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四乱”工作总结。
当我们回头时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你一定在这个阶段的工作中学会了很多,我们可以仔细进行总结,总结是能快速找到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更高的提升自己的能力。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四乱”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依据市、县河长制工作安排。XX乡从20xx年3月15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治理掩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从4月起依据排查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为增强河湖治理掩护,维护河湖康健生命,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看重,全面排查树立台账
乡专门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在全乡范围内的七星河、2座水库、大型山塘以及村子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范畴、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依据排查环境,树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
二、突出重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治理条例》等司法律例以及紧张文件为根据,对河湖治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乡出台并张贴《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告示》,依法针对查询访问摸底发明的问题,各地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任务、具体步伐、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支配,对比问题清单树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步伐得力,河湖面貌明显改良
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根基上,进一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治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明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4月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整治七星河道约长11.2公里,清除碍洪林约8500棵,清除村子枝丫、白色垃圾约7.9吨,河湖面貌明显改良。在专项行动根基上,树立健全乡村子两级治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和谐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治理掩护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偏向
(一)继承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乡村子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尴尬刁难围垦湖泊、不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和谐办理重大问题。乡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纳入20xx年河长制工作稽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稽核问责。
(二)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继承深入做好推进工作。要求各村子、有关部门要全面过细摸底查询访问,做到信息完整、问题精确,不留空缺、不留死角,分外是对发明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明、早禁止、早处置惩罚。建存案件通报制度,严厉袭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运动。三是抓好长效治理。乡村子两级河长和村子委会、相关部门要增强河湖水域日常掩护治理与监督反省,增强长效制度扶植,切实抓好长效治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优越整治后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树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和谐办理河(库)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树立部门协折衷上下联念头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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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总结
我们学校一年来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学校能认真学习教育部周济部长的讲话:“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学校领导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查摆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按周济部长强调的,今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坚决刹住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组建了治理三乱领导小组、袁寨小学治理乱办班乱收费检查小组和以家长为成员的校外义务监督员队伍以及收费校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4、要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5、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6、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三、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按教育部“一费制”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一年来,学校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校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县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5、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 之于学校门外。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道乱占组”街路长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小城镇整治办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牵头道乱占治理组认真贯彻落实街路长专项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街路长制攻坚行动,65条需整治道路共设立街路长149名,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管职能。通过专项整治,各乡镇道路路域环境全面改善,交通秩序大为改观,取得良好成效。20xx年,方前镇被列为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乡镇,街路长工作也在全省前列。两年来,XX县道乱占组在全县开展学先进、争先进活动,号召全县各乡镇、街道学习方前镇省级样板经验,推动街路长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关于《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浙镇治办〔20xx〕75号)要求,通过三举措将街路长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开展集中摸排。各乡镇、街道一把手及分管领导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各村各条路(街道)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穿镇公路、城镇道路进行拍照取证、逐一登记备案;二是统一落实责任。建立四级路长制,要求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属地总路长,村书记担任村路长,乡镇(街道)道乱占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担任督导员,专职队伍担任巡逻员,做到责任落实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三是公示牌落地。各乡镇、街道对照考核验收要求,在穿镇道路、城镇道路等镇口景观节点或显眼处设立街路长制公示牌,公布街路长职责和监督联系电话,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二、强化财政保障,部门协同作战
贯彻落实街路长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有专项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将街路长工作作为乡镇、村级公共财政保障支出的一项内容,利用专项资金招募专职巡逻队伍,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在此基础上,乡镇、部门之间联合开展行动促进工作落实。每周由镇、村干部带头,联系县道乱占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深入一线,专门针对道路上占道停车、占道经营、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等情况进行拍照、留档、公开亮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定整改时限,并由驻村干部、村书记负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随后,乡镇整治办、督查办、环卫所还将对整改点一一进行督查,对整改结果达到要求的逐个销号,城镇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统筹社会力量,健全长效机制
