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优秀读后感收藏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收藏。

一篇简单实用的第七天读后感读后感怎样写?阅读第七天读后感后,我们可能会对作品产生强烈的阅读欲望。 每本书都是一次素养的历练,读后感则让这次历练变得更加深刻,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第七天》优秀读后感》。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1)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 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2)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3)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5)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7)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8)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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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收藏


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我们中国的本土文化源远流长,是一代代人造就并传承下来的。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1)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2)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3)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4)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5)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6)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7)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8)

夕阳西下,五六岁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瓢,紧紧的跟在拎着水桶的爷爷后面,舀起一瓢水,浇在绿绿的叶片上,水混合着金色的阳光,缓缓流下。小女孩再蹦蹦跳跳的去舀一瓢水,继续轻轻的浇灌在下一株秧苗上……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

第七天感悟收藏(7篇)


下面的“第七天感悟”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收集整理供你借鉴的内容,作者写的第七天读后感,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 撰写读后感可以提升我们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第七天感悟 篇1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感悟 篇2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第七天感悟 篇3

阴阳两隔,逝者如何得知生者的境遇?以此为主题的小说并不多见。而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却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主人公杨飞穿梭于阴阳两界,叙述7天中那些不堪的死亡事件,用回忆将故事串联,追忆和思考爱恨情仇,将生者与逝者的种种不堪与悔恨传递给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一种宗教式的忏悔情愫充满着全书中每个逝者的灵魂,也让读者更深得懂得生命的价值。

诚然,荒诞与黑色幽默,空间与空间迅速变换,时间与时间颠倒更替,情节内容的怪诞离奇,一直是余华小说的叙事风格。余华早年的短篇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便是代表之一,小说通过描述18岁少年初次出门远行的故事,把看似不和情理、不符叙事逻辑的情节支撑故事的铺陈,摒弃传统小说里,注重时间的时序性与完整性的叙事脉络,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小说《十八岁出远门》中的18岁少年第一次出远门的种种遭遇,更像是梦境里的奇异旅行,如果把每个看似不和情理、不和逻辑的情节放诸于梦境中,瞬间荒诞的情节,都变得如此的合乎情理、符合叙事逻辑。而落在现实世界,故事便显得荒诞不经。

显然,小说《第七天》并没有摆脱余华一直以来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叙事风格。《第七天》以马尔克斯式的叙事开头,通过回忆讲述故事的原委,借助于类似但丁《神曲·地狱篇》式的表现手法,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进行些许勾勒。不同的是,小说中布满了大量的描写死亡的情节,在这些不同的死亡故事中,既有作者刻意撷取的,又有作者随意而为的。比如,鼠妹为男友的假手机欺骗事件而死,伍超为爱情卖肾而死……凡此种种,无不勾勒着人性中残忍、黑暗、丑恶的一面。

不可否认,作者余华善于描写死亡情节,在他的小说中,充满着各式的死亡故事。如小说《世事如烟》中,算命先生深信自己的高寿建立在五个子女的死亡之上;《往事与刑罚》一文中,刑罚家对不同日期不同部位的绞杀;小说《四月三日事件》中,18岁得病而死的吹口琴少年。而这些,都与余华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由于其父亲是医生,家就在太平间对面,见惯了死亡,死亡事件对余华的影响无不在小说中如影随形。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是余华小说《第七天》的宣传口号。而与宣传口号相对应的则是,在封面上虚实相生静坐在灰暗墙壁上的白色人影,或许这才是作者余华在有意无意阐述的小说主题:无处安放的灵魂。

第七天感悟 篇4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余华在《第七天》一书中的最后收尾,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嘲讽与悲哀。

《第七天》是一篇比《活着》更艰难的文章,是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在挑衅社会的底线,余华用他最锐利的武器——笔,再加上毫不掩饰的嘲讽,划开了当下那些看似光鲜实则腐烂的皮囊。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感悟 篇5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感悟 篇6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感悟 篇7

用了一中午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不是读得快,而是太容易读下去了,书中的强拆、出租房、打工者、车祸……满满的热点话题让人觉得就像是一个年终社会新闻集锦,没有文学,没有铺垫,没有升华,只有现实带给人的窒息感。

