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我的家读后感1000字11篇

[收藏]我的家读后感1000字11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收藏]我的家读后感1000字11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我的家读后感 篇1

向喜欢村上春树小说的人推荐读这本书,这本书偶尔会提到作者在写某本小说时的处境以及心路历程,我没读过他的小说,看到这些片段依然很感慨并成功被安利,等下次遇到大的图书打折活动估计会批量往家买。我想,要是读过他的小说再来读这本随笔,可能又是另一番奇妙的感觉。

这是我读的第二本村上春树的随笔,第一本是《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虽然村上说:“对我来说,随笔这东西就好比啤酒公司出品的罐装乌龙茶,算是副业。”但是我可太喜欢他的随笔了,文字铺开,全是坦诚,没有过多的修饰,以一种近乎自白的方式讲述自己的经历与想法。另外,我时常会在此书中感受到作者的可爱,例如“因为我这个人想问题做判断会花很长时间,常常花了时间还照旧判断失误。”不像是自谦,似乎作者真就如此做想。

村上在作家圈是出了名的后天勤奋型选手,他坚持长跑,每天像上班打卡一样坚持写作,在这本书里他也提到了自己敬佩的作家,都如他一样是习惯于反复锤炼敲打自己作品的作家。天才固然让人钦慕,而多数作家也更倾向于把自己的成就归功于玄妙的灵光乍现,创作与灵感可遇而不可求。像村上这样,把写长篇小说归结于体力劳动的倒是少见,他没有试图把自己的职业包装的高大,甚至不掩饰自己在写小说时遇到的困境,这是可爱而珍贵的,要知道对于一个小说家而言,创作时还要冥思苦想是让人忌讳的,这会让人怀疑是否真的有创作的能力,毕竟文学与艺术领域,大家偏爱天才。

所以说这本书,真实而朴素,在村上春树这里小说家像是任何一个职业一样,不神秘,也并非天赋异能,村上春树以自己的经历作为契子,作文把这个职业层层剖开,让我们看到内里其实也是人间五谷。不管村上春树的天赋如何,我相信,他的成功是离不开他在文学上与苦行僧一样日复一日地耕耘的。所以,要是有人想要当一名小说家,或者说恰好准备开始创作,那我肯定会推荐这本书。这本书里虽没有写具体的方法,但是村上的坦诚会让人抛开那些不必要的担忧,获益良多。

看一本小说家的随笔,竟然被这位小说家的毅力鞭策到,那股子无悲无喜往前走的劲儿让我这个社畜颤抖。但是就算是鞭策也不同于专门给人打气用的励志文,励志文常常因为用力过猛而给人一种失真的感觉,而这本书就是平铺直叙地在说一件事情,因为真实,所以充满力量。

最后想说的是,村上的很多观点我都喜欢,比如我讨厌没事找事的励志,村上就说:“我丝毫没有奉劝诸位‘人生路上要尽量多吃苦头’的意思。老实说,我觉得假如不吃苦头就能蒙混过关,当然是不吃更好。毫无疑问,吃苦受难绝不是乐事一桩,只怕还有人因此一蹶不振,再也无法重振旗鼓。不过,假如您此时此刻刚好陷入了困境,正饱受折磨,那么我很想告诉您:‘尽管眼下十分艰难,可日后这段经历说不定就会开花结果。’也不知道这话能否成为慰藉,不过请您这样换位思考,奋力前行。”

我的家读后感 篇2

在蓝盈莹微博上看到的这本书,相对于《白夜行》,《解忧杂货店》等,这个算冷门的,看过的人好多都说,读的时候脊背发凉。有的人说,这本书适合在黑夜,雨夜,自己躺在被窝里看。有的人说,别晚上看,保准你不敢去卫生间。昨天晚上读了几章,虽然没有直接的杀人或者恐怖画面,但营造的氛围以及一步步发现探索确实有些惊悚。今天躺在朝阳的房间看完了剩下的部分。

看东野圭吾的书,好像忘记了思考,就想跟着作者的细节,快速找到真相。看着书友们的猜想,有的觉得荒谬,有些也不能轻易说不对。

尽管简单看了看整本书的简介,但读到最后一部分之前,我还存在很多疑惑,尤其沙耶加的身份,现在读完需要在脑袋里在理一遍思绪。

今天在微博里还看到几段故事,和书中“那家伙和沙耶加”一样,父亲对女儿施暴。不禁想到柴静《看见》里关于暴力的故事,尤记得当时看完《看见》的那种无力感,与压迫感,甚至还有一丝快感。

其中有一个读者的分享,让我很深刻,他说,他们从前的家,在他母亲去世后就不存在了吧……

我的家读后感 篇3

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我爱我家》,是一个情景剧,当时每天都守在电视前看,当时的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电视剧很新奇,里面的内容也很贴近生活,这部电视剧的具体内容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是讲家人邻里各种故事,但是那种融洽的氛围和欢乐的气氛现在一想起来还是能感受到的。

这部电视剧通过剧情故事反映了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展示了一幅平淡生活中依然欢歌笑语的生活画卷。就像电视剧里说:为什么那么多的烦恼与琐碎,却挡不住开怀的笑声,因为我爱我家。

向孩子传递爱,如何爱是作为父母的我们永恒不变的话题。世面上的科普绘本太多了,关于地理的,人文的,天文的,科学的,各种科普层出不穷,科普书也得到很多家长的青睐,因为既有趣又有料,但是关于家人的科普你见过吗?就像《我爱我家》一样,每个孩子都需要一本关于家人的绘本。

家人是们最熟悉的,但就是因为太熟悉也是最容易忽略的。德国著名童书作家亚历山大•马克思纳和知名插画家安克•库尔联手打造了这本诠释不同家庭的童书《我爱我的家》,不要被它的名字所迷惑,它的内核远比他的名字更复杂。内容上用简单、清晰的语言勾勒了充满美好回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家”。让孩子明白家是什么?什么是家人?更爱自己的家人。

除了我的家,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多不同的家庭。第一种家庭,爸爸妈妈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除了这样的家庭,世上还有很多各色各样的家庭。米娅的爸爸妈妈分开了,但是他们依然爱米娅,米娅拥有2个家庭,什么都西有有双份;彼得的爸爸妈妈分开,又组建了新的家庭,他还拥有了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迈克和丹尼有两个妈妈和两个爸爸。

通过人物故事和小插图,向孩子科普了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家庭,让孩子清楚每个家庭的不同,虽然与我们不一样,但是这是正常的,让孩子尊重差异,学会接纳和包容,更热爱家人和生活。让孩子明白,这些个不同的家庭组成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神奇有趣的基因遗传,猜猜你像谁?

书中还讲到血缘和遗传?如果孩子问你什么是遗传?你说:亲子之间以及子代个体之间,性状存在着相似性,表明性状可以从清代传递给子代,这种现象就称为遗传。我想孩子会一头雾水或者再也不想问这样复杂的问题了。

但是《我爱我的家》通过小插图向孩子们展示了什么是遗传。有的家庭可能几代人有相同的鼻子,或者一样的发质,或者一样的脚丫,或者一样的声音又或者都有精明的大脑,一样的眼睛等等。这样的方式告诉孩子什么是遗传,不怕孩子听不懂。

当孩子听到别人说他某个地方像妈妈或者像爸爸,就会清楚这是遗传啦。我们会吵架,但是我们依然爱彼此。对自己家人很凶,但是对外人很礼貌,这是很多人的通病。对自己孩子很凶,对别人的孩子很温柔,也会有这样的妈妈。吵架不代表不爱。

有个朋友和老公吵架从来不让孩子看见,我觉得这是不可取的。生活在一起难免会吵架,吵架之后如何面对,让孩子学会如何应对吵架才是应该的。这本书展现了家人会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家人之间会吵架,会说一些口是心非的话。作文正如妈妈总会说:我不要你了。孩子也会说:我不要你做我的妈妈了,这些都是生气时口是心非的话。

当然,世界不是永远充满阳光的,家人之间也不都是美好的。除了和睦的家庭,也会有不和的,有好的也会有坏的,也会有因为怎么争夺财产而反目的,也有对孩子拳脚相向的父母。这些不同的家庭组成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贴近日常生活的情景描写,用相似的经历教会孩子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培养健康积极的心态。读《我爱我的家》,让孩子了解世界上有关家庭、家人的科普,除了我们的样子,世界上还有形形色色的家庭,在这本书里,孩子会了解什么是大家庭、小家庭、单亲家庭、组合家庭、收养家庭、彩虹家庭,真正的爱不是让孩子只看到美好的,而是看到多面的,从多面中给孩子正确的三观引导,就读《我爱我的家庭》,在书的最后,作者还设置了一个互动游戏,让孩子说说自己的家人,看过这本书,也思考一下关于自己家人。

我的家读后感 篇4

在看席慕蓉的《我的家在高原上》,一时间感慨颇多。席的文字是淡淡的,没有任何的奢华,看得出这样的文字完全来自于内心深处,这样的散文只有在夜色这样沉静时才能读通,这是心灵的相同。完全不同于余秋雨或是安意如的卖弄文采,所以这样的文字是真诚的。

席是内蒙古人,却从小都没有见过那片草原,成年后的她回于那片土地,内心的激动不是文字所能表现的,犹如我站在三叠泉前的忘乎所以,犹如一年前我渴望去泸沽湖追寻梦中的感觉。血源这种东西是难以用岁月阻断的。都德说只要一个国家的语言不丢,这个国家便存在,还有人说只要这个国家的文化不丢失,这个国家便存在。以前认为很对,现在想来恐怕犹有嫌多啊。一个民族不论它的外在形式如何改变,血脉是永远不会变得,那是属于生命与灵魂的,一旦归于那片土地,所有的一切便回来了,甚至无需语言,如婴儿天生便懂母亲的话语一般。真的,那是血液里代代相传的民族自豪感。蒙古人很幸福,有那片草原可以遥想;满人们也有东北的黑土地可以畅游;其实对于中国的很多民族来说都有他们的最初的栖息地可以为家,那么身为汉人的我们呢?到底该以何处为家?神州大地吗?还是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我们说到底只是平凡的人,很难有这样的胸襟以天下为家,那么我们灵魂最后将归于何处?现代化的进程让我们将搬家习以为常,鄙弃封建的思想让我们丢失了故土的情怀,也许户口本上的祖籍所在地已经难觅熟识的亲友,也许我们压根没有在那居住过,但当我们真的回到那片土地时,我们会以普通旅游者的姿态扫视那片土地吗?像东坡那样到哪爱哪固然好,但落叶终究是要归根的。

席说在那遥远的草原已经开始了半牧半耕,并且是耕地只会扩大而不会缩小。是,这是两个民族间的同化,为的是生存,真的很痛心当草原也变成了耕地,牧民不再是牧民。于是蒙古人关于家乡的回忆又回归于梦里,再也不存于现实。社会真的要把我们变成无家可归的人吗?天下大同固然是好,但人活着该有自己的信仰,这一点我很是欣赏西域的藏民们,真的很怕西部的开发让这种信仰丢失。

我的家读后感 篇5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就已经猜到了结局,应该是我从小就看侦探小说的原因,后来我初一的时候自己也写了两篇侦探小说,还给了班主任看,他说我写得很好,然后我的小说就在班里被同学们传着看了。但是后来我把小说当废品卖掉了,现在也差不多忘了自己写了什么,其实自己现在也希望能重新拿起笔写,重新唤回小时候的侦探梦,还有对任何事物感兴趣的好奇心。可是现在越长大越觉得当初的自己很幼稚,当初跟弟弟吵架,凶巴巴地说:我会杀了你,然后警察肯定不知道你是怎么死的,因为我看过很多侦探小说,我知道很多作案手法。

这样存在记忆中的自己啊,已经早就不在了。我现在作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大学生,还是觉得那时候的我智商是真的高,想象力也丰富,最关键的是,那时候的我,愿意为了一句台词,一段字,一个小故事,一个知识点,然后认认真真地抄下来当成自己写小说的素材。那样的自己简直太棒了,那样刻苦努力的自己,那样勇敢追求目标的自己,那样美好的自己,跟现在的我完全不一样,我还是我吗?

我的家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我,萨姆?普尔西斐,意外焚毁了位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艾米莉?狄金森故居。” 一句简简单单的告白,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18 岁的萨姆?普尔西弗,年少无知,意外中使得艾米莉?狄金森故居被焚毁得一干二净,还葬送了在故居二楼诗人闺房里的大床上谈情说爱的两位讲解员的性命。萨姆被判入狱十年。更让他无法摆脱的,是他烧毁了小镇的引以自豪的著名女诗人的故居,这在阿默斯特居民眼中是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过,这几乎压垮了他和他的家庭。但与此同时,萨姆却收到了许许多多的来信,而他们的要求,竟然为的是央求萨姆烧掉别的作家故居!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的继续,萨姆偶然发现真正的纵火犯并不是自己。新近酗酒成性的父母?在监狱里遇到的金融诈骗犯?谁是凶手?怎么才能回到真正的自我?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克拉克的小说写得太棒了!这部冷酷的后现代喜剧把所有关于文学的东西都付之一炬,不仅包括那些陈腐的作家收藏物,还有那些公共读物后折磨人的问答题……克拉克用点小聪明就让这些东西烧痕累累。《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以一种坦率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用克拉克式的讽刺全景描绘了山姆?包西佛苦乐参半的见闻。文学,正如克拉克在他诙谐的悼词中所提到的那样,在我们生命中既是痛苦源又是宽慰剂。我们如飞蛾扑火般被小说中的故事所吸引,却不知道最终会被引向何方。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中的某些语句与意象,足以与书里那些被付之一炬的宅邸的主人——那些大文豪的作品相提并论。单单一段对白,就可以让任何研究薇拉?凯瑟的学者目瞪口呆。书中用一整段的篇幅来描述一个女人燃烧的头颅,这足以迫使斯蒂芬?金为他新英格兰地区的房子买入更高的火险。天啊,克拉克本人最好也去百货公司买一两个灭火器准备着。谁知道这本书将会煽动多少疯狂的纵火狂呢?”