路长不仅仅是局限为几个人成为路长,而是要人人都成为路长。XX县道乱占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充分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到街路长工作建设中来,真正实现街路长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一是乡镇、街道联系当地学校,特别是让中学生参与到街路长工作中来,从小树立路长意识,免费进行文明劝导、卫生宣传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老年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力量。老人也是我们街路长工作的参与者、建设者,我们号召有时间、有精力的老年志愿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参与监督管理,参与清理道路两侧白色垃圾等,既发挥了老年同志的余热,又解决了街路长人员少的问题。三是动员其他社会人员参与街路长工作。走村串户进行街路长工作宣传,让更多人知道这项工作,支持这项工作。同时邀请当地群众自觉做好卫生保洁、爱路护路等工作,减轻乡镇工作压力,有效推动了全县街路长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作为发展教育事业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坚决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坚持齐抓共管一是建立组织,明确分工。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纪检委纠风办、县审计局为成员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纪检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涉教部门抓好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整体推进。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教育内部和涉教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其领导责任,在全县形成了教育行政部门负总责,各涉教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都能密切合作,工作效率很高,使收费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尤其是对我县“一费制”落实中的住宿费、文体活动费、单元测试卷费等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能够按我县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审批,使“一费制”得以在我县顺利进行。
二、整章建制,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我县根据本年度省、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完善了《木兰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制度》,强化了政府对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约束力度。二是科学管理,规范行为。今年我们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收费上统一实行“一卡、三统一、三公开、五不准”管理制度。“一卡”即:收费项目卡,由教育局统一印制,在每学期初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用,收费后必须由家长签字。“三统一”即: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票据;统一由学校财务收取;统一由财会人员进行专户存储。“三公开”即: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五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准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搞帐外帐,不准公款私存。三是兑现奖惩,有效激励。我们对学校收费工作实行了“联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实行表扬和表彰,对出现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教师在优模、职级评定,师德评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准评选先进集体,有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不准评选先进和晋职、晋级,同时视情节轻重给学校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
三、强化监督,专项查处,务求工作实效
一是以迎国检为契机,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全面检查。为了迎接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县政府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20xx]1950号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迎检工作,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迎国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城乡各级中小学校对20xx年秋季至20xx年暑期的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并如实上报情况。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小组根据全县自检自查情况,从九个方面对全县中小学的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即: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是否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收费卡是否健全,有无家长签字;中小学课本订购是否超范围;上学期学生书刊费是否一次性结算,剩余钱款是否退回;收费许可证是否年检,收费项目是否规范;是否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是否专户专储;高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是否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行为。检查组利用四天时间,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发现乱收费的现象。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县教育局统一为全县中小学制做了收费公示板,实行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校醒目处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县教育局结合“两风”、“行风”建设工作,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司法部门、家长代表等人士为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对群众关心的这一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边查边改,注重实效。近几年,我们对学校的收费工作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有犯必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及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在自检中发现县高级中学高一学年有个别超标准收取班费问题,我们立即进行了处理,现已将多收的部分全部退还给学生。
四、认真贯彻,全面启动,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
按照《关于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借读费、住宿费和服务性代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全面启动“一费制”的落实工作,逐层召开好了五个落实会议,即全县校长会、校领导班子会、本单位教师会、班会和家长会,认真传达和学习哈教联发[20xx]11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使“一费制”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大了向师生和社会宣传的力度。二是规范行为,加强管理力度。健全了“一费制”收费财务领导组织,规范了收费票据的使用,明确各中小学校财务帐目设立的办法和方式,在每所学校设定了专职出纳员和会计,严肃财经纪律和规定,加强了收费管理力度,做到了项清帐明。三是严格把关,加大审核力度。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进行收支预算,然后逐级上报。县教育局协同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对其进行审核批准后,学校才可进行收费。四是全面公开,加大工作透明度。全县中小学校统一制作了长1.3米,宽1.0米的收费公示板,把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各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耐心接待咨询,详细解释有关政策。五是统一部署,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贯彻落实“一费制”收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全县各中小学校的“一费制”收费正在稳步进行之中。各学校领导对“一费制”收费的重视程度、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都很到位,家长和社会对此都有较深透的了解,有的学校仅用三天时间就收齐了全部费用,而且没有一位家长提出质疑,可见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符合我县县情,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利益,效果很好。
