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00五年度司法行政装备科工作总结

光阴易逝,这个阶段的工作即将过去,在经历过这段时间的磨砺后就可以总结一下。通过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理顺自己工作流程,让我们下阶段工作少走弯路,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小编特别编辑了“2020年二00五年度司法行政装备科工作总结”,感谢您的参阅。

20xx年,司法行政装备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装备部门的指导下,在我院各兄弟部门的理解、支持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坚持服务优先、效率第一的原则,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后勤保障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较好地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凝心聚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在20xx年4月司法行政装备科和办公室分署办公以来,我们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学习效果明显提高,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认真:一是我们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人民法院指导方针,积极主动地查摆问题。二是认真分析原因。我们要求每位同志围绕本人的工作职责,自我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优点和缺点,并由全体同志认真进行分析评议,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方向。三是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查摆问题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我们及时组积全科人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体同志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使各项工作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司法行政装备工作

在与办公室分署办公后,我们深深感到后勤工作中尚有许多地方很不规范,工作随意性比较大。为此,我们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狠抓队伍建设。首先,我们起草了《车辆管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制度》、《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制度》和《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现在《车辆管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经正式施行,其他制度尚在完善之中。其次,我们重新调整人员岗位,明确各人岗位职责,并在全院率先实行规章制度上墙。第三,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每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我们要求全科每名同志在部门会议上介绍自已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况,征求大家对自已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并明确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在大家的努力之下,全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大家各司其职、尽责尽力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统筹兼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20xx年里,我们在人员少、任务多、时间紧的情况下,全体同志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手头工作,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基建工作成果显著

在基建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之下,全体基建工作人员不畏艰难、勇挑重担,经常放弃节假日的休息,做到吃住在工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难题,圆满完成了院党组提出的20xx年4月18日搬入新大楼办公的工作目标。特别是吴锁元同志和朱志道同志,作为基建领导小组成员,能顾全大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我院的新大楼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我院的基建现场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验收和审计工作。

2.搬迁工作有条不紊

为保证搬迁工作的正常进行,我科与办公室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协调,努力做好搬迁工作。首先,我们采购了窗帘、书柜、审判法台、厨房用品、档案密集架等办公设施,为搬迁工作做好准备;其次,我们及时购买程控交换机并开通了办公电话,为日后的正常办公解决了通讯问题;第三,在搬迁前夕,我们及时与新北环卫处联系并签订清运垃圾协议,解决了搬迁后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清运问题;第四,及时开通了新大楼的水、电、气和有线电视,保证了大楼的正常运转。

3.财务工作精打细算

财会人员能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在编制预算时,能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各项预算,尽最大努力争取区财政的支持。对于财政预算拨款,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在工作中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诉讼费和罚没收入一律全额上缴同级国库。执行款、鉴定费等暂存款项,能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及时清理、结算。对于一切收支凭证,能严格审核并及时结算,做到帐目清楚、正确。每一个月财务会计和出纳会计均能按照院部规定核对帐目,做到帐、款相符。4.车辆管理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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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搬入新大楼办公后,我们围绕“搞好服务、安全行车,抓好落实、保障有力”这一中心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使车辆管理再上了一个新台阶:首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行效能,我们在调查研究后,起草了新的车辆管理制度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其次,根据新的车辆管理制度,我们合理调配车辆以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一方面加强对车队现有车辆的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下发到法警队、执行局和民庭的车辆的管理。第三,规定了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即详细规定了五项制度:一是专人专车制度,二是车辆凭单出车制度,三是建立车辆台帐制度,四是车辆集中停放制度,五是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第四,及时为所有公务车辆办理了车船税免缴证、养路费免缴证和车辆年审。第五,对地下停车场进行划分并根据申请分配车位。在车队长言建华同志的带领之下,今年仅车队驾驶员就安全行车110000公里,出车2312次,加班258人次,共耗油9900升,花费修理费14800元。

5.资产管理初见成效

为加强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我们自搬入新大楼办公后即开始着手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于我院自成立至今一直没有进行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兄弟法院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一方面起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另一方面设立专职资产管理员汤国方同志以从事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我们即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并落实管理职责,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其中汤国方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我们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登记;其次,根据登记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第三,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张贴标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进行调剂处置;第四,对于破损的物资进行修理,全年共安排修理办公桌13张,办公椅35张,抽屉锁5把,饮水机10台。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基本摸清了我院的财产状况,建立了科学的运行机制,健全了规章制度,对于保证我院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完好起到了重要作用。

