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十二篇。
公司森林防火工作要开始进行了,针对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我们可以开始制定森林防火方案了。写工作方案前一定要先确定好工作的目标,你的森林防火方案做好了吗?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一)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xx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森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xx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森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二)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三)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秋冬防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通过广播、短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大力宣讲《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区内生产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1、《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各单位应深入到村落、厂矿、作业点,积极开展送《条例》下村活动,在全镇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使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林区单位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的'责任,提高社会防火意识。
2、野外用火安全规定宣传:针对秋收冬种和秋冬季造林地准备,野外火源大量增加的情况,各单位应重点宣传野外用火审批相关规定和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宣传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群众有计划地进行烧除,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宣传:在205、319国道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副5付,设置在林缘边的企业和林区内的厂矿及作业点,由各责任单位在显眼处设立防火宣传牌;各村村委会要在路口、人员集中区、景点设立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在公开栏或显眼处张贴标语,要求小村张贴10张以上,大村张贴20张以上,应张贴到各自然村。
4、电影影前宣传:刻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常识、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扑火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VCD片,利用各村电影巡回时机,进行影前播放宣传。
5、广播及宣传车宣传:活动月期间,每个赶集日开放广播2小时以上,出动宣传车7天次以上,包村干部、村主干、护林员、巡罗队!点包片在扫墓高峰期应该在路口、重点地段宣传提醒扫墓村民。
6、森林防火宣传:中小学校应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防止学生在野外玩火行为的发生。
7、禁火令发布:根据森林火险情况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及时发布禁火令,重点地段重点管制,加大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管力度,包村干部、村主干、巡罗队包点包片加强护林巡山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中秋森林防火安全。
8、巡逻队野外巡逻: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做好出巡准备,于“中秋”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往返巡逻检查宣传,抓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9、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对镇村两级扑火队员和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员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野外扑火演练,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10、其他:改变传统习俗,提倡文明祭扫,扼止野外用火陋习,大力宣传文明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灾后赔付程序等内容,确保森林火灾保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四)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林场、苗圃:
近期,我省气候干燥,刮风天气居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林下可燃物的增多和农事生产用火的增多,使森林防火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已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我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截至目前也已处置了11次森林火警。
____年3月8日,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3月9日,省____勤俭在中共____省委办公厅《要情快报》中亲自批示: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警惕,加强巡防,早发现,早扑灭,强化责任,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领导批示,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
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解除麻痹思想,认清当前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和森林防火力量不足、设施落后及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大事来抓。
据统计,今年春季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中,95%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的。所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凡在森林防火区开展农事用火、生产用火、野外勘探等活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各乡镇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发布戒严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烧秸秆、烧积灰等所有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同时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各乡镇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在生态区、风景区等重点林区加强宣传,设置警示标志、投入重兵,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各乡镇和相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通讯畅通,各乡镇尤其要督促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状态。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群众扑火时要有现场指挥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扑火经验,告诫他们不要直接扑打火头,做到统一指挥,科学施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只有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加大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县政府将开展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严查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坚持快捕、重罚,保持对野外违法用火的高压态势。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的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和完成“三年植绿”大行动做出应用有的贡献。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六)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昌化镇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把xx每个村、每个xx、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重要区域、敏感部位加强督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节日期间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森林防火。
二、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镇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根据值班安排,在节前要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各村在清明节期间,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镇林业站扑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义务扑火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积极指导村(居)委会进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悬挂横幅标语等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
