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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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3
一个流浪的孩子,一只丑陋的小狗,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展开了一张心灵的画卷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4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5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神!文/刘何雨辰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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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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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产下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只不吉祥的小狗,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完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还学会了捕食。但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得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结识了小盲人阿炯为主人,被起名为迪克。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最令我感动的还是穿越雪山死林这一情节。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离乡背井,在临走前,迪克想去和已经怀了孕的红娜告别。谁知,红娜竟然也想和他们一起离开。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们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的肚子都饿了,迪克只好去寻找食物。才走两三步,就听到小主人的叫喊声,断断续续,却十分凄惨。他赶紧跑去,却看到红娜咬着小主人的手臂,血一滴滴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它扑过去,站在小主人的面前,谁知红娜并不知好歹,执意要吃了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我读到这里,泪水不禁浸湿了眼眶。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在动物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狗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妈妈,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农村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有两个主人。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子,一个是炯。迪克年轻时被主人抛弃了。他想再找一个主人。他到处找,但没人要它。
这时,它遇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把他带了进来。迪克对小主人很忠诚。它为小主人付出了很多,牺牲了一半的耳朵。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消灭。
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
一个病人得了癌症,他去看医生,医生问他:你认为你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
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与班上的优秀学生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比如:
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习,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会加倍努力超越自己,成为一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范文2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和一个叫琼的瞎子被赶出了各自的家。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
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
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你们的朋友,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昌图县实验小学六年七班李雨珊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寒假,我读了一部催人泪下的动物**——《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了这只导盲犬在它出生的时候被主人抛弃,就是因为迪克犬长得丑,主人抛弃了它,难道这个世界都只是以貌取人的吗?俗话说得好: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迪克也有他未知的一面。他有许多优点,如忠诚、勇气和智慧。
在被主人遗弃后,迪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生活。虽然自由的生活被其它狗羡慕,但它使迪克厌烦了。迪克想要一个温暖,一个主人,一个爱自己的主人。
