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 【收藏】

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 【收藏】。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对于《恐龙》,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恐龙》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篇一】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篇二】

小朋友们,你们相信恐龙会复活吗?我不相信。可是我看了《复活的恐龙》时,就有点相信了。

夜染黑了一切,自然博物馆里静悄悄的。长发李听见了隔壁的大厅里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长发李的心一下子堵到了喉咙口,他非常害怕。突然,脚步声停止了,他刚松了一口气,脚步声又开始了,他只好亲自去看看。他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悄悄地把大厅的门打开,沉重的脚步声又停止了,就在这时他看到恐龙的身体动了,这可把长发李吓呆了。他赶快报告了馆长,馆长让他用绳子把恐龙勒死,可是长发李不舍得。最后,长发李把恐龙放回了大自然。

虽然这是一个童话故事,但是我希望恐龙能复活。我们可以和它做朋友,和睦相处,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篇三】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篇四】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恐龙海盗来了》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8月15日在新华书店举办的小记者读书分享会,我就是带着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兄妹在一次滑雪过程中,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只被冰冻住的年万年恐龙。她们跟尼基叔叔在灯塔工作的时候,却一不小心穿越到了海盗时代。小主人公们与坏人斗智斗勇,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解救出了红胡子船长,回到了现代。

故事中,最精彩的一段是双胞胎兄妹在河马岛的时候,不小心被海盗们发现后发生危险时,小恐龙布朗提不顾自身安危,和坏人们打斗,保护她们,却被贪婪邪恶的铁钩手抓走了。

这个故事看的我热血沸腾,好想也能来一次穿越大冒险,我一定要和海盗们大干一场,我相信正义定会战胜邪恶,光明不会输给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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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超级经典的恐龙读后感推荐 【精】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恐龙》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恐龙》读后感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4超级经典的恐龙读后感推荐”,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2024超级经典的恐龙读后感推荐(篇一)

这几天,我妈给我买了一本《恐龙世界历险记》,买来之后,我便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内容很精彩,也很好看。

这本漫画讲了阿楚和表姐以及舅舅一块去神秘的百慕大三角洲族行,再度遇到了那道眼奇怪的光!漂流到一座荒岛上这时才发现他们乙身陷远古的恐龙时代千奇百怪的恐龙,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找到了一个山同用来居住,用绳子摘椰子吃,还钓到了大鱼,他们还吃到了,营养充分地蛋白质恐龟的蛋。他们遇上了凶恶冷酷的暴龙,还有,有着结实的蜥蜴称号的甲龙,,还有草食性恐龙副龙节龙,还有一个和乌龟很相似的恐龙,它叫恐龟,还有空中的霸主—翼龙。

这本漫画不仅有图,还有一些很多很多的知识告诉我们,比如暴龙其实是一个慢吞吞的清道夫,还有三角龙的生态,还有龙卷凤的解释,还有神秘的菊石化石,还有恐龙是不可能复活的。

这本书是在漫画中,又有科学内容的好书,也很好看。

2024超级经典的恐龙读后感推荐(篇二)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2024超级经典的恐龙读后感推荐(篇三)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 【精】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每个人对于《恐龙》,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一篇优秀《恐龙》读后感怎么写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篇一)

这一本书的封面,看了我的读后感以后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买。

虽然这本书的字数不多,但是对我们的学习很有帮助,因为他里面有很多图片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一些恐龙的化石和恐龙的真正样子。

这本书的第一面还是空白的,我是把他当成了笔记来用的。接下来我要为大家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我把他分成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恐龙记述,第二部分是恐龙的类别。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恐爪龙,他的样子跟霸王龙差不多,但是他比霸王龙瘦的多得多得多,他还有一套独特的捕捉杀本领,是这样的:他会跳起来用前肢抓住猎物,其中一只着脚地,另一只脚则举起镰刀般的爪子踢向猎物,猎物就会被恐爪龙控制。

看了这本书让我感到: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人,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能用自己的特点去跟别人比。

《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篇二)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自然博物馆里有一个恐龙标本,这个恐龙标本是自然博物馆的宝贝。它为博物馆赚了不少钱,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长发李激活了恐龙,但是恐龙的复活阻碍了馆长的发财之路为了保护地球上的最后一只恐龙,长发李与馆长进行了斗智斗勇的战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现在还不保护动物,以后看到的将是动物的标本了。