4、村两委成员清明节期间要安排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应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xx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党政办,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5、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xx、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xx都应有村干部、值班人员不定时进行巡逻,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按照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灾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村应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据统一要求安排好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根据各村情况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在主要xx路口,对上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馈
1、各村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村护林员每天必须在下午4点前向所属村干部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3、各村值班领导必须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八)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举报电话:67386238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九)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一年中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频发部位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各地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5.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火案查处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二)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四)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五)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六)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七)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 王晓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 陈文慧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 (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 (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 (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 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 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 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清明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篇十二)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乡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工作职责
(一)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灾火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xx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乡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乡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村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三) 联片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片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所联片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防火期内,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4、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会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乡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乡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乡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考核内容
(一)乡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专项列入经济社会责任制考核,与乡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的,给予一次督查通报,并扣发奖金200元;扣联村干部奖金200元。
(二)乡党委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按照《宁海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乡森林消防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管理与监督,开展对乡政府聘用护林防火巡查员的`督查考核力度,要求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公墓区,逾期不搬的,由乡政府会同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平毁,并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受害面积30亩以下的,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肇事者的森林火灾,除林木损失赔偿外,扑火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车辆费、森林复绿等费用由肇事者支付。
(五)乡机关、乡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有关规定,自觉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精神,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的责任。
(六)公安派出所、乡森林消防办公室、乡综治办公室坚持依法、从严、从速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村干部奖惩办法
(一)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要求村干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二)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同责,落实一票否决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对护林防火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传达、执行上级有关精神,隐患排查等工作不力的。
(2)未与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的。
(3)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开展或未书写、翻新防火标语,村规民约未制定或存在盲区、死角未执行的。
(4)未按要求建立村义务扑火队、未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常识培训、未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机具;发生火灾扑火队员无法及时到火场扑救或组织扑救不力的。
(5)发现火情,缓报或瞒报超过半小时;发生火灾后,贻误最佳扑火时机,未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和村民进行扑救的。
(6)所在村一年内发生多起野外违法用火、火警或发生重大火灾的。
(7)因扑救火灾造成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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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实施方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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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实战能力、安全意识和整体能力,检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综合能力和运行情况,保证安全、快速、科学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本着相互配合,防止火灾发生,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我县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根据《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县林业和草原局于10月29日在县古丰镇王家庄河滩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现将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0月29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县古丰镇组织开展了县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知识培训和演练。参加培训和演练的人员包括:县林业和草原局扑火队队员10人,平顶山林场扑火队队员10人,古丰镇、镇分管领导和生态护林员共计40人参加了县林草局组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