我的家读后感 篇7

读书《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800字:

一直没有看过他的小说,反而散文看了一些。之前阅读《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觉得他的写作颇为朴实,并不拿腔调。《我的职业是小说家》是村上春树2017年出版的文集,被称作是他的自传性作品。

其实也不算是自传,整本书是围绕创作展开的,对于个人生活虽然有部分叙述,不是那种我曾经历多少艰难挫折的类型,他将自己当作是职业的写作者,讲述了关于写作的诸多看法。

比如,他认为要想成为作家,最好要养成“事无巨细,仔细观察眼前看到的事物和现象的习惯”。在年轻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多读书。优秀的小说也罢,不怎么优秀的小说也罢,甚至是极烂的小说也罢,都不成问题,总之多多益善。”他认为作家要创造新的语言和文字,而哪怕是面对轻量级的素材,也仍旧能够创作出深刻的作品。

他讲述自己创作的习惯,比如固定的写作长度,“……即使心里还想继续写下去,也照样在十页左右打住;哪怕觉得今天提不起劲儿来,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因为做一项长期工作时,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他认为不必非把小说家当作艺术家,写作应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

村上春树创作力惊人,应该跟他自律的习惯分不开。他一方面保持规律性的勤恳创作,同时还坚持跑步锻炼以维护自己的体力。“……而要诚实地将它原原本本化为语言,你就需要沉默的专注力、永不气馁的持久力、在某种程度上被牢牢地制度化的意识,以及维持这种资质的必不可少的体力。”“肉体上的节制,是把小说家继续当下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除此之外,他也谈及自己对于文学奖的看法,坦诚自己以及受到的不甚公正的评论,对此他淡然处之。他也介绍了自己作品在海外的翻译和出版过程,以及在最后一篇文章里介绍了他所认识的一位朋友。

整本书语言平和,真挚,读起来既不觉得被高高在上地教导,又能够颇有收获。后期要找他的小说来读一读。

我的家读后感 篇8

我一直觉得,想象力是小说家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小说家应该是和严谨

相斥的,可是我看了《但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以及本书,我经常感觉到字斟句酌的严谨,这真是个惊奇的发现。

其次,好的小说应该有着精准的洞察吧。想来观察能力是极其重要的素质,尤其是对于小说家而言。

最后,阅读村上先生的书,我想为了写作时不让走了身体拖累精神,而决定开始关注健康问题,比如也去跑步。此前,好多朋友和大量信息宣扬健身的重要性和好处,而我都不以为然—人间不值得,我不开心,多活几年少活几年有什么关系,真的很消极吧,这就是我。可是看完先生的两本书,我虽然还未行动,但是思想上完全不想运动的坚冰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裂缝,待到读了先生更多的书,相信来年春风吹过,坚冰定会慢慢消融吧。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温暖又不动声色的人呢,大爱[爱心][爱心][爱心]。

最后的最后,希望先生健康长寿,高质量的健康长寿。当然,作为坚持长跑三十多年的人,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该是很好的去吧,不过此刻真的是想要说出这句祝愿,聊表心意。

ps:网上有先生作品的合集,考虑买来。

我的家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小学生之友里的《我的家在哪儿》一文,深感震惊。

文章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写了一只小白兔,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地方,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和伙伴们一起呼吸清新的空气,一起在森林里无忧无虑地嬉戏直到有一天,我们人类去砍伐树木,把它们美好的家园给毁灭了。小白兔只好和家人一起生活在了灌木丛中。有一天,突然天降大雨,山洪暴发,冲走了爸妈。第二天,洪水退了,小白兔的弟弟由于山泉被污染而导致死亡,哥哥也为了救自己而被猎人捉去了。从此,小白兔一个人四处流浪,很怀念自己原来的家园。

是谁造成了小白兔的悲惨命运呢?假如没有我们人类的乱砍滥伐,小白兔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呀!小白兔的今天不正是我们人类自己的明天么?

我不说浓烟滚滚、满天灰尘的大城市。了,大山上,碧清的水流撞在岩石上,发出铃铛摇单说说我所生活的农村这几年的变化就知道环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有多大了。

以前我们家乡一年四季都是那么美。春天,冰雪融化动般的脆响。叮咚、叮咚大自然乐器奏出的音乐,在幽静的大山里回荡。溪旁的柳树,开始发芽了;山上的大树,也抽出嫩绿的叶子;小草也一个劲地往地上钻,不一会儿,大山上就有了一大片一大片绿色的地毯。夏天,小溪流得更欢快了,小鸟在枝头唱歌,一阵风吹来,密密层层的叶子发出沙沙声。我们这些孩子,总爱坐在大山的一棵十分高大的大树下乘凉。口渴了,我们就去山泉边,捧起冰凉的泉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每当夏天来了,大山就是我们的避暑山庄。秋天,大山上的树叶子都变黄了,只有松柏依然油绿。秋菊欣然怒放,金黄色的花瓣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耀眼。这时我们就去山上摘果子。看谁摘得果子又多又大。冬天,鹅毛大雪从天而降。大山上,大树披着银装,地上铺着雪毯,到处一片白雪皑皑,我们身穿厚厚的棉袄,有的堆雪人,有的打雪战,真是热闹非凡呀。那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美好时光。

可现在呢?没几年的功夫。人们因为山上出产一种矿石而把树木全部砍光了,各种工厂拔地而起,每天来往大山的汽笛声、机器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天不再蓝了,灰蒙蒙的,水不再清了,又黑又臭,常常漂浮着一些白色的脏东西。一下大雨,雨水裹胁着山上的泥土连同碎石随之而流,让人不寒而悚。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也破坏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我越来越觉得我就是文章中那只可怜的小白兔。

我真的希望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保护环境。不要为了追求眼前的一点小利益而毁了我们美好的家园!让小白兔的悲剧不要在我们身上发生。

我的家读后感 篇10

内容简介:本书是日本著名生活家居品牌无印良品推出的“无印良品的生活方式”系列概念书之一。这本书的主题可以概括为如何重新认识和打造“二手房”。以麻省理工大学教授哈布?林肯所提出的支撑体住宅(support infill)衍生而来的“skeleton(骨架)+infill(内部填充)”的家装概念贯穿全书,是本书的结构主线。本书内容丰富多样,讲述亲和活泼,贴近生活,通过文字、照片、插画相结合的形式图文并茂地展现了本书的观点。全书整合了五个典型的二手房成功改造案例;十八位各行各业住着二手房的日本人对重装二手房的看法、装修时的体认与经验;两篇日本设计师对二手房设计装修的意见交流;四个关于“skeleton+infill”的拓展练习。这些丰富的层次编排都很好地围绕并体现着无印良品一贯的品牌理念与设计态度:以最节约、最适当的方式实现从心的舒适与快乐,并为地球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最切实的生活建议。在如今虚妄化、泡沫化发展的大陆房地产市场,购房与装修成为了都市人最大的生活压力和最普遍的生活话题,而如何跳脱出心中固有的对房子与家的观念,从而真正体会到拥有并亲手打造一个“家”的快乐?也许无印良品会引导我们自己去发现答案。

家:我的私宅论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作为一个未来不知道能否有个好工作的不靠谱建筑师,我从来就没有期待过在国内可以拥有一个堪得起“良品”二字的私宅。原因很简单,没钱。没宝钞,勿骚包。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日本的住宅建筑发展历程和中国还是有一定的可比性的,同样是人多地少,同样的建筑寿命比较短。大量的二手房空置,但同时披着大量噱头的新建住宅拔地而起,房子是越来......

家:我的私宅论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本书带你进入艺术家的私密空间,看他们最为重视的家的要素,以及如何用思想,设计,建材,施工来实现。 舒适的家,没有一定之规,只是看你对家的需求。 我在这本书里看到日本人对木头色彩,质地,纹路的重视。回想起小时候住过的日本人建的房子,都是小二楼,楼顶有大露台,很安全,小孩子冬天在上面堆雪人,还可以请朋友来PAR......

我的家读后感 篇11

好久没有看过描写家庭的绘本了,之前看过一本《亲情树》,主要是用树形结构来描述亲情关系,让人一目了然。这本《我爱我的家》,由德国绘本家绘制,解读生动有趣,看后引起思考。

我爷爷那一辈,因为有三个兄弟,所以这种亲情关系不算太疏远,一个是在上海,一个在苏州,老一辈的现在健在的屈指可数。有时间的话一起扯扯老空(无锡白话:聊天)逢年过节也经常走动走动。

因为我们的家族比较大,那么互相之间也互帮互助,遇到谁有困难了也会伸出援手,在那个特殊背景的时代,大家紧紧裤袋,都能活下来。奶奶有一本账本,里面写了从1970年开始到1990年二十年的时间内,我们家族的财务状况,从中可以看到我们这个时代变迁的生动写照。

粮票某某某送来20市斤江苏省粮票,米多少斤,布多少匹,蛋多少,那位给的钱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些都要还人情的。爷爷奶奶有一个关系比较好的亲戚,姓黄,我父亲小时候,为了能让黄家人丁兴旺,将父亲过继给黄家,做个记名儿子,我父亲姓钱,所以有两个不同的名字,这也是在当时的家庭是司空见惯的,也是中国家庭的生存方式。

但是我们这些藕断丝连的关系是否真的如老一辈人那样坚如磐石,我个人愚见是不见得,因为老一辈人都是有那个时代的善良的人性仅存的良知,比如,我父母小时候因为分居两地,感情并不是很好(所以说另一半最好不要找外地的,不说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定时来吃住,两人的关系考验也是问题),但是我奶奶的一位亲戚在背后搞鬼,让我奶奶把我母亲赶出去。

但是我奶奶心知肚明,但是也不说破,没有理睬他们的小动作,(照样对我母亲很好,劝和不劝离,爷爷那时还很生气的质问我父亲,为什么不把我和我母亲的户口弄到上海去),就不收租金让他们的儿子媳妇在前面沿街的一间房待了几年,直到他们找了房子后自己搬走。

我们老家市中心有一间房,是属于祖上的房产,由于政府拆迁,产生了房屋分割的问题,我奶奶那时拆迁采用的是回迁(房子还是老地方,在胜利门的南尖,现在被我无锡的亲戚卖掉了),我那时和她一起借住在小娄巷的姨婆那里(姨公是大学教授,很赞许我喜欢看读书这个杂志),她用了几天时间,把三房应该得到的拆迁款一分不差的算了出来,三家都表示满意,这就是老一辈的纯真。

而随着爷爷65岁过世(我那时12岁),奶奶过世(20xx年),父亲过世(20xx年),这种亲戚荡然无存,由于这些亲戚的关系我搞不清楚,黄家只通知了老一辈的三位大姐、二姐、三姐,而没有联系她们的孩子,她们这次父亲的落葬不仅不来,作文还质问我为何不通知她们,说乱了祖宗的礼法,说我不懂规矩,而一些其他的亲戚,早就随着老一辈的人的过世,这种亲戚变得可有可无。

其实,我很怀念我小时候的那个家,温馨、温暖,过年了,一家人围坐在饭桌上,大家一起吃着年夜饭,而现在,父亲也不在了,我的心始终没有平稳过,我想时间真的很无情,无情到可以把这些记忆都淡忘,我把这些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对我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的挥别,就像奶奶在窗户里那个苍老却给我无穷力量的手,直到我自己也撑着拐杖,看着落日的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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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收藏12篇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作品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万分舒畅。 读后感是对吸收书籍中知识和思想的反思和归纳。以下是栏目小编为您可能需要的家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家读后感 篇1

读完《傅雷家书》后,给我的感受这不仅仅是家书,更是一本育人的书。

傅雷作为一位父亲,他对孩子的爱是严肃的,他反复地与儿子讨论艺术上、事业上的问题。当他细细回想孩子小时候的情景,醒来后因想念儿子而无法入眠时,更多的温情弥漫在字里行间,催人泪下。傅雷在信中经常提到对儿子的愧疚,认为在儿子的童年时代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与温暖,更多的只是批评、指责和条条框框的禁锢。也正因为这些,傅雷后悔不已,他用自己的余生为儿子在艺术事业上指引方向。他不仅是一位儿子的父亲,也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他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的。”亦父亦友,这就是傅雷,一位伟大的父亲。

看完傅雷对自家孩子的教诲,我不禁想到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文化程度不高,但常年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父亲把教育我当成首要任务,他在我身上耗费的精力和心血有目共睹。父亲对我的成绩并不是很注重,反倒更注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父亲常常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虽然我不是很能理解父亲“苦口婆心”的教诲,但是我知道父亲想让我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虽然父亲并不是像傅雷一样伟大的人物,但因为父亲丰富的人生阅历是我这个年龄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值得我一生去敬仰、佩服、学习的人。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我发现了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了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家读后感 篇2

“一个又一个的筋斗栽过去,只要爬得起来,一定会逐渐攀上高峰,超脱在小我之上。”这是出自《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使我受益匪浅。

这句话的大意是:只要你够努力,你就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傅雷对儿子的期望很大,家教也很严,整本书都在激励着傅聪成为最好的自己,充满了对儿子和祖国的爱。从中我明白了,我们年轻人都应该努力成就最好的自己。

成就最好的自己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得付之行动。那么怎么样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呢?我觉得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没有目标,没有坚定的信念,因此他们通常都碌碌无为而没有什么巨大的成就。而那些努力拼搏,有目标,有理想的人,大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是他们有了目标,就有动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我自己也是一个例子,在刚上初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学习目标,整天漫无目的,懒懒散散,导致我的成绩在班上一直不是很优秀。直到七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为我分析了成绩差的原因,而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进入班级前10名。此后,为了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非常努力的学习。终于,在七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许多著名的人物也都是因为有了目标,才努力奋斗,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虽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不甘沉沦,决心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最终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著作。

傅雷的这句话也让我明白,只要有了目标,就有了行动的动力。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树立目标,通过努力来成就更好的自己吧!

家读后感 篇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4

我在读《傅雷家书》时,读到了这样一句话,“孩子,一个人往往对有在手头的东西(或是机会,或是环境,或是环境可贵的东西)不是知道珍惜,直到要失去的时候再去后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自己。

傅雷这句话是对傅聪的教诲,为了让傅聪明白,有些东西需要我们珍惜。让我想到了这句话:“由于对眼前,对当下的珍惜用心,才能不怨恨过去,不怀幽未来。”这句话体现了,珍惜现在以后才不会后悔。这与傅雷的观点相同。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

我在放暑假的时候,非常放松自己。使得我得作业一天天的拖。拖到最后一天,才发现写不完作业。我十分后悔,还被老师批评了。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了时间的宝贵,以后不会再浪费时间了。我知道了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平时,我觉得父母说话非常烦。可是,当我一个人在家时,却什么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做!这时,我明确地感到了我的无能。同时,我也知道珍惜父母的关爱,是他们的关爱才让我拥有幸福安康的生活。

还有一次,我的作文没有过关,老师认真地跟我说要怎么改。可是,我一心只想着去玩,我什么话都没有听进去。到家之后,我改作文时,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改,只能去找老师,让老师再给我讲一遍。很晚了,但老师仍然耐心为我指导。因为我的贪玩,导致老师有又了一遍,还这么晚了。不珍惜老师的教诲,给自己和老师添了这么多麻烦。珍惜老师的教诲是多么重要。

傅雷的那句话,让我知道了世间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珍惜,比如时间,比如父母的爱。

家读后感 篇5

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便也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罗曼罗兰

我奔跑着,喘息声越来越明显,而理想却忽近忽远,就在唾手可得时,它便再次离我远去,我逐渐疲倦了,不愿追寻,慢慢停住了脚步,而当琴出现在我的面前,并轻轻地拉住我的手,我便随她继续奔跑。

在青春之路上,她向我娓娓叙说着她的故事,她虽然是一个封建礼教下成长的富家小姐,但她从未屈服过,她尽力想要进入男学堂剪短头发,她不愿顺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懈地追求着自由与平等。

然而,当她向我讲到梅和瑞钰的悲惨遭遇时,她的眼角不禁滑过激愤的泪水,反抗的怒火从她的目光中熊熊燃起,她攥紧了我的手,坚定地告诉我,她不会选择千百年来中国女子所走的血路,她要逆流而上,拯救自己!