《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篇三)

暑假里在妈妈的推荐下我看了杨鹏老师写的《我变成了恐龙》这本书,故事引人入胜,细致阅读后知道文章讲述了小女孩小透明在睡梦中变成了恐龙,从此离家出走,为了生存下去,尝试做了很多工作,饱受了各种磨难和世间冷暖,最后来到南极,借助科学家的电脑给父母发了电子邮件,在人生最失望的时候,见到了不远千里赶来的父母,得知爸爸为了她,变卖了家里的一切,小透明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从又丑又笨的恐龙,变回了以前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我被文中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含着泪光读完了这个故事,明白了世间最伟大的爱,就是父母给孩子的爱,这种爱无私博大且不求回报。

记得去年冬天,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因为下了好几天的大雪,老师让我们在家复习功课,但我却感冒发烧了,妈妈急坏了,可是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无法开车去医院看病,妈妈为了我能尽快退烧,冒着寒风大雪,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去药店为我买药,爸爸在家为我量体温,敷冷毛巾,在爸爸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以良好的状态参加了期末考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平日里我每天的作业,妈妈总要给我仔细检查,哪怕有一字遗漏,她的火眼金睛都不放过。在妈妈严格要求下,我养成了一丝不苟的作业习惯,每次作业字迹端正,正确率高,常常得到老师们的表扬,同学们总投来赞许的目光,我每一次成绩的进步离不开妈妈的督促和指导,离不开妈妈对我深深的爱!

这就是爱和亲情的力量,我的成长有爸爸妈妈的付出,以后爸爸妈妈年级大了,我也会陪伴和照顾他们,因为这个世界,最可贵的唯有亲情!

《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篇四)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 (推荐5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恐龙》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一篇属于自己的《恐龙》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篇一】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篇二】

神秘莫则的恐龙王国一直令人们心驰神往,因为这群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长达1。6亿年之久,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一种恐龙——胡氏贵州龙。

胡氏贵州龙可有趣了,它们生活在海里,但又能跑到陆地上,而且在陆地上待好长时间也不会像鱼儿那样死掉,还真逍遥自在。胡氏贵州龙不像鱼那样依靠鳍来游泳,它的四个脚掌上都有蹼,像鸭子一样,还有条长长的尾巴,一摆一摆,最适合划水了。别看胡氏贵州龙只有25~50厘米长,差不多是幻龙类中体形最小的,但它们可是地地道道的肉食性动物,水里那些小鱼和其他小型海洋动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胡氏贵州龙的牙齿可厉害了,又尖又利,就是体表再光滑的鱼也逃不出它们的尖牙利齿。胡氏贵州龙生宝宝的时候就会爬到岸上,把卵产在潮水淹不到的地方,这样小宝宝就不会还没有孵化出来就被海水冲走了。等到小宝宝出生以后,它们会自己爬到水里,开始它们的生命之旅。

这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胡氏贵州龙,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恐龙的话请来看看《恐龙传奇史》吧。

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篇三】

神秘莫测的恐龙王国一直都很令我心驰神往。当我第一次拿到《恐龙传奇史》这本书时,就被这群神奇的生物深深地吸引住了。

恐龙,这种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庞大的身躯,巨型的骨骼,粗糙的皮肤。让我们跟随着这本书追寻着恐龙化石留下的痕迹,我们穿越时空,去探访神秘的王国,去追寻恐龙的繁荣与灭绝。

2亿5千万年前,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都已经进化了。一种新的爬行动物出现在了陆地上,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恐龙。许多恐龙都长着奇特的冠、尖刺、突起或其它造型的冠饰。这些冠饰越大、越鲜亮、越好看,就越能让它们炫耀一番。虽然长相各异,却有各自的生存本领。然而在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期,横行整个大陆的恐龙突然神秘地消失。这是为什么?至今却没人能说个究竟。但是这些庞然大物留下的传奇史,依旧令我神往。

看完这本书虽然还有诸多谜团,还有待破解,但目前人类对恐龙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

