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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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假维权工作主线,以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为重点,切实抓好了食品安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劣质奶粉、保护儿童健康、食品安全、夏秋时令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实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了12315规范化建设,狠抓了消保队伍自身建设,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对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各级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当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按照省工商局、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个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全市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和作用,结合xx实际,确定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措施。市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局由消保科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及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区)局、分局、工商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求真务实,制定出了具体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市局消保科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了督查。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机关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到位和监管关口“前移”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食品安全整治的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了各种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对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我市工商部门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针对节日前后餐饮业成为消费者申诉热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在x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继续认真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维权反欺诈”专项整治行动。
3、开展查处销售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粉面条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和健康安全,按照省局x工商办〔20xx〕xx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市工商部门于4月下旬-5月中旬开展了查处销售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粉面条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4、开展了查处假冒伪劣乳粉专项执法行动。
⑴为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及生命安全,4月下旬至5月底,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展开了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乳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⑵根据省局x工商函〔20xx〕xx号及x工商函〔20xx〕xx号关于查扣“xx”牌、查处“xx”牌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开展了查扣xx乳业有限公司4月1日、2日生产的“xx”牌全脂奶粉及清查xx食品实业公司授权的监制、xx食品厂20xx年2月21日生产的“xx”牌新一代婴儿低糖奶粉的行动,确保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安全。
⑶ 根据省局x工商函〔20xx〕xx号关于查处xx工商局查获的五种劣质奶粉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工商部门结合本市正在进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展开了大规模的检查。经检查,目前我市尚未发现通知所列xx有限公司、xx食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生产的“xx”牌400克/袋的婴儿助长奶粉、全脂甜奶粉;xx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xx”800克/袋的妈咪宝贝奶粉;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xx”1000克/听的中老年奶粉等5种劣质奶粉。
5、开展了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行动。为了整治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等问题,保障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工商局x工商办〔20xx〕xx号通知下发的《深入开展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工作,从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保护儿童健康专项执法行动。
6、今年5月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以及x府办发〔20xx〕20号《关于印发<xx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x食办《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食办〔20xx〕xx号)的要求及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展开了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开展的夏秋时令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更是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出动工商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经营户xx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x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x件,罚没金额x万元,查获违法经营的主要物资有:不合格劣质大米x公斤、面粉x公斤、注水肉x公斤、瘟病猪肉x公斤、奶粉xx袋(xx公斤)、假“五粮液”xx瓶、菜油xx公斤、蜂蜜x瓶、过期变质食品xx公斤、劣质儿童食品xx公斤、饮料xx瓶(袋)、调味料xx公斤、水涨西瓜xx余公斤,有毒有害物质干杂(竹笋、黄花等)x公斤、蔬菜xx公斤、水发产品xx公斤等。
⑵主要做法。一是严把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即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是结合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推行的“五制二查一承诺一指导”,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和完善粮食、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菜蓝子”商品及儿童食品准入、退出、查验登记、备案、索票索证等监管制度,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及食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大型商场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将监管和工作的重心下移,特别加强了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周边小卖部、仓库、冻库等场所的检查。四是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中,对发现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坚决清出市场的同时,对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担负起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加强了与食品、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合作,统一协调行动。六是加大宣传,及时反馈信息。在整治期间,我们加强了与市、县电视台、电台、报社的联系,在集中整治中,市电视台红盾之光栏目组、xx县电视台、《新xx》报等新闻媒体,对整治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宣传了整治成果,对存在问题的集贸市场和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震慑了不法分子。同时,我们及时向省工商局和市整顿办汇报了专项整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以简报、信息摘报的形式进行了报道,及时反馈了信息。
