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模板10篇)。
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有着让自己感触颇多的情节,写观后感是梳理自己的思路,可以向给潜在读者一些参考,为此,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花时间整理了红书的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红书的读后感【篇1】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狱内狱外种种复杂残酷的斗争与作者笔下的众多英雄人物都带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坚强如许云峰,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始终不屈不挠,让敌人束手无策;充满传奇色彩的疯老头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乃至阴险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等人物形象,都通过激荡人心的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红书的读后感【篇2】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国民党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国民党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红书的读后感【篇3】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每当这支歌响起,我便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闪闪红星》。
这本书催人泪下,感人肺腑。通过优美流畅的语言,曲折惊险的情节,给我们讲述了:在江西一个叫柳溪的村子,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一个叫潘冬子的小男孩,他机智勇敢,顽强不屈。在一次红军与敌人的作战中,他把敌人唯一逃跑的桥给炸了,使得红军把敌人全部歼灭。潘冬子的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在他要与红军队伍转移到井冈山的前一天,他送给潘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就是在大家的帮助下以及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终于杀死了胡汉三,替乡亲们除了害。
读完这本书,我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在qiang林弹雨中来回穿梭;时而看到了潘冬子顽强的与敌人抗争;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冒着生命危险给红军送敌人的情报我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的幸福是红军战士们用鲜血染成的,用生命换来的。革命战士们,大智大勇,无谓艰辛,勇于奋斗的精神,是他们为我们开辟出了新的未来,是他们为我们打出了如今的美好生活。是啊,正如歌中所唱跟着毛主席,跟着党,闪闪的红星传万代。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毛泽东的故事》读后感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红书的读后感【篇4】
我读了《红军故事集》才晓得陈毅自治伤口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1934年10月,在长征中,陈毅在反围剿战斗中大褪受了重伤,中央领导决定让他留下,领导南方人民坚持斗争。1935的夏天,陈毅回有山不久,大褪的伤口就发炎了。他忍痛坚持走路,指挥作战。一天,陈毅去大庚岭下开会议,在出发前把伤褪跷在大石头上,抹了万金油。这时大宋同志走了过来,陈毅马上把褪放下,若无其事的站起来和他一起走了。
黄昏之时,陈毅趁人还没到齐,悄悄地到树林中拼命的挤着伤口,不料被大宋和聋牯同志看到了这个场面,都十分的心疼,他们看见陈毅的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流,身上单衣全湿透了,脓血滴在地上,把黄泥都浸透了一大-片。陈毅马上叫他们帮忙,经过了好一会儿,陈毅才把伤口包扎好,之后便去开会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只有把生死的念头排除,就没有什么事完不成的。红军中的英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其中的一件,这些鲜活的事例还告诉我们只有坚持斗争不怕伤痛,不怕牺牲,才能解放全中国。
红书的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红书的读后感【篇6】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红书的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回望硝烟》。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是纪念建党90周年许多革命前辈回忆长征时代到中国革命的一首首悲壮的诗篇。长征中,在红军战士的热血奋战下,占领了枪林弹雨中的泸定桥;艰难的爬过了鸟儿飞不过的大雪山;又走过了寒冷饥饿缺氧的大草原。经过红军战士的英勇战斗,终于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革命征途。八路军、新四军浴血奋战。忘我的革命精神与日本侵略者作战,有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用他们的鲜血谱写了壮丽的诗篇。八路军战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使用了厉害的对战方式,让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中。赶走了日本人,国民党撕毁了停战协议,展开了大规模的内战。人民解放军又投入了新的战争中,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铁的纪律,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插遍了祖国大地,解放了全中国。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警醒后人。《回望硝烟》不仅是一部描绘民族解放历程的煌煌精品,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鸿篇巨制,更是一部刻画国民党从执政到下台、从辉煌到失败全程的史诗大作。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其中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然而这一革命的果实却又被袁世凯窃取。紧接而来的军阀混战,更进一步的加剧了人民的苦难。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却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的领土,那些强权国家,根本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硬是将德国在中国的权利转让给日本。“弱国无外交”,
《回望硝烟》书中的一句话,告诉了人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自救就必须自强。
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它应允了历史的要求,应允了民族的要求。它的诞生,给中国带来了希望,给人民带来了光明,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从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开始了艰苦的斗争,最终终于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
光阴似箭,现在党已经90岁了,从当年的“风腥血雨”到现在雨过天晴,又有谁能体会当时的艰辛历程呢,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才是甜。当共产党诞生的时候,就仿佛注定它以后的成功,看完《回望硝烟》才明白,当初党的诞生,就是为现在的和平而建立,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共产党对我们的“恩赐”。毛主席说:“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所以,我们要在这幸福安定的环境下学习生活,要加倍得珍惜,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
红书的读后感【篇8】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ròutǐ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看的书是《小金马》。它这本书要讲的是主人公小金马的勇敢。
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好了:
秋天到了,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得麦子金灿灿地发亮。麦田里,走来了一列整齐的队伍。他们唱着歌儿,向前走去。“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儿童团长是小金马。他今天十三岁,红色的小脸蛋,高高的鼻梁,真可爱!
孙家庄小学放假了。小金马带着队伍去麦田巡逻。他他们扛着鬼头刀,红缨枪,真威风!
金马的后面是他的弟弟小林。小林五岁,他拿着妈妈的木梳当手枪。吴大叔的儿子金海,拿羊角当号兵。
孩子们向麦田东边的青松林走去。它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葬在这里的十三位叔叔。他们把墓地种满了红月季,坟前的草上,经常有朵朵花儿。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草儿没了,花儿也没了。小金马起的愣住了。金马爸爸来了。他对叔叔说:“同志们!抗日战争胜利啦!安息吧。”……
听了这一小段,你们感受到小金马的勇敢了吗?
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多看看红书吧!
书中的小金马是那么的勇敢,坚定。我爱看红书!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红书的读后感【篇9】
“生命与榜样相悖。如果你根据一个榜样去生活,那么你活出的就是榜样的生命,但是如果你不活出自己的生命,那么应该由谁活出你的生命?所以,活出自己吧。”荣格
荣格在《红书》中序言里的这句话,让我激动的开启了这本书的旅程。
很多人知道这本书,说看不懂,看着太高深。
有些人则认为荣格是疯子,疯子的书没有价值去看。
有些人觉得这是精神分析流派的书,不走这个流派没有必要看。
我也是一直不知道这本书,对荣格本人也没兴趣。偶然在书店中看到,很好奇却也因价格而放弃。
缘分让我通过一个课程大概了解了荣格的理念,很感兴趣,友人便赠予此书。面对又厚又大的它,我感到压力,同时看了目录却又控制不住的想要翻阅。书中很多对话,很多意象,有趣中引人思考和联想。
最开始的这句话,是书中重点之一,在后文中多次加以解释。
我们从小被太多榜样教育,像学霸哥哥姐姐一样,像谁谁谁画画好,像谁谁谁唱歌好。尤其当爸妈夸赞别人长得真秀气,长得真高,真乖之类的,作为孩子一下子就认为那样是爸妈喜欢的,之后便以此为目标,变成那样或完全不要变成那样。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想要被看到。
我们的独特没有办法被看到,我们便会将其隐藏,生出多种面具也好,防御也好,按照这里的就是榜样。
当孩子有孩子的榜样,当学生有学生的榜样,然后职员的榜样,父母的榜样,等等等等。社会制度和奖罚体制也会添油加醋。
榜样的生命被大家活出,那么团体就只有一个榜样了,很可能几千人只是一个人。当大家的自我生命活不出来,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这样便可能会产生矛盾,引起疾病,不论心理还是身体。
榜样在大脑中,尤其在左脑,这要感谢我们的大脑发育。左脑晚发育,却被如此看重;好似我们如此在意未来,而非当下,也忽略过去历史。
同时,生命在心中,在身体,它完完整整的,只是被包裹,被压制,被忽略。就像我们小时候被对待的样子,我们也这样对待我们自己。我们以为榜样就是我们一生的目标,为此付出一生在所不辞,流芳百世,可能成了别人的榜样也不一定呢。而我们的灵魂和神性被包装的厚厚的,它不会被流传,因为它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它只有被发现被展示,同时它也一直在想要突破。
很多人说心中有股冲动,可是不知道怎么释放。也许那反而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你不活出自己,那么谁来活你?