刹那间,我的体内被注入了激情与活力,如同即将爆发的小宇宙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琴见我满怀热情地追逐理想,顿时停住了脚步,轻轻拍打我的肩膀,以她惯有的自信勇敢,在我耳边低语:“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时代,但悲剧却一直在上演,从未停歇,然而这也不是无力改变的,一定要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因为悲剧大部分发生在没有自我追求的无抵抗主义身上,就像大哥觉新,而现在通过我的不懈追求,我已经得到了幸福,而你,要努力哦!”

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琴对我说的那一席话。封建礼教如同吃人的野兽肆意吞噬者人们的思想,只留有那悲惨的肉体使人悲哀,尽管现在,已经不存在这种顾虑,但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没有对于理想的坚持,结果依然会是像琴说的那样——不断的悲剧。

仔细回味着我的理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我明白我需要有良好的绘画功底,我的奔跑就是在画板上用不同型号的画笔勾勒出一幅幅令人满意的画卷,可是从前,我常常因为,对与色彩较弱的感知度毁掉一张张画纸,浪费无数的颜料,放弃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次又一次的浮现,但"琴"声不止,琴带给我的勇敢与信念,是我不愿也不会停止我对梦想的渴望与追求。在青春之路上,琴点燃了我内心微弱的火光,却是我充满了光和热,充满了向上的勇气。

重拾画笔,冷静地坐在画板前,调色板里的颜料组成了我七彩的梦,左手轻轻扶着画板,右手的笔在白纸上谨慎地打着初稿,那是琴给我的勇气与热情。

理想依旧,青春之花仍然绽放。

家读后感 篇6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 篇7

《傅雷家书》严格来讲,不能被称之为书,但事实却可以被称为书。这说明了后人对这些信的评价很高,这些信极有水平。

书信中的傅雷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儿子的爱。傅雷先生在傅聪小时对他十分严厉,要求极高,且脾气暴怒无常,有一次还把傅聪打得血流如注。但傅聪对父亲似乎并没有很大的恨意,这也使傅雷加倍悔恨。在此之后,父子二人之间关系缓和,傅雷也在信中不断地道歉,也指导了傅聪在学习、生活、心态、情感等方面的一些困难。“多年父子成兄弟”用在他们二人身上正合适。但却是在傅雷与傅聪分别后才传出的佳话,实在是有些惋惜。

说到父爱,我就不得不想起朱自清的《背影》了。但二者虽情感相同,但笔法却大相径庭。朱自清的父爱是含蓄的、深沉的;而傅雷给予儿子的父爱是直接的、外露的。相比之下,傅雷威严的面孔又跃然纸上,又不厌其烦地向儿子絮絮叨叨自己的人生经验。

我曾看到有人这样评论《傅雷家书》,说傅雷用真挚的话直抒胸臆,将谆谆教导化作闲话家常。所以书信中的语言特别朴实无华,通俗易懂。这能够说明傅雷的“现代化”,他与儿子亦兄亦长,亦师亦友,诠释了一种别样又难得的亲情。父类能够意识到这些,可以证明傅雷的才华横溢;而可以在儿子身上付出,才是父爱。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无私的、牺牲的,充满教育的傅雷先生,他敢为人先,低头向儿子认错;他无私奉献,对儿子倾尽所有;他教育儿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为他指点迷津,帮助儿子在成长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家读后感 篇8

傅雷,曾是一个很暴躁的人,妻子和儿子一旦做了错事,哪怕一点点小事,就会遭到他的毒打,知道他40岁时父性才觉醒。

《傅雷家书》中的种种事情大到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无不细致,这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关爱与关怀,从这些家信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极为严格的人,有时还有些刻薄,傅雷给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这也凸显出他爱国,令人钦佩。

《傅雷家书》中那一封封信,谁能想到傅雷是在怎样艰难的环境下写下的这些信,那个时代的生活,无人能忍受,但是这位父亲仍然不忘教育他的儿子。他是一位多么称职的父亲。虽然他自己含冤而死,却始终没有抱怨,而是告诉他的儿子,要好好做人,报效祖国,将来成为国之栋梁,让国家富强起来。这一封封家信让我感受到浓浓的亲情,一位父亲对儿子的良苦用心和对祖国的热爱与敬畏,并且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学会自我反省;做人要正直善良,真诚待人……

这一封封书信,不仅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与关爱,还是他对自我的反省,像他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哪怕是我或是已经进入社会,或是到老年的人,恐怕也很难做到这样。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父亲!

家读后感 篇9

在阅读了接下来《傅雷家书》父母的信件后,感受到了他们为孩子理想的关心与支持。许多的鼓励及建议涌向傅聪。

为了实现孩子的艺术道路,傅雷付出了许多心血给予指导,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有“你尤其要保养的好,不能太累,休息要充分,常常保持饱满的精神。好比参加世运的选手,离上的日期越近,身心愈要调整的健康,精神饱满比什么都重要。”这句话写明了不要过度劳累,艺术的道路很长要进行自我调整。又从“多少夜没有好睡,十有九晚更是神思恍惚”中读出傅雷对傅聪的期待。

阅读了傅雷的家信后,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关注与期待,傅雷平时把自己欣赏艺术的感受寄给儿子,为的是多一点启发。在孩子临近比赛时劝导按时休息,为的是长远的路途。等待结果的焦虑与得知结果的兴奋,是对孩子的关心与期待。

我有类似的经历,去年暑假我独自一人在美国参加夏令营。有一点规定是:家长可以写信,让老师打印交给孩子。刚到夏令营时,信件如潮水般涌来,问:“那里的人怎么样?”“饮食如何?”或思念我的话语。我将那些信都收下了,一直到离开,那些信是我坚实的后盾。

由此我感受到了父母对远在家门外的孩子默默给予支持,是孩子们坚实的后盾。

家读后感 篇10

家书从古至今一直是古人寄托思念与慰问的一种方式,诗词中也提到过‘家书抵万金’。可既然假设对古人的重要性,而傅雷家书这本书也蕴含了父亲与儿子之间的爱,关心和教育。

这本书汇集了父子之间近13年的来往,我们从中可以看见傅聪对追求艺术的过程,也可以体会到傅雷的教育理念与对于儿子的谆谆教诲,而在这千言万语,如山如海的言语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话‘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原浆。’这句话包含了傅雷对儿子的鼓励与支持,虽说眼泪是辛酸的,但这却是让内心变得更加坚强,让自己不断走向成功的养料,令我深有感触。

施蛰存先生曾经说过‘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格,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符合他的理想的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非常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这些都是因为他的为人以及教育。傅雷先生人物,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是第一位的。因此在书中第一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的问题。正是如此,不论做任何事情,做人就是首要的,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如果一个人他连最基本的礼仪廉耻,尊重,道德都没有的话,你们我想这样的人还不具备成功的能力。先生提出的;待人要谦虚,做人要谨慎,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民族和国家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等观点,这对于我们的成长是非常好的教育。我们现在的缺少的或者说是正在流失的宝贵品质,正是先生口中这些,不可或缺的美好品质。现在的素质化教育也正是提倡这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单单只在看中成绩这一小方面了。

家读后感 篇11

翻开《傅雷家书》浓浓亲情溢于字里行间,傅聪出国在外,父母的一封封家书表达出对他的学习生活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对他的引导教育。

”先为人,次艺术家“这是傅雷先生在和傅聪谈到艺德的时候,不止一次提到的问题。在傅雷的家书中,我们看到的是,父亲如果再教导儿子如何做人,而不是如何做艺术家。以德为先,德艺双修,从《傅雷家书》中,这体现在父亲给儿子的点点滴滴。《傅雷家书》给我们了解过去历史,开启了一扇窗户,很好地为我们保存那个时代的记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书信是维持人与人之间一个重要的沟通桥梁,而在科技日与发达的今天,这个习惯似乎在慢慢被人淡忘甚至摒弃。但看完《傅雷家书》以后,我非常有提笔的冲动,翻出信纸和钢笔,给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长辈来写一份家书,也许寥寥几句,也许几句家常。

家读后感 篇12

中国古代的诗歌人远留长先人们运用他们的智慧与才气为我们留下了一笔智慧的财产。

他们的精神,孕育出了一本书千家诗。千家诗你一翻开有许多的诗,七绝七律,五绝五律,按四季排列……各种各样,形式多。让人一看就想读它。

读到王安石的元日时。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心中有说不完的喜悦。在春节,读到这首诗,会让你感到一阵暖意。

一到中秋不禁感慨,咏诵苏轼的,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不长看。这些都是智慧的结晶啊,我们要多读这样的书让我们懂得诗中的道理。

千家诗这本书,除了清晨黄昏向往和日常时节的四季风光,那些忧国忧民,怀才不遇,离愁别绪,还有很多轻快简单,只谈风月的诗,读来心情真是愉快。

读了千家诗这本书,可以启发你的灵感,陶治情操,启迪人生智慧,更重要的是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读《家》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书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既能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也能得到一些人生感悟,阅读过程之中,我们会有很多的感触,可以用读后感的形式记录。那么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家》的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读《家》的读后感(篇1)

读家的读后感

人们说巴金是个伟大作家,这我不置可否。而我认为《家》这部作品,是巴金最好的作品之一。

首先《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封建代表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高氏豪门外表上是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明争暗斗,腐朽龌龊。为了维护这个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腐朽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权势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也可以这样说,那个庭院深深的高府其实就是那个社会的真实写照,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家》无情地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于是我进行了几个人物分析,具体如下: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

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巴金的序里这么讲:‘几年前我流着眼泪读完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曾经在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事实并不是这样。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嘲搏斗”。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得不错。我有了生命以来,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仅仅经历了二十几个寒暑,但是这短短的时期也并不是白白度过的。这其间我也曾看见了不少的东西,知道了不少的事情。我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是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

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着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这唯一的海是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它才可以流到这海里,就没有人能够确定地知道了。”

这时我会有一些明悟,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家》的读后感(篇2)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着正在尽兴玩着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着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着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读《家》的读后感(篇3)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读《家》的读后感(篇4)

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富翁醉倒在路边,警察说想扶他回家。他说:家?我没有家。于是警察指着一栋豪华的别墅问:那是什么呢?富翁说:那是我的房子。

而在巴金的《家》中,有家人,有房子,有家族,但不像真正的家,于是觉慧去了上海。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读出家所含的内容。只是觉得觉慧、觉民、琴这一些新青年为新的思想、制度而着急。但从向督军请愿之事开始,家就占据了小说的主体。祖父的怒气、觉慧与鸣凤的谈话,似乎开启了家的大门。

在这个大家庭中,急性子、反抗精神强的觉慧很吸引人的眼球。生性软弱的剑云、觉新的消极主义有时让我无可奈何。觉民、琴的新思想被家人所阻的情况又使我着急(觉民最后藏在同学家逃亲的行为终于打破了平时唯唯诺诺的半敷衍景况)。还有,就是各位长辈为了一己私利而与家人明争暗斗,觉新对他们的无抵抗主义巴金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封建大家族。

我曾经读过鸣凤投湖这一段,现在结合了前文才能真正有所感触。其实当时我心中一直回荡着四个字怒其不争。为什么鸣凤就不能迅速地告诉三少爷自己要出嫁到冯乐山老头子家里呢?觉慧绝不会因为这句话打断了他的文思而恼怒的。但她就是将这些话埋在了心底,没有说出来。倘若,她说了出来,觉慧可以像后来觉民逃亲那样,两人一起暂住同学家,再前往上海可是就是缺这一句话。

读完结局后,我看到了书后的附录:巴金为《家》写的几篇序、后记,有初版、五版、十版和重印版。在这里,我看到了巴金的成长。一开始(初版),他谈了写的目的,为自己的亲人写的悼信,为家人的思想悲哀,沉浸在对封建的谴责中。五版时,他发现自己的性子比当时更烈,更充满激情。而后来,他说本想重写这部小说,但又想保留青春的放荡不羁,所以又放下了手中的笔。直到重印版,他批评自己在小说中投入过多的爱憎,没有抓住反封建的要害。毕竟,阅历是书本中学不来的。我想,若他真的重写这本书,或许会赤裸裸地反应出社会,并将本来就栩栩如生的人物之间的事情写得更温情罢!

读《家》的读后感(篇5)

这是我第一次凭直觉买书,不问出身,不看内容,不论口碑,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便欣然买下了,于20xx年末。

因为,槭树下的家,让我觉得温暖。

读席慕容老师的书,要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了,总是感觉文笔细腻,清新而阳光,平平静静,实实在在,一切看似淡而无味,却总能让人体会到生活意义。

我想,这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了,因为它是一段段的生活片段,读读停停,伴随着时刻的心情,在想念的时候,所以,它一直都在身边。

不是很喜欢它的写作风格,因为总像自己的手笔,字里行间看似琐碎,却透着深深的感情,含蓄且暧昧,总是会给别人留下猜想的空间,不是故意,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懂得的感受,如此而已。

小时候就很喜欢槭树,只是那时不懂,常常把它唤作枫,犹记得那年于香山拾获的叶子,保存了好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槭树,那一片片耀眼的红,看起来就是暖暖甜甜,很幸福的味道。若是真的可以住在院子里种满槭树的房子里,想必一定是快乐的日子。后来才知道,槭树区别于枫树的地方就是它的叶片是两两相对而生,且叶落较慢,所以才会整株红红的,异常漂亮。

以前,我喜欢在心烦的时候读这本书,借书中的平淡无奇来弥补急于看到结果的心,在作者一个个真实的境遇中比较,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安好,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我耐心等待。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读上一小段,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真正存在于美丽的槭树下,属于我的家。然而,期待往往是空的,画面编织得再温馨却也比不上那短短一刻中真实的温度,于是,

我渐渐懂得,渐渐失望。我不求什么结果,但我渴望一份安定,平淡而温馨,有根有果,有兴有败,在阳光下切实地存在着,总好过浮萍一只,游离于人世,却总是与风为伍,无意无情。

读《家》的读后感(篇6)

几天前我带着疼痛的心情读完巴金的小说《家》,在某一本语文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

在巴金的《家》中,我再次见识了流动的力量和强大,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在《家》中,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的选择和反抗,顺从、叛逆、腐化堕落等,从主人公高家三少觉慧,到主线高家大少爷觉新,从鲜明的有压迫就有反抗的三少爷觉慧,到既不满于黑暗的旧制度又逆来顺受的大少爷觉新,把一场激流一般的搏斗摄入了我的思想中,与我的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重合交织在一起

巴金曾提问: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并用罗曼罗兰的话题做了回答:为的是来征服它!