(三)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根据省局的安排布置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重点对农用资料的复合肥料和磷肥、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蜂糖、奶制品、豆制品、鸡精等进行了抽查。抽查的结果,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不乐观。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大了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综合性“商场”、“商厦”,以批发为主的集贸市场等经销企业,以及超市、零售商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照省局公布的商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商品汇总表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我们一是发现表中所列不合格商品责令经销企业撤下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当场给予了查扣;二是对我市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整改;三是对不合格商品,特别是可能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不合格豆制品、食用植物油、鸡精等商品进行了立案调查,共立案xx件,处罚款xx元;四是指导帮助这些经销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等规章制度,督促其切实履行经销企业商品质量保证义务,把好进货关,要求他们对不合格的商品一定要复查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二、探索和创新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实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提出“实现一个转变,推进关口前移”的总体要求和省工商局提出的“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以“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商品质量监管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好评。
(一)突出重点,重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20xx年我局率先在xx县推行了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在直属分局探索了经营承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局利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推行了“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的监管模式。为适应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的变化,我局及时调整思路,将“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中的“五制”从以前模式的监制行为转变为企业自律行为。在“五制”的实施中,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深入到企业调研,并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指导企业建立自身的制度,树立规范、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使许多经营者从过去的“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二是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业主按照“五制”的要求写出符合本单位运作的“五项制度”,并报当地工商部门审查备案。三是在这些制度制作中,各县(区)局、分局辖区内的“五项制度”做到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字体大小统一,并要求企业将“四项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较醒目的位置,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针对我们在受理申(投)诉中所遇到的消费者无发票难以处理的消费纠纷问题,我们与企业一起探索了《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经营者向供货方索要票证,向消费者提供票证。五是为提升企业的信用度,经营者根据自身的情况制订了《商品质量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求经营者将《索证索票制》、《服务承诺》与“五制”一并上墙,形成了我市“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新的监管模式。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从而实现了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目的。目前,我市帮助指导经营者建立起“五制”、“一承诺”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业主已达90%。
(二)建立了流动检测制度。以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顺利实施,直属分局购买了一批用于快速检测市场上销售的鸡、鸭、肉等高科技监管设备“肉类水份快速检测仪”。xx工商局今年投资10多万元购置了水份检测、甲醛检测器等商品质量检测仪器,并迅速投放使用,为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还制定了《商品质量检测暂行规定》和商品质量抽样工作单。这些检测设备的投放使用,使市场上商品质量有了明显的好转变,对一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商人起到了积极的震慑作用。市局在人员和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30多万元购买了专业的快速检测车辆和设备,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不但加强了工作人员食品快速检测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针对检测车能检测的项目购买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相关资料,以保证检测依据准确和检测结果正确。为了保证缩短检验时间,我局配置了目前国内比较先进的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包括:三合一食品安全分析仪、农药残留测定仪、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亚硝酸盐快速测定仪等,可对上百种食品进行甲醛、二氧化硫、吊白块、农药残留、注水肉、亚硝酸盐、食用油、醋、瘦肉精、黄曲霉毒素等项目的检测,该检测车已于今年11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管职能落到实处。为使“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的监管模式落到实处,市局分别与各县(区)局、分局签订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书》,县(区)局、分局分别与辖区内的工商所干部签订了责任书,工商所与辖区内的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该责任书对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实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促进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树立起了责任重于泰山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我局努力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注水猪肉问题,市局制定了生猪屠宰销售猪肉厂场挂勾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食品市场,安居区筹备组印发了《食品市场规范管理方案》。xx县工商局在监管中继续推行“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活动,在企业和个体户中认真开展“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了相关商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大户座谈会,组织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探讨商品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xx县工商局帮助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二帐二票一卡”制度,即进货、销货有经营台帐和发票,销货开具“产品质量信誉卡”。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并制作了“红盾警示牌”,公布了申诉举报电话,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商品时主动索证索票要信誉卡等,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深入开展“重质量、讲诚信”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将20xx年作为诚信建设推进年,直属分局着力构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体系,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今年继续开展了“信用承诺”活动,在3月份召开了创星级信用承诺大会,对10户表现良好的企业命名为一星级信用承诺单位,并为今年新参加的单位颁发了“信用承诺”牌匾。目前为止,城区共有130多户参加了此项活动。
三、以加强12315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网络的快速联动功能,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12315“一个中心、三级执法”的纵向联动网络和内部各职能机构相互配合的横向联动网络。市局以x工商x办〔20xx〕5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网络建设的通知》。今年以来,我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市、县(区)、分局、工商所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的设立工作,加强了对中心、站点的领导,加大投入,配备精干人员,做到机构健全,指挥灵敏,反映及时,信息畅通,行为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与相关部门联动网络、企业自律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的建设。我们开展了消保维权“六进”活动,实现了12315进市场、进商厦、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风景区,在商场、宾馆、社区、乡镇、学校、旅游景点等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xx个。xxx县工商局建立的12315青少年维权岗今年受到了共青团xx省委等 部门的表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的要求,市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工商部门参与“110”城市安全应急和社会救助联动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电话参