如果你要活出自己,就要找到真正的自己。
它就在你身上,不在宗教,不在道德,不在法律,就在你身上。
红书的读后感【篇10】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1
《闪闪的红星》的作者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李心田。小说写了主人公潘冬子成长和参加革命的故事。1934年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离开柳溪去了延安。潘震山(小名冬子)的父亲潘行义参加红军去了延安。父亲临走时送给冬子一颗用红布包好的红五星,后来这颗红五星就成了冬子思念亲人的信物,以及不怕牺牲参加革命的精神支柱,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去战斗。潘震山是个苦大仇深的孩子,在冬子7岁时,他爸爸的腿被白狗子的枪击中;9岁时,他爸爸去了延安,他的妈妈当了新四军,为了保护同志,不幸被柳溪的大恶霸胡汉三抓住,被火活活地烧死了。这样的现实在潘冬子的心里留下了深仇大恨。尽管冬子还年幼,可是爸爸、妈妈的血在他身上奔流着,他立志要做爸爸、妈妈那样勇敢,不怕牺牲的人。每当他想念爸爸妈妈的时候,他就拿出红五星来看看,就好像看到了爸爸妈妈。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延安地。潘冬子决定去找他的父亲,在寻找过程中,他多次被坏人抓住,又逃出来。他又游过了长江,在筋疲力尽的时候,是红五星给了他力量,他想到了一定要找到解放军,找到爸爸,终于坚持了下来。为了给妈妈报仇,他参加了游击队,他也曾用大火烧过胡汉三,但没烧死。敌人三番五次的攻击冬子,都被好心人救了过来。在红五星的伴随下,经过15年的努力,潘冬子协助游击队攻下了柳溪,他也亲手把大恶霸胡汉三杀了,为妈妈报了仇。柳溪太平了,潘冬子成了解放军,虽然他没有找到父亲,但红五星就好像父亲一样时时在他身旁。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继续去战斗。
潘冬子一家都是伟大的、勇敢的,他们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日本侵略者,打恶霸地主。尤其是潘冬子,他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他特别勇敢,他敢用自己手无寸铁的身躯去阻止那些有刀有枪凶恶的敌人的人。这个暑假,我还看了《小英雄雨来》和《神笔马良》。潘冬子和雨来还有马良都是好样的,他们都是像我这样的年纪,但他们都能不顾一切地去保护他人,保卫家乡。我敬佩他们,决心要向他们学习,等我长大了,一旦有人来侵略中国,我就要把愤怒的子弹装进抢膛,让枪喷射着愤怒的火焰向敌人射去;我还要把仇恨装在刺刀上,让刺刀闪着复仇的寒光刺进敌人的胸膛。不过,我现在最要紧的是就是多读书,读好书。还有就是要锻炼好身体,这样才能够一旦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能为国家出力,就能红星照我去战斗。
这就是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的感受。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2
读罢《红岩》,我心情跌宕、义愤填膺。共产党员,许云峰,一心为了建立新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信念,使得他在通红的烙铁和惨绝人寰的刑具前毫不畏惧。这是何等的伟大!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走向生命的终点……”
新中国的成立,共产党的胜利,正是这一个个党员的不屈与执著!只为心中的一个信念,只为革命的光明前途,一位位流星般的党员,用身体化作天边绚烂的银河!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我愿把牢底坐穿!”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是革命先烈用不屈换来了革命的`胜利;是革命先烈用执著换来了革命的最终成功;是革命的先烈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幸福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惊人意志默默地坚守党的秘密,为革命做出贡献!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些顽强不屈的英雄,更要秉承他们的遗志,为我们亲爱的祖国好好学习。一定要百倍珍惜这美好时光,不虚度光阴,革命者用鲜血谱写了一首首悲歌,我将会用青春书写一段段篇章。因为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我们同是华夏儿女,为信念而战,为梦想而拼!创造无悔青春!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3
重温红色记忆传承长征精神
看里约奥运会,最让我们敬佩的是什么,是女排精神,但与女排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然是长征精神了。前几天,我在书店中无意翻到了《长征》这本书,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在我的心中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是一个能克服一切困难的队伍,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在长征途中,还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最后英勇牺牲了;雪山上,军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了,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的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才知道生命的宝贵。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只为什么,为了新中国,为了人民,为了我们现在和家欢乐的幸福。
我知道了这么多长征的事迹后,想到了我们学的一首古诗:七律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想到了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却没有尽自己应尽的天职——学习,当遇上数学,特别难的题就不做了,想到了操场跑圈的时候,心里老想着偷懒,没有红军顽强的毅力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我感到非常惭愧,自责。
长征,谱写了一首中国革命的交响曲,描绘了一幅悲壮的画,叙述了红军的大无畏,我们要把长征铭记在心,把长征精神发扬光大。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4
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如:勤劳勇敢,刻苦耐劳,勤俭朴素,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等。其中“郑和七下西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1405年7月郑和率领着庞大的船队,由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出发,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交流的历史,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和又于1407年、1419年、1413年、1417年、1421年、1431年出使西洋,经过占城,、真腊、满刺加、彭亨、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锡兰山等30多个国家。在当时,这是不容易办到的。但是我们中国办到了,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虽然现在我们用不着像郑和这样,但是我们仍然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放弃。郑和每到一个地方,即拜见国王或酋长,宣读明帝诏书,赠送礼品,建立友好之邦。郑和的船队成了友好的使者和经济交流的桥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各国播撒友谊的种子,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这也就是我要学习的,与世界每个人都友好相处,建立友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保留着以郑和名字命名的城市、港口、庙宇、宝塔和水井。如泰国的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塔;马来西亚的三宝城、三宝井;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三宝公庙、三保墩、三宝井,还有郑和锡兰碑等。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比哥伦布首航美国大陆早87年;比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
《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中华民族精神,我们以它为荣,并要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做好21世纪的新主人。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5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和一个叫湾的小男孩他俩隔河而居。因为湾的父亲是个骗子,所以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湾还是常常游到妞妞家附近的河滩上表演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靠自己浮出了水面。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之后,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湾道歉,而湾却已离开。
此时,我突然想起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胆小害怕摔跤,我就让爸爸在我身后一直扶着车座不许放手。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虎着脸说:“你自己会骑了,还用我保护?!”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家走。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着车去追爸爸,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不用爸爸扶我竟然也会骑了!
