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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读后感作文700字(模板5篇)

战马读后感作文700字(模板5篇)。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战马读后感作文”。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1】

《小战马》这本书是加拿大闻名野生动物画家、作家、探险家、世界动物小说之父“——西整理所着。他笔下的动物活灵活现,情感丰硕,具有让人震撼的气力。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是《灰熊卡普》。讲的是灰熊卡普从小孤身一人,靠自己的气力在森林里生存,他积累了许多糊口经验,也变得很勇敢。徐徐的,卡普已经长成一只高大、健壮,气力也大的可怕的一只灰熊。它有了自己的地盘,别的动物都不敢来侵犯。但是岁月不饶人,卡普也徐徐变得朽迈,终于有一天,卡普被一种毒气毒死了,卡普像小时候在妈妈的怀抱里,他在大天然的怀抱永远的睡着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要对糊口布满热情,更要珍惜生命,不要为糊口中一点点小挫折丧失决心信念,由于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的积累,就像卡普一样,良多次都被捕熊机夹到脚,有一次甚至还夹掉了它的脚趾,从此它只要闻到铁器的味道就躲的远远的,这些都变成了它的糊口经验。同时我也懂得了要学会独立,不能什么都依赖大人,有些事自己能做的就多做。而且要珍惜时间,快乐的渡过我们五彩的童年。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2】

一本好书,不是死板的事例加道理,而是生动,有趣,创新,让读者自己去体会,领悟,《战马》就是如此。

《战马》讲述了一匹小马,被卖掉之后和一个男孩成为了朋友。后来男孩的父亲缺钱,把小马卖到了部队里,成了尼科尔斯上尉的坐骑。在一次战斗中,尼科尔斯上尉不幸牺牲,又成了骑兵沃伦的马,又认识了一头叫托普桑的马。小马和托普桑后来又成了德国军队的战俘,由小老头费里德里克来照管,后来费里德里克和托普桑一起死在了小山坡。小马惊慌逃离,到了无人区,被德国人带走,并以五十万分之一的概率与男孩重逢,被带回了男孩的农场。

《战马》不仅是一本赞扬马的小说,也从侧面批判了战争的残酷和莫名其妙。正如费里德里克所说:“他们在打仗,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一个人在杀别人的时候,只知道对方制服颜色不同,说的语言不同,根本没有真正弄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做”,也如男孩的爸爸所说的,就是因为一个老伯在哪里被人给枪杀了,所以要发动战争。而这些要发动战争的人,在回来之后,还要被当作英雄?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3】

"战争就是血与铁"没错,除了占领土地,还有什么呢?只有鲜血,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伤害痛苦也让你无法想像。《战马》就是关于战争的一本好书。

在1914年英国德文郡乡间,十三岁的男孩艾伯特第一次在马厩前见到小马驹乔伊,乔伊是艾伯特农场主父亲赌气买下的,但乔伊和艾伯特生活得很愉快,他骑着它穿过树林,跃过小溪,奔上山坡。

但宁静的田园生活被战争打搅了,农场主为了保住农场,把马卖给了一位上校。艾伯特伤心不已,准备参军。在进攻德国时,乔伊立下赫赫战功,但饱经人间冷暖与战火之殇。战斗中,乔伊失去了它的朋友和它信任的人。几经辗转,终于和艾伯特重逢了。

看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懂得了我们现在和平生活的不容易。从远古时代就开始有了战争,战争的原因大多都是找别国的茬儿。特别是一战时期,因奥匈帝国皇太子被刺而引起,7340万人被卷入战争,约有1000万人死亡,2000万人受伤,经历4年之久。而在比较和平的21世纪,很多地方也冲突不断。战争或许给某些人带来利益,老百姓、士兵却在水深火热中挣扎,连马也被卷入其中,它们本应在田野中欢乐飞驰,而不是在枪林弹雨中左冲右突。但愿在不久以后,世界不会有战争,一切和平美好。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4】

《战马》这本书是站在“乔伊”的角度上来写的。

乔伊是一匹很棒的红栗马,额头上嵌着引人注目的白色十字花纹,四只蹄子雪白耀眼。在它很小的时候,被艾伯特的爸爸因和别人赌气买回家中,成为艾伯特的好朋友。在农场被艾伯特训练成一匹会耕地的农用马,后来因家中贫困,被爸爸卖给了尼克尔斯上尉参加战争。

在战场中,乔伊有了自己的伙伴“托普桑”,他看到了尼克尔斯上尉的死,得到了埃米莉和他爷爷的悉心照料,经历了战火中的枪林弹雨……最终回到了艾伯特身边。

令我最感动的地方是: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乔伊”来到了无人区,因为害怕,被铁丝网刮伤了腿,无法动弹。交战中的德国兵和英国兵因为都想解救“乔伊”而暂时结束了战争,一起救治了“乔伊”并用投掷“硬币”的方式,将“乔伊”带回英国兽医站。

为什么对于战争中的双方来说,“乔伊”的生命显得那么珍贵,为什么交战中的双方都为了“乔伊”而选择和平?因为他是英雄,没有这些战马,就没有枪和弹药;没有这些战马,就没有骑兵;没有这些战马就没有救护车;没有这些战马,前线的部队就没有水喝,没有饭吃,这些战马,就是部队的生命线!

最后那一幕,乔伊和艾伯特战争归来与父母相见时“乔伊”的背影,我想,他面向太阳,“一定是期待以后没有战争,期待明天的和平!”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遇见了你,你屹立不朽地站在年久失修的书架上,让我第一眼注意到。你的外皮都铺满了灰尘,可见你在这个书架上是多么的不起眼,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我注意到了你。生活,得失相间。——致《小战马红脖子》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