从《家》中,我伸出手,结果触碰到了无边的黑暗,但是,正如巴金所说的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这生活的激流会永远动荡着,不曾停止,也不能够停止,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

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活着,就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纵使内心含着爱、恨、欢乐、痛苦,也绝不曾失去信仰:对于生活的信仰。我的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我只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读《家》的读后感(篇7)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是我们在风雨中的思念,是冰冷痛苦后的温暖。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真实情感可以与家人分享,不需要再看谁眼色。

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定义。对归家的游子,家是最可靠的港湾;对尚幼的孩子,家是最温暖的小窝;对忙碌的公司职员,家是可以寻求慰籍的地方。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是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在读了巴金笔下的《家》后,却让我对于家有了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原篇名为《激流》。家和激流看似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但在高府里,激流却是在里头流淌着的。

《家》中主要写了三个迷茫的青年,觉新,觉民,觉慧。他们成长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渴望着真正的自由。

大哥觉新,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做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在这个家中,他是懦弱的任人操纵的木人,他曾经流泪向弟弟妹妹说过他在家中的无奈,可到长辈面前,他又是那个屈从孝顺的好孩子。他的生命里似乎永远不会有反抗,他只知道一味地服从,忍耐。最终,他失掉了所有的幸福。他只能守着空空的躯壳,孤独的怅望着世界。

二哥觉民,敢于同祖父对抗,甚至离家出走,是个在家中的逆子,是弟弟觉慧眼中的英雄。他拥有进步思想,但有时不坚定,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表妹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的青睐,可以说,觉民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似乎是个平和的人,却有着旁人不易察觉的痛苦与无奈,他虽不懦弱,却也不敢与祖父对抗,十分地矛盾。因为现实的残酷,他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婢女鸣凤拒婚自尽,只有让梦去洗刷他的痛苦面对虚假的人和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法忍受下去,最终选择孤身前往上海。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忧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遇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人民的压榨。

这样厚的书,我刚开始阅读时,觉得有些枯燥,毕竟故事发展很平淡。但最后合上书时,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里面的故事,若是落在我的头上,我肯定不会有勇气像觉慧那样离开。他是值得赞叹的。

我觉得,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觉新身上虽然有着很严重的旧观念的束缚。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接受了新思想熏染的人,也同情受压制的青年。总之,觉新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被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

在那个年代,《家》是一部思想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深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

这种觉醒,也适用于现在的青年。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保持反抗精神,与腐败对抗。

[收藏]《原则》读后感1000字汇总


人生中会阅读不同的书籍,也会产生不同的想法。不同的人对于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包含了个人感想感悟的读后感。你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原则》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原则》读后感 篇1

作为一个投资经理,我有两条工作主线,第一条,是围绕着项目来进行的,相对来说比较独立,包括寻找项目并进行分析,投委会过会的情况下,完成投资文件的拟定,和投后项目的跟进;第二条,是围绕着上下级来进行的,我的上级是合伙人,我的下级是分析师和管培生,这个过程是在跟人打交道,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我在这里着重讨论第二条主线。因为我是我上级的下级,同时是我下级的上级,所以很多事情可以完全的类比而进行分析。

Dalio在书中说,“对良好合作关系形成主要考验的,不在于彼此之间是否有分歧(人们在正常的交往中都会有不同意见),而在于能否把分歧摆上桌面很好地协商解决。”

我具体想了一下Dalio的说法,再想想我平时在管理和工作中的一些经验,觉得这个Dalio说的过程,主要是在概括管理者与执行者间现实互动步骤,说的简单一点,其实在说一个沟通问题。那么我认为这个管理者与执行者间现实互动步骤,作为一个链条还可以继续拆分下去,继续进行分析。那为什么我要拆分呢或说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在哪里呢?因为我认为这个链条构成了每一天的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我们的工作时间就是由这一个个的现实互动步骤组成的链条。

《原则》读后感 篇2

查理.芒格的七大投资原则:

原则一.让问题简单化。

在决策和投资的过程中专注寻找易者,避免难者,并且努力去除一切旁枝末节,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更好的决策。

原则二·告别从众的愚蠢。

遵循价值投资的原则:

1.将股票看成相应比例的企业所有权。

2.在价格大幅低于价值时买进,以创建安全边际。

3.不要把市场先生当成你的主人,把市场先生当成你的仆人。投资资产的价格肯定会围绕着其内在价值上下摆动。不要试图预测何时会发生摆动,而是要在摆动发生前非常耐心地等候。

4.理性、客观和冷静。

原则三·领悟常识的价值。

在进行专业学习之前,你需要接受通识教育。每个学科相互交织,并在此过程中彼此强化。善于思考的人会从各个学科中汲取重要的心智模式,这些核心理念结合起来就会形成综合性的理解。

原则四·走出直观判断的误区。

学习了人类误判心理学的知识,你可以控制情绪,避免心理误差,在投资中做出正确的判断。

原则五.眼光放长远。

我们的体系从长远看表现更好,所以我们要耐心、守纪和理性。我们需要日复一日地与耐心“一决高下”,并为偶一为之的快速出击做好准备。

原则六.抓住变化的本质。

投资者在遵循价值投资原则时,可以选择自己的风格,这种风格差异就叫“可变因素”。

可变因素有以下几点:

1.确定企业恰当的内在价值。

2.确定适当的安全边际。

3.明确投资者能力圈的范围。

4.决定每种证券各买多少。

5.决定何时卖出证券。

6.在发现被错误定价的资产时,决定下注多少。

7.确定是否应该考虑一家企业的品质。

8.决定整体拥有企业还是部分拥有。

原则七.珍视声誉和诚信。

声誉和诚信是管理者最宝贵的资产,但声誉和诚信也会瞬间荡然无存,为了保住最宝贵的财产,管理者需要:

1.恰当地配置资本。

2.创建符合股东利益的薪酬体系。

3.拥有拓宽护城河的技能。

4.做到诚实守信。

5.找到一位才华出众的经理人。

简单归纳查理·芒格的投资原则就是:遵循价值投资原则,独立思考,控制情绪,避免心理误差,在投资中做出正确的判断。

《原则》读后感 篇3

一,承认自己是无知。第二,理解本书说的原则。第三,学会独立思考并保持开放的头脑;第四,真诚;第五,写出自己的原则。

瑞·达利欧设计的原则App有十一个功能,第一个叫教练,理解为知识库。

第二个功能叫集点器。集是集中的集,点是点子的点,它这个是应用于会议的,类似名义小组,瑞·达里欧认为基于可信度加权的创意择优是实现有效决策的最佳模式。

第三个功能叫棒球卡,这棒球卡的意思就是对员工的一些行为数据打分,理解为团队管理里面的平衡计分卡,不只是记载员工业绩,也记录综合素质的表现。人才库里面的员工脸谱画像清晰,可为岗位匹配合适人选。

第四个功能点叫问题日志。这个不解释,pmp同学都懂。

第五个功能点叫做痛苦按纽。理解为经验教训登记册。

第六个功能点叫分歧解决器。理解为鱼骨图。

第七个功能点叫做每日更新。理解为带自动追踪功能的工作日志。

第八个功能点叫契约工具。理解为备忘录,会议纪要。

第九功能点叫流程图。不用解释吧。

第十个工具叫政策和程序手册。理解为项目章程、团队规则。

最后一个功能点也就是第十一个功能量化指标。这个也好理解。

《原则》读后感 篇4

这书这今年太火了,会让人觉得虚,但其实书本身很好,基本上能说是分享自己方法论的百科全书,涵盖了生活和工作,而我也终于花了14个小时读完了这本书,是有收获的。

真正的成长,从来都不会莫名其妙的发生。

在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你越是渴望快速成功,就越容易被卷入信息的洪流中,从而失去自我提升的机会。

在所有成功人士假装轻松的人设背后,其实有着长期的自我投资。在默默无闻中付出所有的努力,才换来极为幸运的一次看起来毫不费力。

全球最大对冲基金桥水基金(Bridgewater)创始人瑞·达利欧的这本《原则》很早之前就在网上很火了,他没出书的时候,有将自己的“原则”发到自己网站上,引来很多人的围观并且受益,很多人奉行瑞·达利欧的原则而成功,其中很多人还自愿翻译它去推广,所以这次中信的出版也算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他曾把自己儿子送到中国读书,也曾经资助过中国的慈善和投资事业,按照瑞·达利欧自己的说法,他和中国也有着牵扯不清的缘分。

就书本身来说,其实书里的法则和道理我们并不陌生,只是相比较于其他人的侃侃而谈,瑞·达利欧更有说服力,其中包括他自己的人生经历和身价以及他本人有着超乎一般人的自律。他在工作和生活中追求如同机器运转般的效率,而机器之所以比人的效率更高,是因为机器极度地自律和理性,瑞·达里奥就是在不断总结和提炼自己做事的原则的同时,并且持之以恒地运用原则、不断改进完善自己的原则,还贯彻了如同机器一般的执行和自律,这大概就是他成功的原因。

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说的是瑞达利欧的人生自传,第二部分是生活原则,第三部分是工作原则。在这里,必须强烈推荐他总结的生活原则。

瑞达利欧是一个非常细致的人,所以他总结的原则大大小小从数字到字母序号其实很多。但是总结起来,可以分5个部分。

拥抱现实,善待现实。

其实这部分文字中还蛮明显的,瑞·达利欧明显是一个特别现实的人,但是很奇怪的是,他又无比“天真”的相信他的原则系统能带来成功。

书中提到,面对现实就是要认清并且接受。这部分包括对自己的认知,不要隐藏自己的观点,也要善于接受他人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生活原则,就是重视对待错误的态度,它是一个等式:痛苦+反思=进步,不要担心其他人的看法,也不要害怕失败,那些快速的试错会让你更好的适应现实。对于瑞达利欧来说,头脑越开放,才越不会被自己的盲点所欺骗。

生活原则的第二大部分,叫做“五步达到你想要的目标”。

这五步分别是:设定目标、识别问题、诊断问题,设计规划解决方法,执行解决方案。这几步看起来就是标准的解答问题的流程,我相信大家看的也眼熟,只是大多数人不一定做得到,而瑞·达利欧在《原则》中给出了参考非的思维路径:不要混淆目标和欲望,也要懂得优先顺序和舍弃,脚踏实地的设定目标。其次,是不逃避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是能力问题还是人性弱点,是直接原因的本身还是其问题后面的某个根源。而在解决和规划问题的时候,应该是循序渐进和坚定不移的,认知自己的弱点和利用辅助机制去提升自己的短板也是必要的,正如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也是一样,我们惯有的思维模式,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对形势做出准确而全面的评估。

生活原则的第三部分叫做“极度开放”。

这大概是瑞·达利欧最提倡的一点了,他认为人类有各种各样的局限性,所以才需要开放地听取他人的意见、尤其是反对的意见、而且最好是你认可的有公信度的人提出的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和能采取的不同方式。

而要做到瑞·达利欧想要的极度开放,首先就得正确评估自己和他人的优缺点,第四部分就是帮助大家在内心认知:“人与人都是不同的”。认识自己和他人的特性,追求有意义的工作和有意义的人际关系。瑞·达里奥把人的特性和能力值体系用在自己公司,对员工做起了打分。比如,有的员工信赖度高,有的员工创新能力强,有的员工执行能力强,每个员工都被打分之后,同事和领导就知道这个员工的优点和缺点在哪里。即便同事之间第一次工作,大家也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工作预期。

有了认知,他就可以根据认知和已存数据,达到生活原则的最后一部分:“进行有效决策”。逻辑-理性-常识-决策。根据预期价值计算做决策,比较信息带来的价值和成本,决定优先顺序,把每个决策都要考虑概率产生的后果计算,对决策进行验证和可信度加权。这样,你就能最大限度的靠近好的那一方面。

书中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在大多数公司,人们都在从事两个工作:一个是他们自己实际的工作,另一个是努力给别人留下自己如何工作的良好印象。”

可能没有哪个时代的人把工作和生活分的像我们现在这么开了,书中作者在生活篇中总结的原则其实算是工作篇原则的超集,也可以说是生活原则指导了后面的工作原则,所以在文中内容上有啰嗦的重复。但是其生活原则的意义也远大于工作原则本身,大多数人经常忘掉这点,虽然工作一丝不苟,但是对待生活时缺乏标准,而质量也就不言而喻,最后,这些影响也迟早会波及到工作本身。瑞·达利欧用工作上的系统的思维和方法论填补进生活,最后又反哺了工作,他试图寻找出应对这个世界的规律和原则并传达给人们,方便我们都可以轻易理解和应用着去面对现实。也许,对于有些人来说,并不需要这么高效的对待生活和工作,但是《原则》这本书的确充满了瑞·达利欧的经验和诚恳。

在我假想中,瑞·达利欧他的原则所提出的一些想法并不具备可执行性,或者说,其执行需要很严苛的先决条件,以及高超的驾驭技巧来铺开,这个可能和他做的是投资行业有关,也和国外的职场环境与国内不同有关。其实很多他书里的原则,尤其是第三部分工作上的很多原则点,都是“必须”要“他”这个人来保证实现的,所以大家不要盲目遵循这些原则,你需要权衡并判断原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你和你自己的生活环境,以及能否帮助实现自己的生活或者工作上的目标,最关键的是总结出自己的一套原则。

所有想推动自我和组织提升的朋友可以多阅读此书。

《原则》读后感 篇5

我们常常都说,做人要有原则,可是这个“原则”它代表着什么呢?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标准吧,不能一概而论,也没有统一的答案。

你能一直坚守你的原则吗?你的原则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对的吗?在这本《你的原则,要有分寸地说出来》书中,很好的展现了,不同场景下的原则问题。书中每一篇文章都会通过一个生动有趣的案例来介绍,帮助我们认识到没有表达原则时对工作与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帮助我们学会用恰当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原则,立场,从而实现高效率的沟通。

文章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对话,都是让我们思考何为温柔,何为正确选择。如果你也想做个有分寸地说出自己原则的人,而不是随便迁就和退让的人,那就看看这本书吧。虽然这本书是写给有这样想法的人看的,可是书中却没有提供明确的答案,但是却让我们有了更多的思考空间,让我们去换位思考,去切换固有思维,因为这个答案本来就没有百分百的正确。

工作中,如果因为某项工作做得不好时,被领导训诉,甚至有时还被骂得狗血喷头,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对于这样严厉的领导,相信大部份人都很讨厌他吧?如果是受不了压力的人,则认为领导故意针对他,为难他,说话太伤人等等。工作就会因此消沉,没有心情上班,有的则请假不来上班,更有的甚至就拍拍屁股辞职走人。

而顶住了压力的人,则更加奋发向上,努力工作,把之前没做好的工作认真的做好,做得更完美,因此也会得到领导赏识,职场进一步提升。做为领导,他有时也是想让下属敢于承担责任,下次工作能得到改进做得更好。

