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南区环保局10.11—10.17治理“五乱”工作周报

2020年江南区环保局10.11—10.17治理“五乱”工作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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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奋进治五乱,继往开来创新篇
——江南区环保局10.11—10.17治理“五乱”工作周报

党的十七大隆重召开,“两会一节”即将在我市开幕。我局全体员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满腔的热情投身于治理“五乱”的工作当中。

一周以来我局在以往治理“五乱”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城区党委、政府“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五乱”的工作,每天都安排两人对责任地段进行巡查,节假日也不例外。这一周我局巡查人员共纠正车辆乱停行为103起,摊点乱摆行为15起,垃圾乱丢行为11起,广告乱贴行为3起,教育相关人员134人。

我局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开展整治“五乱”行为的工作:

一、思想工作常抓不懈。

我局对城乡清洁工程高度重视,经常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工作经验。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城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清醒认识到我局责任地段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抓紧,决不放松,深入探索从源头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新途径和新对策。

二、迎难而上,统筹安排,深挖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能。

我局的责任地段是南宁市的繁华地段之一,“五乱”行为也比较严重。同时,我局这周的本职工作十分繁重。我局按照黄建宁区长所讲的“工作样样都重要,要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每件工作都做好”的指示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对所有的工作分清轻重缓急,重要紧急的工作优先处理,科学统筹地安排好各项工作,深挖工作潜力,大大提高工作效能。一周以来在全局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本职工作和治理“五乱”工作都能够顺利完成。全局人员的工作效能提高了,工作责任心增强了,工作作风变好了。我局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也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治理“五乱”,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对于责任地段的“五乱”行为,我局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治理。对全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执着地纠正每一个“五乱”行为。

四、加强领导,严格问责。

我局第一把手梁泽生局长亲自挂帅,担任治理“五乱”的总指挥,经常到责任地段检查督办,了解最新的情况,及时发现新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新情况。巡查人员尽职尽责,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纠正每个“五乱”行为,没有违反岗位责任制的行为。

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齐抓共管。

我局加强与城管、交警、福建园街道办事处、五一东社区居委会、环卫站等部门的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治理“五乱”,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打击“五乱”行为的力度。以解决脏、乱、差,实现洁、齐、美为目标。

六、进一步明确思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我局长期坚持每天都安排两人对责任地段进行巡查,节假日也不放过,主动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落实措施,依靠主动加强管理来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长效管理办法。

(一)车辆乱停方面

五一东路车辆乱停的现象比较严重。五一东路是南宁市的繁华地段之一,来往的市民非常多,有的来办事,有的来购买东西,有的是来做工,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很多市民为图方便随意把车停放在道路上,不按规定的位置停放。有一些铺面前面虽然有空地,可以停放车辆,但是台阶比较高,业主和顾客为了方便就直接把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经劝阻、教育也能够改正其错误行为,但是有些人并没有引起重视,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没有巡查人员时车辆乱停的行为就更加严重。

我局坚持教育为主,积极纠正车辆乱停行为,同时与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违章停车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呼吁规划部门、城区政府等单位加快停车场的恢复和建设工作,规范沿街划线停车管理。

(二)摊点摆卖方面

解决跨门槛经营,重点是管店。严格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提升“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城管部门对跨门槛经营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工作。

解决流动摊点,重点是管人。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清理力度,一要教育,二要帮助,三要配合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处罚的工作。

解决违章夜市,重点是管点。坚决配合执法部门取缔马路夜市,注重引导其到符合规定的地点摆卖,加强规范管理。

(三)垃圾乱扔方面

坚决制止垃圾乱扔行为,教育乱扔垃圾的人员。配合城管部门对垃圾乱及行为的处罚工作。与环卫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清理路上的垃圾。

(四)广告乱贴方面

严格管理门店广告,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运用行政、法律和科技等手段治理广告乱写乱贴的违法行为。

(五)工地管理方面

认真学习南宁市有关工地管理方面的规定,明确工作重点从管理工地车辆转变为管理施工业主、企业,积极向施工业主、企业宣传有关工地管理方面的规定。经常巡查工地,对工地乱象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我局下一周将严格按照城区党委、政府治理“五乱”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我局制定的基本工作方针,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五乱”的工作。

 江南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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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局2020年工作设想