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篇四】

故事的时间是白垩纪,那时的地球充满血腥。其中有一个幸运的蛋飘移到猴子群中,禽龙蛋出生了,猴子们给禽龙取了一个名字叫艾力达。几年过去,弹指一挥间。艾力达长大了跟猴子们一起玩耍。有一天,小行星撞击地球,发生了海啸,动物们生的生,死的死。艾力达救了猴子一家,他们一起活了下来。

于是,艾力达和猴子群打算去繁殖地。他们来到了“大漠沙如雪,高山月似钩”的沙漠,遇到了一群食肉恐龙。艾力达就飞快地带着猴子一家跑了,跑到了一个队伍当中,首领是大禽龙,名字叫寇伦。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就快到繁殖地了,却遇上了霸王龙。艾力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与霸王龙一决雌雄。艾力达把霸王龙撞下了峡谷,艾力达胜利了,也到达了繁殖地。那里龙击长空,天高云淡,龙展九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弱肉强食的生活中应该顽强地生存下来。

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篇五】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恐龙海盗来了》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8月15日在新华书店举办的小记者读书分享会,我就是带着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兄妹在一次滑雪过程中,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只被冰冻住的年万年恐龙。她们跟尼基叔叔在灯塔工作的时候,却一不小心穿越到了海盗时代。小主人公们与坏人斗智斗勇,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解救出了红胡子船长,回到了现代。

故事中,最精彩的一段是双胞胎兄妹在河马岛的时候,不小心被海盗们发现后发生危险时,小恐龙布朗提不顾自身安危,和坏人们打斗,保护她们,却被贪婪邪恶的铁钩手抓走了。

这个故事看的我热血沸腾,好想也能来一次穿越大冒险,我一定要和海盗们大干一场,我相信正义定会战胜邪恶,光明不会输给黑暗!

恐龙观后感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恐龙观后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恐龙观后感(篇1)

周六下午,我和爸妈去南欧三环纪氏工作室看了一部叫《恐龙王》的电影。

这部电影的主要内容是父子之间的故事。霸王龙的父亲班师傅和他的小儿子住在一起。班师傅话不多,脾气不好,甚至有点霸道。他的儿子,心里有点疙瘩,从小失去母亲,天性懦弱。但为了让小疙瘩更强壮,保护自己,班师傅只能严格要求儿子打猎。即使他知道自己会害怕,会受到伤害,也只能忍受同样的苦恼,让自己的孩子成长为和他一样的森林霸主。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疙瘩被恐爪龙绑架后,班大师穿越沙漠,与巨蟹座作战,遇到甲龙,与一群角龙作战。最终,班大师通过种种困难找到了自己的儿子。

这部电影也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考的不好。回到家,一进门,爸爸就问我:今天考试怎么样?听了爸爸的`话,我从书包里拿出两张纸递给爸爸。父亲看了报纸,厉声说道:“这个问题会不会倒,还是会不会倒?”你在课堂上做了什么?我低下头,脸红了,没有看他。我以为他下一秒就要打我了!结果他用大掌把我拉到身边,给我分析错题的原因,耐心的讲了一遍。就像点点大师对一个人心里的一个小疙瘩,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出类拔萃,期待成龙。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爸爸给了我双重教育。虽然我有些不知所云,但我知道无论我做什么,我都必须学会勇敢、负责和团队精神。

恐龙观后感(篇2)

《恐龙王》讲述的是一只小恐龙“小疙瘩”和爸爸“斑大师”的故事,小疙瘩是一个胆小的特暴龙,他的爸爸总是要训练他去捕猎,而小疙瘩每次都不成功,反而被食草恐龙追赶……小疙瘩的爸爸费尽力气给他打造了一片天地,可是小恐龙却没有霸主的风范,有一次他背着爸爸偷偷地去捕猎,被四只恐爪龙抓走了!爸爸为了救他,跌进了深渊。后来小疙瘩跟爸爸就失散了,同时也被恐爪龙关起来了,在饲养场里他遇到了他的朋友们:“蓝蓝”、还有头上长了两个角的小恐龙“小刀”和“阿嚏”,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之旅。小疙瘩没有了爸爸的庇佑,经常抢不到食物,后来小疙瘩和三个好朋友一起齐心协力终于逃出了坏人的地盘,找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家长对我们凶,并不是代表不爱我们,而是我们我们更好的成长。就像我的爸爸一样,每次我吃饭的时候,拿筷子的姿势不正确,爸爸就会吵我有时候还会拿筷子敲我的手。其实我也明白,爸爸是想让我养成良好的习惯。