作为领导,不骂人的领导就是好领导吗?工作中从不骂人,待人处处温柔,对下属从来不发脾气,手把手的去教下属完成工作,这样的领导真的好吗?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缺乏自我思考,缺乏从错误中不断学习的态度。如果凡事都要手把手的教,年轻人就没有养成动脑的习惯,就不会从错误中学习,只能听从别人的指示。这样的领导就剥夺了下属的自主学习的机会,所以也不能称之为好领导。

作为朋友,在和朋友相处的过程中,有时候我们明明看到朋友做了不好的事,但是出于礼貌,或是面子,或是不想伤对方的心,所以不敢当着朋友的面指出来,不敢说出真心话。比如朋友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比如朋友随手在路边丢了个垃圾,虽然内心很反感,但是却不敢当面指出来。

当一些不太熟的朋友邀请你去参加一些无关紧要的聚会时,你为了面子又不好意思推脱,在聚会上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而你一点兴趣也没有,所以只能强颜欢笑,这就是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不懂得拒绝带来的烦恼。

作为老师,为了不被家长们投诉,不被学生们讨厌,对于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甚至睡觉的学生视而不见。现在的学生大多都是被赞美,被娇生惯养,被宠幸习惯了。他们的世界里没有批评,所以长大后普遍接受不了别人的意见,作文受不了别人的批评与打击,导致内心的抗压能力太弱小。这就是老师没有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做到作为一个老师的责任。

不管我们的身份代表什么:老师,恋人,朋友或是领导,都应该坚持自己的原则,并且有分寸的把他说出来。不偏激不生硬,说出来的原则让人感到舒畅。如果我们不敢,或者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原则,那在这个社会上,就成了没主见和懦弱的表现。

[收藏]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6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作品是作者写的,其中的情节颇具戏剧性,很容易引发读者的思考,趁热打铁,趁着我们刚刚读完作品,我们可以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有请驻留一会,阅读编辑为你整理的名著活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1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2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3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4

最初被吸引是电影《活着》,一开始就被深深吸引住了,葛优和富贵就紧紧的融合在了一起。

后来找来小说去读,已记不清读了多少遍了,一本薄薄的小说,读出那么多厚重,随着富贵少爷的命运沉浮,体味着人生的沉重。繁华过后,沉淀的只有人生的本真。就象吹尽了黄沙,留下颗颗真金。

生在温柔宝贵乡里的富贵少爷,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过起了佃户生活,娘没有嫌弃她,被他百般侮辱的妻子家珍也回到了身边,和女儿凤霞,儿子有庆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好景不长,富贵被抓丁,以历战场上的九死一生。回家后和家珍相濡以沫,平淡的生活中有温情,但更多是生活的艰辛,很多时候只是仅仅为了填饱肚子。一个小人物的命运随着社会的动荡而随波逐流,就象一片树叶漂浮在茫茫大海之上。

《活着》用朴实无华,平铺直叙的方式诠释了人生的真谛。使我们看到那一份份浓浓的亲情和小人物的内心保留的那份纯真那份善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先是和他一样败家的父亲和舐犊情深母亲离去了,后来有庆被抽血而死,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和他一起饱尝苦难的家珍也离开了,后来是二喜,就连苦根也没能保住。只剩下一头老牛“富贵”。

很多镜头在心里久久不能消失,在赌场被富贵毒打的家珍,枪毙龙二时的几声枪响,有庆和凤霞的死令人揪心的疼。而家珍那句“春生,你欠我们家一条命,所以你不能死”更是催人泪下。从中看到了人性深处的伟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活着》是一支古老的歌谣,讲述着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5

人活着,最怕的应该是孤独吧。无论多么辉煌的背景,转身既是孤独的背影。有时候看完一本书是享受的,但是有时候觉得看完一本书是悲伤的。前不久看完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如果要问我说,看完是什么感受,那一定是:压抑。当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死去,最后只剩下主人公富贵和那头老牛的时候,不免会觉得作者太过无情、冷血,但又是作者那种冷静几近残忍的写作手法,才会给我们那么多的思考。

今天我又把书本拿了出来,我有在书中做笔记的习惯,我翻到了这段话:“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这句话我想大概每个人都想过吧,只是都没有一个太好的答案,可以满足自己,也就不了了之。悲伤的时候我认为是不适合看《活着》这本书的,因为它会把你带入一个更加悲伤的情绪中,也许更糟糕的是,会让你无法自拔。

有时候,你不会不敢把文章串联起来,因为一旦串联,你会发现,这书中的主人公未免也过得太惨了吧,这样的承受能力,我想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很难想象的,太可怕了,主人公所遭遇的一切。

但是,当我们经常思考一个问题的时候,会有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我们在一个死胡同里走不出来,另一种是我们越想越敞亮。也许,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名著活着读后感 篇6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就是余华的《活着》里,福贵的一生。

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徐福贵迷上了嫖赌,一心想着光耀祖宗,结果他输光了家里的一百亩地。原先他昂着脖子大摇大摆别人喊他少爷,后来他笑得满脸褶子低头哈腰喊别人老爷。他的父亲摔死,母亲病死,女儿凤霞从小命苦,一场大病让她成了聋哑人,儿子有庆抽血过量死了,好不容易凤霞嫁了出去,日子好像有些起色,结果死在了生孩子,然后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病死了,孙子叫苦根,女婿叫二喜,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压死,孙子苦根因为自己的疏忽,吃豆子被撑死。

结果徐福贵的一家都是被自己亲手埋了的。

原先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后来到了徐老爷这代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到了徐福贵这一代,他爱上了嫖赌,一下子连鸡也没有了,徐家就是这样衰落的。

那时徐福贵对“我”说着自己的故事,但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他明白自己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向衰落的,他比谁都清楚,可是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许很痛苦,很遗憾,很后悔,就像他沙哑的笑声。晚年的福贵有一头老牛,也叫作“福贵”,是福贵在经过牛市场时把它从屠刀下救出来的,这头牛和福贵一样,被喂饱过,被饿过,最后也都在脖子上抵着锋利的刀片的时候,被救过。

福贵让牛耕田,他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福贵用那么多不存在的人和名字去骗那牛干活,同时也好像在骗自己,让自己多一份信仰。活着,无非也就是为了自己的信仰。

让我谈起“活着”,我一定是没有多大概念,我怎么知道活着究竟是怎样会更好,或者说,活着不一定要好,不一定要长久,每个人的人生路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活着”才会显得有价值,这个价值很难说,不明不白。

是到了像福贵那样的年龄,回忆起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故事,心里就突然明白了。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收藏11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我们看完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心里会产生一些自己的见解。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你是否了解好的作品读后感包含哪些内容?以下是栏目小编花时间整理的“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知识的源泉在于不断地探究和学习欢迎大家查看以下参考资料!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1

目前为止,今年对我触动最大的一本书是毛姆的《人生的枷锁》。

初读此书是在疫情期间,当时面临从校园走入社会的抉择,加上疫情的影响,感觉自己想要很多却又好像不知道想要什么,是这本书抚平了我的焦虑。

《人生的枷锁》详细地刨析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各种形式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又先天残疾,寄养在冷漠而陌生的大伯家,性格由此孤僻而敏感。他在学校受人嘲弄,学习会计可是却没有兴趣,与环境格格不入,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很有兴趣的`绘画却苦于没有天赋。改道去上医学院,又被迫因为经济上的拮据而停学,只好费尽力气通过寻找低级的工作来填报肚子。在爱情上也痛苦不堪,一次次被伤害……

在菲利普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的前半生是背负着各种枷锁成长起来的,他也一直在尝试窥探并理解人性。后来在经历了理想破灭、穷困潦倒,面对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完结时,得出了“人们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显得多么不相称”的结论,也终于悟出了:人生毫无意义。

在此基础上,他突然感受到了自由,他迸发出对妻子、家庭和爱情的强烈渴望,他对这一切的渴求胜过世界上任何别的东西,为此他放弃了之前为自己精心筹划的一切。他认为自己的一生一直信奉着别人口头上或书本上向他灌输的理想,而从来不是出自内心的愿望。他的一生总是被认为他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他内心真想做什么所左右。

作者毛姆对于人性最深处最隐秘的观察一步步令我震撼,在他的笔下,每个人都被赤裸裸地展现。跟着主人公菲利普一步步挣脱包括家庭、宗教、情欲、金钱、职业和寻求人生的意义等诸多方面枷锁的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探索自己理解自己寻求自己。

现在的我已步入工作,和大多数的毕业生一样,一边困惑着一边摸索着。时而觉得自己是废物时而又觉得是天选之子。有时候欣喜自己终于挣脱了某个桎梏自己的东西,可是转眼却又在一个新的枷锁之中。每当我面临困境之时,便会重新回过头去审视菲利普,怀疑他的怀疑,思考他的思考。

早上赶着上班,在快到地铁口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看着约摸40多岁的男子,他缩着头从右边拍了拍走在他前面的年纪相仿的男子的右肩,拍完后一边咧着嘴偷笑一边迅速躲到了左边,等前面的男子向右转身找人的时候,后边的男子一边吃着煎饼果子一边仰着头哈哈大笑。我突然停下来,站在那里,很唐突地直视着他们笑出了声。

这是我上学时期才会玩的游戏,那时候的我很少会去思考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也没有刻意想要去挣脱什么,但是却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每一天,好多琐碎依旧能被很深刻地回忆起来。

在一路走来的今天,我们是在追寻什么?又是在被什么所束缚?

无论如何,在奔赴未来的路上,也希望自己能一直保持不断自我刨析自我否定的勇气,能如菲利普一般敢于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敢于作出选择,在消除人生可能性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2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

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先天跛足,从小就没了父母,孑身一人,加上性格孤辟、敏感执拗,他的生活道路充满坎坷。但他是个自由、大胆的青年,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从未放弃。他从未停止学习,一直在思索着人生,探求生存的意义。同时,他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人。虽然在他生命中,那么多人背叛了他,可他一直没有怨恨,他后来已经能够站在更高角度来审视自己、审视人类了。他如此的孜孜不倦、勤奋刻苦,竟有一度也落魄得快饿死,所幸还有个朋友……

即使是中译本,也能感觉到作者文字的精炼、简洁。遣词造句方面,这里不作过多介绍,只谈点读后感。

菲利普因为残疾,在学校里就受同学奚落、捉弄。等到工作了,又受同事嘲讽。感情上也受到欺骗、愚弄。他常常找不到工作,只能流落街头。他虽然受尽欺侮,却十分要强,学习努力、干活踏实,做事从不甘落人后。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皆有缺陷,不是身体的就是精神的。有的身体有病,不是心脏病,就是肺病之类的;有的精神失常,不是意志消沉,就是嗜酒成性。我想,精神上的疾病往往比身体上的更可怕,失掉了魂灵的人,只是行尸走肉罢。

宗教与世俗规范是人生的两大枷锁,菲利普究其一辈子,都试图挣脱它们。同时,他努力寻求人生真谛。到后来,他发现:人生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失败毫不足奇,成功也等于零。这样一想,他反而心安了。这种心理对当时的菲利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苦恋的对象,米尔德丽德,再次背叛了他,毁了他的所有家具。同时他投入股市的钱,足足亏了三百五十英镑,一下子变得穷困潦倒。如果没有一种信念的支撑,他也许早已自杀了,他曾好多次考虑自杀,甚至怎么个死法,依什么步骤进行都想得一清二楚。人生没有意义,让他一下子放下了重担,宠辱皆忘,一切都如过眼云烟,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这反而使自己的心情舒畅起来了。

我也一直在追求人生的真谛。我是多么害怕,如果发现人生没有意义。没有意义,也就无所谓目标,人将不知道何去何从。当人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甚至随意到连生命也不在乎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就来临了。现在想来,即使人生真没意义,结果也未必如我所说,这反而可以成为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用以平衡自我。想开点,歇一歇,欣赏欣赏风景,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未尝不是好生活。拼命追寻人生意义,有时无异于给自己套上枷锁。

菲利普那么深爱的人,米尔德丽德,却是个外貌丑陋、干瘦如柴、毫无知识和涵养的人。不知道菲利普为何这么喜欢她,也许感情从来不带理性。他将她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格里菲思,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朋友。没想格里菲思和米尔德丽德竟然双双背叛了他,厚颜无耻到拿着菲利普的钱去度假。如果格里菲思当真喜欢米尔德丽德,那无可厚非,可事实上,他只是玩玩而已。果然,度完假,格里菲思就甩了她。而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菲利普以德报怨,又救了她。变的理性的菲利普,不再对她抱有幻想,只当她是朋友,没想到米尔德丽德发现自己的魅力不能再控制菲利普时,竟至于忍无可忍,毁了菲利普的家,差点逼菲利普走上了绝路。米尔德丽德好逸恶劳,最终成为一个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当她染了病,差点死在床上时,菲利普再次出现,救了她。可米尔德丽德终究是难移本性,任凭菲利普如何劝她,仍去拉客。

菲利普给了她多少次机会,可她从来没有珍惜。

我想什么是爱?爱绝不是单方面的行为,单相思从来不是爱,爱是双方的,只有两情相悦,才有爱的火花,一方钟情于另一方,却不能让对方钟情于己,那样的爱情是失败的。爱情可以盲目,但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行为。

爱神往往都在悄无声息中来临,就像菲利普和莎莉。菲利普甚至从未觉得自己是爱莎莉的。他们之间,有的只是一种淡淡的情感。生活中的相互关切也极其自然、平常。菲利普说,有她伴在自己身边,会有一种莫名的安慰。但他未意识到这就是爱,其实,这若不是爱,又是什么呢?与他对米尔德丽德的爱相比,前者是恬淡隽永,后者是狂放激烈;前者是回味无穷的葡萄酒,愈醇愈香,后者是刺鼻烈酒,会使你心乱神迷。

菲利普有许多朋友,但当他亏光了钱,找不到工作,身陷绝境时,朋友就一个个弃他而去了。菲利普借钱无门,连他大伯也不愿帮助他。就在这时,阿特尔涅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待他如己出,最后还替他谋了份工作。阿尔涅家并不富裕,孩子又多,他挣的钱只够养家糊口的,却能伸出援助之手,足见其真心。另外,不可思议的是,阿特尔涅的女儿莎莉,竟然是在这个时候爱上菲利普的。她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全都风度翩翩、出身高贵,可她都瞧不上,在菲利普最灰暗的日子里,却爱上了菲利普。想来,什么是朋友?什么是爱情?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真理也。

一部小说,人间百味、世态万象,尽括其中,我只能见其于万一罢了。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3

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

我之所以选择这阅读本书的理由,是源于当时自己的心情比较浮躁,对未来有恐惧感,找不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所以希望从这本书中找到个体存活于世的意义的答案。最后这本书给我的答案,我觉得特别棒,仿佛自己也卸下了一道枷锁。