6.物资采购阳光操作

为加大物资采购的监管力度,我们严格履行物资采购手续,进一步完善了物资采购程序。首先,我们实行物资采购计划制,由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本部门所需的物资添置计划,汇总后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并在分管院长批准后方才采购。其次,我们实行阳光操作,安排盛丽光和郑军两名同志负责采购,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杜绝了物资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以及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并且对于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第三,加大验收力度。对于采购回来的物资,属于固定资产的,由专职资产管理员参与验收;对于一般办公用品,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

7.办公用品按需发放

在办公用品的管理上,我们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首先,我们要求按计划领取,各部门必须根据上月申报的计划进行领取,没有计划的原则上不准领取。其次,我们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对于各部门申报的计划,并不是无原则的一律发放,而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第三,加强对仓库的管理力度。要求仓库保管员建立台帐,所有物品入库出库必须均有记载,切实为法院当好家,管好家。颜全松同志作为我院办公用品的管理人员,除做好食堂管理工作之外,能严格把关,所建台帐条目清楚,全年共购置办公用品13369.15元,印刷空白文书21070元,购置复印纸12445元。

8.网络管理任重道远

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院自新大楼设计时即进行了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但由于资金紧缺只是对综合布线系统进行施工,网络设备一直未能采购。今年搬入新大楼办公后,在省高院的要求下,我院决定购买网络设备以组建新北法院局域网。为此,我们做到了三个争取:一是争取上级法院的技术支持。首先,在招标之前,我们专程赴南京将网络方案交省高院技术处审核;其次,在招标过程中,我们邀请市中院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招投标谈判;最后,我们专门邀请省高院的技术人员参与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其后的应用培训。二是争取区财政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不足,我们专门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以购买网络设备。三是争取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支持。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而常规的采购周期较长,所以在采购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以最短的时间完成了采购任务。现在,我院的局域网已经建成,并已和全省法院联网。但由于徐华同志还要兼任文书打印工作,任务过于繁重,网络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真可谓任重而道远。

9.物业管理优质高效

在搬入新大楼办公后,我们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对于水电管理,我们配备了一名专职水电工倪忠同志负责大楼的水电管理工作,对配电间实行值班制度,对大楼实行巡视制度,以保证大楼的水电供应。对于卫生保洁工作,由于刚开始聘请的保洁工人无法胜任整座大楼的保洁工作,我们及时向院领导建议,由专门的保洁公司来负责法院大楼的保洁工作。为保障全院干警的饮水问题,我们专门配备1名同志即汤国方同志兼任纯净水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对于干警们反映的一些问题,我们总能及时解决,以确保大楼的正常运行。

10.其他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我们还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合理安排本院干部职工夜间及节假日的值班表,及时统计、发放全院干警的被服装备,以及做好文书打印的管理等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当然,由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刚刚和办公室分署办公,一些人员才刚刚从事后勤工作,所以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在搬入新大楼办公后,由于人员不足,且大楼至今还没

有验收,所以总体而言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还不是太高,工作主动性和工作效率尚有待提高。

2.管理意识相应淡薄

为确保大楼的正常运转,同时也考虑到全院干警搬入新

大楼办公后目前尚在适应期,所以我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主要是保证大楼的正常运转和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我们强化了服务意识而相应淡化了管理意识,管理力度明显不够。

3.检查督促力度不够

由于缺乏相应机制,对于院考核委赋予司法行政装备科

的检查督促职责,我们未能充分履行,检查督促力度明显不够。

综上所述,在20xx年里,司法行政装备科全体同志能不畏艰难、团结拼搏、尽责尽力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工作中能做到有思路、有创新、有干劲、有目标,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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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搬入新大楼办公后,我们围绕“搞好服务、安全行车,抓好落实、保障有力”这一中心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使车辆管理再上了一个新台阶:首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行效能,我们在调查研究后,起草了新的车辆管理制度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其次,根据新的车辆管理制度,我们合理调配车辆以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一方面加强对车队现有车辆的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下发到法警队、执行局和民庭的车辆的管理。第三,规定了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即详细规定了五项制度:一是专人专车制度,二是车辆凭单出车制度,三是建立车辆台帐制度,四是车辆集中停放制度,五是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第四,及时为所有公务车辆办理了车船税免缴证、养路费免缴证和车辆年审。第五,对地下停车场进行划分并根据申请分配车位。在车队长言建华同志的带领之下,今年仅车队驾驶员就安全行车110000公里,出车2312次,加班258人次,共耗油9900升,花费修理费14800元。

