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汇总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汇总。

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都具有什么特点呢?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今天跑去把大魔术师和福尔摩斯2看完了。

跟夏洛克暧昧的妹子开头就被弄死了,结果整部片子阴阳失调,还好与华生的基情挽救了电影。和最近也在播的剧集新福一比,剧集就显得渣了,卷福被演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自恋病人,只会无时无刻的抓住一切机会炫耀自己的才艺智商和与众不同,相比下,小唐尼诠释下的福尔摩斯更让我喜欢,福尔摩斯傲娇的那种属性,厚颜无耻的拖着华生陪他出生入死,只因他把对方当成那个可以把后背交付的死党,剧集里的华生感觉就是个龙套,用来陪衬卷福的智商的,电影里裘德洛的华生很出彩,丝毫不让人觉得他只是个助手。回来的路上又想了想,电影和剧集比较下,感觉电影里的二人组就像郭德纲和于谦,虽然相声分逗哏捧哏,但是于谦和郭德纲却总是有来有往,剧集里的大约就是所谓的'主流相声演员吧,一个不停的逗,另一个就是摆设在那答应着,特没劲。

电影里莫里亚蒂始终用华生的安危来威胁夏洛克,使得影片最终夏洛克为了华生选择了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当华生打开门正好看到了夏洛克拉着莫里亚蒂跌下阳台坠入悬崖那一幕,裘德洛的眼神,让人揪心,不得不说,这就是爱,唉。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侦探呀!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其中四签名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我觉得我们面对事情时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的面对事情。沉着应对,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前些时,我看了同学黄雅静的《我的福尔摩斯妈妈》之后,深有感触:简直是同病相怜!她妈妈和我的妈妈是亲姐妹吧!我妈妈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有时,当我看作业写得差不多的时候,便伺机把手机拿来,借着查资料的名义,看一下新闻,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曦曦,是不是又在看手机呀!那声音既低沉,又令人毛骨悚然,还让人细思极恐。咦?老妈不是去洗衣服了吗?我转过身一看,妈呀!她居然,她居然她居然就站在我身后!当时我还狡辩:谁说的!我刚刚还一直我话还没说一半,她就打断我道:你刚刚一直在看手机!对不对!我告诉你,我看你的背影,就知道你在干什么!你是骗不了我的!呜呜

还有一次,我找胡宇涵借了一本书,眼看明天作文就要还书了,可别说看了,我连翻都没翻一下!怎么办呢?有了!我心生一计:晚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把手电筒和书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等我睡觉时,我钻进被子里,双手拿着那本书,口含着手电筒,刚还没看一会儿,只听见了门被打开了的吱吱声,紧接着,只听见一个既阴森又恐怖的声音:曦曦,是不是在偷偷看书在呀!我忙伸出头一看,妈呀!怎么是老妈!我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偷偷看书的呢?只见老妈笑了笑,说:这可是个秘密,我一定不会告诉你的。唉!看来我做了什么,都逃不过老妈的法眼呀!

无论是我感到喜悦或悲伤时,就算我不表现出来,老妈都会猜透我的心思。我有个这么懂我心思的妈妈,我应该感到开心还是烦恼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9)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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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观后感


为了记录看过作品之后的感想,好好写一篇观后感是相当值得的,经常写观后感,加强创作能力,你是否在为写作品名的观后感而苦恼?经过仔细分析工作总结之家为您编辑了“福尔摩斯观后感”,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启发!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这本书主要讲福尔摩斯和他的两个

朋友以及他的家庭

教师的冒险故事。

我真敬佩福尔摩斯。我钦佩他冒险的能力和观察的能力。其中最令我最敬佩的是他对朋友的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

福尔摩斯不仅尊重爱情,而且勇敢!在第十章中,他和他的朋友们被坏人抓住,扔进一个大黑洞,那里有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怪物。这时福尔摩斯急中生智从包里拿出一把大刀和怪物打了起来,福尔摩斯把怪物引到一边,然后扔了一把手枪给他的朋友,大声的说:

“快把旁边的玻璃打碎。”他的朋友照做了,就在怪物张大嘴巴快把他们咬到的时候,千钧一发之时,他们从打碎的玻璃中跳了出去,他们得救了!福尔摩斯在任何时候都面临着各种危险,甚至是喝水和开车。