小说是主人公菲利普的成长史,也是菲利普逐渐认识人生,摆脱枷锁的历程。在小说中,菲利普的枷锁有因身体的残缺而过分担忧,有对天赋的自视甚高而错误定位人生理想,有向现实幸福的屈从而放弃环游世界的梦想。种种的历练,让菲利普更加认识人生--人生的归途只不过是踏实、平淡地满足个人的乐趣。

《人生的枷锁》作者是毛姆,他是英国现代著名作家,同时《人生的枷锁》也是加入了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是一本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的作品。毛姆不满十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他由伯父收养。他的伯父是一位牧师,为人自私、贪吝。小时候的毛姆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导致他有些孤僻、敏感和内向。毛姆18岁时,并未遵从伯父的愿望,即进入牛津攻读神学,而是选择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了德国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一年后,他返回英国,进入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随后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并做了5年的医生,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到了人民生活的状况,并且这段习医生涯给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曾说:“对一位作家来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从医数年更好的锻炼了。”在《人生的枷锁》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的一些经历和作者的经历是相似的,似乎主人公菲利普是毛姆内心的另个自己,而这本书的结尾,我想也是毛姆给自己的一个答案。

小说的情节围绕菲利普的成长展开。他自小父母亲相继去世,由从事牧师职业的伯父收养,并在附属于教会的皇家公学念书,他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他通过学习和思考培养了自己的选择判别能力,认识到宗教的虚伪,没等毕业离开了皇家公学。这一阶段是菲利普自我意识的苏醒,他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是他探寻自己人生的起点。

离开皇家公学后的他,在伦敦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后来因为同事的认为他有绘画天赋,应该去学习绘画,于是他辗转于欧陆和英伦之间,学习绘画,并坚信自己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但是,在这一阶段的他,阅历身边的人,他身边的人不乏缺少在他看来具备的天赋,但是仍旧生活得挣扎、落魄。他对绘画的努力,并未取得很好的成果,最后他认识到自己的绘画技能是平凡的,并接受了这一事实。此时的他,逐渐地正确认识自我,接受自己的不完美。这一认识,是他更进一步的成长,也是他的一种勇气,不再被自己的幻想所蒙蔽事实,勇敢地直面现实。

告别了学习绘画的阶段,菲利普像他父亲一般,选择了从医。但是学医的历程并未顺利。他曾为米尔德丽德荒废学业,又将父亲留下的一小笔财产耗费许多,还遭受买卖股票的巨大亏损,一时生计无着,后来在一家服装店当招待员,才免于流落街头。这一段是菲利普人生阶段的低谷,他挣扎着、绝望着。而这段的经历也是推动小说后文的“他所遭受的不幸,不过是一种美丽、精巧的装饰品的一部分。他不断提醒自己,什么无聊啊,激动啊,欢乐啊,痛苦啊,他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下来,因为它们都给他设计的图案增色添彩。他自觉地追求着美。”表达。

饱尝人间艰辛,历经世态炎凉,菲利普看着身边好友的相继去世,他逐渐认识到生活并没有意义,所谓的酸甜苦辣不过都是编织成人生格局的花纹,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最后他与莎莉结婚,并继续从事医生的行业。他不再遵循别人的嘴说手写的理想行事,依从自己的心愿行事--选择他认为的美好的、真心想做的事。他屈服于幸福,选择踏实地、平淡地生活,开始成家立业,放弃了环游世界的梦想,不再盲目地深究那些所谓的生活的本质或意义。

结尾的一句“此时,太阳当空,光芒四照。”,似乎菲利普并没有结束,他依旧向前,他即将再次起航,开始认真体会生活,遵循内心的判断,去编织属于自己的人生格局。

关于毛姆,他喜欢在作品中,让主人公踏上心灵自我完善之路。在戏剧文学的欣赏上,相对于这部作品,毛姆的另部作品《月亮与六便士》也是不得不提及的。相比于《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是更加充满理想主义的作品,这部作品更加炽热、更加极致,戏剧张力更大,它完全抛开了世俗,似乎现实和理想只有割裂开来,才能成就出自己的巅峰。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极致,《人生的枷锁》会显得平淡些,现实些,理智些,它像极了你、我、他的生活。无论是极致还是平淡,毛姆都给予了我们不同人生,不同视角的冲击和震撼。

除了戏剧文学欣赏以外,《人生的枷锁》也在揭示人生的可能,并非要如同《月亮与六便士》那般才能叫做生活,我们也能如同菲利普般选择在平淡的生活中细细体会。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4

最近读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感受颇多,人的一生都在一种无形的枷锁下生活,这种枷锁或是名,或是利,或是一个人的习惯,一个人的性格。这种枷锁会让一个人沉沦,甚或苦恼,战绩赫赫的将军解甲归田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轻松,而当年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穷尽心思,是多么的可笑;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演说家到了夕阳之年,才懂得曾经的辉煌不过像唱戏的小丑,赢得更多的掌声罢了。

人们能在天地万物中寻找出事物的真理,也就证明了其实在生命的追求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木浮于怒海之中却能凌驾于巨浪之上,是巨浪强还是木头强?牡丹选择了娇贵,苦菜花选择了荒凉,大雁选择群居,雄鹰选择了独来独往,而我们呢,有的希望雁过留痕。有的希望风吹了无印,为什么有人能木秀于林,而有人却始终默默无闻?

主人公菲利普在幼年时努力挣脱了宗教的枷锁,长大后在异国独自求学踏入社会后慢慢挣脱小市民习俗这禁锢人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漩涡流中,寻找到人生的真谛。

里面有一个比喻用的很好:生活就是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炫目,但是却毫无意义。

人类的各种行为各种追求都只是让这条地毯更加炫目。人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即毫无意义又毫无必要,他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以。最完美的格局似乎就是;出生,长大,恋爱结婚,养儿育女,为挣钱而辛苦,最后蹬腿而去。但是有的格局里幸福却从未涉足其间,杂乱无章,但自有一中乱人心思的妙趣。

如果用幸福这根尺子来衡量主人公的生活那就显得太可怕了,但是如果用其他的尺子来衡量则大不相同。幸福跟痛苦一样微不足道,他们的出现不过像生活中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人生更加的纷繁复杂罢了。

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想透,自己的思想还有些混乱,还需要再读几遍。

本书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本选题由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张跃平教授于2005年提出,并作了初步的研究规划,明确了写作思路,后经多次协商讨论,最终于2006年初确定。本书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理论分析,揭示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一般关系,指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然后对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和经济发展进行具体的实证性分析,既概括一般状况,又进行计量测算,得到充分、有效的结论,最后,进一步深入研究金融支持与自我积累能力两个方面的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书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篇,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是实证篇,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三部分是深入研究和政策篇,为第七章。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5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自传体小说,毛姆之所以写这本书,他给出了答案。

正当我成为了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时,我又开始被过去生活中那些丰富的回忆萦绕了。它们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睡梦里,出现在我散步时、排演中和宴会上,以致成了我很大的精神负担,因此,我想,摆脱它们唯一的办法,是把它们统统写进一部小说里。

小说中事实与虚构紧密交织,小说表达出的感情是毛姆本人的,但发生的事情并不尽是毛姆自己的经历。小说描述了主人公菲利普经历了一系列的困难险阻,挣脱了一个又一个缠绕在他身上的枷锁,最终参透人生意义的故事。

身体的枷锁

菲利普出生时左脚便为畸形。

在父母的保护下,菲利普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着无忧无虑快乐的童年。父母过世后菲利普寄养在伯父家,随后上学,他走路时一瘸一拐的问题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嘲笑,他们或有意或无意的暗示着他的缺陷。

渐渐的,菲利普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他已经从童年的天真,过渡到因坡脚引起的嘲笑而产生痛苦的自我意识。他求助于上帝,祈求上帝治好他那只畸形脚,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他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祷告,为了感动上帝,他甚至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并为奇迹发生之日规定了一个日期,然而一切都如往常,他大失所望,放弃了努力。

梦想的枷锁

菲利普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伯父和校长都期望他以全额奖学金考入牛津大学,成为一名牧师,荣耀上帝。此时的菲利普,也希望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侍奉上帝的事业,他等待着那个伟大日子的到来。但在他逐渐了解了牧师枯燥乏味的工作内容以及作为牧师伯父软弱自私的为人后,他放弃了成为一名牧师的梦想。

他要闯出去见世面,他要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

他在伦敦事务所当了一年受人尊重有利可图的特许会计师,又去巴黎学习了两年自己感兴趣的画画。最后,他成为了一名救人于水火的医生。

爱情的枷锁

菲利普与米尔德里德之间复杂的情感纠葛贯穿了小说始末。

一位冷若冰霜名叫米尔德里德的茶馆女招待对菲利普的故意怠慢,惹恼了菲利普内心强烈的自尊心,他想要报复,可她越是冷漠,他越是欲罢不能,菲利普竟然爱上了这个冷漠的女人,但没多久米尔德里德宣布与德国人米勒结婚。

怀孕被抛弃的米尔德里德找到了菲利普,菲利普卸下了之前的恨意,全心全意的接纳她,负责她的吃穿用度,小孩生产下来后,米尔德里德与菲利普的好友私奔。即使到此时,菲利普也仍然原谅了米尔德里德,直至她索欲未果,砸光了菲利普的家当。这几段令菲利普痛苦不堪的经历使他明白了自己对米尔德里德没有爱,只有同情。

人生的枷锁

为什么有这个大千世界,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

菲利普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出了他的答案。

人生毫无意义。地球不过是颗在空间快速运行的星体的卫星,在形成地球这颗行星的某些条件的作用下,生物应运而生了。既然在某些条件的作用下,地球上有了生命的开端,那么,在其他条件的作用下,也将会有生命的终结。人,并不比其他形式的生命意义更重大;人类的出现,并不是造物的顶点,而是自然对环境做出的反应而已。

每个人的一生,都在追寻这一问题的答案,你的人生意义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只能自己去找,否则答案就毫无意义。”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6

给我吹头发的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手法生涩,动不动就扯了我的头发,两手的配合看起来也别扭,可是,他的眼神特别专注,盯着手下的动作一丝不苟,看着镜子里的他,我原谅了头皮上的刺痛,愿意让自己当一位未来理发师手下的练习品。

年前动了手术,医生嘱咐术后一个月要去复查,开学事忙,医院又太远,并一直拖到了五月下才去复诊。一开始给我看诊的医生,诸多不耐,不耐心听我的主诉,也不耐心翻查我厚厚的一沓病历,只危言耸听,吓得我半死,最后跟我说,你还是要找你主刀的医生,他才熟悉情况呢。对于看诊病人的数目远大于医生能够接待的数量的医疗现状来说,我很能理解他的不耐,我也识趣地快速结束看诊,让他可以快点结束自己早上的工作。

前几天,请了家政公司的人来家里帮忙打扫,其中一位小弟弟,一位大姐。小弟弟初升队长,言语间无不透露着些许得意,动辄就提“我们中层”如何如何,大姐在小弟弟面前反而显得怯懦,唯唯诺诺地听着吩咐。而在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姐话就多了,跟我聊孩子,聊工作,抱怨公司对工人的压榨,拖欠工资什么的。神态里有对领导层的怨怼,却也有着不得不从事这份工作的无奈。我能理解小弟弟初成领导的春风得意,也能理解大姐身后的辛酸坚持。

成年人的生活哪有容易二字,早前给学生上法律课的时候,课上让他们尝试去理解《社会契约论》里的这句话,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在那时人文主义兴盛起来的欧洲,人人追求自由的欧洲,却卢梭尚且给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里枷锁指的是什么呢?人生到底有几重枷锁?现在又有几重正在锁着你,拷着我?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7

上帝在赋予人类自由的同时,又给我们套上了无形的枷锁。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了感情,最大的困扰也是拥有了感情,爱、恨、情、仇都无疑是人生的枷锁。

“不知不觉间,菲利普养成了世上给人以最大乐趣的习惯——博览群书的习惯;他自己并没有认识到,这一来却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避人生忧患苦难的庇护所;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为自己臆造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转而又使得日常的现实世界变成了痛苦失望的源泉。”(摘抄于书中第98页)

因为孤儿和机缘巧合而过早地投入到书本的虚拟世界中,对儿童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呢?不过感觉这一点倒与自己有点相像。从小就缺乏同龄的玩伴,于是跟着邻家的打哥哥满山跑,老爸在忍无可忍之下把我毒打了几顿。儿时的童真又怎能忍受得了这般摧残!内向的我只能把自己埋没于书海中,我把那里当做自己的乐园,当做避难所,所有的不快都可以在那里得到发泄和弥补。有得必有失,书毕竟是书,纵然里面的世界描绘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是与现实相脱节的。久而久之,我们便会把自己关在那个小牢笼里,对身边的环境产生不适,甚至是对身边的人、事、物进行排斥。

菲利普自幼父母双亡,天生坡脚,自幼由当郊区牧师的伯父威廉抚养。刚开始翻读,还以为菲利普会受到伯父、伯母的虐待,饱尝孤儿的痛苦,没想到他的伯母居然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尽管在菲利普的眼里,他的伯母被描述得如此的令人反感,但她的爱是如此的真挚,她是真的心疼这个孩子。

菲利普是在浸透着宗教气息的环境里长大的,很早就切身体会到了宗教的虚伪。曾经,他对上帝具有回天的神力这一点深信不疑,他热烈而虔诚地祈求上帝在新学年开始前治愈他的残疾。然而,时间证明那不过是一个谎言,是欺骗。菲利普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不愿为了“侍奉上帝”而虚度自己宝贵的一生。于是,他不等毕业就毅然离开了死气沉沉的皇家公学,辗转于学画,学医。菲利普拥有着青年人的热血,好高骛远,不惜穷其一生去追寻人生的目标。同时,他的理想又都是迷茫的,都不能坚持到最后,只能在迷茫中追逐。但他至少勇于反抗,反抗他伯父的安排,反抗现实,反抗命运的安排,这是值得深思的。

小说着重描写菲利普如何挣脱宗教和小市民习俗这两条禁锢人类精神的锁链,力图在混沌、纷扰的生活旋流中,寻求到人生的真谛。他饱尝人间艰辛,历尽世态炎凉,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

菲利普的人生枷锁是社会的产物,那我们的呢?又时,我们的人生的枷锁是我们自己给套上的,战胜自己便是打开它钥匙。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8

读书《人生的枷锁》读后感2500字:

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带着愉快和轻松的心情。最后的结局让人舒心,感谢毛姆的一念之间。

最后几页看得有点不耐烦,很着急知道大结局,看到菲利普和萨利求婚,让我长出一口气。

几个星期以来,在《人生的枷锁》里伴随着主人公菲利普从一个懵懂的孩子,到三十岁谈婚论嫁。毛姆写得真好,让人手不释卷,欲罢不能。

菲利普是个天生有缺陷的孩子,有一只畸形脚,父母早逝,由当牧师的伯父和伯母养大,开始他把人生的目标定位成一个牧师,但是当他真心实意地祈求上帝在他身上创造奇迹——一夜之间让他的脚恢复正常——没有实现后,他开始质疑上帝和曾经笃信的宗教。他后来放弃了对宗教的信仰,这让他感觉心灵得到了自由。