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演练现场,对防扑火中常见问题、火场紧急避险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理论知识作了详细讲解;对常用扑火器具的使用和通讯工具的维修进行了现场演练;对扑火专业队的扑火机具协同配合作了针对性的训练。本次演练使用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具有:扑火2号工具40把、风力灭火机6台。
二、收获和经验
本次演练活动,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值得总结:一是组织有序、部署周密。各参演单位和人员对这次应急演练高度重视,提前组织了预演,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演练取得了实效。二是方案具体,任务明确。此次演练方案设计合理具体,不仅结合了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特点和应急处置工作实际,符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全部程序,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三是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演练小组分工合理,演习过程符合实际,配合默契,多部门的协调配合环节在面临突发森林草原火灾时非常重要,在实战中能够派的上用场。
三、存在问题
(一)无经费保障。防火经费紧缺,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的防火经费,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扑火工具严重缺乏、落后,给扑火带来困难。
(二)物资储备不足。主要表现在装备不足。各镇乡、由于受经费投入不足的影响,防火设备难以及时更新。虽然每年县林业和草原局均会补充一定数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设备,但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建设的需要。各森林草原扑火队伍用于森林火灾扑救的专用车更是为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只能临时寻找车辆,将会导致快速反应能力和扑救火灾能力大打折扣。
(三)使用扑火工具不熟练规范。缺乏对不同的火势、风势、植被类型的变化合理使用各种扑火工具的能力水平,应该加强对队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知识培训。
(四)管理训练水平不高。虽然各乡镇、林场每年组织一两次较大规模的培训或演练,但由于扑火队伍属于半专业和义务性质,扑火队员往往无法全部到位,导致队伍的整体扑火技能不高。
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活动的重要意义,日常工作中加大应急演练频次,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做到演练要日常开展、队伍要经常锻炼、应急要快速有效。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完善修订应急预案。无论是林草部门还是各乡镇、林场(站),应急预案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应急预案对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查找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要确保制定的应急预案用得上、行得通。
二要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日常演练中,我们要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突发事件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选择应急演练的方式,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加强预案中各部门和协同配合,着重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解决好应急响应中的应急准备、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等方面的问题,做到演练思想贴近实战,演练场景贴近实地,演练过程贴近实际,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实战能力。
三要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基层森林草原扑火队伍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重要力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要把应急预案和演练紧密结合,通过不断演练,锻炼队伍,打造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扑火队伍。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森林草原扑火知识、防灭火安全和自救知识,不断增强扑火队伍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控制和避免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和草管员职责。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工程的实施,林区面积不断增加,林内可燃物逐年增多,由于没有专职护林人员,退耕还林区、公益林区的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区、公益林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县上在各乡镇共聘用894名生态护林员,194名草管员,进一步增强了我县的护林队伍,有效缓解管护人员不足的问题,为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供了保障。通过聘用生态护林员和草管员的巡查管护,既要发挥其扑救森林火灾主力军作用,也要发挥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野外火源巡查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作用,在高火险天气、重要时段进行巡查,在巡查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可以及时进行扑救,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森林火灾的扑灭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森林扑救的战斗力,切实做到“发现早、反应快、拉得出、能扑灭”。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和管护站进行一次扑火实战演练。为使本次演练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时间:暂定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二至四时。要求晴天或多云天气,火险等级三至五级,特殊情况另定。
二、演练地点:庄里村南环路边。
三、组织机构及参演队伍
本次演练成立演练指挥部,由桥上镇镇长侯文君同志任演练总指挥,分管领导乔成任现场演练副总指挥,下设演练组、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演练队伍由管护站抽调6人(扑火1队),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20人(扑火2队),动员当地群众10人(扑火预备队)。
四、演练程序
1、所有参演人员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2时到达集结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发现火情由镇管护站巡护人员发现庄里村有火情,报告镇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管护站长立即向演练指挥部报告,总指挥命令演练开始。
3、命令发布后由现场总指挥乔成带领所有参演人员赶赴演练现场。
4、集中待命:由各队队长迅速集合队员,查清队员人数,依次向扑火队队长报告本队人员及装备情况,然后扑火队队长将扑火队伍集合情况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由现场总指挥下达扑火命令。
5、赶赴现场,拉响防火警报,扑火队伍按照安排乘车或步行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
6、火灾扑救,根据火势情况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首先一队队员使用风力灭火器,将主要火点接段。二队队员使用2号工具,预备队队员使用铁扫把打灭余火。
7、撤离现场,火灾扑灭后,全面检查火灾现场,由扑火预备队看守现场,经演练指挥部讲评后,撒离火灾现场。
8、演练结束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14年至2015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14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2015)。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政府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成人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5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6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7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董地乡政府和董地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宋家军(副校长)
副组长:刘权(副校长)
成 员:王军、张吉、何迅、郭敏、龙剑、武铭海、李成义、彭春晓、肖林、彭煜、曹少鹏、李萍、龙军、赵家新、龙康
三、工作内容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办一次森林防火手抄报比赛;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
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时间安排
从20__年12月8日开始至20__年5月:(1)学校召开会议认真布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各班召开主题班会课,安排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写作文,安全处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3)团委组织各班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4)认真总结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理事归档.