20xx年工作设想

20xx年,是 “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是环保部门抢抓新机遇,求得新成长,再登新台阶之年。为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崭新场所排场,我局将继续按照“重点工作求冲破、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特色”的要求,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创新办理方法,实现单纯执法监管部门向综合办理部门转变

首先,通过实施区政府环保工作季度点评、部门联合督查、河断长督查制和环保问责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型环境办理方法,努力构建上下彼此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作体系,形成治污合力。落实以镇、街、园区为单元的环保网格化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全区环保工作合力。其次,在治理技术上,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和生态方法,加大治理力度。在治理手段上,充实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既形成严格排放、合理开发的强大压力,又形成主动治理水环境的积极动力。再次,在宣布道育上,充实阐扬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庇护,有效操作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力量,扩大行风监督员步队、热心环保网民及环保民间团体等参与力量,构建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二、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做好两个污水处理厂“收尾”及“开头”工作。别离是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收尾工作,完成减排工程台账资料的编制,通过上级查核验收。启动环保财富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督促环保财富园污水处理厂完成所有前期审批手续,力争在20xx年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二是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办理,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环评关、验收关,尤其是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庇护区项目审批各项规定,切实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三是强化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办理,确保所有治理设施高效不变运行。四是引入市场和法律机制,实施征收超标排污费、减排保证金和绿色信贷等制度,倒逼、鞭策企业治污。

三、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做好重点企业行业监管

完善企业环保等级评定办法,深入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保等级评定,评定成果作为实施行政惩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污染防治资金等的依据。积极打造环境办理安心行业,针对各行业具体问题,推出针对性整治办法,制订“一厂一策”的综合整治方案,科学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办事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举办相应的工作培训班,让更多的企业了解这项和撑持环保工作,实现由“强制性”向“自愿性”的转变。深化环境监察范围、内容和时段的全覆盖,现场查抄范围覆盖所有排污企业、抽查范围覆盖镇(街道、园区),查抄内容包罗从建设项目办理、固废污染源到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等各个方面。继续抓好核与辐射环境办理,确保全区涉源单位持证率达100%。抓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快固体废物办理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100%。

四、力求生态创建有冲破,全力提升生态区建设程度

依照《亭湖区“十二五”环境庇护及生态建设规划》以及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新出台的生态县(区)、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配合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相关内容,积极组织修编我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报政府批准实施。在全区召开推进生态区建设大会,推进生态文明镇(街道)、村建设试点工作,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为建设生态区细胞工程夯实基础。在“国字”头上狠下功夫,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全面开展“一村三街道”的国家级创建工作,新洋村、伍佑街道、五星街道和新城街道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级评审。在省、市级创建上再登台阶,抓好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按照生态区建设尺度,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积极指导与督促环保财富园做好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督促抓紧组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写工作。

五、抓好镇、村试点,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一至两个乡镇积极探索开展区级连片整治工作试点,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促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在抓好全区10个行政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再确定2-3个行政村参与试点,作为20xx年全区推进的重点。同时,全力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与省、市有关部门及兄弟单位积极协调,在全区组织各块分管负责人赴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好的典型地区考察学习。

六、用好环境庇护纠纷调解委员会平台,扎实做好环境信访调处

充实操作好环保纠纷调解委员会这个平台,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调处,确保环境信访件件有着落,尽量将各种环境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施领导接访和包案、环境信访工作例会、月度阐发通报查核等三项制度,强化源头排查有效控制、疑难信访挂牌督办、信息预警、应急预案和内部办理培训查核等办法,按期组织环保圆桌对话,有效推进环境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基本实现“一控两降两提高”(控制信访总量、越级及重复信访量下降、结案率和满意率提高)的目标。

七、深入开展环境庇护宣传,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的浓烈氛围

一是以绿色系列创建为抓手,通过生态读本、宣讲团等形式把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基层。大力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保企业、环境教育基地。二是营造社会氛围。充实操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常识,提高环境法制不雅观念。举行各类环保公众参与活动,出台政策大力搀扶民间环保组织。三是倡导绿色文化。引导社区居民、学生积极参与环境庇护,鼓励居民、学生选择环保友好的生活方式,创造绿色生活的道德氛围,组织绿色志愿者步队。创新宣传载体,选择社区搞试点,启动“老社区、新绿色”楼门文化宣传项目,在试点社区设置固定式宣传栏和环保画框。四是注重加强污染变乱防范的宣传工作。面向企业和群众广泛宣传环境突发事件的陈述、信息传递及救护等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对环境污染变乱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