菲利普先去德国求学,之后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感觉是特长的技能——画画,选择了去巴黎学画,后来又因为认识到自己没有出类拔萃的绘画天赋,转而学医。其间,他先在德国与一位年长他很多的女人交往,这交往与爱和感情都没有关系,菲利普在这段感情里收获了自信。畸形脚一直是他心里最大的症结,让他无法直视自己,他始终是自卑的。当他带着自卑的心对那个女人表达了爱慕并且得到了回馈以后,他感觉到了成就感,同时也不再爱慕那个女人。这段感情虽然让人感觉他有些不道德,但是其实完全可以理解。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他既不懂得爱,也不懂得责任,他只要证明自己是个有魅力的人和并且是个可以吸引女人的男人。

之后,他遭遇了纠缠他一生的女人,她一无是处,可是他偏执而不能自持的爱她。那个女人从来都不爱他,甚至都没有对他表现过善意。她集冷漠、残忍、世故、虚荣、虚伪等等恶习于一身,也并不美丽。但是在菲利普看来她是美的,他捕捉着那个女人身上所有缺点中零星裹挟的温情,当做幸福,聊以自慰。那个女人因为别的男人更有钱而抛弃他,然后又因为被那个男人骗,回到了菲利普身边。菲利普以一种近乎变态的包容接受了她和那个骗子的孩子,然后她跟菲利普的一个好朋友相爱并且拿着菲利普给他们的钱私奔了,可是又被抛弃了。之后她上街卖淫与菲利普邂逅,菲利普再次收容了她。不过这次菲利普发现,自己不再爱她了,他对她仍然带着特殊的感情,只是不再爱她。后来那个女人因为不能接受菲利普不再爱她的事实,把家里的所有东西砸个稀巴烂之后,离开了他。又过了一段时间,那个女人又来找他,让他看病,作者虽然没有直接说明,但是可以从书中推测她得了艾滋病。她得到了菲利普给的药物,身体有所恢复,但是明知道自己有病,仍然好吃懒做不找正经工作,而是继续上街卖淫。最后菲利普终于跟她大吵了一架,愤然离开,从此再没有见面。

这段对菲利普至关重要的爱情,非常匪夷所思。他始终能从她身上看到这样那样的缺点,并且情不自禁的看不起她,但是却又被她的一个笑容或是一句温柔的话弄得神魂颠倒。这“爱”不伟大,但是很强大,它驾驶着菲利普,他虽自知,但是无法自拔。但是,这并不是小说中所要写的“人生的枷锁”。

书中菲利普有一个朋友,是个不得志的诗人,他们算不得亲密,但是那个诗人最后的日子享受着菲利普给他提供的物质。虽然,另一个评论家说这些物质束缚了诗人的灵魂,但是这些物质条件的改善,确实让这个诗人的灵魂也活了更长时间。诗人最后死在了菲利普给他提供的房间,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人。眼睁睁的看到死亡,让菲利普重新思考人生的意义,并且终于得出了结论。他曾经问那个诗人,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那个诗人笑而不答,后来送了他一小块肮脏的波斯地毯。诗人死了,菲利普看着那块地毯,顿悟了。人生根本就没有意义,不管任何的开始或任何的结束,最后都是一无所有。就像那块地毯,完全没有意义,它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它存在,而在于它呈现的色彩和花纹。人活着就是在编织这些花纹,而“幸福”并不是唯一完美的图案。在发现可以不以幸福与否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后,他又一次自由了。因为他可以从另一角度看待自己的人生了,并且,决定努力织出对自己来说美丽的花纹。

后来有段时间,因为跟那个女人的挥霍和投资失败,他极度落魄,辍学,无家可归,露宿街头。幸亏有个朋友接纳了他,并且帮他找到了工作。之后,他懂得了每一分钱的来之不易,事事努力,做事谨慎,安于稳定和清苦的生活,以前学的本事居然也派上了用场。这样过了两年,伯父去世,他又继承了一笔遗产,重修学业,希望在自己拿下了医生资格后,成为商船的随船医生,周游世界。就在他的计划按部就班进行的时候,他跟接纳他的那个朋友的长女发生了恋情,并且怀疑那个女孩怀上了自己的孩子。他对于未来的规划又一次完全被颠覆,他思忖再三,决定为了那个女孩放弃自己的梦想,带着她去过平淡安定的生活,他认为他将为了她做出牺牲,并且由此觉得自己非常伟大。但是命运又一次戏耍了他,那个女孩并没有怀孕,他的梦想再一次冲他招手。让他自己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庆幸和欣喜,反倒十分失望。他再次有了选择的机会,但是他发现他一直憧憬的周游世界,并不比一个温暖的小家对他的诱惑力更大,他最后仍然选择了跟那个女孩求婚。小说结束。

小说的题目叫做《人生的枷锁》,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想找到答案,作者到底认为什么是人生的枷锁?即为枷锁,又如何挣脱?

整本书看完,我似乎还是茫然的。我虽然注意到了主人公两次悟道:一次是打破对宗教的信仰,一次是见到死亡后关于生的思考。但是似乎哪个也够不上“人生的枷锁”这个高度。

不过当我再次问自己:“在书中看到的人生的枷锁是什么?”的时候,一个答案无比清晰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什么是人生的枷锁?人生的枷锁就是人生本身。

活着,就是人生的枷锁。宗教、爱情、友情、亲情、金钱、牛奶、床铺、皮鞋、面包,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枷锁。现实,就是枷锁。菲利普在枷锁的禁锢之下,挣扎着,寻找着,但是他依然宽容、幽默、正直、坚忍,也依然渴望爱。他不断地修正自己,补充自己,让自己更加强大。

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好多共鸣,这可能也是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好的缘故,比如说读书的乐趣、隐性的自卑、困惑、穷苦、理性与感性的挣扎;也在许多地方得到了启示和鼓舞,比如人生是否精彩并没有绝对的标准,比如尽管遭遇挫折还是要努力往既定的目标前行。

人生是件复杂的事情,人们讲了几千年,始终说不清,估计再讲几千年,也依然说不清。人生的枷锁永远与人生的意义同在。

*今天清晨,小风带着凉意。北京经了一夜的雨,天很蓝,云很轻,一切都很干净。忽然想到一串有意思的句子,在这个读后感的最后,打个美丽的补丁。

风洗天,雨洗地。美景绝响洗视听。读好书洗心灵。每次看了一本好书,都有这种感觉。甘之如饴,归于欢喜。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9

毛姆的《人生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读完了。沉重的书名恰如阴郁的开篇:书的大致情节如下:主人公Philip先后挣脱了宗教、金钱、情爱、生老病死,乐苦悲欢的人生枷锁,完成身心救赎与升华。

本书的主旨接近佛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思想,似乎还能看到道家的影迹。书中多次提到人生无意义,无意义为什么还要活?用Philip的话来说,不管有没有意义,人生就像拼图,不管好与不好,幸福与痛楚,成功还是失败,都要完成这幅拼图。

感觉可以这么理解:人生的过程毫无意义,但如果一个人完成人生拼图的时候,他(她)的人生便有了意义。好绕……

毛姆用词比较考究,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已领略了一次,《人生的枷锁》也是如此,大概《刀锋》也是。原著读了一章头便大了,太难了……也许不是?

下次读读《刀锋》,据说毛姆的小说也就这三部质量上乘,可读性较强。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10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之一,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凯里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童年时代在既陌生又压抑的环境中度过,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当他步入社会之后,又经受了理想的破灭之苦和爱情的伤痛。

在备受煎熬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不知道,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贫瘠的土地、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

在整本书里,凯里都在挣脱人生这个枷锁,无论是最开始离开伦敦皇家公学院,还是放弃练习生去巴黎学画,以及书的结局里放弃那个到处行医旅游的梦想,娶莎莉并且到小渔村做医生,他一直在改变,一直在所谓的挣脱,却发现生活本身就是枷锁。

在每一次痛苦中顿悟出人生意义,都被后来的经历推翻;每一次狠下决心的挣脱和逃离,也多少带着作茧自缚的意味。认识自己的过程将永无终止,他只能不断地反省和探索,却永远无法抵达那个“最终定论”。在小说的结尾,凯里终于是找到了属于自己内心的自由...但那仿佛也只是毛姆为了篇幅收住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比起《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人生的枷锁》把那一点残存的理想主义温情都剥掉了。毛姆用清醒冰冷的笔触描绘了所有人的平庸一生。我们每个人都是从一个枷锁跳到另一个枷锁,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找到了生命中的停留之地,同时我们也明白了生活的毫无意义,活着也只是活着。“他想获得的东西,生活就是不给。”这大概就是我们每个人了。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 篇11

这是本带着毛姆自传色彩的小说,也是我读的第三本毛姆的长篇。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独树一帜的,无论是在文笔还是思想范畴上,都会有自己明显的风格。正如这个世上的人,会因以与他人的不同而区分开来。毛姆的故事总是这样,情节缓慢,语气温和,却娓娓动人。所以读毛姆好像是听一个长者正在跟你讲故事。

主人公菲利普是个一条腿残疾的孤儿,由他的伯父伯母抚养长大,但属于中产有资阶级,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性格独立而敏感,并热爱阅读思考,因而对世俗的许多事情会加以审视并有自己的看法。这就和大部分人不一样一概接受。故事里,他的人生称不上成功:上学时被同学嘲笑跛足,而后自己孤立起来。恋爱,却发现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学习会计却与事务所的人格格不入并且对会计毫无兴趣。转而去巴黎学习自己喜爱的绘画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天赋,顶多当个二流画家杰出的艺术家是需要大天赋的。在巴黎间,却陷入一位本质庸俗冷薄的女子恋情中,迷恋她的肉体而不能自制,她一次次伤害他却一次次求助他。于是,菲利普便又神魂颠倒,心灵因此而深深自责。去上医学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这职业却遇到了磨难因股票是去了所有的财产,他只能停学。而后费劲艰辛寻找一个低级工作来填饱肚子,得出人生无意义的结论安慰自己。最后饱受生活磨难的他,才遇到了完美的情人,因此内心得到安顿与幸福。

可是他一直想从生活中追寻人生的真谛。

主人公只是一个普通人,经历着很多普通人的事情,生命中的大事也不过为恋爱,求学,职业选择。然而在经历了生活的种种后,却越显得高贵敏锐。这些是由他的一些内在特质所决定的。他独立不羁,努力挣脱束缚头脑的宗教和小市民着两条锁链,来追求自由。他热爱思考,生平最大的嗜好便是读书,并对开启自己的心智充满热忱。因此他早熟,与同龄人相处时会厌烦无聊,宁可独自一人,这就促使他更为独立。独立思考后,决定放弃宗教信仰和绘画艺术。他充满仁爱待人厚道,因此看到同伴的云春肤浅后,仍然善待他们。在别人向他求助时,极力给予帮助并认为理所当然,却不愿求人,对别人对自己的少许恩惠便感激涕零。因此后来把救助并了解病人看做是一件乐事。然而菲利普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应该是他的自省精神和本能般的对生活的热爱。因为这两个特质,菲利普一直向前,也在不断地去除自己的毛疵,成为心智和品格上的优秀者。好比是游戏中的人物,他喜欢关卡中的挑战,而生活中的苦与乐,就如关卡中的障碍与补血的红心。菲利普克服了障碍并从中得到经验,拿到了补血的红心,打穿了关,最后成为升到满级的英雄。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语:人就像未盛开的花苞,在世上所做的很多事情,对他是没有意义的。他读得书,做得事情很多都不会产生影响。可实际会有偶然的书籍或者事情会敲动他的心房,对他产生影响,让那花瓣一片片剥下,自己就绽放开来。

我想菲利普是绽放开来的。

菲利普从小便会从所经历的事情中剖析自己当时的心里情感,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于是他认识了自己由虚荣心引起的爱情,意识到自己对会计的毫无兴趣,也撑死的面对自己在绘画上并无天赋这一尴尬,意识到自己肉欲引发的第二次爱情,意识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人和生活。因为自省,在生活的一连串阴霾中汲取到了阳光,从黑暗中思考着前行。而他前行的动力则是那颗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的心灵。

自然菲利普也拥有很多人会有的缺点:虚荣,嫉妒心,心胸狭窄,不够坚强,对待心灵上的弱者的冷薄,自制力薄弱......可是他能不断地自剖自新,意识到这些不好的存在,然后在前进时慢慢地蜕掉这些坏死的部分。

他一直在追寻人生的真谛,渴望去除枷锁来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是正真的自由又是怎么样的呢?是孑然一身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担当,做任何想做的?毛姆认为不是的,所以他在最后让菲利普放弃了象征着绝对自由的西班牙旅行,选择了婚姻。或许人生的枷锁根本不可能完全地去除,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轻它要有该要承受的重量。

《人生的枷锁》并没有多少跌宕起伏的情节,也许毛姆在写作时是带着诚实和欣慰来回忆他的青春岁月,并不想拔高到失去自己成长印记的程度。

他娓娓道来,跟你讲他年少的故事,你听得入神,心情跟随者他的经历起起伏伏,然后他起身悠悠地告诉你讲完你,你不知觉中发现竟已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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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收藏11篇


这部作品中有许多让我产生深深感慨和触动的情节,我觉得应该和大家分享。现在是时候把我读书时的心得和感悟写成读后感了。经过仔细筛选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的相关文章。为了避免忘记,建议大家记得收藏本页的网址!

《小王子》读后感 篇1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

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

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

《小王子》读后感 篇2

做那个真实的自己

夏秋之交,时间匆匆流逝,季节少了轻浮,多了几分平静。

我在等待,等待如季节般全新的改变。

就是在这样阴凉、沉闷的天气里,我读完了《小王子》,心中不是没有忧伤的。因为小王子一路上总是伴随着分离。但最重要的是感动,因为他的心从未离开过他的朋友,他爱他的第一个朋友就像一朵玫瑰。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孩子气地和罗丝吵架,离家出走,遇见了宇宙中的各种人,然后来到人间,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些纯洁而甜蜜的人。就这样,小王子、狐狸、飞行员互相“驯服”,相互谈笑、祝福、分离、落泪、等待。

他们彼此之间都有特殊的烙印,那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可爱。就是这样的吧,小王子就是这样的在与朋友、自然、自我的内心的审视之后才逐渐成长,懂得了珍惜还有爱护,也同样地找到了自己。逐渐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想去保护的。

只是我对小王子的一些感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达到他的境界。他在童话中、在孩子的眼睛里,活得很开心、很快乐。但是这些在大人的眼睛里却是那么的无稽。

现在的我热爱着小王子,热爱着这个纯真的孩子,可是,我在长大,我会长大,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大人,一个古板的不爱幻想的大人,我还会像现在这样爱着他吗?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有些难过的事情,但是如果小王子在我的身边的话,他一定会说:“最美的事情是眼睛看不到的,要用心去看才可以。

”呵呵,也许像小王子那样长大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们都是那样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相信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值得去倾注心思和想念,总有那么一个人值得去留意、去相信。

但是,他不在我的身边……

他已经消失在了撒哈拉沙漠里。不过,这对于他来说,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也是同样值得欢庆的,因为他终于可以好好照顾那朵既美丽又脆弱的玫瑰了。最后,我可以离开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信仰去享受我自己的幸福。

“不能把身躯带走,因为路太远,而身躯又太重了。”这是小王子选择形式上死亡的原因,也是一个同现代科学背道而驰的理论。在大人的眼里,他就是死了的,对吧?