先后看过他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战栗》,每一本大概都是这种形式,以社会小人物的视角去讲述荒谬的、悲惨的的人生。这本书里更是如此,里面不加修饰地记录了那些因为强拆而被掩埋的生灵、因为大火被剥夺幸福的家庭,被遗弃在路旁的婴孩、如老鼠般默默生活的打工者……可是,为什么相比福贵、许三观、宋凡平的故事。

这本书并没有那么得让人唏嘘不已,大概是因为现实中的发生事情好像比这本书里写的更让人触目惊心,而我们在这个新闻爆炸的时代每天接受各种荒谬事实的冲击后,已然从震惊变得习惯,从习惯甚至变得麻木。可为什么会麻木,是那些现实不够鲜血淋淋吗,是我们没了同理心吗,我想更多的是因为面对悲剧的无力吧,所以我们选择性地遗忘掉。

这本书中没有好的文笔,没有环环相扣的铺垫,更没有什么艺术性,它更像是一种警醒,告诫我们那些不想正视、害怕正视的事情一直都在,不能一直用逃避来换取暂时安全的错觉;它也像是一种诅咒,将尘封许久的现实再次摆在每个人面前打破我们的思想上的安逸。

温暖是有的,美好也是有的,可这个社会也是依然寒气逼人的,人格与精神不再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准绳,有人受伤就一定有人围观等着看笑话,事情出了差错也是一阶阶的推托责任直到底端,有人奋力谋生却依然是满身伤痕……是啊,现实就是这么悲凉,生活就是这么惨淡,总要有人是清醒的,知道这个时代需要改变;也总要有人去相信人心是向善的,一切只是暂时被时代掩埋。或许有一天真的会出现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但是这是需要努力的,这本书大概就是余华所做的努力吧。

这本书可太丧了,谁都别看了。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收藏(9篇)


一篇优秀的经典常谈包括哪些方面?读了经典常谈后,我总算找到了许多我许久都未知的答案。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投入自己的真情实感,根据您的要求,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整理了一些内容:《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1)

《经典常谈》所谓经典是广义的用法,包括群经、先秦诸子、几种史书、一些集部;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子,得懂“小学”,就是文字学,所以《说文解字》等书也是经典的一部分。在中等以上的教育里,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有一位外国教授说过,阅读经典的用处,就在教人见识经典一番。这是很明达的议论。再说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国民,至少对于本国的经典,也有接触的义务。

相传中国文字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造的。见地上印有兽蹄和鸟爪的痕迹有了灵感,开始造字。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会争着去做那些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人变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害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作用的。但此传说是在战国末期才有的,那时的人并不都相信;如《易》和《系辞》里就只说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文字不断地在演变,说是一人独创,是万不可能的。识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渐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爱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但字体以当时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于原来的籀文略有不同。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仓颉篇》秦代的三种字书都不传了。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做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划时代的字书,囊括了历代的各种书体,他保存了小篆和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朔源沿流。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从前的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即从文字学入手。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一是象形;二是指事;三是会意;四是形声;五是转注;六是假借。

汉字从秦朝开始演变成各种书体,真(正、楷),行,草,隶,篆书体的来历及发展。

就从这第一课的内容来看,应该说很丰富的了。从文字的产生,发展。文字的构成,各种字体的演变。介绍得一清二楚,有关的传说故事讲得生动活泼,好像就在眼前。从这本七万七千字的书中看出作家的知识之渊博,文笔之圆熟,真令人叹服。读了这本书之后,那句开卷有益的成语应验了。我感到受益匪浅:对于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更加清楚地了解了何谓经典及这些经典的来源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朱先生那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古为今用一词,但他写这本书的初衷还是为了倡导国民继承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因此朱先生把这本书命名为《经典常谈》,既然是常谈,就是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经典,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都是有用途的。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2)

1。《经典常谈》的引入

近来,教育部有件大事,那就是,八年级下学期的《傅雷家书》被替换成了朱自清的《经典常谈》。

阅读书目的改换,本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儿,然而,这本书加在了语文的阅读推荐书单中,就是一个大事儿。

