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信条观后感精选

刺客信条观后感精选。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栏目推选:“刺客信条观后感”。

记忆中有许多相当经典的桥段都来自于一些经典影像,在观看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学习到一些新东西,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观后感。写观后感时,我们可以重点描写令自己印象深刻的场景和镜头。那么您对于作品的观后感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刺客信条观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1】

《刺客信条》这部电影里最重要的一个设定,就是那台名叫阿尼姆斯的机器。这架阿尼姆斯的机器浑身上下沐浴着伪科技的光辉,它身上中世纪的东西似乎要多于现代科技的东西,真是让人过目不忘。

阿尼姆斯第一眼会让人联想到vr,事实上,它使用的可能就是某种vr技术,它让人进入到某种虚拟现实,只不过,它的虚拟现实并非电脑程序,而是500年前的现实场景。那原理是什么呢,原理就是,人的记忆是深植在dna里,阿尼姆斯这台机器深入分析人的dna,从而把他祖先的记忆挖掘出来了,变成这台机器里的虚拟现实了。

这个想法很有趣,如果果真如此,那么,人们几乎可以变相的实现永生了,前提是,你一直得有后代延续。只要有后代延续,几百年后也好,几千年也好,人们总能通过dna找到你活过的影子。

《刺客信条》给人的第一观感就是比较酷,人物酷,穿着酷,武器装备酷,有些台词也比较酷,比如万物皆虚,万物皆允,虽然这些东西细细考量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但它追求的是给你第一观感的酷。

除此以外,圣殿骑士团的大厦,虽然看着就像是画出来的,但是它的外观确实很独特。给人的印象也比较深刻。

这些都是游戏改编电影的长处。游戏一般来说比较讲究我酷不酷,装备拉不拉风,总之要爽到我,这一点落到电影身上,会让电影看上去比较拉风。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2】

我先声明,我并没有玩过刺客信条系列的游戏,我也不太了解1492年的西班牙到底发生了什么,关于刺客信条的世界观我都是从其他大佬的影评中了解到的。抛开历史和游戏,这里只谈谈电影所讲述的东西。理解之处可能有误也可能太牵强。望见谅。

那么,开始吧!

电影中大量提到了“治愈暴力”“反抗的种子”“自由的意志”“刺客的信条”还有刺客们的誓言“当人们盲从于真理时,万物皆虚。当人们被道德和法律束缚时,万物皆允。”“我们耕耘于黑暗,服务于光明。”这些东西似乎对于我们十分的玄乎,但一定都有自己大概的理解。我就来讲讲我对这些东西的理解。

大家可以从电影中知道有一个政团叫作圣殿骑士团,而大家对它的印象大多都是暴力可怕强大吧。而到了后面大家又可以知道刺客们所对抗的敌人就是这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妄图找到并利用蕴含了人类第一次反抗的种子的伊甸园苹果来达到自己统治世界的目的。说到这里估计“反派”“坏人”的标签就可以往他们脸上贴了。他们在这之前便用暴力与战争征服一切不愿顺从他们的人们,而在这种暴政之下也一定有许多人反抗。

所以他们就希望通过找到传说中的苹果来彻底消除人们反抗的种子——从出生便存在于人类身上的反抗的基因。这样一来,人们顺从于他人时就不会产生任何抱怨与反抗的念想,圣殿骑士团便再也不需要用暴力来统治他们的人民,而人民们也不会有暴力的反抗,而“暴力”这个字眼也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便是他们所谓的治愈暴力。通过这种方法消除了暴力之后,世界迎来的好像就是和平。一个人人遵从命令自愿受约束并且不会有人违反的和平。似乎这种和平就是人们都渴望的和平,这样就没有战争,也不会有人死。

当人民逐渐地习惯在这种和平之下生活之后,他们的自由的意志也将在他们内心里逐渐地消失。过了很久之后,甚至就有人会说,这种和平就是人们应得的,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所谓的自由的意志。而这好似成为了一种真理。但是,“当人们盲从于真理时,万物皆虚.”而这些都是在治愈了暴力的前提下才会发生的事,只要人民还有一丝的反抗的念头,这种和平永远都不会到来。正如现在的世界,人们一口一个世界和平,可谁知要想世界真正意义上完全的和平是不可能的。每一个民族甚至每一个人生来便有着不同的基因,在不同的环境下长大就会有不同的思想。当人们都遵从道德与法律的约束时,一定有另一群人反抗这种约束,因为人人都不同,人人都有自由的意志,人人都想干自己想干的事。

“当人们被法律与道德束缚时,万物皆允.”所以,当一个政团用暴力来统治其他人的时候,人们必须反抗,而反抗的方式,就是同样使用暴力。暴力这个东西,似乎是一个坏东西,但它又为何从人们出生便存在于人们的基因中,存在于人们的内心里?人们生来便有着使用暴力的念头,正如人们生来便应有使用暴力的权利。而圣殿骑士团想要根除这种存在于人类身上的暴力,来达到人们不再反抗他们的目的时,就一定会在这目的达到之前遭到反抗,这种反抗便来自于刺客们。刺客们本已被社会抛弃,只能生活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对于那些能够正大光明地生活的人们来说,他们就犹如黑暗之于光明。

但是,“我们耕耘于黑暗,服务于光明.”谁能知道,他们才是真正自由的人。他们要将这种自由,带给那些生活在光明中却同时也生活在一种虚伪的和平中的人们。自由的意志将永远存在于刺客心中,这种意志不会随着他们的死亡而停止,刺客们的意志将代代相传,甚至到了五百多年后的今天,刺客的后裔们听到了庄严又神圣的刺客誓言时,无不肃然起敬,心中饱含光荣与正义的使命感。而这种代代流传在刺客们身上的意志,已不算是一种意志,而是一种信条,那便是“刺客信条”。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3】

在刺客信条的游戏背景设定中,是第一文明创造了人类,人类也一直被第一文明使用和奴役着,而电影中所言的伊甸苹果或可谓第一文明奴役人类的遥控器。

直到第一文明与人类交合生下了圣殿骑士与刺客的祖先,就即所谓的先驱者,而他们的基因决定乐他们不会被金苹果所控制,所以他们从第一文明的伊甸园中偷走了金苹果,领导被奴役的人类对抗第一文明,直至其在陨石的打击和人类的反抗下消失殆尽。但先驱者们在数千年的繁衍生存中也最终分成了两派:圣殿骑士与刺客组织。圣殿骑士希望借助金苹果的力量使人类生活在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之下,而刺客组织则希望人类能靠着自由意志生存发展下去。