而我们则固执地相信他一定没有消失,他一定是回到了b612星球上:正在同玫瑰说着悄悄话,正在给小狐狸写一封问候的信,正在和小羊一起寻找猴面包树的幼苗……我们都是这般相信的。因为他找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在爱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永恒的,就像小火柴姑娘跟着奶奶来到一个没有饥寒交迫的地方。

小王子虽然已经离开了这里,只留给我们了一片麦田,还有一园子的一模一样的玫瑰花。但我们可以看到那漫无边际的金黄色,怀念他破碎的头发,怀念他爽朗的笑声。

我爱小王子,因为他心中永远有希望的源泉。他慢慢地把他的爱传递给世界。他是这个孩子在世人心中的智慧。他也是我在城里真正找到的朋友。因为他,我才相信沙漠中真得有水井,才听得见那一阵一阵的辘轳声,而我的心也畅饮了那来自星空的甘泉,充满了活力。

曾经的我已经在这季节的流失中褪去,而崭新的我正在一笔一笔地被勾画出来,我相信,我能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保持那清凉的感动,用心灵来审视这个世界。

我想,我已经被小王子所“驯服”……

《小王子》读后感 篇3

小王子来到地上,遇到了蛇。是蛇最终咬了小王子,把他送回了地球。在这本书中,蛇是一种神秘的存在。它表面上看起来很脆弱,但实际上却隐藏着生命的秘密。

小王子后来又遇到了狐狸,狐狸告知他:“用心去看才看的清楚。”这句话其实隐含这深刻的内涵。

因为在整篇文章中,小王子从未忘记他的星球上的玫瑰。那朵玫瑰其实是依恋、爱慕和向往小王子的。所以说,小王子和玫瑰之间其实象征这年轻的爱情,爱情是一件令人烦恼但是又很美好的事物,作者想借小王子来告诉人们,要懂得经营爱情,因为爱情是一份责任,爱情是一份天长地久,互相守候的承诺,爱情,其实,就在身边。

还有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是小王子遇到的扳道工,他调度着来来往往的火车,然而他发现坐在火车里的大人们永远都不会满足。作者表示,只有天真的孩子才会懂得满足和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同时,他也告诫着人们,真正的幸福其实很简单,不是对财富的疯狂追求,不是对社会名声,社会地位小心翼翼的维护,而是感恩生活,用一双不带色彩的眼睛去看每一样东西,他也希望人们能抽出身来,让自己从利欲熏心的社会中出来,放松一下,洗涤一下自己的灵魂。

总的来说,这本书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充满童真的想法向我们阐述了当代社会存在的许多问题,也解释了作者对于财富,社会地位与名声,爱情等问题的看法,语言文字轻松简介,表面上很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

《小王子》读后感 篇4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我的心中也有。都说小王子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而在我看来《小王子》这部电影是给我们这些与故事中的小女孩一般大小的小孩的一个礼物,这个礼物让我们感受到了我们内心最初最最期待的东西。然而因为受到大人的影响,受到学习生活的影响,我们渐渐将那些天真美好的幻想遗忘在了作业、考试的压力里。最初的我们并不是只去记忆一个正确答案,形同机器一般去面对生活。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王子,而这个“小王子”正是代表着那些没有受到过后天“污染”的真善美。通过这部影片我仿佛找回了我的那些天真与美好。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电影版《小王子》与图书版的《小王子》最大的区别便在于电影中是以小女孩为故事的主角,以她的故事为整部影片的故事主线。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的聪颖与勇敢。影评的一开始小女孩是一个听妈妈话,努力学习的学霸女孩。似乎学习是她的全部,似乎学习也掩盖掉了她的所有优点。当她搬家之后,当她遇到了那个古怪的“飞行员老头”之后,她的生活开始发生了改变,她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是这个古怪老头和他的故事吸引了她。或许小王子的故事就是小女孩内心一直深藏的渴望的童话。就如小王子所说的,最真诚的东西是没法用肉眼看到的,用心才能够看到。那一刻我闭上双眼,虽然眼前一片黑暗,可我周围的一切都是那般的美。

《小王子》读后感 篇5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小狐狸坐在一起看天空的画面。

最后想说一下配音:黄渤老师好专业,语气节奏什么的都很到位,不愧是专业出身。此外我还很喜欢袁泉老师的配音,情感语气能让我很快的融入情节当中。至于易烊千玺,他的表现挺让我出乎意料的。我一直觉得小王子不是一个孩子,是一个少年,而千玺演绎的小王子就是这个感觉,他没有去刻意模仿小孩的声音,不急不躁,干净舒服。小女孩的配音,多多的嗓音也很干净,但自我感觉可能年龄不太相符,有些情感没能发挥很好。总的来说我觉得都很棒,这是一部动画片,根本没有原声这一说,每个版本都是人来配音的,都倾注了演员的情感。

我是一只千纸鹤,我不了解书的作者,不了解导演,制作团队,去看电影也是因为千玺的配音,但是看完电影,我想更多的说说对电影本身的理解。在这个烦躁的社会,静下心来看一场没有战争,没有巨响,只有美丽的画面,优美的旋律的电影,每个人都会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原型。看第一场的时候,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去看,我心里还想:他们能看懂吗?结果和孩子们一样哭成狗,所以,这真的是一部会让你流泪的电影。大人们看完,希望能有所感悟;孩子们看完,希望能保持童真,不要忘记,不做一个小时候讨厌的大人。

《小王子》读后感 篇6

许多人,总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直等待着成功,当成攻来时,却又惊慌失措,于是,成功走了。

在小王子的心中,那朵玫瑰花是小王子等待的成功。小王子承诺对玫瑰花不离不弃,小王子承诺会对玫瑰花照顾一生,因为,小王子希望小王子开。但是,故事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即使到了最后,也不知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行星,是否到了小王子的天地,又是否照顾了那朵玫瑰花一辈子。

故事中的玫瑰花也许太傲娇了吧,她坚信小王子会回到她身边,会想以前那样去照顾她。但是,当小王子走后,玫瑰花又怎样了呢?我们无从知晓。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受到了挫折,没有人为她浇水,没有人对她精心护理,亦没有人与她说话、谈心,然后她死了;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努力汲取养分,却越来越憔悴,孤独而死;

又或者是,小王子很努力地等小王子回家,一直等,一直等。

我们是不是行星上的那朵玫瑰花呢?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尽心呵护?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细心照料?

又是否有人曾在我们毫不之情的情况下离我们而去,只留下一些珍贵而美好的回忆?

徐志摩的诗中曾写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生活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亦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走。当她来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你好!”

当她走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再见!”

没有什么快乐是永远的,亦没有什么悲伤是永远的。人生的顶峰,需要去攀登,而那些悲伤,勇敢者视为垫脚石,踩在底下,一步不回头,将小王子遗忘,懦弱者将小王子视为绊脚石,绊倒在地,一步一回头,将小王子感慨,甚有者绊倒在地,永远沉迷。

其实,无数次的羁绊,只为那一次仰天长笑!

我若为玫瑰花,

我会不停地生长,

在,

小王子回家的`那一刻,

绽放!

《小王子》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6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让我感动的,首先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有特别的含义,只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的眼里都有着不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使我感动。小王子赌气离开了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喜欢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的娇艳的玫瑰花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玫瑰花。

赌气离开玫瑰花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成了宇宙间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你最值得、最应该珍惜的!

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小王子》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部叫做《小王子》的电影,我以前读过这本书。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电影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小女孩。她的年龄和我差不多,我们是同龄人,所以有很多共同的想法。她的童年是被妈妈全部安排好的,她的每天的日程表都是安排的满满,没有一点休息时间。就连她的生日礼物都是被规划好的,每年送什么都是安排好的。她妈妈的理想是让她考上一个教华的重点小学,所以整个暑假他们一直为这个目标努力。小女孩学习非常刻苦,但是她却不快乐,直到他看到一架纸飞机从窗户里飞进来。

里面记载着(写着)一页关于小王子的故事,里面讲小王子需要一个朋友。通过这架纸飞机她认识了一个怪爷爷。怪爷爷带她探索未知的世界,小王子的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小王子,还有他的故事,她们去了不同小行星,遇到了不同的人,有骄傲的国外、一个酒鬼、一个点灯人、一个虚荣的人还有一个地理学家、一个数星星的人。经过这样的旅程她学会了要视野宽阔才能了解这个世界。看得远才能自由翱翔。最后她考上理想的学校,并讲述了小王子的故事。

和她相比,我的童年更快乐。我的生命不是被别人安排好的,是我自己去探索的。妈妈给了足够的选择权,我为此感到很快乐!我每天按照我自己安排的日程表做事,运动、学习、吃饭和玩耍...

这就是我的小王子观后感,我的快乐童年。

《小王子》读后感 篇9

最初想去看《小王子》是听说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童话故事。观罢影片,我不仅品味了爱情的滋味,还看到了友情的牵绊。我流连于纯真无暇的童话世界,同时也想逃离利欲熏心的成人世界。

关于驯化。

驯化,就是制造牵绊,在两个毫无关系的人之间创造一种联系,从此彼此互相需要,成为对方的唯一。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爱上了一朵玫瑰,他给她浇水,为她盖上玻璃罩,陪她看日落日出。他们陪伴着对方,温暖着对方,互相视对方为不可替代的人。虽然小王子在地球上看到了"我不希望你难过,但你要我驯化你。现在我们要分别了,所以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但小狐狸告诉小王子:"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虽然小王子离开了,但小狐狸确实得到了好处,现在他再看那些小麦的颜色,就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回忆,这些美好的回忆永远存在他的心底,肉眼是看不到这些回忆的美好的。就好像小王子的离开也给飞行员留下了遗憾,他很怀念小王子的笑声,空灵,清澈,久久回旋在天空中。但小王子说:"我住在这众多星星中的一颗之中,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听到我的笑声。就好像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们常常会因为与朋友的分别而动情地落下泪来。我们舍不得朋友的离去,但朋友的离去真的带走了你们之间所有的东西吗?不会的,有些东西永远不会离开。譬如回忆,它永存于你们的心底,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历经了多少的变迁,它都不会褪色,反而会因为思念而越来越深刻。表面上朋友离去后你没有得到任何东西,但实际上那些东西是看不见的,在每个孤独无眠的深夜,它悄悄地从你的心间爬出,爬上你的双唇,你的眉眼,然后在你的嘴角开出一朵最绚丽的花。

关于长大与遗忘。

电影中的小女孩曾仰着头对飞行员说:"我真不想长大,大人的世界真古怪。"她的人生在没有遇见飞行员之前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前进的。她的妈妈已经为她制定好了人生大计,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月,每一年要做什么,都被严格地安排好了。妈妈的目标是要让她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大人。遇见飞行员之后,她才知道孩子的世界多么美好,她可以去放风筝,可以听飞行员讲小王子的故事,可以用望远镜观察天边一闪一闪的星星,可以抱着小狐狸去玩……这一切的一切多么美好,使得她不想长大,不想再按照妈妈安排的道路去走,不想成为一个出色的大人。可是,没有人可以不长大,所有的小孩都终将长成大人的模样,长大我们无从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是铭记还是遗忘。正如飞行员所言:"重要的不是长大而是遗忘。"

每个人都无法永远是一个小孩的模样,随着时光的刻刀在我们的脸上一点一点地雕刻,不仅我们的模样改变了,就连我们的内心也改变了。我们开始变得圆滑、世故,虚伪、现实,我们不再追求真善美,认为这是孩子的世界中才有的事;我们也不再轻易相信别人,在内心里悄悄筑起了一堵墙,别人进不来,自己也出不去;我们也不再为了一朵花,一颗星而欣喜若狂停留驻足,只会赶着匆匆的脚步奔赴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这就是所谓的长大。难道长大真的意味着遗忘小时候的一切吗?不是的,这完全取决于你的选择。不要说世界那么黑暗,人心那么叵测,使得你也不得不变得更加圆滑虚伪。君不见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温暖的人和事,你只是看到其中的一个不好的方面。也不要说你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有闲暇去享受生活。时间是挤出来的,但如果你已经丧失了那份追逐美好的心,你的脑子里整天只有繁琐的工作,那无论给你多少的时间,你也不会花在一花一星身上。所以,请不要说是长大剥夺了你的本真,改变了你的本心,是你自己选择了遗忘罢了。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住着一个小王子,不管时光如何变迁,容颜怎样老去,你依然携着自己的本真和本心,去看遍世间风景,尝尽人世沧桑。

《小王子》读后感 篇10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是来自B612星球的孩子,为了追寻人生真谛,他离开自己的B612星球先后游历了7个星球。这七个星球的游历。让小王子明白了许多道理,在找到人生的真谛他又回到了B612星球。

读了小王子的故事懂得了进取人要追求真善美。做有益的事情,不辜负生命,

这个故事既动听又有趣,形式简单,文字优美,特别里面的图画,我很喜欢。

述说了一名飞行员开着飞机,坠落在了撒哈拉大沙漠。飞行员在沙漠遇见了小王子,他住在B612小行星上,后来小王子去旅行,他来到了七颗住着不同人物的小行星上,有住着国王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爱虚荣的人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酒鬼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商人的小行星,还有一颗住着点灯人的小行星,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发现飞行员已经把飞机修好了,于是就回去了。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既善良又有趣。我也喜欢飞行员,因为他让小王子认识了地球。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小王子》读后感 篇1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的法国儿童文学书----《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意想不到的事。

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纯真,善良,对别人诚诚恳恳的孩子。他居住在一颗非常小的行星,上面有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小王子非常喜欢那朵玫瑰花,但是有一天小王子和玫瑰花吵架了,他决定离开那朵骄傲的玫瑰花。

小王子发现在其他的行星上也有其他的人,于是,他开始访问这几颗行星,以增长见闻。他共去了六颗行星,而且在不同的行星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还有酒鬼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勤快的点灯人,因为他做事持之以恒,我最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国王。

最后小王子去了美丽的地球,他遇到了蛇和小狐狸,还和小狐狸交了朋友。小狐狸教了他怎么交朋友。小王子从中懂得了怎样处理自己和玫瑰花之间的事情。最终,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和他心爱的玫瑰花和好。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要像点灯人那样,做事持之以恒,更要像小王子那样对待友谊情真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