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决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时候,为了保证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森林防火方案要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好。写工作方案时要考虑现实情况,符合当前状况,你们了解多少森林防火方案呢?急您所急,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篇一】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篇二】
一、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xx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全镇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镇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实现森林防火宣传用语规范、普法教育制度化。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为目标,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以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谁主管、谁负责”的思想。突出宣传失职、渎职的处罚和引发火灾的责任追究。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好全镇的宣传活动。以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中心,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为重点,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到森林防火的重
大意思,坚决制止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故发生。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镇、村、组三级利用警示牌、标志牌、宣传单、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等方式,充分开展宣传活动。
2、定期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做好预防森林火灾的方案。
3、3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活动,(即每期上一堂森林防火公开课、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完成一篇森林防火作文),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结合4月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诞生6周年,书写森林防火标语,张贴森林防火固定标语牌;在赶集日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
5、在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宣传车,到林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规定。
6、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清明节等重要时段,组织村组干部和森林管护人员巡山守卡,现场发放资料,宣传森林防火规定,重点宣传和制止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桔杆等野外随意用火行为。
7、抓好智残障人员的监护和管理。
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进一步检验预案,提高扑火技能和安全避火能力,确保及时、快速、稳妥地处置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xx]101号)和《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演练名称
xx市xx区xx年森林防火应急演练。
二、演练总体设计
(一)演练虚拟背景
xx年10月14日上午9:30分,护林人员发现xx林区发生山火,由于风力过大,起火地杂灌和茅草较多,火势迅速蔓延扩大,严重威胁周边数千亩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内容设置
信息报告、决策部署、队伍快速集结、装备运用、火灾扑救5个演练科目。
(三)演练主要阶段
决策部署、队伍快速集结、装备运用、火灾扑救、演练总结点评。
(四)演练主要任务
1、检验我区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各种应急措施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应变能力。
2、xx区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五)演练逻辑过程
森林火灾发生后,xx林管所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调动全部人力、物资参与扑救火灾,并向区护林防火办上报火情。区护林防火办接到火情信息后,迅速向区防火指挥长报告,启动xx市xx区III级森林防火响应。指挥长和区农林局、区应急办等部门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火灾扑救。按照指令,xx区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快速向xx林管所训练场集结,到达后立即开展火灾扑救。火灾扑救行动结束后,现场总结点评。
三、演练时间、地点
练前培训:xx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时间两天,主要培训森林防火基础理论和扑火器具的使用。(包括一次预演)
演练时间:xx年10月14日(星期五)9:30至11:00,共计1个半小时左右。
演练地点:xx区xx林区。
四、演练主办、承办、参加演练单位和人员
(一)主办单位:xx市xx区农林局
(二)承办单位: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参加演练单位和人员
1、参加演练单位
区农林局、xx区xx林管所、xx区斑竹林管所、郭北镇及片区林业站等。
2、力量配属及装备
(1)xx区农林局出动应急扑火队队员20人,运兵车4辆,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携带风力灭火机4台,油锯队4人、水枪4套、扑火铲4把、砍刀10把、二号扑火工具10把。
(2)交通及安全保障:xx区森林公安局出动民警4人,警车1辆。
3、观摩人员(80人)
(1)邀请市林业局、市防火办(2人)。
(2)xx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农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纪委、区团委、区妇联、区宣传部、区应急办、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文体广新局、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共18人)。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共29人)。
(4)各片区林业站职工(共31人)。
4、总体规模
本次演练参加人员约136人(其中:参演人员35人,观摩人员80人,工作人员20人),车辆18台(参演车辆8台、观摩车辆10台)。
五、组织指挥机构
(一)指挥部
职责:负责本次演练现场的总指挥调度,组织防火技术会商,签署并下达命令。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演练现场办公室由区防火办、区森林公安局及xx林管所组成。肖建才负责对此次演练的总实施;郑伯彬负责演练现场选址;伍小敏、肖刚负责演练经费办理及装备购置;汪勇负责接收处理火情报告,传达指挥部命令;肖刚具体负责办理整个演练的'日常事务处理及对扑火队员演练前的培训。
(三)后勤保障组
由xx区农林局负责演练期间的后勤保障,主要是演练防火机具的维护及故障排查,通讯器材的正常使用,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调运扑火器材及扑火饮用水的供应。
(四)气象监测组
由xx区气象局负责提前做好气象分析预测,现场风向、风速、降水量的监测,确保演练正常举行,并参与指挥部会商。
(五)安全保障组
由xx区森林公安局负责安全保障,演练开始前负责参演人员、观摩人员的车辆调度;演练开始后负责危险区域主要交通道路的戒严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
(六)宣传报道组
xx区外宣办负责演练活动的影像拍摄、宣传报道和防火知识的传播。
(七)火灾扑救组
由xx区农林局、xx林管所、斑竹林场及林业站人员组成,xx区农林局副局长肖建才负责。做好队伍集结、扑火物资的储备、火灾的扑救。
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秋季禁烧工作方案【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7、森林防火先进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三、主要工作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XX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XX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XX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XX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宣传步骤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XX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