五、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和城乡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清明节前后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镇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社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队伍建设。配备x支应急扑火队伍,共计xx余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提升扑火能力。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做好清明前后应急准备。
3、备齐应急物资。随时清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器材损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装备数量,随时准备好灭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证存放安全。
(二)强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监管。在4月4日前对所有林区、交通、宾馆、超市、敬老院、老旧小区房屋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落实由镇村社干部、护林员山头“一包一”责任,到所包山头开展巡查,严格履职,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设置标识牌。
2、设立劝导点。在各村、社区进山入口设置劝导点x个,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劝导,并加强对进出山人员的登记。
3、严格管理火源。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教,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以鲜花进行祭祀,不带火种进山。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检查,要求零售业主对顾客进行安全宣传,不将鞭炮带入林区祭祀燃放。
(三)强化防火宣传。
1、各村、社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组织部署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迅速响应。
2、利用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标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在进山入口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同时,学校也开展防火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放火。
3、设置举报电话,群众一旦发现火情、焚烧秸秆、在林区烧火等行为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检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设点、巡山人员到岗到位,工作做实做细。
(二)及时报告。森林防火期间,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为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提供保证。一旦发生火情,巡查人员第一时间拨打值班电话,指挥人员及扑救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到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切实到岗履职,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或安全事故,及时拨打值班电话XXXX。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9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确保2022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关键是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落实林长制工作。今年的森防工作,要切实结合林长制工作、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等进行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纰漏。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确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和敷衍了事,积极谋划2022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2022年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好“林长制”,逐级签订责任状,把林长工作落实到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二是在资金安排上,要预算安排森林防火经费,确保防火需要,做到早安排早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好森林火灾扑救演练,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四是在工作开展上,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形成“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高压态势,杜绝森林火灾。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从严落实各项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机率。镇村要确保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预防到位、扑救及时。凡火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力,造成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报相关部门从严问责,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狠抓宣传教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年初制定完善《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强有力宣传,有效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克服三种思想,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二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宣传重点,要深入林区、居民点和生产作业点,深入旅游景区和学校开展森防宣传;二是宣传重点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和禁火期;三是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宣传车、标语、宣传碑牌等,加大宣传力度。对广大林区,要村村张贴《赤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2年森林防火挂历》,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三、隐患排查、火源管控
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管住火源,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理重点人群,严格管制野外用火,认真组织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所谓“两监管”,一要严格监管上坟、农业生产用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二要严格监管特殊人群(智障人员和老人、儿童)。“三检查”,一是按月排查林区森林火险隐患,建立台帐、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对野外用火检查,重点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期间,要加大野外用火巡防设卡,强化监管;三是检查重点,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四、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森防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森防值班有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值班日志记录齐全、内容详实,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实行日报告、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是修订《2022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成立镇级和村级扑火队,认真开展好森林火灾扑救演练,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一次以上,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2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三是严格执行火情处置,加强预警预测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早发现,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利用瞭望台和林区巡逻,对林区切实做到全方位监测。加强禁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禁火期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报市森防办(防火办)批准方可用火。一旦发现火情,镇森防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预案,做到迅速就近组织人员扑救,迅速传递火情,迅速增援扑火力量,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妥善处置火情。
四是完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建立联络群,完善联络方式。
五是强化装备保障,确保储备到位。建立装备台账和进出登记检查台账,安排专人每月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装备器材使用效率。
五、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10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xx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11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高县城北,主要交通要道,南广河域的上域,全镇29个行政村,总人口580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46245人,全镇森林面积35734亩,其中村组森林27287亩。
二、积极预防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各村要加强领导,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要利用板报、标语、标牌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提高防火意识。