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放手就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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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感模板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红书读后感模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红书读后感 篇1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取、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薄。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红书读后感 篇2
提起《红楼梦》,人们总是想到电视剧,我个人颇不以为然。我认为一部好的小说,电视剧是演不出来的。电视剧眼的只是情节,而其中的感情是极难把握的。而且,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观众却只有一个林黛玉,这时电视剧之所以不能称之为文艺的原因,他的画面感太强了,让人无法联想到别的。再者说,电视剧怎能不参杂着导演的感情?所以电视剧是万万不能代替原著的。《红楼梦》作为我国古典文学的最高峰,经久不衰,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总之我建议大家都读读他,他真真正正是一部好书!
如果要分析一部小说就一定少不了人物分析。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黛玉,这个人物我一开始是怎么读怎么讨厌她,但读者读者确实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他了,我最讨厌的人就有很多了……
《红楼梦》的经典不仅仅是因为他描写了许多生动的人物,还是因为它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红楼梦所处的年代是中国最黑暗的年代,社会的矛盾不仅仅是婚姻自由问题,矛盾存在与社会的方方面面,红楼梦看似隐晦其实一针见血的揭露社会的矛盾。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
红书读后感 篇3
《红书》作者是瑞士心理学家卡尔·古斯塔夫·荣格。买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有个书评说:一个女生去相亲,问那个男生:你看过《红书》吗?男生说:没看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女生当时就从心里把这个男生删除了,她的想法是,居然连这本书都没有看过,算了吧,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当时看得莞尔一笑,现在的女孩子择偶标准都这么具体到看哪本书了吗?好严格啊,堪比德国人严谨的态度在选男朋友啊!好难!!呵呵
《红书》看起来好像是荣格先生的工作笔记,早期关于梦境的联想与思考,有关宗教、意识、灵魂……其中有很多关于宗教的人物和宗教故事,如果读者不是信徒就感觉比较陌生,虽然这书有注解!最让我惊艳的是书里有作者手绘的梦境故事插图,和一些记录图标,感觉像某大牌丝巾的印花图案,好漂亮啊!不得不说一下,这本书的纸张和印刷都很好。
《红书》是讲述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之间的战斗。
红书读后感 篇4
不得不说,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有关红书读后感模板
读后感如何写的更有趣?在读过作品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这时我们需要通过读后感来详细表达作品中的内涵精髓,编辑为大家准备了这篇“红书读后感”的相关内容。
红书读后感(篇1)
《红书》读后感|红书读后感范文
《红书》读后感【一】我看的书是《小金马》。它这本书要讲的是主人公小金马的勇敢。
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好了:
秋天来了,太阳从东方升起,金灿灿得麦子闪闪发光。麦田里,走来了一列整齐的队伍。他们唱着歌儿,向前走去。“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儿童团长是小金马。他今天十三岁。他有一张小红脸和一个高鼻子。多可爱啊!
孙家庄小学放假了。小金马带着队伍去麦田巡逻。他他们扛着鬼头刀,红缨枪,真威风!
金马的后面是他的弟弟小林。小林五岁,他拿着妈妈的木梳当手枪。吴大叔的儿子金海,拿羊角当号兵。
孩子们向麦田东边的青松林走去。它们永远不会忘记埋葬在这里的十三个叔叔。他们在墓地里种满了红玫瑰。墓地前的草地上经常有花。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草儿没了,花儿也没了。小金马起的愣住了。金马爸爸来了。他对叔叔说:“同志们!抗日战争胜利啦!安息吧。”
听了这段话,你觉得小金马的勇敢吗?
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多看看红书吧!
书中的小金马是那么的勇敢,坚定。我爱看红书!
《红书》读后感【二】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
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
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
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
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中外名著读后感汇总
红书读后感(篇2)
《发现班主任智慧》读后感
梁书红 作为教师,需要智慧地教学,作为班主任,需要智慧地管理班级,暑假读了《发现班主任智慧》这一书,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智慧,对我的启发非常大。从参加工作的那一天起我就担任班主任工作,17年了,在班主任工作中经历了很多很多,班主任工作确实是难做,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不同的孩子们,每个人的心理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所以要想很好的管理一个班级,了解每一个孩子的动向,光靠蛮力是不行的,必须需要班主任的智慧,特别是读了这本书后,更让我懂得怎样用班主任的智慧来管理好班级,下面就把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聪明的班主任必须是善于吸取他人智慧的人。
在正常的课堂工作中,班主任的智慧是有限的。我们可以借鉴其他班主任在班级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方法。首先要挑好班干部,认真负责、善于处理学生之间的关系这是班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但是免不了还有一些老师学生都头疼的问题学生,这就要看一个班主任的智慧能不能用好。学生的智慧是无穷的。事实上,一个班级是通过充分利用学生的智慧来管理的。
2。聪明的班主任必须是敢于创造自己智慧的人。
每一个优秀的班主任成功的班主任都有他自己独特的窍门方法,这就是他自己创造的智慧,是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自己班级的情况想出适合的管理方法,这样的班主任是智慧型的,不是一味的照搬别人的方法经验,不管是不是适合自己的班级情况。因此,作为一名班主任,我们应该敢于想象,大胆实践,这样才能在实践中获得宝贵的经验。
班主任工作细致而繁重,需要我们用自己的智慧去用心的教育好每一个孩子,我感觉自己的心灵又一次得到了升华,一些班级管理的灵感也涌上心头。我认为,如果有一个不断闪光的灵感,那么它一定会成为一个聪明的班主任。如果我们敢于创造自己的智慧,班级管理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成功就会一步步到来。
红书读后感(篇3)
铁道校区赵长平同学的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已经誉满中南,我从心底里佩服他。这不仅是因为他为我们中南部的人民增光添彩,也为我们的青年增色添彩。更重要的是,我深深地感到了一种坚韧和信念。
从他受伤的床上仍然坚定的微笑中,我似乎看到江姐姐去世前那瘦而笔直的身影。这就是新时代传承的红岩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扪心自问,认真思考:怎样去树立真正的信仰并为之奋斗?!