八、办事优化经济成长,努力探索和谐成长的生态文明之路

把环境庇护放到经济社会成长的大局中统筹考虑,从更高层次上做好环境庇护工作。一是培育竞争有序的环评市场。全区环评市场不单对具备相应资质的所有环评机构放开,并且积极引进外地知名的甲级环评机构来区开展业务,加强宣传信息办事,在环保窗口、相关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在区从事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基本信息、业务情况等,便于环评和建设单位互相选择。二是推进行业成长。在环科学会成立区环评行业分会,不按期组织环评单位及环评编制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积极开展环保课题研究,力争课题研究上冲破,能在省里立项,争取到科技资金撑持。同时认真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推广,在处理技术提标上下功夫。三是实行办事承诺。督促所有在区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作出办事时间和规范收费等承诺,并予以公示。四是加强办事质量查核。印发《亭湖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抄考查办法(试行)》,实施对环评机构的全面查核,查抄查核的内容从侧重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查核,转变为对环评质量、编制时间、合同价格等三方面进行查核,从单一的年底抽查查核转变为日常查核、项目会审查核、年度抽查查核等三方面的综合查核。对查核成果实行通报制度,对环评单位查核较差的单位,在公示的环评机构名单中取消。

九、继续创先争优,锤炼一流的环保步队

一是继续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专业常识培训、月度点评、勤廉点述、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行风、政风、党风建设,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诚心诚意为人民办事,为经济建设办事上来,全面提升步队本质。二是全面加强各项基础能力建设。成立专门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能力步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环境应急中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尺度要求,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成立环境监测中心,加强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环境执法步队建设,配备现场监察设备及车辆,按照尺度化建设要求建设环境监察办公用房,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三是加大查核奖惩力度。严格兑现目标责任状,对于在工作中表示进步,创先争优工作取得必然成就的,按有关程序给予提拔重用。对不能适应自身岗位,工作能力欠缺、工作草率、不求长进的,坚决予以待岗或辞退中国。

环保局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环保局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今年以来,我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清理力度,优化经营环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减负责任局党组在研究环保工作计划时,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了全市年度环保工作总目标,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总结,并纳入反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总目标,建立了党组领导、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减负工作机制,一级抓好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层层把关,层层抓好落实。履行收费的职能单位每月在例会上汇报减负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履行监督检查的科室定期组织考核,跟踪监督,使治乱减负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二、加强宣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重视做好治乱减负的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入手,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治乱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深刻领会中央和总局通知的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规定上来。一方面,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治乱减负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使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国家在治乱减负方面的精神,并联系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的实际情况,议摆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对照治乱减负规定研究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上来,增强做好治乱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治乱减负工作融入每个环境执法环节之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强化对企业主的宣传。利用举办企业培训班、下乡执法和召开企业会议等时机,加强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解惑释疑,着力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抵制不合理的收费,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推行阳光政务,确保执法公平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把部门职责、执法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收费结果上墙公示,让企业心里有本明白帐,既明白哪些是合理性收费,必须自觉履行,又明白哪些是不合理负担,可以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全方位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强化执法督查。由市政府监察局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环保专项行动、治理资金补助、执法后督查等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了一些行政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环境监管不到位的人与事,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促进了治乱减负工作。敦促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环境“六公开、六不准” 规定和环保人员“六项禁令”,禁止执法人员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针对环境监测部门工作不规范问题,为防止可能发生乱收费和钱权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修改完善了监测程序,保证环境监测高效、科学、公正。为防止项目审批中可能出现的随意问题,我们着手建立环保系统专家库,保证项目评审的廉洁公正。三是坚持集体把关。凡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收费、变更收费额度或经济处罚等均由集体研究决定,杜绝“暗箱操作”,保证环境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四是经常走访企业,了解环保执法人员有无乱收费或吃、拿、卡、要现象,倾听企业对治乱减负的呼声。五是对县(区)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检查有无超标准收费。四、严格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一是规范收费标准。在排污费征收上,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收费程序及标准,以排污申报登记数据为基础、季度污染源监测数据为依据进行排污费核定和征收,并实行审核把关制度。即:根据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的污染物质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境监察部门三人以上的审定确认无误后,再由部门负责人核定,最后发出《征收排污费通知书》。在环评收费上,严格依据《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费,价格核定采用“环评室主任—分管副所长—所长”三级审核确定机制,保证各种收费符合国家规定。二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资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线和票款分离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全部缴纳财政后按支出预算回拔,并严肃执收、执罚纪律,防止“病从口入”,杜绝了收费随意性。三是下调“环评”费用,“环评费”比《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下调1-2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从市级拔出环保专项资金补助企业环境治理。五是成立技术咨询服务小组,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极力降低治理费用。五、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率(一)缩短审批时限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批等3个行政许可项目划归市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审批,一次性告知,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在业务上全力保障