(二)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要把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来抓,特别是春节期间、清明前后、双休时间、大春播种时段和干旱少雨季节,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三)加强值班和检查督促。从20xx年1月1日起,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镇村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作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及时,加强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处理。
三、明确职责
(一)继续实行领导负责制。实行镇长、村主任、组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当作一件大事抓好。
(二)各村林区林场要组建以民兵、干部、林场职工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组织指挥
镇指挥部具体指挥森林扑火事宜。
(1)组织人员,迅速动员组织林区群众和扑火队队员,带上砍刀、铲、锄、水壶等器具,利用树枝等就便器材参加扑火救灾;
(2)确定扑火方案,根据火势强度、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等情况,迅速确定扑火方案;
(3)组织险区人畜和是、物资疏散;
(4)以敲打鼓等方式为扑火联络信号,集合、组织队伍;
(5)及时上报火情,迅速了解掌握灾情发生地点、火势强度、受灾面积等情况并迅速上报;
(6)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与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各地根据火灾危害程度,以立足自身扑灭为主,争取外援为辅,以村(组)为主,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全力组织扑救,尽量避免由一般荒火、火警酿成火灾或重大火灾。
五、扑火力量配备
指挥部要根据火势强度、蔓延方向、林地可燃状况、气象因素、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灭火工具等情况,确保扑火方案和力量配备,号召灭火人员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直至扑灭火灾。
六、突出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紧紧把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通过树立宣传碑、书写岩标、散发防火日历、发放防火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检查。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时排查火险隐患,认真落实“三项检查”,一是按月检查;二是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是对重点区域的检查。
(三)强化护林联防组织建设。切实做好镇与镇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村组、农户之间护林联防建设签订联防协议,形成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林下可燃物,降低火险等级。
(五)强化救灾应急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救灾应急机制,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保证对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情损失降到最低。
七、注意事项
(一)扑打火山时,注意风向,不要逆风扑打,以防烟火、气浪伤人。
(二)扑火人员应照顾左邻右舍,严禁个人“单刀”突入火场,打火用树枝、叉头扫把重打轻提,防止火星飞溅引起复燃。
(三)不能组织中小学生、孕妇、老年人打火,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八、奖励和惩罚
(一)各村按照年初签订的《护林防火责任书》的要求,对有功人员奖励,同时查处护林防火失职和不力单位和个人。
(二)按有关规定,原则上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个人承担扑火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并根据情况由有关部门予以惩罚。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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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篇1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篇3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篇4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4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部署。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要开通广播宣传,在各踏青旅游沿线、扫墓祭祀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在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安插宣传彩旗,张贴宣传。同时,由各村护林员负责发放《罗源县清明移风易俗》和《致全县公民的一封信》,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禁火种进山。各村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踏青点及扫墓祭祀点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在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各村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巡查,重点对坟墓集中区进行巡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
(四)开展劝导禁火。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林区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作安排
乡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分线安排:
上基点线:杜武义、黄新春、辛幼霞、邱奕锋、上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下基点线:叶自楠、游垂元、林升、陈熙、廖怀河、下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以上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负责对各村进山路口进行管控、宣传,杜绝一切火源带进山中。
清明节森林防火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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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1
桃源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县整个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局党委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局党委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确立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重于救,宣传到位,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县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区内可燃物增厚,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以及近几年宗教、迷信用火的增加等因素,我县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相当严俊,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从森林火灾引起直接原因看,具有人为性。全县所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人们的不当用火行为造成的;
二是从森林火灾发生时期看,具有季节性。全县森林火灾发生主要集中在“春节”、“清明”两节上,我县在“春节”、“清明”两节发生的森林火灾占全年森林火灾的50%以上;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一、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录相片、电视宣传片、森林防火宣传车等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建设力度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建立强有力的森林防火机构是极其必要的。从现状看,虽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公机构,但是,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机构还相当薄弱。尤其是村、组二级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机构,处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乡、村、组三级又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基层、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机构。必须要切实加强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组织机构建设,形成自上而下、完善协调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立好森林防火的工作基础。
(1)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要有一支100至200人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每年要进行1—2次集中培训和演练,以备应急扑救之用。
(2)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有一支50人左右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
(3)组要配备1—2名森林防火联络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有备而战,才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投入力度
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如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在资金筹集上建议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每年要有一定经费预算计划;二是国家、省、市、县四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在资金使用上要切实做到建立专款专用。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2