还有通过小疙瘩和他的朋友之间的经历,让我意识到,小孩子的成长也需要自己去探索,在这条路上,我们也会遇到像“阿嚏”那样的好朋友,这些同样是人生很重要的财富。

恐龙观后感(篇3)

这个寒假,我观看了《恐龙王》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非常精彩,讲述了成长过程中的友情、亲情。

电影主要讲述了特暴龙小疙瘩因为胆小而经常遭受父亲斑大师的斥责。有一次小疙瘩在捕猎时遭到了恐爪龙的袭击,恐爪龙将小疙瘩放到了饲养场里,因此,他的父亲踏上了艰难的寻子之路。路上他结识了同样失去女儿的钢妈和为女友报仇的八百度,三只恐龙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和自己的儿女团聚,在新的乐园里生存下来。

看完这部电影,我心想:父爱是伟大的,但父母不可能一辈子都陪伴在我们身边。剧中小疙瘩的父亲开始太急于求成了,经常斥责他,给小疙瘩的心灵蒙上了阴影。后来小疙瘩在饲养场结识了好朋友蓝蓝、小刀和阿嚏。为了保护好朋友,小疙瘩渐渐由懦弱到坚强,最终变成了一只令父亲赞赏的勇敢的小恐龙。在生活中,我们要像小疙瘩一样做一个乐于助人,勇敢坚强的孩子。

恐龙观后感(篇4)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关于恐龙的知识,直到现在,科学家还在探索着恐龙的秘密,我和科学家们一样,也在书中一直探索它的秘密。我收藏了许多恐龙故事书。爸爸妈妈知道我很喜欢恐龙,特地带我去了一趟常州恐龙园,走进恐龙的神秘世界。一走进去,我真想闭上眼睛,感受一下白垩纪时代的场景。我还遇见了南方巨兽龙、我看见硕大的头骨和身躯,用钢丝悬挂在博物馆的屋顶上,我走近一看,用手摸了一下,看到骨骼化石,我想到在家吃鸡腿时留下的骨头一样,经过这一番旅程,让我更了解南方巨兽龙的特性,回到家,我再次品读了《恐龙的秘密》其实,南方巨兽龙的嘴又长又大,里面长着大约70颗大牙齿,我读完之后,觉得很惊讶!我们人类才32颗牙齿,比我们多2倍多的牙齿,真是难以想象。它被称为了白垩纪的强者,也成为了白垩纪霸主。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科学家在南方巨兽龙的背部、尾部、前肢都发现长有羽毛。我还有一个奇妙的想法,如果我能发现有着南方巨兽龙的尾巴、眼睛、鼻子和恐爪龙的爪子、牙齿这样的恐龙,那真是太强悍了!如果有一天我能成为考古学家,我会找到我想象中的那个强悍的恐龙吗?

恐龙观后感(篇5)

今天,我和妈妈去参观恐龙展。

一进门,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半人高的恐龙蛋,每隔几秒钟,蛋壳就会裂开,一个小恐龙好奇地探出头来,对我们调皮地眨眼睛。

往前走,我们看到了三角龙、梁龙、剑龙等草食性恐龙,这些恐龙都是吃“素”的。但他们不只吃草,还会吃石头。也许你会问:它们吃石头干嘛?原来它们的牙齿是一模一样的,只能撕咬,不能咀嚼。它们吃石头是要在胃里切磨植物。过一段时间,石头就会在它们的胃里磨成粉排出体外。根据恐龙的食性,还有一种恐龙,那就是肉食性恐龙。翼龙、霸王龙、异特龙等都是肉食性恐龙,它们专吃草食性恐龙的肉,白垩纪晚期,食物不足时,还会吃一些弱小的肉食性恐龙····

参观完毕,我不觉陷入沉思。在亿万年前,庞大的恐龙家族是地球的霸主,为什么在6500万年前灭绝了呢?科学家们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作为地球的新兴霸主——人类,如果不好好地爱护地球,保护生态环境,也许若干年后,新一届的地球霸主,就会像我们研究恐龙化石那样研究我们人类的化石!