其实到底哪种形式才是人类该走的路,似乎没有答案。因为这两种观念在不断的斗争和融合的过程中,已经促进了人类社会在发展,不管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斗争的过程永远不会结束。圣殿骑士代表的是一种集中意志和高度统一的发展思路,能够极大程度的促进经济和物质的.发展,所以不管哪个时代圣殿骑士都相当有钱,他代表了物质丰富的一个群体。而刺客信条代表的自由意志,是让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想要走的路去发展,不管是理想遭遇现实的打击,还是横亘在生活道路上的诸多坎坷,都不要放弃心中自由的梦,这代表的是精神生活极为丰富的一群人。

其实这是两个极端,而影片中将圣殿骑士列为反派,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当下世界中被物质俘虏而缺少精神世界一类人的讽刺。影片中正派男主的暂时胜利,或许透露出这样一种信号,即两种发展理念共存的社会,才是完整的生活链条,一旦一种理念彻底消灭另一种理念,终将是社会的灾难。而最完美的应该是两种理念高度融合发展。试想一下,如果圣殿骑士和刺客们的理念能够同时实现,那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一个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是一个遥远而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它一定会实现。那么,在共产主义未到来之前,人类会不断发展,同时两种理念也会继续争斗,或许这就是《刺客信条》反应的最深刻的主题。

而斗争的原因电影中也有暗示,即爱让我们有了弱点。毕竟人类无法忽视自己内心情感的波动,男主看到圣殿骑士的作为不由得大喊一声万物皆虚,万事皆允就成了刺客先知,而女主对圣殿骑士的做法由困惑到差点动摇,其父被杀后又立马坚定不移的继承了老父的意志。人是情感动物,有情的地方必然有反抗。虽然人类的情感不是一切冲突的根源,却总能推着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

虽然影片中的圣殿骑士一直是稳坐反派的位置,但是影片的主题本身仍然是冲突,没有绝对的正反面。生活本身是求取平衡的状态,联系到中国传统思想,本片传递的应该是一种中庸状态,既相互制衡,共同发展。说到这里,特别想提《辐射》里的:war,warneverchanges,不论是废土上的NCR(《辐射圣经》里废土上第一个强大的组织),还是钢铁兄弟会,英克雷等等,每个势力都相信,人类只有按照自己的理念来才能发展的更好,然而历史会给他们一记耳光: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不管是何种理念都只不过是历史长河里的一只皮皮虾,只有争斗从未改变。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4】

我想从两点来评价一下这部游戏改编的影片。

第一,从游戏的角度。首先我认为游戏是一种文化休闲活动,例如小说,电影等,不同的是游戏的代入感和互动性是最佳的,但同所有的文化一样,游戏是一种精神体验。我们都知道社会离不开政治制度,法律法规,军事武器,教育医疗,工程科技等等构建这个世界的基础物质和知识,它们承担着社会的框架和地基,没有它们也许这个世界会混乱不堪,暴力落后。但是,人类这种生物的伟大之处,不在如此,而是由古至今不断创造和发展的精神文化,简单而言,是人类的想象力。倘若没有想象力,人就只是动物,如行尸走肉,如螺丝螺母。且不论四大名著,金庸的武侠小说,给中华儿女描绘了一个忠肝义胆的武林;琼瑶的爱情故事,给青春男女刻画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年代。多少文学、艺术的形象成为了人们生活中脍炙人口的谈资,电影如此,音乐如此,游戏也是如此。

魔兽世界中部落与联盟间的争斗,刺客信条里圣殿骑士团与刺客间的厮杀,让我们的精神世界融入其中,抛开现实,放开想象,遨游沉浸,收获快乐。什么是文化,这就是文化,这就是文化的意义。但是,游戏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一种文化形式,它绝对是独立的,就像小说改编一样,游戏改编的电影已经不是游戏了,现在,它只是一部电影。所以为什么我没玩过它的游戏,却选择看这部电影呢。

第二,从影片的角度。我作为一个没有玩过《刺客信条》的观众,先大概解释一下我看到的电影剧情,因为好像很多人观看完整部影片有一种没看懂的感觉。影片从一个孩子亲眼看到母亲被父亲杀害,被迫逃离开篇,为男主的暴力倾向埋下伏笔,然后一下转入成年后的男主因杀人罪被执行死刑。好了,这下现实版的部分已经结束了,下面都是科幻加奇幻的想象力。首先明确一点,影片的背景是两大势力的争斗,圣殿骑士团与刺客信条。圣殿代表着皇权统治,而刺客代表着自由与反抗。

他们争夺的圣器,伊甸苹果,代表着自由意志的种子。顾名思义,刺客信条当然要夺得伊甸苹果,因为这是他们的意志象征。而圣殿骑士团也要争夺它,因为他们想消灭自由意志,达到统一和独裁,也就是控制人类的思想,一统世界。男主最开始在女主的帮助下答应加入清除暴力计划,其实这个计划的目的就是女主的父亲的一个骗局,为的就是通过这些刺客信条的后裔来找到圣器,伊甸苹果。至于那个能够通过基因实现后裔恢复祖先记忆的机器为什么存在,也许就是女主作为科学家研发的,要不怎么说是科幻呢,它就是这么存在的。男主在一次次通过机器寻回祖先的记忆过程中,逐渐恢复了作为刺客血统的自由意志,并在最后成为了新时代的刺客信条。相信这部影片只是这个系列的开篇,今后在现代文明世界,刺客信条与圣殿骑士团的斗争仍将继续。这其中有一个尾巴我还没有解开,女主出现在了男主带领下的刺客信条的映像中,也就是代表她应该也是一名刺客。

而她的父亲死后,她却作为圣殿骑士团的首领站在了大门口仰望天空,这种身份的转变我想将是之后系列影片会展开故事的引子。最后谈一点。我习惯将影片分成六大类(剧情,动作,喜剧,情色,恐怖和悬疑),不同种类的影片关注点不同。作为动作片,本片在格斗动作上并不出彩,至少没有极限特工那么惊险刺激,没有速度与激情那么诱惑痴迷,没有魔戒那么恢弘大气。但刺客的装束,武器都很亮眼,我是感觉真的酷帅吊炸天,戴着帽子的神秘感是一种极具吸引力的魅力!还有最精彩的动作应该是他们灵活的身姿,自如的逃跑过程,纵身一跃,从天而降,比现实的跑酷还酷。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5】

