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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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1
社区矫正人员测试题
姓名:
司法所:
得分:注:本卷每小题5分,共20题,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在正确的选项前打“√”,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
1.每月参加教育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8小时
□6小时□2小时
2.每月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8小时
□6小时
□2小时
3.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离开兰溪市的,不得超过多久?□两个月
□十五天
□一个月
4.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未向司法所请假,擅自外出至杭州市区一天,应怎么处罚?
□直接提请收监执行
□给予李某警告处分一次
□不处罚5.社区矫正人员手机监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给予警告处分?
□手机停机、关机时间超过24小时的
□手机发生遗失及故障后24小时内,及时向司法所报告的
□人机分离、呼叫转移时间超过24小时的
6.被判处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受到司法局几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应当提请收监执行?□一次
□两次
□三次
二、判断题(每小题5分,在对的题后面打√,在错的题后面打×)1.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可以离开兰溪市。(
)
2.社区矫正人员有事外出半天,不需要向司法所请假。(
)
3.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确需离开兰溪市的,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批准。(
)
4.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外出后,返回居住地时可以不用销假。(
)5.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的,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还应附上由村干部和直系亲属提供的担保书及相关证明材料。()6.社区矫正人员自到县司法局登记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接受严格管理。(
)
7.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规定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应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
)8.严格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报告一次、每半月当面报告一次,一般不得请假外出。(
)
9.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可以不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司法所的管理可以马虎对待。(
)
10.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
11.社区矫正人员如因遇特殊情况导致手机处于关(停)机状态时(欠费停机、手机故障、场所屏蔽、遗失等情况),应在及时补交话费、补卡购机、修理的同时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原因。(
)12.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区域管理手机,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不得人机分离、手机出借或将区域管理手机号码转让他人。(
)
13.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外出期间,如需续假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司法局批准。(
)
14.社区矫正人员批准外出期间的表现纳入司法所管理考核。(
)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2
开拓进取,努力探求试点社区的新途径
---长城社区矫正工作表态发言稿
(20xx年12月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长城社区地处县城城郊结合部,是全县农民和城市居民混居,外来流动人口、暂住经商户、务工人员较多的一个社区,人员构成比较复杂,犯罪频率较高,相对而言,吸毒、刑满释放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人员较多,因此,在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就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几点思考,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小组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区资源,以召开研讨会、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全面深入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构建网络,夯实队伍。
为确保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司法局和镇司1
法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成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县、乡派驻干部任副组长,设立专门的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针对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可行的实施办法,形成有上级部门领导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奠定了基础。
三、开拓创新,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
详细记载了帮教协议、监督协议及矫正对象的思想分析、矫正措施、矫正方案等,建立了电话汇报登记簿、谈话登记簿、请假登记簿等,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及时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二是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矫正对象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标准管理矫正对象,以利于他们适应社会正常生活。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
一是开展感化教育。认真制定矫正个案,全面细致地
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并定期考核,随时调整方案。二是开展公益性劳动教育。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组织他们在单位、学校、敬老院参加公益劳动。另外,为充分发挥矫正对象的特长,由其自定时间,为群众义务维修小家电,为社区出宣传栏,到社区卫生所服务病人,到老年活动室打扫卫生和送茶倒水等。
五、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好监督人的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绝大多数是矫正对象的配偶、
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他们绝大多数同矫正对象同吃同住,对矫正对象活动和思想情况最了解、最熟悉,在工作中,我们定期与社区矫正对象监督人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切实发挥好监护人的作用。
六、大胆探索,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的工作方法和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在工作中勤学习,多思考,常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
要工作,是我国刑法执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3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4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4月份,全区在册矫正对象99名(男性88名、女性11名,其中被宣告缓刑的有91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有1名、被裁定假释的有7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21名,累计有14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期解矫后回归社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分级管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1、设立社区矫正机构。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顺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我局于20xx年11月24日正式设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执法文书档案。执法文书是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的体现和保障,适应建立执法档案的要求,我区矫正办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新建、修订、完善一整套接受、审批、调查、处罚、收监、解除完整的执法文书档案,并统一指导各司法所规范日常监管档案,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促进和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3、建设信息交互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我区矫正办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各部门间召开会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应急处置、情况通报、按期解矫等实时信息交互。今年3月份,我区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学习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研究讨论矫正对象监管衔接问题,规范监管次序。
4、规范审前调查报告。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矫正工作者到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区)开展基本信息、监管环境调查,客观准确地向审判机关提供调查资料,便于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判决。全年来累计完成85起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5、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我区积极按照上级制定的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将20xx年确定为“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对日常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监督、认真考核、奖惩兑现。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控,多管齐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1、多方联动,完善公检法司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并定期联合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对不遵守矫正规定、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集中见面教育和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7月31日至8月2日,我区矫正办协调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管理、约束能力。为进一步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教育改造和管控水平,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9日至4月18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察,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及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2、入户访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抓好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区社区矫正办不定期对在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如,今年5月份,我区以开展“创平安家园让群众满意”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干部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1人。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的谈话,认真摸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向。为切实掌握十八大期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动向,11月份,区社区矫正办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在“两节”、“两会”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特殊人群百日排查管控专项活动,加强管理控制。