20xx年11月24日星期日雨

本来妈妈今天想带我去无锡看菊花的,因为下雨了,只能放弃了这个计划。爸爸妈妈带着我去了万达广场,正好有个恐龙展,展出了各种各样常见的恐龙,我看到了:霸王龙、甲龙、三角龙、翼龙、慈母龙……,我忍不住轻轻地摸了摸恐龙,发现恐龙软软的,问妈妈为什么软软的,妈妈说:恐龙可能是橡胶做的,所以软软的。我发现有的恐龙已经损坏了。妈妈说:因为大家都去摸恐龙,所以就坏了。我看到是有很多人伸手去摸摸恐龙的身体,拉拉翼龙的翅膀。妈妈就叫我劝阻人们不要去动恐龙,我一看到有人动恐龙,就去劝阻他们,但是他们都不听我的。看完了恐龙,妈妈带我去狐狸家吃酸奶,正好遇到钱珂宇阿姨,钱珂宇阿姨很热情请我们吃酸奶,狐狸家的酸奶真好吃,可惜盆栽卖完了。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到文化艺术中心看恐龙展。

最吸引人的就是摆放在展厅中心的恐龙骨架了。最高的一架是陈门溪龙的骨架,他生活在侏罗纪晚期,脖子很长,能吃到树顶的叶子,他长长的尾巴是打架用的。只有头没有身子的是霸王龙的骨架,霸王龙站直了有二层楼高,是大型食肉动物,一口能吞下一头牛。他后腿粗壮,前腿细小,也生活在侏罗纪的晚期。怪不得叫他霸王龙,他这么强壮!

据说恐龙灭亡是因为小行掉到了地球上,发声了大爆炸,恐龙就没有了。

今天我不仅了解了恐龙,还知道了有关恐龙灭绝的一些推测。

恐龙观后感(篇6)

读书感悟《恐龙世界大百科》读后感600字:

我是江南实验学校501班的钱诗懿。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恐龙故事书,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这种神秘而古老的动物,对恐龙充满了好奇心,所以直到现在,我的书架上还有至少五六本关于恐龙的百科书和故事书。

在上幼儿园时,一句话中我只能认识两三个字,看图片也解不开我脑海中的一串又一串的问题。直到上了小学,会了拼音后,这些存在我脑海里的问题才在我的恐龙书籍中一一找到了答案:最重的恐龙是阿根廷龙,震龙是恐龙中的大高个,拟鸟龙跑的最快。

今年暑假,我得了一本新书——《恐龙世界大百科》,在这本书中,我了解了许多恐龙的生世。

这本书详细的介绍了恐龙的各种知识,编排科学,体例严谨,使得恐龙生命的起源与演化过程栩栩如生的呈现在我的面前。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新认识了许多恐龙,其中有一种原始的小型鸟脚类恐龙——长春龙。长春龙善于奔跑,以植物为食,身长一米,生活在白垩纪早期的中国吉林省。长春龙的发现,对于研究鸟脚类、角龙类恐龙的起源还有着重要的意义呢!

恐龙不仅有陆地上跑的,还有海洋里游的,就连空中也有他们的“影子”。

在天空中飞的恐龙中,令我印象深刻的非无齿翼龙莫属,无齿翼龙属于翼手龙类,翼展7-9米,体重20千克,几乎没有尾巴,起源于白垩纪,那时正是这种类群最为繁茂的时代,它们也是当时天空中的主宰者。

这本书配有大量精美的图片,分门别类的介绍了恐龙的生活、习性和环境,我简直是爱不释手,你们要与我一同进入那古老而又神秘的恐龙世界探险吗?