《经典常谈》这本书本身并不长,朱自清在其中所使用的语言也很浅近,对于初中生来说,其实不存在很高的阅读门槛。

这本书之所以引发了大家的重视,是因为朱自清这本书中所提到的著作,那可谓是本本经典。

2。《经典常谈》里提到的作品,本本经典

叶圣陶就说过,《经典常谈》这本书,是一些古书的“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导读”。纵观《经典常谈》,去掉附录的内容,它的正文实在是不多,只有十三个章节而已。

可就他所讲述的著作本身的阅读难度来说,这里面的每一本书,都值得研究一辈子。

从《说文解字》、《周易》、《尚书》到《诗经》、“三礼”、《春秋》、“四书”,再到《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以及“文”,朱自清用浅白的话语,为我们介绍了每一个作品背后的思想逻辑。

这相当于一个线,这也意味着,想要更深刻地理解这个线,我们还需要更多地关注每一个点。

与之相对应的,这也意味着,我们未来的学习发展方向,将更进一步地走进经典。

3。经典的阅读,意义重大

经典的阅读,意义非常重大。在《经典常谈》的序言中,朱自清也着重强调,虽然这本书不能教人们直接地亲近经典,但至少引发了读者对于经典的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更多的阅读的可能。作为中国人,早晚我们都是要往经典里面钻研的,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中国,理解中国人。

当然,对于学生来说,这本书的引入,意义重大的一方面,还在于未来考题的变化。这只是最表象的一件事,更深层的,这本书的引入,还体现了我国教育政策的变化。

这本书,在特色上,有自己的亮点,简单总结下:

(1)语言浅近,源流清晰。我们读者读完了朱自清对于相关经典的介绍,对于这本书的前前后后的背景知识,也可以说是了解得七七八八了。如果对这本书真的感兴趣,找来作品直接看,总能有些眉目。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个亮点。

(2)兼具高度、深度与广度的介绍。这本书当时在写作初期,就是朱自清给中学生写的。所以,他把对莘莘学子的爱,都汇集到了这部作品中。大家不愧是大家,他的视野,才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

(3)有自己选书的立场。其实所谓经典,中国有很多。那可不是这十三章的内容就能讲完了的。但是,朱自清先生能够贴心地从青少年思想成长的角度出发,以时间发展的逻辑,为广大的读者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指引。这大概也是这本书最伟大的意义所在了。

不管怎么说,这本书虽然出版了有些年头,但我们的读者,在今天也依然需要这样一本书。它提纲挈领,去繁就简地为我们指明了经典阅读的方向。顺着这个方向,你会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灿烂。

这是特别值得我们期待的事情,希望我们当下的中学生,甚至大学生、成年人,都能好好耐下心来,去阅读经典,体悟经典。

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我们的传承。这些宝贵的财富,都隐藏在我们的各种大部头作品中。想要下定决心去研读经典的人,朱自清的这本《经典常谈》,是个不错的选择。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3)

当看到这本书的作者是朱自清先生时,我首先想到的居然不是他那篇著名的散文《荷塘月色》。反倒是那个最近在网上流传的有关于橘子的那个暗骂人的梗。偏巧这本《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的作者正是朱自清先生。朱先生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曾经所写下的那篇饱含父子亲情的《背影》放今天变成了一句骂人的巧话。

“我去买几个橘子,你就站在此地,不要走动。”这句话虽然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就已经见到过,可是还是不知道被用来坑了多少人。这年头若是你没有认认真真的好好读几本书,真的是被人骂了不知多少次还不明就里呢。所以说阅读还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并且一定要读经典之作,否则就容易在不知不觉间沦为别人的笑柄。