与“110”社会救助体系,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案,形成了12315与政府各部门联动处理申诉举报的维权新机制,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了12315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意见》、《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和省局“六统一”等要求,在过去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12315申诉举报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对“12315”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把这些制度统一、规范地挂在了墙上,促进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县(区)12315中心,做到了“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5月,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市局、xx、xx、xx局购买了12315录音电话,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安居区筹备组、船山区筹备组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为及时处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提供了重要保障,提高了12315快速反应能力。
(三)大力推进12315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12315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今年,我局与中国普天公司签订了我市12315网络建设协议,目前12315网络建设工作已准备就绪,预计20xx年元旦进入试运行阶段。拟建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系统将以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综合指挥、快速反应、快速服务、维权执法、信息收集等多项功能,形成集申诉、举报、查处、监管、服务为一体的遍布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
(四)开展消费者申诉举报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负责地抓好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清理查纠工作。市局成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清理工作小组,由消保科牵头实施,公交科、商广科、市场科、经检支队参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679件,办结2679件,调解成功267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余万元。从清理的情况看,我市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均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件办结,对不属于工商机关职能范围的申诉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移送,全市无积压申诉举报案件、瞒案不报案件和办理不彻底案件。
(五)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市局向社会作出了《12315服务承诺》。市、县“12315”工作人员以热情、礼貌、公正、高效的态度为消费者服务,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达到了“受理投诉快;出勤行动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的工作高效。市局消保科和市局行风督查队还深入基层,对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和部分工商所暗访了“12315”出勤情况。截止5月底,全市共受理消费者申诉xx件,成功调解xx件,调解成功率达9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余万元。
四、加大了《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十分重视工商部门消保工作新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轰轰烈烈地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编印了“诚信·维权”年主题宣传手册1万册,“3.15”专刊6万份、消费者法律手册和录音磁带150盒、制作宣传展板11块,制作“3.15”专题节目2期。3月15日当天,在市、县区繁华地段举行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展示了工商部门近年来打假维权的成果,介绍了识假打假知识,宣传了《消法》和工商机关“12315”申诉举报维权知识,设立申诉举报、法律法规咨询台,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并当场销毁假冒伪劣物资品种30多种,价值10余万元。同时,组织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以及部份企事业单位的26台宣传彩车和3支秧歌队在城区主要街道和社区进行游行和表演,大造了“3.15”活动宣传声势;二是在开展“守承诺、重诚信”活动中,向参与活动的自愿者开展了《产品质量法》、《消法》、商品服务知识等业务培训;三是在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中,向广大农民宣传了打假维权的法律、法规,发送宣传资料xx余份;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打假维权的作用,在xx电视台举办的“红盾之光”、“新闻零距离”等栏目中宣传报道打假维权工作动态x期、曝光典型案件xx件,发布《老年消费三大陷井》等消费警示x期。通过宣传报道,增强了我市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健全机构,加强消保执法队伍培训,做好了信息反馈、统计以及其它工作
(一)为适应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切实履行流通领域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市局以x工商x办〔20xx〕xx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县(区)工商局、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配备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务必在十月底前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的设立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为了提升消保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进行消保执法工作,我局针对消保行政执法机构新、职能新、人员新的特点,以及消保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