5.资产管理初见成效

为加强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我们自搬入新大楼办公后即开始着手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于我院自成立至今一直没有进行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兄弟法院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一方面起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另一方面设立专职资产管理员汤国方同志以从事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我们即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并落实管理职责,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其中汤国方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我们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登记;其次,根据登记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第三,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张贴标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进行调剂处置;第四,对于破损的物资进行修理,全年共安排修理办公桌13张,办公椅35张,抽屉锁5把,饮水机10台。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我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基本摸清了我院的财产状况,建立了科学的运行机制,健全了规章制度,对于保证我院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完好起到了重要作用。

6.物资采购阳光操作

为加大物资采购的监管力度,我们严格履行物资采购手续,进一步完善了物资采购程序。首先,我们实行物资采购计划制,由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本部门所需的物资添置计划,汇总后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并在分管院长批准后方才采购。其次,我们实行阳光操作,安排盛丽光和郑军两名同志负责采购,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杜绝了物资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以及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并且对于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第三,加大验收力度。对于采购回来的物资,属于固定资产的,由专职资产管理员参与验收;对于一般办公用品,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

7.办公用品按需发放

在办公用品的管理上,我们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首先,我们要求按计划领取,各部门必须根据上月申报的计划进行领取,没有计划的原则上不准领取。其次,我们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对于各部门申报的计划,并不是无原则的一律发放,而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第三,加强对仓库的管理力度。要求仓库保管员建立台帐,所有物品入库出库必须均有记载,切实为法院当好家,管好家。颜全松同志作为我院办公用品的管理人员,除做好食堂管理工作之外,能严格把关,所建台帐条目清楚,全年共购置办公用品13369.15元,印刷空白文书21070元,购置复印纸12445元。

8.网络管理任重道远

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院自新大楼设计时即进行了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但由于资金紧缺只是对综合布线系统进行施工,网络设备一直未能采购。今年搬入新大楼办公后,在省高院的要求下,我院决定购买网络设备以组建新北法院局域网。为此,我们做到了三个争取:一是争取上级法院的技术支持。首先,在招标之前,我们专程赴南京将网络方案交省高院技术处审核;其次,在招标过程中,我们邀请市中院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招投标谈判;最后,我们专门邀请省高院的技术人员参与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其后的应用培训。二是争取区财政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不足,我们专门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以购买网络设备。三是争取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支持。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而常规的采购周期较长,所以在采购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以最短的时间完成了采购任务。现在,我院的局域网已经建成,并已和全省法院联网。但由于徐华同志还要兼任文书打印工作,任务过于繁重,网络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真可谓任重而道远。

9.物业管理优质高效

在搬入新大楼办公后,我们首先面临的难题就是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对于水电管理,我们配备了一名专职水电工倪忠同志负责大楼的水电管理工作,对配电间实行值班制度,对大楼实行巡视制度,以保证大楼的水电供应。对于卫生保洁工作,由于刚开始聘请的保洁工人无法胜任整座大楼的保洁工作,我们及时向院领导建议,由专门的保洁公司来负责法院大楼的保洁工作。为保障全院干警的饮水问题,我们专门配备1名同志即汤国方同志兼任纯净水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对于干警们反映的一些问题,我们总能及时解决,以确保大楼的正常运行。

10.其他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我们还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合理安排本院干部职工夜间及节假日的值班表,及时统计、发放全院干警的被服装备,以及做好文书打印的管理等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当然,由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刚刚和办公室分署办公,一些人员才刚刚从事后勤工作,所以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在搬入新大楼办公后,由于人员不足,且大楼至今还没

有验收,所以总体而言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还不是太高,工作主动性和工作效率尚有待提高。