顺着当下国学兴起的热潮,也曾经凑热闹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经史子集的也买了不少书回来。不过不要说是完全阅读理解透彻了,就是大致翻翻都没有看完几本。为什么弄成贪多嚼不烂的局面?因为看不懂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是好,可是也是几百上千年前的产物了,说白了就是代沟太多太深,没有个明白人来为自己指点迷津,单凭一腔热血去琢磨,想要领悟其精髓,还真的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所以得找位大师来指点一下自己。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经典常谈”和“文艺十六讲”。经典长谈从最基本的《说文解字》开始讲起,之后历述《周易》、《尚书》、《诗经》、《春秋》、等我们熟悉名称却又不熟悉内容的经典国学之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为我们剖析古文中的精彩篇章,让读者明白如何去读经典文学,轻松且顺畅的了解国学经典中的精华部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是为什么当下有许多人书看了不少,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可一到下笔写文章就驴头不对马嘴不知所云了呢?说到底还是对文字的掌控力不够啊!在此书的后半部分《文艺十六讲》中,朱自清先生将为读者讲述什么是文学,教授读者如何了解并欣赏文学与你一同分析古今中外知名作者的文学作品,一针见血的点出其中的精彩之处,讲述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这一篇篇细致详实的文章带领读者去领悟文字创作的精要,在阅读中学会掌控文字。真正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说到底,读与写,其实是彼此带动,相互作用的。只读不写,难以真正的将感悟化为己用,只写不读又难以让人吸取更多的内涵营养。关于如何去读,如何去写,朱自清先生在这本书中都已经为我们讲了许多,至于能学到多少,就看个人领悟了。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4)

学校国文教室的黑板上常常写着如下一类的粉笔字:“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三传:公米传,穀梁传,左传。“学生看了,就抄在笔记薄本。

学期考试与入学考试,国文科常常出如下一类的测验题目:“史记何人所作》资治通鉴何人所作》?”“什么叫四书?什么叫四史?”“司马相如何代人?杜甫何代人?他们有哪一方的著作?”与考的学生只消写上人名、书名、朝代名就是。写错了或者写不出当然没有分数。

曾经参观一个中学,高中三年级上“中国文学史”课,用的是某大学的讲义《中国文学史要略》,方讲到隋唐。讲义中提及孔颖达的《五经正义》,杜佑的《通典》,王通的《中说》等,没有记明卷数,教师就一一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一一抄在本子上。在教室里立了大约半点钟,没听见教师开一声口,只看见他写的颇为老练的一些数目字。

书籍名,作者名,作者时代,书籍卷数,不能不说是一种知识。可是,学生得到了这种知识有什么受用,咱们不妨想一想。参与考试,如果遇到这一类的测验题目,就可以毫不迟疑地答上去,取得极限的分数,这是一种受用。还有呢?似乎没有了。在跟人家谈话的当儿,如果人家问你“什么叫四史?”你回答得出“就是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你的脸上自然也会有一副踌躇满志的神色。可惜实际上谈话时候把这种问题作话题的并不多。

另外一派人不赞成这种办法,说这种办法毫无道理,不能叫学生得到真实的受用。这个话是千真万确的。他们主张,学生必须跟书籍直接打交道,好比朋友似的,你必须跟他混在一块,才可以心心相通,彼此影响,仅仅记住他的尊姓大名,就与没有这个朋友一样。这个话当然也没有错。可是他们所说的书籍范围很广,差不多从前读书人常读的一些书籍,他们主张现在的学生都应该读。而且,他们开起参考书目来就是一大堆,就说《史记》罢,关于考证史事的有若干种,关于评议体例的有若干种,关于鉴赏文笔的有若干种。他们要学生自己去摸索,把从前人走过的路子照样走一遍,结果才认识《史记》的全貌。这儿就有问题了。范围宽广,从前读书人常读一些书籍都拿来读,跟现代的教育宗旨合不合,是问题。每一种书籍都要由学生自己去摸索,时间跟能力够不够,又是问题。这些问题不加注意,徒然苦口婆心地对学生说:“你们要读书啊!”其心固然可敬,可是学生还是得不到真实的受用。