尽管迪克拼命地表现自己,可是命运却一次次地与迪克开玩笑。终于有一天,它遇到了盲人阿炯,阿炯带他进去了。之后,它和阿炯住在一起,在山上游荡。当和小主人穿越死林时,迪克不惜咬死有孕在身的红娜。
小主人生病的时候,迪克为了赚钱让主人看病,不顾疼痛被打了一顿。当小主人来舞台上表演时,迪克忍受着让白狗代替他的委屈。总的来说,迪克拥有许多的优点。
它的勇敢,它的智慧,它的忠诚,它的力量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狗,俗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
既然狗不讨厌我们,我们为什么要讨厌它们呢?狗是我们的朋友。想想看。如果你是一只狗,仅仅因为丑陋而被遗弃,你会怎么想?
悲痛、伤心、愤怒、憎恨?所以当我们看到丑陋的流浪狗时,不要抛弃它们,因为它们也有一颗真诚的心,而且它们也有内在的优势。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当我遇到流浪狗时,我总是给它们喂东西。也许你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但狗很感激你。如果我换了角色,如果我是一只狗,我希望有一个善良的人来喂我一些食物。
所以不要歧视那些丑陋的流浪狗们。
其实,迪克一点也不丑。透过它丑陋的外表,它的心灵是美丽的。他有许多优点。
不要因为某一个人的外表就嫌弃那个人。想想看,如果一个人的外表更美,更美,如果他的心灵丑陋**,你还会喜欢他吗?
迪克和阿炯的友谊也是十分珍贵的。它们的友谊是纯洁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珍惜我们的友谊,不要欺骗别人,要友谊个美丽纯洁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一个影响生活的大道理:你不能凭外表来判断一个人。即使一个人的外表丑陋,他的心灵也可能美丽。
即使一个人的外表很美,他的思想也会很丑陋。请记住:不在乎外表的美丑,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高尚和纯洁。
重视友谊,和朋友友好相处。拥有一份纯洁、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最新我们仨读后感(热门6篇)
我非常注重读后感,因为它是基于个人感受,可以总结出原作的精华,并给予积极健康的心灵体验。当我读完了作者的作品后,就好像突然领悟到了某些事情。通过阅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品味作品。为了让您满意,我用心打造了这篇“我们仨读后感”,希望它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仨读后感 篇1
好看的皮囊太多,有趣的灵魂太少。
《我们仨》是一本感人至深的书,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只是生活琐事,却能让人触动。
杨绛先生,钱钟书先生,钱瑗女士是一个真正的“我们仨”,少一个人都无法组成这个词。他们像又不像,不像又像。
杨绛先生是一个真正的“大女人”,却又能有小女人的似水柔情。她和钱钟书之间的爱情真的让人羡慕,又是知己,又是爱人。有个能懂你的人真的难得,有个值得你懂的人更难得,而最难得的,是你和你的爱人都有着有趣的灵魂。
钱瑗女士承包了我的泪点,可能与作者的怀念有关。遗憾总是最让人念念不忘的,因此对钱瑗女士着墨很多。钱瑗女士去世比钱钟书先生和杨绛先生都要早,去世前还深受病痛折磨,作为一个母亲心痛时难免的。钱瑗女士真的是一个好女儿,这点我觉得自己很羞愧,不管在什么方面都是。钱瑗女士是钱钟书先生夫妇的骄傲,她学术研究颇有建树,为人善良深受爱戴,对待父母也是爱意至深,翻看最后的目录,画着一个个可爱的简笔画,深深觉得,钱瑗女士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人。
钱钟书先生就像一个大男孩,像书中钱瑗女士所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觉得钱钟书先生真是个妙人,博览群书却又有一颗童心,有着极有趣的灵魂。
我们仨读后感 篇2
终于读完了本月的第二本书《我们仨》,这本书可能并不是在我固定的书单里面,只是有一天逛知乎看到有个书单推荐,索性就九块九买来读读。读完第一章,真心感叹,大师手笔,果然不凡。自己也多多少少看过一些散文,但是像这样平铺直述,却又丝丝入扣,这样的风格,真的少见。
今天看完这本书,去看了大家对这本书的书评,有一则说“杨绛的散文平淡、从容而又意味无穷。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读她的散文更像是聆听一位哲人讲述些烟尘往事,在平静、平淡、平凡中有一种卓越的人生追求”。是呀,书很薄,没有华丽的辞藻,更没有令人惊叹的修辞,就是“我们仨”的往事。读起来很平淡,读完却觉得很厚重。
关于别后重逢,书中说“我们仨人又相聚了。不用说话,都觉得心上舒坦”;关于孩子,书中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可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象”;关于做学问,书中说“我们无论在多么艰苦的境地,从不停顿的是读书和工作,因为这也是我们的乐趣”;关于生离死别,书中说“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了才有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看完这些文字,看完这些烟尘往事,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千年以来大家讲的“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吧。一家人没有争吵,没有困顿,相互照顾着,相互怜惜着,而后安安静静的做着各自喜欢的事业。若如此,夫复何求。就书中的“我们仨”来说,突然有一天这样的美好生活再也不在的时候,那该怎么办呢,就连书中都说“.......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我们仨读后感 篇3
人在,家在。人散,家只是客栈。
聚与散,尤如一场做了万里的梦。
正值清明时节,读杨绛先生著作《我们仨》。杨先生将本书分成三部分,看着目录中的三个标题,“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我的眼中已有泪。人生尤如梦一场。杨先生从梦讲起,讲了一个长达万里的离别梦。
开篇首段,她说,“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我和锺书一同散步,说说笑笑,走到了不知什么地方,太阳已经下山,黄昏薄暮,苍苍茫茫中,忽然锺书不见了。我四顾寻找,不见他的踪影,我喊他,没人应,只我一人,站在荒郊野地里,锺书不知道哪里去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因为害怕失去陪伴自己的眷侣离去,自会做如此的梦,这是因爱才升起的梦。