2.管理意识相应淡薄

为确保大楼的正常运转,同时也考虑到全院干警搬入新

大楼办公后目前尚在适应期,所以我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主要是保证大楼的正常运转和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我们强化了服务意识而相应淡化了管理意识,管理力度明显不够。

3.检查督促力度不够

由于缺乏相应机制,对于院考核委赋予司法行政装备科

的检查督促职责,我们未能充分履行,检查督促力度明显不够。

综上所述,在20xx年里,司法行政装备科全体同志能不畏艰难、团结拼搏、尽责尽力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工作中能做到有思路、有创新、有干劲、有目标,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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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2020年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 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2020年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三次、四次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心,强化重点,立足本职,热情服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实施“法律八进”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导性作用,精心组织,强力实施,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着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除巩固完善原有普法夜校、普法板报外,还在张北电视二台开设普法专题、《新张北》报刊开辟普法专栏、部分村庄建立普法一条街,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春节期间,利用人们返乡探亲机会,主动出击,深入车站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深受广大旅客朋友的好评;三月份,XX县劳动部门开展了《劳动合同发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全县领导用工制度的规范;五月份,协同县建设局和土地局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法》的宣传周活动,推动了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七月份,结合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适时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拟在十二月四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日活动,届时将激发全县新一轮普法高潮。三是突出抓好特定对象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县委理论学习组这个载体,成功举办县委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这一资源优势,积极在全县中小学内开展“法在身边”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年终法律知识考试这一长期制度,拟在十二月十六日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检测干部学法成果。

二、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面加强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在化解生活矛盾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立足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国债资金36万元,并充分借鉴和利用前三批国债司法所的成功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批最后六个司法所的建设,至此,全县所有司法所全部达到了部级规范化标准,并全部配备了电脑、传真和打印机,全面提升了我县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建设。在此基础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调解中心建设更加完善,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和新建人民调解组织2个,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146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13000余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调解领域不断扩展,作用更加突出。围绕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集中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起,调处成功178起,调解成功率97.8%,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旨的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深化

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着力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服务性作用,宏观指导,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县城改造、占地赔偿等重大经济活动纠纷,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5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38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18件,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公证业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52件,国内经济公证27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群众及亲属申请或法院指定43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31起,刑事指定援助9起,解答法律咨询196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教育为主线的队伍建设有力强化

我局高度重视思想作风教育在队伍建设中的基础功能,认真把把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一并同民主评议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衔接,持续深入地强化了全局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县委思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统一编写了集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XX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许宁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的讲话、郑雪碧市长在全市干部会议讲话、李雪荣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政策会议上的讲话、李雪荣书记在全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戎均XX县长在县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晃及展观简介等丰富内容的《思想作风整顿学习资料汇编》,人手一册,每周三课,集中学习,认真辅导,极大地提高了全局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认真查找问题。为全面、准确地查找机关及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强化措施,突出“四对照”,即对照要求找问题、对照他人找问题、对照群众找问题、对照制度找问题,全方位进行进行查找,做到了查找问题不留遗漏,整改问题内容翔实。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我们长期坚持机关作风整顿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开门整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群众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全局干部队伍养成了严谨细致的作风。

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的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距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必须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个别人员业务能力与工作需求失衡,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需要我们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认真加以整改,力争夺取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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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作思路

二00九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的放失,抓好“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层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五是指导各专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专业法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社会闲散人员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八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制骨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调动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增强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明年全县拟定举办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要本着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关注社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引发民间纠纷的潜在因素和纠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对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帮教安置成果,拓展工作思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一是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所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不脱管、漏管。二是要在对20xx年以来重新犯罪和去向不明人员进行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档案。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两劳”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落实责任制,对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等。四是要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工作会议,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安置就业打基础。五是要认真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人员要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进行帮教,做好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要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想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力争明年所有的司法所全部配齐微电脑和摩托车。同时认真引导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提高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主,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拓展好各项业务,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各项指标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形成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围绕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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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作思路