现代学生的功课,有些是从前读书人所不做的,如博物、理化、图画、音乐之类。其他的功课,就实质说,虽然就是从前读书人学的那一些,可是书籍不必再从前人的本子了。一部历史教本就可以摄取历代史籍的大概,经籍子籍的要旨。这自然指编撰得好的而言;现在有没有这样好的教本,那是另一问题。试问为什么要这么办?为的是从前书籍浩如烟海,现代的学生要做的功课多,没有时间一一去读他。为提现代切用的一些实质,分散在潜藏在各种书籍里,让学生淘金似的去淘,也许淘不着,也许只淘着了一点儿。尤其为的是从前的书籍,在现代人看来,有许多语言文字方面的障碍;先秦古籍更有脱简错简,传抄致误,清代学者校勘的贡献虽然极大,但是否定全恢复了各书的原样,谁也不敢说定;现代学生不能也不应个个劳费精力在训诂校勘上边,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为实质的吸收着想,可以干脆说一句,现代学生不必读从前的书。只要历史教本跟其他学生用书编撰得好,教师和帮助学生的一些人们又指导得法,学生就可以一辈子不读《论语》、《庄子》却能知道孔子、庄子的学说;一辈子不读《史记》、《汉书》,却能明晓古代的史迹。

可是,有些书籍的实质和形式是分不开的,你要了解它,享受它,必须面对它本身,涵泳得深,体味得切,才有得益。譬如《诗经》,就不能专取其实质,翻为现代语言,让学生读“白话诗经”。翻译并不是不能做,并且已经有人做过,但到底是另外一回事;真正读《诗经》还得直接读“关于雎鸠”。又如《史记》,作为历史书,尽可用“历史教本”“中国通史”之类来代替;但是它同时又是文学作品,作为文学作品,就不能用“历史教本”“中国通史”之类来代替,从这类书里知道了楚汉相争的史迹,并不等于读了《项羽本纪》。我想,要说现代学生应该读些古书,理由应该在这一点上。

还有一点。如朱自清先生在这本《经典常谈》的序文里说的,“在中等以上的教育里,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有一位外国教授说过,阅读经典的用处,就在教人见识经典一番。这是很明达的议论。再说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国民,至少对于本国的经典也有接触的义务。”一些古书,培育着咱们的祖先,咱们跟祖先是一脉相承的,自当尝尝他们的营养料,才不至于无本。若讲实用,似乎是没有,有实用的东西都收纳在各种学科里了;可是有无用之用。这可以打个比方。有些人不怕旅行辛苦,道路几千,跑上峨睸金顶看日出,或者跑到甘肃敦煌,看一窟寺历代 的造像跟壁画。在专讲实用的人看来,他们干的完全没有实用,只有那股傻劲儿倒可以佩服。可是他们从金顶下来,打敦煌回转,胸襟推广了,眼光深远了。虽然还是各做他们的事儿,却有了一和新的精神。这就是所谓无用之用。读古书读的得其道,也会有类似的无用之用。要说现代学生应该读些古书,这是又一个理由。

这儿要注意,“现代学生应该读些古书”,万不宜忽略“学生”两字跟一个“些”字。说“学生”,就是说不是专家,其读法不该跟专家的一样(大学里专门研究古书的学生当然不在此限)。说“些”,就是说分量不能多,就是从前读书人常读的一些籍也不必全读。就阅读的本子说,最好辑录训诂校勘方面简明而可靠的定论,让学生展卷了然,不必在一大堆参考书里自己去摸索。就阅读的.范围说,最好根据前边说的两个理由来选定,只要精,不妨小,只要达到让学生见识一番这么个意思就成。这本《经典常谈》的序文里说,“我们理想中一般人的经典读本——有些该是全书,有些只该是选本节本,——应该尽可能地采取他们的结论;一面将本文分段,仔细地标点,并用白话文作简要的注释。每种读本还得有一篇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导言。”现代学生要读些古书,急切要用这样的读本。口口声声嚷着学生应该读古书的先生们,似乎最适宜负起责任来,编撰这样的读本。可是他们不干,只是“读书啊!读书啊!”的直嚷;学生实在没法接触古书,他们就把罪名加在学生头上,“你们自己不要好,不爱读书,教我有什么办法?”我真不懂得他们的所以然。