糟糕混乱的叙事,冗长乏善的剧情,《刺客信条》的电影化改编近乎就是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灾难,整部作品除了无数不多的游戏动作还原能让人稍提兴致,其余废话连篇的戏码,让人甚不经想如果能如游戏般的跳过这些剧情该有多好,可惜于这却是一场观众无法操控的电影。

首先申明一点的是,我自己并不是一个游戏迷,虽然偶有玩过《刺客信条》的游戏,却并不太熟悉这个故事的整体架构,所以抱着希望能了解这个游戏的心态,去看了《刺客信条》,相信抱有我这样心态去看这部电影的观众肯定也为数不少,但这部电影显然它所想要去取悦的可能真的只有游戏的铁粉,当电影过半,我几乎感受不到这部作品中建立了哪怕一丝的真情实感,塑造了哪怕一个真实立体的人物,不知所云的种种展开除了让人倍感莫名外毫无作为。

从游戏改编电影的角度来看,我全然未曾料想到这部电影能拍的如此糟糕,因为对比去年的《魔兽》虽然在剧情上也是差强人意,但至少将一个艾泽拉斯触目可及的展现在了观众面前,但《刺客信条》却非常愚蠢的将绝大多数时间停留在了现代,又极尽希望能讲好这个游戏的前世今生,但很可惜的是,一面相信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一场现代话痨版的《刺客信条》,而贾斯汀库泽尔在这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执导能力更是让人难以恭维,于是一个即无法博人眼球,又讲不好故事的呈现,何来什么信条可言?!

确切的来说,个人甚至都不觉得《刺客信条》能称的上是一部爆米花电影,整部作品除了为数不多的打斗场面和被誉为经典的信仰之跃外,再无看点,作为一部动作片,能将动作场面拍的如此敷衍了事,让人大感失望的也真是凤毛麟角,至于那一众本可大有作为的演员,在这样一个既没有真情,也匮乏剧情的故事中,亦基本没有任何能被人称道的表现。这无疑让电影连丁点爆米花的甜味都能难以尝到。

面对这样一部人物乱七八糟,故事不知所云的游戏改编电影,最终只想对电影导演说一句我并不想玩一场无法操控的游戏。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6】

终于在一天只剩一场排片、即将下映的当口赶来看了刺客信条宇宙的第一部电影。作为从刺客信条1开始直到最新的枭雄一款不落的老玩家,笔者的心情只能用满足来形容。这种满足是同样作为一名老玩家在魔兽的首部电影中所没有完全获取到的。故笔者也不太理解为何刺客大电影口碑如此糟糕,在笔者处,极力推荐。

游戏改编电影要怎么拍,一直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就拿20xx年的魔兽来说,电影选取了魔兽争霸游戏最初的剧情,以此打开通往艾泽拉斯世界的大门。对于初次来到这个世界的观众来说,该片确实很适合新手入门,影片详细介绍了艾泽拉斯大陆的土著种族与从遥远德拉诺而来的兽人各部落的邂逅与首场战争。不管有没有接触过游戏,都是很好的一次魔兽电影宇宙设定展示。当然,魔兽毕竟是直接改编自世界观中已有的剧情,因此不得不面临一种潜在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之前所有折戟沉沙的游戏电影翻船是否还原原作的人设与情节,所选演员是否符合角色的既定形象。相信这一点不仅对笔者,大部分玩家都很关注这一点,甚至所有根据已有文学、影视作品改编而成的电影都会面临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说实话,魔兽做的让人不太满意,省略和改动了许多重要剧情,人设几近崩坏,即使总有一些法术、生物、地理等彩蛋让人时不时兴奋一下。

刺客信条出了八部作品,传奇阿泰尔、大师埃奇奥、肯威一家三代、法国革命儿、伦敦帮派姐弟、还有倒霉催的现代刺客戴斯蒙,如此众多经典角色,该选谁下手呢。呼声最高的恐怕就是一代浪漫主义刺客大师埃奇奥了,然而改编风险也是最大的,稍不注意就会毁掉广大玩家心中刺客的代名词。故这部电影采取了更激进的方式来规避改编风险,在刺客信条的庞大世界观下,加入一名新的西班牙刺客与其后代,继续讲述现代的刺客后人与化身abstergo公司的圣殿骑士的斗法,以及圣殿骑士靠animus回溯基因记忆寻找伊甸园圣器的剧情。就像是看了一款新的游戏,不是吗,本片完全可以当做是对游戏世界的扩充,大体上令人放心,老玩家应该会很满足,刺客元素一应俱全。

启示录开头的马车追逐令人记忆犹新,电影也有所还原,把后续作品中骑马与马车上打斗也给加入进去丰富动作戏,还有兄弟会的集体战斗。敌人方面,最令人讨厌的重装厚甲蛮力精英持斧士兵算是影片古代部分的大boss,对付他确实让主角九死一生。说起动作戏,高空刺杀、双人刺杀、袖剑搏斗、连续刺杀、还有刺客无双那几代的双剑与终结技应有尽有,花式跑酷自不会少,动作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一剑封喉连血都不带。为了增强临场感,影片还设计了一些第一人称射击和观察镜头。影片最后一场动作戏是在集会大庭广众之下刺杀abstergo总裁类似圣殿骑士大团长的角色,很像游戏里面的高难度刺杀任务。不过遗憾的是,电影没有设置复杂花哨的潜入过程,只是混入人群,突如其来的背后割喉,熄灭了本该燃起的高潮之火,大大降低了惊险程度。

作为刺客的图腾、自由意志的象征,翱翔的老鹰在本片中占据了相当多篇幅,我们能通过鹰眼视角来观察西班牙古城的全貌,一些旋转高空镜头跟游戏里鹰眼开地图一样,甚至连电影时空间的切换转移也是靠老鹰来完成,既自然又切合游戏。最不能漏的,当属信仰之跃了,影片里面上演了两次。另外算作一个小彩蛋一闪而过的则是笔者最喜欢的马车上的草垛,只是电影中是敌人摔了进去。还有一处桥段玩家们一定不能眨眼和漏看,新一代刺客大师皈依刺客信条的时候,历代刺客大师都以幻象的形式出场,这也是考察玩家们记忆与情怀的时刻了。