况,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的方式加强消保业务培训,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邀请市技监局领导讲授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有关知识。
(三)认真完成了省局和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准确及时上报了“消保月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劣质乳粉”、“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情况”等报表,按时按质地上报了各类专项整顿材。全年,完成信息xx篇,简报xx期、“12315”简报xx期,报送创新维权,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内容的调研文章x篇。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还需加强,特别是在农村还需大力宣传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科学消费知识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全面推进商品质量监管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监管手段落后,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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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区局与××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作总结栏目

工商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工作总结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20周年及新修订《消法》20xx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xx县工商局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

(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xx县工商局主动与xx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20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受众客户14万人。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3.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同时以宣传《消法》为契机指导12315消费维权点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各工商所把新《消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3.15期间,联合各12315消费维权站点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共3000份,并做好新《消法》十大亮点的解读,同时宣传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等12315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单位制作LED字幕共36处,宣传新《消法》。

(四)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横幅25条。

3.15期间,各工商所组织各12315消费维权点充分利用新《消法》适逢3.15施行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和新《消法》的社会认识度,让新《消法》施行家喻户晓,为提升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结合“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学雷锋维权岗活动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工作,全县8个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共有30人次参与了宣传工作,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消法》十大亮点解读,提高经营者自觉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意识。

(六)各工商所还结合“八闽红盾执法行动”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食品安全”等消费维权打假工作,销毁过期变质食品8公斤,下架三无食品26包(盒),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件,罚没入库2.37万。

银行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行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 以人为本 优质服务 诚信文明 安全消费 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东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反洗钱、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进海安中大街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港闸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启东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如皋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皋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人民路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青年路支行南通节制闸、虹桥、任港路、行政中心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如东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如东县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南通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海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2020年县2020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xx县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

活 动 总 结

为了热烈庆祝第2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20xx年3月15日前后,xx县消委、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卫生等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一系列《消法》宣传、打假维权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县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活动进行了全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反响较大。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合理、科学消费知识、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日常业务,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为了全面搞好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从元月初,县消委就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家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县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月初,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副县长xxx同志担任组委名誉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长xxx同志担任主任,县质监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xxx、县药监局副局长xxx、县有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x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xxx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3·15活动组委会,讨论研究了组织分工,研究通过了县消委[20xx]1号《xxx庆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从而,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了扩大活动影响,县消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烟草局等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进行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并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广泛动员,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㈠元月21日,正值迎春接福时节,xxx消委、工商、万家福超市就联合在xxx举行“健康·维权”迎春晚会,晚会有歌有舞,有消法知识抢答,场面十分热烈,从此拉开了3·15活动序幕。

㈡3月14日,xxx有县消委委员单位、被授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个体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参加的以“健康·维权,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高规格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氧吧城xx隆重召开,反映十分强烈,得到了社会普遍肯定。

㈢3月14日—16日,县广播电视局在县有线电视频道滚动播出县政府副县长xxx同志题为“突出‘健康·维权’年主题,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电视动员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参与3·15活动和合法权益的热情。

㈣3月15日,xxx移动公司、人寿公司、联通公司、xxx超市等一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出力,打出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横幅,xxx超市联合工商、质监等七家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xxx杯3·15‘健康·维权’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现场咨询服务,出动宣传车2台,设立咨询台3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步步高超市、家胜手机专卖、移动、联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了“3·15真情回报”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与此同时,xxx移动公司、xxx超市等企业还在营业窗口义务向消费者发放《消法》宣传资料700多份,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局等部门执法人员还现场向市民宣传食品、药品、卷烟等真假识别知识。

㈤开展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专项活动。县消委、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在3月15日前后,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网络,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和申诉,并起动了应急措施,特案特办,确保消费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解决。据统计,在3·15活动期间(包括3·15现场),各职能部门共受理各种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56件,其中处理54件,转办2件。

配合3·15活动,县广播电视局于3月14日、15日专门开辟了“3·15活动宣传报道”专栏,在滚动播出县政府领导的电视讲话的同时,全方位地跟踪报道了此次活动,包括各职能部门的打假行动,加大了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组织开展3·15打假维权检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整治,切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烟草、技术监督、药监、卫生等部门于3月15日前后,按照职能分工,坚持分合结合、属地管辖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原则,深入县城——xx、城乡结合部——xx、xx等乡镇开展系列打假维权检查行动。县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药监局等部门领导相继投入了打假维权检查行动第一线。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机动车辆7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等与消费者取得密切相关的商品,涉及50多个品种。共查获各类劣质食品500多公斤,过期变质、不合产品要求的饮料4件,假冒卷烟7件,假五粮液等名酒310瓶、假冒过期变质药品2件,总案值6万元。3·15咨询活动结束后,工商局、药监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还在xx新城联合举行了打假维权成果展,并在离xx城3公里远的垃圾场举行了隆重销毁仪式,集中销毁假卷烟2000余条、黑心棉30床、劣质食品8000多公斤、假冒过期变质药品10余件,货值10万余元,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

xxx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