朱先生的《经典常谈》却是负起这方面的责任来的一本书。它是一些古书的“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导言”。谁要知道某书是什么,它就告诉你个什么,看了这本书当然不就是变了古书,可是古书的来历,其中的大要,历来对于该书有什么问题,直到现在为止,对于该书已经研究到什么程度,都可以有个简明的概念。学生如果自己在一大堆参考书里去摸索,费力甚多,所得未必会这么简明。因这本书的导引,去接触古书,就像预先看熟了地图跟地理志,虽然到的是个新地方,却能头头是道。专家们未必看得起这本书,因为“这中间并无编撰者自己的创见,编撰者的工作只是编撰罢了”(序文中语);但是这本书本来不是写给专家们看的,在需要读些古书的学生,这本书正适合他们的理解能力跟所需分量。尤其是“各篇的讨论,尽量采择近人新说”(序文中语),近人新说当然不单为它“新”,而为它是最近研究的结果,比较可作定论;使学生在入门的当儿,便祛除了狭陋跟迂腐的弊病,是大可称美的一点。

这本书所说经典,不专指经籍;是用经典的二字的广义,包括群经,先秦诸子,几种史书,一些集部,共十三篇。把目录抄在这儿:说文解字第一;周易第二;尚书第三;诗经第四;三礼第五;春秋三传第六(国语附);四书第七;战国策第八;史记汉书第九;诸子第十;辞赋第十一;诗第十二;文第十三;前头十一篇都就书讲;末了“诗”“文”两篇却只叙述源流,不就书讲,“因为书太多了,没法子一一详论,而集部书的问题也不像经、史、子那样重要,在这儿也无需详论”(序文中语)。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5)

厚积薄发方见识深——读朱自清的《经典常谈》有感1500字:

浩瀚的书海一直延展至天际,终于凝缩成一个点。在宇宙般无垠的书海中求索、吸收、消化,萃取精华凝成一本书,那就是我正捧在手心里的《经典常谈》。这巨大的工程,全凭一个人的努力来完成。这伟大的工程师,就是朱自清先生。

人有如沧海一粟,但集天地之精华。《经典常谈》亦如灵气的人一般,乃浩瀚书海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经典常谈》以通俗流畅的文字,按历史发展的脉络梳理了从仓颉造字开始到《周易》《诗经》《春秋》、四书五经、诗、辞、文、赋的经典内容,为读者提供通览国学精华的指南。其中所呈现的内容,有我曾用心通读过的,有偶尔翻阅未曾细细品味的,还有从未涉猎的。朱先生在文中提到,担心一些人以为读了这本书就不必再读书中所罗列的原著了。我倒觉得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因为正如本书作者的写作宗旨——使经典普及于一般人。

人们若想从经典中汲取一定的营养,对此有个大概的了解,那么此书已将各类经典之精髓一一呈现,读之自然受益匪浅;若是国学的一般爱好者,正能从此书中得些经验,激发一探原著的兴趣——我对其中一些已经粗略读过的著作又提起了再读的兴致,而某部尚未接触过的则已然排入我的读书计划之内,这也应当是作者的初衷之一吧;若要对其中某些或是所有的经典内容进行研究的,那此书则更能助力研究人员,使其易于把握方向、紧扣主题,无论是研究前的热身、研究过程中的比对,还是研究即将出成果时的总结,都值得借鉴。由此可见,朱先生研究国学经典而凝成的这本精华巨著,对不同层面不同需求的人都会大有助益,真乃善莫大焉!

在《经典常谈》的阅读过程中,我不仅常被朱先生的研究精神、独到见解所感动,也不时为书中所介绍的一些经典作品的成书过程以及精彩内容所打动。司马迁因受李陵案牵连,在遭受污及先人、见笑亲友的宫刑之后,忍辱负重,继承先业,综括三千多年君臣士庶的行事,“合一炉而冶之”,历时十四年之久,终于写就一部大书——《史记》,“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了完成先父遗志,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司马迁不轻言放弃,甘愿忍受屈辱,让自己死得其所,“重于泰山”,其中的艰辛困苦有谁知!

