳步推进,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撤销全县12个派驻纪检组(不含检察院、法院2个纪检组)和18个监察室(不含公检法3个监察室),设立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划片对全县83个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与29个中央、省、州属部门建立了党风廉政工作联系关系,搭起了沟通与联系的桥梁。目前,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的情况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人员已经配齐,办公地点和设备已经就位,改革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九)存在的不足和问题2018年,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涉及行政机关的惩防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事前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创新存在一定的困难;四是人少事多,经费不足,工作处于紧张应付状态,业务难以深入开展,如纠风室工作人员一直空缺,纠风工作一直由执法监察室兼顾,工作应接不暇。二、2019年工作意见(一)进一步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的学习和贯彻,为构建惩防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明年,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把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始终保持宏观的视野,从政治的高度、社会的层面来定位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适应县委政府的工作和全县社会发展的需要。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各级理论学习的内容,采取会议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高尚的荣辱道德观。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退耕还林、兴边富民工程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有效治理一些单位和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整治和查办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干扰和妨碍科学发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把全县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三)坚持不懈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结合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坚决惩治腐败,又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为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障。坚持不懈地抓惩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通过查办案件,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根本上转变执纪执法观念、思想、方式及行为,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规定,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等案件,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坚持不懈地抓预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关键,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改革的手段完善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结合全县实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开展审计监督,继续抓好清查“小金库”工作,规范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党委、政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推动责任制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方案和考核量化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法,把责任制考核与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结合起来,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更加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与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


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县监察局在州监察局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及全州监察局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县行政监察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协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得到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月15日,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县纪委监察局传达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及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协助政府与各部门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向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任务。

(二)明确任务,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为规范各责任单位廉政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工作台帐,县纪委监察局以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为主要内容,以规范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为重点,采取内容讲解、分组讨论、现场答疑、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县直部门具体负责责任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局行政监督问效职能,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强化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领导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为主线,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政策理论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工作规划》的有效贯彻实施。结合“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对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公仆》和《真水无香》等优秀故事片,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述职述廉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加强对他们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作风的转变。

(四)严格办案,切实维护党纪政纪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结合大接访大下访工作,合理运用纪检监察手段,着力提高初信初访的首办率、信访举报初核率和案件的按期办结率,有效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1月至11月,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33件次,其中:上级转办5件,来信24件,来电2次,来访2次。按性质划分为:贪污贿赂行为6件,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2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其他检控类15件,批评与建议5件,申诉3件。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自办了结信访件33件,信访办结率100%。当年信访案件结案率100%,按期结案率100%,重复信访率3%。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4件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政纪案件2件3人。年内结案率为100%。司法移送5件5人。全年无申诉复查案件。在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州纪委协调处理南溪镇李凯等7户村民建房质量纠纷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群众的矛盾,消除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五)强化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拍卖、政府集中采购、民政救灾款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执法监察共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17项,招投标总报价3504.16万元,实际中标价3418.61万元,节约建设资金85.55万元;监督政府采购120次,采购总预算资金7438247元,实际采购金额6993641元,节约资金444606元,节约率为5.97%;监督土地挂牌出让4宗,面积725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217万元;监督土地拍卖出让9宗,面积1170平方

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第2页

米,土地出让金55万元。积极参与在全县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安全隐患744条,责令现场整改547条。

效能监察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了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共对12个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纠风工作。完成了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等5项纠风专治工作。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中收取教辅资料费和班费行为,违规收费全部清退给学生。监督处理环境违法违纪案件4起,监督实施整改4起。对我县遭受洪灾后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和全县向汶川大地震捐献的救灾款物进行严格监督,在救灾款物管理和发放中强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指派专人对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我县各项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小金库”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层层全面落实责任,重点清查单位银行账户、非税收入、收费票据、往来款项等情况,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推动从源头上防范治理腐败。

(六)找准切入点,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今年4月,协助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省电视台《党风廉政》栏目摄制组拍摄口岸和谐文化建设专题片。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国税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燃烧激情.拥抱奥运”文艺晚会;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在**街心花园举办了“送清风·促和谐”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文艺晚会。廉政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和教育普及活动,以积极、健康向上的表演形式宣传党的富民政策,热情讴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七)加强宣传,全力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28日全州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各责任制单位信息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奖惩措施。结合实际建立了信息员工作职责、信息登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奖励等制度。为充实信息工作力量,确保完成全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任务,指派人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的采集、收集、整理和撰写。创办《口岸清风》,共编辑发行10期,向中央、省、州报送信息112条,其中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1条,被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情况交流》等刊物采用7条,被州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情况交流》等刊物采用22条,被《红河日报》采用14条。通过建立信息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得到加强,为深入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八)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

根据《红河州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和州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完善州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统一思想为先导,以加强领导为关键,以制定方案为抓手,以争取支持为基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细致安排,稳步推进,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撤销全县12个派驻纪检组(不含检察院、法院2个纪检组)和18个监察室(不含公检法3个监察室),设立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划片对全县83个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与29个中央、省、州属部门建立了党风廉政工作联系关系,搭起了沟通与联系的桥梁。目前,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的情况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人员已经配齐,办公地点和设备已经就位,改革任务已经顺利完成。

(九)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xx年,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涉及行政机关的惩防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事前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创新存在一定的困难;四是人少事多,经费不足,工作处于紧张应付状态,业务难以深入开展,如纠风室工作人员一直空缺,纠风工作一直由执法监察室兼顾,工作应接不暇。

