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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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县特点,切实做到全面自查,不留盲点,深入督查,不留死角,“百日督查”工作有条不紊,现阶段情况如下: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字[XX]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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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xx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本镇辖区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我镇迅速贯彻落实市相关会议精神,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为手段,以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减少隐患,有效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采取数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我镇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领导组织到位。
成立了桥头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企管站、派出所、综治办、劳保所、安全办、文卫科、农机、广电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具体办公。同时召开全镇企业法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各村支书、各经营场所负责人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行机关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一岗双职制度,责任具体到人。
二、舆论宣传到位
颁发了《xx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资源进行大力宣传,张贴标语100多张,悬挂横幅2条。成立了农村安全协管员队伍,聘请8名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为安全协管员,明确职责,深入各村、单位进行实地宣传,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我镇由安全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企管站、工会、劳保所等部门分两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3大检查,检查生产企业41家,烟花爆竹经营场所32家,浴室12家,大型超市3家,网吧1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 余处,现已整改 处,隐患整改率 以上。在深入排查过程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服从整改要求的企业或经营户,视其情况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狠抓落实,决不漏查一处。
四、隐患回访到位
针对前期查出的限期整改的隐患,我们及时按期进行回访,通过回访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跟踪一处,完结一处。目前限期整改的隐患都己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8%,对新发现的隐患继续跟踪督查。
五、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跟踪落实整改”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各村、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凡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被上级查出问题的,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一段时间里,我镇将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把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创出特色。
2021年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总结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圆满结束。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点显著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xx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到安监总局视察,就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根据要求,明确提出了督查主要任务。
二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安监总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督查工作的3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联系、信息沟通、联合督查和通报公告制度。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广泛宣传,创办每日一期的《快报》,及时沟通情况。分阶段召开了汇报会,研究督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
三是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国务院19个部委局召开了部长(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7个部委局制定了行业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
四是工作深入、作风扎实。
安监总局派出的15个督查组深入到17个省(区、市)的127个市(地)、389个县(市、区)和987个乡镇,深入到1628处煤矿(井下)和303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督促、认真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490多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8场,基本摸清了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五是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安监系统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在四川的两个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在四川周边省市的督查组也立即赶往灾区。派出3个专家组赴灾区指导企业防范次生灾害。派出44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4支医疗救护队,搜救、救治了一大批伤员。
督查工作成效令人瞩目
一是推动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重庆、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真正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全力推动。湖南省主要领导表示要借机解决湖南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湖北省主要领导提出要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山东、贵州、山西等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强化隐患整改。
二是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截至7月底,15个督查组共发现和解决非法生产问题276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1853项、各类事故隐患约1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636项)。下发执法文书1567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1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4个;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生产小厂矿30处;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三是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据调度统计,XX年1-7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24.3%。
四是发现和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如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河北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河南省部门联动整合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山西省长治市统一煤矿用工管理、重庆市巫山县“党管安全”等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应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五是在实践中锤炼了队伍,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
大家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受到了教育,获得了真知,增长了才干,并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了50多篇有实践基础、有思想高度、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五点工作体会
一是必须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使命。三是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五是必须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8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由总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未派督查组的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渔业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抓好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机制和支撑保障体系,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在四川省督查了9个市、18个县(市、区)以及72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32项。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督查了6个市、14个县(市、区)以及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473项。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如下:
一是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薄弱,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乡镇安监所(办)多为兼职人员,一些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偏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指导难以实施。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采矿权审批滞后,多数整合矿井因尚未取得采矿权而无法进入施工建设程序,一些整合主体矿持等待观望态度,存在只生产不投入的现象。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三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任务重。全省有小煤矿1412处,占矿井总数的97.7%。有高瓦斯矿井304处、突出矿井38处,瓦斯监测监控、通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此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漏洞,监管工作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
四是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省仍有非煤矿山5855个,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近XX个露天采石场中,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不足5%; 116座尾矿库中,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近50%。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部分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中石油、中石化各含硫气井井场应急预案中点火决策人普遍不明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川管道、场站中,仍有960多处违章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
2021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总结
按照《xxx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和《xxxx地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阶段性总结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结合省建设厅、地区行署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通知,我局于XX年4月24日拟定了《xx地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督查范围及重点、督查内容、组织领导及督查方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并分别于5月13日、5月28日至5月31日对列为重点督查区域的xxx县、4xxx县、xxx县及xxx县进行了督查,同时于5月7日对列为非重点督查区域的xxx地方进行了督查。前阶段总结已于6月2日上报至省建设厅及地区安委办。
二、现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百日督查工作要求及前阶段督查情况,我局于5月28日至6月4日,再次组织对列为重点督查区域的4xxx县、xxx县及xxx县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主要对5月份督查的10个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于6月18至6月20日组织对地直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1、部分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向我局报送阶段性总结。
2、部分被督查项目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施工用电、竹脚手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等方面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个别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报送阶段性总结,督查组及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及时补做相应工作,同时拟于百日督查行动工作结束后向全区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整改不彻底及隐患依然严重的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按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进行登记并上报;针对专项安全措施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于6月17日组织对全区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及审核人、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目前大部分隐患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部分被停工项目仍处于停工整改中。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及我局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的督查力度,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做到整治不留后患。二是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县(市、区)、每个工程项目、每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收到实效。
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按照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传真电报编号7号)要求,我县安委办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成立了6个督查组从12月11日起至14日止用4天的时间对全县的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深入开展了检查和督查,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在建建设项目47个,分别是:通达和通畅公路在建项目17个、水利电力在建项目6个、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项目16个、非煤矿山在建项目8个。
二、督查工作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督查,我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县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水务局、电信公司组成检查督查组对主管行业内的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和督查了在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20xx年以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本次督查共出动车辆6辆30人次,检查和督查了在建项目38个,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8条,责令现场整改26条,限期整改2条。
从督查工作反馈情况看,各在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一岗以责”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虽然如此,部分施工单位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监理单位在全面落实安全监理方面履职不十分到位,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不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培训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发包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资金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工、停业整顿。
**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