3、动态化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我区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充分利用省司法厅政务外网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实现了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日常管理、解矫提示等功能的信息化操作,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档案,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全区221名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工作。为全时段、全方位的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动态,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区域监管,我区于今年3月份启动手机定位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对超出活动范围的服刑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同时短信告知监管人,防止发生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
(三)管理创新,因人施“矫”,确保社区矫正成效稳步提升
1、摸实情,实行分类管理。我区结合入户调查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并坚持个案矫正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注意因“人”施“矫”,针对不同个体制定不同的个人档案和矫正方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
2、抓细节,落实请假制度。我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严管、普管、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请销假管理。①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请假时必须详细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基本情况、外出理由和返回时间,提交保证书。②严格请销假要求,在请假期间外出服刑人员需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季度自我评价,并采取挂号信的方式按时寄回矫正办。③严格请假期限,请假人员有正当理由,一次不超过7天的,向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请假;矫正对象离开洛江区域范围的,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由请假人申请,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审核,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审批。
3、强帮扶,做好安置就业。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我区结合实际,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认真解决特殊对象的具体困难。例如今年来各司法所积极协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农村低保、医疗保险等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并先后建立了8个社区矫正劳动培训就业基地,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劳动就业问题,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基地建立至今先后安置矫正对象15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在河市镇建立全市首个区级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阳光中途之家”。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在救助、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4、重科学,办理居住地变更。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工作学习,方便服刑人员配合社区管理,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区司法局主动与矫正对象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局协调,为长期学习生活在洛江区域以外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组织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落实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司发通[20xx]98号的通知要求,确保禁止令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严格审前社会调查程序,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制定规范化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排查,严格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严格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反腐倡廉,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及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借助平台,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矫正对象动态管理,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严肃矫正对象请假、会客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管理,认真执行禁制令,定期向矫正对象发普法短信,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把手机定位管理作为搭建专职社工与矫正对象的交流平台。计划建立“两室一中心”,在区级建立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室和心理咨询室,搭建心理矫正平台,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教育提供基础。
(四)整合资源,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积极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区未就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实用型职业技能,引导矫正对象劳动就业。
(五)统筹规划,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根据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一个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场所,统一登记接收、统一办理衔接、统一指定管辖、统一执法档案。
(六)积极创新,探索社区矫正社会管理新举措。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应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尝试多种手段和方法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公益劳动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
矫正期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篇5
这半年里,我在局领导、所领导及同事的光心个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就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能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自今年6月份到狼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主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便熟悉了社区矫正工的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和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圆满地完成工作。
在这半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的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圆满的完成了以下工作:(1)协助司法所做到入教规范、解矫及时,矫正方案客观、科学,按照方案实施个别教育,并在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跟踪评价。
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出境报备等工作。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协助所里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及时做好台帐资料记录。
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ibs定位系统每日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轨迹。在这半年中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做好走访、帮教、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日常工作。
认真做好矫正人员台帐信息的录入工作。
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没有无故缺岗,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持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小结
目前我负责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5名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还有矫正人员台账信息的录入工作,经过半年的不断学习和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长进,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半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还缺乏创造性的工作思路,个别工作还做的不够完善,这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工作效率和思想觉悟进入一个新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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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社区矫正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根据袁家铺镇的实际,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 工作:
一、加强领导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志伟为组长、政法书记、司法所长为副组长的袁家铺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全年投入1.5万元,优先保障了社区矫正的工作经费。
二、健全制度
我所为了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照省、市、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要求,并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了袁家铺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矫正实施细则、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制度、学习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矫正方案等工作制度。
三、摸底排查
我所已按照上级的严格要求对全镇辖区内该纳入矫正的人员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先把有人在家,而又有档案的对象进行归档。然后针对袁家铺区地域广、人口多,经济发达,加之紧邻县城,社情、民情较为复杂的环境,为了做到不漏失人员,我所对全镇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摸底。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袁家铺镇将军村刘家组一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五的罪犯杨奇,由于杨奇一直在外打工,一时难以找到其本人,于是我们一边与他所在的村和家人联系,通知他本人及时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之后我所又先后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城南派出所查找他的有关资料,并将其归档。
四、加强管理
今年以来,我所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人,其中犯故意伤害罪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人,抢劫罪1人。我所均已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对照实施细则,对上述5名矫正对象落实了一人一档,一人一薄、一人一管的三管制度,同时将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告知每个矫正对象。为了便于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我们将镇敬老院设立为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并请敬老院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进行监督。另外针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危害程度和犯罪心理等不同特点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了每月定期走访有记录、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参加公益劳动有台账,并按要求每个矫正对象做好了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还对矫正对象按月进行计分奖惩兑现,通过一系列教育监管,从而提高了他们接受矫正的法律意识和重新做人的信心。
五、积极参与社会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是实行非监禁刑罚的前期步骤,因此对辖区内需要实行非监禁刑的犯罪分子的审前调查我所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主动对犯罪分子的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谨慎的向上级机关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罚的建议。今年以来我所共为三名犯罪分子开展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其建议均被上级司法机关采纳,并得到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好评。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1: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篇2: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法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2016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各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为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2016年4月份,县社矫办又重新将新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名单、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上墙。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持续稳定
1. 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2016年5月份,县社矫办为全县近500名服刑人员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教育笔记本,并发放到每个服刑人员手中。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2016年4月份,**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县司法局社矫科社区矫正检察室,制定了相应检察制度及检察内容,并制作规范上墙。**县社区矫正检察室的成立不仅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也促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更加重视,工作中自觉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截止目前全县在册人员数为50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65人,解除矫正963人,我县社区矫正科共计对16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收监执行3人次,2名严重违纪服刑人员给予了提请撤销缓刑处理的决定。在这几起案件的处置中,县检察院监所科全程跟踪参与了调查、审批、处置,给予了法律指导和合法程序支持。
3.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工作规范制度化,工作程序一体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奖惩办法》、《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社区矫正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由县乡两级矫正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人参加审前调查会议,严把“入门关”,对社会劣迹明显,有社会危害的人员严格把关。先后对纳入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前,逐一填写社会调查表、具保人、帮教人资格表、保证书、承诺书、调查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由县社区矫正科审调会议审查后,出具评估报告,送交委托法院或监狱。其次在接收、管理教育、违规处罚、迁居外出、解除矫正、档案管理等方面也逐一进行细化和统一。
各司法所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操作规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5月上旬,县社区矫正科和县检察院监所科联合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执法不严、工作不规范、工作不认真等问题进行了纠正,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重点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漏管人员进行了疏理,并对造成脱管、漏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整改。
2、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管理,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行为、异常表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方便了司法所的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敏感时期,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教育和提醒社区服刑人员,约束自身言行,加强社会改造,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3、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2016年借村两委班子换届之机,选聘两委班子成员为社区矫正帮教责任人,协助司法所加强对本村矫正人员的管理,遂步形成司法局总牵头,司法所抓日常管理教育,派出所、村委协助执行的管理模式。
为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责任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016年,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司法所长、助理员、协管员开展专业培训7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素质培训1次。重点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规程、执法业务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3月15日,在县社矫办召开了由省检察院、市司法局、**县、**县、**区、**区司法局及**县部分司法所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研讨会。5月27日,在**县检察院召开了由市检察院、市局、县局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专题座谈会。两次研讨会都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良好的合理化建议。7月份,在全县对打黑除恶辑枪治爆专项治理活动中,**县社矫办认真贯彻落实,确实做好在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与安置办一起到全县的19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为期2周的检查,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刑事解教人员全部建档,并建立信息库,同时联合普法办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工作。县社矫办也对各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形成文字信息反馈到市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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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工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
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2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现在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责任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
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
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
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
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
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
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
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