从朱先生的介绍中得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古人统一的标准的小学教科书。那时先生不讲解,只让学生背,不但背正文,而且得背朱熹的小注。只要囫囵吞枣地念,囫囵吞枣地背;不懂不要紧,将来用得着,自然会懂的。这不无科学道理,脑神经科学研究表明,孩子的小学阶段即6到13岁,正是人记忆力的黄金时期。在这个阶段选择古代圣贤的智能精华,进行经典诵读,加强知识积累,将经典内容存入大脑记忆,会烙印在潜意识里,会受到经典的潜移默化,能陶冶性情,使心性向善、向上。朱子认为,人有人心和道心,人心是私欲,道心是天理。人该修养道心,克制人心,这是心法。朱子教人读“四书”,为的是成人。滋养心根,学会做人,才能更好地做事。作为小学教师,我们从先贤身上所获得的何止是知识,所感受的何止是人格魅力,更有一些永不过时的观念和方法。读《经典常谈》,所获是多角度多方面的。

另外,本书的附录《唐诗三百首》指导大概,在全书中也占了相当重的分量。朱先生以自己的博学多才,为我们一一呈现了泱泱诗海中的精华所在,如平仄押韵的诗歌创作方法,用典的优劣,唐代著名诗人的艺术风格、代表作,以及一些典型诗作的创作背景、意义、与相关作品的对比等等等等。这些,对提升我们小学语文教师的文学素养、教学能力都有着很大的帮助。

读过《经典常谈》,掩卷之余,感慨良多。朱先生潜心研究的治学精神,为当代所稀缺;朱先生厚积薄发的学者风范,为我辈所景仰。愿你我在朱先生这位“资深导游”的引领下,能畅游经典之胜境,汲古代圣贤之智慧,为我所用,为今所用。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6)

经典常谈》是巨大的工程,这伟大的工程师,就是朱自清先生。

  《经典常谈》以通俗流畅的文字,按照历史发展从仓颉造字开始到《周易》,《诗经》,《春秋》四书五经,诗,词,文,赋的经典内容,为读者提供了通览国学精华的指南。

  在《经典长谈》的阅读过程中,我不经常被朱自清先生的研究精神,独到见解所感动,也时不时为书中所介绍的一些经典作品的成书过程以及精彩内容所打动。司马迁因受李陵案牵连,在遭受污及先人,见笑亲友的宫刑之后,忍辱负重,继承先叶,综括三千多年君臣士庶的行事,“合一炉而冶之”,历时14年之久,终于写就一部大书——《史记》,“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了完成先父遗志,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司马迁不轻言放弃,甘愿忍受屈辱,让自己死得其所,“重于泰山”,其中的艰辛困苦有谁知?

  从朱自清先生的介绍中得知“四书”为古人统一的标准的小学教科书。那时先生不讲解,只让学生背,不但背正文,而且得背朱熹的小注,只要囫囵吞枣的读,囫囵吞枣的背,不懂不要紧,将来用得着自然会懂。这时候是他们的记忆力金黄时期这个阶段选择进行经典诵读,加强知识积累,会印在潜意识里,能陶冶情操,使心性向善。读《经典常谈》所获的是多角度多方面的。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7)

近日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这本《经典常谈》,该书主要是介绍讲解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知识。书的自序上也说这本书是学习传统文化的典籍,也可以称作为“国学入门书”。既然能够称得上“国学入门书”,其分量可谓不言自喻。这本书的出现也为各个阶层的人群翻阅史籍做了一个很好的指引。

朱先生这部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传统的“四书五经”,“十三经”等著作。囊括了经,史,子,集四部的一些最广为流传,最为经典的著作。在朱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第,文第。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纵观通篇,朱先生不但对每一本著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并且在对某些著作的阐述上也加有了他自己的一些认识。比如在《礼》第五中,朱先生说道:“天生万物,是个很古的信仰,但最普遍的还是祖先的信仰,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这个信仰还是很有力的,但大部分可以说是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有一些也可以说是生活的艺术。”在《尚书》中,朱先生对几千年来关于《尚书》的真伪也做了自己的考证,确定伏生的《尚书》为最原始的真本,但即便如此,朱先生还是建议我们对这29篇要分别看,因为中间也有一些文章是战国时人托古之作。所以,这样严谨的态度也恰恰可以为一些刚接触这些著作,或者即将接触这些著作的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客观、更为辩证地来了解、认识这些著作的渠道。