本片对animus的展现不再是简单的躺下去,而是用一只机械臂把人吊起来,然后通过全息投影将记忆中的场景呈现出来,人就在空中做着各种动作,非常直观。回想一下,游戏里面每次刺杀一个重要人物后都会出现一个只剩下主角与死者的虚无场景,游戏里进入新的回忆时一开始也是从戴斯蒙本人渐渐变成刺客形象同时场景从虚无中出现,甚至还有看到回忆之外的空间。这些游戏元素,用本片的形式展现,非常恰当。

这部刺客信条古代戏份太少、现代戏份过多最被人吐槽,甚至有人说电影把玩家最不关心的游戏部分拍成了电影。但事实上,玩过最初戴斯蒙系列都知道,现代剧情其实一点都不鸡肋。之所以被人诟病也是因为戴斯蒙死后,育碧自己要把现代剧情砍成渣渣。游戏本身由玩家游玩的世界虽然以古代主体、现代刺客的任务极少,但就剧情本身来说,一切都是以现代圣殿骑士的活动为出发点。这部电影要向没有玩过游戏的观众介绍这个刺客世界的主要阵营与阴谋,显然让现代戏份多一点是有必要的。况且电影中古代部分完全以游戏里面记忆同步的方式出现,就像是一个接一个的任务,每一次回到古代都是大量动作戏的小高潮。再者,游戏流程十多二十小时,只算主线任务剧情也并未真的花费多少时间。所以笔者觉得除了现代部分节奏有些拖沓、电影时长过长之外,古代和现代的占比是比较合适的。游戏里没有露面的abstergo公司最高层、现代圣殿骑士长老会成员全体亮相,现代社会的刺客兄弟会一起造反战斗,还能有什么不满意。像笔者就一直很期待出一款现代背景的刺客信条,这部电影很好的填补了这一块空白,极大程度丰富了游戏世界观。

电影里面蝙蝠侠的女人和蝙蝠侠的管家成了一家人。有个不知道是不是彩蛋的对白,铁叔说自己说abstergo的负责人,法鲨回了一句,不就是管家咯。笔者差点笑出声儿来。

有没有玩过游戏都不重要,刺客信条以一种对路人相当友好的态度,靠对已有世界观的完善与扩充以及创造新人物,将观众带入这个有些热血的刺客世界,为以后游戏改编电影提供了一种出色的示范。

刺客信条观后感【篇7】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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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客读后感精华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信客读后感精华”,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信客读后感【篇1】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篇2】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里不妨套用一下:平庸的课都是相似的,好课各有各的精彩之处。

由于新课标“积极倡导自主、合作、**的学***”,提倡“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动”的教学。因此,有一段时间,老师们在教学形式上尽量做文章,好像学生越兴奋,课堂越热闹越好。他们把温馨的课堂气氛作为语文课堂的主要目标,看似热闹,实则浮华。但是刘桂香老师执教的《信客》,却让我们眼前为之一亮,这节课无疑是“体现自主、合作、**”教学理念的一个精彩样本!

首先,自主。新课程标准强调师生平等,强调学生是学习者,把课堂还给学生,改变了教师主导课堂的局面。在这门课上,无论是课前准备还是新的课堂教学,学生都是真正的参与者,成为学习者。

而刘老师在课堂里充其量只是节目主持人,是“节目”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点拨者,起着启发、引导和指导的作用。学生主人位置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自主学***能是一句空话?

其次,合作。合作性学***为了标新立异,花样翻新,而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中学生经验浅薄,缺乏经验。它们需要相互补充,并且需要长而互补的部分。只有通过信息咨询和信息收集,才能实现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只有相互讨论,各抒己见,才能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刘老师将学生分为问题解决小组、主题小组、性格分析小组、作业小组等,从课前准备到课堂新知识的传授,主题小组积极参与。它不仅充分发挥了小组优势,改进了语文课堂模式,加强了小组学习,提高了学生互动的频率,而且还相互交流了思想,丰富了学生的理解,加深了学生的思维!

再次,**。课堂**有别与科学研究。其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学习,积极求知,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精神。

在课堂上,刘老师引导学生对文本进行质疑问难,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意、**兴趣,引导学生坚持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力图使学生的认识既全面又深刻。

总之,刘老师的课精彩之处不容置疑。但是能够达到自主合作**这一要求,并非易事,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教师能够把握好一个精确的“度”。课改之路必定是曲折而艰难的,但我会努力的!

信客读后感【篇3】

第一次读《信客》这篇课文,我看到了他默默奉献的精神。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但作为一种毕生默默奉献的人,没有消亡,也不会消亡。因为,这种精神存在于大多数人心中。

读完《信客》这篇文章,我从“整整两天 ”、 “细声慢气 ”两个词中,可以看出老信客是很有耐心的尽管不会有人去看重他的职业, 可他依然任劳任怨地帮助别人,默默地奉献着。

作为一名信客,虽然经常要长途跋涉,四处奔波,可是依然存在着幸运的一方面。因为他们可以开阔视野。尽管信客的责任很重, 可是他们并不会因这一点小小的责任而压倒,而是会更加努力、更加辛勤地忙碌着,为他人默默奉献着。

无论这种职业多么卑微,多么不敬,但他们默默奉献的精神是别人无法比拟的。

虽然信众的时代已经过去,但心中的精神依然存在,它就像一粒种子,播在每个人的心中,让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永远传播下去!

“信客信客就在一个信字,千万别学我!”老信客用他惨痛的教训告诉了年轻信客诚信的重要性。他一辈子风尘苦旅,来回奔忙,

但是的一次失信便将他维持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不得不被迫放弃

了信客的工作,此后孤独终生。年轻的信徒继承了老信徒的品质,在漫长的道路上经受了很多磨难,

忍辱负重,踏踏实实,直到有一天,他被同胞陷害,进了巡防房。他思量再三,觉得这条路太凶险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埋葬,此时他没有选择继续忍耐,而是做出了新的选择,这一选择成就了他的另一种人生。当他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时,他发现现实生活的变化如此之快,以至于固有的文化远远落后于所谓的现代文明。

一方面是信仰,另一方面是社会的需要。在这两个困难中,他选择了前者,宁愿选择独立地支持自己的信仰,也不愿屈服于世俗现实。

难道两者真的只能成就其一吗?未然,后来他当了教师,当了校长,也正是由于他的坚守,才有了另一种人生的辉煌。诚信在不同的环境中可能会受挫甚至被抹杀,但只要我们坚持下去,用心去做,成功一定会在路的另一端等着你!

