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林业统计工作总结

年终林业统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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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4〕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浙林计〔2014〕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14年7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统计违法行为,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二是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林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是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接受市级和省级的抽查。
三、林业统计存在问题
1、林业统计数据收集难,乡镇一级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我市各县(市、区)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块状管理模式,原有的林技员大部分都兼职乡镇的其他工作,林业统计工作变成了林技员的“兼职工作”,造成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二、三产业的数据漏报现象不断。
2、部门横向联系少,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由于现代林业产业统计涉及到统计、经贸、工商、工业园区、农业、旅游等部门,横向联系非常重要,而林业统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对外联系较少,造成了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木材加工、家具业等企业都是民营的小企业,财务和统计制度不健全,所以统计数据采集比较难。
3、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不仅是乡镇一级,就是各县(市、区)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我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都身兼多种工作,有办公室的、林技站的、营林的、林政的、森防的等,他们本身业务已经相当繁忙,对统计工作又不是很熟,也不可能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林业统计人员,所以每年都有人员变动,对统计业务都需要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4、统计台账不健全,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由于对企业的统计基本上是由林科员去完成和统计人员变动比较大,造成了林业统计的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而县(市、区)一级也大多是为了完成报表而工作,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加上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建档不重视,造成了统计台账不健全,这也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个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统计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林业统计人员、林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以提升统计地位,保证林业统计的相对独立性,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做到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强与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横向沟通,争取多方位、多渠道搜集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同时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我们温州市局已经明确了在产业处设置统计岗位,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置相对稳定的统计岗位,要明确分管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就是兼职的统计人员今后也要做到相对稳定,以便熟悉统计业务和积累经验。同时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另外还要争取解决统计人员的补贴待遇,以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求各县(市区)都要配备林业统计专用电脑,努力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管理统计站和信息化建设上要给予更大的扶持。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要经常下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的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保证《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总之,我市的统计工作在省厅和市统计局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局领导和各职能处室以及统计人员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市的统计工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改进,进一步做好温州的林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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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林业统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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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4〕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浙林计〔2014〕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14年7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统计违法行为,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二是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林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是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接受市级和省级的抽查。
三、林业统计存在问题
1、林业统计数据收集难,乡镇一级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我市各县(市、区)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块状管理模式,原有的林技员大部分都兼职乡镇的其他工作,林业统计工作变成了林技员的“兼职工作”,造成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二、三产业的数据漏报现象不断。
2、部门横向联系少,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由于现代林业产业统计涉及到统计、经贸、工商、工业园区、农业、旅游等部门,横向联系非常重要,而林业统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对外联系较少,造成了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木材加工、家具业等企业都是民营的小企业,财务和统计制度不健全,所以统计数据采集比较难。
3、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不仅是乡镇一级,就是各县(市、区)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我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都身兼多种工作,有办公室的、林技站的、营林的、林政的、森防的等,他们本身业务已经相当繁忙,对统计工作又不是很熟,也不可能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林业统计人员,所以每年都有人员变动,对统计业务都需要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4、统计台账不健全,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由于对企业的统计基本上是由林科员去完成和统计人员变动比较大,造成了林业统计的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而县(市、区)一级也大多是为了完成报表而工作,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加上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建档不重视,造成了统计台账不健全,这也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个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统计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林业统计人员、林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以提升统计地位,保证林业统计的相对独立性,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做到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强与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横向沟通,争取多方位、多渠道搜集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同时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我们温州市局已经明确了在产业处设置统计岗位,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置相对稳定的统计岗位,要明确分管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就是兼职的统计人员今后也要做到相对稳定,以便熟悉统计业务和积累经验。同时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另外还要争取解决统计人员的补贴待遇,以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求各县(市区)都要配备林业统计专用电脑,努力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管理统计站和信息化建设上要给予更大的扶持。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要经常下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的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保证《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总之,我市的统计工作在省厅和市统计局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局领导和各职能处室以及统计人员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市的统计工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改进,进一步做好温州的林业统计工作。

林业统计工作总结怎么写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xx〕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浙林计〔xx〕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xx年7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xx年以来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统计违法行为,各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二是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林业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是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接受市级和省级的抽查。