第二部首段,她说,“这是一个‘万里长梦’,梦境历历如真,醒来还如在梦中,但梦毕竟是梦,彻头彻尾完全是梦。”第二部的梦,读来,让人真的很心酸。杨先生用诗意幻化的笔,用精妙入胜的结构,诉说着一个让人辛酸的故事,她如在梦中,伤心欲绝,浑浑噩噩,以耄耋之躯奔波于病重的爱人与女儿之间,白发人送黑发人,永失所爱,何等悲戚!她写道,“三里河的家,已经不复是家,只是我的客栈了。”
第三部开头,她说,“三里河寓所,曾是我的家,因为有我们仨,我们仨失散了,家就没有了。剩下我一个,又是老人,就好比日暮途穷的羁旅倦客;过往徘徊,能不感叹‘人生如梦’‘如梦幻泡影’?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聚聚。”温馨的场面很多。1941年暑假,锺书辗转回到上海。两年不见,圆圆好像已经不认识爸爸了,他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的监视着。晚饭后,圆圆对爸爸发话了,“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锺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这是圆圆的原话。读到这段文字,含着眼泪在笑。
本书的最后,杨先生说,“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的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我想,杨先生在回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一定是带着泪幸福着。我还想,杨先生现应已寻得归途,“我们仨”已经再相聚。
正清明时节,哀悼逝去的先人们。
我们仨读后感 篇4
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上几页杨绛先生的《我们仨》,真的是一种享受,我是从第三部分开始看的《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前两部分我还没看,我是个平凡的人,我只想看他们的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生活,而对于他们的生离死别我真的不忍心看,如果不是这本书,我还真的忘了钱老和圆圆离开我们已久了。
我最衷情钱仲书夫妇的低调和博学,而钱老的幽默和杨老的平和更是让人生敬,一本书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可是我却无法说出我的感受,他们面对困苦时的平静,面对荣誉时的低调,为人处事只求无悔于心,钱老一家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但他们一家人始终是乐观的,无论困苦与荣耀,始终宠辱不惊,真是于平凡中显出不平凡。
对中国这个著名的家庭的亲情故事,面对他们的温暖与欢乐,沧桑与忧伤,面对书中简单而朴白的文字,任何的评价都属多余,那种罕见的真情和达观,在作者那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潸然泪下。生活在回忆中的杨绛先生,可谓得了汉语的精髓,世入了人生的化境,读这样的书,真是让人既心往之,又感慨万千。
看杨绛先生的书是一种享受。今天看完了全书,杨降先生的文笔真的很优美宁静,平凡家事国家大事娓娓道来,面对别人的陷害也看不到一丝的恨,只是泰然处之。而前面两节,三人走失在古驿道,采用虚实相间的手法,经梦起至梦醒,一家人走散了,而一家人相聚相守相依相助的往事却给了杨绛先生最好的回忆。钱老是名人,而杨绛先生的眼中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儿子的角色,有幸相携至老也不枉此生了。
好的书每看一次会有不同的感受,人过了30岁,对生活有了不同的认识。
我们仨读后感 篇5
如果不是小米
妈妈的推荐,成妈很难想到去读杨绛的这本《我们仨》,甚至连杨绛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成妈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此书,很是为他们一家三口相扶相守所感动,也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却仍工作的态度落泪,为互爱的一家人失散而悲伤。
杨绛是钱钟书老先生的爱人,钱钟书是《围城》的作者,他们唯一的爱女名钱瑗。此书是杨绛老先生于九十多岁后怀念已逝去的另二位家人作做。书中描写了她们流浪的生活,但她们患难与共,相互理解和支持,同时坚守自己的信仰,没有怨言,对生活持积极的态度。
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描写一家三人的品质,但字里行间及一生事迹却透露着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高尚品格。
很是为文末所描写的一句话感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如此,会历经大起大落,会历经生老病死,端看我们用何种态度生活着。从积极的一面看,生活是幸福的;从消极的一面看,生活充满不幸。事实上,在现代社会,我们都是幸福的。没有饥饿,没有战争。这是和平发展与繁荣的好时机,几百年一遇。
我们处在这样的好时代,有什么不知足的,又怎么能不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
我心亦然。回想着自己曾经许下的愿,为社会贡献一些心力,去落后地区资助些生活困难的孩子。但总是为生活中的各种琐事纠结和困扰,把那些愿望抛在脑后。
成大即将实施时,带他到落后地区,体验当地生活,让他知道自己很幸福。
看完了《我们仨》,我也学到了很重要的一条,不要抱怨。其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合理或不合理的事情,会被误解和陷害,但没有必要抱怨。今后,我也会放弃抱怨,用平常心看待得失。
我们仨读后感 篇6
刚一开始没有读懂,后来看完才懂,原来那所谓的小船,是锺书老先生生前居住的医院。
这本书主要是回忆录。我一人怀念我们仨,文章用朴实的手法,描写了家里的细节小事,平平淡淡,却又让人读出不一样的感觉,细节中充满着爱。在坐月子的时候,丈夫每次去看望,总是苦着脸,把墨水打翻了,台灯坏了,门轴坏了,杨绛先生总是说:“不要紧,我会修,”丈夫放心的回去了,杨绛先生笔下的钱锺书像一个小孩一样。