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xx政发[20xx]7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xx镇人民政府及重点防火单位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认真贯彻落实防火目标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扑火队和防火值班制度,合理安排护林巡查人员。根据我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情况全区防扑火队伍要稳定保持xx支以上,其中区级专业扑xx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并做好布防工作。
xx镇、重点防火单位加强消防储备库管理和调配工作,对已用消防车辆、灭火机具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各种机具设备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交通不便、偏僻xx合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全区每支扑火队伍要保证风力灭机xx台以上,割灌机x台、对讲机x部、2号工具备足和一定数量运兵或指挥车辆,保障每位队员防护服、头盔、手套、鞋等保护装备齐全。对于已用报废的机具设备及时更换。
㈠广泛宣传,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一是组织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法火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三是全面做好现有防火宣传警示物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牌修缮和增设工作,突出做好森林草原火警电话“xx”的普及宣传。四是强化与中小学及社区办事处密切联系,继续将森草防火宣传贯彻到学生和居民群众当中,让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㈡严明纪律,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
xx镇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防火责任体系。要充分做好扑打大火的思想准备,在重点时期要亲自深入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当前秋冬两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㈢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一是做好护林巡查工作,重点时期要增派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重点地块重点把守。二是抓住秋收冬储机会,做好“三清”工作,加强重点地块防火隔离带的维护和新建工作,保障防火隔离带宽度达6米以上。三是全面实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保持防火信息通畅,严格执行火灾信息上报和生产用火批复制度。四是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保障各项防火措施、责任到位。五是森林公安、当地派出所积极开展林草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打击火灾肇事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火力度。六是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落实监护责任状。
㈣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防扑火综合能力
各防扑队伍要坚持狠抓政治思想、安全常识、扑救与自救知识等业务学习。灵活运用扑火战术,避免因指挥失误和缺乏紧急避险常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3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村干部负责制,对火灾隐患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并要求每位村干部具体落实到山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班子领导和中青年干部实行挂村负责制,在森林防火期间,要蹲点到村,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把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来游客、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利用黑板报、防火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宣传文明扫墓、文明旅游,严禁野外用火、焚纸烧香、乱丢烟头,宣传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外对宣传标语刷漆见新。
3、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
各村(社区)要杜绝护林员因上山采茶而脱岗、漏岗,督促每一位护林员上岗到位。另外,根据自身需要,在重要山坞、路口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强防火力量。
4、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镇消防队、城管、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扑救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农林服务中心要确保防火物资和灭火器材设备总量,各专业扑救队伍对现有灭火器材进行调试,确保灭火器拉得出、打得响,各村防火扑救队伍随时待命,确保防火物资在需要时的运送和有效的扑救。
5、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死角的可燃物进行再次突击清理,确保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完成。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xx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14年至2015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14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2015)。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及《xx市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水源保护区、重点林区、滇池面山等为防范重点,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
为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取消按林地和有林地面积下达控制指标的管理办法,对林火次数、火灾受害率、林火当日扑灭率实行零指标管理。
(二)林火管理指标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防火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农林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护林员。对森林防火责任人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专业、季节性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
3.根据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洛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雨花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15万元,新城林场最低配套15万元,乌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龙城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督促辖区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按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投入森林防火经费。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林业职能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
5.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防火重要时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管特殊人群。认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6.划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设施,确保重点区域安全。
7.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林火时,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做到扑救山火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快速高效,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工作,不发生死灰复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用长远的眼光对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权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做到林区农户100%收到村民小组发放的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层层签定责任状至基层单位或辖区施工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为管辖区域内的有林单位或在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划定责任区域,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要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落实农林部门责任制。按照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要责任的要求,实行农林部门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农林局与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防火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护林员。