从信徒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对诚实的坚持,也是对人性的坚持!

《信客》是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也是一种职业。这项工作平凡而伟大,贫穷而富有,一个人支持农村和

城市的桥。

之前,老信客在时,并没有人在意。就因为他做了一点事,大家都把矛头指向他。人性中的自私、虚荣在文章中充分地体现。

在这样的氛围中,老信徒为了全村的利益选择了一个信的。

尽管他并没有答应,但老信客还是把自己一生的经验告诉了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终于被感动成了信徒,但他的道路也很崎岖,充满了不同的危险。

在本文中,笔者运用多种手法来衬托人性的恶,同时也运用人性的恶来衬托信徒的善心。

当有人死了,信徒总是第一个被发泄的人。亲人死去的痛苦总是发泄在信客身上,若是常人,早已挥手不干。但他与众不同。他和所有的信徒都有同样的品质——善良和力量。

人们并非没有良知,但大多数人都感到困惑。就如那位发了财

的同乡一般,总有良心发现的那一天。 那人承信客的恩,发了更大的财,这才知要报答信客,让信客

的生活变得不像从前一样辛苦劳累。 人是有感情、有良知的,无论他到了什么地步。而那些善良的

人的坚持,最后也都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此时对于一些事物充满了厌恶,但总有一

天,都会化成理解与感恩。

信客读后感【篇4】

导语:信客是一种私人职业,不受任何机构管理,旧时乡间对外的通信往来的人。乡村,过去没有邮局,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信客这种职业,受理的业务不定,主要有信件,一些衣食物品等。另外还有一些沟通传信的作用,如农村家属给外出闯荡的人的信或死讯。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

正文:《信客》读后感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寻找着答案,他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他一无所有,伴随着他的只是那间破旧的草房

他是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在苦苦等待的人,更是为了拥有诚信。

也许他的付出,往往不被人理解,面对村里人的说长到短,面对那不被人信任的目光,面对世人的唾骂。多少个黑夜,他独自坐在破草房的灯前,他想念老信客,他明白了老信客的心情,他的心中顿时满是辛酸与凄凉,谁会注意他?谁会感谢他?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信客读后感【篇5】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朝圣者沉重的脚步声是连接乡村和城市的纽带。

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

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

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显示了一个人思想道德的优越性。

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

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正如郑周永所说,信用就是财产。如果你有信用,你就拥有一切。麦格雷戈还说,在所有的商业交易中,信用是第一位的。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

“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

有时为了给偏远山区送50美元的备件,使用***的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声誉很高,这家公司几十年来一直兴旺发达。

这就是信贷给凯特皮勒带来的好处。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也就是说,承诺就是名誉。承诺的实现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时,却故意在存单上填上1000元,并走到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接待,并退还了多出的100元。这是发生在“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

正是因为这些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普通银行员工的坚持,他们才获得了如此光荣的称号。这种道德品质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它告诉我们,信誉取决于实际行动。

但也有一些单位的口号喊得很响。事情真的发生后,他们一再推卸责任,给群众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消费者拿着发票把洗衣机送回店里要新的时,让售货员很不高兴。

她说不可能换新的。我只能帮你修。今天没有修理工。你应该先把它拿回去,明天派人去修理。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

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怎么能令人信服呢?这告诉我们:

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

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

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

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着柱子去死,并获得了永恒的名声。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

流浪的孩子们每年都在等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

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6】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

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徒应该听从老信徒的血的教训:

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

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

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及其背后的深度。

信客读后感【篇7】

信客读后感

信客读后感(一):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二):

信客是新中国初年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奔波的乡村邮递员。他们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只能用肩背着重重的麻袋,靠着低廉的邮递费艰苦的过日子,而且务必没有一点儿私心,不然就会像老信客那样失去别人的信任。但是,不光是信客,普通人也要守信用。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是欺骗的世界里,我真不敢想象那会有多可怕。

信客有时还要帮忙不识字的农民们写信,便渐渐地有了很好的文学水平。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后,他最终当上了校长。

人生缺不了诚信,更缺不了磨练。

信客读后感(三):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职责感,甚至是无奈放下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此刻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能够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忙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能够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样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就应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那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

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以前带来的喜悦和期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理解,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透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那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情绪,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

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之后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能够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能够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客读后感(四):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五):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寻找着答案,他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他一无所有,伴随着他的只是那间破旧的草房

他是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在苦苦等待的人,更是为了拥有诚信。

也许他的付出,往往不被人理解,应对村里人的说长到短,应对那不被人信任的目光,应对世人的唾骂。多少个黑夜,他独自坐在破草房的灯前,他想念老信客,他明白了老信客的情绪,他的心中顿时满是辛酸与凄凉,谁会注意他?谁会感谢他?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能够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信客读后感(六):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七):

这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这天已经没有存在的好处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以前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以前的职业一样消逝,此刻,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以前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此刻,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八):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职责,就对方来说是一种期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个性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虽然说信客这个职业,已经随着世界的变化,时间的流逝,消失了……

但是,以前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各个地方,这样拥有无私奉献的人,仍存在着,并却永远不会消失。科技是在进步,但是信客这种高尚的精神,却会成为心中的永恒,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以前的职业一样消逝,此刻,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读后感(九):

《信客》读后感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职责,就对方来说是一种期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个性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样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礼貌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礼貌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

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这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样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那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上涨。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取: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尾生最终选取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万事诚为先。

刺客读后感(系列五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就需要付出努力和准备。读书是一个终身的过程,在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相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收获。但是,您是否对于写读后感存在很多疑惑呢?为了满足您的实际需求,我们特别编辑了“刺客读后感”。

刺客读后感【篇1】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4】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刺客读后感(经典14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刺客读后感(篇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3)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篇4)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5)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篇7)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8)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9)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1)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12)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3)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4)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刺客读后感(范文12篇)


我们经过编辑“刺客读后感”,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每当阅读一本优秀的书籍时,实际上就是与那些充满智慧的人交流。读完这些作品后,我们的思维被作者所引领,仿佛自己在思想的世界中畅游。我们刚刚结束了对这篇作品的阅读,现在正是将我们真实感受写下来的最佳时机。请相信,这篇文章包含了您所需的所有信息!