书中没有悲痛的语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却处处透漏着对丈夫,女儿的怀念。他们虽出身名门,却也经历了许多困难,经历过三反,住过牛棚,但是这些并没有使他们放弃对文学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希望。逆境中,他们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不忘初心,正如书中所写:“我们与世无争,与人无争,只求想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碰到困难,钟书和我一起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阿圆的守望相助,无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会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就会变得非常快乐”这也是杨绛先生对生活的态度。
都说杨绛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但在我看来她又是不幸的。先是失去了女儿,后又失去了丈夫,她一生中最爱的两个人都离开了,只剩她自己在人世,该是多么孤单寂寞。但转念一想,毕竟她是幸福过的,有爱她的丈夫和女儿,又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我一个人思念着我们仨”,思念的是那份平淡而圆满的快乐。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6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6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1)
最近,我的感触颇多,我也希望能够与更多的人们分享,分享我心中这个最初的感受。最近我看完了《最好的我们》,说起这24集讲述青春,讲述我们最初的感动的电视剧真的是给了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在一个群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我觉得非常的发人深省,这是《最好的我们》全剧终之前的一段话,我觉得十分有必要与你们分享一下:“路星河骑着他的那辆车很随意地来到了婚礼现场,可是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忽然停住,打开请柬,上面清晰地写着,余淮先生耿耿女士诚邀路星河先生参加两位新人的婚礼。路星河笑了笑,将请柬和他准备好的礼物交给了门口的礼仪然后转身离去。他的礼物是一幅画,画面上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坐在一起的身影,女孩儿双手托着下巴安静的看着黑板,男孩儿假装在物理练习册上写写划划,实则余光一直偷瞄着旁边的女孩。朋友一次,你结婚我送你最好的礼物,毕竟那个时候余淮喜欢耿耿只有我知道。单恋一场,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把你”物归原主“是我的责任,可是毕竟还没有大度到看着你们幸福。路星河想到高一时他学过的一首诗叫做《长恨歌》,当时语文老师只给他们划了几句名句要求背诵,可是路星河却硬着头皮背了整首,因为他无意间扫到里面有这么一句话。”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但是路星河甚至以为他和余淮也没差什么。耿耿余淮,耿耿星河。可是到后来他才明白。耿耿余淮,人尽皆知。耿耿星河,只有他知道。心疼路星河,十几年的陪伴,抵不上一句我来晚了。56次的求婚抵不上一句我来晚了。原来真的是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最好的我们》”
有网友在这段话的下面留言到:“好有道理,好悲伤”其实,耿耿与余淮二人的旅程我是一步步的陪伴着他们的,虽然我觉得他们并不能够在我的心中给我非常震撼的视觉冲击,但是两人平平凡凡,平平淡淡的演出,却是让我最为感动的。
人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就是在经历着种种的不平凡,在这样洗礼着我们的心灵与头脑,还有灵魂的时候,我们也渐渐地长大了,我们的视野变得越来越开阔了。甚至我们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起初,我并不感受到我与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光是非常美好的,我更没有深刻的体会到我现在所经历的只有一次,过往的时光不会重来,不会倒流,其实我很想让时间倒流,我想再去欣赏一下更多的美好,那些我没有珍惜到的事物。可是,真的能够再来一次吗?真的能够让我们的心再来一次吗?
看完耿耿余淮的故事,我觉得高中生活充满了乐趣,我现在已经很少的机会会将一个电视剧每一秒的定格,然后坚持不懈的看下去,我甚至为了这部电视剧放弃了我一小部分期末复习的时间,有些人,包括我的父母都想问我,都在问我,为什么我会这么的痴迷于这部电视剧。我还记得我喜欢这样一秒一秒定格的看下去的电视剧前几部是《十五年等待候鸟》、《寻找爱的冒险》、还有《女医·明妃传》等等。
至于说到《完美假期》,还有现如今的《半妖倾城》,张思帆一直活在像我这样一直衷心祝福他的人里面,我觉得他与许晓诺真的是真爱,虽然嘴上说着是“胜于友情,但恋人未满”我觉得现在的很多人都尝到这样的一种非常奇妙的滋味,我觉得这种滋味真的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慢慢的品尝到,因为这是一种何许的滋味,我们能否将他们的味觉改变,这是我们需要追求到的。
在qq空间中,我还想与大家分享这样的一段话:“如果说,人生是一盘棋,那么在人生中,我们便是持棋者,棋的走法决定整盘棋的输赢。正如奥地利哲学家沸洛伊德所说:“人生就想和是下棋,只要一步走错,既全盘皆输。”我觉得把人生比作一盘棋很是恰当,不过遗憾的是,棋输了可以重头再来,也可以悔棋,但人生不可以!所以说,我们应该慎重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觉得这段话给我的启发真的是很大。
人生都像是我们在这上面漂泊不定,我很能体会得到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安心”的慷慨文字是如何的表露出来,成为千古名句。
我还想与各位分享一段话,我不知道这段话是否出自于我们演员郑爽的口中,但是其中蕴含的道理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加以细细品味的:“你永远不知道在别人嘴中的呢会有多少版本,也不会知道别人为乐维护自己而说过什么去诋毁你,更无法阻止那些不切实际的闲话。而你能做的就是置之不理,更没必要去解释澄清,懂你的人永远相信你!”