红岩,那面用鲜血染红的旗帜,将永远在我心中飘扬,引领我前进。
第二篇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中国著名的文学作品。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
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朋友难以团结奋斗,敌人害怕;白公馆的人们勇敢地冲破和迎来了黎明,所有这些都展现在我面前,那是如何让恩激动、崇敬、愤慨、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他们的事迹,我情不自禁。在他们面前,我深感内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在工作中遇到不愉快的事或小挫折,便想放弃。
没有充分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我很容易被摧毁,总是找借口说我是一个女孩。但现在,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面前,我明白了:路越荆棘,越需要探索;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士兵鲜血的结晶。只有血染红岩,我们才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快乐的日子容易让人忘记什么是勇敢和忠诚。
舒适的生活和良好的享受,使人们忘记了血火的历史,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近期,我读了杨沫所著的《青春之歌》,颇有感触,随笔记录下来。他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描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背景下一批进步青年的革命精神。从对世俗世界的冷漠和漠视,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林道静一生中的一息波澜在我心中翻滚,久久不能停止。
看完这部作品,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当时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仰是如此的忠诚。
这部作品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映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崛起和分化。表现中国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才是唯一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
《青春之歌》是一部充满战斗激情的动人**,她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斗图景,描写了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为打碎黑暗的旧世界而与反动阶级进行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感人故事。林道静是这部作品的主角。她是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段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场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
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致死。她深受母亲的虐待和虐待,形成了一个孤独而倔强的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
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幻想常常显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人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可能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阅读《青春之歌》,使我的精神世界受到了一次洗礼,点燃了我的青春激情。在当代,我们年青一代虽无法像林道静那样去从事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但我们却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古语云:
“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要做的就是演奏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一个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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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荐]初三红楼梦读后感1000字模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1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2
红楼梦读后感1
今年寒假,我看了我们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一本名著。我又去网上查了资料,知道《红楼梦》的原名是《石头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地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一部伟大的杰作。
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使我感动,王熙凤的种种作为让我恨不得跑进这个故事中把她害死,《红楼梦》在中国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读后感2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是有沁人肺腑的感觉,每一句都像是尖锐又锋利的刀,深深插入读者内心,无形之中像是被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记得她的《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读后感3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败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必然的崩溃和死亡。
为什么最后贾家会家破人亡呢?这究竟是什么引发了如此结果呢?这是一个值得引人深思的问题,但一旦联系生活实际,这个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生活中,有善良的人,自然也有邪恶的人;有美丽的人,自然也有丑陋的人。就算是现在,也会有仗势欺人的人。所以总结出来,使贾家家破人亡的原因有三个:一、当时有人要谋杀他们。二、贾家很多人都体弱多病。三、贾家有些人时不时的就想不开。但最重要的还是第一点:有人要谋杀他们。所以,使他们家破人亡的不是因为他们体弱多病,而是因为那些恶毒之人的心。
读完《红楼梦》时,我似乎有所领悟。是啊,人有善也有恶,人有美也有丑,我们不一定要做“美”的那个,但我们一定要做“善”的那个。
红楼梦读后感4
假期,我按照老师的安排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个个写的是栩栩如生,这个故事主要是写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尤其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以悲剧告终。
凤姐向贾母献掉包计,公开说宝玉要娶黛玉,暗里却将宝钗许给了宝玉。黛玉听说后,如五雷轰顶,六神无主,从此便一病不起,她想起昔日和宝玉的感情,他们一起吟诗作对,一起赏月观花,如今都成了泡影,什么青梅竹马,金玉良缘,顿时都成空,她越想越气,本来身体就不好的她便气绝身亡。宝玉听说黛玉死后,失声痛哭。从此,他失去了最亲爱的人,离开了那个罪恶的家庭,云游四方,不知所踪。
这场悲剧是怎么造成的呢?用爷爷的话说“封建社会制度便是罪魁祸首,青年男女没有婚姻自由,只能听从父母的安排,造成了无数悲剧!
红楼梦读后感5
我听一个老师说,看了红楼梦,写作能力会大大提高,所以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儿子要看《红楼梦》,帮她买了一套成人看的,他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看,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也许,又看一遍,又有新的感受。
红楼梦读后感6
在看《红楼梦》之前,我想大家一定无法想象,一个拥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富贵和锦绣前程的侯门公子,最终却以寂寞告终。他柔情似女孩,就如雪花一样,人们还未曾来得及观赏它的美,就已消失在人海中,留下的就只是那泪珠般的回忆和拉长的叹息。
与宝玉相呼应的是,美若天仙,柔情似水的表妹林黛玉。在我看来,林黛玉来到人间是为了还债,她用一生的眼泪还了前世的债,把所有的感情都交托了贾宝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归去。
可能因为他们的爱情本身就带着一种凄美,花落冰韵,诉尽无数的冷音。多么淡薄的缘分,就像一段还未来得及旁白的故事,在心中留下了刻苦的记忆。
正因为爱的太深,所以才会以悲凉散场。贾宝玉归依佛门,其实早已注定。从此,贾宝玉红尘不染,把痛苦放在心底。
红楼梦读后感7
暑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
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
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他们的命太脆弱了,经不住一点风雨的打击。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阳光,我们要做野外生命力顽强的小草。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是一代作家曹雪芹留下的撼世的不朽传奇,写出了四大家族的兴亡盛衰。书中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的腐朽,鲁迅先生说道:“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都被打破了。”他塑造的人物个性鲜明,内涵丰富。有不热衷于仕途经济的“混世魔王”贾宝玉;有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的“病西施”林黛玉;有容貌丰美,举止娴雅的薛宝钗;还有泼辣贪婪的“凤辣子”王熙凤,真是传神文笔足千秋啊!
《红楼梦》一书中,我最喜欢的人莫过于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如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的二爷——贾宝玉了。
宝玉虽被称为“混世魔王”,但在大观园中,他逞才题联额:稻香村,蓼汀花淑,红香绿玉,并做了许多对联,让众人喝彩不已,也让他的严父贾政暗中欣喜。
在第二十五回中,贾环算计宝玉,想假借手滑之名故意把蜡油泼在宝玉的脸上使之烫瞎他的眼睛,但宝玉并没有指责贾环,反倒说这是自己烫到的。之后,晴雯被逐出大观园,只是因为和黛玉长得几分相像,病死告终。这让宝玉泪如雨下,伤心不已。宝玉能对贾环的陷害视若无物,能够为一个小小的丫鬟的死而五内俱焚,声泪俱下,由此可见宝玉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
虽说宝玉多情,但他更是专一,大观园里,他听说林黛玉回到了苏州,犹如头上响了一阵闷雷。变得痴痴呆呆,还大病一场。在错娶了薛宝钗之后,他便心神俱乱,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出家为僧。
千古红楼,梦醒惊世,只留得茫茫大地真干净……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4
初读红楼梦是小学六年级。那时抱着我要做个有内涵的人这种心态来读的,因为有内涵的人都是要读红楼梦的。
而当时也只是看了个热闹,就觉得宝黛二人挺惨的,除此之外没别的感受。可当我到八年级再来读时,比起感慨于宝黛二人的悲惨结局我更感叹于当时的封建王朝下的大家族的辛酸史。
感叹宝黛那段缠绵百年的爱恋。一个冰清玉洁的妙女子,却因不被世俗所容含恨而终;一个多情风雅的公子哥因心爱之人的离去看透红尘出家。让人在为他们爱情感伤的同时又不禁为二人的高洁而喝彩。
感叹于玲珑又悲苦一生的宝钗。一秀外慧中的女子,一个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理应幸福美满一生的女子却在这‘泥潭’中葬送了自己的青春,也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感叹于湘云夫卒守寡的一生。湘云无疑是书中最具特色,个人色彩最为浓厚的女子了。她玲珑剔透的同时又豁达乐观,无拘无束的她像一邻家小妹妹。最后却落得如此结局,不禁令人感叹命运多变,世事无常。
感叹善良又不得善终的尤二姐;感叹泼辣又不失真性情的王熙凤;感叹一切了然于心的探春却远离故土;感叹温柔婉约的惜春却常伴海灯于佛前;感叹于淳朴又善良的刘姥姥……
更感叹于那腐朽的封建王朝。在这泥潭中,每个人无不在挣扎哭喊,最终去又不得以保全。只因保全自我便失家族与性命,保全家族便失自我与爱情。在这举世混浊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不过是只为生存而拼搏的蝼蚁,最终仍被吞噬其中。
……
一本书,道尽世间繁华,命运多舛,却道不尽人心浮动和无尽的思念。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5
作家张爱玲说:“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意思为,鲥鱼纵然鲜嫩美味,却因多刺而无法尽兴品尝,此其一恨;海棠花虽然娇艳美丽,却没有迷人的芳香,此二恨也;《红楼梦》只是一篇残稿,雪芹惨淡经营,无奈八十回后已“迷失无稿”。更怒者高鹗之流又狗尾续貂,无视雪芹之血泪!《红楼梦》未完,岂不是人生之一大憾事,怅恨久之,此三恨也!