恐龙观后感(篇7)

我是一个恐龙迷,最喜欢看关于恐龙的电影,爱收藏恐龙玩具,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有关恐龙的书——《恐龙的脚印》。

这本书主要讲了恐龙哥哥们要寻找食物,把妹妹丢下了不管,然后哥哥们和妹妹走丢了。所以哥哥阿木和阿迪拼命寻找走丢的妹妹阿莉。途中它们交了很多好朋友,遇到了种种困难,朋友们都帮它们解决了。

其中它们遇到了玉米婆婆,玉米婆婆很孤单,好想有人陪她,玉米婆婆遇到了一只花猫,给它取了好听的名字“花菲儿”,玉米婆婆有了花菲儿的陪伴很开心。可是没多久花菲儿要回原来住的城里去,玉米婆婆又变成了孤单的一个,好可怜,好冷清。恐龙兄弟来到玉米婆婆身边,给玉米婆婆带来了热闹,它们俩帮玉米婆婆捉害虫,它们在一起十分开心。后来花菲儿也因为想念玉米婆婆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跟她团聚。

在经历了离别和团聚,花菲儿和玉米婆婆都感到,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家是最珍贵的。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的日子是最幸福最珍贵的,如果没有亲人就没有家,所以我要关心我身边的亲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爱他们,还要多陪陪他们。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收藏


一篇简单实用的第七天读后感读后感怎样写?阅读第七天读后感后,我们可能会对作品产生强烈的阅读欲望。 每本书都是一次素养的历练,读后感则让这次历练变得更加深刻,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第七天》优秀读后感》。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1)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 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2)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3)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5)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7)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8)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精选推荐]主角读后感范文简短六篇


当我们突然有了一些感悟时,我们不妨用文字梳理一下的记录下来。通过不断的思想总结,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优秀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选推荐]主角读后感范文简短六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角读后感【篇一】

看完陈彦老师的《主角》令我感触良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从11岁的放羊娃,到烧火丫头,再到一代名伶。扎实的基本功,肯吃苦,肯用功,推动忆秦娥走向成功,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得更加扎实,最终成就了自己。

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经历两次失败的婚姻,亲生儿子坠楼身亡,她都没有放弃秦腔与戏剧,没有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持下去,朱团长曾说:“锥子装在口布袋里,那尖尖,迟早都是要戳出来的,谁也挡不了捂不住。”忆秦娥从AB角再到一代名伶,她一直努力让自己更加拔尖。

儿子坠亡,丈夫自刎,养女即将离开,艺术之路也不可避免迎来自己年老色衰的寂寞。年龄的增长,相貌的衰老。新人的崛起让她不可能恢复昔日的辉煌。就如《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霸王是戏里的,但是虞姬是真的,宝剑也是真的。

所以主角是什么呢?我觉得正如那句话: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主角读后感【篇二】

人生也是这样,渴望一帆风顺但也不希望太平淡,当然也不要太惊涛骇浪,特别是写到亲人的离去以及婚姻的不幸,光是读来就让人心痛,更不敢假想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怎样,可能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结合体吧。文中,还佩服主角忆秦娥的坚持不懈,傻坚持,傻被欺负,但就是这些傻成就了她秦腔皇后的地位,当然不排除生活中有很多走捷径的人,自己无捷径可走,那就坚持做认为对的事,一点点蓄力,少点浮躁,多点安静,像书中秦八娃一样,守着胖老婆卖豆腐,将日子过简单些。

最后把《主角》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主角读后感【篇三】

初读主角,书的封皮是一个有神的戏剧剧照,画上女子炯炯有神的眼神吸引着我,翻开书页,我的第一感觉是篇幅较长,逐渐深入后,读来令人酣畅淋漓。

小说主人公忆秦娥原名易招弟,姐妹俩她排行老二,父母希望她们能招引来一个弟弟,因此,姐姐取名来弟,她叫招弟。她本是一个放羊娃,舅舅胡三元将她带入剧团。她放过羊,做过烧火丫头,最后成为了一代名伶。这一路走来,她的成功跟她奋斗,拼搏,能吃苦的精神息息相关,也与她遇见的好人息息相关。舅舅一直以来告诫她认真扎实练基本功,胡彩香老师对她的关心与照顾,甚至几次把她从崩溃边缘拉回,对她悉心照顾,这些都是令我感触极深的画面。

以前读书时,总会不自觉的把主角的人生当成主角,而其他人皆为配角。而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人生本来没有主角,没有配角,只是站在某个角度看问题罢了。抱怨命运的不公,感叹自身的平庸,不是主角,没有光彩,这些都是不努力后的胡思乱想罢了。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有着属于自己的闪光点。