二、20xx年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学习和贯彻,为构建惩防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明年,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把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始终保持宏观的视野,从政治的高度、社会的层面来定位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适应县委政府的工作和全县社会发展的需要。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各级理论学习的内容,采取会议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高尚的荣辱道德观。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退耕还林、兴边富民工程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有效治理一些单位和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整治和查办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干扰和妨碍科学发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把全县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

结合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坚决惩治腐败,又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为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障。坚持不懈地抓惩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通过查办案件,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根本上转变执纪执法观念、思想、方式及行为,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规定,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等案件,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坚持不懈地抓预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关键,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改革的手段完善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结合全县实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开展审计监督,继续抓好清查“小金库”工作,规范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

(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党委、政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推动责任制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方案和考核量化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法,把责任制考核与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结合起来,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更加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与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2018年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


2018年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内容显示中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县监察局在州监察局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及全州监察局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县行政监察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得到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2月15日,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县纪委监察局传达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及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协助政府与各部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向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任务。(二)明确任务,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为规范各责任单位廉政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工作台帐,县纪委监察局以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为主要内容,以规范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为重点,采取内容讲解、分组讨论、现场答疑、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县直部门具体负责责任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局行政监督问效职能,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三)强化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领导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为主线,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政策理论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工作规划》的有效贯彻实施。结合“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对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公仆》和《真水无香》等优秀故事片,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述职述廉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加强对他们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作风的转变。(四)严格办案,切实维护党纪政纪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结合大接访大下访工作,合理运用纪检监察手段,着力提高初信初访的首办率、信访举报初核率和案件的按期办结率,有效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1月至11月,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33件次,其中:上级转办5件,来信24件,来电2次,来访2次。按性质划分为:贪污贿赂行为6件,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2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件,其他检控类15件,批评与建议5件,申诉3件。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自办了结信访件33件,信访办结率100%。当年信访案件结案率100%,按期结案率100%,重复信访率3%。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4件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政纪案件2件3人。年内结案率为100%。司法移送5件5人。全年无申诉复查案件。在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州纪委协调处理南溪镇李凯等7户村民建房质量纠纷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群众的矛盾,消除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五)强化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拍卖、政府集中采购、民政救灾款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执法监察共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17项,招投标总报价3504.16万元,实际中标价3418.61万元,节约建设资金85.55万元;监督政府采购120次,采购总预算资金7438247元,实际采购金额6993641元,节约资金444606元,节约率为5.97%;监督土地挂牌出让4宗,面积725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217万元;监督土地拍卖出让9宗,面积1170平

2018年县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意见内容显示中方米,土地出让金55万元。积极参与在全县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安全隐患744条,责令现场整改547条。效能监察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了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共对12个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纠风工作。完成了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等5项纠风专治工作。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中收取教辅资料费和班费行为,违规收费全部清退给学生。监督处理环境违法违纪案件4起,监督实施整改4起。对我县遭受洪灾后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和全县向汶川大地震捐献的救灾款物进行严格监督,在救灾款物管理和发放中强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指派专人对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我县各项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小金库”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层层全面落实责任,重点清查单位银行账户、非税收入、收费票据、往来款项等情况,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推动从源头上防范治理腐败。(六)找准切入点,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今年4月,协助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省电视台《党风廉政》栏目摄制组拍摄口岸和谐文化建设专题片。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国税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燃烧激情.拥抱奥运”文艺晚会;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在**街心花园举办了“送清风·促和谐”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文艺晚会。廉政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和教育普及活动,以积极、健康向上的表演形式宣传党的富民政策,热情讴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七)加强宣传,全力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3月28日全州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各责任制单位信息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奖惩措施。结合实际建立了信息员工作职责、信息登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奖励等制度。为充实信息工作力量,确保完成全年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任务,指派人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的采集、收集、整理和撰写。创办《口岸清风》,共编辑发行10期,向中央、省、州报送信息112条,其中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1条,被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情况交流》等刊物采用7条,被州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快报》、《情况交流》等刊物采用22条,被《红河日报》采用14条。通过建立信息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得到加强,为深入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八)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根据《红河州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和州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完善州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统一思想为先导,以加强领导为关键,以制定方案为抓手,以争取支持为基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细致安排,稳步推进,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撤销全县12个派驻纪检组(不含检察院、法院2个纪检组)和18个监察室(不含公检法3个监察室),设立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划片对全县83个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与29个中央、省、州属部门建立了党风廉政工作联系关系,搭起了沟通与联系的桥梁。目前,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的情况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人员已经配齐,办公地点和设备已经就位,改革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九)存在的不足和问题2018年,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涉及行政机关的惩防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事前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创新存在一定的困难;四是人少事多,经费不足,工作处于紧张应付状态,业务难以深入开展,如纠风室工作人员一直空缺,纠风工作一直由执法监察室兼顾,工作应接不暇。二、2019年工作意见(一)进一步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的学习和贯彻,为构建惩防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明年,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把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始终保持宏观的视野,从政治的高度、社会的层面来定位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适应县委政府的工作和全县社会发展的需要。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各级理论学习的内容,采取会议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高尚的荣辱道德观。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退耕还林、兴边富民工程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有效治理一些单位和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整治和查办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干扰和妨碍科学发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把全县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三)坚持不懈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结合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坚决惩治腐败,又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为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障。坚持不懈地抓惩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通过查办案件,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根本上转变执纪执法观念、思想、方式及行为,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规定,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等案件,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坚持不懈地抓预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关键,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用改革的手段完善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结合全县实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开展审计监督,继续抓好清查“小金库”工作,规范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党委、政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推动责任制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方案和考核量化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法,把责任制考核与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结合起来,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更加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挂钩、与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