刺客读后感 篇1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 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 篇3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 篇6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客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 篇8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 篇9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10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 篇11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 篇12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信客读后感


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从哪个方面开始吗?当我们读一本书时,会有很多的感受和启迪。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法记录自己的新收获。编辑建议你读一读《信客读后感》,相信这篇文章会激发你的创造力!

信客读后感【篇1】

何为人性?

《信客》讲的是两代信客的命运,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对信客任劳任怨、诚信无私、善良宽容等优秀品质的赞美,即使在我读完,也不禁在心里为他鼓掌,可合上了书本,我心里又出现了疑问:何为人性?

这世上有多少种人,就会有多少种性格,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品质,可又有几个人敢正大光明地说,自己是最美好的呢?

“人之初,性本善。”谁不想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伟人,迎接别人赞赏的目光,可这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现实的残酷,各种利益的诱惑致使了多少人走上远离“善”字之路。在这个无比现实的社会,即使是心灵美好的人们也会终将被现实的残酷所击垮。不安于现状,想更前进一步固然是好,但也是只有自己付出多于别人的精力与时间后才能做到的。有些人不愿如此,想法设法地“找窍门”“钻空子”,殊不知,那样做等同于在自己的心灵上刷了一层层永远也无法褪下的黑色。

当今的社会是有许多无奈与残酷,可那并不能作为使自己心灵扭曲的借口,这世上好人毕竟是多的,为何别人能做到的,自己做不到?

在我们的身边每天都有罪恶的事情发生,但同时在某个地方也会有一些不知名的人做着善良、有爱心的事。一个心灵美好的人必定会给身边的人带去无限光明,一个心灵罪恶的人必定会给身边的人带去无限黑暗。为了自己也为身边的人,尽量让自己的心灵美好起来吧!

“人性向善”。没有不想做心灵高尚,品质善良的人,所以,从今以后,开始改变自己吧,在做一件缺乏“善”的事情之前,认真想一想自己这样做究竟对不对,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哪些伤害,会使心灵变黑几分,然后,停下你的脚步和行动。

像这位信客一样,保持自己的良好品质,让心灵亮起光彩!

人性为何?――善。

信客读后感【篇2】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置身事外的我们,似乎也听见那凄凉的警钟。

诚信需要以“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第一次读了《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篇3】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信客读后感【篇4】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5】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信客》有感_550 字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然而,过去是或希望是信徒的人并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一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

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

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能忍受的。然而,所有的信徒都默默地忍受着,没有任何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历史,现在,未来都是你我共同继承和发扬的。

这是一个信徒职业的墓志铭,但不是一个信徒的精神。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信客读后感【篇6】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今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么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上涨。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篇7】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篇8】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

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浸湿了他弯曲的背,但他仍在走路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奔波于城乡之间,坚定的脚步成为联系城乡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保持沉默,容忍屈辱。只有没有客人,人们才能想到他的好处。

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访沟通了城乡,增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是当时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信客读后感(二)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在事发现场外,我们似乎听到了凄凉的警报声。

诚信需要以许多美好的品质来维持,信客任劳任怨、默默无闻、能抵住**,这些都让我体会到信客的不易。拥有诚信并不容易,但失去诚信只是一瞬间。

我明白,“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读后感(三)

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

老信客很不放心,为年轻人详细讲解,年轻人没有拒绝,成了村里的新信客和外界的接触者。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

信徒不再是信徒。他只是有时间和别人写信,挣钱养家。几年后,村里成立了一所学校,缺少一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朝圣者。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

不久,他脱颖而出,成为这所小学的校长。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按照他的遗愿,他的坟墓建在老信徒的坟墓附近。

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

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当今社会,所谓的顾客似乎不那么重要。我们有许多高科技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客户。但在那个时代,信客是非常重要的,但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作为一个信访客人,我们应该注意信的性质。老信客就是一个例子。

虽然这些人很卑微,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四)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五)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小路上,为自己,也为他人。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角色,为别人能够传递家庭情感,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

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

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我还记得余秋雨刚刚上路时,他对游客对老信徒的企待的精彩描述:

青年信客上路后,一路到老宅探访。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

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六)

读了《信客》这篇散文,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座桥梁——心灵与心灵的沟通,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而我认为信客这行业是乡村与城市的桥梁,也是乡人与远行者心灵的桥梁.有人说,信客就是邮差,至少在我看题目时这样想过.

但读完文章,我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在我看来,信客的工作内容比那些邮差要有价值,信客要比邮差有着更多的人生经验和经历!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

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

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

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七)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篇9】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篇10】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信客读后感【篇11】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里不妨套用一下:平庸的课都是相似的,好课各有各的精彩之处。

由于新课标“积极倡导自主、合作、**的学***”,提倡“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动”的教学。因此,有一段时间,老师们在教学形式上尽量做文章,好像学生越兴奋,课堂越热闹越好。他们把温馨的课堂气氛作为语文课堂的主要目标,看似热闹,实则浮华。但是刘桂香老师执教的《信客》,却让我们眼前为之一亮,这节课无疑是“体现自主、合作、**”教学理念的一个精彩样本!

首先,自主。新课程标准强调师生平等,强调学生是学习者,把课堂还给学生,改变了教师主导课堂的局面。在这门课上,无论是课前准备还是新的课堂教学,学生都是真正的参与者,成为学习者。

而刘老师在课堂里充其量只是节目主持人,是“节目”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点拨者,起着启发、引导和指导的作用。学生主人位置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自主学***能是一句空话?

其次,合作。合作性学***为了标新立异,花样翻新,而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中学生经验浅薄,缺乏经验。它们需要相互补充,并且需要长而互补的部分。只有通过信息咨询和信息收集,才能实现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只有相互讨论,各抒己见,才能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刘老师将学生分为问题解决小组、主题小组、性格分析小组、作业小组等,从课前准备到课堂新知识的传授,主题小组积极参与。它不仅充分发挥了小组优势,改进了语文课堂模式,加强了小组学习,提高了学生互动的频率,而且还相互交流了思想,丰富了学生的理解,加深了学生的思维!