忆秦娥她傻傻的坚持,努力的练习,并不认为唱戏有什么捷径可走;舅舅胡三元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很专注的敲鼓,为了敲鼓忘记一切也只追求敲鼓和秦腔的完美呈现。坚持做事,认真做事,少点浮躁,多点安静,这是非常好人生态度。

主角读后感【篇四】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坎坷坷的经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曾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坠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冤,被杀时。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相承,同时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能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就拿着摆好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把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的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亲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

主角读后感【篇五】

看后什么感觉,就是自己在看书之前千万不要看评论,不要看评论,不要看评论

很喜欢作者写的这个忆秦娥,甚至做梦也能梦到,但是在梦里,我总是看不清她的脸。也许就是这种朦胧美更让人无法自拔。

她从一个易招弟到易青娥再到忆秦娥,这40年的风雨历程,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从一个放羊娃因为自己的舅进了县秦,又因为自己的舅,自己去烧火做饭,在做饭的时候也自己迷茫。自己既不想做饭,有感觉自己任命算了,有感觉自己特别不甘心。就在自己迷茫的时候苟存忠找到了自己,收她为徒,就这样一代秦腔皇后就演绎之路正式踏上征程,巅峰的路上注定不是一帆风顺的,调到

以后都不要在读矛盾文学奖评的书了,都是太苦了,看着前面感觉特别好,看着看着,感觉我也特别喜欢这个女主角,太完美了,很喜欢这个小说,然后就上豆瓣搜这本书,看一下评分和评价怎么样,可是跟我想的不一样,评分居然就7.4分,又看了评论,评论里有个剧透的说到和刘红兵结婚,还有石怀玉,婚姻都不顺,说后面的1/3不太好,我可能就有点带着想法看完了,总共花了有5天时间,感觉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虚构的女主人公,甚至自己都想去帮她,