环保局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减少审批前置环节,基本做到环评审批即到即批,提前办结率达100%,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连续三年被市便民中心授予“五好窗口”。(二)规范执法行为 出台《普洱市环境管理工作意见》,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检查中,支持能合则合、能并则并,尽力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迎来送往,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三)掌握案件查处尺度 在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能整改的一律予以改正机会;对一些必须立案查处的案件,则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申诉,在合法、合情和合理的情况下,能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坚决予以减轻减免予处罚。六、治乱减负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全面发展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工作,治乱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全局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变相乱收费现象;二是全市环保系统没有自行出台新的对企业收费项目,也没有涉及对企业的强行收费项目;三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征收的排污费全部按1:1:8比例分级解缴中央、省、市国库,没有任何挪用截留、透支现象;四是较大数目的收费、处罚都能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五是对国家法规法律、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明文规定需要扶持的企业,我局依法按最低标准征收排污费;六是对停产或减产的企业,我局主动认真核实,给予减免收费。截止目前,全系统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向企业摊派报刊、杂志,强行向企业拉广告、赞助等现象。通过以上措施,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企业也在环境治理上加大了投资力度,使全市的环境质量越来越好,促进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发展。七、二○○九年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内部干部职工的教育,增强做好治乱减负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定期组织检查,结合业务考核,对县(区)环保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治乱减负工作与国家、省、市政府的要求,与企业的期望,仍然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环保系统治乱减负工作度,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以这次治乱减负专项检查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查重管,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要求规范执法单位的收费行为,促进我市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2020年环保局矿山整治工作总结


省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环发[20xx]44号)精神,按照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环发[20xx]255号)要求,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对全市所有矿山企业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4月,我局接到国家和省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成立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并结合昭通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局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了“昭环通[20xx]10号”文件,安排部署了昭通市20xx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明确提出了我市20xx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要按照《通知》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环保部门按照“昭环通[20xx]10号”文件精神,相应成立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了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落到实处。如巧家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以巧办发[20xx]43号文件制定了巧家县清理整顿规范矿业秩序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县辖区内的所有矿山企业进行了认真清理,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完善了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规范了探矿和采矿行为。

(二)广泛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一是深入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xx]28号)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接到“昭环通[20xx]10号”文件通知后,分别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通知》的各项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使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公开宣传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永善县由县人大牵头,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局、宣传部、溪洛渡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了环保世纪行活动小组,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深入全县境内的矿山(非煤矿矿山)、水电、水泥厂等企业(单位)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把宣传工作责任到人,深入到每一户矿山企业进行宣传,使每个采矿权人都能依法办矿,合法采矿,增强了矿山依法开采和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实行全市联网,通过“环保投诉举报自动处理系统”,实现群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自动受理、自动处理、自动传输,提高环境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确保上通下达,政令畅通。