是时候该放下所有的仇恨了,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把自己搞得非常的疲惫,更没有必要在乎他人对你的种种评价与议论,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全力以赴做最好的你自己,就是最棒的,相信你自己,加油!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2)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3)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谨以此纪念下逝去的时光,和这个泛着一丝寒气的春天的雨夜。
对于一个行走在大道上的人来说,青春文学是绝无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却被这本描述青春岁月的小说触动了。文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给人情感共鸣,我如是给自己解释,无论什么领域,文学就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窗外淅沥的雨声中,回忆起十四年前的那段高中岁月,里面出现的一张张面孔,熟悉又陌生,明明是到嘴边的名字就是叫不出来。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南街村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感情,有着很多种面相,耿耿和余淮、贝塔和张平、徐延亮、韩叙和简单、淮南和洛枳……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小说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里其他的感情也很感人和写实,送别贝塔那段朋友的情谊唤起人很多隐于记忆里的温暖;耿耿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击中了很多人的心,这种感觉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再到同学们,甚至是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平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平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人生角色一步一步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源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多种因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虽然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里做到最好的自己,但是,因为遇到了最好的你,才让自己慢慢的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4)
人就是这样喜欢回忆、喜好后悔、钟爱缅怀、妄想重来,因为在那个本该热烈、肆意、珍惜、飞扬的岁月里选择了安逸、安静、平淡和胆怯,所以等到了一定忧郁的年纪时连梦里都在祈求时光倒退,好让自己去拯救当初那个懵懂、懦弱、无知、卑微、狭隘的自己。而看过《最好的我们》这部励志的青春剧之后,我更是对耿耿和余淮那段高中岁月充满了向往、迷恋和期待,因为那一段青涩、激昂、错过、失意、悲欢的日子是如此真实,真切到我已经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剧中还是在戏外,我只知道自己心里苦苦的、胸腔闷闷的、鼻子酸酸的,情绪郁郁的。
耿耿多么可爱、活泼、乐观和开朗啊,一出场的时候她就被卡在了铁门里,那一副呆萌、逗趣、好笑、好玩的样子不仅让余淮心头软软的,也让我觉得手心发痒、心尖发颤、我甚至恨不得穿透电视屏幕去摸摸她那蓬松柔顺的头发,然后和善开朗的和她正式打个招呼。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和打击,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境和考验,耿耿总是可以一直勇敢的微笑着,然后努力告诉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也告诉伙伴们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这样勇敢无畏、自强自信的模样简直可心到了极点,这也难怪大家会喜欢上她甜甜的酒窝。
耿耿又是多么善良、温柔和纯真啊,对待自己的同学和闺蜜,她一直都那么真诚、真心和用心,所以大家有什么心事都会向她倾诉,她有什么不开心大家也会想方设法逗她笑,她们这样相知相惜、互帮互助的同学情真是让人心生羡慕。耿耿也是一个极其仗义的女孩,当烤无花果被发现之后,她就大义凛然、毅然决然的扛下了一切,丝毫没有牵扯到别人一下,也没有抱怨其他人一句,她这样敢作敢为、挺身而出的豪情尽显侠女风范。
耿耿也是一个有兴趣爱好的姑娘,她钟爱摄影,所以可以至始至终把这个技能坚持下来,然后发展为自己的梦想。耿耿更是一个专一、可靠、执着、深情、守诺的好女孩,所以她才会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等了余淮十年,试问一个女孩能有几个十年可耗费呢?总之耿耿就是一个有梦想、有志气、有骨气、有傲气、有胸襟、有主见的高贵女孩,她的青春让人悸动,她的故事让人感动,她的成长让人心动,但愿她可以启发和感染更多人。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5)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平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篇6)
这是一本非常真实的小说,很容易让人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经历过高考的人大多都记得高中的辛苦和拼搏,记得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谆谆教导,记得同班同学尤其同桌之间的互相鼓励。高考的路很长,也很短。现在想想其实只在一瞬间。而耿耿的选文理科时候的任性与坚持,让人感动。一直记得她说的那句:前途和他都未必能回报我的任性........任性又怎样呢?耿耿还说了:这双手算不对数学题,却拍得下似水流年。时间从未将我割裂成两部分,为什么要我算清楚爱的来源。。。耿耿一直崇拜着余淮,不管他是否无所不能。
曾经的他是最好的他,现在的耿耿是最好的耿耿。而褪去青涩之后的耿耿和余淮,现在的他们是最好的。
这本《最好的.我们》前后看了大概有5遍,每一遍都很感动,不单是因为7年的感情终成正果,还因为过程中的美好而感动。曾经因为余淮的一句“敢动老子的人”而激动不已,谨以此文来怀念我们逝去的青春。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推荐十一篇)
在众多资料中,我精心挑选了一篇非常有用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感谢大家的关注和阅读。阅读让人充实,丰富,我对作品中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也想记录下自己从书中获得的收获,写一篇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
啊,迪克!你真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很难堪。迪克,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主人扔进了森林,让你自己去想办法。迪克,你以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差一点冻死,好多次饿死!你的人生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抚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你想找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有多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瞎子。迪克,当你的主人的钢琴演奏事业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助,但几乎失去了生命!迪克,当你的主人要去豆腐宫找她的祖母时,你带着已经有了自己骨肉的洪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洪娜试图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你忠诚的'狗的性格。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一个穿绿衣服的阿姨时,你做了一个乞讨的手势,向他的主人要钱。迪克,你主人生病了,你无视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当主人找到奶奶,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你忍着极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那时候,你的内心是多么痛苦啊!迪克,你忍受着不公正和折磨,没有人能想象你有多痛苦。遭受肉体、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会杀死你!但你忍受它只是为了见你的主人。
迪克,我钦佩你,我钦佩你的毅力,我钦佩你的忠诚!你在找你的师父,你在看你的师父,你流了多少血,你受了多少苦!迪克,你总是一只丑陋的狗,但你是一只比其他任何狗都好的狗!想到你为了给我师父治病赚钱被打,我就有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非常好的狗。你不用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丽!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2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3
我喜欢动物,尤其是狗,一直听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那就让我带着你们进入迪克的世界里吧!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血统纯正,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恶鬼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在原始森林里,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一位叫阿炯的盲童收养,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还拜了一位老师傅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炯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迪克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饥渴难忍的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炯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这真是“大义灭亲”啊。后来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以卖艺为生。有一次阿炯生病了,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选择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深深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4
读后感一: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就是《导盲犬迪克》。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弹钢琴,但好景不长。骆老板买了一台全新的录音机,可以**流行歌曲。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灾难发生后,他们两人和迪克的搭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寻找母亲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凉的雪山和枯树林,还要走很长的路去昆明。
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帮助昆明地质勘探队捡矿,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到达了豆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
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
为了给阿洪赚钱,迪克在外面乞讨赚钱。他还在公园里练武术,差点就死了。他治好病后写了一首二胡歌。宋经理发现他因此出名了。宋经理把迪克锁起来,让一只白狮子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就知道好心的阿姨是他的阿姨。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丑狗,但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很体贴。
这本书教会我在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良好的友谊。
后记2:啊,迪克!你真是一只可怜的小狗!自从你出生以来,你是如此丑陋,一只于你高贵的父母都很尴尬。迪克,当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你的主人扔到森林里,让你生死攸关。
迪克,你靠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
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找到一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那个小盲人。迪克,当你主人的钢琴生意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忙,但差点丧命!