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己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
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内容。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应该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积极,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
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非常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
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
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
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
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
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
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3
本人名叫xx,是一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xx的犯罪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政府没有放弃我,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本人因法律知识的不足,法律意识的淡泊,犯下了盗窃罪,至今后悔莫及。社区矫正以来,我通过学习以及看相关法律书籍及司法所社区帮教人员的教育,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村干部的教育,我一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社会的有用的人。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4
1.注重审(诉)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审(诉)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严格执行调查纪律,坚决防止徇情枉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再犯新罪现象。
2.对新进入村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3.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4.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5.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6.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5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
社区矫正工作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削减犯罪率,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个人,我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参与了各项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提高了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内容与成果
1)制定和执行矫正计划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首要任务是针对被矫正人员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我通过与被矫正人员的沟通和了解,详细了解了他们的背景、行为特征和矫正需求。在此基础上,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矫正计划,并与相关部门一起落实执行。通过定期的访谈和反馈,我与被矫正人员建立了积极的工作关系,并帮助他们逐步改善了在社区内的行为。
2)开展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
犯罪分子往往伴随着心理问题和就业困难,这对于他们的矫正和社会融入构成了一定的障碍。基于这一认识,我积极与社会心理专家合作,为被矫正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困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我也与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提供支持。
3)组织社区活动和社会参与
为了让被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区,摆脱过去的犯罪背景,我积极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和社会参与。例如,组织他们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业余爱好俱乐部,让他们与正常社会的人们进行交流和互动,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接纳。通过这些活动,我看到了他们逐渐成长和融入社会的希望。
三、工作心得与体会
在过去一年的社区矫正个人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个人,我们不仅仅是执行者,更是改变者和引导者。每一个被矫正人员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我们的工作就是帮助他们找到改变和成长的机会。
在工作中,我认识到了沟通和理解的重要性。每个被矫正人员都有自己的独特性格和需求,我们需要与他们进行有效的沟通,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和困扰,才能更好地制定矫正计划和提供帮助。
我还意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与专业人员、机构和社区居民进行合作。只有充分利用资源,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取得更好的矫正效果。
四、未来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个人,我深知自己仍有许多需要提升的地方。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致力于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与被矫正人员的沟通和信任,从而更好地推动他们的融入社会和改造。
同时,我也将注重与其他专业人员的交流和学习,通过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实践,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小编认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意义的工作,通过我过去一年的努力,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其中的责任和使命。我将继续努力,为社区矫正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为被矫正人员带来更多的希望和改变。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6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
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
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
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
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7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8
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创新中取得好效果
近年来,**县司法局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在执法保障、执法管理和执法手段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和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年10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52人,累计解除617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数735人,没
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一、创新执法保障。优化组织保障。2012年8月,**县编委员下发了《关于县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大队的批复》,高规格设立社区矫正大队,副科级建制,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1名。在已成立社区矫正大队的基础上,太和县司法局积极整合人力资源,以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片区)为基础,依托司法所成立4个社区矫正中队,每中队9人,辖8个乡镇,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中队长和指导员,成员由司法所长组成。社区矫正中队的成立,既加强了执法力量,形成了工作拳头,又解决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初步构建了具有太和特色的“队建制、双配置、片区化、全覆盖”社区矫正组织模式。落实经费保障。县局制定出台《司法所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上一年度各乡镇社区矫正人数划分为若干档次,社区矫正工作量与经费数额挂钩。每年2次对全县3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站队排名。对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比前三名的司法所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奖励,对后三名司法所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经费上相应扣除600元、800元、1000元。考核评比结果除向县政法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汇报外,还向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的争先进位意识。完善场所保障。2013年10月,太和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内设教育培训大厅、报到登记室、会议室、电教室、心理矫治室、矫正宣告室、训诫室、电子监控室、档案资料室、宿舍(社区矫正人员临时性住宿)等,打造了功能完备的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同时,多举措规范全县3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宣告程序,统一建成时限。