4.认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制。今年继续把落实地块管护责任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员、护林员管护措施,加大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划片包干、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联系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督促,帮助联系点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同级指挥部汇报挂钩联系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及对策,确保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由区目督办进行目标督查,情节严重的,将提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林火,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肇事者、管护者或失职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防火期结束后,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防”和“扑”的关系,真正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1.对原有防火线进行复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全区原有的防火线进行复修,确保在12月30日前复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建设、进入林区施工人员杂多的实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原有的宣传碑进行维修和保养,要求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对重点防火区域实施林下铲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或林下载物量超过标准、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段实施林下清除,及早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一要抓好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二要抓好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各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其中:吴家营、洛龙、雨花、乌龙、龙城街道办事处各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新城林场组建一支10人应急扑火队。应急扑火队按照半专业扑火队的标准进行建设,在防火期内集中,统一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扑火队建设。有林社区居民委员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清理余火和火场守侯工作;四要保障护林员待遇,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区指挥部的要求,自进入防火期起,提高护林员工资。
五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林业员、专业扑火队队员。各单位负责培训基层干部、护林员、本级应急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
5.严格按照物资储备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各有林街道办事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呈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按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购置储备扑火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或储备点,对扑火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山火扑救提供有力保障。
(四)疏堵结合,强化预防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在疏的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对批准的野外用火,要落实防范措施,为用火提供服务,做到以理以情疏导。在堵的方面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依法堵截。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
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瞭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瞭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瞭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7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xx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进路口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经督查人员和被查村居签字留存,在全处进行通报,并作为护林员及各村居年度考核依据;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xx-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8
村、有关单位:
为更加扎实有效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人为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或尽量减少因森林火灾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二)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
(四)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狠抓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我镇共划分了28个重点林区区域,包括1个林场、27个重点村。分别是:镇林场、马街村、追山村、月湖泉村、东凰头村、洪水村、西凰头村、王庄村、东谷坨村、万欠村、东贝村、西山村、前李河村、东土河村、西土河村、祁街村、蓄粮掌村、东庄村、凰岭东村、衙道村、碾朝洼村、陈家庄村、道宝河村、龙门村、青龛村、西狄河村、核桃园村、竹林沟村。
(二)把握重点时期。春节前后、清明前后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重点防范,确保监控到位。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游玩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一二二羊八百”森林防火工程
镇政府成立一支30人的扑火队伍;执行好两条铁律(镇政府和村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岗);执行好两项制度(网格化和定点看守制度);发挥好羊倌作用(佩戴红袖章和黄大衣);落实好“八个起来”工程(防火喇叭响起来、防火版面办起来、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禁令贴起来、防火短信发起来、防火车辆跑起来、防火队伍动起来、防火检查站用起来);备好一百水桶(装满水备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碑(牌)等形式加强宣传,镇、村、农户以及学校等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使森林防火知识和法规深入到林区每一个群众心中。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在防火特险期内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滚动大密度进行播放,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
镇政府已经成立了有30人组成的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应急分队,成立了11支有84人组成的护林防火应急分队,县政府也在我镇驻扎了15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各村、各有关单位也要组建一支十至二十人的野外巡查队伍,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各有关单位的巡查人员要和公益林护林员同时坚守岗位,坚持每日巡山,作好巡山日记,严格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村委会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管工作。
(四)加强火源管理
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违规用火,禁止将火种带入林区,在林区主要路口镇政府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卡),落实专人值守。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进行检查登记,留存火种,出山时返还,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台,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森林防火期,各村要在重点林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充实森林防火检查监督人员,加大巡逻密度,扩大火情监测面,做到不留盲区。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的村庄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在火源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6个制度:
1、完善林区坟主责任制。各村要继续完善重点林区坟主责任制,认真建立林区坟主档案,同坟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2、建立林区田主责任制。在重点林区实行田主森林防火责任制,对重点林区内及边沿的田主进行登记造册,同土地承包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3、建立巡山责任制。要配备相应的巡山护林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签订巡山责任书;
4、建立林区单位责任制。要建立林场、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5、建立林区精神病人监护责任制。各村要对辖区内的痴、呆、傻、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由村主干和法定监护人进行监护、看管,严防精神病人进入林区肇事,并报镇政府备案。
6、建立相邻村庄森林防火联防联保责任制。各村要对重点区域建立联防制度,签订联防联保协议书,要按照“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构建严密的防范网络。
(五)加强扑火机具配备
xx扑火专业中队和11支应急分队要配备适应工作任务的扑火机具。按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储备足够数量的扑火机具、器材。扑火工具要专人保管,及时维修,定时保养,确保能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六)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脱岗。镇、村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防火办人员以及各位护林员的移动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篇10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