但他将勇敢地面对各种危险,使他和他的朋友们能够安全地获救。从这章就能看出福尔斯的勇敢!而第十一章就讲到了他的朋友马修·阿纳特被一伙坏人抓走了,这时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他二话不说连忙叫了一辆马车追了上去。

我到了机场才和朋友们联系,直到我和朋友们一起把马修从坏人手中救了出来。从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非常重视友谊和友谊

友谊。 福尔摩斯还有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就是他那种坚定自己信念的精神!而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对任何事情总是坚定不了自己的信念,就拿我做作业和

考试来说吧。每当我做题目选定一个答案后总是喜欢改来改去,总怀疑自己填的答案不是最正确的,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又把答案给改了。原来我选择的第一个答案其实是对的,所以我想改掉坏习惯,像福尔摩斯那样学习。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东西要学,比如他的机智,他遇到困难时的冷静等等。。。

读完福尔摩斯,我有了深刻的理解。我希望你能认真阅读这个冒险故事。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2】

《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朋友华生医生破获各类奇案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叫查理士•麦卡锡的人被暗杀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儿子。但福尔摩斯在现场细致地勘查后发现凶手是“一个高个子,惯用左手,右腿略跛,穿着厚底狩猎靴及一件灰斗篷,吸印度雪茄,用烟嘴,口袋中有一把很钝的小刀”的人,并不是麦卡锡先生的儿子。因为他发现凶手右脚脚印全都没有左脚的清楚;死者的伤口在左边;现场附近的一棵树后有雪茄的烟灰,并且雪茄尾端的切割处不整齐。

成功学家鼻祖、大演说家罗曼•文森特•皮尔说过: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能够迅速破案,正是因为他能够留心细节,并因此而做出正确的推断。不注意细节有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1967年8月23日,苏联的“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在返回大气层时,突然发生了恶性事故——减速降落伞无法打开,宇航员科马罗夫因此而牺牲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注意细节的人往往能有大成就。我国古代著名医者李时珍,为编写《本草纲目》尝遍百草。他为了辨别鸡肠草和鹅肠草,仔细地观察叶子的形状,并且把它们放入口中品尝。然后他写道:“鸡肠草生嚼涎滑,鹅肠草生嚼无涎……”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3】

侦探小说是我最一直都很喜欢的小说,可能是小时候受香港警匪片的影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是高二的时候我姐给我买的一本书,一直很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4】

课件****5yk

在调查期间,我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高上诉法院——福尔摩斯。在我们看来,福尔摩斯是侦探的代名词。他破案的神话是妇孺皆知的。他有惊人的推理能力,能从外表知道一个人的职业;他具有穿透一切迷惑表象的观察力,目光如炬又明察秋毫;他博闻强记,对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恐怖刑事案件了如指掌、如数家珍;他擅长化学实验和医学测试,能从一滴水中了解大西洋的存在。

在《血字研究》一案中,在福尔摩斯眼中处处都是答案,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从**与被害者的脚印,推断出他们分别穿着方头靴和漂亮靴子。根据脚印跨度----方头靴一步跨过四尺半的泥坑、漂亮靴子却是绕过去的----推算出方头靴的主人不可能是个老头,而被害者穿的是漂亮靴子。

死者身上无伤痕、嘴唇有酸味,地上有大滩血迹而无扭打痕迹,可见是**流的鼻血,所以**血液流动旺盛。依据血写的“瑞契”距地距离,判断**身高大约六尺。“瑞契”旁边有很多乱擦以及雪茄烟灰判断,**有长指甲、抽印度雪茄并且很有可能是个赤面人。

我从中感受到福尔摩斯的推断分析能力极强,看书时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就已经告诉答案了。我屡屡被他的探案速度震撼,经常是我刚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却发现案子已经结了。

有时我也尝试着去破案,结果只能是浅尝辄止,我不得不把它们当成一个个小故事来看,但是也受到了极大的启发:福尔摩斯拥有火眼金睛,不会被表象所迷惑,比如说在《诺伍德的建筑商》一案中,勒雷斯雷德警长蒙蔽于血手印的假象没有注意到大厅少了6公尺,一定不能随便假设和猜测,因为胡蒙不准反而会误入歧途。福尔摩斯拥有最强大脑,他常说“我决定站在犯人这一边,不站在死者这一边”,只有换位思考,基于理性分析的思维推断,才能做出符合逻辑和接近真相的推理结果。

