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本年综治工作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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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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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民政局2020年综治工作半年小结
20x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2020年民政局综治工作半年小结
20xx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24个社会团体和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30对,离婚登记11对,收养登记4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民政局综治工作总结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24个社会团体和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与计生部门协作,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530对,离婚登记11对,收养登记4起,政策合格率均达100%。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立足点,咬定全年任务不放松,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有步骤地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的综治目标,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正确处理工作、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无两提升”和“创建和谐平安单位”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单位的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把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维稳工作纳入到单位的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常抓不懈。今年我们根据稳定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制定了相适应的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管理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具体抓,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同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维稳防控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管理力度,保证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领导要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周密、措施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将综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人员、措施落实。局领导要与单位基层部门签订了综治和平安创建以及维稳工作责任书。明确今年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任务。
3、充分发挥综治小组和机关人员的监督职能作用。逐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根据民政工作性质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认真解决好本单位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治理重点目标周边治安环境,加强调解预防工作,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使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综治意识
为保证实现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着力加大防范教育,从政治教育着手,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综治意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1、认真抓好单位内部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我们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制定单位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维护稳定和综合防控工作措施,以及近期维护稳定工作方案等,突出抓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管理目标。二是要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培养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三是集中整治、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预防不法分子和xx组织的侵入,从而有效地净化单位环境,达到一方平安的目的。四是安全保卫部门积极的深入到进入单位内的施工队伍中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为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实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措施,杜绝单位内部的安全事故发生。
2、结合“五五”普法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首先,把普法教育工作列入整体工作之中,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层层签订普法宣传教育目标责任书,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单位工作进行同安排、同考核、同总结。其次是结合单位工作和上级普法要求,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和学习安排,选定普法学习内容、确定普法学习指标,把法制教育和禁毒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按照学习安排,有计划的学习了《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民政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开展专题教育、在思想上提高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单位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要力争达到100%。
(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社会稳定
继续把落实责任制作为重点,始终将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中,作为对职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明确,职责分明。结合与部门签订的综治、平安创建和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内的任务要求,分别就本单位的稳定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自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和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预防和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单位稳定。其具体做法是:
1、落实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重大节目、重大活动按规定安排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无脱岗现象。二是坚持检查制度。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部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定的因素。三是重点部位的防范管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实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特别加强了对战备值班室和指挥控制室的防范管理。
2、强化消防意识。强调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讲。把消防重点放在局下属单位,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不违章操作,杜绝电火灾的发生。
县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年初既定的任务目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工作整体有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造惠民品牌,全民惠葬推动殡葬改革。一是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县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公墓管理办法》,开发了公墓管理系统,并在县民政局设立了副科级公墓管理中心,实现了公墓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信息化。目前,全县共规划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109处、县级1处,建设墓穴达10万个,总投近亿元。墓穴全部投入使用后,可比原来节约90%的耕地,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二是全面实施全民惠葬工程。5月10日,我县实施了全民惠葬政策,由县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保障殡仪馆和公墓正常运转,群众进公墓安葬和殡仪服务全部免费,按照全县每年去世约8000人,再加上为群众节省的买棺修坟的花费,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两亿元。三是积极探索实行殡葬奖励政策。为引导群众逐步接受和认可新的安葬形式,简化丧葬流程,推动全县移风易俗,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奖励政策,目前全县公墓已使用4494个,其中新死亡使用的3413个,迁葬的1081个,“厚养简葬”的新观念在全县逐步形成。
二、搞好政策衔接,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搞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9849户、65277人,城市低保对象1763户、3076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1亿元;特困供养人员3463人,发放供养资970万元。今年我们加大了对一般贫困户医疗救助力度,较好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8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2万余人。同时,积极开展临时救助110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8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5.1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000余人。在做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孝善养老”活动,着重解决农村7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无力脱贫等问题。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已全部成立孝善养老理事会,10月底实现了基金收发全覆盖。同时,成立**县慈善超市,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10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200余人。
三、注重本地实际,社会养老体系日益完善。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没有门槛的“服务站”和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一是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运营。信息平台占地600余平方米,配备话务员10人,已完成3万名城区老年人信息采集和录入,并整合线下服务商100余家。随时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快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已建成“孝润”和“夕悦”两处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孝润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32张;夕悦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45张,目前共入住老人25名,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认可。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建设。新建2处规模化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其中金鹏颐年园老年公寓项目占地34亩,投入资金1.6亿元,年底可达到运营条件;颐康园老年公寓项目占地15.4亩,投入资金80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新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24处。
四、全面落实政策,业务工作实现整体提升。在重点工作的有力带动下,其他各项工作按照年初任务目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我县龙家圈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已上报国家等待验收。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8处,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投资3650万元。为461名孤儿、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20余万元,发放低保高龄补贴184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48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安置资金7700余万元,并积极稳妥的做好了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作用,新孵化社会组织7家,在五个试点社区建成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县社会组织达到489家,依托孵化园建成全县社会组织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党建经验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2016-2018年度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狠抓基层党建,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多项机制,被县委授予“基层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殡葬改革工作。1、加快殡仪馆殡葬设施的升级换代和环保改造,提升服务水平。2、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临终关怀室、悼念厅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3、及时采集公墓信息、墓穴信息,实现公墓管理流程,数据统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4、加强社区(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倡树社会新风尚。5、积极做好全省殡葬改革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1、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研究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措施,严格落实长期公示制度。2、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积极发挥慈善救助、扶弱助老基金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3、建立实施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制度,逐步提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等方面的救助供养水平,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三)社会养老工作。1、搞好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提高12349群众知晓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2、加快养老机构建设,金鹏颐年园、颐康园老年公寓养护楼实现运营,同时按照市里要求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
(四)优抚安置工作。1、整合资源,建立县、乡、村互联的优抚服务体系;积极做好双拥工作,继续抓好“双拥模范县”复检工作;完善金民工程数据库,做好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做好新增及需要补办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证、卡的发放。3、积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提高安置质量。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八一”前按时足额发放。抓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4、继续征集革命史料、实物,建立**革命烈士陵园网站;搞好省、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工作,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争创“国家级烈士陵园”。5、继续做好省“十一条”后续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1、加大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同时,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园的作用,开展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计培训,促进县域内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4、对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完成统一赋码和登记证书换发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1、以创建和谐社区和农村示范社区为抓手,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继续开展以社区信息化建设和三项社工服务品牌建设为核心的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路子,注重总结新经验,促进社区治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3、组织筹备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稳妥推进,配齐配强村委会班子。4、按照市里“到2018年在所有城乡社区全部建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照工作台账和考核指标,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342处社区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同时,充实平台内容,培训工作人员,建立服务规范,引导群众参与,使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真正发挥服务作用。
(七)社会事务管理。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县改市工作动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搞好县改市相关数据测算、资料提供,为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要求搞好县设市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总、材料的起草上报。力争年内将撤县设市材料上报国务院、民政部。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争创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提升收养登记工作水平,建立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试点,依法登记。3、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按时完成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导入,并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4、搞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医疗、安置等救助,特别是加强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的保护和救助管理,确保救助及时;加强县救助站的管理,提高救助水平。5、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
(八)福利慈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低保高龄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资金发放工作。抓好年底前实现扶弱助老基金发放全覆盖。搞好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