再次,**。课堂**有别与科学研究。其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学习,积极求知,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精神。

在课堂上,刘老师引导学生对文本进行质疑问难,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意、**兴趣,引导学生坚持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力图使学生的认识既全面又深刻。

总之,刘老师的课精彩之处不容置疑。但是能够达到自主合作**这一要求,并非易事,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教师能够把握好一个精确的“度”。课改之路必定是曲折而艰难的,但我会努力的!

信客读后感【篇12】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病。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场。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影观后感精选


当我们看完一部电影后,如何写出一篇真实的观后感呢?每当我们从影片中得到启示时,都会被演员们的演技所打动。对电影的感悟,需要经过深入的思考和洞察才能写出一篇有意义的观后感。而要让自己的观感能够充分体现,就需要能够准确抓住作品的要点。针对这个问题,工作总结之家给您整理了一份完整的“影观后感”指南,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为了方便您的再次阅读,记得收藏本页哦!

影观后感【篇1】

“生活到底放过了谁?”这句话道出我们的常态。每日,我们步履匆匆,为这忙,为那忙,忙到没了自己。忙,会意形声字,从心,亡声。丢失了心的即为忙。于是总有人抱怨,生活只剩下了眼前的苟且,把自己逼仄在繁忙琐碎的夹缝里苟延残喘。

可是,曾几何时,我们也是拥有过梦和远方的,是什么时候忘却了呢?最近重读了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从中又有了一些不一样的体会。

这部小说大致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能看见他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不自觉间,将自己生活里的负担升华成一种美好。有人说,它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作者平实温暖的娓娓讲述,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体验。让我尤为深刻的是马克李维对影子的想象力。

小时候我们都玩过踩影子的游戏,光亮之下,你动,它就跟着动;可是如果没有光,它就会完全消失。它附属于你存在,却又不完全属于你。小说的主人公拥有一种超能力,就是可以在与其他影子交叠时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它。能够透过影子,了解主人的过去将来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影子会倾诉主人内心最真实的声音,仿佛是一个个住在我们心里的孤独灵魂。我们大部分人,内心多多少少都充斥着这种孤独。(蒋勋的《孤独六讲》里对孤独有具体详细的阐述。)而这种孤独压抑得久了,就必须找个窗口去倾吐,去排遣。

所以,影子要发言。在一次影子重叠之后,马格的影子叛逃了,因为它觉得自己的主人糟透了,认为只有依附在好的人身上才有出路。多么有意味的话啊,影子居然有自己的主张和态度,会弃暗投明,会逃跑。它像人一样,向往光明,也崇尚自由美好。它有人的脾气,温和的时候,是倾吐,是抱怨;而当激烈的时候,是出走,是叛逃!生活中,你的影子是否也常常出没,你注意到了吗?城市上空迎风飞舞的风筝,是你的影子;那片广袤无际的空旷草地,是你的影子;你的影子还可以是一张床,一盏茶,一本书,一张远行的车票,别让生活的烦杂,忽略了心的感受。

“为每一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他们找到隐匿的记忆拼图,这是影子们对我的全部请托。”男孩接受影子的请托,并伸出了友爱之手。他把母亲写给自己的信给了伊凡,弥补他的缺憾,帮助吕克出发寻找他的学医梦想,也最终完成了他自己的生命体现,收获了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个“偷”字也很有意思,单人一个俞,逾越界限乃为偷,与其说偷,不如说是这些影子越界找上了他。如果我们还不忙里偷闲,照料好自己的“影子”,终有一天它也会被“偷”走。罗兰说:“没有人能真正分担你心灵的寂寞。”我们要尽到主人的本分,跟影子交谈,跟另一个隐形的自己交谈,呵护它们的感受和需求,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发现并了解潜在的那个真实的自己!送给大家一句莎士比亚的话:“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是警醒,也是共勉!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的好友吕克。吕克内心十分渴望成为一名医生,他不安于做个平凡的面包师,于是男孩劝服了父亲让他去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愿望之时,才发现其实他并非真心喜欢这个职业,最后他选择回到让他感到幸福满满的面包店里当一名普通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美味的蛋糕甜点。这让我思考起何为幸福,人生又该如何选择的这些个人生大命题。我不太认同里的原罪说,我认为人的一生应该是走向幸福和圆满的。那到底什么才是幸福?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抱怨生活的幸福值太低,于是,我们开始幻想各种可能,甚至憧憬向往起那条未选择的那条路。我也时常如此,于是常常徘徊,也常常追悔。可吕克的选择,让我明白,所谓幸福,就是你能够得着的生活和一颗满足的心,原来也没那么难,没那么高深。在幸福值越发低微的今天,我们或许都该自省,是否因为虚妄太多,不知满足?或许我们一时改变不了生活现状,但起码可以尝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态度,让自己的幸福值拔高,再拔高一点。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

《偷影子的人》,让我懂得去发现真实的内在,成全真切的幸福。看顾好自己的心,愿我们的影子不再孤独……

影观后感【篇2】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

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

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感情如此,生活亦是如此!

影观后感【篇3】

看完书,想说的话很多,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主人公一直都“像”是一个善良的人,小时候把爸爸的离开归咎于自己的没用,不能讨爸爸欢心,长大了能把曾经很想占有的女友让给好友,并为他们的幸福感到欣慰。但我想,前者更多是因为主人公的自卑心理在作祟,后者则是主人公真正认清了什么才是自己正真想要的

然而,主人公也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人,因为偶然发现自己有了超能力,便小心翼翼地不去靠近别人,不愿轻易触碰别人埋藏心底的秘密,并把为每一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当成自己的使命,也正因为他的善良,伊凡得以走出回忆的囚笼,吕克也最终明白了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幸福感.

虽然故事不长,但也还是让人感受到了真切的难过以及幸福,我认为结局足够饱满了,发现爸爸的信时的'委屈让人感同身受,最后与克蕾儿的重逢也如幻想般美好,虽然这种情节的转折让我不禁想到,现实生活中哪能有这么轻易的美好,现实中的故事往往更为复杂且冗长,但看完还是让人心里暖暖的,主人公是可怜的但也是幸福的,可能就像是上帝并没有忘记为他打开一扇窗吧.