迪克,当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他的母亲时,你就带着你有血有肉的红娜一起出发了。
迪克,当红娜要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向他展示你忠诚的狗本性。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时,遇到穿绿衣服的阿姨,你就做一张乞讨表,替主人要钱。迪克,主人生病时,你不在乎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
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
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为了找到你的主人,为了见到你的主人,你流了多少血,承受了多少痛苦!迪克,你是一只丑狗,但你是一只比任何狗都好的狗!
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很好的狗。你不必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5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6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
迪克,当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你的主人扔到森林里,让你生死攸关。迪克,你靠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你的命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找到一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盲人。
迪克,当你主人的钢琴生意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忙,但差点丧命!迪克,当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他的母亲时,你就带着你有血有肉的红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红娜要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向他展示你忠诚的狗本性。
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时,遇到穿绿衣服的阿姨,你就做一张乞讨表,替主人要钱。迪克,主人生病时,你不在乎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
迪克,你受了委屈和折磨。在这个时候,没又忍能想象你有多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为了找到你的主人,为了见到他,你流了多少血,遭受了多少痛苦!迪克,你是一只丑狗,但你是一只比任何狗都好的狗!
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很好的狗。你不必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
一年级:浅辉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导盲犬迪克》一书,书中讲到有一条导盲犬名字叫做迪克,它一出生就是一条丑狗,因为这样它的主人把它遗弃了,这让它成为了一条野狗,在一次狩猎中,迪克它遇见了一条黄狗和猎人,他们亲切的样子让迪克也想找个主人。
几天后,它遇到了小瞎子阿炯,并让他成为了它的主人。后来因为迪克弄坏了一个收音机,阿炯爸爸要杀掉迪克,而阿炯不想让迪克死,所以带它逃了出去,开始了流浪生涯,在流浪之中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书中人和动物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使我十分感动,说明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温馨无处不在,感受到人和动物的的真情存在。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8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老板认为那条狗是疯狗,于是报了警。警察来到阿炯家,强迫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
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瞎子,不知道前方的危险,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他们俩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琼妈妈的旅程。
他们穿过了死森林,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达昆明。在路上,红娜想趁迪克不在的时候杀了阿洪,但迪克发现迪克最后不得不杀了红娜。他们很幸运地见到了他们和昆明地质勘探队。他们帮助他们收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他们来到了豆英。
他们以在街头为生。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九百八十一灾难发生后,阿炯无意中知道,善良的阿姨是她失散多年的阿姨,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不得不继续流浪。
读完这本好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猎犬,但他忠于主人。阿炯很关心它。他们只有互相帮助才能生存。这本书使我明白朋友之间应该相互信任,这样才能建立一种更深更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9
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艰辛的脚步,都被一只狗所带领,一只丑陋的狗,让我看到丑陋背后的善良,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导盲犬迪克》整本书讲述的是一至母狗生下了一只丑陋的小狗,被母狗所抛弃,成了一条流浪狗。在茶馆拉二胡的盲人小孩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迪克带着小孩出大山去找母亲,谁知竟成了母亲的赚钱工具,两人逃离了这座城,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当属迪克为了救主人,而咬死了自己最喜欢的豺狗。为什么呢?当主人深处危险之中,一个是自己最好的主人,一个是自己最爱的狗,他在艰难的抉择之中,最后选择了忠诚主人。让我看到了那颗懂得感恩的心,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自私。
这一颗炙热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毛主席报答老乡章士钊,每年春节初二那天毛主席让秘书给章士钊送去两千块钱,当还满两万块钱时,就说还要还五十年利息。这些钱都是毛主席自己的稿费。当年借的那笔钱,是为了革命事业而急需的。还有一件一直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在军训时,同学呕吐,吐在我的床上,老师帮我清理打扫,而当时,老师发着高烧。每当到平安夜的第二天,我都会送给老师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
我想只要内心懂得感恩,即使外表丑陋,也会有人欣赏他。我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去报答那个帮助过我的人。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0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热门]《麦克白》的读后感
吃饭不嚼不知味,读书不想不知意。就比如作者写的作品,每次读完都有不一样的看法,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也在疑问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由工作总结之家帮大家编辑的《《麦克白》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1)