由可见张爱玲对《红楼梦》的一往情深,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张爱玲除了小说家的身份外还是一个“红学”研究者,有专门的著作《红楼梦魇》。需要说明的是张爱玲只是众多《红楼梦》爱好者、研究者中的一员,在“红学”大军里我们能看到王国维、胡适、鲁迅、周汝昌、冯其庸、刘心武、二月河等太多大家,那么《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呢,它究竟有何魅力能让如此多的人为之痴迷呢?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古典小说的最高峰,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风月宝鉴》、《情僧录》。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作品,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
《红楼梦》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特殊笔法更是令后世读者脑洞大开,揣测之说久而遂多。围绕《红楼梦》的品读研究形成了一门显学——红学。
曹雪芹就像一位上帝,创造了令人惊奇的红楼世界。《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它人物众多,事件稠密,可谓包罗万象,世间的衣食住行、爱恨情仇……一切都被包含在内。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6
彳亍在《红楼梦》的世界里,捡拾起不慎触落一地的人物碎片,黛玉的傲,宝玉的暖,宝钗的精……如缕缕清香,让我读你千遍不厌倦。
初读喜欢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初入贾府,黛玉仍小,多少有些寄人篱下之感。这也怨不得黛玉:父母双亡,打击甚大。可黛玉的文采却不可不服,不管是蟹宴上的妙语连珠,还是小雪初落时的语出惊人,又抑或是漫步大观园时的偶然所感,无不令贾府的上上下下为之叹服。让我记忆尤深的,是黛玉的焚稿。“妹妹,你是我最知心的,虽是老太太派你服侍我这几年,我拿你就当作我的亲妹妹。”黛玉对紫娟的一席话,已让读者泪目。“黛玉只作不闻,回手又把那诗稿拿起来,瞧了瞧又撂下了。”焚烧的不再是稿,而是黛玉对封建社会的看清,以及对宝玉的死心塌地。彼时,黛玉仰卧在床,唇色发白,气息已断。傲了一辈子的黛玉啊!却在咽气的那一刻,神色苍白无力。
后来喜欢宝玉。“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是宝黛二人初见时的欢喜,似小鹿乱撞,怦然心动;“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但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这,是宝玉摔“通灵宝玉”时的一席言语。那“通灵宝玉”可是女娲补天时多下来的一块石啊!宝玉出生时口含着它,却因黛玉没有,而毅然摔地。宝玉,在众人眼中或许是个花花公子,却不然。宝玉,会在雨夜,给黛玉送去雨具,自己冒雨回房也不留神;宝玉,会心存善良,在蕊官感到迷茫委屈时,悉心开导。通读红楼,我发现曾经的“怡红公子”已然蜕变:由不识抬举,变得知规懂礼;由口出狂言,变得绅士儒雅。却只因封建包办婚姻的束缚,宝玉娶了宝钗,最终看破红尘,出家为僧。真不是宝玉花心啊,而是暖男的爱,仅仅如此。
又读喜欢宝钗。“这药引啊,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这,是宝钗的“冷香丸”的配方。宝钗其实也生来体弱多病,只是自己的倔强,让世人看不出。初读红楼,是不爱宝钗的,总认为宝钗太过世故圆滑,八面玲珑。可后来才发现,宝钗原来也是那么才华横溢。吟诗诵诗,与黛玉不分上下;住所蘅芜院,选处幽静,远离世喧。其实,宝钗和宝玉天生一对。那一天,宝玉看望宝钗,将自己的玉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看毕,口内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拿来瞧,却真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宝钗的亡,让人怜爱,她被自己哥哥薛蟠的妻子夏金桂抛尸雪地,身躯难寻。精打细算着的宝钗,怕是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如此一番处境罢!
现在认识王夫人。“王氏集团”的幕后总操纵就是她了。为何称之为“王氏集团”?因为以王夫人为首的一群人,都妄想凭群众之力与贾母抗衡。王夫人表面上的温柔儒雅,善解人意再也掩不住她内心的心狠手辣。贾母之死,让她的阴谋终得以成功——宝钗,就这么嫁给了宝玉。正是王夫人,一手搅乱了宝黛的真挚情深。
其实,细品《红楼梦》,还有爱打算盘的王熙凤,机智聪慧的丫头平儿,言辞适度的李纨,居心叵测的夏金桂,来历神秘的秦可卿……
正是这些风格多样的人物与一波三折的故事造就了《红楼梦》的成就。“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总虚化。”《枉凝眉》中的一句,用来概括红楼故事再恰当不过了。
读你千遍不厌倦!《红楼梦》,我的红楼情怀。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7
宝黛痴痴一往情深,缠绵悱恻出清新。人间闺阁藏身秀,世人情天感日明,一片冰心魂枉系,长丝丽质性何灵。悲哀一曲评封建,不尽红楼唱古今。-----题记
《红楼梦》想必大多数人都读过,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好的小说,没错,这部书深深的反映了古代封建统治所带来的喜怒哀乐。我觉得《红楼梦》中男主角贾宝玉多少有作者曹雪芹的影子,从家族繁荣鼎盛至败落,剧情都与曹雪芹有些相似。
读罢红楼,心里更多的是沉重,给我留下最深刻得印象自然是宝黛钗三人,宝玉因是贾母最疼爱的,人性是自然的,一句话说得不对,他便要摔玉。说起这玉,大有来头。这玉原是女娲补天剩下的,通灵性,便想要一干人文繁华,于是求了那和尚与道士。带下了凡间,玉上有四字‘通灵宝玉’。全家将这玉是为宝玉的命根子,当然是不肯让他砸的,每次都是叫着,求着,才劝住了。我认为,宝玉才是三人之中看得最透彻的人,结局时,他终是看破红尘,出家做了和尚。他不似妙玉,妙玉虽自称‘槛外人’,却无法真正做到六根清净。;一切只因他经历了与挚爱的生死离别,被至亲的欺骗以及家门的衰落,红尘已无再留恋,两袖清风槛外人。宝人才是真的做到了这个境界。
林黛玉是我最欣赏的人,她有才华,有美貌,有智慧,但就她的身世,性格,已经注定了她是悲剧性的人物。她无奈着‘无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深间燕子太无情。’伤感着‘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最终却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藏如梦来。’的悲惨结局。黛玉是真心爱着宝玉的,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是这部书中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这个不完美吧,铸就了一段千古不灭的情缘。从那首《葬花吟》开始,一切似乎都在暗喻着结局的悲剧。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8
《红楼梦》,相信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呢,它可是四大名著之一。假期里,我读了《红楼梦》,这本书真不愧为一本名著,书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
在这本名著中,林黛玉和薛宝钗无疑是女一号、女二号,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感情悲剧贯穿全文。由情多洒脱的宝玉,不堪打击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感情悲剧。作者曹雪芹借《红楼梦》表达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情,也表达了他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愤怒。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出来,也适当传出了这本书的主要精神。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有人说花朵凋谢是自然规律,有那样假惺惺葬花。你们不懂,黛玉将这些凋谢的花比作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和花一样,待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被落下,孤零零的。说到这里,我真的很佩服作者曹雪芹了。黛玉葬花已经直接暗示了她最后悲惨的结局。
所以黛玉最后只能带着美好的回忆离开他,这是一种幸福。宝玉只能给予黛玉几句好话,谈不上痴情,再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
我们要坚强,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她是《红楼梦》众多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一个最令人感动的人物。
我读了《红楼梦》之后就十分敬佩曹雪芹,敬佩他能写出这么优秀的作品来,里面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这足以说明了他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都出现在我眼前似的,让我跟他们共同欢笑,共同悲伤,共同成长。所以我们要学习他的写作方法,打牢自己的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9