影观后感【篇4】

什么是爱?如何去爱?这个问题无疑是一个最简单而又是最难的问题。

《偷影子的人》正是这样一本小说,作者用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将亲情、爱情、友情为读者娓娓道来。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男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自己拥有一种特殊能力:他能“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倾听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男孩的母亲。她的丈夫,也就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童年时代背叛了这个家庭,与另一个女人重新组建了家庭,从此这个家庭不再有父亲一词的存在。起初,她无法承受对此带来的打击,却又知道自己不得不走出这悲伤的阴霾,她无法逃避甚至改变这残酷的现实,为了她,为了她的孩子,都必须要振作起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总是偷偷的抹着眼泪。花绽放又凋零,她总是疲备的回到家里。在这已是要支离破碎的家庭里,尽力弥补着孩子内心父亲这个位置的空缺。岁月静好,却又总是不依不饶的离去,经历了岁月的蹉跎,她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为了让孩子不失去她,他隐藏了男孩父亲在离开后给男孩寄来的信件。为了不影响儿子平静的生活,在一个静谧的夜晚悄然离去。

这尝不是一种爱?一种母亲对孩子无私的爱?漫长的人生路途中,爱就在你的不经意间默默绽放。爱,无法触及之,却能感之。爱,不一定令你潸然泪下,确实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爱,就在你的身边,无处不在,只等待你去发现。不要认为你缺爱,当你回眸发现,你就是最幸福的。

《偷影子的人》是一本送给所有缺爱或在爱中迷失的人们的小说,愿人们都能互相传递爱,感受爱,相信爱并且珍惜爱,让爱成为点亮他人困境的光芒,让爱动起来!

影观后感【篇5】

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我觉得作者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成功人士,亦或是所谓蛮横的恶棍,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我们要想了解别人,如果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别人,那绝对是片面的。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才有可能多一点了解。

书里偷影子的小男孩,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却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的深沉的爱。其实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些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他偷过很多人的影子却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有些人,有些事需要我们用心去感知,虽然我们没有小男孩那“偷影子”的功能,但我们可以爱自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影观后感【篇6】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

——莎士比亚

“我”是班上弱小的男生,然,这样一个平凡的孩子,却可以和他人的影子对话。青春懵懂的心对同班的伊丽莎白产生好感。仿佛带点忧愁又有悲痛。同时,在这样的遭遇中,“我”又邂逅了伊凡与一位又聋又哑的女孩克蕾儿。小小的魔法使经历变得温馨而美丽。与伊凡的影子对话后,美丽的友情与柔软的心灵使“我”决定帮助伊凡追逐自己的梦想。之后又遇见了渴望改变的吕克及医生苏菲,复杂而纤细的情感交织成这本书。在他人影子的诉说中,在一次次的决定中,“我”成长为一个越来越完整的人。

责任、梦想、追逐、爱,想到些许词语。文中“我”的朋友吕克是一个面包师的儿子,子承父业,吕克也应成为一位面包师,但他心中却有另一个梦想——成为一位医生。在与吕克的影子对话后,“我”决定帮助吕克,将一个个借口抛于脑后,去做自己想做的。但在成为一位医生的路途中,吕克发现医生并不适合他,他希望的是看见人们温暖的笑脸,清晨熟人之间亲近的招呼,而成为医生只是他的一个愿望,却并非最适合他的。上帝给予你一种能力,那就意味着一种你必须负担的责任,你可以利用它让更多人活得更好,更精彩,这也就证明上帝是偏爱你的,因为他希望你从中得到更多快乐,但你善意的帮助却不一定都有理想的结果。因为有些人(包括自己)都不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究竟需要些什么,所以也就证明你梦想的,渴望的,那些拥有着光鲜外表的并不一定是你需要的。而说不定你正拥的的那些,也许听起来不伟大,不尽人意的才是能充实你的。不过,因为你还年轻,所以错几次又有何妨?认清你自己所需要的,不也是十分重要的么?你所珍贵的不是你的过去,你的未来,而是你的现在,毕竟我们活在当下。

在小小的温馨与幸福感中,我感到了自己的责任与青春在这个盛满爱与友情的世界,生命中的小小光芒。

踩着月光下跳跃、移动的影子变得高大,溢满了自信,像一个孩子一下下向前跑去,坚定不移。

影观后感【篇7】

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啊!温柔细腻的笔触带着足以治愈任何伤痛的温情,这是一场浪漫主义的盛宴,清新又纯真。

马克。李唯这本用温馨、喜悦、哀伤与爱交织出的书,令我灵魂深处的童年记忆悸动,唤醒了我童年的无邪灵魂。合拢这本书时,就如同合上了自己的童年,我犹如沉醉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中,从空气中嗅到了浓浓的感动与温情。我静静地倚靠着沙发,幸福感仿佛从四面八方涌来,令我有不禁想要默默流泪的冲动。浓浓的感动弥漫了我整个灵魂,我知道我的心早已被这个男孩的故事俘获了。一心一意地被那个爱与友情盛开的美丽世界感动地深入肺腑。

主人公的童年并不快乐,因为个子矮小而被班上的大个欺负,父母离异,再加上成绩和身体都不好,他的童年在那个外省的小城市里,带着忧愁与悲伤,在绝望中等待着长大。直到他发现自己有与别人影子交谈的特殊能力,他那受伤的心才慢慢地被成熟补好、书里的许多情节我无法言尽,容我卖个关子,好让更多的人去追读。

这本书是一支灵魂奏鸣曲,使我的童年与梦想也被惊醒,当年的热血早已被时间与现实冲垮,岁月无情,多少孩提时代深铭于灵魂深处的`感动与纯真之情已然消逝,现实的磨砺令我们日渐成熟,我们也摈弃了许多曾经纯真的感情与梦想,变得日益市侩,这便是无奈的现实所致。在人与人的社会中,只要有欲望存在,许多的善良纯真也只能隐匿消散,梦想就如同影子一般,是自身的写照,仿佛触手可得,却又隔着遥不可及的现实。回想曾经的豪言壮语,如今只道惆怅与彷惶,试问谁当初不曾许下气吞山河的鸿鹄大志,现在也只能叹息年少轻狂。周围的一切都在改变,连带着我们最初的梦想。

希望很多年以后,我们不要只能拥吻童年的影子,于是只能拥有幸福的幻影。这本书就像是最为治愈心灵的圣药,带领着我们仿佛越过了岁月,穿梭到了美好的童年,而品味着书中那么纯真的童年,令我不禁潸然泪下。

多么美妙的一趟奇幻旅程啊!我抬头望天,任由心里的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封面上的小男孩仍然轻吻着他的影子,而我又一次打开了这本书,延续着一份阅读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