“如果人生是一场喜剧,就要有滋有味地把它演完,不要失去喜剧的情志和乐趣,如果人生是一场悲剧,也要有声有色地把它演好,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快味与壮丽。”———题记
“闪电雷鸣急雨中,何日我等再相逢,待到硝烟烽火静,沙场成败见雌雄,残阳犹挂在西空,欲会者:麦克白。”三女巫的开场词总会给人一种梦幻却诡异的感觉,就像《麦克白》这部作品,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喧哗与躁动,欺骗与谋杀。在故事的开头,主人公麦克白是一位有着丰功伟绩的爱国良将,在一场胜仗后,受到了三女巫预言的怂恿,由于欲望与权力的促使,麦克白杀死了正直的国王,杀死了曾经的战友,杀死了许多无辜的人的性命,最终遭到恶果。人情与人性同时交织在这部作品里。在麦克白的命运悲剧中,让麦克白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的不仅是他自身的意志不坚和性情问题,还有命运的作弄,就像希腊神话中赫卡忒所说“命运让种种虚伪的幻影扰乱他的本性”。
对于麦克白性格的刻画,莎翁不惜笔墨,大量运用旁白,心理活动,侧面描写,戏剧冲突,展现麦克白的内心风暴。(可以举一个例子,在角色马尔康被赐予亲王的称号时,麦克白是这样说的:“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进我黑暗幽深的欲望!”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麦克白内心的第一次风暴,在于他对于他人权力的提升而感到的不安与妒忌)《麦克白》有着双重悲剧,分别在于命运的悲剧与性格的悲剧,这与莎翁作品的人本主义色彩是相吻合的。
这部作品也给了读者更深层次的思考,很推荐各位去看。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2)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3)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此刻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但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但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但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但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但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4)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终于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不过,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平衡。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希望永远保住最高荣誉,又非常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
后来,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被迫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平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助他恢复内心的平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可以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
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通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诱惑,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助自己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终于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能力,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分裂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己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欲望和努力满足欲望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强盗杀人越货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快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麻木而无聊。可是如果心中只有“欲”那也就真的成了我们真正的“狱”了。
而女人呢?我觉得做为一个女人,就应该有女人的尊严和榜样,不能像麦克白夫人那样,因“欲”而毁于“狱”,只要一切可以安定,不出卖自己的良心,更是能够做家人的一盏指明灯才是最好的。虽说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这个家是男人的天下,男人作主,可又什么时候缺少过女人呢?
女人往往起到比男人大十倍、百倍的作用和引力,千万要把持住自己,“欲”可念、可望、可想、可追,但“狱”却不好坐。“欲”就好比是一辆是金马车,载我们奔向遥远的前方。但你必须永远是马车的主人,任何功勋都只属于在马车上奔驰的你,哪怕前途未卜,即使荆棘丛生,也万万不可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
一旦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欲望便不再是温顺的金马,引导你奔向下一站美好的风景。你也不再是你,因为你将不再有心。你的心被欲望强行剥离,只留下无心的你,在欲望的深渊,苦苦流浪。
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地区都存在一个个麦克白,他们拜倒在权利、地位、欲望的蛊惑下,献上最纯洁的心灵,跌入欲望的万恶深渊。无数的欲望得到满足后,所带来的快感只能使人们沉沦,使人们不惜践踏道德的底线,并最终陷入,陷入了虚幻快感的假象里。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5)
《麦克白》虽然还没读完,但是已经感受到整本书中透露出来的对权力的欲望和人性的残忍了,尤其是麦克白夫人。
麦克白作为保家卫国的大将军屡次立功,所以被国王封为公爵。一出场就有三个女巫好像是旁白一样说了麦克白的未来,会成为考特公爵,会成为国王,而麦克白的随从班柯虽然不像麦克白那么幸运但是比麦克白更有福气,他虽然不是国王但是他的子孙会君临一国。不知道是不是女巫的话影响了麦克白,所以让麦克白想让自己的权力更上一等,当时读在这里的时候我还想他会怎么样成为国王,以一种怎样的方式,万万没想到第二场就已经动了念头要直接杀掉国王。
再说麦克白自己虽然有对权力的欲望但是并不想真的杀国王,或者说他是犹豫不决的人,或者说他还有一丝的善良不想弑君。在背后推动他的是他的夫人,其实麦克白夫人好像也一直在给自己打气。麦克白夫人说:来,注视着人类恶念的魔鬼们!接触我的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怜悯钻进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漫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作恶的机会,进入我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汁当做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的切开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裘里探出头来,高喊“住手,住手!”