福尔摩斯如果不做侦探,肯定是个科学家,他发明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能够万无一失的来检验血迹,凸显他高超的科学水平。福尔摩斯是案件档案馆,正如他说的“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充沛的知识积累和断案阅历,才是福尔摩斯成为名侦探的终极**。

纵使百年过去,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依然栩栩如生,正如那句十分经典的推荐词----像名侦探一样思考,同福尔摩斯一起寻找真相。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是不是缺少这些宝贵的精神?细致观察事物,奥秘总蕴藏在司空见惯中;遇事沉着镇定,真相就在眼前;钻研科学不需死板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坚持下去,才能进入成功的殿堂!

学到这些,虽然我们是平凡人,但我们也可以做自己心目中的“福尔摩斯”!

课件****5yk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5】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亚瑟·柯南·道尔的杰出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来,很多人都成了福尔摩斯的粉丝,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自称是顾问侦探。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观察力强,推理能力强,而且剑术、拳击、小提琴等技艺精湛。这一定是他每次都能活下来的原因。然而,福尔摩斯并不总是一个人在处理案件。他有一个很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多年来一直是福尔摩斯的室友,是他处理案件的得力助手,也是他医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新的犯罪头目仍然逍遥法外: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

很久以后,当华生博士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时,他收到了福尔摩斯的一些东西,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了。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和各方面的才能。他依靠头脑来解决复杂的案件。虽然他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

我也渴望成为福尔摩斯!

今天我看了《我和狗狗有十个约定》。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齐藤光的女孩,在十一岁左右时,母亲因生病去世了,所以就一直过着和父亲两个人的生活,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每天都是小光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直到有一天,小光在母亲生前最喜欢用的一个垫子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得到父亲同意之后,就开始养它,并且给它起名为袜子。在与小狗生活的十二年里,他们经历了悲伤、快乐,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在与袜子相处时,小光遵守了与狗的十个约定中的九个,在袜子走后,父亲把小光母亲在临走前写给小光的一封信交给了小光,上面写着与狗的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旅行。

所以,请不要忘记,我一直爱你。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6】

(贾旭)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的是1878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他到奈特黎学习军事医学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沃森入伍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跟随一群像我一样被遗弃的军官安全抵达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立即就任了我的新职务。

这场运动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却给沃森带来了不幸和灾难。在他被调到巴克州旅后,他和该旅参加了在梅旺德的决定性战斗。在这次竞选中,他肩膀中了一颗jazer子弹,折断了肩胛骨,撞伤了锁骨下的动脉。

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福尔摩斯和他同住一个房间,福尔摩斯同意了。

他们这样见面是不是很有趣?福尔摩斯的判断和观察值得学习吗?

[参考]福尔摩斯的读后感600字合集8篇


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在欣赏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深深被阅读的魅力所折服。当你要想真正的去理解作品,应该以读书感悟来认真回味。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福尔摩斯的读后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

最近我一直在阅读一本叫做《福尔摩斯》的书,我看完了非常激动,这本书太符合我的口味了,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介绍给我的书友了。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一位很受好评的推理作家,他用出色的细节描写和准确的心理描绘赢得了许多书迷的赞赏。这本书的讲述者是一位英俊潇洒足智多谋的大侦探,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他是伦敦的大英雄,每当这个城市出现犯罪他就会挺身而出,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出到底谁是真凶,将其绳之以法。有时候案件十分棘手,对手十分强大,但福尔摩斯总是用冷静和智慧将他们一一击败。他就像这个城市的守护神一样,使一切犯罪都无处遁形。

这本书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曲折的情节,还有很多深刻的道理,它告诉我们面对罪恶不能害怕,一定要坚守在正义的一方,用智慧和冷静去解决。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3

如果拓宽“咨询顾问”的边界,我觉得福尔摩斯当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其中之一——当然是在允许小说中的人物参与评选的情况下。

他的客户范围非常广泛,甚至包括了政府门(《布鲁士-巴丁登计划》)和欧洲的王室(《波宫秘闻》);他破获的案件也可谓丰富多彩,有的是连环命案,有的是男女感情纠葛,有的却只不过是智力游戏。也许他并不是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最好的答案,但是他的表现无疑得到了所有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赏,得到了专业级竞争对手(伦敦警局-苏格兰场等)的一致尊敬,也令我等旁观者为之景仰和痴迷,也就是说,他的客户满意度是最高的,业内口碑和公众中的品牌声誉也都是最好的。