二00九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张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的放失,抓好“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督促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层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五是指导各专业执法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专业法的贯彻实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六是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聚集地,社会闲散人员以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七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八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抓好法制骨干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各方面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调动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增强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明年全县拟定举办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要本着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利于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关注社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引发民间纠纷的潜在因素和纠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对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帮教安置成果,拓展工作思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一是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所及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到不脱管、漏管。二是要在对20xx年以来重新犯罪和去向不明人员进行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档案。三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两劳”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落实责任制,对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落实低保等。四是要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工作会议,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安置就业打基础。五是要认真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人员要随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进行帮教,做好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要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想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力争明年所有的司法所全部配齐微电脑和摩托车。同时认真引导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提高法律服务效能

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主,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拓展好各项业务,力求在新的一年里各项指标再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切实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形成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作风。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围绕全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使全局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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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四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研究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我县民主法制进程,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根据行署司法局下发的《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 蚌、护 东、允 俸、忙 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为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2次深入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并将600余本法律书籍赠送各个点,为百姓学法提供方便。经过7月份检查,示范点各村委会各类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已基本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已将千福村上报作为全省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我们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整个活动共向8个“三村”工程建设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其次今年4—5月份,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勐勐、勐库等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2000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第三、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毒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5月份配合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
其次,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派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司法局派人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四,12月份配合县委统战部对全县农村信教人员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农村法律知识学习辅导,共有71人参加了学习。
4、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为配合县政府法制办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县司法局抽调人员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加了县上组织的学习考试并对本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
5、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
20xx年7月5日至6日,在县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共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培训中,注重结合有关实例进行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艽蟮奶岣撸嘌到崾咳嗽本丝际浴mü辗ü歉膳嘌担陆锥卧谌毓惴嚎蛊辗ㄑ按蛳铝肆己玫幕 ?br6、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考试工作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年初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一是配合县人大组织了处级领导干部33人、正科级干部83人进行了普法学习考试;二是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三是配合各乡镇司法所、各有关单位组织了全县3512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普法学习考试。
二、基层基础工作
1、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为了进一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地区司法局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我县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和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重新修订了司法所目标考核标准。一年来各乡镇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助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制止群体性上访3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我县现有“两劳”帮教对象153名,年内对回归的2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安置帮教。
2、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住村级换届选举的契机,针对新换届的村委会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全县85个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同时,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7期,有295名调解主任及调解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汇同县人民法院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辆次,宣传员3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宣传主要内容为中办发[20xx]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第75号令《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等内容。一年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477件,调解成功443件,其中:婚姻88件,成功83件;继承19件,成功18 件;赡扶抚养16件,成功16件;邻里41件,成功36件;房屋宅基地22件,成功20件;债务24件,成功22件;生产经营117件,成功109件;赔偿11件,成功10件;其他139件,成功129件。
3、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家,代理诉讼事务3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17件,协办公证4件,见证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8份,解答法律咨询4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业务收费2.7万元。
4、是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处成功16件。
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县司法局组织干部个人向市援助中心捐助援助资金2700元,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两江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援助案件45件。
三、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公证处积极拓展各项公证业务,特别是在我县小区工程建设和农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共受理各类公证418件,办结356件。办结案件中:民事类15件,其中:遗嘱3件;委托书2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2件;证据保全1件;夫妻财产协议1件;其他民事协议5件。经济类340件,其中:拍卖4件;招标、投标10件;建筑工程承包2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320件;还款协议1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法人委托书1件。涉台类1件,为亲属关系公证。业务收费为34710元。
对律师的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开展了对律师行业的教育整顿和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年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47件,刑事诉讼辩护5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业务收费为105000元。
四、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使档案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000余元资金和大量人力,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装订,规范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和《归档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经县档案局组织考评组于20xx年6月30日对我局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各项指标均达到云南省县级机关一级标准,经县档案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发证达标。
五、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文组字[20xx]110号《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云岭先锋”工程。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知识,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的规定,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机关工作性质,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严格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约束班子及其成员乃至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对照廉政责任书来要求自己。学习期间,许多党员干部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工作论文,县司法局还组织党员干部并多方筹集3000余元资金资助扶贫点的建设,通过“云岭先锋”工程的实施,使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局没有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离县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创新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也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有新的创新、新的突破。
七、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对全体司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担负着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全体司法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圆满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20xx年是我县“四五”普法最为关键性的一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在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抓好规划最后一年的普及法律常识及法制宣传工作任务;二是要抓好全县“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圆满结束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
3、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抓住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广大法律工作者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学习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更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