一纸红楼梦空空,两世长情泪蒙蒙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题记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讲述了一顽石落入红尘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宝黛两人的情史是故事的主线,着重描写了荣、宁二府由盛及衰的过程。曹雪芹以他细腻的文笔、悲戚的情感为读者展现出一幅中国十八世纪封建社会反映人情世态的历史长卷,深刻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现实与尖锐矛盾和封建制度的腐败。
自读完此书后,林妹妹那形销骨立的凄美便深刻于我心底,月明林下美人来这令人惊艳的巧合更是令我久久未能忘却。她是不染尘埃、超脱世俗的,所以书中几乎没有特别细致地描写过她的服饰,就连对她的肖像、神态刻画,也不同于王熙凤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仙妃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簪一丝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微不露,丹唇微启笑先闻这样的浓墨重彩。仅仅是两弯似蹙非蹙眷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眸。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几句。于是她的哀愁,她的柔弱,她的朦胧就在轻描淡写之间跃然纸上,她穿过层层叠叠的时光走来,这种超脱凡尘的美貌,让我为之万分惊艳。
我喜欢黛玉卓尔不群的独特个性。黛玉不如宝钗稳重,不像湘云活泼,没有探春精明,但她有另外一种在那个时代、社会的女孩中不可多见的风韵。她的性灵似水,她的清高孤傲,她的冰清玉洁,她的叛逆与追求,无不深深地打动着我。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黛玉就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她不会,也不肯像宝钗那样做人。黛玉不会为一些她认为无关紧要的事来违背自己的做人原则。面对世俗,她会拧着脖子,高仰着头,正眼也不瞧,大步流星地走过。这是她的真性情,也就是她与众不同的个性。
堪怜咏絮才 黛玉的才华也是我艳羡的。虽然她写的诗词大多过于作悲,但确实太有灵气。 她写菊花,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把菊花在寒风中遗世独立的孤傲不群写的淋漓尽致。她写白海棠,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她咏柳絮词,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任淹留;她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让宝玉为之恸倒在山坡上咏絮才最早源于谢道韫的那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基本上就是对女子才华的最高赞誉了。我觉得曹公用这句话形容黛玉,不为过。她不仅有着过人的颜值更拥有不同与人的真性情和超人的真才实学,这是她对当时社会最大的震撼!我想,如果林黛玉生在今天,必定有一个有声有色、潇潇洒洒的人生。
阅完红楼,只想叹到: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都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后记
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败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必然的崩溃和死亡。
为什么最后贾家会家破人亡呢?这究竟是什么引发了如此结果呢?这是一个值得引人深思的问题,但一旦联系生活实际,这个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生活中,有善良的人,自然也有邪恶的人;有美丽的人,自然也有丑陋的人。就算是现在,也会有仗势欺人的人。所以总结出来,使贾家家破人亡的原因有三个:一、当时有人要谋杀他们。二、贾家很多人都体弱多病。三、贾家有些人时不时的就想不开。但最重要的还是第一点:有人要谋杀他们。所以,使他们家破人亡的不是因为他们体弱多病,而是因为那些恶毒之人的心。
读完《红楼梦》时,我似乎有所领悟。是啊,人有善也有恶,人有美也有丑,我们不一定要做“美”的那个,但我们一定要做“善”的那个。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模板6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读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模板6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篇1】
《傅雷家书》中包含着傅雷的各种爱,包括对祖国浓浓的爱和对儿子深厚的爱。
所有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疑问.傅雷用个人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疑问,全部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意见.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能不能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办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能不能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办法,对解放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瞅出傅雷是一位对个人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个人的味道,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全部很有成便.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个人的手里.我们全部渴望成功,期望做一番大事业,这便需要智慧的指引.那么,便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给我说您全部迈向成功的办法和技巧,帮助您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您辉煌的人生。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篇2】
这个漫长而揪心的寒假,新型冠状病毒烦扰得人心绪不宁,好在我读到这本文学著作《傅雷家书》,认识了纸背后那个高贵的灵魂,陪伴着我静下心来读书写字,让我的心渐渐强大起来。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儿子的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不是为了发表而创作,只是家人之间性情中的文字,不经意的笔墨,由傅雷次子傅敏选编成书。全书贯穿了1954年至1966年傅雷夫妇最后的生命历程,记录了傅雷长子傅聪由钢琴学童成为世界级钢琴家的学习过程,再现了傅氏兄弟成长的家庭背景。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从内容上看,少了文化艺术的长篇论述,多了日常生活的小故事。书中内容以书信形式呈现,这份两代人双向交流的文字实录,让我感觉自己就是傅聪,正聆听着父亲的谆谆教导,严肃不失亲切,深刻不离日常,以小见大,读之乐在其中。
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好处是书中内容不仅反映了亲子交流的重要,也有利于我们中学生学会理解长辈,学着主动增进与父母之间的沟通。
我很喜欢父亲傅雷。他是一个严厉的父亲。他很少同傅氏兄弟嬉戏。他亲自制定课本,给两个孩子制定课程,以身作则,亲自监督。有一次傅聪从好友那得到一支儿童金笔,一回家就被傅雷没收。可见其作为一名父亲的严厉,他十分注意从小就培养儿子勤俭朴素的好习惯。
更令我敬佩的是,从傅雷的谈吐中,我感受到了一颗纯洁、正直的心,他的身上有一种光,这光是不会湮灭的,并且照彻人间。尽管有时会遭遇到意想不到的磨难、迫害,甚至陷入不齿于人群的绝境中,但却永不停止跳动,奋勇向前。傅雷本人在对己、对人、对工作、对生活等各个方面都要求认真、严肃、一丝不苟,他也这样要求儿子,希望傅聪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雷家书》流淌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拳拳爱心。要把这些事情当作心灵的灰烬来看,看的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这是他要求儿子面对挫折时勇敢面对正视的态度;开音乐会的日子,你仍维持八小时工作;你的毅力,精神,意志,固然是惊人,值得佩服,但我们毕竟为你操心。孩子,听我们的话,不要在已经觉得疲倦的时候再force[勉强]自己。多留一分元气,在长里看还是占便宜的。尤其在比赛以前半个月,工作时间要减少一些,最要紧的是保养身心的新鲜,元气充沛,那末你的演奏也一定会更丰满,更fresh[清新]!这里满满的是对儿子悉心地关爱呵护。河,莱茵,江声浩荡钟声复起,天已黎明中国正到了复旦的黎明时期,但愿你做中国的新中国的钟声,响遍世界,响遍每个人的心!在傅雷的心中,祖国始终是放在第一位的
从序言中,我知道,傅雷是在政治运动背景下写下这一封封书信的。傅雷受到了特殊的,像钢铁受到烈火一般的考验,而更加显露出他刚毅的精神,或者说是那一个时代的中国脊梁的精神特质。今天我们虽然已见不到他们,但他们的后代中,以及更广大的在十年浩劫中受到磨难的人群中,我们依然能看见傅雷的影子,看到像傅雷那样高贵的灵魂!
后记
总觉着想写点什么,或许是和爸爸之间解不开的愁结,或许是我本已有点严重的中二病
读了《傅雷家书》,我便知道了爱的教育便是父亲的言传身教,到对孩子的终身受益。或许过于狭隘,但却不失真切,傅雷便是如此,就像是我的父亲一般。
家长感言
孩子,读完《傅雷家书》的你,一定是明白了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什么,你一定是感受到傅雷身上这种永不湮灭的光,你一定也能传承这种光,秉承一颗纯洁、正直的心照亮自己的人生,去影响更多的人吧!