什么是福尔摩斯赖以成名的利器呢?当然,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无疑是最令人惊叹不已的——毫不夸张的说,通过一根手杖、一顶帽子,他甚至可以参透你的一生——然而除此之外,以下三点也是他之所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咨询顾问”所不可或缺的。

1、旧案索引

福尔摩斯不止一次地表达过这个意思——“天底下没有新鲜的事。所有的是以前都发生过。”这么说确实过于绝对了,但是对于以实践经验为基础的咨询行业来说,过去已经发生的案例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表面上看,福尔摩斯的直觉确实异乎常人,但是这种直觉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以丰富的经验积累为后盾的,他自己就建立了一套旧案索引系统,用摘录的方式将所有有关的人物、事件归档,遇到相似的案件或问题,马上就会捕捉到线索,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做到福尔摩斯那样优秀,先从建立旧案索引开始吧。

2、华生

在我看来,华生并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助手”,他的出现似乎就是要以迟钝、业余甚至幼稚反衬福尔摩斯的敏锐、严谨和老练。然而,华生——也可以说是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自己——确是一个顶级的宣传者。

优秀的侦探(咨询顾问)身边需要助手,也需要这样的传播者。

3、“贝克街221号”、“小提琴”、“老黑烟斗”……

不仅有华生的宣传,实际上福尔摩斯自身也是非常注重“形象包装”的。他长年住在贝克街221号、碰到令人头疼的案子时会拉拉小提琴、用老黑烟斗抽着粗烟草、单调而专注的习性……这些作为独特的品牌符号构成福尔摩斯在人们心目中的生动形象。

有个性的人更容易让人记住,让人感兴趣。小说是这么写的,品牌传播的规律也是如此。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4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5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6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7

近段时间,我用六天的时间读完了个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觉得[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非常精彩。

书中主人翁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了很多案子的著名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的方法破了《血字研究》和《带斑点带子》等案子,利用询问和跟踪的办法破了《失踪娘》和《神秘的客人》等案子。我看了以后受益非浅。如果你读了这一些案子的侦破经过以后,也会陶冶你的情操,开发你的智力,增强你的勇气。

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先生,学习他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多用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吧,来满足你的求知欲望,这是促使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8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700字6篇


推荐各位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故事一定会震撼到你,我们不妨写一篇简单的读后感,谈谈自己的感受。什么是作品呢?以下是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的读后感,带给大家。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1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3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4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5

我今年十月六号满十周岁,我是一个活泼可爱勇于探险的男生。

我最近特别迷恋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已经看了5本了,每一本故事内容都惊险刺激,我喜欢福尔摩斯冷静的大脑,缜密的思维和富有逻辑性的推理,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还有,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我的班主任许老师也经常教导我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每天妈妈送我上学的路上,总会碰到一位不认识的大姐姐和她的妈妈,每次我都会观察那位姐姐,从她的外表我能判断她是一位足球爱好者:第一:她黑黑的皮肤,高个子,扎着马尾辫,精气神十足就是那种很美很飒的样子。第二:穿着打扮一般都是特别的宽松运动,这也是很多喜欢运动的人的特征,而且非常喜欢穿短裤,当然是那种到膝盖的,这也是为了踢足球做准备的,还有那双黑色中有几条白斑纹。酷似斑马一样的足球鞋。第三:就是想装都装不出来的动作了,那就是在地上见到一个瓶子或者瓶盖子,甚至一个小石子,都想踢上两脚,(足球里的一个花式动作)还有不由自主的走小碎步!一般女生是不会做这个动作的,但喜欢踢足球的女生一般都会做。果不其然在一次课后休息时间我来到操场玩碰到6年级的姐姐们在足球比赛,我问了旁边观看的哥哥,才验证了我之前的判断,电梯里那位姐姐就是足球队的。

听完这些话妈妈都惊呆了你是怎么猜到的呢?相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场景:在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时,就立刻辨别出华生是一名去过阿富汗的军医。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那么快地辨别出来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一名军医呢?是观察。敏锐的观察力。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中,不管同伴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将爱心传递,建构一个和谐文明的大家园。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得知识,才能使自己有更大的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