(三)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区在认真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同时,注重研究标本兼治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矿山年检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年检,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清理和查处,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和国土资源监察执法队伍的作用,凡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或国土资源监察执法人员通过现场监察发现的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均依法进行了查处。为保证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先后建立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联络员制度及信息交流制度。如镇雄县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有效防止和查处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矿产资源非法开采“零”报告制度。一系列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为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强化措施,综合整治。各县区按照“昭环通[20xx]10号”文件通知的要求,想办法、定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环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联合工作组,深入重点、热点矿区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基本上摸清了各类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根据《通知》精神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点,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办理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态植被的恢复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据统计,各县区在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共出动各种执法车辆298台,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矿山企业576家,其中煤矿企业290家;非煤矿企业286家。从检查的576家矿山企业的情况来看,执行环评的矿山企业453家,占已检查企业的78.7%。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矿山企业183家,占已检查企业的31.8%。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矿山企业344家,占已检查企业的59.7%。设施正常运转的矿山企业277家,污染处理达标的矿山企业67家。有生态破坏的矿山企业73家,其中已开展生态恢复工作的企业71家,正在进行生态恢复的企业2家。二是落实责任,逐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管理。各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以政府为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措施,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加大了矿山环境监察指导力度,对彝良县红尖山、猫猫山片区、龙街片区,昭阳区放马坝片区,鲁甸县乐红矿山、巧家茂租矿区等12个重点矿区,涉及的煤、铅、锌、铁、砂石料等重要矿种,集中时间,组织力量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做到了整顿规范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部分矿山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县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作用,加强对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手续的全面清查,有效遏制“六乱”蔓延的势头,依法取缔了部分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等非法矿山,调查处理了多年遗留下来的矿山企业环境污染纠分问题,基本上摸清了全市各类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状况,弄清了我市矿业权设置家底,逐步理顺了过去矿业秩序管理混乱的状况。清理整治期间,全市共查出具有环境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77家,其中通过整改并消除隐患的企业73家;正在进行整改的企业4家。通过开展以上清理整治工作,我市矿山环境整治和环境监管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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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成果。但是,当前在矿业秩序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矿业权设置不合理、矿界重叠、矿权纠纷、非法开采、越界开采、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现象仍然存在。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环保、水保、安全生产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矿政管理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发的要求。

(四)矿山企业环评执行率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率比较低,分别只占已检查矿山企业的78.7%和31.8%,矿山企业环评执行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不容忽视,矿山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部分矿山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处理比较简单,治污能力比较弱,远远不能满足矿山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需要。

(六)由于我市大部分矿山企业都分布在边远地区,执法部门交通工具落后、山区通信不便,加上严重缺乏环境执法装备和监测设备,当地环保部门无法对所有矿山企业进行长期有效的环境监察和监测,使部分企业有机可乘,污染物偷排现象经常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 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各类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状况,逐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矿山环境整治和环境监管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管理。一是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污染防治、生态恢复等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矿山新建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一律不予批准。三是对未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方案的矿山企业,责令企业限期补做,对存在环境风险的矿山建设项目,责令企业限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四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五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进程。

附件:昭通市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整顿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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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成果。但是,当前在矿业秩序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矿业权设置不合理、矿界重叠、矿权纠纷、非法开采、越界开采、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现象仍然存在。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环保、水保、安全生产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矿政管理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发的要求。

(四)矿山企业环评执行率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率比较低,分别只占已检查矿山企业的78.7%和31.8%,矿山企业环评执行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不容忽视,矿山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部分矿山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处理比较简单,治污能力比较弱,远远不能满足矿山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需要。

(六)由于我市大部分矿山企业都分布在边远地区,执法部门交通工具落后、山区通信不便,加上严重缺乏环境执法装备和监测设备,当地环保部门无法对所有矿山企业进行长期有效的环境监察和监测,使部分企业有机可乘,污染物偷排现象经常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 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各类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状况,逐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矿山环境整治和环境监管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管理。一是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验收、污染防治、生态恢复等各项环境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矿山新建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一律不予批准。三是对未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方案的矿山企业,责令企业限期补做,对存在环境风险的矿山建设项目,责令企业限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四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严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五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进程。

附件:昭通市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整顿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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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城乡环境整治2020上半年总结


根据xx环境综治办[20xx]3号《关于集中突击阶段有关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在有关部门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加大了对局办公环境范围内环境的整治力度,集中开展了各项整治行动,营造出了办公环境卫生范围内和谐的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组建专班,认真抓实,取得实效,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专项工作检查组的一致好评。现将此项工作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群众献计献策
首先是得到了区级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其次是局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把局办公环境围内整治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局长把此项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之中,并由岳灿局长亲自抓,每天保洁、每次周五做好大扫除,每月召开专题议会,就办公环境范围内的环境整治作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周密部署每月的此项工作。局领导小组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为此项工作献计献策,收集信息,积极参加行动。
二、一把手负总责,完善整治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长期坚持和办公环境范围内的群众联系,共同整治办公环境范围内环境。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一天一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奖惩。真正把工作落实到股室队中心,同时为确保局机关办公区长期保洁。明确每周责任人,在每周责任人带领下,其他人员全部参加,保证整治环境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做到既又分工又合作。
三、奖励到位,提供保障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制定了奖惩办法,为长期整治活动提供了保障,使各项整治行动得以顺利进行。就我们目前工作而言,离区级领导的要求还很远,所以,在今后的此项工作中我们还须倍加努力,力求此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诚望有关区级部门领导继续指导和支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