教师赏析
汪峥嵘是个有个性、有思想的孩子,就像他的文字:语言老到,找准切入口,直击傅雷教子的粗暴,更主要的是仰望傅雷高贵的灵魂,有感而发,深受其益。傅雷透过文字传递的情感真正打动了孩子的心,让孩子在生活中懂得了父亲的严苛,更让他清楚了前行路上的责任!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篇3】
记得小时候,信息科技还不是那么发达,亲朋好友间的信息传递就靠写信,用古代的话语来说就是家书。到现在,虽然很少会用到书信了,但它仍然是维持亲情的纽带之一。
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给子女写了近百封家书,这些家书总的主题是,教育孩子,立身行事,要以中华文明为准;立志成才,要以报效祖国为要务。整本家书,可以说是对中华民族优秀道德的最好阐释。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拳拳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
《傅雷家书》不仅仅是给了我们教育子女的启示,它为我们开启了一扇窗户,很好地为我们保存那个时代的记忆,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将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清楚阐释出来,它不仅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也是我们立身行事的准则。
傅雷家书除了教子女立身行事,还洋溢着浓浓的亲情,字里行间透露的亲情令人感动。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不是伟人,不像傅雷那么出名,也不能说出让人立身处事的大道理,但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不管做任何事,都会先为我考虑,为我打算。傅雷家书中有着许许多多做人处世的大道理,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父母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我的父母不像傅雷那样讲道理,但他们朴实无华的语言间却是对我的拳拳的爱意。
从《傅雷家书》中,我明白没有不爱子女的父母,父母为子女做的,远远高出子女为父母做的几百倍,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尽可能的回报父母的恩情。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篇4】
不经意的笔墨,不为发表而创作,只为远在海外的儿子学业有成,健康快乐;只为年迈的双亲放下牵挂,安度晚年。
每一封信都饱含着深深的父子之情。儿子在钢琴前轻敲琴键,将自己所有的青春激情倾注在每一个饱满圆润的音符中,他时而有学术上的疑惑,时而想念远隔万里的故园,他便提笔拟一封家书给父母,或是拿起昔日父亲的家书再仔细研读一遍,以便从父辈的经验教训中汲取营养。父母在繁忙的工作中常常抬眼,望向窗外,看看邮箱中是否有新到的信件,若是几星期都不见来信,他们便整宿整宿睡不安宁。
傅雷常常将傅聪作为一个讨论艺术、交流音乐的对手。来往信件中常看到父子二人积极发表自己对某个音乐家的看法以及钢琴演奏方面的专业知识。由于两人教育背景不同,年龄也有差距,所以有时看法不尽相同,在双方的交流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使东西方文化相交融,傅雷激发出傅聪青年人的感想,让自己也得到了新鲜养料,更让儿子取得了进步。
傅雷曾在家书中写“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又不要让你对这个影子觉得厌烦。”的确,傅雷除关心儿子的学业外,还十分重视教导儿子的做人,他多次在信中提到要多给旧时的朋友写信,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待朋友不能薄情,傅雷告诉儿子青年人最容易给人一个“忘恩负义”的印象,其实他是眼睛望着前面,饥渴一般的忙着吸收新东西,并不一定是“忘恩负义”,但懂得这一道理的人很少,你千万不要让人误会,从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关爱之情。
对于父亲而言,无论儿子是否长大成人,是否早已名满天下,他终究还是一个孩子,需要父母的帮助、指点和关心,多点“唠叨”“说教”至少可以使他少走些弯路啊。
在傅雷严格的教育下,傅聪不仅蜚声乐坛,而且自我反省能力也十分强,傅聪在信中多次给父亲详细介绍自己参加比赛的多个细节,谈到自己对其他选手的褒与贬,也有对自己比赛的看法。出国留学期间他刻苦勤学,美妙的琴声博得了大多数人的赞誉,但傅聪并不过分骄傲,相反,他总对自己的比赛或演出效果不很满意,在家书中客观、冷静地分析自己的优缺点,并与父亲商讨方法加以改正。
事业上巨大的成功并没有使傅聪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拥抱和赞美,都没有减少他对艺术的谦卑,繁忙工作中的他,并没有许久不给父母写信,依旧详细地给父母介绍自己的近况,把父母当作最为信赖的人,这些便是他对父母的最好回报,是给予他们爱的回赠。
即使在傅雷被错划为“右派”之后,他也与海外的儿子保持通讯关系。悠悠岁月,茫茫大海,家书将遥隔万里身处两地的父子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
一份家书,承载着浓浓的父子情。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篇5】
我读了《傅雷家书》很多章却很少有过比较深的感触,其实就是没有认真的去读这么一本好书。
谈到认真,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值得我学习,先说说作者的儿子。他是为了得到更专业的音乐指导才一个人前去赴波深造。我当初选择这本书就是因为他年龄与我相仿,可是我现在发现我跟他没有可比性。
第一我不如他认真,我的任务是学习,学习的内容与别人也差不多,就这样我都经常打叉,认为这一段特殊时期待在家里就可以松懈了,但是对于傅聪来说,这是他人生的最关键的时刻,这是他唯一的出路,他背负的责任比我重的多,但是他做到了兢兢业业,甚至朋友邀请他吃饭都婉拒了。我没做到,没认真的对待学习,没有认真对待读这本书,没有认真学习傅聪的优点。
第二点是自觉,我不认真的体现就在居家学习的这段时间内不够自觉,爸妈在家监督是一个样子,有事出去了又是另一个样子了,总是不能很好地自我控制自己,抵制偷懒。可是傅聪面对地偷懒机会比我更大,他一个人在国外,父母根本管不到他,就是因为这傅雷先生才频繁地写家信。全凭他的自制力,他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我没做到,没有控制自己专注于学习。
第三点是没有目标,我不自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下定一个坚定的目标,傅聪的目标是成为中国最好钢琴手,他为了这个目标自觉地做到认真,然后成功。
我也需要定一个这样的目标,我先定一个较容易实现的小目标,然后一步一步前进,否则我会觉得目标太远然后又不认真,不自觉,我觉得我先达到班级前十六,这是这周的目标,我争取像傅聪一样自觉、认真。
读傅雷家书读后感【篇6】
做为一位父亲,他如母亲般伟大,他亦师亦友,在孩子的成长道上划为浓墨重彩的一笔,造就了一位人才。他是谁?他就是我国著名翻译家,文艺评论家傅雷。
在上学期间,我阅读了这两封伟大的家书,它体现了作者的舐犊深情和恰当的教子方法。那两封家书就是傅雷写给他再国外学习音乐的儿子傅聪,一封写于傅聪精神消沉时,劝慰儿子正确面对感情的创伤,战胜挫折,泰然处之;另一封写于傅聪在音乐方面取得巨大成功时,激励儿子保持谦卑,不惧孤独,勇于攀登艺术的高峰。在信中傅雷通过对儿子的苦闷消沉时款款相慰和在欢喜成功时的谆谆教诲,反映了傅雷的教子观:胜不骄,败不馁。
傅雷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从20世纪30年代起,他就致力于法国文学的译介工作,并翻译了贝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大部分作品。同时,傅雷还是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在儿子长大成人,留学海外之后,仍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修养进行悉心指导。这些家信汇编成册,就是《傅雷家书》,除此之外,傅雷还是一名成功人士,他一生译著宏富,翻译作品多达34部,他值得我们去学习。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青少年缺少的不正是这些吗?是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单单是虚度光阴,而是要活得美好,活得有意义。要进行有意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是中学生必要的。
在家书中,傅雷给儿子说过: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了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可比呢?傅雷是傅聪的朋友,意为何意呢?就是傅雷对儿在感情上,精神上的理解与慰藉。当儿子情绪消沉时,可以毫无顾忌地向自己倾诉,而自己并不会高高在上,横加训斥,或者说些教条式的训诫。相反,他能够充分理解儿子的痛苦,并尽力安慰儿子让儿子感到温暖,放心,然后娓娓而谈,以平等的口气给他提出一些人生的道理。生活不就是缺少这类朋友,这样的父亲么。
在这封家书中启迪我们:人生之路并不是处处平坦,而是时有坎坷,挫折。面对不同的人生境遇时,我们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在读这两则家书时,让人感觉非常亲切,似在与一位长者,朋友促膝谈心。信中既有父亲对儿子的谆谆告诫,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又有朋友之间的感情交流,温暖着彼此的心灵。家书语言亲切,如第一封信中聪,亲爱的孩子淳朴、亲切的语言拉近了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距离,这样真诚的表达使儿子感受到父亲的深沉、傅大。第二封信是满怀欣喜、激情洋溢的给人一种父亲收到孩子的孩子的回信时无比喜悦。