由于我县高度重视学校收费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地解决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近两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举报率为0,去年在接受省人大、省教育厅到我县实地调研学校收费工作中,接受省农委减轻农民负担检查和市物价局牵头的七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联检中,均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纵向看,我县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还存在个别班级超标准收取班费和擅自收取军训费;去年极个别学校大型活动费用没有进行单独列支,活动费用混淆在其它帐目中,大型活动费用有结余等现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已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以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的收费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确保无乱收费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情况汇报,请各位领导多多给予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总结
在开展了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就可以对其写一篇工作总结,看看在这次工作中有哪些成绩以及未来该如何做好这份工作,那么一篇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总结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总结【一】
落实此次“治乱补短全民反诈”活动,我部门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提高客户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犯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犯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我部及时召开部门会议,通过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全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了解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积极参与防范宣传活动
我部积极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本月我部组成宣传小组到周边社区开展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向公众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提供博彩、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同时还为在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本次的宣传活动让到场的群众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
一是在营业厅内显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并在LED显示屏上每日滚动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总结【二】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金额越来越大,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重点防治和打击,但是电信诈骗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抑制,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一)诈骗手段多样化近期犯罪分子以电话为平台实施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根据我们所办理的案件及媒体的相关报道来分析,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诈骗:一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二是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电信欠费、送话费、送奖品为由进行诈骗;三是冒充被害人的亲属、朋友:编造生急病、发生车祸等意外急需用钱,或称被害人家人被绑架索要赎金为名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四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假称被害人银联卡在某地刷卡消费为名,诱骗被害人转帐实施诈骗等。
(二)集团作案组织化该类案件单打独斗的少,组织化程度高,犯罪分子以诈骗为常业,有固定的诈骗窝点,作案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大都使用假名,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三)作案技术科技化犯罪分子首先通过有关手段套取到被害人家庭固定电话的开户资料后,再利用高科技手段使被害人的电话来电显示出拨打过来的电话确实是110或12315或电信10000或13800138000等常见的业务电话,或是被害人熟悉的亲友的电话,使被害人相信对方确实是公安、工商或是电信和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或是自己的亲友,从而放松警惕。作案手段涉及计算机黑客、网络电话、U盾转帐等技术,并运用了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控制了被害人的心理后,远程掌控其行为,致使其上当受骗。
(四)作案手段隐蔽化犯罪分子往往只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联系,从不直接和被害人见面,电信诈骗的组织者几乎从来不抛头露面,即使到银行提取或转移诈骗所得的款项也从不出面,而是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明真相的群众去进行转移赃款的活动,使侦查机关即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的进行抓捕。
(五)社会危害剧烈化该类案件的诈骗范围广,诈骗数额大,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使受害人蒙受巨大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相对于普通诈骗中“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诈骗,电信诈骗表现出来的是面对整个电话用户或者特定户群体的诈骗,其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是特意针对特定对象,而是广泛散布诈骗信息,等待受害者上钩。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大批的电话用户上当受骗,涉案数额往往很大,其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重。
二、电信诈骗的定性分析
从电信诈骗的诈骗手段来看,主要是触犯了两个罪名。第一个罪名是普通诈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66条,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也就是《刑法》第279条。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
①从电信诈骗的行为方式来看,犯罪分子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的手段,使被害人自愿将财产交付(主要是以转帐的方式)于犯罪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军人)的身份进行欺诈活动,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故意假冒该身份。那么对于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这里就涉及到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问题。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要件和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法利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有人认为两者的主观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但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但本罪不包括骗取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况”。
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招摇撞骗罪包括骗取财物,而且指出“在招摇撞骗中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本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应当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条。
③我们认为,从严格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来分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应当定招摇撞骗罪。