我在工地上班,自己闲下来就看看书,手机下载一个蜗牛读书,读过几本之后就看在读榜第二的《主角》,

1、我特别喜欢女猪脚

2、特别替忆秦娥惋惜,甚至是一种嫉妒他们

3、以后不读矛盾文学奖的作品了

主角读后感【篇六】

在读完陈彦先生的《装台》之后又满怀期待的读她的《主角》,历经一周时间读完了这本记录普通艺人跌宕起伏的一生。

《主角》的主角叫忆秦娥。一九七六年她出场时,还不到十一岁。姐妹俩,她排行老二。父母亲更希望她们能招引来一个弟弟,因此,姐姐取名叫来弟,她叫招弟。招弟对上学兴趣不大,上完学还得回来放羊,倒不如早早回家放羊算了,她想。论条件,县剧团招收演员,是应该让她姐去的,她觉得她姐比她漂亮、灵醒。可家里觉得姐姐毕竟大些,还有用场,就硬是把她送了去。她舅胡三元是剧团的敲鼓佬,觉得外甥女唤招弟太土气,就给她改了第一次名字,叫易青娥。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省城剧团的大名演叫李青娥,才照葫芦画的瓢。后来,易青娥还果然出了名,又被剧作家秦八娃改成忆秦娥了。也许是这个名字耳熟能详,又有点意思,忆秦娥竟然从此就爆得大名,一步步走向了“塔尖”,终成一代“秦腔皇后”。主角忆秦娥,其实开头并没有做主角的自觉与意愿。甚至屡屡准备回去放羊,或者给剧团做饭、跑龙套。对做主角,她是有一种天然怯场与反感的。但时势就那样把一个能吃苦的孩子,一步步推到了主角的宝座上。她时或觉得新鲜刺激,时或懵懂茫然;时或深感受用,时或身心疲惫;时或斗志昂扬,时或退避三舍;时或呼风唤雨,时或草木皆兵;时或欧美环球,时或乡野草台;时或扶摇直上,时或风筝坠落、头脸抢地。其命运与社会相勾连,也与大千世界之人性根底相环扣。你不想让生命风车转动,狂风会推着风车自转;你不想被社会声名所累,声名却自己找上门来,不由分说地将你五花大绑、吆五喝六地押解而去。她吃了别人吃不下的苦头,也享了别人享不到的名分;她获得了唱戏的顶尖赞誉,也受到了唱戏的无尽毁谤。进不得,退不能,守不住,罢不成。总之,一个主角,就意味着非常态,无消停,难苟活,不安生。但唱戏总得有人当主角,社会也得有主角来占中、压台、撑场子。要当主角,你就须得学会隐忍、受难、牺牲、奉献。我的忆秦娥就这样光光鲜鲜、苦苦巴巴、香气四溢,也臭气熏天地活了半个世纪。中国戏曲,虽然历史留下的是文本,但当下,却是角儿的艺术。好戏是演出来的。看戏看戏,戏是用来看的。要看戏,自然是看角儿了。但一个好角儿的修炼、得道,甚至“成仙”,在我看来,并不比蒲松龄笔下那些成功转型的狐狸来得容易。有真本事、真功底、真“活儿”的角儿,太是凤毛麟角了。而中国戏曲的巨大魅力,就来自这苦苦修道者。唱戏需要聪明,但太过聪明,脑瓜灵光得眉头一皱,就能计上心来者,又大多不适合唱戏。尤其不适合做角儿。要做也是小角儿、杂角儿。大角儿是需要一份憨痴与笨拙的。忆秦娥要不是笨拙,大概也就难以得秦腔之道,成角儿之仙了。戏曲行的萎缩、衰退,有时代挤压的原因,更有从业者已无“大匠”生命形态有关。都跟了社会的风气,虚头巴脑,投机钻营,制造轰动,讨巧卖乖。一颦一蹙、一嗔一笑,都想利益最大化,哪里还有唱戏的“仙家”可言呢。一个行业的衰败,有时并不全在外部环境的销蚀、风化。其自身血管斑块的重重累积,导致血脉流速衰减,甚至壅塞、梗阻、坏死,也当是不可不内省的原因。戏剧不是宗教,但戏剧有比宗教更广阔而丰沛的生命物象概括能力。宗教因了过度的萃取与提纯,而显得有点高高在上。戏剧却贴着大地行走:生老病死,宠辱荣枯,饥饱冷暖,悲欢离合。凡人情物事,不仅见性见情、见血见泪,也见精神之首,时时昂向天穹,直插云端。契科夫说,少了戏剧我们会没法生活。俄罗斯人更是把剧院看做天堂,说那里是解决人的信仰、信念,以及有关善良、悲悯、同情、爱心问题的地方。

忆秦娥,在九死一生的时候,也曾有过皈依佛门的念头。恰恰是佛门住持告诉她:唱戏更是度人度己的大功德。正是这份对“大功德”的向往,而使她避过独善其身的逍遥,重返舞台,继续起唱戏这种度己化人的担当。在中华文化的躯体中,戏曲曾经是主动脉血管之一。许多公理、道义、人伦、价值,都是经由这根血管,输送进千百万生命之神经末梢的。无论儒家、道家、释家,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戏曲的精神血脉,既形塑着戏曲人物的人格,也安妥着他们以及观众因现实的逼仄苦焦而躁动不安、无所依傍的灵魂。在广大农村地区,多少年、多少代人,可能都没有文化教育机会,但并不影响他们知道“前朝后代”,懂得“礼义廉耻”。这都拜戏曲所赐。戏曲故事总是企图想把历史演进、朝代兴替、人情物理、为人处世要一网打尽。因而,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我的忆秦娥也许因文化原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地唱了大半辈子戏。但其生命在大起大落的开合浮沉中,却能始终如一地秉持戏之魂魄,并呈现出一种“戏如其人”的生命瑰丽与精进。唱戏是在效仿同类,是在跟观众的灵魂对话;唱戏也是在形塑自己,在跟自己的魔鬼与天使短兵相接、灵肉撕搏。

忆秦娥,倒不是要装出一副白痴相来,有时她也是真的憨痴,有时却不能不憨痴。她没有过多的时间精明,也精明不起,更精明不得。太精明,也就没有忆秦娥了。因而,陷害、攻讦、阻挠,反倒成为一种动力,而把一个逆来顺受者推向了高峰。我十分景仰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周遭给的破坏越多,用心越苦,挤压越强,甚至有恨其不亡者,才可能成长得更有生命密度与质量。(苏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