在信中,傅雷以开阔的想象力激励儿子,希望儿子能继续为祖国争光,以下的句子具有爱过的体现,如:滔滔不绝的流水,流到每个人的心坎里去,把人家都带着,跟你一块到无边无岸的音响的海洋中去吧!名闻世界的扬子江与黄河,比莱菌河的气势还要大呢!……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有这种诗人灵魂的传统的民族,应该有气吞斗牛的表现才对。这是民族文化的深刻体悟,更是对后人的激励:被这伟人文明哺育过的艺术家更是具有磅礴的志气,奋进的豪气,不凡的勇气。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1000字(模板9篇)
您知道我们可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作品正是一部值得推荐给大家阅读的好书,对于这个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加深理解。编辑特别编辑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周记500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故事。小男孩名叫比利,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是,爸爸说:我们没有钱,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再买。妈妈说:你太小,不能拿猎枪,二十岁才能拿猎枪。比利想:那只有我私自出马了。比利有时候将收集的一些东西卖给他爷爷,有时候把自己制作的熟食卖给钓鱼人,每次钓鱼人都要买,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两年,终于有了五十美元。两只浣熊猎犬四十美元,然后他又买了一双十美元的鞋,正好花完。为了训练两只猎犬,他找爷爷学了一个本领:布置圈套。过了几天,他终于看到浣熊进了圈套,然后,比利把浣熊皮挂在木头杆上,训练猎犬。又过了两个月,比利参加了捕猎大赛,获得了金奖杯。有一天,比利遭遇恶狮,两只浣熊猎犬帮忙抵抗,却同归于尽,比利把猎犬的尸体埋葬了。几天后,两只猎犬的坟墓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带给比利无尽的怀念和童年回忆。
我觉得两只浣熊猎犬真厉害。它们非常坚持,抓住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不管浣熊鬼的躲避技术多高超,还是会落入两只猎犬的锋利爪掌之中。它们能力超强,竟然小猎犬获得了金奖杯。而且如此英勇,为了保比利,两只猎犬献出了自己珍贵的小生命,打败了邪恶的猛狮。
现在开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的神圣书名:《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2
七月,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炎炎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地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着读着,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威尔逊罗尔斯笔下的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养两只浣熊猎犬。可浣熊犬价格昂贵,购买浣熊猎犬对于一贫如洗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事。比利暗下决心不给生活拮据的爸妈增加负担,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比利吃了很多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积攒到五十美金买了两只浣熊猎犬,比利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一起翻山越岭捕捉浣熊,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金奖。就这样,比利和两只浣熊猎犬慢慢地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比利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奋不顾身,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却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追随老丹而去
后来比利全家要搬迁到城里,在临走前他去老丹与小安的坟前告别,却惊奇地发现坟间长出了一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涌入一股暖流,我想这特别的红色羊齿草一定是两只浣熊犬对小主人的思念与美好的祝福,是换种方式的守护!
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与震撼,我感动于作者朴实细腻的描写,震撼于浣熊和比利之间的深厚情谊。狗是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老丹和小安坟间的红色羊齿草就是最好的答案。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3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4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5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6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7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读到它我就深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了冒险与爱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错过它,你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励作。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8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9
我喜欢黑色,因为它简单,朴素,却又透露一种不平凡的美;我也喜欢白色,因为它纯净,简单,却又给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感觉。当这两种简简单单的颜色触碰到一起时,一黑一白,一黑一白,就这样整齐的排列在马路上,立刻,一道亮丽的风景出现了。
其实很简单,很普通,但却是格外的顺眼。它像斑马背上的条纹,就这样斑马线,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第一个印象。
小时候,我们家并不是住在很中心的地方。街上车辆不多,只有少数的人来往。于是,每当我走在斑马线上时,我都会把那黑白的条纹当成钢琴上的琴键,然后翩然走过,嘴里还哼着《小星星》的旋律。从此,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每当我站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时,独自一人行走在斑马线上时,我仿佛就真的站在了一架巨大的钢琴上面,指尖轻点,哼着一首歌,沉醉其中
就这样过了几年,突然来了消息,要搬家。我懵了,当我再一次来到街上时,再一次面对那斑马线时,以往的欢悦再无,两行泪水滑过脸颊
新家很大,装修也很漂亮,都是我喜欢的风格。但当我站在大街上时,看着熟悉的斑马线,刚想迈出一步时,一辆汽车嚣张地呼啸而过。我收住了脚步,望着嘈杂的大街,轻轻闭上了眼。我感到我的钢琴梦正随着那呼啸的汽车和扬起的尘土,渐渐远去,远去
好像是因为G20吧,礼让斑马线由此而出。一辆辆汽车不再嚣张,而是乖巧的停在了斑马线前。当我以为我的钢琴梦终于可以再次实现时,那昔日的斑马线却已不知去处
老天似乎很爱和人开玩笑。当我静静的看着斑马线一点一点被染红时,我的眼前并不是那片红色,而是梦的光芒越来越弱,越来越弱
我坦然的接受了这一切,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好像只是谁把琴键染成了红色,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G20过去了,但礼让斑马线却留了下来,跟着留下的,还有那鲜红的斑马线。站在马路边,挽着妈妈手,走上斑马线。汽车都自觉的停了下来,斑马线上无比宽敞,我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那条斑马线的,但当我站在马路对岸,回头,看到的是一片红色。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心中有些迷茫,对于那红色斑马线,我竟觉得不是那么刺眼了。
直到妈妈告诉我:红色斑马线是为了提醒司机注意行人,更好地避让,减少交通事故,真的挺好的!我浑身一个激灵,望了望远处鲜艳的红色的斑马线,一位老人正走在上面,一辆辆汽车正整整齐齐的停在斑马线旁,那场面竟是那样和谐收回目光,嘴角轻轻牵起一个微笑,嗯,挺好的,确实挺好的!
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只不过琴键变成了红色,不过更有特色了,不是吗?我笑了,指尖轻点,还是那旋律: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