三、办理电信诈骗罪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电信诈骗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技术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往往造成“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电信诈骗作案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与被害人直接见面或直接接受现金,多是通过汇款或者转帐方式获得赃款,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往往也自恃没有被害人直接指认而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接收被骗钱款的银行帐户,也往往是犯罪分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后到银行开立的帐户,或者直接从他人手中购买以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帐户,或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报酬请不知情的普通群众开设帐户,多个帐户交替、循环使用,且每个帐户使用较短时间甚至一两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即使抓到了有关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一般都是间接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的流动性强,且反侦查能力较强,导致抓捕难
首先,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或者降低风险,一般都不使用固定电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锁定具体的作案地点与作案人有很大难度;其次,犯罪分子普遍采用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甚至跨国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动性大;最后,在有些团伙诈骗作案中,多数成员间并不熟悉,一般都使用绰号或假名,犯罪分子之间多是单线联系,只和自己的上下家联系,甚至在遥控指挥下,分工明确,只做自己被安排的事情,如有人只负责打电话欺骗被害人,有人负责转移钱款,另外有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取款,这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三)因为现行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定性和处理难一是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犯罪,只能结合《刑法》第266条普通诈骗犯罪的刑法条文进行定罪及处罚。但是,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电话诈骗时,也有用伪造的身份证开办银行帐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这些手段行为是否同时涉嫌其他犯罪,是否需要数罪并罚,值得探讨。二是犯罪金额与共同犯罪的主从犯问题有时难以认定,导致量刑有一定难度,电话诈骗犯罪针对的一般是不特定的电话用户,其受害者在地域上的分布往往十分广泛,一些被骗金额小的受害者并不愿意主动报案,因此往往难以核定具体的涉案金额。三是有些团伙成员不是主犯,虽有共同诈骗的犯意,但对其他成员单独作案所得的金额是否需要负责也值得探讨。
四、电信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对策
鉴于电信诈骗的巨大危害性,因此,作为普通民众,应当注重防范自己被骗;作为国家机关,更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此种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
(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1.不贪婪:不要轻信中奖的电话和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接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发过来的所谓中奖短信时,不要急于兑奖,更不要急于按对方的指示支付给对方款项。
2.不轻信:不要相信任何“紧急通知”。不要拨打ATM自动取款机旁的任何“紧急通知”上的所谓“银行值班电话”。当取款中发生事故或者ATM机故障时,应拨打银行正规的客服热线请求帮助。警惕短信诈骗行为,对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独自做出判断急于转账,也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
3.多防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要谨慎小心,防止坏人借机诈骗。如接到“猜猜我是谁”这种电话时,不要急于说出对方的名字也不要透露自己更多的信息,要叫他说出自己的姓名还有和你的关系,如若对方仍然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准确说出朋友、亲戚的名字和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1.加大电信、金融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
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
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总结【三】
xxxx年x-xx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公安局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治乱补短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
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x月xx日开始,市公安局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x月xx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案例一:20XX年x月xx日12时许,一事主在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称近期不断有自称武汉市公安局的民警,称事主因固话欠费3168元,要求其将钱邮寄至武汉某地或转账至民生银行一账号内,否则将冻结其个人账号。事主欲向对方汇款时,被安贞里派出所驻点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
针对我市电信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今天起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电信诈骗警情在全市总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手段以冒充公职人员、电话欠费、冒充熟人、退税等最为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相信公职人员,害怕财产受损,贪图便宜等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据民警介绍,此次设立的110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的功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二是密切关注电信诈骗发案走势,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适时发布警情通报,精确指导一线打防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此外,110报警服务台将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诈骗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揭露犯罪手段,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此类犯罪的目的。据统计,10日当天,110报警服务台已接到此类报警电400余个,其中劝阻警情60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举报线索300余个。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案例二:20XX年x月xx日10时许,一事主在家中接到电话,该人自称是电话局工作人员,告知事主在昆明市装有一部电话并欠费3600元,后把电话转到某公安局,一自称姓陈的民警称事主扰乱金融秩序,告知其家中存款将被冻结,需要将存款转到某账号上,当日11时许,事主到工商银行马连道支行柜台将存款5万元汇到该账号。鉴于每天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警方再次向您发出电信诈骗预警信号和防范提示:
各种诈骗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上述诈骗者几乎都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无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卡或存折内的钱转到骗子的手里。
1、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通讯部门对于真正的电话欠费客户,通常是在每月缴费日起之前,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按时缴费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开展此类所谓的“电话欠费”案件侦查工作的,请谨防上当。
2、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上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多个“0”的号码不要理睬。如接到类似欠费电话时,可拨打提供服务的电信部门的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核对。如对方称是某公安分局民警,可以通过拨打110进行报案和咨询。
3、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都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能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操作。
4、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最后,再次提醒您:凡是接到陌生人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转账,请挂机后立即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