二、创新执法过程管理。规范工作档案。按照缓刑、管制类、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县司法局分类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卷内目录》,新修订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类文书26种,以电子文档格式制作文书为主,可从内网点击下载,便于司法所掌握和使用,规范和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执法台账。局社区矫正大队和司法所全部规范建立了《社区矫正接收登记薄》、《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登记薄》、《社区矫正审批登记薄》、《社区矫正奖惩登记薄》、《入矫(解矫)宣告登记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登记薄》、《重点矫正人员登记薄》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日志》等执法新台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建立日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大队、各社区矫正中队每日随机抽查、电话联系社区矫正人员,查看是否处在本县辖区,并认真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督查工作日志》,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司法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对日常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监管安全隐患,及时责令司法所限期整改。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检察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奖惩委员成员,具体负责讨论、决定全县有关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工作事宜。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奖惩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2012年9月,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的通知》,正式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后,社区矫正检察室正式进驻县社区矫正中心。县司法局和检察院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检查、通报、核查、执法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制。对正在接受矫正的每一名矫正人员,司法所与矫正责任人均签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一份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不作为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依照《规定》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三、创新执法工作手段。运用“影像识别仪”开展日常监管。县司法局投资3万余元,为社区矫正大队和全县32个司法所采购安装了社区矫正“影像识别仪”,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面部信息采集和存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当面报告和请销假时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9
上半年,新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围绕提高矫正工作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矫正安帮工作质量为核心,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呈现出了更为快速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
一、人员激增,状况复杂,工作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人员在数量上呈激增态势,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截止到六月底,我区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已到达112人,其中管制26人,缓刑7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压力也剧增,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迎来新的挑战。
二、强化职能,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一)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二节、二会期间监管教育和安全教育。一是做好矫正人员的排查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在二节、二会前务必与社区矫正人员见面;二是强化对矫正安帮人员的管控措施,严格按规定办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职责。
(二)用心开展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对二节、二会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进行分析研究,事先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通讯联系要持续24小时畅通,遇重大状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报送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动态。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状况,把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作为帮教的重要任务,透过以帮促教的方式,确保社矫人员管得住,控得牢。同时,把有脱漏管现象、有重新犯罪倾向和平时表现差、有违规现象的矫正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查频率,强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与检察机关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刑罚变更执行状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引入检察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潜力。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10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解矫4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人,其中缓刑对象11名,管制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区、市、旗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1: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政治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篇2: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法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2016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各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为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2016年4月份,县社矫办又重新将新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名单、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上墙。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持续稳定
1. 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2016年5月份,县社矫办为全县近500名服刑人员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教育笔记本,并发放到每个服刑人员手中。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2016年4月份,**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县司法局社矫科社区矫正检察室,制定了相应检察制度及检察内容,并制作规范上墙。**县社区矫正检察室的成立不仅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也促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更加重视,工作中自觉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截止目前全县在册人员数为50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65人,解除矫正963人,我县社区矫正科共计对16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收监执行3人次,2名严重违纪服刑人员给予了提请撤销缓刑处理的决定。在这几起案件的处置中,县检察院监所科全程跟踪参与了调查、审批、处置,给予了法律指导和合法程序支持。
3.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工作规范制度化,工作程序一体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奖惩办法》、《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社区矫正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由县乡两级矫正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人参加审前调查会议,严把“入门关”,对社会劣迹明显,有社会危害的人员严格把关。先后对纳入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前,逐一填写社会调查表、具保人、帮教人资格表、保证书、承诺书、调查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由县社区矫正科审调会议审查后,出具评估报告,送交委托法院或监狱。其次在接收、管理教育、违规处罚、迁居外出、解除矫正、档案管理等方面也逐一进行细化和统一。
各司法所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操作规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5月上旬,县社区矫正科和县检察院监所科联合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执法不严、工作不规范、工作不认真等问题进行了纠正,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重点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漏管人员进行了疏理,并对造成脱管、漏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整改。
2、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管理,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行为、异常表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方便了司法所的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敏感时期,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教育和提醒社区服刑人员,约束自身言行,加强社会改造,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3、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2016年借村两委班子换届之机,选聘两委班子成员为社区矫正帮教责任人,协助司法所加强对本村矫正人员的管理,遂步形成司法局总牵头,司法所抓日常管理教育,派出所、村委协助执行的管理模式。
为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责任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016年,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司法所长、助理员、协管员开展专业培训7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素质培训1次。重点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规程、执法业务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3月15日,在县社矫办召开了由省检察院、市司法局、**县、**县、**区、**区司法局及**县部分司法所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研讨会。5月27日,在**县检察院召开了由市检察院、市局、县局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专题座谈会。两次研讨会都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良好的合理化建议。7月份,在全县对打黑除恶辑枪治爆专项治理活动中,**县社矫办认真贯彻落实,确实做好在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与安置办一起到全县的19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为期2周的检查,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刑事解教人员全部建档,并建立信息库,同时联合普法办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工作。县社矫办也对各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形成文字信息反馈到市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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