三、林业统计存在问题

1、林业统计数据收集难,乡镇一级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由于我市各县(市、区)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块状管理模式,原有的林技员大部分都兼职乡镇的其他工作,林业统计工作变成了林技员的“兼职工作”,造成了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来源和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二、三产业的数据漏报现象不断。

2、部门横向联系少,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由于现代林业产业统计涉及到统计、经贸、工商、工业园区、农业、旅游等部门,横向联系非常重要,而林业统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关系,对外联系较少,造成了数据来源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木材加工、家具业等企业都是民营的小企业,财务和统计制度不健全,所以统计数据采集比较难。

3、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不仅是乡镇一级,就是各县(市、区)也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我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都身兼多种工作,有办公室的、林技站的、营林的、林政的、森防的等,他们本身业务已经相当繁忙,对统计工作又不是很熟,也不可能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林业统计人员,所以每年都有人员变动,对统计业务都需要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4、统计台账不健全,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由于对企业的统计基本上是由林科员去完成和统计人员变动比较大,造成了林业统计的原始数据采集不规范,而县(市、区)一级也大多是为了完成报表而工作,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加上对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建档不重视,造成了统计台账不健全,这也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个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1、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升林业统计的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领导、林业统计人员、林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以提升统计地位,保证林业统计的相对独立性,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做到资料完整、来有源、查有据,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强与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横向沟通,争取多方位、多渠道搜集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同时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档和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我们温州市局已经明确了在产业处设置统计岗位,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置相对稳定的统计岗位,要明确分管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就是兼职的统计人员今后也要做到相对稳定,以便熟悉统计业务和积累经验。同时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另外还要争取解决统计人员的补贴待遇,以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求各县(市区)都要配备林业统计专用电脑,努力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管理统计站和信息化建设上要给予更大的扶持。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指导,要经常下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的困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保证《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总之,我市的统计工作在省厅和市统计局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局领导和各职能处室以及统计人员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市的统计工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改进,进一步做好温州的林业统计工作。

林业系统2013年工作总结及计划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林业系统2013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供大家阅读参考。
xxxx年是党的xx胜利召开,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目标,对我国林业建设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部门指导支持下,全市林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富有地方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继续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推进林业产业化发展,稳妥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全市森林资源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完成造林34.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1万亩,封山育林8.4万亩,飞播造林4万亩,为省上下达我市绿化造林目标26.1万亩的132%。完成育苗2万亩,中幼林抚育43.3万亩。组织完成义务植树970.2万株,绿化县乡村公路600公里。继续将渭南城区南塬绿化和西禹高速公路绿化作为重点,渭南城区南塬新造林1300亩,补植3000多亩,栽植侧柏、柿子、花椒、核桃等苗木37.1万株,绿化西禹高速公路55公里。

——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全市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补助资金1.8亿多元,其中向全市20.88万户退耕农户兑现94.05万亩国家退耕补助1.5亿元,争取天然林保护工程1894.2万元,退耕还林造林补助745万元,“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290万元,“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260万元,病虫防治专项经费45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2万元,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林业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全市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建设,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建设工程新建花椒、红枣、柿子、核桃等经济林基地10万亩,用材林基地5万亩。9月20-23日,“第二届全国柿生产和科研进展研讨会”在富平县成功举办。经济林、用材林基地规模不断扩大,林产品深加工企业、品种继续增加。全年林业产值预计达31亿元。

——森林防火取得较好成绩。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在遇到少有的干冬和春旱气候条件、对森林防火构成极大压力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成绩。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沿山乡镇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非常重视,在党委政府全盘工作部署中,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了新的高度;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全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县市区政府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经费投入较大幅度增长;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全市森林火情监测覆盖率90%以上,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

——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着力解决违法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继续加强封山禁牧、林木管护和病虫害监测防治,全市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4‰以内。有效防止和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全市446万亩林木资源安全。

——全市“三化一片林”绿化家园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富平、合阳、临渭、潼关、蒲城5县区首次列入全省“三化一片林” 试点,相关县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试点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和一村营造一片林。5个县区16个乡镇办18个行政村实施绿化面积5129亩(折合),其中庭院绿化10.3万株,村庄巷道绿化64公里,路渠绿化99.8公里,营造村旁片林2674亩,带动全市平原绿化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