朱先生的这本书虽然称作为“经典常谈”,但在我看来其实这本书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经典常谈”,更深远地来看,其实还包含着“经典导读”这更深一层次的含义。众所周知,在国际化程度不断地深入每个人生活时,我们的生活也充斥着许多新生文化,以至于年轻一代对我们华夏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面对日益增多的“泊来”文化,已经很少在有家庭再给孩子接受“传统教育”了。所以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为我们的古代文化做一个诠释、代言,一定程度上也能让我们的华夏文化得以更好地流传。毕竟,我们的华夏文化还是需要下一代来传。

最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自朱自清先生逝世已62年,看了这本书,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嚼饭哺人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追怀不已,并为其短暂的生命而惋惜。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8)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似乎很有感染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所以收到这本书时我是很高兴的,刚一收到时,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书中遨游一番,迫切的去体会朱自清先生笔下的世界。

读书时我们常常迷惑,常常存在着许多疑问,譬如,对于我们如何阅读国学经典?这本书的作者朱自清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自说文解字说开去,再讲易经、尚书、诗经、三礼??短短十三篇精彩导读,让我轻松读懂十三部国学经典精髓,瞬间打开阅读经典的全新视野,读了这本书,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另外书中还教会了我如何提升写作能力?朱自清以三十年教学经验,结合自己的创作心得,让我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是为《文艺十六讲》,收获颇多。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读完后您会惊喜发现,控制文字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最重要的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吸引你。

对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诗经这一部分了,因为我个人爱好诗经,喜欢那种韵律美,我觉得自己读诗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提一杯茶,拿着一本书去树林中静静地品读,是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偶尔再伴有小鸟的鸣叫,那就更加美好和安逸了!我觉得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对于易经这一点知识,我似乎兴趣不很大,看的时候很费解,用的世间也不多,这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另外,我也深深地明白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纵然可以放弃,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弃,也应该试着去钻研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俗话说“读的多了,知道的才多”我深刻的了解到,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坚持去做,对于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我们可以试着去培养兴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了解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加优秀,更加的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

以前我读过《尚书》,所以对于这本书中的尚书部分记忆犹新,对它别样对待,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喜欢感一直不减。这次有机会再次读尚书,我很是激动和开心。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我觉得《尚书》文辞古奥,但是《经典常谈文艺16讲》这本书中语言通俗易懂,可以很快,很简单的就了解读懂书中的知识点。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了解尚书。然而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些尚书的知识,这是很不错的。渐渐的我发现了,通过读这本书,我渐渐的了解了一些尚书方面的知识点,知道了一些很经典的知识,读古文可以让我得到跟好的熏陶。我爱诗经和尚书。

读的书越多,我越会发现,读书时的我似乎是最快乐的,每次我不开心时,去书中总能找到快乐,书好像是我的快乐的源泉,让我深深地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爱读书,更爱这本书。

《经典常谈》优秀读后感(篇9)

打开由区工委编辑的《经典阅读》这本书,心中充满感激,庆幸自己有这么好的工作环境,领导为我们提供这么优质的精神食粮。翻阅着带有一股馨香的书页,品尝着一份份精致的“点心”,收获源源不断……

当我看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时,心情真的很沉重。扪心自问,自己的人文底蕴和专业素养到底几何呢?自己有多少时间是花在学习上呢?总是用忙碌和琐事来麻痹自己。静下心来研读专业书籍的时候真是少之又少。自己的年龄大了,教龄长了,但学生时代看书的冲劲和愿望却几乎荡然无存,遇到难事烦事,总是耍些小聪明搪塞过去。

在这种知识性和创新性的社会里,知识显得尤为重要,做为教师更需要深厚的人文知识和扎实的专业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服务于教学,这既是社会的需要,更是家长和孩子的需要,“腹有诗书气自华”是对教师的要求,对我更是敲响了警钟——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我,只是祖国教育事业洪流中一颗小小水滴,可是再小的水滴在太阳底下也会折射出万丈的光芒,所以更应该读经典,诵经典,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读书明理,开卷有益。紧张的工作之余,捧读荟萃人文

精华的经典作品,更是让人游目聘怀、如沐春风。只要坚持不懈,必定会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让经典为我们充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