等国王一来他们家夫妻两人就开始琢磨要动手杀掉国王,在麦克白的犹豫和纠结中,麦克白夫人一直是背后的推手推动着麦克白去做弑君之人,他告诉麦克白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男子汉,现在有了机会就不要失去。然后两人就在酒中下了药,在睡梦中杀死了国王,还把这一切推到国王的两个侍卫身上。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6)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野心驱使着匕首在黑暗中挥动,
高贵的品德却将它阻拦。
若不是因为妇人的怂恿,
你怎会在凄厉寒风中独自神伤。
可惜,要责备的并不是可怜的妇人,
她只是你的影子和附庸,
她受你的蛊惑而蛊惑你
驱使你的是你自己勃勃的野心。
她用毒汁浸泡良知当做武器献给你,
而你却用软弱当做匕首刺向她。
他的死,你是祸首。
她的死,你仍是元凶。
当你不敢用血腥来镇压愧疚,
软弱和罪恶会变得比凶残更加凶残,比-阴-险更加-阴-险。
他们不仅消磨你的精神,
而且最后吸干你的生命。
我不禁要问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犯罪的君子要自己惩罚自己,
而双倍的凶残配上双倍的卑劣竟成了功名的利器。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7)
我们都知道《麦克白》这个故事,一个关于权力、欲望与命运的故事,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但当我真正读到这部剧本之后,才明白那是怎样一个深渊。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创作于1606年。15世纪初的英国仍处于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当时的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力,提倡君权神授。当宗教与皇权被联系到一起时,虔诚的教徒便会无条件地信任并服从他的君主。既然君主是天神派来治理人间,他的意志可以全权代表自己所信仰的上帝,那么君主的决策又怎么可能发生任何微小的偏差呢?这是上位者利用宗教“净化人心”的效果,稳固皇权的重要手段。那么既然君主的皇权是命中注定的.,他能够登上皇位,受人敬仰,是上天安排好的,非自己能力所左右,同样作为人类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命运也一定是注定的,即使人们认为自己是凭智慧与理智做出决定的,其实周围的环境与所供的选择,影响判断的因素都是安排好的,导致的结果也不可能改变。
这样命定说的思想在《麦克白》这部戏剧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个麦克白路遇的女巫就是未来的揭示者,她们所预言的会一一被实现。她们预言麦克白会荣登皇位,麦克白便弑君夺位;她们预言麦克白的皇位不会被颠覆,除非勃南的树林向邓西嫩进军,果真推翻了他的统治;任何女人生的都无法伤到麦克白,他最后死在了一位剖腹产而生的将军手中。令人感到恐惧的发展,所能体现的不是巧合,而是命运。
而三女巫从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命运的引导者。在遇到得胜归来的麦克白后,她们先称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这是他已有的头衔;其次称他为考特爵士,此乃他击溃敌军和叛徒后将要获得的赏赐;最后才称他为王。当一个人突然被预言为国王时,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不可置信,但如果在此之前先以已有的和即将要得到的荣誉作为铺垫,这般,即使再忠诚的臣子内心也会生出疑虑,而嫌隙是背叛的第一步。历史上多如牛毛的离间计的例子是最好的例证。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正直的人将其压制,关闭在人性深处,可即使藏匿的再深夜是存在的,它就像盘踞在人性深处的一条蛇,一旦诱饵足够吸引,它就吐着信子滑了出来,将理智绞得窒息,主宰整个躯体,麦克白曾经也是忠诚的将军,为国作战,奋勇杀敌,但得知自己将继承皇位后,他的野心就星火燎原了。可对于弑君篡位一事麦克白还是怯懦的,也由此有了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与谋划。我认为麦克白夫人是麦克白欲望的具象化,她不断地在催促,迫使麦克白犯下大逆不道的错误,一步错步步错,麦克白在她的引诱下走上了杀戮和毁灭的深渊。
预言也在麦克白的心中埋下隐患,最终导致了麦克白的失败与死亡。三女巫预言到麦克白将登上皇位,但他的子孙却不会继承,反而班柯——另一位爵士会是世代帝王的父亲。一旦篡位成功,曾经的利益共同体就成了心腹大患,时刻害怕得之不易的皇位被他人运用相同的手段夺回,为斩草除根,稳固权力,他开始了不停的杀戮,权力与鲜血一旦堆积成山,越多便惯性越大,不容易刹车,终会因过重,速度过大而撞的粉身碎骨。所以从麦克白手沾鲜血起,他就注定会因激起民愤而遭反抗与推翻。
由此可见,麦克白的命运是早被预言注定的。但是女巫的预言预测到了麦克白的未来,还是因为遇见女巫得知命运才会因此作出相应的举动呢?或许遇见女巫就是麦克白命运的一部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也向我们反映了当时代对于命中注定思想的信仰。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8)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激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我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终的承担者仅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我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可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明白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明白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可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的读后感(篇9)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